我也不用那么着急,反正打头阵的基本上没有什么好下场。不是唱歌俯卧撑就是要给红包,象我这样五音不全体力不支的人基本上上去也是一残废。红包都是早就都包好的了,兔子他们已经做了三手准备估计没什么问题。到了门口,离着老远就听见一倍儿熟悉的声音。扒头一看果不其然,就是老婆儿。
说到老婆儿要重点提一下。这姐们是到现在为止能和我们一起吃饭喝酒泡吧到深夜,然后在凌晨可以找麦当劳或者是避风塘砸六家,接着在回家的路上坐车坐到睡死过去的一女人。不过我们好像一直没把她当女人看,而且好像她自己也没把自己当女人看。
“老婆儿今天够风骚的啊。”兔子那嘴巴还是那么不饶人,“今儿可是头一次感觉你有女人味的”估计这次有他受的了。
“小样儿,老娘今天玩死你!”老婆儿隔着防盗门一个劲地叫嚣着。“先做一百个仰卧起坐!然后再找老娘谈事。不然今天骨灰别想把新娘带出门去!”
等到了酒店的时候,我的腰已经直不起来了。一帮畜生竟然让我去做那该死的仰卧起坐,一个个的借口竟然都让人无法拒绝。兔子的强制性脊柱炎就不用说了,居那小身板我都担心要是让他做完了估计他离死也就不远了,而流云的眼神我看了之后也就打消了这样的念头,估计如果我说了的话那死的那个就是我。骨灰当然就不用说了,你说你让新郎去闯关那还不如要他命算了,更何况他那身阿玛尼从上车一直挺到现在。当我看他的时候,他的眼神告诉我你小子肯定不值这身衣服。
当我看到新娘的时候简直是惊为天人。以前没见过虫姐这样过,要不然别人都说穿着婚纱的女人最性感,今天看来这句话果然没错。骨灰看见虫姐的时候两眼已经都直了,就知道在那一直傻笑,笑得我浑身发毛,鸡皮疙瘩掉了一地。我也不知道这小子究竟是怎么了,和虫姐在一起都已经七年了。都说是七年之痒,结果他们俩竟然在七年之后走入这个貌似神圣的地方。
“说实话,你现在是不是感觉自己跟中了六盒彩是的。而且还是大奖独得的那种。”我在骨灰耳朵边上小声说。“这感觉不多的啊,自己好好把握的啊。”我拍拍他肩膀。
接下来的程序就和所有的婚礼都一样,当那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司仪对这麦克风说出“我现在正式宣布吴晓辉先生和崔虹小姐结为夫妻!”这句话的时候。底下的人响起雷鸣般的掌声,因为他说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我们终于可以在被一帮女人用尽各种可以想到的方法蹂躏了几个小时之后好好地吃顿饭了。可是当那个司仪说“我们接下来还有——”的时候,一帮人用可以杀死人的眼神看着他,估计要是眼神可以杀人的话,他已经不知道死过多少回了。而那个司仪看到我们之后也很知趣地立马改嘴说“看来大家都已经忙了很长时间了,不如我们先开席吧。”
做伴郎的命运我应该早就知道,只是不知道它来得这么快。连拿雪碧换五粮液都来不及,我就已经被灌了八杯。一帮畜生都知道我要动手脚,结果压根不给我时间直接拿起来就上。狗和秃子更绝,说四个换三个,结果妈妈的竟然是两个人喝四杯我一个人喝三杯。我说你们俩不是开车来的吗,狗说大不了一会车不开回去就是了放这边就是了,秃子说的话更让我崩溃,他说实在不行的话就不要驾照了大不了几个月之后再考就是了反正那夏利都已经快进报废厂开不开的无所谓。我当时差点把喝的那点五粮液全都从鼻子里喷出来。这小子今天摆明就是过来坑我的,准备落井下石,估计就算我挣扎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索性直接连干三杯,省得落下话柄再让这小子以后有机会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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