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北赫国,是这帮禽兽的天下,因此,如若一逃出缭香院,就必须立即前往别国。因为,只有逃离国境才是最安全的。
她想过,最近的是南边的南烈国,听说那儿国富民强,安定平和,所以,南烈国就是首选。
在确定了逃跑路线后,她就开始筹钱了。先是把诩青的房间翻了个透顶,奇怪,怎么一毛钱也没有?正好,床上的那人已经醒了过来,怔怔地看着她在“抄家”,问道:“你在做什么?”
她没看他,只答了句“找钱!”,就埋头继续“抄”,还把他衣柜里的衣服全挖了出来,一件件翻。
床上那人愣了愣,苦苦一笑,说道:“左边那墙,从下数第六块砖,里面有钱!”
她不理他,只答了句“哦”,却仍在翻衣服。好半晌,她才愣住,想到了他的话,抬头望着他,“你刚说什么?”
他无奈地一笑重复了刚刚的话,她才瞪大了眼,冲了过去,找到了第六块砖。那块砖是可以拿出来的,里面赫然放着一个小木箱,她把那箱子拿出来,打来一看,里面是——银子?反正不是人民币。好几圈银子,重重的,她算过,足足有三百两!好,够了!
她把那钱又放回箱子里,再把箱子放回原处,放回砖块。
好!钱有了,那么接下来,就要好好想想如何逃出这缭香院了。
她学着韩剧女主角,自我鼓励地伸出手,握住拳,做了个加油的姿势,叫道:
“龙锦飒,Fighting!”
出逃(1)
这是她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二次揽镜自照。
她知道,这个身体的主人虽不如诩青那般是倾国倾城的绝色美人,但也算是个清秀佳人。俊秀的眉,深黑闪亮的眸子,高挺小巧的鼻子,薄而坚毅的嘴角,也可以用眉目如画来形容。尤其她记得她第一次揽镜自照时,感到自己那眉宇间微露的轻愁及思态,那黑眸中所透出的隐隐悲伤。
她知道,那轻愁,那思态,那悲伤,并非出于她的思绪,而是这身体原有的。
也就是说,这身体原有的主人,或者受过很重的伤害。
但是,她并没有去多想,因为,她知道,再怎么想,她当然不可能想得透。她只知道,这个身体现在的主人是她,那么,她就会把那些乱七八糟的悲伤给去掉,把这个身体完全融进自己的思想、神采和行为里。
是的,她做到了。
当神采回到她的脸上,连小莲都说,她比起刚被救起时,就如变了个人似的。
想到这,她不由得对着镜中的自己媚然一笑,又侧过身来,再缓缓地转过头来,对着镜子,来个“回眸一笑百媚生”,想不到,这张脸笑起来,还是很阳光的。
然后,她就抬起手来,挤眉弄眼地对着镜子做起了鬼脸,一会儿是周星驰式的鬼脸,一会儿是木乃伊,在她正把自己摆弄得头痛眼花的时候,一定睛,镜中迷迷蒙蒙地映出了一张媚惑众生的脸庞来。
她怔了怔,回过身来,望着那张脸庞,每次面对这张脸时,她的心中总是不由控制地碎碎念着:“天哪!天哪!怎么会这么美呢?苍天哪!”
那张脸庞的主人,在她面前摆了摆袖子,似要坐下来,青色的长衫,广袖拖地,盈盈曳曳,身子才初愈,自然是有些羸弱,她便不由得迎上去扶着他,说道:“慢点慢点,你的伤才刚刚好,不能有太大的动作!”
他抬眸望她,微微带笑:“今日已好些了,谢谢你的照顾!”
“呵呵。”她笑得像只母鸡,“不用谢不用谢。”她笑呵呵地一拍他的肩膀,却不知是她力大还是他无力,她的一拍,他差点就矮了下去,吓得她赶紧扶住他,不免犯嘀咕:“这么弱,怎么逃呀?”
她并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话使他微微一震,而是一把握住他的手,把了把他的脉门,再抬起来手,扶上他的额际,轻轻一笑,说道:“嗯,好多了!”复又抬眸望他的眼,笑眯眯地说,“麻烦把舌头伸出来‘啊’一声看看!”
他依言对她吐出了舌头,低低地“啊”了一声。
她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嗯,好得很快,还痛吗?”
“不怎么痛了!”他说,望着她,“你的看诊方法很特别!”
“我不会把脉嘛,又没有听诊器,只是靠自己的判断来医治而已!”她说,这才坐回一旁,收了神色,转眼望他,轻声道,“诩青!”
他微微一震,也不抬头,只是应了一声:“怎么?”
“如果,”她说,“我说如果有一天,你能离开这里,你还会留下来吗?”
他一怔,凝眸望着她,那本是媚惑的眼中,掠过一丝阴鸷,“不会!”
“哦!”她点点头,淡淡一笑,“只是问问,别放在心上。”
“可是,”他不由得问,“你为什么会觉得,或者,有人会愿意留下来呢?”
“呵!”她说,笑得有些无奈,“这世界上,什么人都会有,有的人,是无可奈何,但是,有的人,会在痛苦中享受,享受了之后,就不愿再舍弃了。在这里,”她抬头环视四周一眼,“或者,只是出卖了肉体,却得到了享乐和金钱,又何苦离开呢?离开了又能如何?”
他望着她,心中一颤,不由得伸手,握住了她的,却又无言。
她也望着他,知道心中的盘算,是到了开始实施的时候了。
当然,她的逃跑计划已计划完毕,是的,就是今夜子时,为什么?因为,康王爷已来话,说明日会过来。奶奶的!这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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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逃(2)
因此,她必须在这之前就带诩青走掉!否则,就会让诩青再受一次伤。
如此重复,那到何时,才能逃呢?
只是,对于诩青的伤,她知道只是伤势初愈,但是,已不能再拖了,而且,她已经私下准备好很多药,应该能应急。
因此,她是豁出去了。不可能逃跑也要选好日子。
好不容易,俟夜一降临,她就把那两个守着诩青的人支开,叫他们去厨房端药,那二人,早就看着诩青逆来顺受,对她,也没放什么心思,因此放松了戒备,乖乖地去取药,还边走边慢聊。她以最快的速度,拿出平时偷偷从厨房里A来的油,洒在地板上,再找来一根香烛,切断后不足一公分长,点燃在洒满油的地板上,再将一条沾了煤油的引子牵到地板上,然后,拿出早已打包好的包袱,拉着诩青就出了门,趁着夜色到了后院。
算准了时间,香烛燃完后便会接触油面,整个房间立刻轰地燃烧起来。
果然,院内一片混乱。
她拉着诩青爬出围墙,她该感谢这墙上没有碎玻璃,否则,跑得掉才怪。
才爬了出来,就听见里面有人叫道:“诩青不见了,诩青逃跑了!快去找呀!”
她忍不住咒骂了句:“Shit!”就拉着诩青跑进那黑麻麻的暗巷中。穿过暗巷,她知道那儿有一条小湖,缭香院就是临湖而建的。而这条湖叫淡水湖,它的源头通往赫城外一条叫兹江的江流。也就是说,只要找到这湖的源头,就可顺水漂流到兹江,那么,应不足一夜,便可出城百里。
关于这,她当然是有所准备的。她已不止一次偷溜出来过,在这儿偷偷地做了个小竹排。竹排很小,在湖里时,因湖面是平静的,没有水波的作用力,就顶多只能承受坐一个半人这样的力量。但她没时间了。她心想着,反正自己会游泳,以前一般都可以游好几个小时。这湖不大,要游到源头,不会很久!
她把包袱套在诩青身上,将诩青推上了竹排后,松开了竹排的绳子,自己便一跃下湖。到这时候才发现,奶奶的!这湖怎么这么深啊?还有,这湖水还真冷!她边游边推动着竹排。
那诩青,她知道,或者从开始计划到现在,他都是了解的,但一直是一言不发,表情平静,只是对她的话言听计从。无论她叫他做什么,他都很听话,她没有多想,有很大部分原因,就当他是被虐傻了。然而此刻,她边喝着湖水,边隐隐看到了竹排上坐着的诩青的眼中,泛着丝丝闪亮的泪水,那楚楚可怜的样儿啊……
她哀号,能不能别在这时候来电我啊?!我游不动的话,就不好办了!
试想想,如果她再也游不动的话——
她的脑中在此刻竟浮现一个曾经让地球人流泪的感人的经典画面——
她——女猪脚已气若游丝地蹭着水,努力地撑着竹排,喘息着看竹排上的他——男猪脚,然后,很用力地,半死不活地交代了最后的经典遗言:“亲——亲爱的男猪猪,听我说,认识你,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事,所以,你一定要坚强地活下去,活下去——”紧接着女主角无力了,捉住竹排的手也放松了,她缓缓地沉了下去,沉了下去——看着竹排上男猪含泪而抽泣的脸庞离她越来越远……越来越远……接着,曾经那首红遍大江南北的悲歌轻轻地奏起:“Every night in my dreams,I see——”
卡!卡!卡!不要再SEE了!
她猛地清醒过来,看到自己也已松开了竹排的手,竟差点也沉下水去,那诩青的脸色竟吓得发白不住唤她的名,她都没听见,看来,她的妄想症可真是无可救药了!她赶紧来了个“狗爬式”游了过去,捉回那竹排,长长地吐了口水,呼了口气。
那诩青这才缓回了脸色,特别是看她那“狗爬式”的美丽泳姿,不禁又是笑又是泪。
她不由得暗骂了自己一句,一抬头,又看见那楚楚动人的目光。她赶紧别过头去,全心全意埋头苦游。
出逃(3)
当快到达那源头时,已是深夜。
听到江河湍急的流水声传来,她知道,他们已出了城。
兹江的水从上游下来,中间分流到湖,那么还有下游,只要顺着下游的水漂流,定会很快飘远。这是逃跑的最佳选择路线。
在那交支分流点上,她跃上了竹排。手一撑河边的大石,顺水一推,那竹排就顺着水流流向了下方。
至此,看着那高高的城墙及那城墙上的灯火离他们越来越远,她才长长地舒了口气,她知道他们逃脱成功了!
该如何表达现在的心情呢?
哈哈哈!仰天笑三声!啊呜啊呜啊呜……再狼嚎三声!
原来,我龙锦飒真是个天才美少女呀!哈哈哈!
笑完,她再次握紧拳头,冲着那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的诩青,做了个加油的姿势。
那诩青早就对她这动作很熟悉了,虽然不知道那个“Fighting!”是什么意思,但是,他知道,一定是鼓励的意思。此刻,他也被她感染了,也学着她握紧了拳头,做同样的姿势,跟她同声叫出:
“Fighting!Fighting!Fighting!”
屏水
他们在梁水县的客栈住了一夜,梁水县离国都赫城已是几百公里的距离了。
其间,需要用这些时间来补充好路上所需的物资,他们的目标是南烈国,当然得准备得更充分。毕竟她知道,这古代不比现代,没有火车,没有飞机已经让她骂爹骂娘骂了好半天了。她最担心最怕的就是如果走了一天都找不到人家的话,不饿死才怪。
诩青本要陪她逛市集买东西,但由于伤刚好,体仍虚,加上漂流了一夜,于是脸色更加苍白,走不到半会儿都飘了起来。她赶紧送他回客栈休息,看着他躺下才出门。
买了两套寻常老百姓的粗布衣、马匹、水袋及一些干粮,再到药店去买了点药,就回到客栈,吩咐小二熬药。
诩青喝了药,脸色才好了些。
一夜无梦,第二天一大早,二人就开始了赶路。
一个月的路程,走走停停,停停走走,好在诩青的身体已经在痊愈中,精神也没有之前的苍白和委靡,终于让他们在一个月后,走到了清城。
清城是北赫国的边界,与南烈国相邻,也就是说,他们即将踏出国境了。
休息了一夜,他们换了行装后,正好知道有商团要前往南烈国,他们就跟着商团的脚步,顺利地来到了南烈国。
终于,她长长地长长地松了口气。从逃跑到现在,她悬着的一颗心,也放下了。
一路上,他们逃得很顺利,当然,那些追兵们万万想不到,他们会在一夜之间逃离都城几百里,自然找不到他们。
想到这个,她至今仍觉得骄傲无比。当然!这种逃跑计划只有她这天才美少女才会想到呀!来!再度鼓掌!
她想着想着,居然得意得笑得合不拢嘴。
看见她这表情,诩青不禁又笑了,一路上,她这种夸张的表情他见识得太多了。
踏入了南烈国的国土后,他们再随着商团走了几天,就离开了商团的脚步,选择往一个叫屏水县的地方落了脚。
屏水县,属于烈城直接管辖的县城,因山水秀美而闻名全国。
据说,屏水县不只山水秀美,且完全是文人诗人的聚集之地,这就是她为什么选择前往屏水县的原因——身上的三百两银子已用过半了,得想办法找工作才对!她可不要坐吃山空。
当他们就要进入县城之前,被城外山道上围观的人群吸引住了。
都说县城是热闹之地,城外也是?可为什么有这么多人在围着看?她最爱好奇了,看到那么多人围观,也就过去凑热闹,以为有什么好看的。古代嘛,新鲜得很呢!
但慢慢的,她发现人群中有官兵和捕快,她才知道有什么不对了。
果然,一拨开人群,就看到一口枯井旁的草地上躺着一人,是死人!
出逃(4)
那是一名身着粗黄布衣的女子,从面目上看,仍看出很年轻,约有十八,颇为清秀。她皮肤发白也微有腐烂,口唇发青,额上的青紫伤口清晰可见,且已发黑,尸体发出恶臭,让围观人群都频频掩起口鼻,看来已死多日。
她奇怪,既然嫌臭还要看?人们的好奇心啊!
她看到有人在尸体旁蹲着查看尸体,想来一定是仵作,只见他一手捂着口鼻,一手很小心地掂了掂那尸体,半晌,就站了起来,走到那捕头前道:“李捕头,你还是快通知死者的家属来吧,这女子是自杀!”
“自杀?”那李捕头浓眉一挑,似乎在怀疑那仵作的话,“那尸体额上的伤是怎么回事?”
“那定是她跳这枯井时撞伤的,也是致命之伤!”那仵作道。
“你确定吗?”那李捕头还是半信半疑。
“当然确定!”那仵作一听,就开始发牢骚了,“李捕快,难不成我骗你不成?我可是在这行做了好多年……”
她没有再听那仵作废话,因为她已被那尸体吸引住了。
不知道为何,那女子紧闭的双眸,发白的双唇让她觉得女子的死并不简单。
她记得曾经带她的老法医说过,看一具尸体,只要看尸体脸上的神情,就可以看出是否有冤情。而这“看”不是用眼去看,而是用心去看。
女子死得并不安详。那紧绷的表情,像在控诉着什么,控诉着什么?她的无奈?她的悲哀?她不由得拨开了人群,走了过去,蹲在女子的面前,完全无视那恶臭。
她注意到女子的下身,似乎隐隐有着什么?她伸手,正欲拨开那衣衫。
“喂!”那李捕快终于发现了她,惊叫着,“你是什么人?在做什么?快走开!”
她充耳不闻,还是拨开了那女子身上的衫裙,赫然间,一大团血迹出现在女子的本是雪白的裤子上,血迹已发黑,伴着尸臭味随风飘开去。
冲过来想拉开她的士兵和李捕快都吓了一跳,纷纷掩嘴。
她用手,按了按那女子的小腹。
李捕快更是大怒,吼向那仵作:“这是怎么回事?!这血迹是怎么回事?!”
“是流产!”她冷静地开口了,吓得所有的人一跳,纷纷看向她。
她的手仍按在那小腹上,冷静地摸索了好几下。“是三个月的胎儿,未完全成形,但已胎死腹中。”说完,她抬头,冷冷地扫了一眼那仵作,再看向那李捕头,“还有,这额上的伤痕并非是致命的伤,根据尸体的腐化程度来看,初步断定其死亡时间是五天前,而这伤是死后一日之后才造成的。”
“什么?”李捕快大吃一惊,半信半疑地瞪着眼前这位素衣女子。
“这不可能!”那名仵作叫道,冲了过来,指着尸体叫:“这伤明明就是她自己跳井时撞到的!”
“跳井?”她冷冷一笑,那深黑的眸中,有着让人不容置疑的威严和肃然,“如果是死前造成的伤口,死后,会呈深红色,即使是致命伤。因为人死后,血液虽停止流动,但还是鲜的,因此,还是会呈深红色。人死后,尸僵会在半个时辰或一个时辰后呈现,六个时辰后慢慢消退。但是,即使尸僵消退,也会令尸体呈僵硬的后状态,血液会凝结,造成的伤口,就会呈黑褐色。说这伤是致命之伤太过牵强,因为造成这伤的力度不太,不可能置人于死地!你是仵作,不可能不知道这个!再者!”她加重了语气,“她不是投井而死,这投井,不是死者自己投井,而是死后被人投的井!”
听她说完,围观的众人一片嘘声,那仵作的脸色一阵红一阵白,那些士兵和捕快更是惊讶。那李捕头瞪大了眼睛,望着她:“姑——姑娘何出此言?”
她没有回答他,只是解下身上的包袱,从里面拿出一双土白色的手套,套在手上。这手套是她在北赫时用来御寒的,想不到现在倒能派上用场。她又拿出一块白色丝绸纱巾,那纱巾也是从缭香院A出来的,名贵得很呢!她用纱巾蒙上口鼻,没办法,这是她的习惯,也是所有法医都必须遵循的习惯。
出逃(5)
她飞快地扫了一眼人群中的诩青,他瞪大着眼呆若木鸡地站在那儿,怔怔地看着她。她不由得抽了抽嘴角,俯下身,在众人的惊愕之下,伸出带着灰白手套的手,轻轻地覆在死者的额上,停住。
她闭上眼睛,深吸了口气,表情虔诚而严肃地在心里做了祷告。再放开手,那深邃的眼睛,紧紧地投在死者的脸上,似那人并没死去般,道:“好!那么,告诉我,你是怎么死的吧!”
说完,她再深深地一鞠,再度抬起头来,望向那些士兵和捕快。那李捕头本也呆若木鸡,看到她看过来,这才回过神来,似乎知道了接下来要发生什么,也不管这看似柔弱的姑娘是什么来历,但是,从那姑娘的眼神中,他似乎看到了一种……一种什么?一种他已久违的什么?他深吸了口气,激动而颤抖地吩咐手下的人准备做记录。
她就伸出了手,用力地掰开死者的嘴巴,她的脸也俯了下去,离死者的脸不到二十公分,并不畏于那近在眼前的发臭的尸容。
这让围观的人群立刻又发出一声声惊呼。
她不理会那些惊呼,仔细而认真地察看着,边看边说了出来。
“死者嘴唇发黑,舌头溃烂,口中有异臭,死前曾服用药物。”她把食指伸入死者口中,掏出了一些黑色的细小物质,放到鼻前闻了闻,这动作又让众人抽了口冷气,“这是红花药草的味道,也就是流产药物,也称堕胎。”她再从头发上拔下一支银发簪,这支银簪也是从那妓院A出来的,呵呵。仔细想想,她当然不会心甘情愿两手空空地逃跑,当然会从中捞了那么一点点东西,没办法,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嘛!
她用那银簪探进死者口里,半晌,银簪已稍有发黑。“这药虽是打胎药,药中却含毒。这毒和打胎药混合在一起后,能让喝下去的人舌头溃烂、腹痛难当,最后流血致死!这就是此女子死亡的真正原因。至于那是什么毒,现在没有定论,要知道精确的答案,只有问大夫,凭大夫对药效的了解,应该会知道。捕头,这就是你们的事了。”
她收起簪子,开始解死者的衣服。
那捕头一怔,赶紧命人将原先准备用来盖尸体的白布拿过来,由于不能驱赶人群,只能又叫其余的几个士兵和捕快将她和尸体围成一圈。
解开了死者的衣服,果然!她又开口道:“死者身上多处淤伤,看伤口形状,属人为造成,如脚踢、拳打、棍打,这表明死者生前受过很严重的殴打伤害!”接下来,“胎儿三个月左右,已成形,胎死腹中!另者,”她停了停,几乎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死者荫部除流血外,还有严重的淤伤、刀伤及灼伤——我推断,死者生前遭受过严重的性虐待!”
众人听到这,都呆住了,好半晌,才有人又惊呼出声,骂着:“畜生!畜生!畜生!”
她用白布掩上了尸体,站了起来。
士兵们也纷纷散开,让开一条道给她。
她走到枯井边,仔细地察看了片刻,就回到李捕头面前,这才扯下面巾,边扯手套边说,感觉就像以前面对着在等尸检的公安一般。
“尸体的确是在死了最少三天、尸体已僵硬、血已凝结后才抛尸至此的,因为这井里一滴血都没有,只有一些凝固的血块。因此,这儿并不是第一死亡现场。好了,尸检已做完了,其余的工作就是您的了!”
那李捕头傻愣愣地点了点头。
怎么会有这么傻帽的捕头啊?!她这才开始打量这捕快,年约四十,但看得出是习武之人,身强力壮,手粗脚也粗的大块头,长得不算难看,当然也不英俊。浓眉大眼,大鼻也大嘴,嗯!这种人长得很安全,不像诩青,是让人看了就想虐一虐的那种——呃?她在想什么啊?但是,她还看得出,这人,眉宇间倒有一种不容置疑的肃杀之气,让人有些生畏。难怪是捕头,虽然他此刻的表情有点傻气,但是她知道,他是那种——怎么形容?
就如他往前一站,小偷也靠边躲的那种!呵呵,对!就是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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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逃(6)
打量完,她不由得一笑,摇了摇头,感觉好像在看古装剧似的。
她边打点包袱,边看向那负责记录的士兵,问他是否已记完,那士兵愣了半分钟,才回过神来,急急地狂点头。
那好,没她的事了。她回头对那捕头说了句祝他早日破案。当然,如果他聪明的话,恐怕不用两日这案会告破,但如果他笨的话,她也无话可说。毕竟,初来乍到,她还不清楚这里的形势,还是收敛点好。
她将包袱利索地往背上一放,这才回到人群中,走到诩青面前。
看着诩青愣愣的表情,她摇了摇他,他才回过神来,喘息着看着她。
她跃上了马,对他笑道:“别发呆了,快上你的马,我们该进城了!”
诩青并没有上马,而是静静地看着她好半晌,看得她都快不好意思了。正欲开口问他发什么呆,却见他回转过身,从马背上取下行包,然后重重地一拍马背,那马发出一声长嘶,就狂奔而去。
她怔怔了半秒钟,才瞪向诩青,吼道:“你这是做什么?怎么赶它走了?那是用钱买的啊!Shit!”他以为赚钱容易啊?那也算是他的血汗钱啊!
她正要策马去追,谁知一眨眼之间,诩青已跃上了她的背后,她还未反应是怎么一回事,他已紧紧地从后面伸出手臂将她箍入怀里,握紧她的手,也握紧了缰绳,重重一拉,马儿长嘶,不是追赶刚刚奔走的马,而是转头就往屏水县的方向奔去。
“啊啊啊!我的马!我的钱就这么没了!”
她哀悼地叫着,那声音如此凄惨地随着马儿的远去而消失在众人愕然的视线中……
“你这是干什么吗?!”她还是忍不住大声质问,“你知不知道那马要用钱买的啊?你很有钱吗?你知道我们还有多少盘缠?你怎么可以这么浪费呢?如果你不满意那马儿,”她边骂边回头要瞪他,不瞪他她消不了气,“我们到了屏水后还可以将它转卖出去,再买一匹你满意的嘛……”
突然,骂声停止了,她瞪大了眼睛,瞪得比马眼还大。
因为,她这一回头,却刚好和他的脸碰了个正着。
眉毛对着眉毛,眼睛对着眼睛,鼻子贴——着鼻子,嘴唇更是贴——住了嘴唇。
一秒、两秒、三秒、四秒……十秒!
她骤然而惊,头往后一仰,离开了那碰触,别回脸去。
但是,他的手,却重重地握住了她的脸,强迫她转过脸来,顿时她看到了他眼睛里如烧灼般的热情。他未能让她有惊喘出声的机会,他的嘴唇已紧紧地捕获住她的。
她从未遭遇过这般疯狂而热烈的吻,忘形的,昏乱的,烧灼的,渴求的,像灌注了全身心的力量和热情……她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分不清东南西北,不由得伸手捉紧了他的衣服闭上了眼睛。马儿还在向前狂奔,耳边只有狂奔中呼呼而过的风声和他那粗重的喘息声。
好半晌,他才缓缓地抬起头来,有两簇火焰,在他那美丽的眸子里燃烧着,使他那对深邃漆黑的眼睛带着股烧灼般的热情燃烧向她。她又是一阵晕眩,听着他重重的喘息和混乱的心跳,不不不!这怎么可以?!他——怎么可以吻她?不不不!她一直以为,他会成为风华绝代的耽美男!她一直梦想着,有天会为他找个男人来守护他!但是——怎么会这样?
啊啊啊!她的心在尖叫,才惊觉,刚刚——是她的初吻啊——!
城门在即,她听到了人的声音,这人声,使她骤然清醒,猛地回过头来。
痛!痛!痛!
哦!哦哦!我扭到脖子了啦!
思前想后,她决定把城外的那个吻,先当做是——当时的“情不自禁”!
呵呵,不过,那诩青的唇还真——是甜美啊!原来,接吻就是这样的啊——
不过,回头想想,那诩青该不会是被虐傻了吧?才会对她——情不自禁?因此,在进了城,下了马后,她就开始左打量右打量起诩青来,想看看他是否有什么心理压力啊,或心理阴影之类的,但是,她看不出来。
出逃(7)
这一路上,她只顾着如何照顾好他,为他添这个,买那个,只专注于他身体的康复情况,而没有用“心”去留意他的美,现在,她才发现,诩青真是越来越美了啊!
那原来苍白的皮肤,变得那么红润而富有光泽;原来委靡不振而无精打采的神色,却变得精神抖擞,神采飞扬。虽是男子,但是,那眉目之间,眼波一转,似能流出媚人的风采,风情万种。加上那袭她为他添置的让人诱惑不已的衣裳——白色内衬,深红色的长衫,绣着不知名的古典图案,长长的袖子,袖边还镶着细黄的丝条,黑色的同样绣着灰色图案的缎带系于腰间,把他那既阴又柔的完美小受的气质衬托得无以伦比,倾城倾国。
就连路人都忍不住回头看他。
啊啊啊!美男啊!她的心中尖叫着,丝毫不觉自己在他人眼中,已变成一个彻底呆若木鸡的花痴女!
嗯……口水又狂飙了出来……她想阻止都来不及。
却看到他微笑地伸出手,用袖子擦拭她的嘴角。
路人不由得爆笑出声,她才恍然大悟,急急地转过头去,握紧拳头,又是皱眉又是咧嘴地苦叫道:“天啊!好丢脸啊!”
好不容易到了要落脚的客栈,他本来想说要两间厢房,但还未开口她就冲了过来,对那掌柜说要一间厢房。
过后,他问她为什么只要一间,她一边收拾,一边给了他一个很臭屁也很正当的答案:省钱!
废话!钱已所剩无多,又不知道能否有工作着落,当然是能省则省,何况,一直以来,他们都是同房的。
在缭香院时,她是他的丫鬟,也是睡在他的房里——当然,他睡床上,她只铺了床棉被在地上就睡,那里的有主子的丫鬟都是这样的。
逃出来后,本来也想着说开两间房,可是,那时的诩青身体状况太不佳,为了方便照顾,只能又如在缭香院时一般。
甚至一路下来,都是如此。
她知道这对于从未睡过地板的她来说,是很艰苦的岁月,但是,睡多了也就习惯了。
虽然,偶尔,她会怀念家里那黛芬妮的床垫。
但又想,反正这世界也没有那软绵绵的席梦思床,睡哪儿都是硬邦邦的,也就无所谓了。
打点好后,她还是得去找大夫,不是为诩青,只为那脖子还在隐隐作痛。
打听后,去找那间名叫“仁和堂”的药馆,听说那里的大夫是县城里出了名的。
那大夫姓杨,人称杨神医,年约六十,头戴冠帽,身着灰色长衫,长长的白须、白发,连眉毛也是白的,倒有一种仙气。
嗯……这种人一看就知道属于那种世外高人类型,应该可以信任。
轮到她坐在了那杨神医面前了。
“姑娘哪里不舒服?”杨神医苍老而淡定的声音。
“我脖子扭了!”她说,看那神医,又开始怀疑了,很老了嘛,不知行不行?不知有没老花眼?
那杨神医一听,一边用手不停地抚着长须,一边眯着那本已眯成一条线的眼睛,瞪着她的脖子瞧了半晌,才伸出手来,捉住她的脸,未等她反应过来,用力一扭。
她很清晰地听到“咔嚓”一声,是骨头扭动的声音,心想,这次完了,肯定歪了脖子!
“啊!”尖叫声随风而起,惊动四座。
杨神医很好脾气地等她叫完,才道:“你动动脖子看看?”
她哭丧着脸,瞪了老人一眼,才动了动脖子。
惊叹……那痛楚居然消失了!
她感激涕零地望向杨神医,脑筋一转,带着浓浓的感激,扑通一声,深深地一跪。
“多谢神医!多谢神医!小女愿留下在医馆工作,为神医效犬马之劳!”
言下之意,当然是在找工作,这是最好的选择,看这医馆人来人往,一定薪水颇高。且人手只有那么两三人,一定还会要人手。
所有的人因她的话而愣住了,好半晌,才都回过神来。那些工人看了她一眼,都嗤笑出声。那神医怔怔地看了她半晌,才边抚着长须边道:“不必了,我这人手已足!姑娘请到那边交了诊费后,便可回去!”
出逃(8)
这么干脆地被拒绝?哭……初战告败!
她不由得撇了撇嘴,才想起不知是否该准备一份简历?对!应该要的!
她苦着脸,到了那柜台交了费——奶奶的!这扭一扭就扭了她一两银子!还神医咧!一点同情心都没有!明明就是抢钱的黄绿医生!呃?这会不会毒了点?人家毕竟治好了她嘛。
但是,不收她工作就是不对!她心里边骂边走了出去,却在门口和人撞了个满怀!
痛……!好硬的身体啊!难不成骨头是石头做的?见鬼!
她抬头想开骂,一看,愣住了,这人不是那李捕头吗?
那李捕头看到她,显然也一愣,随即大喜望外,对她一鞠躬,叫道:“原来姑娘也在此!”
她抚了抚额头,呵呵一笑,这鞠躬还真是个大礼啊!
“原来是李捕头啊,怎么来这儿了?”
李捕头对她重重地一拱手,“这是遵照姑娘吩咐来的,姑娘不是说过,要知道那药中的毒,只有问大夫。这杨神医是城内的名医,我相信,他会对此案有所帮助,所以就特来请教!”
正在说话间,那杨神医已迎了出来。
“不知李捕头来访而有所怠慢……”
李捕头没理他,只对他挥了挥手,让他先站一边,就看向她。
“在城外时来不及了解,不知现在姑娘是否介意告知大名?”
她瞄了那神医一眼,随即正了脸色,也颔首道:“民女姓龙!”
“原来是龙姑娘!”李捕头又是一拱手,原来,古人真的很喜欢这个动作,“不知姑娘是否能跟在下到衙门走一趟?”
她霎时一愣,这话任谁一听,都觉得是那种公安对疑犯说“跟我到公安局走一趟吧”!如果跟去,还一定会被关的那种。故此,她大惊失色,不知不觉且飞快地伸手伸脚,像只八爪鱼般将旁边的门栅死死地紧紧地一抱,耸着肩膀,一脸怯怯地受惊吓地看向李捕头,眼看就要泪眼模糊,惨兮兮地问:“请问,我犯了什么事吗?可不可以不去啊?”
那李捕头见她这动作,着实是愣了半秒,才强忍住要爆笑的冲动,咬牙切齿地说:“姑娘误会了,是县官大人听闻姑娘的事,直道‘精彩’,就吩咐在下寻找姑娘,说想见姑娘一面!”
她一听,这才似乎放下一颗心,但是,仍然担心,不知这县太爷是什么人?好人还是坏人?万一看上了她的美色,强要了她咋办?
正在她左思右想是否要答应之际,完全不知道周围已多了好多围观人群,那李捕头的脸已成了黑色。他想伸手拉那八爪鱼般趴在门栅上的女人下来,又不敢拉,故是一脸强忍着笑的尴尬,因为那女人的动作实在是——和她在城外验尸时的形象差太多了吧?
也实在是——太搞笑了!
“哈哈哈!哈哈哈!”
终于有人忍不住大笑出来,把那李捕头吓了一跳,也吓了她一跳。
这人一笑,那些围观的人都跟着大笑起来。
她这才恍然大悟般惊觉自己的失态,急急地跳下站直了身子,正了脸色,暗叫丢脸!
再看见那领先大笑的人,居然是个才一米高的小屁孩,身着蓝色布衫,发系头顶,虽说长得漂亮极了,但是——她很不喜欢他那笑得比河马还大的嘴巴!
她握住了拳头,对那小屁孩龇牙咧嘴地瞪了一眼,哼!漂亮又怎么样?老娘我没有恋童癖!
谁知那小屁孩笑得更大声了!
她别过头去,采取不理会措施,对那李捕头道:
“既然大人诚意相邀,那等民女安置了家人后,定会去衙门一趟!”
那李捕头回礼一拱手:“那么,有劳龙姑娘了!”
她颔了颔首。临去之前,还对那小屁孩做了个鬼脸。
那小屁孩也不甘示弱,对她狂吐舌头,做鬼脸!
死——小——孩!
我和你誓!不!两!立!
这是来到屏水县的第三日。
出逃(9)
城外女尸案已告破,凶手认罪伏法,让全城的人惊愕和唾骂不已,只因那凶手竟是死者的父亲!
这是如何的道德沦丧,天理不容!
这个答案也让她颇为吃惊,她虽并不了解那女子的身份,虽也知道那女子身体所受过的遭遇,但怎么想都不会想到是父亲所为。
天道轮回,无论世界如何不同,空间如何改变,人们这千百年道德思想的根基永不会改变!
这让她想到了诩青之前所受的凌虐,那也是为人所唾弃的,只是它存在于黑暗中,没有让更多的世人知道而已!
由于女尸案的告破,众人在赞颂新任才一个多月县太爷的英明及执法如山时,同时也对那在城外有位女仵作的精彩验尸过程啧啧称奇,他们更好奇于世间怎么会有这般有胆识的奇女子?
她完全没想到这事会让她名声大噪。
这日,她登衙门拜访县太爷大人。因为,李捕头已派人来催了。
当然,她自是打扮了一番。一袭透着淡淡绿色的纱质雪纺衣裙,长及拖地,同色的棉质绸缎护腕,同色雪纺束腰,显得她的身材修长而苗条。她的发式简单,只是将前鬓秀发中分,再随意扎起盘于脑后,Сhā上两支流珠发簪,却有一种自然而淡雅的华贵之美。
华贵?是的!这个身体,却总流露出这样的气质。她想,如果她有如小说中所说的轻功的话,飞起来,一定能和《神话》中的金大美人相媲美。
可惜,那毕竟是小说里的神话,不存在于生活中。
一度以为她要面对的是一个起码有四十岁以上年纪的中年人,即使知道是新上任。
但是,出乎她意料之外,这位县太爷大人,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名唤南凯。
头戴官帽,身着深绿色的官衣,黑色的靴子,高大而颀长。官帽下,是一张——呃?她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把全天下的桃花运给搜刮来了,要不,为何总是遇见美男?或者说,是她的“帅哥花痴症”更加严重了?严重到看到任何男人都觉得是美男?不不不!她还这么年轻,怎么可能这么快就有了老花眼?
她不得不回头看守在一边的士兵,那士兵长得一般,不是美男!
这证明她不是老花眼!
可是,这张脸,实在英俊得叫人侧目。
那英气十足的秀眉下是一对炯炯有神的大眼睛,深黑,透着丝丝慧黠而明亮的光芒。轮廓分明而高挺的鼻子下,有一张厚却冷感的嘴。全身上下在官服的衬托下,俊逸而有着让人不容置疑的肃杀和凛然。
但是,这一切融合一起,就是一种美!
如果说诩青的美,是出淤泥的秋莲,那他就是一朵傲然的寒梅。
寒梅,秋不去,冬不败。在严寒的冬季,在百花凋谢的时候,只有梅花在冰雪中开放,这是它与冰雪顽强抗争的结果,这也是梅花的精神,也犹若他那肃杀和凛然。
很好!她希望她没有看走眼!
她抬头挺胸,举步于他面前停驻,微微颔首:“民女见过南大人!”
他脸上的表情在见到她之后,缓缓地趋向柔和,那漂亮的黑眸里,有着一种柔和的光芒,这使她有片刻的怔忡。
“龙姑娘果然看起来不同凡响!”他开口了,声音是极好听的男中音,“那日听得李捕头及士兵们对姑娘的赞誉,再说起姑娘的验尸过程,实在让本官心生佩服!”
她淡淡一笑,再次颔首:“大人谬赞了!不知大人命民女前来,所为何事?”
他也是淡淡一笑,扬了扬手,示意她到一旁的椅子坐下,她依言而坐。
他也坐了下来,下人送上了茶水。
他捧起茶杯,轻轻地摇着,倒有一种淡定悠闲之气。
“龙姑娘你从何处学得如此本领?”
“民女的师父以前是守义庄的义官。”这个说法她早就想好了,“民女自幼无父无母,”对不起啊,前世的老爸老妈,请原谅我吧!“是师父收留了民女,民女才得以学到如此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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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逃(10)
“姑娘是哪里人?”
“师父去后,到处流浪,无家无籍,先是在西蒙,再到过北赫。”
“之前做过仵作吗?”
“并没有!”她说,低低地垂眸,倒显得有些无奈,“因为是女子,只是偶尔做过一些打杂的工作!”
“那么,如果本官聘你为本衙仵作,也就是本衙的验尸官,你可愿意?”
她一怔,无法置信地看着他,心脏加速狂跳。
“如何?”他的眉毛挑了挑。
她深吸了口气,极力地压抑内心的激动,站了起来,屈膝于他跟前。
“如若大人愿意成全,民女定会鞠躬尽瘁、全力以赴!”
“好!”他重重地一击掌,眼睛发亮地看着她,“很好!本官要的就是你这样的人才!”
看着他眼中流露出来的自信,她也似乎看到了未来即将面对的日子。
好!看来,是老天对她的眷顾!还了她前世为“帅哥花痴症”而苦的心,为她送来了美男,也终于——让她等来了她生命中的第二春!
和南大人签下手约后,她才出了衙门。
难忍心头的兴奋,一出来后,不管路人怎么看,她的嘴都笑得合不拢,握紧拳头,尖叫三声,再做了个加油的姿势,她大叫着:
“龙锦飒,Fighting!”
然后,以最快的速度冲回客栈,冲进客栈的后院,就“哗啦”一声地将后院的门推开了,还边冲边叫着:“诩青,诩青,我亲爱的小青青,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找到工作了!”
一瞬间,她住了口,眼睛瞪大了,嘴巴也张大了。
诩青站在院中,手持长剑,长袖挥舞,依然是那袭让人诱惑不已的衣衫,白色内衬,深红色的长衫,绣着不知名的古典图案,长长的袖子,袖边还镶着细黄的丝条。挥动之间,流露出一种绝代的风华之气。
黑色的同样绣着灰色图案的缎带系于腰间,旋转中,将他那既阴又柔的完美小受的气质发挥得无以伦比,倾城倾国。
她知道,这段时间的诩青已不同往日,经日的调养,身子已然康愈,她目瞪口呆地看着,又开始碎碎念:“咋能这么美呢?咋能这么美呢?真是罪过罪过……”
眨眼间,他已舞到她面前,微笑着收起剑,伸出手,用袖子擦拭她的嘴角。
她这才回过神来,自嘲着自己的失态。
“看把你累的!”他一把拉过她,抬手抚上她凌乱的发丝,举手投足间流露着媚人的光彩,“那个大人,让你工作了?”
“是啊!”她笑着擦了擦额上的汗,望着他,“终于找到工作了,我们也不用再去流浪了!”
“是的!”他轻笑着点点头,却不由得眸色一黯,“锦飒,你是不是觉得,对于你来说,我是个累赘?”
她一怔,收住了笑,定定地直视着他:“你是这样想的吗?”
他低下头,那媚惑世人的脸庞和眉端,隐隐有着一丝伤感:“你知道,我除了会唱戏外,什么都不会了,而你,却什么都能去做!”
“你什么都不会吗?”她说,笑了,挠了挠他的脸颊,“对了,你会武功?你刚刚在飞啊,这是轻功呢,你居然会飞?“
“我也只会一些算不上功夫的功夫!以前在戏班时,总得会些,只是一些三脚猫的功夫罢了。”他的脸,不由得泛起一丝红潮,再次想到几日前城外的亲吻,就觉得一股热气往头顶上冒,一抬起头来,眼睛也不由得火热起来。
“三脚猫的功夫?”她侧头沉吟,并没有注意到他眼中的热情,半晌,才转头问他:“虽是三脚猫,但是,会捉贼就行了,是不是?”
“捉贼?”他怔了怔,一时未回过神来,“什么意思?”
“过几天你就明白了!”她神秘兮兮地说。
闹剧(1)
虽说与衙门签下手约,但仵作这工作并不需要天天去衙门报到,只有发生命案时才会被通知去,但薪水照领。
衙内自然分有房子出来专门停放尸体和验尸,南凯还拨了些银子给她购置了一些必需品,如蒸锅、米醋、酒糟、藤连纸、白抄纸、皂角等很多东西,或者,这些有一天都需用到。所以她心里是很矛盾的,她当然不希望发生命案。
但是如此这般无所事事,又岂能打发掉日子?
看那诩青天天在后院练功,身体是变得强壮了些,但仍摆不脱那阴柔美人的形象。没办法,谁叫他长那样?何况,有个长期驻扎在此的戏班看中了他,极力邀他加入。
他却一口否决掉,发誓从此不再踏入这个圈子。
看他如此这般,她知道,北赫时带给他的伤害,是那样的深,那样的不堪回首。于是,她鼓起勇气,将他推荐给南凯。南凯考核过他的体力和身手后,聘他为捕快,在李捕头手下。
看来,果然不出她所料,那些捕快中,有身手不凡的,也不乏有一些,也只是“三脚猫的功夫”。
自从诩青进入衙门做事后,天天跟着那些人操练,整个人,就变得更为精神了,她就有了更多的时间进出衙门。
衙门的人对于她和诩青的关系,都没有过问,当然,也都认为他们是一对,毕竟,她和诩青之间并没有称兄道妹。
她也懒得去解释,毕竟,在她的观念里,男女关系可以很复杂,也可以很简单,只是,偶尔抬眸间,接触到诩青那深而媚得泄露一切的目光时,她会心跳而脸红。
进来衙门几日后,南凯邀她去陪他一起查阅卷宗。
那些卷宗堆了好几箱,是前几任知县留下的,大大小小的案件都在那里,南凯自上任后,就一直在查阅,到现在都还没阅完一半。
她一面读着卷宗,一面思索着问题,时而,还叹了口气。
“怎么了?”一旁的南凯不由得抬头望她,“现在才工作一个时辰,离午时休息还有两个时辰,你就想人家了?”
她愣了愣:“想谁啊?”
“你的诩青啊!”南凯笑着说:“现在,全衙门的人,可是心照不宣的!”
“或者说,只是在你们的观念里,是这么认为的而已!”她说,也笑了,“实际上,并不是事实。”
“当真?”南凯听得眼睛一亮,“此话当真?”
“当真!”她说,斜了他一眼,“你这么问,是有什么想法吗?”她的眼睛一转,“因为诩青?”
那南凯听她最后一句,听得有些迷糊:“什么叫因为诩青?”
“嗯哼!”她把身子往椅背后一靠,“我和诩青在一起很长一些时日了,我知道他有怎样的魅力,女人喜欢,男人也欢喜着他呢!”
“那你喜欢他吗?”南凯听得一窒,盯着她问。
“当然!”她说,脸上不由得泛起一丝红润,“但是,”她想到在北赫的过去,不由得黯然,“谁知道呢,一切随缘!”
“一切随缘!”南凯也笑道:“这不像是你的性子!”
“怎么不像?”她说:“做什么,总要有些原则,如果,我知道对方爱我,我也爱他,我就定会不顾一切,去守住这份爱情。但是,如果只是我爱他,而他,却摇摆不定,我就只能说随缘了,毕竟,强扭的瓜不会甜!”
南凯听得连连点头:“强扭的瓜会不会甜,我不知道,但是,我还是第一次听到有女子会这样大胆直白自己的爱情观。”
她笑了起来,拿起手上的卷宗扬了扬:“没见过是吧?我还想再说说我对这些案卷的想法。”
“哦?”南凯挑了挑眉,兴致又来了,“你有什么想法?”
“我看了你这里大半的卷宗,有很多案件,记录得也相当详细,”她深思着说,“包括案发时间、破案过程、破案经过,等等,都让人如临其境般,犹如读故事般,一个个扣人心弦,引人入胜。但是,”她顿了顿,“对于我来说,这样的资料,这样的故事,还不够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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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剧(2)
“不完整?”南凯一愣,不解地瞪着她,“怎么说?”
“一个完整的案件,单从故事性,证据性来揭露案件真实,或者,对很多人来说,这已很完美了,但是,完美虽完美,却没有任何的参考价值。”
“参考价值?”南凯又是一愣。
“是的,参考价值。”她说,望着他,“我在过去也办过案子,当我们从证据上查证了凶手的同时,不仅针对结果,我们是取于证据,而且,我们可以在未完全查证之前,对所得的证据可以从心理学的角度来分析案情,从案发现场的细节中来分析案情。”
“心理学?”南凯完全蒙了,“什么意思?”
“就是研究罪犯犯罪的心理特征。”她说,从一叠卷宗里抽出一袋来,递给他,“这是两年前本县发生的一起敲诈案件。北村头的高家庄的庄主,收到这样一封敲诈信,声称高庄主的女儿在其手上,如果在一日之内不准备好二十两黄金,就会撕票。在这个案件中,如果不是有目击者发现可疑前来报案,从而捉到了这位绑架者,那么这个案子,会结束得更狼狈!”她抬眼看他:“我来这里也有一些时日了,北村的高家庄自然也知道了些。据说,这位庄主对于在府上的工人如奴隶,不是打就是骂,还经常会克扣工人月钱,这样的人,自然会招人恨。但是,这些我也不想说,我想说的是,这是一封敲诈信!”
她从他翻看的卷宗里,抽出了那份书信,说道:“或者,在很多办案者的眼中,这只不过就是一封敲诈信,看过之后,就不会多去注意,我想,当时这位县官大人就是这般。但是,南大人,请你认真看这封信,你发现了什么吗?”
南凯接过她手中的信,细细地看着,翻来覆去地看着,半晌,才说道:“这张纸很粗糙,是——平常有钱人家如厕用的纸!”
“的确,”她说,“这种纸虽然粗糙,但是,在普通人家,如厕还是用不起的!这就说明,此人可能是有钱人,但是,这个可能性很小。第二种可能,就是此人家境不富裕,且在有钱人家帮工。还有吗?”
“还有?”南凯皱了皱眉,又翻来翻去地查看那纸,“看不出什么了呀!”
“你没有看内容,怎么知道没有?”
“内容我看过了,无非就是绑架要钱!”南凯说。
“是绑架要钱!”她说,“以一个绑架人的身份来说,如果按照我刚刚的推断,此人家境并不富裕,且只是个工人,但是,他的文字书写能力似乎太强了——你看这信中的笔迹,字体工整而有力,这说明,这个绑架者受过一定的文化教育,不仅识字,且对文字的认识,有一定的水平。而在这个社会中,只有中等以上的富裕人家,才有能力供其读书!”
“那这不是和你所说的,就有矛盾了吗?”
“矛盾,也说明一种可能,就是,这个人的出身并不贫贱,而是因为家道中落,才有可能沦落为帮工!这也缩小了嫌疑人的范围。”
南凯一怔,急忙接过卷宗,从中取出卷中所描述的犯人的背景看了一遍,才抬头瞪着她,深抽了口气,把卷宗往她面前一推:“你说对了!”
“还有,”她微微地挑了挑眉,“你仔细看那封敲诈信的内容,尤其是其中一句,是这样写的,‘高庄主,你不能有丝毫的犹豫,你也没有资格犹豫!’这说明什么?为什么高庄主不能犹豫?为什么说是‘没有资格’?因为什么?因为,在这个犯人的意识里,高庄主欠了他的,所以,没有资格和他谈条件,这也说明一个问题,说明犯人认得高庄主,且高庄主曾经有欠于他!那么,这个范围就缩小了。我们只要去调查这些个帮工们的背景,相信很快就能调查出来。”
“哦……”南凯瞪视着她,“你说得很对!”
“这样的分析,不一定完全准确,”她笑了,“但是,我相信,离真实不会相差太远。但我只是想将我懂的说出来,老实说,在心理学上,我来这之前,也只是涉及了一年多,我跟随的老——先生,是当地很有名的一位心理学专家,在他的帮助下,我的进步很大。但是,我还没来得及学更多,就得背井离乡了!”
闹剧(3)
“不不不,你这种想法很好。”南凯说,“但是,我可能还需要一些时间去接受它!”
“我知道,”她说,“有一些理论我还记得,如果你需要,我可以给你。”
“好!”南凯说,望着她,沉吟着说,“你知道吗?在我没见到你时,我就在想,这个女子一定不简单,现在看来,果然!”
“哦!我想,我是有些在卖弄!”她笑得促狭,“不过,我只是想让你知道,这会是我用的一种方式!”
“哦!”南凯瞅着她笑,“你还知道谦虚啊?”一转头,看到诩青的身影出现在门口,便不由得一紧脸色,再也笑不出来了。
“诩青!”她对着南凯微微一颔首,就转头,看向举步走进来的人,微微一笑,“可以休息了?”
“嗯。”诩青点了点头,看了南凯一眼,掬首叫了声大人,就又转头看她,额心冒着汗,眸中带笑,媚眼如丝。
“是不是累了?”她叹了口气,抚上他的发梢,“看你,天天都这样出汗。”
“不,我不累,”诩青说,脸色泛起一丝潮红,“天气热嘛,不过就是有些饿了。”
“你最近吃得多了。”她笑道,“这是好事,总比你以前老是胃口不开来得好!”她牵起他的手,拉起他就往外走,“走,我们赶快去吃了饭,再去找房子。”
“找房子?”他听得一愣,“我们不住客栈了吗?”
“当然,”她说,“住客栈开销大,而且我们身上的钱也不多了,即使有了工作,也不行呀。所以,我们得赶快找间房子,安定下来才是。”
诩青一听,微红的脸上,泛起一丝柔柔的轻笑,点了点头。
但是,白天,他们的时间,都花在衙门里,所以只能用晚上的时间出来找房子了。
她找了几日,才在城东的一个小湖边找了一处无人居住的弃屋,只有一间房和一个小厨房,虽然看上去很烂很旧,但是她也别无他法了。花了些银子找人将那屋子打扫干净,还得重新再做些修葺,又要挑日子,因此,恐还要多延几日才能搬家。
这日是屏水县的好日子——屏水的百花会。
屏水以山水美而得名,而百花会更是引得各地的人们都聚到这来。
原来,南烈国的国花,也是牡丹,在那广场中央娇艳地盛开着。
牡丹的周围,百花争艳。山茶、玫瑰、掬花、石榴、蔷薇、月季……数不胜数。
广场周围的每条街都张花结彩,热闹非凡。街头巷尾,大街小巷除了摆满了各种各样的花供人欣赏,还挂满了各种各样的绣球和灯笼的谜语。
这么热闹的日子南凯自然也不想错过,于是,先停下了手中的工作,用三天假的代价交换了三个士兵值守,就让全部人出去了,当是巡逻。
于是乎,大队人马就从衙门出发了。
算起来足有十几个人,其实,这衙门的人并不多,加上她后共有十七人。士兵五人,捕快加捕头是十人,都还有别的分工,除了巡逻外,还包括衙内各种事务。
到了广场后,就分散开来。
诩青自然是跟着她在大街小巷里穿梭,她看了朱颜,再去看蔷薇,转到一个小摊前,就拿起摊上摆卖的纸扇,付了钱,学着电视里看的那种,“刷”的一下,打开纸扇,摆到胸前,拍啊拍的,笑着转头看诩青。扬起右手,把纸扇往空中一摇,左手扶袖,摆了个标准的书生在吟诗的POSE,脑子转了一番,好不容易才憋出两句诗:“满街花色关不住,一枝莲花出尘来!”一念完,她就得意地笑了起来,“诩青,这诗如何?”
诩青听得一愣,半晌,才微微地笑开了。虽然这两句听起来有些怪异,但是,他倒是嗅出这中间的味儿来,知道她是在说他。想着,他那柔媚的眸子,不由得浮上一层悦色,使那眸子更是媚得出水来,唇边的笑,更是深了。
看到诩青笑,她不解地收住了笑:“怎么?你笑什么?我念的诗不好吗?”她扯起了嘴角,“我倒是觉得不错呀,”咧开了嘴笑得像只大青蛙,“因为这是我第一次作的诗哇!哈哈!”
闹剧(4)
“想不到,你也会这个呀?”诩青笑着说,“勉强过得去!”
“那是当然那是当然!”她一脸的得意忘形,手中的折扇又摊开来,扇呀扇,“既然不错,那我就再来一首,嗯……”她又绞尽脑汁地想着,终于,她又开口道:“秋天秋色秋意浓,赏花赏月赏诩青!”念完,还用扇子轻轻地敲了敲诩青的额。
诩青一愣,没想到她会来这么一句,顿时,那本就润红如花的脸就更加红得像个番茄。
“哈哈,如何如何?我的诗不错吧?”她又咧开嘴笑了起来,“称得上是千古名句了吧?”
诩青红着脸,瞪了她一眼,轻哼了声:“你就会拿人家说笑!”
“我可没有!”她笑呵呵地说,“你看看,放眼过去,你也如这花一般,娇艳美丽呀!”
“得了你!”诩青一手拽住了她的肩膀,“我还不知道你吗?每次得意,就总会忘形。”
她吐了吐舌头,拉着他转身去看花,看了花,又跑去猜谜,猜了谜再去玩绣球。拿起绣球东抛西抛,像玩气球一样,她和诩青在一边对抛起来,谁知一个失手,让那绣球从手中滑落在地,滚向人群里。
她的目光追着那绣球过去。
绣球被一只脚踩在了脚下,她就追到了那脚边。
想待那只脚识趣地移开后,再捡绣球,谁知,那只脚定在那儿没有移开,她不得不伸出手,拍了拍那脚,说道:
“喂,这位先生,麻烦你抬一下尊脚,我的球被你踩到啦!”
但是,那只脚依然没有动,她还用手去移,见鬼,那脚如千斤顶般重得移不动!她才不得不抬起头来望向那脚的主人。
她知道她这个动作——抬头,轻挑眼睑极为温柔美丽外加楚楚动人,但是,那人不用一看到她的脸后,那张漂亮的脸就如木头般呆傻掉吧?
她是太丑吓到他?还是太美煞到他?
何况,他长得相当漂亮,呃——又一个美男!不!是两个!两种不同类型的美!
她开始怀疑自己的命运了!这个时空是否盛产美男?
自来这之后,她似乎就和美男结缘,难道这是老天对她前世那段夭折的初恋的回报?
踩到她绣球的这位,一袭白色的长衫,飘然出尘,一对妩媚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漂亮的鼻子,性感美好的唇,呼——只是他为什么会呆掉?
而另一位,手牵着他的手,也是一袭白色长衫,一对阴柔妩媚的丹凤眼,挺直的鼻梁,性感而刚毅的嘴唇,原来洋溢着温和笑容的他,在看见她之后,瞬间也变了脸色。
但,不是呆掉,不是吓到,而是凶狠。
她第一次看到有如此凶狠如猛兽的目光,就如见到了不共戴天的仇人般!
她讶然,她并不认得他们,也不记得见过他们,更别说结仇了,为什么感觉他们像认得她一般?不止认得,那个丹凤眼美男还如此瞪视她,似乎要将她杀掉似的——
下一秒钟,在她的惊愕中,那丹凤眼的男人一声长嘶,随即一把甩开了那男人的手,出掌对她的脸袭了过来。
她本能地后退倒地,惊叫道:“喂!你做什么?!”
但是,似乎那人并没有听到她的叫嚷,眼看那掌就要打中她的瞬间,她闭上了眼睛,知道自己逃不掉了,以为自己要毁容了,心中惨呼着苍天啊我怎么这么衰啊的时候,身子却突地被人掳起,瞬间便迅速地躲过了攻击。
这下可不得了,众人乱成了一团。
她惊喘着睁开了眼睛,正要感谢苍天,却发现掳起她的人是那位曾经因看到她而呆掉的男子。
她被那男子紧紧地搂在了怀里,她看到男子惊颤地喘息着,瞪视着那刚刚对她出手的男人。
“明浩!我说过,你不可以再伤害她!”
“不!”那被唤作明浩的丹凤眼美男——不!她不会认为他是美男了!“你永远不会理解我的感受!是她!”他指向她,怒目而视,使她在他的目光下也不由得战栗:“是她——她是一个侵入者!掠夺者!所以,她必须得死!寒,让开!我要杀了她!”说着,就又出掌,直趋向她。
闹剧(5)
她大吃一惊,只觉一股霸道无比的力量破空袭来,使她生出一种自己置身于干旱沙漠中的可怕的感觉。抬眼望那袭向她的人,只见那人一双漂亮的丹凤眼变得冰冷锐利而森寒,仿若在火中的热烧着的剑,又在瞬间浸在了冰水中,既寒且烈。
身边的人立刻将她推至一边,站到她的前面,出掌挡住了袭击,并和那人缠斗起来。
她差点跌了个狗吃屎,幸好是诩青及时扶住了她,她抬起头,看到了诩青吓坏了的关切的眼神。
“这是怎么回事?那人为什么要杀你?你认得他们吗?”
她摇了摇头,搓了搓手臂,拍掉了衣服上的尘土:“我根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去捡个绣球还有人要杀我?”
人群中一片混乱,可用鸡飞狗跳来形容,只因那二人的打斗。
她这才发现,原来这世上真的有如电视电影中看到的那种飞天入地的神奇武功。
看那二人,应都是高手中的高手。那个叫什么明浩的,根本无法脱身来杀她。
可是——她不明白这是为什么啊?老天,谁来告诉她这是怎么回事?
那个叫明浩的男人为什么要杀她?为什么说她是什么侵入者?掠夺者?
而那个叫寒的男人又是怎么回事?
一头雾水!
此时,南凯带着人马赶到。
“住手!”南凯叫道,“给我住手!这儿人多,你们要江湖争霸,就到别处去争去,别搅了今天的花会!”
她的直觉认为南凯说得对,看那些鲜花都在众人的踩踏下,翻了不少,让人心痛!
于是,她还是不怕死地冲了过去阻止那二人的打斗。
但是,她既不会飞,也不是武林高手,只好叉着腰站在地上,吊着两只眼睛看着。
那二人在屋顶上拳来脚去了一番,打够了,又“咻”的一声,将地点转移到地面,又是一番你一掌我一拳,打得不亦乐乎。
她这才大大地翻了个白眼,冲过去,大吼出声:“啊啊啊!——你们两个疯够了没!?打什么打啊?”她居然恼火地一把就从后面揪住了那叫明浩的衣领,不理所有的人那讶然目光,就冲着他的耳根扯开喉咙大吼出声,“我拜托你们两个莫名其妙的家伙!搞什么飞机啊!?我又不认得你们,你们要打到城外去打!别在这里胡闹!滚!——”
不认得他们?那二人原本被她这么一吼,也停住了打斗,愣愣地看着她,但却听到她这么一说,却更是惊愕。
“思婵你——”那叫做寒的男人惊颤地一把反握住她的肩膀,“你,你不认得我了?我是寒啊!你的寒啊!”
她急忙挣扎着甩开那个叫“寒”的人的手,思婵?——这回,她总算明白了,这两个脱线的男人认错人了!
“寒你个头啦!”她叫,瞪向他们,“搞了半天,你们认错人了!搞什么飞机啊?!还差点杀了我!”忍无可忍地对那二人龇牙咧嘴,“简直是莫名其妙!乱七八糟!”
“你——你不是思婵?!”那个明浩瞪着她,还是无法相信。怎么可能会有如此相像长得一模一样的人?
她扯了扯嘴角,不得不皱眉,上下打量二人。搞不好,这两个人是从哪个疯人院跑出来的疯子,嗯——想想,还真有点像。
“南大人!”她叫。
“是的,龙姑娘!”南凯走到了她身边。
龙姑娘?那二人又是一怔。
“麻烦您叫人带他们二人去给杨神医看看,是不是有什么老眼昏花啊经脉错乱啊月经不调啊或是更年期烦躁等症状!”她再看向二人,又是嗤笑,“啧啧啧——看你们年纪轻轻的就这么晕头晕脑可要不得,有病!就得趁早治啊!”
嘎——嘎——嘎——感觉一只乌鸦从二人头顶飞过!
那二人的脸上,布满了黑线!
众人却在听了她的话后,虽不是很明白其中一些话的意思,但大概意思都听得出来,因此,立马爆出了哄然大笑。
闹剧(6)
至此,这场闹剧似乎才宣告落幕!
百花会开了三天才结束。
这三天里,那两个家伙并没有离去。反而日夜不离地跟着她,在她住的客栈也要了房间,还是她的隔壁,一路都用一种怀疑而探究的目光追随着她。
她回房,他们也回房;她下楼吃饭,他们也下楼吃饭,但饭桌上仍目光不离她。
这让她气得咬牙切齿,但又无可奈何,只是每次见到那二人,索性做一脸痴呆状或者就在他们面前如幽灵般晃悠而过,却又突然一回头,对着他们吐舌翻白眼地做一番鬼脸,使得每次,那二人被她的新招给吓了一跳后,一个是阴沉着脸,一个是隐忍着笑。
但是,每一次,身边的诩青就会笑得弯了腰,脸都涨红了。
她只好瞪了诩青一眼,这才正了正那几乎都歪了的五官,诩青又笑了出声。
但是,不管如何,只要不妨碍到她,闹一闹也就过了,可是,好死不死,她无意中听到了他们的对话,这对话却让她震惊了好半晌。
这日,她起得特早,就想着下来吃早点后就去衙门,当到了楼梯口,就听到了这段话。
“明浩,我想我们是不是真的认错人了?”那叫寒的男人说,“你那日在北赫,不是说已将她打下山崖不可能活命了吗?为什么你还要紧追这位姑娘不放?她是很像思婵,几乎是一模一样,但是连南大人都说她是龙姑娘,不是李思婵!”
她霎时怔住了,在北赫?打下山崖?
她知道,她的脸色刹那间变得惨白,在北赫时,她记得小莲说过,她是从山崖上直接摔下来,落在马车上的。
难道说——这个身体以前的主人——真的是思婵?
不不不!这个想法太疯狂了!太荒谬了!这一定只是巧合!
但是,她的确是借尸还了魂!那么,这个身体的过去,真的是思婵?
不!这世上,不可能有这样的巧合!
所以,她几乎是立刻确定了自己就是他们口中的思婵!该死!
啊啊啊———她又想尖叫了!如此,该如何?她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了,楼下那里,有一个狂叫着要杀思婵的人,她绝对不能露出任何马脚。
对!龙锦飒你要镇定镇定!不能露出任何马脚!要记住,你现在是龙锦飒了,不是什么李思婵!
对!不是李思婵!
她努力地正了下脸色,压住内心那疯狂乱跳的思绪,握紧拳头,暗叫了句“Fighing!”再轻咳了一声,走下楼去!
楼下的二人看见她下来,立马把目光紧紧地锁在她的身上。
她走了过去,叫小二上早点,就坐到了二人面前,挑衅地看着二人,老娘我就让你们跟吧猜吧!这身体虽是,但我相信,你们那思婵绝没有老娘我这么有能耐!
二人的目光,深思而又探究地注视着她,使她不由得翻了个白眼,心生一计。
她突然用手支撑着下巴,目光如水柔柔地媚媚地飘向了那二人,唇边,漾起一个甜甜的发春一般的笑容。她注意到那两位美男已瞪大了眼睛,变了脸色。
她轻轻地慢慢地对他们嘟起了她那性感而美好的唇,状似要勾引和接吻般,嘟起嘟起,然后是“啵”的一声放开,响得叫人酥麻和发冷!
那两位美男霎时一抖,那个叫明浩的男人,更是差点掉了手中的杯子。
看你们还不中招?她得意地眯了眯眼,心知“勾引”成功,大概,他们很快就会消失在她面前了吧?
小二送上来早点,是豆浆和馒头,还有两个熟鸡蛋。
熟鸡蛋是她逼着诩青每天都要吃一个,不怕他蛋白质过高,却怕他贫血!
正想着,诩青已整好装下来了,对着她微笑,一袭鲜红的官服,黑色的甲衣,倒是又俊又媚。她一阵晕乎,叹息着想,这男人简直是人间极品啊……可是,是不是这样的极品男人的打扮时间都花得和女人的一样久?
“哎哟喂,你还真是慢啊!”她叫道,注意到周围的人把目光都移了过来,定在了诩青的身上,这让她不由得扯了扯嘴角,“又不是女人,又不用涂脂抹粉,想不通你在上面磨蹭什么嘛!?快点过来吃早点!上班要迟到了!”最后一句变成了河东狮吼!
闹剧(7)
诩青倒是嘟了嘟嘴,笑着在她旁边坐了下来,慢条斯理地吃起了馒头,那鲜红的粉嫩的嘴唇一张一合,看得一旁的人直抽气。她吐了口气,又开始喋喋不休了。
“从明天起,你早上要起得早一点,不要睡懒觉,早睡早起这是有益于身体的知道吗?起来后不要磨蹭这么久,要出街上去晨跑一圈,当是热身再回来吃早点,还有,小二!”她又开始扯嗓子,那小二急忙跳了过来,“这鸡蛋从明天起不要全熟的了,半生熟的就好!”
“是的,龙姑娘!”小二忙不迭地点头。
“半生熟的?”那诩青差点被馒头噎住,转头望着她,“那怎么吃啊?”
她随手拿起一个鸡蛋,往他额头上一敲,很好,碎了些,就可以开始剥壳。她一直是这样剥鸡蛋壳的。或敲别人的头,或敲自己的头,这让她想起以前与家人的种种,却泛起突如其来的心酸。
可是,那诩青一吃痛,轻喘了一声,抚着额头龇着嘴瞪着她,那神情又是娇媚至极!一双美目又是勾人魂魄,也让她不由得心跳加快,哎哟喂——我的妈!她回过神来,心中悲怆地呐喊着,这男人啊!
但是下一秒,他也学着她拿起了另一个蛋,笑着敲她的额。
“这你就不懂了,”她说,抚了抚额,瞪了他一眼,瞎掰着,管他听不听得懂。“半生熟的才是真的有营养,生的不好,因为它带有细菌和寄生虫,营养不易吸收,而太熟的呢,熟得营养也没了。因此,半生熟是最有营养的,富含丰富的维生素ABCD和蛋白质,能增强你身体的免疫力、抵抗力和体力。让你更加孔武有力、身强体壮,知道吗?”
诩青摇摇头,又点点头。完全听不懂她前面说的,但增强体力他倒是听明白了。
“你说是就是,听你的!”
“那就吃快点!要走了,太阳都要下山了。”实际上,天还没亮。
一会儿,二人吃完早点,付了账,就走出了客栈。
“小青青……”她开始撒娇,“背我去上班!”这是每天都履行的,要他背她一段路,她的理由是加强他的身体锻炼,实际是她不想走路。
诩青二话不说背起她,直奔衙门。
在他背上,她摇头大叹,诩青啊,我——该拿你怎么办?
这一生,你总不能一辈子依赖着我,有一天,我或者会离开,到时,你该怎么办?
她想起这些来屏水后的日子,不知他是怎么回事,晚上睡觉时,他竟不知不觉地弃了床,爬到了她睡的地上,拥住了她,与她合抱而眠。
她刚开始想不通是为什么,本想说一脚踢飞他,但是,她一看到眼前那张放大的美丽的脸庞,又心软了。怕的是自己这一脚会把美人踢痛,所以,为了不能破坏一个供她流口水和欣赏的美人的美,她忍!
有一夜,她忽然听到身边的人发出一声低喃:“让我,守护你吧!”
她一惊,分不出那是清醒的话还是梦话。思前想后,再看着他醒来后对她露出了宠爱般的笑,她才惊觉,他已开始依赖她,习惯她,也宠着她。包括她的花痴性格,她的体温甚至她的一切。
蓦地明白,或者,那“守护”,也只是他的习惯。
如果是,这——将如何是好?她是渴望爱情,而不是渴望习惯!
而诩青——她想起了进城前,在狂奔的马上的那个热烈的吻,到至今,她依然觉得那是梦境般的不真实。她还是不知道,那是不是爱,因为,她从未真正地爱过,又岂会知道?
想着,却听见天空响出一声闷雷,竟在倾刻间下起了倾盆大雨。
前一秒钟天气还是好的,下一秒钟却是如此的大雨,不知道,人生,也是不是如此?
这是一阵来得很晚的春雨,它伴随着狂风来得凶猛异常,逼得所有的人都无法出门。
风吹雨,雨湿风,吹得树叶乱飞,树枝歪倒,本是干净的泥路在倾刻间变得泥泞不堪。城里如此,城外的山,更是如山洪来临般,雨泥雨石滚滚而下,落下在人来人往车来车往的山道上,阻挡了很多来往车马的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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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剧(8)
突然,马儿长嘶,车内的人掀开车帘一看出去,赫然大惊。
前面,伴着那雨泥山洪滚滚而下的,竟然是一具满是泥泞的人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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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案(1)
南凯接到报案后,立即命人封锁了现场,还派人到山上去搜查。
死者,是住在城西头二巷的猪肉屠夫张二林。
他又派到张二林家,找人认尸。
当他的尸体被抬回衙门的停尸房的时候,已是满身的泥泞,无论头发、皮肤还是衣衫都无一幸免,破烂不堪。
尸体已僵化,有中度腐烂,即使是那滂沱大雨,也冲不掉那尸身散发出来的恶臭,让众人纷纷掩住口鼻,避之则吉。
她在尸房里燃起了苍术和皂角,给在场的每一个发了一小块生姜,让他们含在嘴里,再叫每人带上了特别定做好的白色口罩和手套。
首先,她仔细地察看了一遍尸体后,才决定要将尸体清洗干净。
这尸已腐烂了很多,清洗起来当然不比刚死的新鲜尸体来得容易。在一般情况下,也就是未腐的尸体,如用温水清洗,伤痕即会一目了然,然而若是腐败的尸体,就需要用要糟醋。
将尸体抬至铺好的竹席上,剥下了死者的衣服,此时房内除了她之外,只剩下诩青、南凯和一个负责记录的士兵,还有就是那两个脱线的男人了。她终于也知道了他们的名字,一个叫杨寒,一个上官明浩。
不知道他们怎么也来凑热闹,但人家武功高强,要进来,南凯也没拦人。
她知道这状况是有些惨不忍睹,但其他那些人也不用闪得这么快吧?该留的不留,不该留的却留了两个,她不由得瞪了一眼那两个男人。
将尸体慢慢地用清水加皂角一起清洗,避开了一些已腐的地方。足足洗了一个多时辰,才将尸首清洗干净。然后,用煮热的醋浇淋,再盖上草席和几床棉被,等尸体软化。
她脱下手套,拉下口罩,看向南凯:“根据尸体的腐化程度,初步推断死亡时间是十天前,但具体时间,还有待检验查证。至于死亡原因,还要等尸体软化,尸斑呈出,仔细检验过后才知道。对了,张家的人怎么还没过来?”
“刚有人来报,张二林只有一个妻子在家,说张二林在半个月前就出门了,说要去临川去卖猪。”南凯说,“刚刚张妻一听到这消息就晕死过去了,到现在还未能过来。”
她不由得皱了皱眉:“那发现尸体的山上呢?有什么发现?”
“是有发现,在山上一棵树上发现一条断裂的绳索,所以我怀疑,他是上吊自杀,由于昨日风雨吹打,才被风吹断绳索,导致尸体被雨水冲下山道。”
“南大人,”她略挺起脊梁,“的确可以不排除这种可能,但是,定论也要验完尸后才能下!”她回过身,将口里的生姜吐了出来,又重新拿了块放嘴里。
再回转过身,看到那两个脱线男在那儿发呆,她不由得再翻了个白眼。
这世上,有很多人在为三餐温饱而忙得晕头转向毫不停歇,而面前这两人,定是富贵人家的公子,不知生活之苦,无聊至极。
一个时辰后,再次戴上手套和口罩,拿开了那些席子和棉被,尸体已软化下来,她再用水洗去尸身上的醋。
她本想说叫诩青和她一起将尸体抬到案上,但一转念,她的目光落在那两个脱线男的身上,她对他们招了招手:“你们两个很闲是吧?那就过来帮忙抬抬尸吧!”
那二人先是一愣,相互对视了一眼。
“死便死了,”那上官明浩居然开口了,那对丹凤眼冷蔑而森寒,“这有什么,想我上官明浩,闻名天下的明思公子,杀人无数,又岂会为这种凡人抬尸体?”
一听这话,除了杨寒,其余三人的脸色随即一变,特别是南凯,一脸的不爽。
“明思公子?凡人?”她开始有些冒火了,声音虽从口罩里冒出来,却仍清晰而冷静,“呵!想不到我们还这么有幸能碰到你这位大罗神仙啊!原来,你这——什么公子?是神仙,而不是人生父母养的!”
“你!”上官明浩的眼睛霎时变得凶狠。
“我什么我?!”她忍无可忍地喊道,“还杀人无数?!如果是,我必须告诉你——”她瞪视着上官明浩,虽然她知道,和这样的人讲这样的理非常可笑,但是,她还是忍不住了,“杀人偿命,是这人世间亘古不变的道理!即使王法收不了你,但终有一天,老天会收你!”
奇案(2)
原来,这种所谓武侠小说中才会出现的江湖中人,就是这样的怪物?!
那实在是让人寒心的“杀人无数”!
她知道,因为南凯跟她说过,这天下,分为三种人,一种是平民百姓,一种是为官人,一种是江湖中人。
为官者,执法为民,是为平民,至于那些什么江湖恩怨仇杀,不是他们能管的。除非真是扰乱了寻常百姓的生命和生活,或者才会偶尔Сhā手。
这听得让她极为郁闷!但是,她知道,在这里,或者,没有任何正义可讲。她也知道,她的愤怒,只因她那现化人思想在作崇,无法抽离。
无奈!无奈!无奈!
她再也无法再看那二人了!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美若天仙,她也不会再看他们一眼。
叫诩青帮她将尸体抬到案上,立于尸前,她庄严而肃穆,把戴着白手套的手按放在死者的额上,轻念了句“阿门”,做了个祷告——这是她一直以来的习惯,不只她,法检科的同事都是如此。
祷告完后,她才惊觉,糟糕!这些古人哪懂什么阿门?她应该说阿弥陀佛才对!唉!
再次洗净后的尸体,尸斑清晰可见,还有那颈部的勒痕更是明显。
“果然有勒痕,”南凯说,“这是不是能证明是缢死?”
“并不!”她说,俯下头去,认真而仔细地察看那伤痕,“颈部有勒痕,只能证明死者被绳索勒过,并不一定说就是被勒死的。”她伸手去捧起那头,察看后颈,“死前被勒,或是死后被勒,这是有分别的——若是死前被勒,勒痕在死后,初时会呈深红色,有血荫,久后会转为黑色;若是死后被勒,初时其痕无血荫,只有白痕,时间久后会转为褐色,你看这勒痕,是呈褐色而非深红色,这就说明,死者是死后被人挂到树上去的!”
她把目光移向死者的身体,继续说:“死者的前身有多处伤痕,但都是碰伤,伤痕呈黑褐色;胸前有勒痕,呈黑色,是死前造成的,勒痕很大,看来被捆了很多圈。”她将那尸体掀起,看那背部,“背面也有多处伤痕,也是呈黑褐色,根据伤痕的颜色判断,也是死后搬动尸体而造成的。再者,这搬动尸体的人一定比死者要弱小力小,拖动间才会出如此差错。”放下尸体,再看向手臂,“死者手臂上两边都有扼痕,也是死后造成的;手腕上也有勒痕,”她看向那腕部,深抽了口气,“两边手腕同部位上的勒痕,都呈黑色,这是死前所受的伤,和胸前的勒痕一致,不足以致命。”
说完,她再俯下身去,用手撑开了死者的嘴巴,俯过脸去,仔细瞧着,“嘴唇微紫,舌有白痢,有中毒迹象,至于是什么毒,等我提取出来后才知道。”她将手指伸进死者的嘴里,搅了搅,搅出了一些灰白的物质,看得所有的人都瞪眼欲吐,她却将那些东西拈在手里,放近眼前细看,放近鼻尖,闻了一闻,说道:“这是一些碎布片,死者生前嘴巴被人用布塞过。”然后,又转到了下身,“死前没有行房事,下身无伤痕,大小腿有伤痕,呈黑褐色,也是死后造成的,脚跟有伤痕,是死后拖动尸体是造成的。”
“那就是全身无致命伤痕?”南凯呆了呆,“除了手腕的伤,其他的都是死后造成的?那就剩他身上的毒了。那你说,他是中毒死的吗?”
她看了他一眼,走向了尸体的头部位置,再细细检查后,又掰开死者的口腔,认真地看着,望向南凯。
“的确是全身无致命伤痕,”她说,“但是,在死者的喉间,有被利物划破的伤痕。”她微微地蹙起了眉头,转过身去,从一旁的案上拿过她的箱子,“看来,我要解剖尸体!”
所有的人听了她的话,皆是一愣。
“呃?”南凯也是愣了愣,一时不知道她在说什么,待看见她从箱子里拿出一把锋利的形状奇怪的刀子,走到尸体前,弯下身子,正举起刀子比画着往尸体的肚子上割去时,他这才啊地尖叫出声,急冲过去,一把握住了她握刀的手。
奇案(3)
她被他吓了一跳,抬起头来,不解地望着南凯,却只见南凯那双惊得冒火的眼睛,吐着舌头,惊叫着:“你要做什么?!”
“做什么?”她望了望南凯的手,说道,“解剖尸体啊,我刚刚不是说了吗?”
几个人一听,皆抽了口冷气。
“解解解……解剖?”南凯喘着粗气叫,“你是说,要挖开他的肚子?”
“是的,”她说,声音相较于南凯的,却是冷静而淡定,“尸体表面没有死因呈现,就必须对尸体进行解剖,才能了解真正的死因!”
“胡胡胡……胡扯!”南凯怒吼道,“你怎么能这样说?!从来没有哪个仵作敢这样做过!你怎么能这样做?!不行!我不准!我们只能从尸体上找死因!”
“不能解剖?!”她听得一怔,随即也正了脸色,瞪视着南凯,“从没有仵作这么做过?为什么?”
“从来没有哪个仵作敢这么做过!”南凯吼道,“这人都已经死了,我们怎么还能剖开人家的肚子?!不行!我们不能这么做!”他一转眼,就瞪着她,“看来,是我看错了你,我还以为,你是个经验丰富的仵作,想来,是我错了,对不起,龙姑娘,我不能让你再验尸体!”
南凯的话,让在场的人都吓了一跳,也让她顿时一怔,瞪视着南凯。而一旁的诩青,更是不由得伸出手,紧紧地握着她戴着白套子的手。
她的眸色缓缓地沉下,侧转过身,望着眼前的尸体,思索片刻,她才缓缓地抬起头来,深吸了口气,抬起另一只手来,扯下面上的口罩,转过身,面对着南凯。她的脊梁挺直了,黑白分明的眼睛里,目光澄亮而执著。
“南大人,”她开了口,声音清晰而沉重,直视着南凯,并没有因为南凯的话,而流露出恐慌,“是我吓到你了?”
“你吓到了我们所有的人!”南凯说,她这才将目光掠过众人。其实,除了南凯外,在场的,只有诩青和那两个熟悉的陌生人,但就连他们的眼中,都带着惊愕和无法置信。怎么?她刚刚还听到谁说什么杀人无数来着?
还有,就是诩青,她感到握着她的手的掌心,在微微地沁着汗和发热,只是,那对美丽的眸子中,没有惊恐,只是关心。她不由得心中一震,因为,那样的眼神,总是让她晕眩。
“对不起,”她说,略一沉吟,似对诩青,也是对南凯,“我无意吓到你们。”抬起眸来,依然直视着南凯,“我初来贵国,并不知道,这里的仵作从来都不解剖尸体,但是,南大人,有一点我必须告诉你,解剖尸体,是能够最正确地了解死亡原因的方法!”
“这——这怎么可能?”南凯惊愕地说,“从来没有人这么做过,也没有人知道人的身体里面有着什么,你又怎么能在解剖后,会知道和了解死亡原因?”
她听得一怔,略一思索,再望向南凯:“是啊,从来没有人,知道自己的身体里面有着什么。”她叹了口气,“就如现在的很多大夫,他们的医术卓越,救过很多的人,但是,为什么,仍然有那么多疑难杂症无法治愈?因为,大夫们所学,全是学着前人留下来的东西,但是,要真正去了解这些病的根源,还是得从人的身体里去了解。他们知道五脏六腑,却不知道五脏六腑的样子,只知其外,不知其内,又如何能真正了解疾病的根源?”
南凯一怔,这才低下头,思索了片刻,却仍然摇摇头:“虽然如此,但是,据我观察过以前很多破获的案件,我们取证的方式有很多种,我不相信,一定要解剖尸体才能破案!”
“不,”她说,依然直视着南凯,“我景仰传统的侦察方式,但是,我也希望你们能够包容一些新的东西。调查取证很重要,但是,能找出真正的死亡原因,那就给你们一个正确的侦察方向。过去,我们县里的死案也不少,但是,为什么一直无法破案?那是因为,没有了解到真正的死亡原因,也就没有一个正确的取证方向,所以才会有那么多无法破获的案件。南大人,”她略一顿,看到南凯又低下了头,在认真地思索着,她不由得扯嘴一笑,她知道,他有些动摇了,“来这以后,我曾经认真地看过我国的律法,律法上,并没有硬性的规定说,不能解剖死者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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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案(4)
“哦!”南凯这才抬起头来,瞪了她一眼,“你倒是很认真地看了律法!”
“是的,我不否认。”她说,“我记得南烈律法关于仵作的行为权利中的最后一条说道,仵作,可以通过任何方法,去了解死者死亡原因。也就是说,仵作,是可以行使解剖尸体这个权利的!”
“话是这么说没错!”南凯说,还是瞪着她,“但是,从来没有仵作这么做过!况且,你叫我如何向死者家属交代?”
“那就实话跟他们说,”她说,“人的身体并不神秘,人死后,肉身已经不重要了,只有灵魂能不能得以安息才是最重要的。如果他们想要给死者洗冤,找出凶手,告慰死者在天之灵,那么,他们就不会反对,相反,如果他们不愿意,那,他们就是……”
“我知道了,”南凯一顿,恨恨地瞪着她,“那,他们就是最大的嫌疑人!”
“这可是你说的,”她撇了撇嘴,斜着眼睛看着他,“我可没这么说,南大人!”
“行了行了!”南凯冲着她大喊,咬牙切齿地瞪着她,“知道你会说,但是,你怎么就——就说这么一大堆道理?!”
“哦!”她不由得缩了缩脖子,暗暗地笑道,“多谢夸奖,我也第一次发现,我这么会说!”
“你!”南凯是气得脸红脖子粗了,伸出手来一副要掐她的架式,使得一旁的诩青赶紧将她拉到一旁,挡于身后。
她搭着诩青的肩膀,从诩青的脑后探出头来,讪讪地笑道:“南大人,这里还有外人,注意你那原本温文尔雅的形象!”
南凯这才急忙收回了手,看了旁边那已经愣住的两人一眼,整了整衣冠。
“这么说,我可以开始了吗?南大人?”她也收住了笑,站了出来。
南凯这才憋着气,瞪了她一眼,沉了沉思绪,才咬牙道:“你确定,你可以解剖后找出死亡原因?”
“正确地说,是致死的原因。”她说,转身看着尸体,“是中毒,但是,死者喝下毒物后,也喝过水,使我们无法从死者的喉中找到毒物,所以,才要解剖!”
“唉!”南凯恨恨地叹了口气,“好吧,那你开始吧!”
她一顿,笑意又布上她的脸庞:“那死者的家属……”
一声吼叫又在她耳边炸开了锅:“我来挡着,行了吧?!啊啊啊……”
“那就谢了啊!”她笑着打断了南凯的吼叫,拿起一旁的箱子,重新拿出一副新的手套和口罩戴上,再从箱子里拿出那把刀子,走到尸体前。
她再次看了看死者的喉部,决定了动刀的部位。她抬起手,将刀的最锋利处,抵在了喉间,用力一压,刀就很顺利地Сhā进了皮肤深处去,穿透了皮肤。此时,她就拖动刀柄,从喉间一路割到胸前部,有微微的胃液随着刀的压力从喉管渗出,很快地渗湿了她的手套。
刀子到了胸口后,她再扳转刀锋,沿着腹部的形,将刀往左边割去,割成了一个半弧形的形状,再用刀,在各个十字口留下余刀,她这才放下刀子,伸出手到那割开的夹缝中,像掰柚子皮一样,用力地将那厚厚的皮分别向两边掰开。皮肤撕裂时,发出了“嘶嘶”的声音。
她几乎可以清晰地听到身旁若干人等的抽气声,但是,她只是略一顿,转过头来望了望脸色苍白的南凯,说道:“南大人,你走近一点。”
南凯吓了一跳,额心的汗已经冒了出来:“什……什么?”
“你必须过来。”她说道。
“为……为什么?”
“因为你是大人。”她将刀子在手套上一擦,擦出一路黑褐色的液体后,就探下身子,仔细地察看着,“你过来看看,这里,”她指向死者的从喉管处,“这是喉管,是人吃下食物后,由口进入体内的必经之路,刚刚我就看到了这根喉管上,有着不属于这个身体的利物,从喉管内刺了出来。”她用手中的刀,细细地切开了喉管,取出那管中斜刺出来的利器,利器上已被分泌物沾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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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案(5)
此时,却听到身后一声呕吐之声传来,她回过头,看见本来站在她身边的南凯转过身已冲到门口,曲着身子,呕了一地的脏物。而诩青,却依然在她身后,低着头,手撑着额际,闭着眼,额心已在冒着汗。
而另外那两人,早已站到门口十米远了。
她咬了咬牙,回过身迅速将那利物取了出来,她的手,竟有些微颤。那利物,不是什么特别的东西,而是一根有八公分长的钉子。她的眉头微微地蹙了起来,认真地审视着那身体里的脏腑,再次拿起刀,细细地切割开胃部,胃里所有的一切,完全呈现在了她眼前。
她小心地将胃里的东西取了出来,再从箱里拿出几块白布,将那些东西,小心翼翼地一样一样地放到了白布上。待一切都检查完后,她才深吸了口气,从箱子里拿出针线,一针一针地将剖开的皮肤缝合上。
等所有的工作已完成,她才直起身来,回到死者的面部,撑开死者的嘴巴,上下察看了一番后,才为尸体盖上白布。脱下那已脏污的手套,在一旁早准备好的热水里洗手后,转身望着那瞪直了一双眼睛,不知望向何方的诩青,她才伸出手,在诩青的面前摇了摇,诩青这才将目光盈盈有泪地移到她的身上,那目光幽得像一抹丢了魄的魂。
“吓着了?”她轻声说,“如果你害怕,可以先出去,不必在这里等的。”
“没有关系,”诩青说,咬住下唇,望着她,“我想帮你!”
她一顿,抬起眸来,注视着他,眼中的黯色在那眸中,缓缓地沉淀,褪去。她笑了,眉端挑漾,如阳光。她拿着证物走出停尸房,在门口,她停住了,因为,她看到那个杨寒和上官明浩正站在前面,目光森冷地注视着她。
但是,那又如何?她转手拉着诩青,正要离开,眼前却横出一把长剑来,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她微微一凝眸,只因那剑光实在是闪得刺眼,她抬眼望向那剑的主人——上官明浩。
“到了现在,你还没觉得你的胡闹该结束了吗?”
上官明浩一顿,那凤目依然森冷地瞪视了她半晌,才缓缓地移开那剑。
她这才吐气一笑,拉着诩青,向前厅走去。
前厅,南凯坐在那里,脸色已慢慢地缓了过来,看见他们走进来,才吐了口气,望着他们。
“南大人受苦了!”她笑着长叹道,坐到了南凯的面前,诩青也在她的身旁坐了下来。她把从尸体上提取下来的,用白布包起的证物,递到南凯前,“这是小的一点心意,望南大人笑纳!”
南凯抬眼瞥了她一眼,显得有些有气无力的,想必,是刚刚耗了不少“元气”,也未来得及多想什么,看着眼前的几包东西,一时愣然地问道:“这是什么?”
“哦,”她说,一边着手打开那些白布,“这是从死者喉咙里找出来的!”
南凯立马一转身,又是吐了个天昏地暗。
她无奈地停住,很有耐心地等着南凯吐完,看着他很虚弱地转回身来,才指着那桌上的东西,说道:“你刚刚应看到,一共有两枚钉子,一枚破喉,中间这包,也是钉子——不过,是从死者的胃里取出来的,共有四枚,有一枚刺穿胃。这边这包,也是从死者的胃里提取出来的食物,是死者死前一个时辰内所吃食的,胃里的钉子除了刺穿胃的那一枚,其他那三枚,是混合在食物里的。所以,死者是胃出血过多而死!”
“胃出血?”南凯皱了皱眉,脸色依然苍白,“钉子?他的肚子里怎么会有钉子?”
“一般情况下,有两种可能。”她说,“一是,他爱吃钉子,这种情况,少之又少。二是,他被人强行喂食钉子!我认为第二种可能性比较高。”
“强行喂食?”南凯一怔,“为什么会是强行喂食?”
“死者的尸斑,会在死后的十二个时辰后呈现,但这尸体已死了有些时日,皮肉的腐烂,会影响我们的判断,但是,从死者的口腔中的皮肤组织可以看出,死者死前,口腔被人撑开过,所以口腔内肌肉上下都有划伤的情况。伤口呈方形,估计是用木头之类的抵着喉咙,撑开嘴巴。”她舒了口气,“吞下钉子后,死者或者还尝试着喝水,本来以为可以缓解痛楚,但是,喝得太急,水的压力一下子冲进喉间,却加速了钉子穿破的力量,也加速了死亡。”
奇案(6)
“你是说,是这钉子让他死的?”南凯说,“我记得你说过他是中毒!”
“是的,内脏失血过多这是其中一个原因。”她说,皱了皱眉,“中毒反应,是钉子中的铁锈引起的。两者加在一起,便加速死亡!”
“具体的死亡时间呢?”南凯问。
“十天前,不会超过十一天。”她说,“死者应该是在进食完不到一个时辰内死的,死者的亲属呢?还没来认尸吗?”
南凯的眉头一皱,摇了摇头:“没有,张二林的妻子一听说是她的丈夫,又是哭又是昏迷,死活不肯过来认尸。不过,我已经派人去调查了。诩青,”他转头看向一旁的诩青:“你也过去吧。”
诩青一怔,看了她一眼,才拱手道:“是,大人!”
她急忙站了起来,拉住诩青的手,对南凯说道:“我也去!”
“你去做什么?”南凯瞪了她一眼,“现在天也快黑了,今天你就先回去休息,有什么明天再说!”
她眉头一皱,正要说什么,诩青却是紧紧地握了握她的手,望着她,微笑着轻声说:“南大人说得对,你先回去休息吧!”
一听这声音,她又有些晕乎了,只有点点头。抬眼间,看见诩青那带笑的美目,使她不由得咽了咽口水,“咕噜”一声,还挺响的。
这一声响下来,诩青脸上的笑意更浓了,而身后的南凯就喷了口茶,让她一下子不知道是不是该找个地缝钻钻。
她还是先回到了客栈,洗去一身的味道后,诩青还没回来。她也无法入睡,坐在窗边,看着窗外那波光闪闪的湖面,思索着今天的案子。
那张二林,是个屠夫,有妻,那妻,会和这个案子有关吗?还有那钉子,的确是被人强行让死者吞下去的,为什么会是钉子呢?凶手杀人,可以用刀啊,一刀毙命,不是很快吗?为什么却用了这么麻烦而又复杂的杀人方法?然后,又抛尸上山,还做成上吊自杀的样子?
她皱起了眉头,难道说,凶手会以为,这样就让人以为死者是上吊自杀?
“钉子?钉子?为什么会是钉子?”她喃喃地说,“不对,如果我不解剖的话,就不会知道死者的肚子里有钉子——解剖?”她转过身子,眼前就闪过一个黑影,让她顿时一愣,谁知,下一秒,她就感到整个身子被人抱了起来,破窗而出。
她吓得登时整个人回过神来,瞪大了眼睛,却瞧见身下那波光闪闪的湖面——因为她住的房间背临湖水,这一跳出来,当然就是到了湖面。还好,那个抱她的人轻功特厉害,用脚轻点湖水,就飞了过去。
她吓得嘴巴都歪了,这不是武侠小说中才有的情节吗?再一转头,妈妈咪啊!是那个上官明浩!
她开始挣扎,心想着掉下湖总比被他捉去不知名的地方杀掉要好!
但是来不及了,他们已飞过湖面,他又跃上了屋顶,飞呀飞呀,她哪还敢挣扎?只听到耳边呼啸而过的风声,还得伸手紧紧地捉住他的衣服,深怕他一失手让她摔了下去。
不知飞了多久,她才感到终于着陆了。
那是一个有很多树木的小树林,这是哪里?夜黑风高,难道,她就要被他杀死在这里?
她被抛落在地上,她一阵惊呼,吃痛,但还是飞快地爬了起来。
上官明浩直直地立在她面前,她看不清他的脸,但是,她听得见他那沉重的呼吸声。
下一秒钟,他的大手已对她伸了过来,一把握住了她的双肩,她大惊,他的手劲很重,重得使她无力挣扎,她就被他一下子拉至其面前。
借着月光,她终于看到了他那张漂亮又愤怒的脸,那对丹凤眼里,燃着灼人的怒火和强烈的凶狠的杀意。
这使她不由得颤抖,心中一咯噔,难道,他发现了她就是李思婵?
不!这不可能!李思婵绝不可能像她这般有能耐!她不可能露出任何马脚!
不不不!李思婵是怎样的,她都不知道,又何来什么马脚可露?那,到底她做了什么让他怀疑了?突然,她战栗了,她惊觉,他的手,摸索着摸上了她的脖子。
奇案(7)
她无法动弹,只能静静地望着他,她知道,如果他要杀她,她是没有反抗能力的,事后他或也可以再度逍遥法外。毕竟,他已曾经杀过她一次,现在还是安然无恙。
她努力维持身体平衡,屹立不动,她看到他的漂亮的丹凤眼发着红光,里面喷着火——犹如野兽吃人时的表情。她感到他手中的力道在加重,这使她的嘴唇干燥,喉咙苦涩,求生的本能使她心头战栗,天生的傲骨却令她屹立如故。
他们相对注视,好长一段时间,终于,他的手没有再加重压力,然后,他突然一把握住了她的脸,痛苦地喃喃地喊了出来:“为什么?为什么你这张脸和那个女人长得一模一样?你知道吗?我恨你!恨你这张脸!这张掠夺者的脸!这张让寒也爱着的脸!你知道吗?”他的眼光狞恶,“我恨不得撕碎你这张脸!”
她深抽了口气,压制住内心的颤抖,才猛然惊觉,自己从来没想过去探究的这个故事,又是个怎样的故事?他和杨寒相爱,那李思婵又是扮演了怎样的角色?掠夺者?侵略者?她记得他这么说过,那么,那日初见时,他与杨寒,执彼此之手的幸福,是真是假?杨寒,是爱思婵?还是他?
思至此,她才明白,这不过是个典型的三角爱情故事罢了!三角恋,有人一脚踏两船,妒忌、猜疑、悲剧。
是的,李思婵的死,就应是悲剧。而在这个三角的爱情故事里,上官明浩,也只是一个深受爱之苦的人而已。
爱情,对于他来说,是自私的,占有的,为了得到爱,他可以不惜牺牲一切。
这样的男人,高傲如斯,却这般为情所困,既让人心痛,也让人觉得可悲。
但是,现在,她可想不了这么多了,她得想着要如何活下去!
她不由得舔了舔干燥的嘴唇,似笑非笑地抬起手,想掰开那握住她双颊的手。
“请你放开我!”她喘息着,沉重地带着怒意地喊道,“我已经告诉过你们,我并不认得你所说的李思婵,也不是你所说的李思婵!请你,不要把那些所谓的掠夺者的莫须有的罪名放到我身上!再者,”她咬牙切齿,“长这张脸又不是我的错!我也不会和你抢你的爱人!你还为什么死盯着我不放?!该不会——”突地,她眼珠一转,呵呵一笑,“你爱上我了吧?不不,或者说,你爱上思婵了?”
上官明浩一怔,本来那发着红光的丹凤眼却在一刹那间熄灭,嘴巴张开,啼笑皆非。
“鬼扯什么?”他吼道,“我恨不得杀了你!又岂会爱上你?”这女人,居然还有心情开他玩笑?爱上她?她是在做白日梦吧?
“你辩解得很牵强哦……你没有爱上我吗?”她的脑筋一转,决定用此策略,“不,你是爱我的!”她说,“只是你不知道,你为我日思苦想,你以为,你爱的是杨寒,但是,你却不自知,你心里,无时无刻想的,却是我!”她苦笑着,这会儿,是把手放到了他的脸上,抚摸着,“所以,你爱的是我,不,或者说,你爱上李思婵,也为我心动?”
“你在胡说什么?”他大吼,喘着粗气,终于一把推开她,“你这个疯女人!我怎么可能爱你?我爱的是寒!是寒!”突然,他停住了,一侧头,转过身,叫了声:“寒!你出来!”
下一秒钟,那杨寒真的神不知鬼不觉地出现了,她甚至不知他从哪儿飘出来。但见那杨寒一身白衣,飘然而至,她不由得抽了口冷气,一个直觉——鬼!
那杨寒飘了过来,呃——真不愧是“江湖中人”啊!飘到了他们——不是,是她的面前,一把就将她掳了过来,紧紧地搂进了怀里。
不是吧?这男人又来了!她咬牙切齿。
“寒!”上官明浩的脸色霎时变得发白,“把她给我!如果你还爱我!”
“不准你再伤害她了,明浩!”杨寒道,痛楚地望着他,声音充满了不安、烦躁和愤怒,“我不能把她给你,这不是爱不爱你的问题,不管这女子是不是思婵!如果是,她还是我的妻,我会永远守护她,如果不是,那么她就是一个无辜!思婵的尸体又没有找到,所以,在没真正确定是她之前,我不能让你伤害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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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案(8)
他——他的妻?她惊愕!原来,已到了这个地步了!尸体没找到?哦!她该想到的!糟!
可是,她又愣住了,这个杨寒,没找到尸体怎么来了南烈?思婵出事不应在北赫吗?
难不成,在他心里也认定,李思婵并没有死?!所以,他在客栈时说起思婵的死,才会不痛不痒?!如果是这样,那就糟了!总有一天,他们会知道,她就是思婵!
啊啊啊——!不可以!她不可以让他们知道,如果他们知道了,借尸还魂这个秘密也将会守不住!毕竟,即使是装失忆,那么,失忆的李思婵也不可能是个仵作!
怎么办?怎么办?
在杨寒一路带她回客栈时,她的心思已乱如麻!
回到客栈,回到房间,诩青早已回来了。
看到了她,他那美丽而苍白的脸色这才缓和了很多。
“这么晚了你去了哪里?”他一把抱住她,紧紧的,紧紧的,好似一放手,她就会消失了般。“你吓死我了!你知道吗?我担心得快疯掉了!”
“先别问了!”她说,急恼地,“我们马上收拾好东西,不要住这儿了!”
先暂时躲开了再说,她知道现在无法离开屏水,只能先避——能避去哪儿?她又头痛了。
“为什么?”诩青问,“我们又要逃亡了吗?”他一惊,脸色又变白了,“是北赫?缭香院的人追来了?”
“不是不是!”她无力地说,“是那房子修葺好了,我们现在就搬过去。还有!”她开始收拾衣物,心情沉重极了,“如果有人问起我们从哪儿来,千万不要说是北赫的赫城,如果有人问起你怎么认识我,你只要说,我是你以前的随身丫鬟,知道了吗?”
他怔了怔,望着她半晌,才说道:“好!我知道了!”
说完他也开始跟着收拾。虽然不知道为什么选在三更半夜搬家,但是,她说要搬就搬,只要是她说的,他永远听从!
又如上次一般的逃亡,只是这次逃得不远而已。
她不逃不行啊!那两个神经病,得离远点!
到了那差不多修葺好的房子时,天已经差不多亮了。
诩青只是整了整衣冠就出门了,她一个人在那儿收拾。
她把那衣物一件件叠进衣柜里,却心不在焉——或者,她该详细地调查那二人,才能做好应策?唉唉唉——怎么会再次遇到他们呢?这是她想都未想过的事。
毕竟,她不是真正的李思婵,也没想过要去做李思婵啊!
如今,这二人的出现,完全打乱了她的生活。
她的手,无意识地抚在胸前,也无意中触到了一样东西——她低头一看,将它从怀中掏出,才恍如隔世般地忆起它,是那块爱情御守!
她淡然一笑,它一直就挂在她身上呢,因为一直是穿着有领口的衣衫,才一直忽略了它,只是想不到这个御守似乎跟定了她,从前世跟到了今生,看来这的确是块神奇的御守。
可是,它却一直没有响过。
难道说,如今遇见的人,都非她生命中的人?包括诩青?
她——该相信它吗?
不不不!它或者根本就是个无法响起来的御守。
她索性取下那御守,将它挂在衣柜边上的小钉子上。
她走到了窗前,推开窗,窗外是条湖,名唤念人湖。这条湖并不像是那种人工湖,它外接钱江,钱江流水经过南烈的江阴、水东、湖泽三县,而分流至此形成的湖泊,水波轻漾,湖光闪闪。
清晨的湖水,在空气中荡漾,随着风飘出了泥土淡淡的气息。
她闭上眼睛,深深吸了口气,昨夜的阴郁之气随之飘散。她知道,那二人很快会发现她不见,也会很快地找到她,但是,只要不再是住她隔壁,日夜跟随就好。
那么,就让一切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好了,反正,来个死不承认,想他们也不会奈她如何,对!就是这样!
她睁开了眼睛,突然,她怔住了,触目所及,从那湖中,漂浮起一具人体!
奇案(9)
对!是具人体!
她大吃一惊,来不及进行任何的思索,就爬出窗外,跳下湖去。
她向那人体游了过去,她的狗爬式已经算是练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了。说起来,好在她上次没有真的让诩青下水,那时是因为他身体还虚,不能碰那样的冷水,怕他会引发“阴阳不调”,谁知后来诩青说,他根本就是个旱鸭子!
那她还真该庆幸,那次的逃脱是多么走了狗屎运!因为,那时的她是想不用他下水,但并不是绝对!因为,如果万一没有了竹排,那就很糟了!
她终于游到那具人体前,远远地就听到不知哪传来一阵朦朦胧胧的铃声,但她并没有多加理会,就喘着气,一把将那人体掳住,往岸上游去。
好不容易,她将那人拉上岸,已是气喘吁吁。她凑过身去,开始检查那人是否还活着。
猛地,她怔住了,俯下头去。她从未见过这样奇异而美丽的一张脸。
虽然,她看不到他的眼睛,但是,她知道,这是张男人的脸,也是张异常漂亮的脸。
他的皮肤很细,很白。两条柳眉生动而美好,虽是闭着眸子,但那长而翘的睫毛排出的弧线,如同浮萍绿波随风而动般。高挺而轮廓清晰的鼻子,透出丝丝的刚毅和倔犟。那嘴唇,如两瓣秀丽而娇艳的玫瑰花瓣,艳红性感而美丽。乌黑的长发如黑缎般闪闪发光,湿漉漉地披散在青郁的草地上,更是衬得那张如花般的容颜更加柔美迷人。
看过了诩青的倾国倾城,见识了南凯的梅如傲雪,还有那两个神经病——不!他们不算!而眼前这个人,却令她无法形容。
她的手探上了他的鼻间,没有了气息,再抚向他的胸前,却还有微弱的心跳,看来是溺水休克。
她深吸了口气,不能再迷惑了,得先救人。
她将两手交叉于那人胸前,做着的急救,即CPR,当然也包括了人工呼吸。
来回十几次后,当她再次用手掰开他的唇,张开嘴,俯下头去,想再次为他做人工呼吸时,他的眼睛在那一刻倏地睁开了。
她吓了一跳,怔了半秒钟才连忙直起了身。
那是一对很漂亮的眼睛,或者,她早该想到了——有这么一张漂亮的脸,眼睛也不会差到哪去。那深黑的眸子,柔媚生动,熠熠生辉,即使是虚弱并布满血丝,却仍叫人为之动容。
这样的脸,之于诩青,也算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啊!
但是那对眸子此刻也在一刹那间化成了阴郁,那张漂亮得无与伦比的脸也在那刻紧紧地皱了起来。
“你刚才对我做了什么?”他问,声音还算是颇为平静和冷淡。
“人工呼吸!”她说,也是平静的。
“胡说八道!”他猛地坐了起来,气愤难当,猛地伸出手用力地推开她,“男人侮辱我也就够了,你这种女人也来侮辱我!?”
她差点被他推倒在地,手肘着地,使她不由得咬牙吃痛。这什么世界啊?救了他也叫侮辱他?她转过头来,怒然瞪着眼前的人。却见他缓缓地起身,未再看她一眼,踉跄着一步一步走离她的视线。
她不由得扯了扯嘴角,咬牙切齿,眼看着那人走不直站不稳,摇摇晃晃就要倒下了,她也不起身去追。
这是她第一次见死不救,第一次没有发挥她的仁爱精神。不,她救活了他一次,这就够了。因为,这种把恩当做恶的人,不值得她再去做任何救助!
待那人走远,她才直起了身子,感到自己全身湿漉漉黏糊糊的,风吹过来,使她全身冷得发抖。
回到屋子,她急忙换下一身湿衣,要命!真是好心也被当成驴肝肺啊!
是的,她冒火了,帅哥又怎样?帅哥了不起啊?
人家小青青也是帅哥啊,还倾国倾城的美人咧,人家都不拽,你拽什么啊?
罢罢罢!她摇了摇头,就当她刚刚是做了件善事,毕竟,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如此积德,死后也好不用下地狱,而能快快再去投胎。
奇案(10)
很快地将刚刚的不快从心头挥走,她穿戴好后,就出了门直奔衙门,因为,她还是很关心案子的进展的。
南凯告诉她,疑犯就是张二林之妻林氏。
因为他查出,张二林是每月的十五才去临川买猪,但这次却是初八就出了门,时间也提前得太早了。且他也派人去临川证实了张二林必须得是十五才能去买猪的证据,因为临川那边也是每月十四才开始把每个月要售的猪清点。
再者,发现张家的猪圈里,还有好几头大肥猪。这么说来,张二林是不可能初八去临川买猪,因此,就证实了林氏撒谎。
但是,却苦于无证据,因为,还找不到林氏为何要杀夫的原因。且,作案手法如此独特而残忍,单凭林氏,不可能想得出来和做得出来。
那么,就一定有共犯,可是,那个共犯又是谁呢?却一直没有着落。
她略一沉思,对南凯说:“你先去把你的人撤回来!”
“为什么?”南凯问。
“你这样天天派人监视着,人家当然会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她说,“还有,南大人,你曾经说过,过去的仵作,都不解剖尸体的,是真的吗?”
“算是吧,”南凯说:“我看过这么多的案子,在南烈开国以来,就几乎没有哪个仵作这么做过。因为,他们认为,这样对死者太不敬!”
“不敬?”她叹了口气,“那张二林的妻子,知道我们解剖了尸体吗?”
“还不知道,”南凯说,“怎么?你想到了什么吗?”
“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她说,“那就是,所有的人,是不是都有一种认知,他们或者知道,没有人敢解剖尸体,才用这种方法来杀人。”她思索着,“毕竟,对于张二林的尸体,表面上看是与中毒相像,但是,凶手是不是捉住了这一点,以为我们无法察出死者的死亡细因,才会如此下手呢?”
南凯一怔,沉吟着说:“有可能,那,那些钉子怎么解释?”
“如果说我的设想是正确的,那么,凶手就会无所顾忌了。”她说,“钉子?或者只是凶手随手而想的一种方式!”
“随手而想?”
“是啊,随手而想。”她点了点头,“或者说,钉子,是凶手经常使用的一样东西!”
“经常使用?”南凯想了想,“你是指,木匠?”
“我也不知道,”她说,摇了摇头,“我只是从钉子这方面有这种想法而已,是不是,还要靠证据说话。不过,我们也可以着手在这方面查一查!”
南凯一听,霎时明白了,就立刻下了命令把那些守在张家门口的人都撤了回来。转而又私下派人在暗处盯着,另一方面,也暗地派人去查全城的木工店。
说是暗地,这是当然的,毕竟,封锁了钉子这条线索,就不能那么明目张胆地去查。
全城的木工店,大的就那么三四家,城西、城南、城北、城东各一家,但是一些小的木工店倒也有五六家,查了不到半日,南凯就得到了一些线索。城中一个有名的匠工说,这样的钉子,城中只有大店才有,如此一来,南凯的眼光,就盯在了城西的那家店上,因为,巧得很,那家店,就在张二林家的隔壁。
只是,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南凯还是依然派人暗中盯梢了两日,那边仍没有动静,他就开始有些急了。
毕竟是新官上任三把火,这个案子从接到报案到现在也有七八日了,至今还未破,他会觉得对不起民众。
她劝他莫急,若是心急,就会打草惊蛇。
又过了三日,终于,林氏有行动了。
那时刚好是诩青在盯梢,他跃上了屋梁,正好看到林氏鬼鬼祟祟地打开了院子里那一直锁着的木门,走了过去。木门的另一边便是那家木工店。接着,那店主也是鬼鬼祟祟跑了出来,两人就在那儿抱成一团。
那家店的店主,就是一个木匠,三十左右,身材高大魁梧,五官倒算端正,手下有好几个小工,手工活也算是有名的。
奇案(11)
于是,她亲自来到那店里,称要定做柜子,还一边左看看右看看,左拿一块木头瞧着,右拿一根钉子看看;而另一边,已有捕快潜入了后院,开始搜查各个地方和角落。
终于,在那院中的枯井底,搜到了一根长长的粘有血迹的麻绳。
她马上将麻绳拿来与尸身上的勒痕作比对,的确相符。再拿来了钉子与从死者身上发现的钉子作比对,她知道这样很不科学,但是,截至此时案情几乎已很明了。
再来,就是审犯人,如果犯人来个死不认罪,他们自然还得再继续找新证据。
那二人的确是死不认罪,南凯只好命人将林氏先带下。还当众退出审堂一个时辰。
就在堂中所有的包括听审的民众都等得不耐烦时,南凯一脸微笑地出现了。
他将那麻绳和钉子丢了出来,再加上威严的一喝,说道,“林氏已将你的罪行一一交代了,说你为了得到她,而将她的丈夫给杀了。”那木匠一听,气愤难当,当场就露了馅,说道,“她怎么可以把罪名推给我一人?是她出的主意,是她将她自己的丈夫绑了起来的,再一起将钉子强行喂进张二林的嘴里——他们以为,这样子没有人会查出真正的死因,而且,还是她把尸体移到山上去的。”
怪不得那尸身上如此之多的死后才造成的伤口!
堂内听审的人一片哗然,案子即时告破,
当案子破了,衙门又恢复了往日的热闹,除了定时巡逻外,就三不五时地在厅中休息聊天,说笑话。于是,衙内还不时传出阵阵笑声。
她也跟着一起乐和乐和,当和南凯阅读卷宗累了,也会一起出来凑凑热闹。
她已和衙门上下打成一片,上到南大人,下到小兵,都混得熟了。她这才发现,那南凯还真有可爱的一面,她这才发现,诩青好像走到哪里,都很受欢迎。
聊着聊着,会边嗑着瓜子,还让诩青唱一小曲,诩青也不吝啬,说唱就唱,还唱起了《霸王别姬》的段子,一开始,她没听懂他唱什么,因为,她对戏曲是真的一窍不通,因为她听着那些咬字拖音就觉得特怪特难懂,不明白是谁发明的,唱个曲也要唱得这么难受?等到诩青唱了好多之后,她才听懂了一句什么“虞姬虞姬……”什么?她又不懂了,但是,她终于知道了他在唱《霸王别姬》。
诩青唱完后,大家都拍手叫好,然后,是大家要她说笑话,她就绞尽脑汁地想了一个。
“一天,一个消化不良的病人向大夫抱怨:‘我近来很不正常,吃什么拉什么,吃黄瓜拉黄瓜,吃西瓜拉西瓜,怎样才能恢复正常呢?’那大夫沉默片刻,说道:‘那你只能吃屎了。’”
“哈哈哈……”众人狂笑。
再说一个:“从前,有一个人,长得很像一个番薯,有一天,他走着走着,突然——”她故弄玄虚地停了下来,看着众人一脸期待着什么精彩剧情的样子,她叹了口气,说道,“就摔倒了!哈哈哈……”说完,她忍不住大笑起来。
好冷的笑话!
众人愣了半响,才反应过来,面面相觑后,才齐齐呼了口气,瞬间,那瓜子皮就齐齐落在她脸上、身上。
“哈哈哈……”所有的人又笑成一团。
偶尔,她也会跟着诩青学着舞刀弄枪,因为南凯规定,所有的人每天都要抽时间出来操练,她也就跟着学,心想着,学点防身术倒也不坏,毕竟,花拳绣腿对她来说,并不难。
学着学着,竟学起了耍花枪,诩青的花枪是耍得最好的。
说白了,她一天的时间几乎都在衙门里度过,毕竟也是官衙,那上官明浩和杨寒也不是很方便随意进入。但是她知道,他们在调查她,也在监视着她,这让她郁闷极了,实在不知道这两个人为什么不罢手?既然相爱,为什么不远离她高飞算了?为什么非要把她挖出来不可?
但是,她知道,他们大概永远也查不出来,毕竟,她在这里留的资料不是李思婵的资料。而是她上次跟南凯报告的过去。
奇案(12)
所以要查出她就是李思婵,除非他们真的是大罗神仙,看出她是借尸还魂!
但是,偶尔,上官明浩会来“造访”她,将她带至无人处,开始还不说话,就只是瞪视着她,不知在想些什么。
那她开始也不说话,也回瞪他,逃是不敢的,因为怕他万一一个不爽,一刀就把她给咔嚓了,那就不好办了。但是,她也实在不明白他这么做是为了什么。这个男人已不如初见时那般对她喊打喊杀了,几次后,那高傲也随之卸下,然后,他就开始说起了他、杨寒和李思婵之间的故事。
她本不想听,但却还是听了,也终于了解了那个故事。
原来,上官明浩是江湖中赫赫有名的上官家族的三少爷,因少年得志,武功了得外加英明神武,被视为家族的继承人。但是,十八岁那年,他在华风岭上遇到了杨寒,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他疯狂地爱上了杨寒,而杨寒也爱他,还闯进了上官家,直接问上官家要人,而他更是为了杨寒背弃了家族,跟着杨寒远走高飞。而杨寒,也是江湖中赫赫有名的天明教的教主,由于早与李家小姐订了婚,就只能迎娶了李思婵,他知道后,去大闹婚礼,还将杨寒从婚礼上掳走了,但是,最后杨寒还是为了天明教,回去与李思婵相好。因为,杨寒承认,他也爱上李思婵了。这令上官明浩气愤难当,当即发誓要杀了李思婵,而李思婵知道了他们的事后,就离开了天明教,还去了北赫,他一路也追到了北赫,两年的追逐,终于有一天,他一掌将她打下山崖。
杨寒听到了李思婵的死讯时,又是悲愤又是气恼,还派人找过尸体,但一直没找到。而对他,本说要取了性命以报李思婵之仇,但是,情到深处,杨寒最终没有下手杀他。只是说,或者思婵没死,但是,也为了责任,必须要找到她,即使是尸首也好。
她听得一愣一愣的,也听得汗颜。
这才明白,他说李思婵是掠夺者也是有那么一点点道理的,但是,有一点,她不明白。
“你说,你一路追着思婵到了北赫?”她问道,“而且还一追两年?为什么?”两年?似乎太长了,这两年,难道就没有发生些什么吗?
“为什么?”他说着,眼中,有着一种无法言语的伤痛,却咬咬牙,“我发的誓,就一定要实现,没有什么为什么!”
她怔了怔,耸了耸肩,似乎才有那么些了解——像他这样爱得那么疯狂的男人,他的爱情是没有分享两个字的,也容不下一颗细小的沙粒。但是,杨寒虽也深爱着他,却也将一半的心思分给了李思婵,毕竟,那也是他的结发之妻,毕竟那个女子是何其无辜!
而杨寒,到最后,对于思婵,他是爱?还是责任?
思婵?那是个怎样的女子?有那么一刻,她有种说不出的压抑,不知,是为了思婵的逝去,还是这轮回的过往。
“哼,”她撇着嘴哼道,“你对我说这些,不怕我把你铐进衙门吗?你刚刚说的话,就能成为证供!”
他顿了顿,再度缓缓地转过头来望着她:“铐我?”他扯嘴一笑,“我从来没有想过这种问题!不过,”他突然向她伸出手,“要铐你就铐吧!”
她一愣,顿时有些疑狐,以为这一刻不是真实的,她急忙左顾右找,看看有没有什么绳子之类的,但是,很遗憾,没有,只有自己身上的腰带而已。她只能叹了口气,瞪着他,其实,这个问题,她不是没跟南凯说过,只是才说了个头,就被南凯问了回去:“你说,上官明浩杀了李思婵?有证据吗?李思婵的尸体呢?”
这顿时让她哑口无言,对啊,总不能说,她就是李思婵的尸体吧?
不不不!她汗颜地摇了摇头,不能这样,如果真要查找下去,总会查到北赫,那么就有可能会查到诩青,那么就有可能会惊动缭香院……不不不!这才是真正的可怕!
这个时候,她已经无法去顾及什么李思婵了,只是,看着眼前这个男人,她就咬牙切齿。
奇案(13)
“怎么?”他扯开嘴一笑,“不铐我了?”
她瞪着他,好半晌,才说道:“我铐不了你,但是,我相信,你会有报应的!”
“报应?”他唇边的笑,显得有些惨烈,“是啊,我也相信,因为,报应已经开始了。”
她又是一怔,迷惑地看着他,对他的话,似乎有些不解,又似乎有些明白。但是,她已经不想再去想了,李思婵也罢,杨寒也罢,这已经不是她想理解的事了。
只是,当她回到家,看到诩青担扰而又无措的样子时,她压抑的心情,在胸口胀着,让她有种想哭的冲动。
“锦飒!”诩青看见了她,跑了过来,紧紧地抱住她,声音中尽是焦急和不安,“你又去哪里了?又是那个上官明浩?”
她点了点头,环抱着诩青的腰,那份思绪未过,眼眶泛红。
“那个人,为什么老是这样?”诩青急急地问,“他们这样下去,是不是就会把你带走?”
把她带走?她怔了怔,这才舒了口气,微微一笑,拍了拍他的肩膀,有些贪恋地把脸庞搁在他的耳际,说道:“不是的,你怎么会这么想?我不会走!诩青!”
“真的?”诩青稍稍放开了她,望着她的眼睛,“你真的不会走吗?”
“不走!”她说,望着他的眼睛,那美目盈然,让她不由得心跳加快。她深吸了口气,抚了抚胸口,这才又笑了起来,抬起手,轻轻地挑了挑他的下巴,笑嘻嘻地说:“有你这个大美人陪我就够了,我才不会走呢!”
他一怔,捉住了她的手,那焦急从他的脸上消失了,取而代之的,亦是媚人的笑。
“真的?”他不由得吞了吞口水,美目盈盈然地望着她,“只有我就够了?”
又来了,她感到口中的口水又要分泌出来了,要命啊!她急忙抽回手,正要擦拭,诩青却又笑了,也比她快了一步,那纤细修长的玉手,就抚上了她的嘴唇,替她擦拭着。
她这才呵呵地笑了出来,心里顿时明了,这就够了,毕竟,那什么江湖什么恩怨对于她来说,都是陌生的。只安于现在的生活,陪着诩青,做她喜欢做的工作,这就够了。
因此,她把更多的时间花在了医书上,毕竟是初来贵时空,就必须作更多的了解,要了解这个时空的医术到什么程度了,还有这个时空已发现了多少种花草、药草和毒药,以及它们的效用等她都得了解清楚。
这天,南凯带了个人到她面前,说是给她做徒弟。
她一看,晕!居然是那个在大街上狂笑她的小屁孩!
“居然是你?!”那死小孩一看到她,霎时尖叫起来,一脸不置信地转向南凯:“表叔,你在和我开玩笑,这不是真的!这个女人这么白痴,怎么可能是全县闻名的验尸官?!”
某女当场石化!这个死——小——孩!
“飞儿!”南凯喝道,“不得无礼!”
“不是这样的……”那死小孩还不怕死地大叫,那张漂亮的小脸皱成一团,“表叔!告诉飞儿,这不是真的,这女人真的是个疯子!表叔你这么英明神武,千万不要被这女人骗了啊……”
某女的鼻孔开始冒烟了,发抖中……
“飞儿!”南凯不由得扯了扯嘴角,“不要胡说八道,龙姑娘就是本衙的验尸官,没有弄错!而且是你说立志要成为一名为百姓洗冤的好官,所以我才让你跟着龙姑娘的!”怒视着他的侄儿,“不许对龙姑娘无理!”
“哇……”死小孩居然大哭了起来,那小小的身子居然一跳就跳上了他表叔的怀里,使南凯不得不抱住他,“表叔啊,你要清醒啊!千万不能被这个妖女迷惑了呀!呜……你不要飞儿了吗?你不能抛弃飞儿……飞儿不准!表叔是飞儿一个人的!表叔是飞儿一个人的……这个女人是妖女!妖女!”
先是白痴,再到疯子,现在升格到了妖女!
This is什么世界啊?居然被这种小屁孩欺负到她头上了?不可忍!
奇案(14)
她——要——愤——怒——了!
老虎不发威,你当老娘是病猫?!死小孩!
她缓回了一口气,脸上的表情千变万化之后,定格在一种表情上。
妩媚、妩媚、再妩媚的笑,眼睛瞪得比马眼还大——放电,放电,我放电……再然后,她一扭ρi股——不好,扭到腰了!那个痛啊!但是,不管了!
“哎哟喂!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小孩呢?”她忙不迭地“飞扑”过去,一手就将那死小孩从南凯的怀中夺下,“来来来!姐姐抱抱亲亲……”,将魔爪伸向他那英俊而又白嫩的小脸狂捏。
紧接着,眼看着她的猪嘴就要亲了上去。
那死小孩尖声狂叫:“娘——救命啊——”外加疯狂挣扎!
旁边的某人也骤然石化!
“来来来,姐姐带你去玩!”她才不管那僵化的人,就死箍着死小孩冲了出去。
“娘啊——救命啊——”
惨叫声回荡在衙门的上空。
将死小孩带到用作停尸的房子,推开了房门,那股阴湿的气息扑面而来。
房中的架子上,赫然是一副人的骸骨。
那是她费了好大的心思,还叫南凯通过各种渠道A来的。
“放开我!放开我!”小屁孩还在叫着,回头一看,叫声立马停顿。
她看到他足足愣了一分钟,才猛然大醒般的又叫了起来。
“啊啊啊……有死人!有死人!呜……好可怕呀!”
“闭嘴!”她终于收回了思绪,深抽了口气,“要成为一名为百姓洗冤的好官,你就不能惧怕它!”
死小孩霎时呆住了,怔忡地看着她。
她的表情沉重而严肃,那对深黑的眸子更加深邃而黝黑。
她将他放下,走了进去,深吸了口气,刚刚那妖娆而妩媚的表情已荡然无存。
“既然你表叔让你跟我学,那么,从现在开始,你就要收起你的耍赖和胡闹!”
他呆住了,真正地呆住了。
好半晌,他才长长地吐了口气,小脸也变得严肃而镇定:“是!”
她这才换回笑脸,抬手打了个“V”字手势,A-ZA!收服成功!
巧笑嫣然地又露出了那个超妩媚的笑就要去捉他。
谁知,那死小孩看到她的脸后,下一秒,已飞一般向外逃窜。
“娘啊啊啊——”
虽是如此,但是,第二天,那孩子依然是来了——因为,那是南凯的命令。
她并不急于教他具体的验尸知识,只是先把南烈国的法令和条律丢给他看。
令她惊讶的是,他才十岁,却已识字颇多,看来,是从小就开始接受培养的。
就在她专心地教育她的徒儿时,令她意想不到的不速之客来了。
这是她万万也想不到的,杨寒居然把李思婵的双亲找来了,当她面对着那二位与她这具身体有着血缘之亲的中年男女时,胸中的怒火,竟不由得被点燃了。
她知道李父是江湖中久负盛名的李门门主时,她才终于明白杨寒为什么要死守着李家这个媳妇。因为,天明教和李门的势力是相当的,但也是相互依存的。如果证实李思婵的确是死了,那么,天明教将会失去李门这个大的依赖,这对天明教来说,将是一个很大的危机。
杨寒啊杨寒!你——将李思婵置于何地?真的爱她?
杨寒啊杨寒!在你的人生里,爱情和事业,谁轻谁重?
她很清晰地看到了上官明浩眼中流露的痛。上官明浩,高傲如斯,却为这样的人,付出了整个身心,值得吗?杨寒真的值得你为他背弃一切,去爱他一生一世?
然而,偌大的世界,偌长的人生,属爱恨最为激烈,犹如火焰扑向冰山,谁都不会妥协。
上官明浩,你的情,让人心痛!可是,又能如何?又能如何?
李思婵已逝,身体只是一副皮囊,是依靠着灵魂而将精神留给世间的。如今,那魂已不知飘向何方,而我,也只是依赖着这副躯体的另一个灵魂而已。
奇案(15)
思至此,她挺直了脊梁,冷静而淡漠地面对着眼前的人。
“你们不要再费心了!”她听见自己的声音说,几乎是斩钉截铁的,不容置疑的,“大千世界,人有相似,请原谅,我不是你们的李思婵,我姓龙,名锦飒,我虽不知道我生于何年何月,但是,从小到大,我都是龙锦飒,随师父抬尸、收尸、验尸,我都记得清清楚楚!”
李家二老,老泪纵横;杨寒,呆若木鸡;上官明浩,眼中竟是无尽的悔意。
上官明浩,他终究有了悔,有了对思婵的悔,思婵,你若有灵,定会看到。
思婵!她心中哀叹,请你原谅,我无法和你的双亲相认,无法消除他们失去爱女的悲痛,毕竟,我并不是你,我是龙锦飒,一个用了你已逝的身体的人,我,不是你!
这世上,任何东西都可以欺骗,唯独于情,不可欺!
思婵啊思婵,假如,你魂不消散,那么,请你用你自己的情去为你的双亲救赎。
骤然惊觉,自己却又何尝不是自私?
可是,自私也罢,懊恼也罢,我——终究不是你!
或者,终有一天,你的双亲会走出这份悲痛。毕竟,这个世界不会因为你的逝去而改变,月,缺了又圆,圆了又缺,但挂在天上的,依然还是那轮明月。
思婵,对不起!请你原谅我的自私!
看着那些人离去,听着那双亲悲痛欲绝的哭声慢慢地消失,好久好久,她才神思恍惚地也走了出去。
她知道,她终于可以是真正的龙锦飒了。
抬起头,她触目所及,是诩青那探究而深思的眼眸!
她笑了,笑得好柔好酸涩,她感到了眼中的泪,不为什么,只为那逝去的李思婵。
诩青不语,只是将她揽进怀里,紧紧的,紧紧的。
似乎在告诉世人,她将是他永远的守护。
那日之后又过了三日,来和她告别的,居然是上官明浩。
她问他,杨寒怎么没和你一起来?
他答道,杨寒走了,再也不会来了。
她惊讶地发现,短短的三日,这个男人的脸上,尽是憔悴和伤痛。
初见他时,他那对漂亮丹凤眼满含对她的妒忌和仇恨,她曾也被他那仇恨之火而吓到。但是,惊吓之余,在之后的一次次似敌非敌般默然的相对后,那仇恨之火,已慢慢地从他的眼中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平静和黯然。
她记得那日他对她说起那曾经纠葛不清的爱情故事时,初时对杨寒的爱恨交织,也在说到最后,随着他将思婵打下山崖后,他那诉说的语气,已满是悔恨。
那时的上官明浩说,从那以后,他的脑中,思绪中,竟全是李思婵,他永远忘不了思婵掉下崖时的那痛彻心扉而绝望的眼神。
而此刻的上官明浩又道,他已向李家人忏悔,并承诺,往后的人生,将会为李思婵而活。
临去时,突然,上官明浩从她身后紧紧地抱住了她,她微一怔,只听到他沉痛的呼吸和颤抖低语,他说,思婵,对不起!
她的确是吓了一跳,以为他看穿了她,但是,下一刻,她明白了,这个男人,把她当做思婵,在做最后的忏悔。她也明白了那句他往后的人生,将会为李思婵而活的意思。
上官明浩,他将从那段爱情中慢慢地抽离,为了李思婵。
人,总会在做错事后,才知道后悔。而爱情?有时,也会随着一切的改变而改变,情到深处,有的会更深,但有的,却在一点一滴地转淡。
她淡然一笑,深吸了口气。思婵,你在天有灵,或者,会原谅他曾经的自私吧!毕竟,这个男人往后的一生,将会在对你的忏悔中度过。
上官明浩走了,往后,或者,他会有另一个人生。但是,那个人生里,不会再有杨寒,但是,李思婵这个名字,将会在他心里留下一个永不磨灭的伤痛。
但是,无论如何,那与她无关了。至于李门和天明教是否会有战端,她也不会关心了。毕竟,她是龙锦飒,一个和他们毫不相干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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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案(16)
他们对于她来说,或者只是偶尔在她生命中掀起一丝丝小风浪的过客而已。
救赎(1)
生活,似乎恢复了平静。她又深吸了口气,感到了那块始终压抑在她心头的石头消失了。
屏水县在这段时间,似乎也天下太平,连那些鸡毛蒜皮的小纷争也鲜少发生。
她依然专心地教他的小徒弟,虽然偶有闹别扭。她还有了个很重大的发现——她这个小徒弟什么也不怕,但居然怕蟑螂。
一次在厅里,她正在为他讲解药草的药性,谁知,他突然猛地跳起来,就跳到她身上去,尖叫着:
“啊啊啊……蟑螂……啊啊啊……蟑螂……不要过来……啊啊啊……不要过来!不要过来!”
她大吃一惊,这才发现,这个小鬼有跳到别人身上去的癖好,害她一个踉跄,就往墙上倒去。那小鬼依然四只爪紧紧地箍住她,使她不得不黑着脸大叫着:
“咳咳……非礼啊……非礼……”
但是,从此,蟑螂成了她随身携带的宠物。
她依然会和衙门上上下下打成一片,依然会把她的笑声洒落在每个角落。
她为诩青买来了一把古筝,偶尔会跟着诩青继续学着弹,也学唱小曲,学耍花枪,偶尔,她也说要附庸风雅一番,来一段“大珠小珠落玉盘”。她弹古筝,刚开始是弹得很动人,前奏一完,她就又边弹边唱起,不,是吼起了——何勇的《垃圾场》,想当年啊!那难忘的中学时光,学吉他的人都会知道中国的摇滚,都会跟着学组组乐队疯一疯什么的,那是多么令人怀念的快乐日子啊!
“我们生活的世界,就像一个垃圾场!
人们就像虫子一样,在这里边你争我抢!
吃的都是良心,拉的全是思想
你能看到你不知道,你能看到你不知道!
我们生活的世界,就像一个垃圾场
只要你活着,你就不能停止幻想
有人减肥有人饿死没粮
饿死没粮!饿死没粮!
饿死没粮!饿死没粮!
有没有希望!?
有没有希望!?
有没有希望!—?—”
她还抱起了古筝当吉他,在那儿乱弹着,还当真学着何勇在那儿乱蹦乱跳外加激|情洋溢的嘶吼,最后,她还在后面加了一句“他妈的!”
可以想象,衙门上下,先是很优雅地听,结果却是吓得四处逃窜,又是笑又是叫救命。
那小屁孩笑得翻滚在地,不可抑制,那南凯先是瞪大了眼睛,再是皱眉,再是趴在桌子上抽搐着,只有诩青更是瞪大了眼睛,没有笑,也没有抽搐,只是呆若木鸡地瞪着她。最后,待她吼完,才伸手抚她的额,问道:“锦飒,你没生病吧?”
她挠了挠后脑勺,真气愤啊!人家可是学着何勇来表演的,想当年……人家何GG的演唱会上,好多人都激动地跟着鼓掌外加又吼又跳,怎么这些人都不懂欣赏?
她不由得把脸皱成一团,眯起眼睛问诩青:“我唱的真的有这么矬吗?哦?”几乎是吼的!
她看到诩青的额上冒出了汗,半晌,他猛地回过头去,全身抽搐。这让她不禁思索,她有这么差劲吗?她自觉还是弹得不错的!
人家……人家好歹也算是学过吉他的不算高手的高手啦!
好嘛好嘛,她以后就选一些比较古典的中文歌来唱好啦!
但是,她还未来得及扳回她在众人心目中的形象,衙门外的鼓响了。
来报案的人是一名年约二十五的妇人,说城西的陈良把她丈夫杀死扔到了深沟里,丈夫外出做生意赚的钱也都被人抢了。
这可不得了,南凯立马一边派人去捉拿陈良,一边前往深沟。
尸体已被人发现打捞了上来,但是只有尸身而无头,尸体浑身湿漉漉的,满是污泥,且轻度腐烂,加上那深沟是条臭水沟,因此,散发出来的臭味让所有的人都纷纷掩住口鼻。
尸身上断头处的血已凝结发黑,只是仍看得见血肉及喉管吊在外面,看起来让人恶心和恐惧。
救赎(2)
士兵和捕快们看到这情形,都呆住了,没人愿意靠近,气得南凯边掩嘴边往一边撤,边吼骂着那群士兵,吩咐下属去找人头。
她自然是带来了全副武装,在那儿燃起了苍术和皂角,把口罩、手套及生姜分发给衙门的人后,就走到那尸体前,细细地察看四周,命人抬来担架,这才有两三个士兵苦着脸走了过来帮她将尸体抬至担架上。
一路上,路人都掩住口鼻,纷纷避之。
回到衙门后,在那停尸间内,就只剩下诩青和一个脸色苍白及额头冒汗的做记录的士兵。
她也看出了诩青的脸色苍白,知道他也被吓到了,便叫他先出去。
但诩青还是摇了摇头,坚决不走,反而接过那士兵的纸笔,叫那士兵先出去。
她不由得深深地看了他一眼,便吩咐士兵叫他把那死小孩给叫过来,她记得那死小孩之前有跟去抬尸的,但抬尸时,那小鬼已不见了踪影。
她淡淡一笑,恐怕也是被吓到了吧?这样的无头尸当然比骷髅来得可怕。
她如上次一般,将尸体上的衣服脱了下来,便开始用糟醋清洗,一边清洗尸体一边仔细地察看,洗到喉管时,她用手掂起用清水清洗,却在这时她听到诩青终于哇的一声,掩住嘴冲了出去。
她急忙起身,脱下手套也追了出去。
诩青在那门边狂吐,怕是将所吃的全都吐了出来了,她马上用手拍他的背,待他吐完后,脸色已是异常的苍白,额冒冷汗,这让她不由得叹了口气。
“你回去休息吧,我一个人就可以。”她抚着他的背,轻声说。
诩青抬起头望向她,那对漂亮的眸子中依然带着一丝坚决。
“不,我要留在这里,让我陪着你!”
她微微一笑,抬起手来,轻轻地在他鼻尖一划:“那可不行,晚上你做噩梦怎么办?听话,回去休息!”
谁知,这个动作却让他的脸立马抹上一丝潮红,也使他眼中的坚决更深了,他深吸了口气,笑了出来,道:“我没关系,反正都吐完了,就不会再吐了。我们进去吧!”
她不由得一怔,看着那笑容,心中叹息,如果这一切她还不明白是为了什么的话,那么她就真不是普通的傻。
再次进了尸房,她重新戴上手套继续清洗,好不容易,终于将尸身清洗完,就听见士兵来报说,人头仍未寻着。
她叹了口气,开始检验尸身,那诩青也做好了记录准备,此时,那小屁孩才姗姗来迟。
小鬼戴着面罩和手套,可以想象那面罩下脸色仍有些发白,看来,是被人逼着过来的,真是难为他了,还是个孩子呢!
“你错过了很多!”她说,不由得皱眉,没有怒骂,反倒是语重心长,“这不是你应该逃离的,你说过,你要成为一名为百姓洗冤的好官,那么,你就必须从现在开始,克服这些恐惧!但是,如果你改变主意,不想成为好官,那么,你就可以出去了,免得吓着你晚上做噩梦!”
那小鬼一听,又可以想象到面罩下脸色霎时变红又变白,喘着粗气,好半晌,他才一昂首,走了过来,愤愤地看着她。
“好!我不怕就是了!”
她再度瞄了他一眼,挥了挥手说:“那好,你就学着吧!”
说完,她俯下身,开始了检验。
“根据尸身的腐化程度来判断,死者是在三天前遇害的,死者上身无明显伤痕,左手臂曾有骨折现象,”她仔细地察看着,“不过,已是半年以前的摔伤。”再到手掌,“掌心粗糙有趼,但无伤痕。”将尸身翻起,“背部有明显尸痕,呈褐色,是死前一个时辰内造成的,但是生前时并不会明显地现出来,而是在死后才出现,依痕迹判断,像是——”她略一思索,“草席的痕迹。”
“草席?”诩青一愣,也忘记什么叫恶心了,急忙记下,又俯过来,对着那痕迹,将其描画到纸上。“的确,还真有点像草席的睡痕,难道说,是在床上遇害的?”
救赎(3)
“的确,”她说,笑望他一眼——脑筋转得很快嘛,“如果是死前一个时辰睡的草席,那么就不会再有痕迹出现,只有在死前半时辰内睡过草席才会在之后出现。而且这痕迹很深,也很清楚,这说明了一点,比一般人睡在席上的力度要重,也就是说,是被人重重地压在草席上的伤痕——这就证明,死者死时,被人重压在草席上。但是这还不能算是致死的原因。”她又转向尸身的下身,继续道,“死者没有行房事,大腿及脚都没有明显伤痕。”
“又是没有致命伤痕?”诩青一愣,“那算怎么样?”
她转向尸身的首部,仔细地看颈部的切口处,“伤口有凝血现象,血块呈黑色状,喉管一半被切断,看这切割手法,定是生手,刀口有重复磨切的痕迹,不是一刀切下,因此,才会血流如柱,才会有这么厚的血块凝结。这也就说明,死者被扔进深沟的时间不足一日,而这伤是不是致命伤,我要剖腹看过才知道。”
“又剖……剖腹?!”诩青和那小鬼同时惊叫出来。
“当然!”她说,“这尸身,从表面上看没有致命伤,尸头又找不到,无法从嘴巴检查是否有中毒迹象,因此,当然要剖腹!飞儿,把案头上的木箱拿来。”
“是……”小鬼这才姗姗走向案头拿了木箱,他知道那箱子里装的是什么,因为,锦飒说过那叫“手术刀”,是从刀匠那儿特别定做的。
她深吸了口气,对着尸身深深一揖,之后接过箱子打开,选了其中一把锋利而光滑的切刀,毫不思索地往尸身的腹中切去。
那诩青和小鬼都看得心头一紧,全身紧绷,不敢呼气,诩青更是望了望无人的四周,脸色苍白。
她的刀法依然很精准,像上次一样,切开后再用力将那皮向两边掰开,里面的五脏六腑和骨头也清晰可见。
那二人不由得同时抽了口气,就在她正要将戴着白手套的手伸进去时,就听见二人发出了杀猪般的尖叫:“啊啊啊!”
她转过头去,只见诩青把纸和笔往天空一抛,和那小鬼同时飞快地转过身,如电影的快镜头般“咻”地消失在门口,真是跑得比飞的还快。
“哦呵——!”她气岔了,这两个没良心的家伙!得找机会抽他们一顿才是!
瞪了一眼二人离去的门口,她才回转过头来,开始仔细检查那五脏六腑。
先是查看那胃,切开后,里面已没有食物,但胃的里层呈腐烂状,黑色,明显有中毒的现象,且胸骨发黑,她明白了,看毒性显示,联系药书上的记载,是砒霜没错。
再检查完其他脏腑,锦飒更是确定了这一点。
她将那肚皮合上,从木箱里拿出针线将其缝合后,再用席子盖上尸体,就拿起地上的纸笔,将其记录下来。
记录完后,她才长长地舒了口气,卸下装备,走出尸房。
天色已晚,她来到前厅,看到南凯、诩青和小鬼及李捕头和几个捕快都在。
她走了过去,把记录本呈给了南凯,这才回头瞪了那二人一眼,那二人倒是同时一缩脖子,呵呵讪笑着。她对着他们一挥拳,才回头对着南凯开始报告:
“南大人,死者的死亡原因是中毒,毒是砒霜,死者的胸骨和胃部都呈黑色,胃部因砒霜的毒而被烧烂。大人,尸首还没找到吗?”
“还没!”南凯说,不由得皱着眉,看着记录,“找了方圆百里都一无所获。”
“方圆百里都一无所获?”她也不由得皱起了眉,“那就有一种可能,头被人藏起来了。”
“我也是这么想的。”南凯叹了口气,挥了挥手,“好了,今天你们也累了,大家先回去休息,要睡足,明天又要打起十二分精神战斗了!”
“是!”
他再转过头来看她,眼睛里,有着关怀。“锦飒,你也是!辛苦你了!”
她微微地点头,颔了颔首。
深夜,她洗完澡,躺在地上的棉被上,无法入睡,脑中思索着今日的案子,想来,明天,一定会有什么精彩发生吧?
救赎(4)
精彩?是的,从来到这个世界后,她的人生都是从未有过的精彩。
妓院,诩青,逃亡,屏水县,南凯,验尸,破案,还有上官明浩,杨寒,思婵……她深深地叹息,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她却犹如置身梦中。
是的,快一年了,她的离开,快一年了。
这一年来,父亲的脸、母亲的脸、瑟的脸,也会常常出现在她脑海里,令她百转千回,尤其在见到思婵的父母后,更是令她思念不已。
我的父亲,过得好吗?我的母亲,过得好吗?我的哥哥,过得好吗?
她感到眼中酸涩,我的离去,一定让你们哭碎了心吧?请原谅女儿的不孝。
哥,你有没有好好照顾他们?请你,一定要好好照顾他们,否则,在另一个世界的我,也会哭碎了心啊!
她闭上了眼睛,把脸,紧紧地贴在了枕上,感到泪水在眼中打转,朦胧中,感到诩青又爬下床来,睡到她身边,紧紧地拥住她。
她不由得睁开了眼睛,借着月光看着眼前的人。那熟睡的脸,那精致而柔美的脸,已没有了初见时的柔弱和苦涩,她这才发现,这几个月来的衙门生活,给他带来了多大的改变。
忆起初见时的惊叹,她不由得自嘲地笑了,然后,再是看着他受苦,却无力相助,那时的他,应是痛苦而绝望的吧?而现在,他的脸上,再也找不到那时的苦涩了,有的,是时间带给他的一抹坚强。她知道,他不再是那柔弱得任人欺负的诩青了,他的皮肤红润了,身体强壮了,手臂也变粗了,唯一不变的是那张美丽的脸,但是,她知道,是她改变了他。
是的,任何人都看得出,诩青的眼中,只有她。
而她,却在一直有意无意地忽略着,连她也不知道为什么。然而,今天看到他眼中的那抹坚决,再想到了在城外的那个吻,让她那原来平静的心底,不由得泛起一丝涟漪。只是,她心中依然茫然,她知道,在这个故事里,她始终扮演的是一个怎样的角色,夸张点来说,就是英雄。
她救他脱离苦海,治愈他心中的伤痕,她知道,她始终扮演着一个保护者的角色,她也知道,在诩青的心目中,她是他的救赎,也是他的依赖。
但是,这是感激的心、依赖的习惯,至于是否有爱?或者连诩青都分不清楚了吧,或者,他也把这份感激和依赖当成了爱吧?
可是,不管他是感激也好,依赖也好,自己呢?爱他吗?
这恐怕连她自己也不知道,或者,她根本就不知道爱是怎样的,但是,她也确定,自己是喜欢他的,不是因为这张漂亮的脸,而是因为他也有着和她一样的坚韧。
她知道,他一直在依赖她,也在坚强着自己,这是让她欣慰。
思及此,她不由得伸手轻抚上那脸庞,那漂亮的眉,那挺直的鼻梁,那美好而性感的嘴唇……咕噜?她不由得吞了下口水,以免它流了出来。
唉!她又在做什么啊?她懊恼地想着,她知道她的毛病又来了,不行!她急忙放下手,可是,她又停住了,他不是睡着了吗?偷亲的话,他应该不会被亲醒吧?
想着,她就咬咬牙,挪了挪身子,撅起嘴来,一下子就压在诩青那白皙的额上,好滑好嫩的皮肤啊……暗爽中……
压了半晌,怕惊醒了睡梦中的人,她才不情愿地缩了回来,回转过身去,闭上眼睛。
她并不知道,在她转过身后,身边的人缓缓地睁开了眼睛,唇边,泛起了一丝淡淡的愉悦的微笑。
一夜无梦,第三声鸡啼后,她才醒了过来,天已在蒙蒙地亮了。
起身、梳妆,立于窗前,她笑了,望着在湖边舞剑的诩青,哈!他真的听了她的话,每天天没亮就起床运动,在那儿旋转着,飞舞着,步履轻盈,裙摆飞扬,却每一步都实而有力,那执剑的手,修长而苍白,却能如此娴熟地将长剑在手中扳转。剑光下,轻点足尖,舞上半空,长发飞起,这让她想起一首很老的歌:“绿草苍苍,白雾茫茫,有位佳人,在水一方。”哦哦哦!我的妈!口水、口水、别、别流出来……
救赎(5)
就在她回转过身狂擦口水之际,听到一阵风吹进来,那诩青已飞落到她身后,从后面一把抱住她。
她回过头,大吃一惊:“你……你从哪里飞进来的啊?”
“窗外!”他淡淡地说,在她脸上吹着气,唇边却漾起一个浅浅的笑。
我的妈……又来了……那勾魂的笑啊……感到那刚刚吞下去的口水又要冲出来,她不由得将头和身子往后仰去以吞下那口水……
但是,下一秒,他的手臂却用力一收,将她猛地又带了回来,她来不及惊呼出声,他的嘴唇重重地覆上了她的,紧紧的,紧紧的。
她不由得全身一僵,感到全身的神经都绷紧了,喉间发出一声低吟,闭上了眼睛,感受他那柔软的唇吮着她的,像在寒冷中吸取着温暖的气息。贪恋的,火热的。时间有片刻的停驻。他们紧紧地贴着,她听到他的心跳,也听到自己的心跳,听到他的呼吸,也听到自己的呼吸。
好久好久,他才慢慢地抬起头来,他的眼睛亮晶晶地盯着她,她睁开眼来,也静静地注视着他,然后,他重重地叹息,把她紧紧地拥进怀里,紧紧的,紧紧的,像要把她整个揉进他的身体里。
“锦飒!”他沙哑地低唤着,“让我,守护你吧!”
她心中一动,感到心头涌起一丝失望,叹息着,只是守护吗?诩青?或者,是的,你对我,只有守护吧?她注视着他,那眼睛那样动人,那样柔弱,那样美好……她不能不迎上去,把自己的嘴唇轻轻地,轻轻地,轻轻地盖在那个眼睑上。
诩青啊诩青,既然是守护,那么,就让我们彼此守护着彼此吧。
如此这样,就足够了,人生,就是在彼此的守护中过下去的。
大侠(1)
由于依然没有找到那尸首,因此,衙门内的审讯并不顺利,陈良矢口否认杀人的事,但是死者陈七的妻子钟氏却仍指着陈良说他就是杀她丈夫的凶手。
南凯派人查过之所以钟氏会认为陈良是凶手,因为三日前,陈良在酒庄喝酒时,亲口说自己杀了人还将其尸体仍进了深沟,而当时在酒家也有很多客人证明陈良的确说了这些话,且第二天就有人在深沟发现了陈七的尸体。
但陈良公堂上说,那是酒后的胡话,瞎说的。
于是,南凯大怒,一拍桌子,指着陈良喝道:
“大胆!人证物证俱在!你居然还敢狡辩?来人!把他拖下去打四十大板!”
所有的人都被南凯的怒气吓了一大跳,但是都不敢说什么,就把人给拖下去开打。
然后,在众士兵和捕快的惊愕下,实在不敢相信那南凯会露出这样的嘴脸。
待陈良被拖下去后,那南凯就像变了个人似的,笑嘻嘻地望向那钟氏,再色眯眯地上下打量了一番。的确,那钟氏真有几分姿色,娇俏嫣然的媚态浑然天成,加上泪眼汪汪的可怜楚楚的样儿,是很能让男人动心的。
瞧现在那南凯的样儿就知道了,飞快地走下堂去,扶起哭得泪眼涟涟的钟氏,一声长长的叹息,指天发誓:“放心吧!夫人,我一定会治罪那陈良,为你丈夫申冤的!”
说完,那手还不忘拍了拍钟氏的玉手,让钟氏一阵脸红——毕竟,那南凯也是个数一数二的美男——连声道谢。
“怎么办呢?”南凯那柔得不能再柔的声音真是让女人酥麻啊,“唉,夫人啊,你还那么年轻就死了丈夫,往后可怎么过日子啊?唉——”又是一声长叹,“罢罢罢,本官许你,如若找到你夫君的头后,立刻定案,处决陈良后,你就可以再嫁了!唉——”再长叹,“罢罢罢,真是可怜啊——”摇头叹息。
那钟氏更是脸红了,怔怔地看着南凯,又是泪眼汪汪。
钟氏走后,他还在那里呆站着,叹息地说着:
“唉……啧啧啧……真是可怜……可怜……慢走啊,不送了……”
终于,有人沉不住气了,是李捕头。
“好了!南大人!”李捕头一声河东狮吼,把南凯吓得差点跳起来,官帽都歪了。
“你做什么这么大声啊?”南凯不由得抚了抚官帽,漂亮的嘴一扁,瞪了李捕头一眼,“李捕头,你怕人家不知道你嗓门大啊?这么大的嗓门你去唱戏好了,包准戏班没人能比得上你的河东狮吼!”
“南大人!”李捕头一听,怒了,横眉一挑,“南大人你今天是怎么回事啊?案子还没定呢,你怎么就被那女人给迷住了?那女人是长得很漂亮没错,但是,也可能和凶案有关!大人请明察秋毫啊!”
“嘿!李捕头!”南凯一笑,挑了挑眉,“你也觉得那女人很漂亮啊?”
“南大人!”又是一声怒吼。
“好了好了!”南凯掏了掏耳朵,“别吼了,定案了,快定案了,等找到人头就定案!好了,大家都去忙吧,如不出所料,明天,会有一场好戏!”
好戏?所有的人都因他的话一愣,她也颇为惊讶,今天的南凯实在和往日大有不同。但见南凯神秘兮兮地冲他们一笑,就要走进内院。
“报——”有士兵进来通报。
那南凯一愣,回头道,“咦?不会吧?这么快?什么事?”
“报——”那士兵跪下,大人,这是驻守西蒙边境珂城的靖王爷和于将军的快件!”
南凯又是一愣,接过士兵手中的书信,“靖王爷?于将军?”头一偏,“快件?”
“是靖王爷和于将军捎给邻近各县的快件!”
南凯拆开书信一看,更是看得一脸不解。
“这是什么意思啊?找人?通缉犯还是杀人犯?”
众人也不由得围了过去看,她也跟了过去。
那是一张画着一个——怎么说?应是一个蛮清秀的男人画像,看不出是什么人,反正古代这种非写实画,又有点接近抽象画的画像,还真如电视剧里见的那种。画像下面写着“叶昶”二字。
大侠(2)
南凯再拿出那信,飞快地扫完,那士兵才开始说道:“靖王爷和于将军请各位邻县的大人帮忙留意和找寻此人,据调查,此人应会在附近这几个县内出没,如有发现,请大人留住此人,并立刻传书告知。”
南凯一听,脸色才正了正,挥了挥手道:“好的,知道了,下去吧!”
士兵退下后,那南凯才撇了嘴道:“什么啊?又不是通缉犯杀人犯,找这种侠士做什么?留住?我哪留得住?这种江湖中人,自以为武功高强,来无影去无踪,飞天遁地跟神仙似的,留得住才怪咧!”
“大人,这人是那叶昶!”有一士兵Сhā了进来说道,“前些时间听外面有传闻,说江湖中出现了有一名唤叶昶的侠士,英勇神武,一人一骑在西蒙与南烈边境,见到一群盗匪正在抢劫出入边境的路人,他一怒,挥起大刀就冲过去大砍,当场就杀掉好几个盗匪,立了大功,因此此人在边境都出了大名了!”
“什么?这么厉害?”南凯一愣,随即说道,“这种人,见人就砍,他不是虐待狂就是被虐待狂,虽说是盗匪,但是,他知不知道什么叫留活口啊?知不知道什么叫官衙啊?他不会报官啊?他这一砍,那些盗匪都逃了,还不是逃到别处犯案?真是的!还是保佑他别到我们县,免得他眼一花,把我们当成盗匪给砍了,那我不冤啊?还挥起大刀咧!”
“南大人!”李捕头又是一声大吼,“人家那是侠士!”
南凯不由得脖子一缩,也吼了回去:“李捕头,你要以下犯上是不是?!哼!侠士啊!”一甩袖,把那书信往李捕头手里一塞,“你自己看着办!这事我不管!”
说完,就往内院走了进去,搞得所有的人都愣在当场,不知所云,一头雾水。
终于,有人悄悄地小声地说:“南大人今天是怎么了?是不是被那姓钟的女人给迷傻了吧?”
“不是被迷傻!”她开口了,笑着,“我想,这才是他本来的样子!只是因为他是大人,才会平时看起来很严肃。”她不由得想起前些日子和南凯一起在书房查阅旧卷宗时,他偶尔会露出的神态——一会儿搔头,一会儿掏耳朵,当时她就看出来了,“毕竟,他还是个年轻人,不过,看来南大人对破钟氏这个案子很有信心!”
众人一听,面面相觑,一脸不解。只有诩青,微笑地看着她。
接触到诩青的目光,使她想起早上那个吻,深吸了口气,感到脸上有丝丝的燥热感,不得不躲闪开那目光。
她一直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只是,在那一吻后,对于诩青,她心头总有一种说不出的苦涩。她依然不明白诩青对她,是爱?还是感激?还是依赖?
或者,有感激,有依赖,或者,也有爱吧!
但是,无论如何,在她心里,她早就知道,也早就确定了,这一生,她都不会放弃他!
除非,是他先放弃!是的,诩青,除非,你先放弃!
然而,这个案子的进展,似乎并不顺利。这两天,陈家的人,都没有任何动静,南凯派出去的人,回来后,总是对着南凯摇摇头,南凯听后,叹了口气,就坐着喝闷茶。
“你说,南大人会不会是想错了?”诩青看了南凯一眼,才转头对她说,“我昨天去跟踪了那女人一天,都没有任何异常!”
“是吗?”她沉吟着说,“或者,这是个过渡期,毕竟,我们官府已经开始重视这个案子,凶手不可能没有防备。对了,你那天去调查过陈家的邻居,不是说过,陈家有请一个帮工吗?那个帮工呢?”
“哦,那只是之前请的帮工,是专为陈家看猪圈的,陈七死前三天,就没有在陈家帮工了!”
“死前三天?”她愣了愣,略一思索,“对了,那正是陈七买回砒霜的时间,不是吗?”
诩青也是一怔:“好像是的!”
“药的确是陈七买回来的,”她说道,“可是,为什么呢?陈七难道自己真的想好了要自杀?不,不对,陈七的尸首上的讯息告诉我,不是,他是被人强行压在床上喂食砒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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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侠(3)
“如果依你所说,我觉得钟氏一个人是做不来的。”诩青说,“一个女子,要将一个强壮的男人压在床上服毒,这是不可能的事!”
“是啊,”她说,“这么说来,就有两种可能:一,是钟氏有帮凶,这个帮凶一定是跟钟氏很熟悉的人,熟悉到甚至愿意和她一起杀人;第二,就是你的那个不可能,其实就是可能!”
“我明白了,”诩青说,“我这就去查查看,这个帮工是个什么样的人!”
“哦,”她听得一笑,转头看他,“你的脑袋倒是转得快!但是,你可以再去问问他们的邻居,这个钟氏是个什么样的人,平时和谁有来往?”
诩青笑了:“好,听你的!我这就去!”说罢,转身要走。
“等等,”她拉住他的手,“我也想去,一起吧!”
诩青一愣,那美丽的眸子不由得一亮,被握着的手不由得反握住她的,笑意从他的唇边缓缓地泛开来,那本就白里透红的脸庞,更是红润得让人眩惑!
待他们查完所要的资料,问完了要问的人回到衙门,已是夜幕降临,路人行人渐少,家家户户开始掌起了灯火。
衙内,也是一片安静,所有的人都做自己该做的事去了,诩青一回到衙门,就和一个衙差换了更,再次出去巡街。
她一个人回到停尸房,察看了一遍后,才轻掩上房门,走回前院。
不出乎意料,看到南凯的书房还亮着灯,她轻步走了过去,南凯一个在灯下看着书,一灯如豆,依然看得专注。
每次看到这种情景,她总会想起过去,那个同样是寒窗苦读的年代。那时的她,那时的她的那一代,是为了前途,为了能考上大学而刻苦读书,却不识得外面的世界。
而今,近乎二十多年的学生生涯,在她心里,早已成为过去,一个遥远的过去。
想到这,她不由得垂下眼睑,开始思念着过去,思念着那难忘而又快乐的年代,有些心酸。
“谁在外面?”屋内的南凯突然开声问道,才使她从回忆中回过神来,忙走上前去。
“是我,南大人!”
“锦飒?”南凯略为惊愕的声音,“进来吧!”
她走进了屋,南凯已经起身,掌起了另一盏灯火,使得屋内,通亮了几分。
“你怎么还没回去呢?”南凯吹熄了手中的火苗,转头看她,“我以为,你已经回去了!”
“不急!”她说,“我等诩青巡视回来才一起走!”
“哦!”南凯听得一顿,才笑了笑,说道,“听说你今天出去查线索了?查到些什么?”
她笑了:“也没什么,这个案子,看起来有太多不合理的地方,但是,这些所有的不合理,综合起来,反而合理了。”
“哦?”南凯挑了挑眉,“怎么说?”
“我想,你早就想到了吧?”她望着南凯,“钟氏天生美丽,只是命不好,嫁给了那样一个五大三粗的屠夫,我从来不怀疑,像陈七这样的人,也会有爱情,但是,对于钟氏来说,她的爱情,并不是自己的丈夫陈七!”
南凯垂下眸,静静地听她说着。
“我曾经问过陈七的左邻右舍,了解了当年钟氏嫁给陈七时的种种。应该说,是一个无奈的婚姻,女方家太穷了,当年家徒四壁时,只有陈七伸出了援助之手,而唯一的条件,就是要钟氏嫁给他。于是,钟氏嫁了。”她说着,“但是,嫁过来的日子并不美好,陈七五大三粗,或者说,他的爱情的表达方式,并不温柔,也不大方,邻居们都说,陈七,是个不善于言辞的人。有些人或者就是这样,爱了,但是不敢表达,只有放在心里,所以,这并不是钟氏向往的那种生活,可以说,除了金钱外,这段婚姻,是失败的,而真正让这段婚姻开始走向死亡,是那个名叫刘大海的人的出现!”
“你也查到刘大海了?”南凯微微一怔地望向她。
“我不能不查到,”她说,“虽然,我们接触这个案子后,从来就没有见过这个人,但是,这个人的出现,到消失,都太巧合了。”她微微一笑:“我问过那些邻居,陈家的帮工刘大海,是去年元月时到陈家的,自从刘大海出现后,那些左邻右舍对于钟氏的描述,只能这样来形容:‘陈家媳妇活得越来越滋润了!’”
大侠(4)
她叹了口气,“或者,这也是悲剧的开始吧……可以想象,这对于陈七来说,是件多么可怕的事情,可是,我还是没想通,为什么陈七在这近乎一年多的时间里没有行动,他在容忍?在放纵?”
“让我来告诉你为什么,”南凯皱了皱眉,“我已经派人去查过这个刘大海了,只是,获得的资料并不多。后来,我依靠那些邻居对刘大海的描述,才画了这张图!”他拿起了桌上的书本,把书本底下的一幅人物图给放了出来,“根据这画像的描述,我才知道,这个刘大海,是三年前一直被北赫官府通缉的劫匪!”
“劫匪?!”她惊呼,一手拿过那图,“不会吧?”
“是真的。”南凯说,“三年前,那时我尚未高中,曾四处游历,在北赫时,就见过那通缉榜。据说,那些劫匪胆大凶残,竟然还敢去劫军粮,所以,才会被朝廷通缉,所以,这个案子现在是有点棘手。我们要捉的这个人,是个不简单的人,正确来说,是个无恶不作的浑蛋!”
“哦,”她再次叹气,“所以陈七才会忍气吞声,无可奈何!”
南凯又皱了皱眉,点了点头:“不过,我想,这个刘大海一定会出现!而且,很快就会出现!”
“怎么说?”
“陈七的首级!”南凯说,“一定会出现,只要这人头出现,我们就可以捉人了!”
南凯话是这么说没错,可是,又过了两天,陈家那边,依然没有任何动静。
直到第三天,出乎意料的,陈七的首级出现了,刘大海也现身了,而且是被人五花大绑捉来了衙门。
原本,没有人再去注意过那叶大侠的事,那份快件自南凯往李捕头那儿一推,李捕头也只是将信件放回了南凯的书房,就没有人理了。
但是,现在,这位大侠出现了,且出现得让所有的人吓了一跳。
也吓了南凯好大一跳。
一大早,南凯就吩咐了几个士兵去做事,之后回到了厅内,坐着一边喝茶看着她教她的小徒弟。
但是!茶没喝完,就听到有士兵大叫着冲了进来:“南大人!南大人!你快出来看看……南大人!南大人!快出来看看!”
“鬼叫什么?”南凯放下茶杯,冲着那士兵道,“看什么?有什么好看的?这是衙门,别一大早就鬼叫得让人不爽!”
“南大人,您还是出去看看吧……”那位士兵气喘吁吁,“那位……那位大侠来了,还捉了个人来报案……”
“你在说什么啊?什么大侠?”南凯不由得皱眉,想了想才大踏步走了出去。
她并没有跟出去,她知道很多事并不适合她跟出去做的。只是,过了不到一会儿,就看到士兵们急匆匆地跑进跑出,像是出了什么大事,一个一会儿说找笔,一个一会儿说要快快快,听得她一头雾水,还看见诩青和两个士兵进了尸房去抬尸身,还拿了口罩、手套及生姜出去,也有人来叫她,说尸体的人头找到了,因此南大人叫她出去。
她立刻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当然一刻也不敢耽搁,准备好所需的东西就走向大堂。
公堂上,两排士兵执棍立于两旁,堂外,围满了听审的民众。
诩青和士兵将尸身抬了进来,放在堂下中央。
而堂下,跪着一个年约二十五的年轻人,头发凌乱,衣衫褴褛,还被五花大绑。而此人旁边立着一人,那人并没有下跪,而是直挺挺地站着,让她大吃一惊的是,此人手里拎着一个人头!
当她看到这个直挺挺站着的人时,不由得一怔。此人身着一身深蓝色的衣衫,身材修长挺拔,这是再也平常不过的装束。令她惊愕的是,看着那人的脸,那是一张异常漂亮的脸,虽是娟秀的眉毛,却有着强悍的英气,眉毛下那对深黑漂亮的大眼睛,虽无意间流露出妩媚生动,但却冰冷而严厉,那挺直的鼻子和坚毅的嘴角,让人感觉出其身上那种凛然的气势和震慑人心的吸引力。
但是但是——这张脸,她似乎在哪见过?
大侠(5)
“龙姑娘,你来了?”南凯道,坐于堂上,戴着口罩,目光严肃,“叶大侠,请把人头交给这位姑娘!”
叶大侠?她一怔,这不是前几天快件中要求留意的人吗?
那叶大侠也顺着南凯的话对她望了过来,顿时,叶大侠怔住了,那冰冷严厉的目光中,掠过一丝惊讶,但是,很快又转成了冰冷。望着她的眼底,又掠过一丝冷蔑,他从鼻端轻哼了一声,便不再看她,而望向南凯:“不知南大人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将人头交给这位姑娘?”
南凯一听,脸色不由得一怔,也望住那位叶大侠,一脸很不爽的样子,想必他是听到了那叶大侠刚刚那一哼。
“我也不明白叶大侠是什么意思?”他居然也开始揶揄着说,“你这么喜欢拎着人头也要等破案后,问过死者的家属,若人家给你,你自可拎走,但是龙姑娘是本衙的验尸官,当然得先交给她!龙姑娘!”
“是!”她答着,想笑,但是深知不能,只能拼命地压抑。微微一颔首,看到那叶大侠吃惊地望着她,她也不由得从鼻端哼出一声,就戴上手套和口罩,走过去接过那人头。
那人头已腐烂过半,满头长发凌乱地散落着,狰狞而恐怖,发着让人作呕的味道,她实在是有些佩服这位大侠还一直拎着他——真不嫌臭。
她捧着人头来到尸身旁,将人头放在该放的位置上,已有士兵端了清水出来。
她一边用清水清洗那人头,一边察看断颈之处,并与尸身核对,引得周围一阵抽气声。
“这是陈七的人头。”半晌,她才开口,望了南凯一眼,“用刀割开处的伤痕与尸身的痕迹相符。面部和头发都渗有泥土,被人掩埋过。”她用手拨开那尸头的头发,用水清洗,“是干泥,因为被掩埋过和这干泥关系,导致人头皮肤腐烂程度比尸身还要多。”
“很好!”南凯一拍案,大声道,“将陈七之妻钟氏带上来!”
“是!”立马有士兵将钟氏带了上来。
那钟氏一看见堂上跪着的人,早就吓得脸色发白眼泪汪汪。
“钟妇,”南凯大声问道,“看看这人头,你可认得,这是不是你的丈夫?”
那钟氏这才缓缓地抬起头来,看了一眼那人头与尸体,脸色更是苍白。
“正……正是我家相公!”
“那钟妇你可认得堂下之人?”南凯再问。
那钟氏吓了一跳,连看也不看那跪着被五花大绑的人,急忙摇头:“不认得,请大人明察!”
“不认得?!”南凯嗤笑,也是从鼻端哼出来,“这刘大海在你家帮工了近乎两年的时间,你居然还敢说不认得?!你的左邻右舍可不是这么说的!钟妇!那日本官许过你,找到人头后,就可立刻另嫁,你——可得感谢这刘大海,今天立马就帮你把人头找了出来!挖人头时,运气不好,正好被这位叶大侠捉了个正着!钟妇!”他又是一拍案,“你就这么想另嫁吗?你的丈夫可是还未入土!”
那钟氏一听,额汗泠泠,看了那依然冷冷地直立在那儿的叶大侠一眼,却仍是一跪下去,叫着:“南大人,民妇冤枉!”
“冤枉?!”南凯又是一笑,“可堂下之人刘大海,刚刚说是你通知他去取的人头!是不是啊?刘大海?!”
“是的,大人!”那名称刘大海的衣衫褴褛的年轻人,此时,似乎已没有了往日那打家劫舍的威风了,“是这位妇人昨日来找小的,叫小的去掩埋人头的地方,将人头挖出来后,再来报官说人头找到了!”
“不不不!不是这样的!”那钟氏大叫着,“南大人,民妇不认得这人,民妇是被冤枉的!”
“还敢说冤枉?!”南凯一怒,“来人,将证物呈上!”
“是!”于是,有士兵拿出一张草席和一包小纸包进来,呈上堂去。
“这是从你家里搜出来的草席和砒霜,你还敢狡辩?”南凯大声说,“根据验尸官对尸体的检验,你丈夫陈七是因服食砒霜而亡,还有这张草席,可是刚刚从你家屋后抄来的,这张席子的草痕,与你丈夫尸身上的痕迹一致,你丈夫,是被强压在铺有这张草席的床上服食砒霜的,你还敢狡辩?说!你的合谋者是谁?!”
大侠(6)
“不不不!不是这样的!”那钟氏一听,更是猛烈地摇头哭叫着,“南大人!民妇是被冤枉的!是陈七他自己误食了砒霜而死,不关民妇的事啊!”
“你说什么?!”南凯一惊,大跳起来。
“是真的!是真的!”钟氏叫着说,“那砒霜,是陈七买回来的,民妇并不知道那是砒霜!以为是盐巴,就将它放进了粥里,想拿去喂家里的猫,谁知陈七却把它给喝了。南大人!民妇是冤枉的啊,民妇并不知道那就是砒霜!看到陈七死了,民妇因为害怕,又不敢报官,刚好出去经过酒家时,听到那陈良的话,所以才会……才会……”
“才会按着陈良的说法,割下头颅,弃尸于深沟?”南凯道,眉头紧蹙。
钟氏一听,这才止住了泪,连连称是。
南凯这下怒了,他紧紧地瞪着钟氏,喘着粗气,不语,好半晌,才看见尸身旁的锦飒。
锦飒的眉头也蹙了起来,沉吟片刻,才抬起头来,走了过来,望着钟妇,开口了:“那么,说说看,你放进砒霜的粥是什么粥?”
“是白糖粥!”钟妇脱口而出,这回,她可是什么泪也没有了,那美丽而狼狈的脸上,掠过一丝不易觉察的窃喜。
“哦!是白——糖——粥啊!”她微微一笑,眼睛一转,不会这么巧吧?笑着回头望向南凯。“那么,请南大人叫人去准备两碗白糖粥和一包盐过来,再者,把陈家的猫也带过来。”
南凯一听,立马喜笑颜开,吩咐人去准备。
她再回头,望向钟氏:“你刚刚说,那砒霜的确是陈七去买的,而南大人查证过,本县有砒霜的药材店,只有城东那家济和堂,而今年,济和堂只进了半斤的砒霜,的确也是售给了陈七,然而现在搜出的砒霜,不足半斤,这么说,那些,都是被你当成盐放进去了?”
那钟氏一听,眼珠一打转,才迟疑地答着:“是……”
此时,有人很快将白糖粥和盐呈了上来,她接过,在其中一碗放了盐,很好,没什么异样,又拿起证物砒霜,拆开后,将一小部分倒进另一碗粥里,下一秒,那碗白糖粥顿时变得又稠又糊,还冒起了泡泡。
“白糖粥放盐?再拿给猫吃?钟氏,该说你是傻还是聪明?要为自己申辩,也要想清楚才是,如此不打草稿,”她把那碗白糖加盐的粥端了起来,“不知你家的猫原来既喜欢吃甜又喜欢喝咸啊?那还真是只世上绝无仅有的怪猫!”她一手拎起一旁的猫,将那猫凑近放着砒霜的粥前,那猫立马发出一声嚎叫,挣扎着偏开头去。她深吸了口气,冷冷一笑:“看来,你家这猫,对这样的食物并不喜欢。好,撇开猫不谈,再者,”她把另一碗加了砒霜的粥端向她面前,“像这样的粥,你会喝吗?会吗?会的话,你就喝喝看啊?来,喝一口吧?”
那钟氏一看那粥就吓得浑身发抖,脸色霎时变白了。
“这样的粥恐怕连猪都不会喝,那陈七会‘自愿’喝下去吗?”她故意加重了“自愿”二字,随即将那粥重重地放到钟氏跪着的膝前,使得钟氏又是重重一抖,边抖着,边哭了起来。
她站了起来,吐了口气,回头对那南凯深深一揖。
“那么,接下来的事,就靠南大人了!”
那南凯深深地看了她一眼,也点了点头:“有劳龙姑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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