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路加》用的希腊字mnesteuo是指已订了合法婚约。《路加》1:27、《马太》1:18也都用了这个字。按犹太传统,"订婚"类似初步的"成婚",但并未圆房,订婚者在性的方面出轨都视同通奸(《律法公会》57b)。
8.他俩返回拿撒勒见《路加》1:26。《马太》显然并不知道此一传统,只述及他们是在耶稣诞生后重回拿撒勒定居的,见《马太》2:23。
9.耶稣成年后回到拿撒勒,受邀到会堂里去训讲,会堂里的人也都知道他的父母是谁。见《路加》4:16及《马太》13:55。
10.有天主教学者认为,《马太》说"把妻子娶过来。只是没有和她同房,等她生了儿子"未必暗示生下耶稣后就有性行为了。他们指出,文中的"等(或等到)"并不一定必然意指之后有所改变。例如,"保持清醒不醉,等到我来"并不一定表示"我来"之后就该喝醉。这个论点似乎很牵强,纯粹是为了呼应教义神学的说法,也就是马利亚是童贞女的教义。按希腊文与英文版本的正常文意,意思很明白:约瑟与马利亚在耶稣出生之后开始夫妻正常的性生活。
11.见《巴比伦塔木德经》犹太教公会57b。公元4世纪的天主教神学家耶柔米(Jerome)坚称马利亚从未有过性关系,甚至因而说马利亚根本不曾结婚,因为他知道犹太教规定要以同房落实婚姻关系。他说:"我们既不否定先人写下的,所以要驳斥没有写下的。我们相信主是童贞圣母所生,因为这是我们读得的。至于说马利亚在分娩之后成婚,我们不信,因为我们没有读到。"摘自《驳赫尔维狄乌斯》(Against Helvidius 21),收于《尼西亚教父与后期尼西亚教父文库》。
12.《新约》学者不乏质疑此种梗概历史可靠性的人士,尤其驳斥耶稣诞生在伯利恒是不实故事。他们认为,伯利恒这一段可能是为了提供耶稣是大卫后裔产生的弥赛亚的证据,因为伯利恒是大卫的城。耶稣究竟生在伯利恒还是加利利,也曾是犹太人争论的议题。(见《约翰》7:40-44)。
13.在本书中我用《马太》、《马可》、《路加》、《约翰》来简称四福音书。多数学者认为四福音书的作者已佚名。因此,我在文中所谓的"《马太》说……"或"《马可》说……"不是指人,而是指篇名。
14.英文版《圣经》在此用定冠词加大写的the Holy Spirit,表示其崇高性。《新约》之中提及"圣灵"时有28次用了定冠词,44次没有用。两种写法基本上意义无差别,都是指上帝的"圣灵",但用了定冠词有凸显定性的作用。依此看来,描写马利亚怀孕的这段文字是应该有定冠词的,但是并没有(比较《太》12:32)。《圣经》多数译本中的"圣灵"都采用大写,这是遵循神学传统,将"圣灵"拟人化指上帝的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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