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华的派对
人走运时,真是说什么来什么。晚宴时,李如冰就见到了「上青天」那个在天池边已经「闻名遐迩」的老板,而他竟然是郭庭!不过,他和自己上午见到的那个郭庭判若两人,不但头发梳理得一丝不苟,还穿上了礼服,打了个漂亮的领结,整个人就像一个尖锐锋利的矛头变成了一个光滑无缝的圆环。
「各位晚上好!小店能够接待各位高贵的小姐,真是三生有幸,蓬华生辉。全店上下将竭诚为大家服务,如有不周之处,还望海涵。」见他一副满脸堆笑、点头哈腰、殷勤致意的样子,李如冰不禁感叹道:不入闹市,不为佛子。成熟的男人就该如此!与之相比,自己真是个愣头青。
为了表示敬意,郭庭甚至亲自上了第一线,在餐桌边为大家换盏倒酒。他的手法娴熟老到,一看就不是生手,几位小姐都很满意。李如冰虽然也是座中宾,可充其量是个吃客和陪客,没有资格请他也入座,心里感到很是不安,似乎有意怠慢了朋友一样。不过,他还是能够感受到郭庭对自己的照顾,那就是在倒酒的时候,总是用眼光多看自己一眼,上午交谈的时候,他已经知道这个小伙子的酒量很好。
不过,李如冰却没有得到开怀痛饮的机会。
据说,一个男人最风光的时候是左手高举美酒,右手搂抱美女。可是美女却不垄喜欢美酒,更不喜欢看到男人痛饮美酒而忽视了自己的存在。所以,菜还没有上齐,刘瑶就像要睡着了一样,孟含霏用手指按着鬓角,做出了一副痛苦的表情。安娜贝尔和库尔琳娜也说连续奔波了几天,感觉有点累了,想早点休息。于是,晚宴就这样草草结束了,真是大煞风景!
见美女们都走了,桌子上只剩下了美食和美酒,李如冰又高兴了起来,他拉住了郭庭,要先敬他三大杯表示歉意,可是郭庭的脸色当下就变了,说自己对酒精过敏,死活不肯接受他的好意,这可真让人遗憾。于是,李如冰只好放弃了做长夜之饮的打算。
躺在了床上,李如冰想今天可真够热闹的。没错,更热闹的还在后面。
半夜时分,李如冰突然感到头痛欲裂,身燥如火,他想起白天熬药的时候,看到厨房里有个大冷冻柜。于是爬起来,一路小跑来到了大厅的底层。果然,厨房里什么都有。痛快地吞下了几块冰后,李如冰感觉好受多了,神智也清楚了不少。随即,他就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今天晚上的饭店似乎太寂静了。刚才从楼上跑下时,前台空无一人,这可太不正常了。
李如冰走了一圈,很快就弄明白了寂静的原因:果然,「上青天」的值班人员全不见了,连守卫也不在自己的岗位上。
正当他感到蹊跷的时候,突然从隔壁的储藏室传来了叫嚷声,随即听到了「咕咚」一声,似乎有什么重东西倒了下来。
李如冰想也没想,立即冲了过去。门是从里面反锁的,他飞起一脚就踢关了。打开灯后,只见郭庭仰面倒在一堆杂物中,口吐白沫,浑身抽播,头部还有一滴滴鲜血流了下来。
李如冰惊呼了一声,马上跑到了大厅里,大喊大叫起来,可是空荡的大厅里回响的只有自己的声音。他又冲上了楼,挨个去敲几位小姐的房门,竟然没有一个人醒来,似乎里面根本就没有住人。
她们到哪里去了呢?突然,一个诡异的传说出现在了李如冰的脑海中:一个书生在山谷中迷了路,天又黑了,正在慌张的时候,突然前面有了灯光,他追寻而去,遇见了一个拄着拐杖的老妪,就向她请求食宿。老呕将他带到了一个豪宅大院里,那里有的是美酒佳肴、艳女娇娃、轻歌曼舞。经过了一夜销魂,早上醒来,他垦才发现自己睡在一个乱坟岗上,怀中抱着一个骷髅。
不过,李如冰很快就否定了自己的联想,虽然人都不见了,可是「上青天」从他来到长白山的那一天起就伫立在湖边,可不是什么虚幻的鬼宅。何况,现在首要的任务是救人。他从自己的房间里拿了条毛巾,又从楼上跑了下来,却在大厅里见到了一个人。
郭庭就气定神闲地站在那里,很温和地问道:「小李子,出什么事情了吗?」
李如冰眼睛瞪得有车轮大,他语无伦次说了半天,也没说清楚自己想要干什么。可是郭庭已经明白了,他轻声笑了起来,向李如冰解释道:
「我有病,是一种间歇性的神经病。每次发病时都会产生幻觉,以为旁人要伤害自己,就会做出一些过于激烈的反应。所以,为了不误伤别人,我将晚上的值班人员全放了假,然后将自己反锁在了储藏室里,等发作过后就一切如常了― ― 她们没有事,我在饭菜中加入了安眠药― ― 你放心,剂量很少,就一丁点儿,不会有任何不良后果的。― ― 我知道你是个讲信义的男子汉,所以把这个秘密告诉你,千万不可让别人知道。」
李如冰听得目瞪口呆,到最后才长出了一口气。于是,他向郭庭郑重起誓,说自己是绝对不会出卖朋友的。没错,如果知道了「上青天」的老板是个疯子,客人还不都吓跑了?
第二天,直到日上三竿,几位小姐才姗姗下楼。不过,她们似乎还没有完全从睡梦中醒来,个个眉眼发钖,身姿慵懒。三位大美人的性感无限就不说了,连小妹妹刘瑶也平添了几分妩媚。大家见面后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昨晚睡得真香!
「我平常有神经一哀弱的毛病,没想到来了长白山,竟然1 觉睡到了自然醒,真想在这里安居下来,永远不离开了!」孟含霏感叹道。李如冰听了心里好笑,真想告诉她:如果你在这里住上一年半载,你就明白仙女为什么都要下凡了。当然,这话在他的嘴里打转了一圈,最后还是没有说出口来。同时,李如冰心下也感到诧异:如果一切真如郭庭所说,她们只是摄入了一点安眠药,怎么会昏睡这么长时间,而且有这么明显的副作用呢?
有了昨天的经验,李如冰知道女人一旦说起话来就没完没了,于是抓住机会提醒了一下自己的客户上山需要注意的事项。可是几位小姐对什么不要私自脱队了、垄注意防火了、不要惊扰动物了、不要乱丢垃圾了一点也听不进去,倒是更关心带什么物品,七嘴八舌下来,就罗列了一大单子,衣食住行四大项无所不包,甚至包括一台小型发电机,似乎真要在山上住上一年半载的。别的不说了,李如冰见她们要买五顶帐篷,忙说没有那个必要,因为上山的途中有木屋可供过夜,里面的柴火米粮一应俱全,更何况你们已经买了睡袋了。他的好意换来的不是一句感谢,而是三双白眼。李如冰只好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反正又不是掏我的腰包,干嘛要在这些阔小姐面前装俭露穷呢?
到了最后,让李如冰哭笑不得的是,他连跑腿的资格也被剥夺了。听她们的意思,似乎怕他弄来一大堆不入眼不合用的便宜货,所以还是让饭店的人员代劳了。
货品清单定下来后,不用细算,李如冰也知道这不是一个小数目,所以不等她们说出「平摊」这个词,李如冰就抢着说孟含霏、安娜贝尔和库尔琳娜应该每人给出一份,而刘瑶是自己主动要带的,可以算是副导游,不能和你们混在一起。同行多一个人,对安娜贝尔和库尔琳娜来说就像自己的鞋柜里新添了一双皮靴,别人不提自己都想不起来。何况,在她们看来,论家世、论容貌、论才华气质,刘瑶是四个人中竞争力最差的,不会对她们构成什么威胁,而且,有了她这样一个性情温和的女孩的存在,三大美女之问倒多了一点回旋的空问,可以避免爆发直接的冲突。只有孟含霏因为刘瑶在昨天的口头交锋中没有公开表态支持自己,心中产生了芥蒂,小声嘀咕了一句:「也许,她才是我们中间最有钱的人呢!」
刘瑶早就红了脸,听到这句话眼睛里更是泛起了点点泪光。李如冰假装什么也没有听见,岔开话题混过去了。
午饭后,安娜贝尔又要去写生,刘瑶自然受邀和她一起走了。库尔琳娜的护照虽然有中国大使馆的签章,可是因为是从第三国入境的,所以需要下山到边检部门去办一些手续。孟含霏似乎不怎么喜欢户外活动,又回到她的房间里看风景去了。李如冰哪里也没有去,就坐在饭店的大门口,像个收票员一样等待着三位美女空运而来的山珍海味。果然,一个下午,快递公司的专车络绎不绝地出现了,连饭店的服务员也跟着忙得不亦乐乎。
「小李子,你在干什么呢?」郭庭又露面了,他气色不错,看来已经完全恢复正常了。
「你的饭店缺一个看门的,我毛遂自荐了,到月底你可记着要多开一份工资呀!」李如冰嘴上在开玩笑,实际上很是气问,因为他很想和刘瑶一起出去走一走,顺便看一看安娜贝尔如何写生。
「别那么没精打采的,振作点!工作嘛,用不着投入什么感情,不过是逢场作戏而已。」郭庭听出了他的不满,劝慰了两句。
「逢场作戏?就像你昨晚的表现吗?我可真看不出来,那是一个心比天高、从不把领导放在眼里的化学家的做法L 」李如冰听后心里更加焦躁了,不管不顾地发泄了一句。
「当然了。离开研究所不久,我算是弄明白了,人要想在社会中混下去,就得学会一个本事,那就是『 到哪座山唱哪出戏』 ,耍脾气、玩个性、钻牛角尖是要饿死人的。」郭庭脸听了这句刺耳的话,竟然脸不红心不跳地承认了。可随即,他就原形毕露了,用讥诮的语气谈论起了李如冰的主顾!当然也是他自己的主顾。
「既然要拿人家的钱,该干什么就干什么。不过,我劝你也别太把她们几个当
一回事。她们之所以看上去个个尊贵无比,用英国人的话来说,不过是『 含着银匙出生的』 而已。脱去这一层包装,和大街上的普通姑娘没有什么两样。」
「怎么会一样呢?以前我和女生在一起的时候,虽然说不上有多机智幽默,可总能乱编出一些有趣的笑话,逗得她们哈哈大笑。可是,我陪孟小姐她们一起吃饭时,一点也放不开,明知道没有人会注意自己,却紧张得几乎拿不稳筷子了,可不像你那么应对自如。」李如冰仍然对自己没有信心。
「你知道我是怎么想的吗?这可是个秘密,要收专利费的。」郭庭眼睛一眨一眨的,露出了神秘兮兮的笑容。「每当站在漂亮姑娘的身边时,我就当自己是只蜜蜂,而她是一朵鲜花。我围着她转来转去,就像蜜蜂在鲜花上采蜜传粉一样。她的杯子空了,我就给加满了;她的浅盘满了,我就给换一个。中国菜最讲究的是色、香、味三样,她们品尝美食的时候,我也陶醉在美色、香水和欢笑营造的氛围中。
昨天那顿饭她们吃得太快了,我现在还觉得有点失落呢!」
「可客人要是男人呢?」没想到的是,李如冰对他的高招并不买帐,还觉得这个比喻充满了意淫的味道。如果美女们知道了昨夜郭老板在自己身边转悠时的心思,一定会大骂龌龊下流,甚至会抬手赏给他几记耳光的。」望李如冰原以为这一问,郭庭的精神战法可就要破功了。谁知道郭庭回答得越发奇妙了。
「男客人更容易对付了。尤其是遇到大腹便便的客人时,那就最有趣了。你就当自己是个卖王八的,眼前摆了一个餐桌大小的水盆子,里面养了七、八只王八,他们吃喝的时候,样子活像王八在盆边探头探脑。你观察一下,哪一只最不老实,你就拿棒子对准他的脑袋敲一下子!」还没有说完,郭庭自己忍不住先呵呵大笑了起来,李如冰也被逗笑了。
这个郭庭,可真是个奇怪的家伙。
「今天晚上的事,我已经安排妥当了,还有什么需要效劳的吗?」郭庭笑够了,又正儿八经地关心起了晚上的派对。
「一切都准备好了,不过,我觉得参加的人似乎少了点― ― 我指的是男生,我只会跳最简单的四步,可即使跳得抽了筋,也照顾不过来四个女生,恐怕会冷了场。」李如冰对「PARTY?」这个词的理解仅限于同学之问盛行的生日聚会了,班级年终的文艺晚会了,还分不清一个高档的派对和一次野餐究竟有什么不同。
「那好办,我可以带两、三个外貌好、懂礼仪、会跳舞的男员工去捧场,一定能让她们满意的。」郭庭向李如冰打了包票。李如冰很感激他的热心,可是并没有说什么客套话。在他看来,做朋友本来就不该见外的。
郭庭果然说到做到。天一黑,饭店的舞厅就灯火辉煌了。别的不说,光看那丝绸扎起的彩带和层层迭加的香槟酒杯,就能让年轻人的情绪兴奋起来。
舞厅一边摆了一张长桌子,洁白的桌布上摆满了空运来的珍饯美味,供客人们自由选择。先不论佳肴是否好吃,光看琳琅满目的餐具就让人心旷神怡,水晶的汤碗晶莹剔透,银制的刀叉照照生辉,连吃蜗牛用的小钳子也和瑞士军刀一样精致。
孟含霏、安娜贝尔和库尔琳娜穿着一身晚礼服出场了,为了准备今天的饭局,她们个个费尽心思,可是派对开始后,她们来到了餐桌前,不过蜻蜓点水一样,品了几口就歇手了。从小就接受的严格的礼仪教育,提醒她们不管自己是否饥饿,在大众面前吃东西的时候,永远只是做个样子而已。
之后,安娜贝尔和库尔琳娜手中拿着一只高脚杯,在现场悠闲地走来走去,似乎在找什么人聊个有趣的话题,可是除了她们自己,现场没有什么人可以成为平等坐的交谈对象。孟含霏坐在了一张椅子上,只顾低头仔细看自己涂了油的长指甲,似乎对周围的情况视若无物。不过,她的欲擒故纵的战术奏效了,李如冰起身了,他先邀请孟含霏跳第一支舞。孟含霏当然没有什么可扭捏的,欣然接受了。
李如冰小心地拥着她,尽量不看她的眼睛,一边又想起了郭庭说过的话,于是,他就把孟含霏当做了一只飞舞的凤蝶,而自己就是一只追逐她的菜粉蝶― ― 或者是一只蛾子。这么一想,感觉果然好多了,不但没有踩到人家的脚,手心也没出汗弄脏人家的纤纤玉指。
「你的步点踩得不错,不过腰太直了,动作也很僵硬,就像个木偶一样,我快有点吃不消了。」正当他自鸣得意的时候,孟含霏及时在他头上浇了一盆冰水。
一曲终了,李如冰将孟含霏送回了座位,正在踌躇应该先邀请安娜贝尔还是库尔琳娜的时候,郭庭像救星一样赶来了,还带着自己的前厅经理和公关主任。如此一来,舞厅就热闹起来了。
郭庭第一个邀请的舞伴竟然是刘瑶。看他成熟的气质,彬彬有礼的举止,就知道绝对是一个受社交界欢迎的角色。李如冰在惊讶之余,又不得不感叹:到底是阅尽世情的老男人了,做起事情来面面俱到,滴水不漏,能把每一个女生都照顾得心情舒畅,自己可万万比不上。
几个真正的舞林高手一到,李如冰这个毛小孩就只好闪到一边去了。不过,这也正是他所希望的。刘瑶跳了几曲也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了,神情看上去有点郁郁寡欢,和舞池中兴高采烈的女伴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李如冰慢慢赠到了她旁边,刘瑶看到了他,勉强一笑,刚要摆手表示歉意,李如冰说我和你一样,不怎么喜欢这种场合,我们一起到外面走一走,散散心吧。
一走出饭店的大门,两人都禁不住打了一个寒颤。原来,夜里的温度已经降到了零度以下,幸好没有起风,身上的衣服还可以抵挡寒意。只见淡淡的星光之下,原野里覆盖了一层白霜。两人信步走到了天池水怪的雕像边,在郭庭曾经垂钓过的那块岩石上一边踱步,一边聊天。从这里望下去,可以俯瞰整个天池。
「老天为证,我刚才跳舞的时候第一个想邀请的人是你。」李如冰一开口就赶紧道歉和表白,虽然在别人看来一点也没有必要,因为在那种场合下,不管先请哪一个都会得罪另外的三个。
「没关系的。」这几天,刘瑶似乎已经习惯了被人忽略。
「你应该快乐一点。你看,我什么也没有,不也很快乐吗?」李如冰终于忍不住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虽然实际年龄比刘瑶还要小几个月,可是在她面前,他总是不自觉地充当了大哥哥的角色。其实不只是他,换了任何一个男人,见了刘瑶都会产生保护之心的。
「你还有自己的父母,可我只是一个孤女,怎么能像你那样快乐呢?」刘瑶说完,叹了一口气。
「可是,如果父母总是不能理解你,也不愿意站在你的角度考虑一下问题,那你该怎么办呢?说实话,在外面流浪了这么久,我是想回家,可是又有点怕回家,心里真是很矛盾。」李如冰一说到伤心事,他所谓的「快乐」就完全不见了。
「可是,我现在倒是想回家去了。」刘瑶幽幽地说了一句。
「为什么呢?你难道忘了父母的遗言了吗?再说了,现在一切都已经安排好了,你只管跟着我走就行了,干嘛要半途而废呢?」李如冰一听,立即着急了。对于刘瑶说的什么宝藏了,手中的金钥匙了,李如冰一点也不关心,也根本不相信。他这么说,完全是出于一种私心,希望刘瑶一直陪在自己的身边。
第六章 菜公好龙
「可是,我每天待在这里度日如年,干什么都要看人家的脸色,又有什么滋味呢?」刘瑶表面上似乎有点逆来顺受,可实际上也是一个自尊心很强的人。
「哎呀,你怎么能把孟含霏的话放在心上呀?你得学学我,我就从来不把她的话当一回事。别看我在她面前总是伏低做小的,可那不过是装出来给她看的罢了。她骂我是条狗,我还会汪汪叫几声呢― ― 你以为我是条狗,可是在我的眼里,你不过就是一根肉骨头而已。一旦吃到了― ― 也就是说,一旦那笔酬金拿到了手,就拜拜了哪!」只要孟含霏不在面前,李如冰就像耗子逃出了猫爪,又开始给自己戴高帽子了。
「你真的是这么想的吗?没想到,你还会用这种方法来安慰自己。」刘瑶听了他的比喻,既惊奇又新奇。
「那当然!像我这样的人,走到哪里也不会装孙子当森种的― ― 你可知道,我离家后,一路上跟人打了多少场架吗?不过,在像你们这样漂亮又娇贵的女孩子面前,我何必要逞什么威风呢?世界上只听说过维护女权的,从没听说过维护男权的。― 不过,和你们四个在一起,我感觉怎么像是又回到了母系氏族时代呢?」
刘瑶忍不住了笑了起来,心情顿时好多了,赞了一句:「刚开始的时候,我只是觉得你很豁达,也很随和,真没想到,你这个人还挺幽默的。」
李如冰一听,虚荣心立即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没错,我和女生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很受欢迎的。」
「在中学里,你和女生之间― ― 之间的关系挺好的吗?」和每个情窦初开的女孩子一样,刘瑶心里对两人的世界充满了好奇,于是忍不住打听起了人家的私事。
「还不错,不过要说好到哪里去就谈不上了。你也能看出来,我这个人不孤傲,眼光也不高,可是家里管得严,父母早就说过了:考不上大学不许谈凭爱。平常外出打一场球,也要向他们报告的。何况,我自己觉得一个人似乎更自由一些。有了女朋友,连晚上起来观星也不得安宁了。看到了银河,人家一定要你指认牛郎织女星;看到一颗流星,人家一定要你许个愿什么的,那不烦死我了?至于她们对我的态度嘛,我自己感觉,似乎还有点意思― ― 唉,说这些干什么?一考定英雄,人家都上了大学,成了众人追捧的白天鹅,我成了个人见人厌的癞蛤蟆,还能想这些好事吗?」
「那也不一定。你不主动一点,人家就是有意思,也只好欲在心里了。何况,你也不要灰心,不过失败了一次,将来还有机会呢!你很聪明,需要的只是下点苦心,多记多背多做模拟题,尤其是要强化一下考试的技巧― ― 不要不把它放在眼里,在考场上可是很实用的。在这方面,也许― 也许我还能帮助你。」
「那太好了!」李如冰对自己的学业早就失去了信心,不过还是装出了高兴的样子,随即把话题转到了刘瑶的身上。「不过,你的学业怎么办呢?」
「我已经向学校请了假,实在不行的话,明年还可以再考一次。」和天下所有真正优秀的女孩子一样,刘瑶并不太担心自己的未来。
「你为什么要上女子师范大学,而不考普通的大学?」李如冰又好奇地追问了一句。在男生眼里,女校给人的感觉就是「神秘」二字。
「这是我母亲的意愿,她觉得我性子柔弱,怕受人伤害,上女校可能会好一点。」刘瑶说完自已笑了起来,「也许,是她太过虑了,女孩子总要面对― ― 面对未来的,不可能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过一辈子呀!」
闲谈了一段时间,相同的年龄和际遇,让两人之间的关系亲密了很多。李如冰是个很爱说话的人,他发现刘瑶其实也喜欢和人交流,并不像自己最初认为的那坐样,是一个拘谨胆小的女孩子。
「你两天都陪着安娜贝尔去天池写生,她究竟在画什么呢?」
「她的图案设计得很漂亮,运用的色彩也很绚烂,可我就是看不出来她在画什么。你知道,艺术家和算命的有一点是一样的,那就是总要你自己去意会而不肯言传。」刘瑶微笑着回答,她也在背后开起了女伴的玩笑。
李如冰大笑了起来,笑完后,他再也忍不住了,开口问了一个自己最想知道却不知道该不该问的问题。
「你们几个到天池来,究竟要争什么呢?当然,你要是觉得不好讲就算了,就当是我放了个臭屁罢了!」
刘瑶迟疑了片刻,似乎这是个很大的难题,需要下足够的决心才能做出决定。可是到了最后,她还是准备说出口了。不过,就在此时,她偶一抬头,突然间大惊失色,慌乱中一把抓住了李如冰的手。
「你快看哪!那是什么东西?」
李如冰顺着她的目光看去,也立即惊呆了。只见脚下平静如镜的天池中,突然涌起了阵阵涟漪,就像风吹起了波涛,而实际上,今夜的空气中连一丝微风也没有。李如冰的视力很好,他顺着波纹看去,发现波心是一个黑色的小点,位置在天池中心偏南一点,目测距离大约有几里。小点逐渐变大,变成了一个乌龟壳大小的圆球,还在四处转动,似乎在观察什么,可是看不到眼睛和鼻孔。到最后,他竟然成了一个桌面大小的小岛,还在快速地向着岩石的方向漂移了过来。
天池水怪!难道,是传说中的天池水怪现身了?
「我们快跑吧!」刘瑶害怕极了,李如冰也感到头皮阵阵发麻,不过,强烈的好奇还是压制住了他心头的恐惧。在好奇之外,他的心里又充满了遗憾,可借刚才出来的时候没有带望远镜,不能看个仔细。
「等一等,让我再看一会儿,就一会儿。」李如冰拉住刘瑶,感觉她的身体在瑟瑟发抖。只见那团黑色的物体影子时浮时沉,速度越来越快,激起的浪花也越来越大,不过一刻钟的光景,眼看就快要到岸边了。突然,他脑袋一扬,李如冰还没有看清楚眼睛鼻子,只见一股水柱冲天而起,将他的躯体全掩在了水花中,就像海里的鲸喷气时的景像一样。
见此景象,李如冰即使胆子再大,也不敢再看下去了。从目测的情况来估算,这个水怪露出水面的部分不过是百分之几而已,可以想象是个什么样的庞然大物。如果他冲上了岸,向着自己和刘瑶扑了过来,先别说能不能跑掉,就是能不能迈开脚都成了一个问题。于是,李如冰拉着刘瑶匆匆离开了岩石,向着安全的地带跑去。在百忙中,他又回头看了一眼,只见湖面上虽然依旧水波动荡,可是那个水怪却没有露头,似乎已经掉头折返了。又过了一会儿,浪花逐渐变小,湖面又恢复了平静,似乎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一样。
李如冰还想再回去望一眼,可是,刘瑶已经吓破了胆子,死活不肯再上岩石了。两个人一起往回走,到了距离天池已经有一段距离以后,刘瑶才安心了一点。李如冰问她看到了什么,刘瑶回答:「我当时都傻了,哪里还顾得上观察呢?不过,我似乎看到那个怪物的头上有两条很长的像鞭子一样的长须,还使劲地甩来甩去呢!己李如冰说:「没错,我也看到了。」
两人边走边说,过了一个亭子,一转弯就可以看到「上青天」了。可没想到的是,他们竟然在这里碰到了郭庭。
「你怎么在这里?己猛一照面,三人几乎都吓了一跳。
「我看你们不见了,就出来找一下你们呀!别忘了,我是饭店的主人,客人半夜出去不会来,我总是要关心一下的。何况,天池边黑咕隆咚的,万一掉下去可就危险了。」郭庭在一瞬的惊愕之后,立即恢复了正常。
李刘二人向他道了谢,继续往回走。
「你觉得他是不是― ― 是不是一直在跟着我们?」刘瑶迟疑着问了一句。
「不,他不会跟踪我们。不过,也不是来寻找我们的。」李如冰回答道,他已经习惯了自己的朋友双面人一样的生活,所以又加上了一句:「开饭店的人做生意,全凭一张脸,如果不能随机应变,还怎么混呢?」
不过,话是这么说,李如冰觉得郭庭守在那个亭子上另有原因。从亭子的角度看,他一定也看到了水怪。难道,郭庭真的是要抓一条龙?
到了舞厅门口,里面依旧香影缤纷,笑语盈盈。李如冰提醒了刘瑶一句:「今天晚上我们看到水怪的事情,可千万不要向她们三个提起,以免节外生枝。」没错,如果把三位贵女吓坏了,做了鸟兽散,那自己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吗?
「好的。」刘瑶是个一点就透的聪明女孩,当即答应了下来。
派对结束后,时间已经到了凌晨。李如冰回到房间后,又按捺不住心头的冲动,偷偷溜出了饭店,冒着严寒,一个人向着天池的方向走去。经过亭子的时候,他停了下来,小心观察了一下,发现上面已经没有人了。李如冰蹑手蹑脚地走上了亭子,在里面搜索了一番,果然,在一个隐蔽的角落发现了一台非常高级的摄影机。镜头对准了天池的水面,不分白昼黑夜,湖中的任何一点动静都会清晰无误地记录在案。原来,这就是郭庭守在亭子上的原因。
不过,李如冰随即就感到更加奇怪了:天池水怪和尼斯水怪一样,是一个举世闻名的不解之谜,也是一个开放的话题,官方机构和民间组织曾多次进行过大规模的考察,结果一无所获。如果郭庭只是一个水怪的爱好者,为什么不正大光明地进行自己的调查工作呢?鬼鬼祟祟不说了,还要绕一个大圈子,花钱费时地开一个饭店来作为掩护,真是脱了裤子放屁!多此一举!
李如冰没有动摄影机一根毫毛,就离关了亭子。为了避免被摄入镜头,他选择了一条贴着山脚的崎岖小道,又来到了前半夜和刘瑶聊天的那块岩石上。拿出望远镜,调好焦距后,李如冰开始仔细观察天池的水面,可是一两个小时过去了,他的手都冻麻了,天池中却一点端倪也没有发现,湖水平静得不起一丝涟漪。李如冰转了一个角度,想看一下刚才水怪出现时的那片水域,可就在此时,他看到了岸边的树丛中似乎有一星灯光闪烁了一下,随即就没有了。李如冰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看花了眼,他揉了揉眼睛,又把望远镜对准了那片树丛,可是一直到东方露出了鱼肚白,灯光却再也没有亮起。
第二天,李如冰装做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照常做登山的准备工作。不过,几位美女虽然争着雇用了他当登山的向导,可并不把他的登山技能放在眼里。往往李如冰说一句,她们就有三句话来挤兑他,似乎在登山方面自己比他还要懂得多。
「既然谁也不听我的,那何必硬要拉我来当导游呢?」李如冰牢骚满腹,可是不敢表现出来。到后来,他也乖觉了很多,如果没什么要紧事,干脆不去招惹几位娇小姐了。
孟含霏、安娜贝尔和库尔琳娜对自己不大搭理,李如冰除了和刘瑶一起聊天解闷外,还时常跑到郭庭那里打发时间― ― 当然,说打探底细也不为错。很快,他就110 对饭店老板佩服得五体投地。畸人多天才,郭庭更是上知天文地理,下知鸡毛蒜皮,琴棋书画,经史子集,样样精通,连如何炒股也说得头头是道。李如冰从小在父母的严厉管制下长大,连自己也没有意识到,现在的年龄已经到了一个独立的阶段,渴望和有经验有学识的年长之人交朋友,而郭庭正好满足了这一需要。
不过凡事都有例外的时候。每当郭庭眉飞色舞地谈起「龙」,还翻出古籍《 山海经》 来为自己左证的时候,李如冰就觉得他又犯病了。什么「长角生鳞」了,「羽化飞升」了,真是荒诞到了极点!他的学业不好,可也知道一种生物进化的前提是基因的变异,而基因的变异需要很多代,甚至上百万年才能完成,可不能像《 西游记》 里的白骨精那样一日三变。
「那天晚上,你也看到天池中出现的怪物了吧?」李如冰单刀直入了。
「没错,我看见了。不过,他可不是什么怪物,而是一条龙。」郭庭连眼皮不眨一下地回答道。
「他确实长了两条长须,和画中的龙一样。不过,水中生物有长须的不少,鲤鱼也有,海豹也有― ― 说不定,他就是一只大个儿的海豹!要知道,天池的水很冷,全年平均温度不过四五度,和北极差不多呀l · 」李如冰突发奇想道。
「海豹又不会飞,那他是怎么到天池里来的呢?总不会和海参鲍鱼一样,是小姐们用飞机空运来的吧?」郭庭双手抱肩,微笑着听他讲。
「天上当然飞不来,说不定是从地下钻出来的呢!你想啊,天池是鸭绿江和图门江的发源地,湖底一定有个暗道和大海相通。海豹夏季又有从北极南下迁移的习性,说不定就有那么一、两只走错了路,顺着江口溯源而上,从暗道中钻进了天池呢!」李如冰越说越觉得有理,到后来,恨不能自己夸奖自己几句了。
「就你这点水平,高考得七十分还算多了呢!我要是你的物理老师,非将你踢倒在地,在ρi股上狠狠打上三、五百板子才解恨呢I 」郭庭嘲笑道,「天池水平面的海拔高度有上千米,如果湖底真有通向大海的暗道的话,根据漏斗原理,湖水早就泄光了,变成了一个大深坑,哪里还有海豹的存身之处呢?」
李如冰闹了个大笑话,当场红了脸,不过并不怎么服气。「就算我在胡说八道,那你觉得该怎么解释呢?」
「在中国的古籍中,龙和鳄鱼、蛇、蜥蜴这些爬行动物是并列出现的,说明在古人的眼中,他们并非同一种动物。《 易经》 以龙的九种变化来形容人生的起伏兴一哀,显然是古人对龙的生活习性进行细致观察后的成果。从『 见龙在田』 到『 龙战于野』 ,从『 亢龙有悔』 到『 飞龙在天』 ,看来龙是一种变态的生物,成长需要几个阶段,有点像蚕,从卵到蠕动的毛虫,从毛虫到丝裹起来的蛹,最后破壳而出,展翅高飞。」嗜好真是害死人!郭庭本来是个自控能力很强的人,可是一说起龙来就眉飞色舞,手舞足蹈了。
「好好好,你说的对,天池水怪就是一条龙l 」李如冰听的头都疼了,大叫了起来,「I 服了Y ○ U 了!再这样下去,你就跟那个叶公没什么两样了,小心哪一天碰上真龙来拜访你!」
「我只愿那一天早日到来。」郭庭笑着回答道。
不知不觉中,又一个星期过去了,李如冰有了一个深刻的体会:伺候一个女人出门,比娶个女人进门还费劲。饭店的采购员跑得肥腰都瘦了一圈,还没把货物办齐全。其实,即使他置办全了,如果尺寸不对,牌子不对,颜色不对,甚至碰上小姐们的心情不对,那一切都要推倒重来的。
李如冰开始着急了,照这样慢的节奏,就算过完春节也爬不到鹞子峰上呀!郭庭听了他的牢骚,安慰道:「小李子,女人是不能晓之以理的,也不能动之以情― ― 除非是她自己动了情。不过,我倒有一个办法,会让她们自己着急起来的。」
于是,第二天吃早点的时候,四位美女们都看到了前台贴出来的一纸通知:据气象局通报,本月底前,有一股来自西伯利亚的寒流将袭击东北地区,长白山的气温会骤降十度以上,请各位贵宾不要轻易走动,更不要上山下水,静待天气好转后再安排行程。
李如冰也不闲着,他跑进跑出,帮着饭店的工作人员检查门窗了,给树根裹草衣,还大肆散布谣言,说寒流一来,大雪就会封了山,那时候,鹞子峰不要说老鹰了,就是直升飞机也飞不上去。要想上山,至少要等到半年以后了。一正一反两手二才逼得小姐们挪动了她们娇贵的腰身。
可即使如此,又反复折腾了好几天,一行人才终于踏上了征途。郭庭特地在饭店搞了个欢送仪式,拉出了「登山成功,一路顺风」的横幅,含笑着看他们上路。
李如冰得到了朋友的祝福,还得到了行李中最大的那个包。
身上背的东西虽然沉重,可是作为队伍中唯一的男性,李如冰没法叫苦。很快,他的自豪就变成了惊讶― ― 或者是失望更准确一点:真正上了路,他才发现自己的异性同伴没有一个是风吹就倒的娇小姐。她们个个身手矫健,步履轻灵,好似丛林中的梅花鹿,而自己却像只狗熊一样蹒跚拖沓。
男人天性中保护女人的欲望能不能实现,对李如冰来说倒是其次,真正让他感到失望或者惊慌的是:照这样的行进速度,明天傍晚就能赶到鹞子峰下,已经被他提前装进了口袋的美元就不得不倒出来一大半了。
第七章 听者有心
由于行进的速度很快,当天下午天还未黑,李如冰就远远望见了半山腰中的一个小木屋,那是他以前巡山时经常住的一个临时站点。放下了行李后,李如冰担心的情况并没有发生。对于稻草铺就的床铺,几位小姐倒没提什么不满的意见,纷纷将睡袋拿了出来,放在了上面。这是个明智的选择,因为在御寒方面,最高级的帐篷也不能与四面漏风的木板墙相比。
趁着天色还好,李如冰又到林中找了一堆枯枝干柴,准备用来生火取暖。几位小姐中,除了刘瑶留下来帮他,其它三个随处乱走看新鲜,李如冰知道说了没用,就懒得费口舌了。
晚饭是现成的罐装食品,底部有加热装置,省去了自己烧饭的麻烦。天黑后,几位少女围着火堆唧唧喳喳说个不停。孟含霏虽然经常到海外旅游,可却是第一次在荒郊野外过夜,感觉非常兴奋;刘瑶喜欢动物,一直不住口地讲刚才在山道上见到的灰兔子多么可爱;库尔琳娜也喜欢动物,不过喜欢的方式有点特别,说那只兔子毛色太差了,白送给我也不要;安娜贝尔说自己以前学绘画的时候,总有一个疑问,那就是为什么中国古代的画家很喜欢画山水,而西方的画家却喜欢画静物、肖像和宴会?现在明白了,原来,中国人都喜欢自由自在,不受拘束。
李如冰对她们的话没什么兴趣,因为他看山看得流出的眼泪都是淡的了,再加上从小就有观星的习惯,自从月初邂逅孟含霏,住进了「上青天」以后,就再也没有闲心看夜空了。见到今天晚上星光皎洁,又感到心痒了。趁她们说得热闹,就悄悄离开了。
他来到了距离木屋不远处的一个山坡,支起了架子,不久之后,就进入了物我两忘的境界了。也不知道过去了多长时间,耳边突然听到了一声清亮的「嗨!」孟含霏就像个精灵一样,突然跳到了他的面前。
「我的大小姐,我差点被你吓死了!你的动静就不能轻一点吗?」.李如冰皱着眉头埋怨道,这可是他第一次公然责备孟含霏,以前想也不敢想的。
「你在看什么?」孟含霏对他的行为感到好奇,加上心情正好,所以丝毫不以为忤。
「没什么。冬天这个时候,是观察卯星团的最佳时节,我已经辨认出了其中较大的十九颗星,但还是没有找到美国科学家七月份公布的那颗超新星。」
「你居然也知道卯星团?还有超新星?」孟含霏眉毛一扬,露出了惊讶的神情,似乎从来没有见过眼前这个小子。
「那又怎样?我知道太阳风不是风,流星雨不是雨,粒子也是波,波也是粒子,我还知道引力会导致空间发生弯曲,那些星星并不在我们肉眼看到的位置上。」李如冰一气说了下去,神情半是生气半是骄傲,「从小到大,我绘制过的星图少说也有上百幅。前年,我还作为省队的队长,参加了全国天文知识大赛,一路过关斩将,闯进了总决赛,最后获得了二等奖。这个望远镜,就是组委会颁发的奖品。不信?你自己看,这不是印着『 中国青少年天文知识大奖赛』 吗?」
在黑暗中,李如冰看不到孟含霏脸上洋缢的深深笑意。因为,她在天文望远镜的下面又发现了一行小字:主办方:中国科教频道赞助方:香港银河传媒集团。
「可是,我发现你的仪器实在太简陋了,比小孩子的玩具强不到哪里去。你怎么能用它来研究星星呢?」孟含霏越想越好笑,又刺了李如冰一句。她知道李如冰对这个天文望远镜爱如珍宝,可是更懂得「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的道理。她自己就喜欢什么设备都是最新的最先进的,深信只有这样,才能制造出全世界第一的产品来。
「没错,它是差了点,可是几百年前,当伽利略用自己手工磨的镜片看月亮的环形山的时候,全世界还没有一台天文望远镜呢!」听她诋毁自己的宝贝,李如冰果然不高兴了。
「可是,如果伽利略发现人类登月都快四十年了,可是他的徒子徒孙居然还用倍率只有五十的望远镜看月亮的时候,会不会在天堂里大发雷霆呢?」李如冰低眉顺眼的时候,孟含霏觉得他像只公鹅一样呆头呆脑;可是李如冰一生气,孟含霏倒觉得这个小子好有趣。
「他不会住在天堂里,一个被宗教裁判所认定有罪,差点上了绞架的人,是注定上不了天堂的。」李如冰冷冷地回答了一句,他熟读了《 伽利略传》 ,对这位伟大先驱的一切都了如指掌。
孟含霏见一时半刻还驳不倒他,兴趣更大了,她一向是个喜欢挑战的人,可不会就这样轻易放过了对手。
「看来,你也不那么简单呀!不过,你既然对遥远的太空那么感兴趣,一定也懂得一点星际飞行的知识了?」孟含霏决意将话题引到自己那艰深异常的专业领域,故意先恭维了李如冰一句,见他点了点头,又轻描淡写地问了一句:「那你觉得,衡量一个飞行器好坏的最重要标准是什么?」
「我说不准,不过,我感觉不是速度。」李如冰迟疑了片刻,却说出了一句出人意料的话来。「不是速度?」孟含霏惊讶得都要笑了,「那你说应该是什么?」
「你看到过流星吗?它们坠落的速度不可谓不快吧?可是速度越快,与大气的摩擦越剧烈,燃烧也就越充分,落到地面上就剩一星半点了。我感觉现代人制造飞行器也走入了这样一个误区。自从莱特兄弟发明飞机以来,全世界的科学家一致认为克服引力和空气阻力是飞行的关键所在。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唯一的办法就是让飞行器高速运行。可如此一来,问题也就随之产生了,比如,突破音障之后,要想继续让战斗机提速已经是难上加难了。驾驶员能不能适应就不说了,光合成耐高温、耐腐蚀、强度大、质量轻的材料就是一个大难题。航空业的发展已经碰到这么多的困难了,更不要说进行星际旅行了。」
「没错,这是一个恶性循环:飞行器的速度越高,需要携带的燃料就越多;可是携带的燃料越多,就越难以维持高速飞行。」孟含霏对此深有感触,不过,她并不认为除此之外,还有别的办法可以选择。
「你看到过天上飘的羽毛吗?它轻袅袅的,自身没有一点动力,可是借助于大气的循环,却可以飞越关山万里!你把空气当做阻力,它就是阻力;你把空气当做动力,它就是动力。」李如冰说出了心中的想法。
「飞艇不是已经利用了空气浮力了吗?在飞行器的密闭舱里装满了比空气轻的氦气和氢气,它自然会浮在空中了。可是,它在空中像老牛车一样步履蹒跚,比热气球强不到哪里去,并不能够满足现代人的需要。」孟含霏不以为然地回答道。
「不是浮力的问题。我读书不多,也读不好,不过,郭庭给我讲过一个『 列子御风而行』 的故事,说的是一个人可以乘风而行,我觉得很有启发。」
「玄学可是当不了饭吃的。你不可能闭上眼睛念念有词一番,光靠意念就把一堆钢铁组合成一架飞机,然后让它在天空中翱翔。」孟含霏是个唯技术论者,她相信的是科学,是经过实证的结论,对发功运气、食丹飞升之类的神道仙术一贯嗤之以鼻。
「我说的不是玄学。不过,我一时半刻也说不清自己的意思。峨,对了,你看过西方的古典油画吗?那上面的小天使总是长着翅膀飞来飞去的。可是在我们东方的传说中,几乎没有一个长翅膀的精灵,连敦煌壁画上的飞天,也只借助一根带子就可以遨游四海。比较一下,不觉得很奇怪吗?」
孟含霏听了他的话,心头猛然一惊。真是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她一向是个心高气傲的女子,自忖才智不在须眉之下。长久以来,她的心中一直萦绕着一个秘密,那就是要发明一种新的飞行器,那是一种多用途的高速穿梭机,性能介于飞机和航天飞机之间,最好是取两者之优。不过,她的计划实施了好几年,却一点成效也没有,反而耗费了不少金钱,几乎要将自己经营的航空俱乐部也一并赔进去了。
「也许,这个小子说的是对的,否则的话,我怎么总感觉新飞机的设计有点不大对头呢?」孟含霏想到这里,又强迫自己打消这个念头。因为,新飞机的设计方案出自男朋友的手笔。他是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高才生,又是这个行业内公认的后起之秀,怎么比不上一个连大学门坎也迈不进去的劣等生呢?
李如冰当然猜不透孟含霏的心思,见她沉吟不语,以为是自己刚才的长篇大论让她腻烦了,就像自己也不愿意听郭庭大谈龙是如何如何神奇的。于是,赶紧补上了一句:「我可是乱说的,你别当真了!我连微积分都不懂,怎么可能懂得如何造一架飞机呢?」
听他这么一说,孟含霏顿觉自己实在太多疑了,一旦离开了男友的身边,就开始胡思乱想了。看来,她虽然表面上很独立,可潜意识里还是把对方当作依靠——许,是自己对他的要求太高了,以后该对他更加体谅一些,温柔一些。想到这里,孟含霏心头一暖,感觉轻松了不少。
含霏对自己的男友深信不疑,可是对李如冰的态度却有了一定的改善。这小子的话虽然粗听起来荒诞不经,可是也不能说一点道理也没有。看来,李如冰并不像自己一开始认定的那样蠢,至少还是一个喜欢思考的人,加上他和自己的家族曾经有过某种间接的「渊源」,她决定给予他一点帮助。
不过,好感还没有转化为好事,孟含霏倒先起了一个恶作剧的念头。她突然对李如冰的天文望远镜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假装自己从未看见过卯星团,请他让自己看一眼。其实,不要说光学望远镜了,就是天文台里的大型射电望远镜,她也不知道摆弄过多少遍了。
李如冰当然受宠若惊了,又仔细调了一遍焦距,才让她凑近观看。孟含霏一边看一边说:「真够清楚的。原来,卯星团里竟然有这么多的小星星!以前我可从来没有看到过呀!」
「那当然了,香港是个大都市,大气中的污染物太多了!」李如冰在一边附和着。在杳无人迹的长白山上,能够遇见一位同道爱好者,而且还是个女生― ― 一个才情与美貌兼备的女生,那可真是做梦也想不到。
趁他遐想连翩的时候,孟含霏偷偷伸出了一只脚,然后用脚尖轻轻一勾,那个自制的三角木架就失去了平衡,「哗啦」一声倒在了山石上。李如冰一见,赶忙将三脚架扶了起来,一检查后发现,前后镜片都摔成了碎片,整个天文望远镜彻底报废了。
李如冰虽然心中叫苦不迭,可是看着满脸无辜状的孟含霏,却一句责备的话也说不出口。
「放心,等回到香港后,我会赔给你一个新的更好的天文望远镜。」孟含霏向他许诺道。在下黑脚之前,她就已经设想了这样一幅送货场景:新的天文望远镜送到李如冰家的那一天,这个穷小子一定会被吓坏了,因为他发现腾空一间房子也装不下这个大家伙。当然,为了更能达到戏剧化的效果,自己一定不要忘了在望远镜的摇柄上刻上如下字眼:「送给长白山鹞子峰科幻大赛鼓励奖获得者香港银河传媒
集团」。
望远镜没了,李如冰就像走了猴的耍猴人,没精打采地和孟含霏一起回到了宿营地。两人刚一露头,库尔琳娜和安娜贝尔就大声抱怨了起来,问李如冰跑到哪里去了?子含霏怎么去了这么久才回来?原来,就在他观星的时候,几位少女准备要睡觉了,还没见他回来,就分头去找,可是这一找更乱了套,到现在为止,刘瑶还没有回来。
李如冰一听慌了神,正要去找刘瑶,刘瑶却自己回来了。不过,她的脸色看上去有点发白,神色也有点不大自然。
「身子转过去,不许回头看,我们可要换衣服了!」一阵嬉笑声后,安娜贝尔、孟含霏和库尔琳娜很快就钻进了睡袋。李如冰正在往木屋前的火堆中添柴的时候,刘瑶悄悄来到他的身边,低声说了一句:「今晚,你要小心一点,不要睡得太死。」不用说,李如冰作为唯一的男子,理所当然地被安排在了木屋的门口。
「为什么?」李如冰不解地看着她。「我刚才找你的时候,感觉好像有人在跟踪我。」刘瑶说到这里,不但脸色发白,连嘴唇都有点发白了。「怎么会呢?你看到什么了?」李如冰睁大眼睛,不相信地看着她。「似乎有个黑影子,在树丛中一闪一现,不过我没有看清楚长得什么样子。」刘瑶一边说话一边向四周看,李如冰起身在木屋子周围转了一圈,结果什么也没有发现。「你一定是太紧张了,别害怕,以后紧紧跟在我身后,不要到树林中乱走了。」
看着她的背影走进了木屋,李如冰觉得这个小姑娘似乎有点疑神疑鬼。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山林中不可解释的怪事实在太多了。
很快,李如冰也入睡了。刚开始的时候,他还在想着刘瑶刚才说的话,可是很快,他的心就飘到了九霄云外。和心仪的女孩子们同宿一屋,虽然没有肌肤之亲,可是他浑身像喝醉了一样暖洋洋的,尤其是她们的身体散发出的芬芳气息,更让他起了某种难以抑制的躁动。对于一个连女生的手也没有拉过的前高中男生,青春期已经到来了,可是却没有倾诉和宣泄的对象,真是一种摧残和折磨。到最后,李如选冰竟然多愁善感起来了:做个一无所有的年轻男人真可怜!
凌晨时分,李如冰听到屋顶传来了几声鸟叫,似乎是哪窝斑鸠被惊动了。难道有什么野兽在靠近木屋?他的神经顿时紧张了起来,悄悄操起猎枪,起身在四周巡视了一番,什么异常的情况也没有发现。大半个时辰过去了,李如冰正要回头,突然看到木屋顶上有黑影一闪,一只大鸟像一柄伞一样飞了起来,刷刷几下就窜入了密林中,再也看不见了。
一只鹳鸟。李如冰松了口气,可几乎就在同时,木屋方向突然传起了一声枪响,连灯光也亮了起来。等他冲了回去,才发现四位女士都起来了,库尔琳娜正悠闲地摆弄着自己手中的枪。
「这是从哪里来的?」李如冰从小到大,还没有见过这样精致名贵的手枪,也没有这样声色俱厉地对人说过话。
「怎么了?需要上缴吗?」库尔琳娜语带挑衅地反问道。她从小就跟着哥哥到世界各地打过猎,当地人不管什么肤色,见了自己都会弯腰致敬的,哪里会把一个小小的护林员放在眼里呢?
「枪是好枪。不过,看准了火候再放,才算是个好枪手。」不等李如冰发怒,孟含霏在后面幽幽说了一句。
「你以为我没有打中吗?不过吓吓他罢了。」听了这语带双关、不软不硬的一句,库尔琳娜的头脑清醒了,明白此地非彼地,万万不可造次,口气顿时软了下来。她出身高贵,通达时务,可不是那些不知天高地厚,把笑话闹到全世界的「俄罗斯新贵」。
一场虚惊之后,天也快要亮了。李如冰公事公办,记下了枪的型号,准备下山后交林区派出所处理。
除了这个小Сhā曲,五人以后的路途顺利得像坐下山车。次日晚上,大家就宿营在了鹞子峰下。有了昨晚的经验教训,谁也没有离开宿营地半步。天亮后,大家开始爬山,到了正午时分,在李如冰一番前拽后推之下,四个女孩子嘻嘻哈哈地登了顶。
长风吹来,李如冰胸前一阔。头顶上大雁南飞,歌声嘹亮;俯视天池,真像天仙的梳妆镜;向南望,鸭绿江如带,图门江如丝。据说,在晴朗的天气,目力好的人可以看到东南几百里外的日本海。过了不知多长时间,李如冰才发现,被美景陶醉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自己这个临时充数的导游。其它四个人的目光都游移不定,似乎在寻找什么。
李如冰困惑不解,片刻后,终于明白了过来:原来,她们并不是看风景的,而鹞子峰也并不是此行的真正目的地。顺着她们的目光望去,只见鹞子峰下,有一个宛如刀劈剑削的深谷。平日里,这个深谷总是云蒸雾腾,不知端倪。难得今天日朗风清,也不能做到一览无余,依稀只见到绿意葱笼,似乎在向大自然唱起了反调。
谷中不见走兽,不闻鸟鸣,真是一个静谧的所在。
「你们究竟要找什么?」
四个人面面相觎,最后,刘瑶的微启樱唇,轻轻吐露出了三个字:
「冰凌花。」
李如冰心头一惊,身体下意识地抖了一下。深谷是个四面环山的沼泽,据说,任何会动的东西,一旦陷入了深谷,连根毛也别想剩下来。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李如冰就曾注意到,迁徙的候鸟飞经长白山时,也不敢下到深谷中小憩片刻。
深谷由此得名叫「囚笼谷」,看来真是一点也不夸张。奇怪的是,如此不吉的名字,并不是现代人取的,它出现在《 通化县志》 的时间竟然比著名的鹞子峰要早几百年。
上班的第一天起,老护林员就谆谆告诫李如冰:绝对不要到下面去!哪怕多爬上几座山,也千万不可贪近道而自寻死路。
当然,也有人下去过,他们下去的目标无一例外都是为了一种神奇的花月― 冰凌花。据说,这种洁白如雪的花也是分为六瓣的,而且盛开在漫天飞雪中,所以很不容易发现。如同所有民间传说中的瑶草琼花一样,冰凌花也有长生不老的功效,是长白山仙女的心头宝贝,所以特地派了一条会喷火的恶龙日夜守在旁边,谁敢靠近就会被烤成重一肉串。白山黑水是满清的「龙兴之地」,历代皇帝自然对这个故事耳
熟能详,派出了形形色色的人员前去采摘。不过,也不知他们是遭了恶龙的毒手,还是采到冰凌花后起了贪心,自己服用后成仙得道了,反正从没有人活着回来讲述自己的遭遇。
第八章 白蛇娘子
为什么这四个素昧平生的女孩子会在寒冷的冬天突然聚首天池,而且「一见如故」,唇枪舌剑你来我往,使出浑身解数互相较劲,还正儿八经地商量到底是采取举手表决还是开枪的「游戏规则」?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得到冰凌花!
同时,李如冰也明白了以下两个事实:第一,几位美女之所以看上自己,仅仅因为她们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的来意,一个不谙世事又熟悉路径的临时护林员,太对她们的胃口了;第二,囚笼谷是个谁也说不清道不明的地方,上下一趟所需要的时间无法确定,所以要多采购物品做好储备,尤其是帐篷,在湿地里最实用了,既可以防潮,又能当渔网从沼泽中救人,甚至还能搓成绳子挂起来晾晒衣服。
以前,李如冰总觉得这几个阔小姐目空一切,奢侈无度,现在才知道,她们不但有漂亮的面孔,更有缜密的心思,精准的算计。智商之高,谋略之奇,自己是望尘莫及的。
还有一个疑问李如冰想不明白:她们生活在天南地北,怎么会像约定好的一样,几乎同时出现在了「上青天」?事到如今,应该没有隐瞒的必要了吧。
「你自己看吧。」刘瑶看女伴们谁也没有开口,那意味着默认,就拿出了一份请柬给李如冰看。上面只有寥寥数语:晚秋时,霜降日,长白山上,鹞子峰下,囚饰笼谷中,永保青春的冰凌花又将开放,特邀天下最美丽最高贵的女子赏光竞买。
这可真是件奇事,不知是福是祸,李如冰要好好想一想。其实也没想几秒钟,他就伸展开了一只手掌,意思是为了你们的「面子问题」,却要我赔上一条小命,这太不公平了。不过,如果每人再加五千美元,我也许可以重新评估一下此行的风险。心想如果她们骂我狮子大张口,那就一个指头一个指头地往下砍价。
「没问题,每人再加五万。」安娜贝尔、孟含霏和库尔琳娜眼皮都不眨一下就答应了。
李如冰的口张了张又闭上了,乐得因错就错阁声发大财。
交易已成,那就开始行动吧。李如冰记得鹞子峰下有一条若有若无的鸟道,不知道能否找到,也不知道它是否通向谷底。出乎意料的是,他很快就找到了鸟道,发现它还不算太崎岖艰难,于是,就带着众女顺利下到了半山腰。鸟道至此就断了头,不过,后面的事情就容易多了,李如冰在山壁上找到了一祼老松树,将绳索牢牢系在了松树的根上,然后五个人依次垂到了囚笼谷中。
落地后,众人才发现眼前出现了一片茂密的丛林。这里的物种异常繁多,尤其布满了形状奇特的蕨类植物,李如冰看山林已经好几个月了,认识的草木少说也有几十种,可是囚笼谷中的植物和谷外差别极大,而且开花的品种很少,他能辨认出来的只有铁树等三、五样。至于谷中的动物,按照植被情况来看,数量应该不在少数,可是一眼望去,林中静悄悄的,根本看不到他们的踪影。
今天天色还早,可是李如冰为了稳妥起见,加上众女体力消耗太大,决定休整半天。于是,又前行了不远,就在一片干燥的空地上扎下营来。将四个女子安顿好后,李如冰又返身爬上了悬崖,抢在天黑之前将山顶上的行李全运下来。
当他第三次放开绳子落地时,突然脚底一痛,似乎有什么东西扎破了脚掌心,拔出来一看,才发现是一个竹签。这可怪了,李如冰抬头四望,想找到它的来历,不看则已,一看倒抽了一口冷气。原来,绳子上每隔几米,就出现了一道崭新的断痕,似乎是被人用刀割的,可是又故意不割断,像个陷阱一样等待猎物自己走进去。
是谁设计了如此阴毒的圈套?难道真的像刘瑶所说的,有人在暗中跟踪着自己?他是谁呢?要干什么?李如冰联想到了谷中异样的静谧,难道,这个囚笼谷真是有一个被魔鬼诅咒的死亡之谷?
李如冰考虑了半天,最后还是决定不换新绳子。谁笑到最后还说不定,走着瞧巴!
真到了谷底以后,众人就发现路不好走了。这里遍地是沼泽和水潭,尽管大家小心翼翼,可是,很快就成了一群泥人。爱洁净的女士们纷纷叫苦不说,李如冰也望着不断加重的行李发愁,因为越走越暖和,她们身上穿得就越来越少了,减下来的自然就到了他的肩膀上了。
至于谷中的气温为什么这么高?通常的解释是,四面的峭壁可以挡住北来的寒风,但真正的原因只有一个:地热。一路上,丝丝的热气从石头缝里冒了出来,远处也隐隐传来轰鸣声,震得树叶上的水滴也落了下来,「沙沙」下起了一阵小雨。安娜贝尔说是雷声,孟含霏说不对,夏天才打雷,库尔琳娜反驳道:在这个怪地方,有什么事情不可能呀?
不过,与气温一样升上来的,是四个美女对李如冰的态度。刘瑶和他之间的亲厚就不用说了,见到黑影子之后,她更是对李如冰亦步亦趋。子皿含霏经过观星那一夜之后,对李如冰也不再冷若冰霜,喝斥如奴仆,甚至偶尔还会跟他开个小玩笑,这也是在意料之中的。那么,两个洋妞对他的态度为什么要转个一百八十度呢?李如冰有点想不明白。库尔琳娜对自己甜笑倒是可以理解,她一定是怕自己真的连人带枪把她送到了派出所,这种事情可大可小,全凭自己一个人说了算。可是安娜贝尔是一个高雅的艺术家,自己连字也写不好,她怎么也对自己甜言蜜语起来了?每次休息时,总要叫他坐在旁边看自己写生,之后还要请他对自己的作品进行评判。
难道,她们喜欢上我了?李如冰在牡丹花丛下沉醉了没几分钟,就立即明白那纯粹是自作多情。四位美女来到囚笼谷中的唯一目标就是冰凌花,可是,且不说没有人见过它,不知道它长什么模样,就是找到了,归属问题一样是个大难题。「上青天」的那次辩论无果而终,四个美女就达成了一个心照不宣的约定:谁先采到了冰凌花就是谁的。来到了囚笼谷中后,每个人只有两只眼和两双手,如果多一个人当帮手,就增加了一倍的成功机会。所以,她们这么做,不过是施展笼络人心的手腕而已。
在谷中走了两天,众人探秘的兴奋就变成了纳闷和失望。虽然谷外是天寒地冻,可是谷中像炎夏一样潮热。就算下大雪,雪花在半空中又被融化甚至蒸发了,根本落不了地。不下雪,冰凌花会开吗?说到底,它真的存在吗?
时间一长,一个现实的问题就摆在了众人的面前,那就是吃饭。这次探险,美女们是有备而来,带的食品可以支撑一个月之久,可是,全是些快餐罐头和方便食品,外加保健营养品和零食甜点,前两天犹可,从第三天开始,美女们一坐到餐布前,就反胃吐酸水了。所以,自己动手做饭是必须的了。毫无疑问,这个任务落到了刘瑶的身上,更何况,这还是她自愿的呢。
「这可不行!她也是你们当中的一员,这样做可不够公平呀!」李如冰一听就大喊大叫起来。如果刘瑶当了专职的厨娘,除了移营时大家一起行动外,她几乎一分钟也离不开宿营地,怎么可能有机会采到冰凌花呢?
「你不是曾经说过,她是你的副导游吗?既然这样,承担一点后勤工作难道不应该吗?」孟含霏笑吟吟地说道。她可真会钻人家的空子,抓住了话柄就再也不放手了。
李如冰一时无话可说,气呼呼地走了,孟含霏可不怕他生气,继续和两位女伴商谈后面的事宜。李如冰一口气跑到了刘瑶面前,看她正忙着淘米煮饭,就把替她抱屈的话说了个痛快。可是,刘瑶似乎并不怎么难过,说没有关系啦,我本来就不想采什么冰凌花,如果一个人不快乐,就是青春永驻、长生不死又有什么意思呀?再说了,我是外婆带大的,她老了不能动的时候,就是我一个人打理的全部家务,她们几个― ― 包括你在内,在家里都是父母的宝贝疙瘩,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惯了的,从没有没动过火烧过菜,万一黑坏了烫伤了,那麻烦可就大了。
见她这样坦然的表白,李如冰更加不安了,一时激动之下,禁不住说了一句,「你真好,谁要是娶到像你这样的女孩子做老婆,那可真是积了三百年的福份了。」
「既然刘瑶那么好,你为什么不追求她呀?」一声笑语,孟含霏又来了。
「你胡说些什么呀!」刘瑶羞得不知道说什么好,李如冰也忙叫她不要胡说八道了。看他们两个窘迫的样子,孟含霏笑得都直不起腰来了。
原来,她是来告诉刘瑶三个女伴商议结果的:刘瑶只管火上的事,淘米、洗菜和刀工就不用自己动手了,安娜贝尔、孟含霏和库尔琳娜每天轮流一人来给她帮厨打下手。
「好了,我不打扰你们两个说贴心话了!」她一交代完,又赶紧笑着溜走了。看着那窈窕的身影,李如冰不禁感慨:这个孟含霏,可真让人爱不得,恨不得,又恼不得。
孟含霏走后,李如冰和刘瑶明显感到不自然起来了。在这之前,两人之问是无话不说的,就像最好的朋友一样,可是现在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李如冰想讲个笑话给她听,可是笑话讲出来只有自己感觉可笑― ― 生硬得可笑。刘瑶的眼睛也不看他,脸上的神情也有点讪讪的。
吃饭的时候到了。围坐在餐布前,安娜贝尔和库尔琳娜一直盯着李如冰和刘瑶笑,一定是孟含霏把刚才听到只言词组告诉了她们。李如冰终于忍受不了了,说了一句:「什么事也没有,你们可不要乱想。」
「我们什么也没有想呀!」孟含霏双手一摆,露出了诧异的神情,可是嘴角的笑意怎么也掩饰不住。
「你认为我们在想什么?」安娜贝尔狡猾地加上了一句。
「你觉得我们不该这么想吗?」库尔琳娜也绕起了口令。现在,她们终于领会了中文的精髓。
不过,她们的注意力马上就转移了,因为菜已经一道道端上来了。云南菜是很清鲜爽口的,刘瑶又做得精细入味,众人赞不绝口。家常菜总是能抓住人的胃口,这时候,谁也不会记起那次豪华派对上摆样子的佳肴是什么味道。
不过,人的欲望是无穷的,尤其是食物更能勾起了无穷的贪婪。改天,安娜贝尔和孟含霏又在讨论是否可以打点野味熬汤,库尔琳娜虽然一言不发,但很难说这个主意不是她在背后挑唆的。不过,在这种状况下,李如冰也不好公开反对。
但是,跃跃欲试的猎手们很快就发现,囚笼谷中竟然没有多少野味可打。原来,囚笼谷虽然没有传说中那么可怕,但是并不是禽兽的天堂。因为蕨类植物的枝叶普遍含有毒素,所以除了少数几种噙齿类动物和鸦雀等果实为食的鸟类之外,其他动物很难生存下来。迁徙的鸟类不肯飞下来的原因,除了下面少有食物外,更是因为囚笼谷的上升气流非常强烈,起落一次非常消耗体力,所以聪明的鸟儿自然就规避了。
库尔琳娜主动承担了为大家提供野味钓任务,她找了半天,终于将一只麻雀纳入了自己的准星上。稳稳地瞄准后,扣动扳机的一瞬,她就知道他逃不掉了。李如冰听到了枪声,跑过去一看,才发现由于手枪的口径太大了,一颗子弹就将麻雀打成了一团烂肉,连内脏和羽毛都混成一团糟。李如冰丢下他,语带惋惜地说了一句:「省点子弹吧,也许,我们以后还用得着它呢!」
库尔琳娜笑了起来。她是四个女孩子中最机敏的,当然明白李如冰说的意思是:这个地方并不像看起来那么安全。不过这样一来,自己在异国乱开枪的罪名也就可以一笔勾销了。
虽然没有如愿喝到美味的肉汤,不过,五个人的日子过得还算不错。可是,他们要找的冰凌花依旧不见踪影。一天又过去了,在天黑前,大家来到了一片洼地里,这是个干涸的泉眼,正是一个天然的宿营地。
「如果有水就好了,一个星期没洗澡,说出去可要丢死人了!」孟含霏很失望地说道。女人是水做的,当然离不开水的滋润。囚笼谷中不缺水,随处可见一个个大小泥潭,不过一是怕陷入潭底的流沙中,二是水中多有蛤蟆、水蛇和水蛭活动,女孩子最怕这些了,没有一人敢为了干净而与他们为伍。
「最好是个温泉,我们可以洗个土耳其浴,然后用柳条抽打全身,那滋味太舒服了!」库尔琳娜闭着眼睛回味道。
「柳条打在身上?那不是要疼死人吗?」刘瑶睁大了眼睛,以为是自己听错了。
「是很疼,刚开始打在身上的时候,我恨不得将柳条从服务生那里夺过来,反打她三百下,不过很快就发现,挨过打之后反而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舒服,你说怪不怪?」库尔琳娜说道。
「真是变态。」孟含霏在一边笑骂了一句。东方女孩子都讲究含蓄之美,即使到公共浴池洗澡,也不该这样随便让人摆弄自己的身体。
「不痛苦就感觉不到快乐。这种滋味,就像爱一个人一样。你明白吗?」库尔琳娜才不觉得自己说的有什么不对呢。
「这可不用你教了,我谈过恋爱。」孟含霏淡淡地回了一句,就不再说话了。其它三个女子第一次听她说自己有男朋友,都感到很好奇,想让她讲讲自己的恋爱故事,可是看孟含霏的脸色似乎不大高兴,就知趣地闭嘴了。
李如冰的铺位和几个女孩子有一段距离,她们说话的时候,他也听得一清二楚,得知孟含霏已经名花有主,他心中涌起了一股说不出的失落和惆怅。
半夜时分,李如冰突然感到自己浑身发烫,像掉进了一个沸腾的大锅里。等他张开眼一看,才发现自己和伙伴的睡袋漂浮在滚滚热浪中,鼻子还闻到了强烈的硫磺味。原来,这片洼地竟然是个问歇性的喷泉。
五个人没有一个不会游泳的。可是,游泳池里的好手毕竟不等于江河里的弄潮儿,就像考场里的第一名并不等于社会的中流砥柱一样。李如冰是长江边长大的孩子,可是等他从睡袋中钻出来时,也只来得及抓住身边尖叫的刘瑶,而库尔琳娜却大显神通,竟然同时救起了安娜贝尔和孟含霏,还将她们拖上了岸。
「我七岁时候就横渡过伏尔加河,是全俄大学生精英赛的游泳冠军,还参加了国家奥运队的选拔和集训,这点水算得了什么?」她一边侧着头从长发中绞水,一边自鸣得意。
「在旁人的眼里,我也算是个弄潮儿了。不过和你相比,那就是泥鳅和江豚的差别了。」李如冰连声夸赞道,到现在为止,他还没.有见过比自己游得快的女孩子。
「你的反应也够快的!我刚醒过来的时候,还弄不清怎么回事呢,喝了一口水才明白自己不在土耳其浴室里。」库尔琳娜来中国时间不长,却也懂得礼尚往来的道理。
「快看!那是什么?」刘瑶尖叫一声,打断了他们的互相吹捧。大家一起看去,才发现还有一个行李没有捞上来,正在奔流的泉水中载浮载沉。而且,里面似乎还有什么活物在挣扎!
没有丝毫的犹豫,李如冰和库尔琳娜再次下了水,将它拉了上来。打开口袋后,倒出了所有的物品,也倒出一个黑衣裹成的大圆球。圆球就地一滚,就像变戏法一样,变成了一个漂亮的女人!
这是一个黑发女子,个头不高也不矮,不过绝对不是个东方人。显然,她一直跟踪着这个小小的探险队,甚至在帐篷中进出自如。只是人算不如天算,突然喷发的泉水让她现了形。不过,虽然她的行为很隐秘,等脱下湿洒洒的外衣后,她的身体可一点也不隐秘。
若干个半径不同的圆和半圆,组成的了一个娇媚的尤物。粉红的脸蛋圆圆的,像成熟后的苹果一样香甜诱人;红嘟嘟的嘴唇轻轻鼓起来,说不尽的性感可爱,用不着撒娇使性,就能勾起异性呵护的欲望。
对于真正的美女来说,丰满和婀娜从来就不是反义词。当她走动时,微颤的|乳峰和轻摆的翘臀,会挑逗起天下最本分的男人的原始冲动,让他们置道德束缚和法律制裁于不顾。只是,她的眼睛是浅灰色的,像大雾笼罩下的海洋,远望似乎温柔可亲,近看却深不可测。
在众人严厉的目光注视下,黑衣女郎虽然处境不佳,可是神情并不慌张,她微笑着,似乎自己只是个咬痛了主人的波斯猫。随即,从身上拿出了一张请柬,高高举起来,就省去了一切口舌。
苏曼· 爱尔特齐伦· 冯· 亚历山大,好长的名字,不过,她的故事和前面四位小姐一样简短:一家不起眼的意大利服装公司的设计师。很小的时候,神秘的东方就吸引了她,长大后去日本学习茶道艺术,近来又对中国的方块字着了迷,所以又西渡来看个究竟。
不管她的行为如何诡异,按照一个不成文的约定:在囚笼谷中,手执请柬的人就是自己人。至少李如冰对她一视同仁,只要对方付给他的五万元酬劳不是里拉和日圆就行了。而苏曼呢,既然被竞争对手发现了,也不拒绝和大家一起行动。这既让人感到放心,又更加不放心了。但不管怎样,几位女士总算如愿以偿,痛痛快快地洗了一次温泉浴。
第九章 奇花初胎
第二天一早,她们还是舍不得离开这个风水宝地,提议继续在这一带停留一天,李如冰心里笑她们受不了水的诱惑,可是嘴上却连连称好。在温泉附近的林中转悠了一阵后,按照惯例,刘瑶要下回去准备午饭了,今天该轮到库尔琳娜帮厨,李如冰说库尔琳娜昨晚立了大功,应该给予犒劳,我决定自愿替代她做一天的工作。于是,在众人含有深意的笑容中,李刘二人又一起回到了温泉边。
自从孟含霏拿两人穷开心以后,这几天李如冰和刘瑶见面就尴尬了不少,私下的交谈更是彻底取消了。不过,昨天晚上李如冰对刘瑶援之以手的举动,又拉近了二人之间的距离。何况,现在又来了一个新人,而她的形迹实在太可疑了,这才是李如冰不避嫌疑一定要和刘瑶单独待在一起的真正原因。
「你还记得吗?上山的第一天晚上,我去木屋子后面的山坡观星。你们几个分头找我,你最后一个回来,对我说一路上似乎总感到有个黑影子在跟踪你,你觉得那个黑影子会不会就是苏曼呢?」刚一坐下来,李如冰就迫不及待地问道。
「我也说不清楚。」刘瑶摇了摇头,「不过,我觉得真不可思议,她究竟会什么法术,竟然跟了我们这么久还没有被发现?如果不是温泉突然喷出了水,我们永远也不知道自己的行李中竟然还藏了一个! 」
「没错,我一向胆子大,可是看到她那身奇怪的装束,也有点不寒而栗了。我觉得她就像一条灵敏的猎犬,你不管跑到哪里去,只要留下一点气味,就逃不过她的嗅觉。― ― 不,我觉得她更像一条蛇,一条漂亮又凶残的美女蛇,白天站在墙头上甜甜地叫你的名字,到了半夜,就要钻进屋子来取你的性命了。」
「别说那么难听!我倒觉得,她虽然行为看起来很诡异,可是人长得一点也不邪性。也许,她不是美女蛇,而是西湖边那个多情又善良的白娘子呢! 」刘瑶是个好女孩,所以不愿意把苏曼想得那么坏。何况,在她看来,没有任何证据表明苏曼要伤害小队中的任何一个成员。
在同行的五个美女中,要说谁最温柔可爱,当然非刘瑶莫属了;要说谁最漂亮,孟含霏、安娜贝尔和库尔琳娜都在伯仲之间,谁也压不过谁一头;可是论起性感风骚来,四个人在苏曼面前都要甘拜下风了。
李如冰不说话了,他可不像刘瑶那么天真。也许,同一个晚上盘踞在木屋子顶上的根本不是一只鹳鸟,而是披着斗篷的苏曼?不过,李如冰可以百分之一百地肯定:鹞子峰下的竹签和绳索上的刀痕,一定就是她的杰作了。
「你的生日是不是快到了?」李如冰突然想起了刘瑶说过祭拜山神的话,心中一动,赶紧问了一句。
果不其然,在他的一再追问下,刘瑶终于吐露了自己的出生日期,而它和二十四节气中的霜降竟然是同一天l · 这是一个巧合,还是含有深意的安排呢?
「悄悄过去就是了。我不喜欢热闹的场面,所以你也不要声张出去,免得给大家添麻烦。」刘瑶在世上一个亲人也没有了。她只跟李如冰提过一次自己的生日,没想到他却一直惦记在心,让她感到很是温暖。
「好的,我不说出去。不过,我一定会送给你一件礼物的。」李如冰郑重其事地说道。
只要是囚笼,不管是关人还是关兽的,一定不会大,囚笼谷当然也不辽阔。一个星期之内,大家就找遍了大半区域,最后来到了中部的一祼巨大的银杏树下。不过,和普通的银杏树不一样的是,它的叶子长满了纯白色的细毛,在风中翩翩舞动,煞是好看。原来,这是一棵古银杏树,现在已经很少见了,中国古人称之为「鸽子树」,可谓形像极了。
今夜就要在此安营扎寨,安娜贝尔自告奋勇爬到树上绑绳索。只见她踊身一纵上了树,舒展粉臂,像走钢丝的羚羊一样,一眨眼功夫就爬到了树的顶端。李如冰仰着头看得目眩神迷,不是为她表演的精彩,而是从自己这个位置,能够看到那飘飘的外衣下,男人们最喜欢看到的又不该看到的部位。
美女们走累了,纷纷钻进帐篷入睡了。和往常一样,李如冰总要等到很晚才入睡。可是今天不同,等周围安静了下来,他立即跑到了附近的一片树林中。这里有一片干燥的沙土地,上面布满了蜂窝一样大大小小的洞|茓。这是一片兔|茓,李如冰上午在这里下了三个套,他很高兴地发现,有两只兔子在洞|茓边翻来滚去挣扎着,可就是摆脱不了身上的束缚。李如冰看了一眼,解开了鞋带,将那只灰兔子放走了,然后揪住那只黑兔子的长耳朵,将他拎回了营地,装在了一个盒子里,悄悄放在了刘瑶的睡袋旁。
做完这一切后,李如冰又爬到了银杏树上,骑在了一个最粗大的枝条上。明天就是霜降了。过了这一天,如果还找不到冰凌花,大家只好打道回府了。夜深了,山谷中起大雾了,李如冰的周围一片混沌,感觉自己就像腾云驾雾的神仙一样。
突然,他看到远处的树林中似乎有微弱的灯光亮了一下,定睛再看又不见了。看到天池水怪的夜晚,李如冰也在湖边看到了同样的灯光。那绝对不会是星光,会不会是萤火虫发出的光呢?上一次看到灯光时,李如冰绝对不会这么想,因为萤火虫在长白山很少见,也不会出现在寒冷的初冬。可是,囚笼谷中的气候温暖潮湿,很适合萤火虫的生存。他想继续看个究竟,可是等了好久,灯光却再也没有亮起。
到了凌晨时分,李如冰终于熬不过疲倦,搂着树枝睡着了。他做了很多梦,可是一个也记不清楚了。到最后,也许是日有所思的缘故吧,他竟然梦见天上下大雪了。雪花落了一地,也落了自己一身。
等他醒来时,发现天上果然下雪了。雪花很多,也很大,在微明的曙光中悠然飞舞,落在脸上一阵冰凉,还有一种硬刷刷的感觉。李如冰觉得奇怪,就伸出手来接了一片在手掌中,过了好一会儿,它也没有融化一分一毫。李如冰仔细摸了摸,才发现落下的不是雪,而是银杏树的叶子。
他环顾四周,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这棵银杳树就开始落叶了,到现在已经落得一丝不挂—— 不,光秃秃的枝干上,还有一片最大的叶子牢牢地挂在那里。
李如冰凑上去,将它摘了下来,才发现这根本就不是一片叶子。
「这是什么?」李如冰顿时愣住了。
碗口大小的一片,又轻又薄,没有任何香味,乍看和其它银杏叶子没有什么两样。不过,银杏叶子的外观是五瓣同向的,看起来像鸭脚掌一样,可它却分成了均匀的六瓣,中央还有两根针尖一样的小突起,一细长一短粗,好似雌雄花蕊。在初升的朝阳中,它散发出了雪花一样晶莹的光泽。
冰凌花!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冰凌花吗?
李如冰简直不敢相信自已的眼睛,他从银杏树上跳了下来,跑到了营地里,在几个帐篷中间像疯子一样大喊大叫了起来。
他的喊叫声惊醒了睡梦中的众女子,她们纷纷从帐篷中探出头来看,不看则已,每个人的嗓子都用最高的分贝发出了尖叫声。几分钟之后,李如冰在一片欢声雷动中,像众星捧月一样被五个女子团团围在了中央。李如冰做梦也不敢想象她们会对自己如此亲热,差点幸福得昏过去了。
「好漂亮耶!」孟含霏小心翼翼地摸了冰凌花一下,眼中透出了喜悦的光芒,发出了一句充满孩子气的感叹声。
「乌拉!完美的六边形,真的像雪花一样!我们俄罗斯是雪的王国,可是我从来也没有见过这样奇特的雪花!」库尔琳娜也被冰凌花的外观迷住了。
「o-la-la,真是一朵神奇的花!它的洁白散发出了一种忧郁的气息,让我想到了故乡普罗斯旺郊外的风信子。」安娜贝尔用法国人特有的韵味唱起了咏叹调。艺术家的眼光总是与众不同,所以将白色的冰凌花和蔚蓝色的风信子划上了等号。不过,因为她说的是母语,所以谁也没有听懂。
「它只有这一朵吗?己苏曼在一剎那的激动之后,立即恢复了冷静,她觉得眼下最要紧的事情是到银杏树下去,把每一片落叶翻检一遍,兴许还能找到更多的冰凌花呢!
「多么美的冰凌花!可惜,美好的事物都像它一样,是注定不能长久的。当它还是花蕾的时候,就成了觊觎的目标;刚刚绽放,就被摘了下来,在人们的手中传来传去,也不知道最后的命运怎样呢― ― 不知道要花多长时间,银杏树才会孕育出下一朵冰凌花呢刘」刘瑶心中默默地感叹,到后来,一见然有点伤感了。
一阵短暂的兴奋过后,五个女子就个个默不作声了。
不管那份请柬是谁发出的,五位受邀的美女之间已经达成了一个不成文的约定:谁先采到冰凌花就是谁的。可是,谁也没有想到的是:冰凌花竟然落到了连配角也算不上的李如冰的手中,这可怎么好?
「他会把冰凌花送给谁呢?」想到这一点,每个人都沉不住气了。
有一个著名的希腊神话,说的是诸神在奥林匹亚山上开大会,忘了邀请― ― 也可能是假装忘了邀请嫉妒女神,她一怒之下,制作了一个金苹果,上面刻了一句话:「送给最美的女神」,偷偷放到了宴会上。果然,宴会的秩序大乱,天后、爱神和智慧女神为了这个金苹果互不相让,天王宙斯也没有办法,只好让她们去找人间的美男子帕里斯裁决。天后许诺他成为最有权势的国王,智慧女神要让他成为最聪明的哲人,爱神则要把人问最美丽的女人送给他。最终,帕里斯将金苹果交给了爱神,并如愿得到了美女海伦。不料,这段浪漫史引发了一场大战,最终毁灭了一代名城特洛伊。
现在,五位美女面对的是同样的局面。
「我带着你回香港,让爸爸在香港天文台给你安排一份助理工作,可以一边上班一边自修。我是天文台的常客,以后,你就能经常看到我了。」孟含霏先开口了,她已经知道了李如冰最大的嗜好是观星,也知道他的心中对自己爱畏参半,就像野狼望着火光,既渴望靠近又怕灼伤,所以自信只要稍加一点辞色,他就会乖乖拜倒在石榴裙下。
「那你还不如当我的助手好了!不但可以天天看到我,服装公司里多的是漂亮的女孩子,你虽然不时髦帅气,可是相貌不差,个头不小,那些娇小可爱的日本姑娘一定会喜欢上你的。」苏曼善解人意,轻巧地占到了上风。虽然她对中文的学习是从日语开始的,可是口音丝毫没有生硬之感,倒带点吴越侬语的嘐味。
「我和你,一起去夏威夷度假,过一段快乐的时光,好不好?」也许是汉语不灵光,安娜贝尔说得有点不明不白,却更让人浮想连翩。昨晚银杏树下,李如冰神不守舍的那一幕,其实早就落在了她的眼中。
「你千万别给我!我没有人家漂亮,就算青春永驻又有什么意思呢?」今天正是霜降日,刘瑶看到李如冰的目光望向了自己,以为冰凌花就是他要送给自己的生脱日礼物,连忙拒绝了。尽管从她的角度看,这句话是完全发自真心,可是听在别人的耳朵里,却似乎在施展某种欲擒故纵之术。
「慢!这可不公平,你是我们花钱雇来的,摘到冰凌花就该交上来,怎么反而当起主人来了?」眼见形势不妙,自己又想不出什么可以招引李如冰的高招,库尔琳娜干脆打乱了牌局。
「好吧,既然这样,你们自己商量一个解决的办法吧!」在香风鬓影的环绕中,李如冰早就没有了主意,更不想得罪她们中问的任何一个人,听了库尔琳娜的话,顺势将球踢了回去。
于是,几位美女们又退回帐篷中集思广益,刘瑶跟了两步,犹豫不前了。李如冰看了不忍,安慰说既然你也拿到了邀请函,那就见者有份,何必这样放不开呢?
五个人聚在一起,你一言我一句,半天也没有想出好办法来。竞拍吗?太俗气了,而且彼此的来头都不小,拼起家底来,谁也没有必胜的把握;比试才艺吗?更是各擅胜场,难分高下。到最后,浪漫的艺术家安娜贝尔灵光一闪,想起了一个点子。
「我们不穿衣服,让他看好不好?」
其它四个女子吓了一大跳,都以为安娜贝尔疯了,半天才弄明白她说的办法是:在温泉洗浴一番后,五个女子不着任何衣物,排成一列从岸上走过。李如冰背对她们,面向泉水而坐,根据水中投下的影子做出决定,将冰凌花交给那个他认为最美的人。
这个办法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动荡的水波中,李如冰无法辨认她们的面孔,自然也就没有了先入为主的杂念。如此一来,评选的结果天公地道。选中的人实至名归,没有被选中的人也认赌服输,谁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可即使如此,这个想法还是太前卫了,太大胆了,甚至可以说是太放肆了,就连苏曼和库尔琳娜也沉吟不语,更别说刘瑶和孟含霏了。见她们摇头不肯,安娜贝尔竭力劝说道:只许看影子,又不是看祼体,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再说了,这里除了我们,只有一个小男生,只要我们吓唬他一下,就算给他十个胆子,也绝不敢把这件事泄露出去半点。
最后,经不住她的劝说― ― 也许是经不住诱惑,四个人一个个点头答应了。其实,不管出生在什么样的种族和文化背景,女人的潜意识里天生就有展示自己身体的欲望。否则的话,世界上就没有了模特这个职业了,更没有了舞蹈这项娱乐了。
讨论就此结束。散会后,她们没有向李如冰透露这个新奇得过了头的选美方案,只是告诉他冰凌花暂时由他保管,今天先回到温泉边再说。李如冰发现她们个个兴奋不已,刘瑶更是脸色排红,甚至不敢看自己一眼,感到很奇怪,不过也没什么好想的,反正冰凌花已经拿到手了,不走又待何?更重要的是,他总觉得这个囚笼谷有点不对头:奇特的构造,远古的植被,神秘的寂静,还有闪烁的灯光和隐约的雷鸣,有太很多的秘密等待揭开,可那超出了一个护林员的能力和责任,还是留给地质学家和生物学家去研究更合适一点。
回头路走起来就快多了。当天午后,大家又回到了温泉边。现在,那眼间歇性温泉又平静了下来,不过喷出来的水已经形成了一个半亩大小的池塘,而且温度不减,正合众女的心意。她们将李如冰带到了泉边的一角,那是高岸下的一块岩石。安排他坐定后,这才告诉他― ― 也许用告诫这个词更恰如其分一点:不许乱动,不许离开,更不许四顾偷看。等一会儿,你会看到泉水中出现五位美丽的仙女的影子,不要去猜她们可能是谁,觉得哪一个是最美的,就丢下一颗石子打散她的影子。
如此一番摆布后,她们溜下了高岸,在泉水中尽情地洗浴嬉闹。每个人在顾影自傲的同时,又惊叹于竞争对手的窈窕体态。好不容易收拾停当,五位美女聚在岸边,悄声商量走秀的排位顺序时,鼻子中却闻到一股似曾熟识的淡淡的香甜味,不觉眼角发涩,心头鹿撞,想叫又叫不出来,一个个酥软在地,连根小指头也动不了了。
在温泉的另一侧,李如冰拿着冰凌花,像佛陀一样安静地坐在石头上。不过那样子,与其说是会心地拈花微笑,不如说是耐心地拈花傻笑。他知道她们在洗澡,却永远猜不出小姐们究竟在打什么鬼主意。已经大半个时辰过去了,连她们的笑声也渐渐听不见了,感觉有点不安,可又不敢越雷池一步,只好继续耐着性子等下去。
这时候,他的肚子开始闹别扭了,发出了一连串的咕嘟声。刚开始的时候,李如冰还以为是中午没吃东西的缘故,后来才知道问题出在下面而不是上面。没办麻法,人有三急,即使贵为皇帝也要出恭呀。李如冰从岩石上爬了下来,朝着相反的方向,走了很远的路,才在一棵妙罗树下解决了问题。之后,他正要起身,突然脚底一滑,重重地摔了一跤,爬起来一看,发现自己竟然掉到了粪便里!
李如冰连叫几声晦气,真是嗑瓜子嗑出个臭虫来― ― 倒霉到家了!可是马上就不骂老天爷了,因为他发现这堆粪便不是自己排出的,因为它实在太大了,以至于看上去更像一个小山包。
从粪便的干燥程度,呈颗粒状的外形,以及不那么难闻的气味中,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这是一种大型草食动物的粪便。而且,它看起来似乎很新鲜,说明那头不明野兽不久前刚从这里走过。
李如冰清洗了一下身上的秽物后,立即以粪堆为中心开始了搜寻。果然,没走出两米,他就看到了一个脚印。
三个前脚趾印,一个后脚趾印,就像一只鸡爪子留下的。不过,即使是地球上现存的最大的鸟― ― 鸵鸟,脚掌也不到它的十分之一。李如冰跳进了脚印中,发现
最深处已经超过了自己的膝盖。可想而知,这是个怎样吓人的庞然大物呀!
在三分好奇心、七分野心― ― 成为一个新物种的发现者的强烈刺激下,李如冰决定把所有的一切抛到了脑后,什么美女啦,冰凌花啦,还有越开越多的美元支票啦,在他眼里全都轻如鸿毛了。
李如冰又回到了温泉边,发现这里平静依旧,一切和自己离去时没有任何变化,五位美女不知道上哪里去了― ― 也许已经来过了,没见到自己,或者又有了什么捉弄人的新花样,他已经毫不在意了。李如冰来到了放行李的帐篷中,找到了自己的猎枪,随即摇摇头丢下了它。犹豫了一 秒钟,又打开了库尔琳娜的行李,将那支小巧的手枪揣在了怀中。
李如冰又回到了温泉边,将冰凌花Сhā在岩石的缝隙中,用泥巴在石壁上涂了一句:「千万不要来找我! 」,就匆匆离去了。
第十章 坐享其成
从那棵秒罗树开始,李如冰顺着巨兽的脚印― ― 也许是大鸟的,现在还说不准,在囚笼谷中绕来绕去,一路上发现了更多的脚印和粪堆、被啃食过的枝条。到最后,脚印消失在了南边的山脚下。这是一个巨大的山洞。李如冰走了进去,发现里面漆黑一片,飘荡着一种介乎于鱼腥和腐肉之间的气味,闻之令人欲呕。突然,他感到了一种莫名的恐惧:也许,这就是巨兽的巢|茓?他会不会就躲藏在阴暗的角落里,正准备向自己扑来?
李如冰强忍着心头的恐惧,一步步地向前迈去。又不知道走了多长时间,渐渐的,洞中的空气开始变得清爽了起来,能见度也越来越高,似乎另一端的出口不远了。果然,一个大转弯后,李如冰眼前豁然一亮,一个湛蓝色的大湖突然出现了。
在岸边茫然徘徊了一会儿,李如冰才明白了,自己又回到了天池边!原来,囚笼谷虽然四面是山,可是有一面靠近天池,又有洞|茓可通。李如冰曾在天池中划过船,印象中此处山峰高耸,绝壁森严,绝对想不到囚笼谷就近在咫尺。
正在此时,无风的湖中突然波涛起伏,半里外的一片水域像开锅了一样沸腾起来,卷起一层层白沫冲向岸边。李如冰凝神向下望去,果然,有奇怪的物体从水下浮出来了。先露出水面的是一个像马头一样的大脑袋,上面镶嵌着两只黄|色的玻璃选泡一样的小眼珠,两条长须在鳄鱼一样的大嘴边摇来摆去,之后,是蛇一样细长光滑的脖子,鼓起一个个蛤蜊状大包的脊背,布满验子般圆形鳞片的城墙一样厚重的躯干,以及尖锐有利的足爪。随着他一步步从水中踏出,李如冰的目光也从俯视变成了仰视,目光充满了惊骇:即使不算头颈,这个大家伙也有五米高。不过,一条前粗后细约占体长三分之一的大尾巴,说明了这个怪物的真实属性:远古的大型爬行动物。
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天池水怪!
很多年来,人们一直在想尽一切办法搜寻他,可是别说捕捉到活体了,就是近距离的接触也办不到,只拍到几张莫衷一是的照片而已。更有不少学者干脆否认他的存在,说天池是个冷水湖,里面只有很少的鱼类,根本不足以养活这样一头巨兽。现在,李如冰才知道了原因:他虽然时常在天池中出没,可是真正的栖息地却在植被茂盛、四季如夏的囚笼谷中。
李如冰心头砰砰乱跳,头脑中乱成一团,他是不是恐龙?不知道,反而想起了郭庭说过的一句话:「有角日龙,无角日蛟」。想到这里,像电闪划过脑海一样,他突然明白了:原来,囚笼谷的真名应该叫做「蛟龙谷」!在远古的|茓居时代,长白山上的古人一定发现了这种神奇的动物,甚至曾经与他为邻度过了漫长的岁月,并由此发展出了以龙为崇拜对象的东方文明。可是后来,随着人类进入平原从事游牧
和农耕,逐渐与之失去了联系。结果,蛟龙谷这个名字也以讹传讹,到今天完全走了样子。
眼见蛟龙已经出水,李如冰返身就逃,一路逃出了山洞口,然后在附近找了个隐蔽的角落,悄悄潜伏了起来。他听到了山洞中传来了沉重的脚步声,又过了好久,才看到蛟龙穿洞而出,像座活动的小山一样缓缓向前。不过,蛟龙的步子实在太大了,所以对他来说是缓步而行,对李如冰来说就相当于一路小跑了,必须使出全身气力才勉强跟得上。
李如冰在蛟龙的ρi股后面追了好久,才发现:蛟龙今天走的是一条直线,也没有在途中停下来觅食。又过了一段时间,他才明白蛟龙的目的地竟然是那棵古银杏树。换句话说,他的目标是冰凌花!莫非,他真是一只通灵的神兽,知道今天是冰凌花开的日子?如果他吃了冰凌花,会发生什么事?难道真的像郭庭所说的那样脱翅壳去鳞,长角生翼,最终破空飞去吗?
蛟龙在古银杳树下转了一圈又一圈,就是没有找到冰凌花,他开始变得焦躁不安起来,甚至发出了雷鸣般的咆哮声。这时候,李如冰才知道前几天听到的雷鸣原来是他发出的吼声。到最后,蛟龙竟然用重达数十吨的身体去撞击那祼古银杏树,三番五次后,只听「卡嗦」一声,竟然将这祼双人合抱不过来的银杏树生生撞倒了!
蛟龙如此发狠,显然并不是为了泄愤,他用鼻子在树干上仔细嗅了半天,又转身离开了。李如冰好奇之下,继续跟着他向前走。可是没过多长时间,他就感到了大事不妙,因为,蛟龙竟然是奔着温泉的方向去的!
原来,蛟龙已经发现冰凌花被摘走了,所以,他是循着花的气味走的― ― 冰凌花在人的嗅觉中是无味的,可是动物的嗅觉要比人的发达灵敏多了。判明蛟龙的意图后,李如冰顿时着急了,想绕道赶到前面去,叫众女们提前逃离,可是已经来不及了。何况,在蛟龙的ρi股上,还有一条大尾巴摇来晃去,打得两边的树枝纷纷断裂,树叶也像雨点一样簌簌落下,李如冰可不敢冒险冲过去。
就在这时,蛟龙突然停了下来,不但停了下来,而且低下了脑袋,蹲下了身子,连尾巴也育拉了下来,似乎要在此小憩片刻。
真是天赐良机,李如冰赶紧绕了一个大圈子从蛟龙的身边跑了过去。等他来到了安全地带,回过头一望,却惊得一步也走不动了。因为,他看到了一个人,一个绝对想不到会在这里出现的人:郭庭。
郭庭就站在了蛟龙的面前,手里还拿着一朵花。冰凌花!蛟龙低下头嗅着冰凌花,发出了低沉而温顺的哼声,就像一条大狗舔着主人的脚。
郭庭为什么要来蛟龙谷?他是怎么来的?冰凌花又是怎样落到他手里的?李如冰不知道,也来不及去想,可是,他至少明白了一点:冰凌花果然是人间罕见的宝物。
就在这时,李如冰又看到了一个让他惊骇万分的场景:蛟龙突然张开大口,将冰凌花连同郭庭的手臂一起吞进了口中!
几乎没有迟疑一秒钟,李如冰就从腰间拔出了库尔琳娜的那支手枪,向着蛟龙庞大的躯体连开了三枪!- ― 猎枪里面装的是铁砂做的霰弹,连狗熊都吓不跑,可是这支最新款的「海盗」式手枪,却是专用于战场搏杀的利器。
「砰、砰、砰」三声响过后,蛟龙骤然受袭,「嗷」地叫了一声,吐出了郭庭的手臂。也就在此时,李如冰才知道自己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因为,他分明看到郭庭那只伸入龙嘴的手中除了冰凌花,还握着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
李如冰实在无法想象,作为一个有天分的化学家,郭庭的志向不是成为诺贝尔奖得主,却是当一名屠龙勇士,而且为了一举成功,竟然使出了置之死地而后生的险招。
子弹打在了蛟龙的身上,好似打到了坦克的装甲板上一样,连根毫毛也伤不了。不过,这已经足以让蛟龙暴怒了。他发疯一样向前,将郭庭挑到了半空中,来了个「飞龙在天」;又狠狠甩在了地上,来了个「见龙在田」;随后一只大脚踩了上去,这一下别说郭庭了,就算是他那会使「降龙十八掌」的老祖宗郭靖重生,也会被踩成个稀巴斓。幸好郭庭就地一滚,才避免了「亢龙有悔」的悲剧。
李如冰冲了过去,大声叫喊着,还对空放了一枪,以吸引蛟龙的注意力。蛟龙找了真正的敌人,立即放过了郭庭,向着李如冰猛扑了过来。
李如冰知道,论力量,自己和蛟龙相比实在太悬殊了,就像一只蚂蚁站在一头大象面前;论速度,蛟龙就像一台火车一样,远看走得似乎不怎么快,可是几个大步一迈,转瞬之间就到了你的眼前,跑也是跑不掉的。所以,唯一的希望,就是利用自己灵活的转向,将蛟龙搞得分不清东南西北,然后找机会脱身逃走。
李如冰在林中兜起了圈子,一时向左,一时向右,中学体育课上学过的折返跑和变速跑,现在派上了用场。果然,蛟龙被他的动作迷惑了。他那笨重的身躯无法跟上他的节奏,浑浊的小眼也不能给大脑提供一个清晰准确的猎物图像。可是,蛟龙是吃素的动物,他那巨大无朋的尾巴可不是吃素的。
蛟龙一边怒吼着,一边转过身来,将尾巴扫向了敌人。李如冰看到眼前一条灰黑色的影子飞了过来,下意识地蹲下身来,只听「卡嗦」一声响,身边一棵碗口粗细的杉树成了他的牺牲品,齐刷刷地变成了两截。李如冰吓的魂飞魄散,他起身就跑,可是还没跑出三米,就被蛟龙的尾巴梢扫到了,顿时腰一软,倒在地上再也站不起来了。
蛟龙得手了,他转过了身,向着李如冰走了过来。李如冰知道在劫难逃,可是不甘心就这样死去。看着蛟龙越来越近的大嘴,他勉强抬起了右手,闭上眼睛,对着他的血盆大口,打出了最后一颗子弹。
一声枪响后,只听轰然一声,李如冰半天也没有听到任何声响,当然自己也没有被踩成肉泥。他慢慢张开了眼睛,发现蛟龙那两只小眼睛正死死地盯着自己,吓得一咚嗦,可是随即就发现,那双眼睛的瞳孔已经散开,和两只死鱼眼没有什么不同。
蛟龙已经死了。在李如冰的面前,是一个翻倒的小山一样的庞大躯体,幸好没有压在他的身上。
原来,蛟龙号称是「铜头,铁甲,钢鞭尾」,周身上下简直可以用「刀枪不如」来形容。唯一可以致命的要害,竟然在他的嘴巴里!
李如冰侥幸死里逃生,浑身瘫软,趴在地上直喘粗气。郭庭也受了伤,不过还能行动。他走了过来,也不管李如冰的伤势如何,只管拿匕首对死去的蛟龙开膛破肚。李如冰看到这幅血淋淋的画面,很是不忍,也不明白他要干什么。最后,郭庭如愿掏出了蛟龙的心脏,用狂喜的颤抖的语气说道:
「这就是『 龙丹』 !我得赶紧服下去,晚了可就来不及了。」
看着那颗比鸡心大不了多少的龙丹,郭庭得意地笑个不停,可是,他的笑容让李如冰看了有点害怕。郭庭笑够了,才将龙丹送到自己的嘴边,他准备将它生吞下去。正在这个节骨眼上,他突然眼皮上翻,浑身抽播,连双手也不听使唤了。
李如冰知道他又犯病了,努力挣扎着站了起来。勉强拉住疯癫狂舞的郭庭后,李如冰帮着他将龙丹往嘴里送― ― 怪不得郭庭那么喜欢龙!他干冒奇险要得到的龙丹,一定不是凡品,说不定就是能够治好精神病的良药呢!
可是郭庭却像个醉汉一样挣扎着不肯就范,而且他的劲儿还真大,李如冰用尽了全身气力也控制不住他。就在这一推一拉的当中,郭庭突然一伸手,将龙丹塞进了李如冰的嘴巴里,他还没有反应过来,就咕嘟一声咽了进去。
一股炙热的感觉冲进了李如冰的胸腔,他大叫一声不好,赶紧放开郭庭,用手扼住自己的咽喉,欲足了劲想把龙丹呕出来,可是一切都太晚了。
郭庭大开了一通,逐渐平静了下来,他倒在了蛟龙的尸体上,像个睡熟了的婴凿儿一样恬静。李如冰摸了摸他的额头,又测了测鼻息,看他没有什么大碍,又惦记着五位美女的安危,决定先赶回温泉边再说。
蛟龙死了,冰凌花却完好无损地落在了地上,李如冰又将它检起来,放入了自己怀中。他一边往回走,一边感觉自己的身体似乎发生了某种变化,肚子里暖洋洋的,周身说不出的舒泰,似乎有着使不完的力量。很快他就发现,自己的伤口不但以神奇的速度愈合了,连四肢的肌肉也硬鼓鼓地膨胀了起来。路过一道深沟或者一片泥沼,干脆一跃而过了,彷佛自己才是一条食花飞升的蛟龙。
李如冰回到了温泉边,找到了五位美女。不看则已,一看之后,他身如触电,气血直往上涌。
只见在温泉边,五位美女衣裳不整、姿态凌乱地躺在了一起。自从进入青春期后,李如冰就渴望着了解女性身体的秘密,万没想到如今会一览无遗。他的第一反应是将五个美女扶起来,可是她们个个柔若无骨,酥软如泥,刚放正了这个,又倒下了那个。正在一片混乱中,李如冰突然感觉到有人拉住了自己的脚,转身看去,才发现那是苏曼。
她的眼中燃烧着火焰般的情yu,李如冰顿时被烫了一下,赶紧闪避开来。随即,他发现众女虽然躯体不听使唤,可不管是高雅的安娜贝尔,冷傲的孟含霏,野性难训的库尔琳娜,以及娇弱的刘瑶,个个红唇微张,脸泛赤潮,如水的眼波全在自己身上,如同春心荡漾的少女望着心爱的情郎。
李如冰突然涌起了一种无法遏制的欲望,身体也激荡起了一股强大得想要征服一切的力量,那是任何一个正常男性都该有的本能反应。何况,自从吃了龙丹之后,他觉得自己的精力旺盛得能和超人一比高下。
于是,不再有任何犹疑,李如冰就像一头狮子,勇武迅猛地进入了她们的身体。
对于一个刚刚成熟的青年来说,漂亮、丰满又带有点邪性的神秘女性是最诱人的,于是,苏曼就理所当然地成了李如冰的首选。没有任何经验的他,在手忙脚乱一阵之后,才顺利进入了那个狭窄潮湿而又妙不可言的部位。刚开始的时候,他的动作简单粗暴,苏曼还下意识地闪避一下,可是很快,她的身体就变得绵软无比,口中甚至发出了像哭泣一样的叫声。当她的叫声达到顶点的时候,李如冰也火山一样轰然爆发了。
等激|情像浪头一样渐渐平息下来,李如冰看到苏曼的额头上满是冷汗,神情却变得安详舒展,于是缓缓放开了她。现在,他已经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了。不过,和天下其它男人不一样的是,他周身上下每一寸肌肉似乎都是钢铁铸造的,永远没有松软懈怠的时候。
喜欢穿长裙的女孩子,一定对自己的身材很有自信。不过,孟含霏最吸引李如冰的,却不是她那纤细的腰肢,而是小巧尖挺的双|乳,就像两只美丽的白鸽,在温泉的蒸气中发出柔和的光泽。对于这个高傲的目中无人的女王,李如冰心中征服的欲望甚至压到了享受肉体的快乐。不过,有了刚才的经验,他懂得了张弛有度的重要性,所以,在有节奏的侵略和撒退中,他很惊讶也很满意地发现:虽然双眸紧闭,长长的睫毛上挂了几点泪珠,可是,孟含霏的身体竟然迎合着自己的动作,没有丝毫的排斥和抗拒。
剥下了裹在安娜贝尔身上的一角浴巾,像维纳斯一样光滑精致的身体就呈现在了李如冰的面前。女艺术家即使在生理上有需要的时候,首先想到的也是「浪漫」二字。于是,李如冰并不急于采取行动,而是用眼光去细细阅读她的全身。果然,安娜贝尔的鼻息越来越重,身体的敏感部位一个个膨胀了起来,连每一个毛孔都舒张开来,散发出了诱人的气息。到后来,她的口中发出了含混不清的呓语,似乎半是求饶半是请求。李如冰如愿看到了这个结果,决定让她也如愿以偿。不过,看着自己身下宛转呻吟的女人,回想起衣袍飘飘的安娜贝尔,他说不清楚哪一个更有魅力。可是,这么一联想,他倒感到冲击起来就更加有力了。也许,性和爱情一样,都是需要想象力的。
库尔琳娜喜欢打猎,现在却成了别人的猎物。李如冰不喜欢她的嗜杀和傲横,可是,却无法抵挡那散发着青春光彩的健美胴体。不过,很快他就发现自己错了。库尔琳娜是野性的,更是疯狂的,与其说是李如冰占有了她,还不如说是她攫取了李如冰的一切。她的手臂和长腿像八爪鱼一样将李如冰交缠得几乎要喘不过气来。当Gao潮即将到来的时候,她甚至张开嘴巴,用牙齿咬住了李如冰的肩膀,在上面留下了一排深深的咬痕。不过,在那个欲生欲死的时刻,李如冰可一点也没有感觉到疼痛。
最后,李如冰才来到了刘瑶的身边。五个美女之中,她是最平凡也最卑微的,也可这并不是李如冰「怠慢」她的真正原因。和高高在上的女伴相比,只有她对李如冰最为亲善,也正因为如此,头脑中残存的一丝理智让李如冰主动避开了她。不过,那个长期萦绕在心头的夙愿,让他忍不住想抚摸一下她那雪光样皎洁的肌肤。但是,情yu的阀门一旦打开,想要关上就太难了。不过,和其它四位妖娆性感的美女相比,她柔软的怀抱给予他更多的不是冲动,而是温暖,一种近似母性的关怀和包容。到最后,李如冰觉得自己躺在一片白云上,在无垠的天空中自由飘荡,恨不能从此化在她的身上,永远也不分开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李如冰终于得到了彻底的满足,同时感受到了一阵难以抵挡的疲倦,就沉沉昏睡了过去。 《王朝天骄 02》
1、真相大白
一个迷乱的夜晚过去了,等到黎明再次降临的时候,五个美女才悠悠醒转了过来。
每个人都以为自己在做梦,一个不可思议的美梦。在梦中,她们尽情展现了深深隐藏在内心而从不为人所知,也绝不能为外人所知的欲望。可是,现在美梦醒了,她们先是感到了天旋地转,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随即,温泉中的蒸气提醒她们不在高高的天上,而在深深的谷中。当她们的神智开始清醒后,就感到了下身的疼痛,先看到了祼露的玉体上沾染的丝丝鲜血,最后才发现了仍然横压在自己身上,正在呼呼酣睡的李如冰。顿时,每个人都明白昨夜发生了什么可怕的事情。
她们失去了对一个少女来说最珍贵的东西。昨天,她们还像孔雀一样互相炫耀自己的美丽,可是现在,却一个个像褪毛的凤凰一样无地自容。
孟含霏眼前一黑,几乎要晕了过去。从小到大,在众人眼中,她就是个才女兼玉女,而她看重后者甚至超过了前者。别说外人了,即使是最爱的男朋友,也不让他过于亲近自己,连接吻也是蜻蜓点水式的。可是现在玉女却变成了欲汝,不但宝贵的第一次被一个不成器的傻小子剥夺了,自己竟然还感觉到了快感,那和铜锣湾红灯区里下贱的性工作者又有什么不同呢?
安娜贝尔的蓝眼睛里充满了迷惘。她心目中理想的男人,是打着领结、喷着香水、留着小巧胡须的现代绅士,他应该有着高雅的情趣和高度的艺术鉴赏力,能够品出红酒的每一种精妙滋味,也能够读懂女人的任何一个小小暗示。可是,这个小土包子只会大口牛饮高粱酿成的粗劣白酒,连莫内是谁也不知道,而自己竟欣然接受了他的挑逗!
苏曼脸色如常,可是内心却痛苦之极。保持处子之身,是井上师傅对她的最大的要求。一旦体验到男女之间的鱼水之欢,以后想练成上乘功夫就永远不可能了。在像蛇一样充满诱惑和危险的外表下,她深知自己的弱点,那就是没有足够的野心,所以永远不会也不想成为一个王者,尽管她的身上流着纯正的帝王的血脉,那是西方世界最高贵最辉煌的大帝国的血脉。多年来,她的心里渴望着一个男人的出现,一个可以供自己驱使也能当自己支柱的男人。可是,就算全天下的男人都死光了,也轮不到一个护林员来填补空缺呀!
库尔琳娜性情外露,当下哭出声来,还做出了捶胸顿足状。作为一个体坛美女,她早就成了广告界的宠儿,还客串过体育节目的主持人,连演艺界也在热心为她牵线搭桥,加上势大财雄的家庭背景,走红不过是个时间问题,甚至杀入好莱坞也不是不可想象的。就在来长白山之前,一家国际著名的时尚杂志刚刚请她做了封面女郎。可是,演艺界最喜欢也最怕的就是风流韵事,女星和名人有了排闻,只会抬高自己的身价,可是,如果大众知道自己的第一次给了一个素不相识的乡巴佬,那岂不成了大笑话了?
刘瑶没有流泪,她的泪流在了心底,一种宿命般的悲哀笼罩了她的心灵。童年时,父母一直不在身边,等到自己长大后,一家人好不容易团聚了,他们又因为积劳成疾,先后离世而去,只留下自己孤零零的一个人。在她十八岁的人生中,总是痛苦多过快乐,失去超过所得,今天发生的事情,在她看来,不过是新的一桩灾难而已。
一切都怪李如冰这个小兔患子!是他无耻地乘人之危!是他毁了自己的幸福生活和锦绣前程!美女们一边诅咒着,一边匆匆穿衣。她们找来了一根绳索,将昏沉不醒的李如冰绑成了一个大粽子,然后决定惩罚他的办法。和上次商量冰凌花归属不同的是,这次美女们的主意一个比一个多,手段也一个比一个狠,就差凌迟处死,千刀万剐了。
「看我剥了他的皮!」库尔琳娜是女猎手,对剥下动物的皮毛得心应手。她怎么也找不到自己的手枪了,否则的话,李如冰身上早生出几个透明窟窿了。
「不,我可不想见到血淋淋的场景!和大石头一起装到皮袋子里,推到海里淹死吧。」孟含霏的办法最简捷也最环保。
「丢到蛇窟里,让蛇咬死他。」安娜贝尔的创作灵感找到了新的题材,连画的名字都想好了:《引诱者之死》。
「我有一个好办法:干脆把他绑到了大树上,脱光衣物后,在皮肤上涂满蜂蜜。蚂蚁对甜味最敏感,会成群结队地爬到他的肉体上聚餐的。蚂蚁咬起人来三分疼七分痒,比万箭穿心还要难受,他一定恨不能马上死掉,可是又偏偏死不掉,得熬上十天半个月,直到蚂蚁啃光血肉见了白骨,他才会咽气的!」苏曼果然是众人之中最毒辣的一个。
于是,李如冰的命运就这么被决定了。虽然没有蜂蜜,可是女孩们——从严格意义上讲,现在已经不是了——身边很容易找到花样繁多的甜食,甚至化妆品里也含有蜂蜜的成分。正当她们忙着将李如冰裹成一个糖人的时候,一直默默无语的刘瑶突然说了一句:
「放了他吧。已经这样了,折磨他又有什么用呢——再说了,一个巴掌拍不响,是我们自己……自己主动的,怨不得他。」
众女听了,个个哑口无言,手脚发冷。她们死也不愿再回想一遍昨夜发生的那一幕幕场景,可是心里却像明镜一样清楚:刘瑶说的全是实情。
不过,静了片刻后,库尔琳娜就一口回拒了刘瑶的请求:「那可不行!他总是帮你干活,还满口甜言蜜语地哄骗你,你就忍不住心软了。我们和他可没什么交情,绝对不会放过这个恶棍的!」
「我早就说过了,这次来长白山采冰凌花,我不想让任何人受到伤害!当然也包括他在内。如果你们一定要用残忍的方法惩罚他,那就尽管按你们的心意去干吧!不过,我保证会守在他的身边,将他身上的每一滴蜂蜜冲洗掉,绝不会让一只蚂蚁爬上来。」刘瑶的脸上露出了女伴们从未见过的毅然。外表柔弱的女孩子,一旦铁了心,那是九头牛也拉不回来的。
「好妹妹,你这样一个优秀的女生,李如冰怎么能配得上你呢?校园里的帅哥才子多如牛毛,哪一个不比他强呀?你这样对待他,不是太不值得了吗?」眼看情势就僵在这里了,孟含霏决定晓之以理,就对瑶温言相劝。刘瑶当然明白她说的什么意思,语调冷淡而决绝地回答道:「你错了,我和他一点瓜葛也没有。过去没有,现在也没有,将来更谈不上了。那些风言风语,可不是从我自己的嘴里说出来的。」
孟含霏的脸顿时一片通红,原来,刘瑶心里早就对自己有了芥蒂。也难怪人家要生气,自己当时确实太过分了,不该随便拿人家的感情问题开玩笑。
「他是一个大坏蛋!我见他第一面的时候,他自己亲口说的。当时你就坐在他的身旁,亲耳听见了,可不是我编造的瞎话。」安娜贝尔顶替孟含霏上阵了,「坏人一定要受到惩罚的。他伤害了我们的身体,给我们蒙上了一层永远无法洗刷的耻辱。这样一个罪犯,就是上绞架也算轻了呢!」
没想到,她的话却恰好给刘瑶提供了反击的炮弹。
「不管他是不是罪大恶极,动用私刑是绝对不可以的。如果他真的被折磨死了,我们谁也逃不了关系。」
顿时,就像一盆冰水劈头浇了下来,安娜贝尔、孟含霏、库尔琳娜和苏曼个个面面相觎,无言以对。她们没有一个是学法律的,可是先审后判再执行的司法程序,是小学生都明白的道理。
「就这么饶了他吗?那不太便宜这小子了?」库尔琳娜依旧不肯罢手。
「那还能怎么办?他是我们的导游,大家一起上山的,『上青天』的每一个人都看见了,尤其那个姓郭的老板和这坏小子交情不浅,如果我们回去的时候少了他,那个老狐狸一定会起疑心的。如果报了案,警方追查起来,那麻烦可就大了。」孟含霏不是个意气用事的人,她迅速从报复的冲动中清醒了过来。东方的女子注重面子,更要维护家族的名声。发生了这种丢脸的事情,张扬起来对自己不利,只好打落牙齿和
血吞了。
「也要给他点教训才好。比如——斩掉一只手,或者割掉他的舌头,让他以后永远不能把昨晚发生的事情说出去!」苏曼是那种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的女人,与其说是服装公司的设计师,倒不如说更像一家古代开黑店的老板娘。
「没有用,就算把他的眼睛也刺瞎了,他还能写字,会拿毛笔蘸上墨汁,写成长长的状子,一路沿街乞讨到北京告我们的。」安娜贝尔在来中国之前,突击看了一场望昆剧《窦娥冤》和几本线装书,对中国人的印象还停留在中世纪。
话说到这个程度,几个人的气都有点松了。死有余辜的李如冰竟然成了一个杀又杀不得,伤又伤不得的烫手山芋,这可真让人哭笑不得。
「我要走了。」孟含霏突然说了一句,她准备离开这个伤心地,马上回到香港去,就当这一切根本没有发生过。什么邀请函、冰凌花,全当是一场不堪回首的噩梦罢了。
「我也跟你一起走。」安娜贝尔说完之后,见库尔琳娜和苏曼都点了点头,只有刘瑶紧抿着嘴唇,似乎有点犹豫不决。
「你难道真的要留下来?」安娜贝尔惊讶地问道。在诸女中,就数她和刘瑶的关系最好了,可是直到现在,她才发现自己一点也不了解这个小姑娘。
「我还没有拿定主意,你们先走吧。反正,出了山谷之后,你们也要各走各的路了,早分手晚分手都是一样的。」看来,刘瑶是不想继续和她们一起行动了。
她的话让安娜贝尔有点伤感了,她忍不住上前拥抱了刘瑶一下,发现后者已经泪流满面,泣不成声。之后,库尔琳娜、孟含霏和苏曼也和刘瑶依依话别了,各自说了不少祝福的话。按说,短短一个多月的相处,是很难产生深厚感情的,可是,十几天荒山野谷中的艰苦跋涉,让众女之间的感情迅速贴近,甚至产生了相互依赖的心理。昨晚天旋地转的变化,更是让她们从竞争对手变成了同病相怜的落难者。
虽然几位美女在心慌意乱之下,暂时饶过了李如冰,可是又不肯将这个「采花大盗」从树上放下来,宁愿让他多吃一点苦头。走之前,安娜贝尔又回头打量了一下李如冰,发现他和自己以前熟悉的那个护林员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尤其是雄健的体魄,鼓凸的肌肉,简直和罗丹的雕塑戴维王有得一比,于是,法国人骨子里的浪漫病又发作了。
「你们难道不觉得,这个家伙有点男人味儿了吗?」
听了她的话,其它三位女伴也忍不住看了李如冰一眼,她们承认安娜贝尔说的一点也没错,这个考场败将参加健美大赛的话一定不会空手而归的,可是马上又想到正是自己将他从一个男孩变成男人的,心里又有种说不出的滋味。唉,不管怎样,发生了那种事,吃亏的总是女人。换句话说,不管是不是出于情愿,女人总感觉自己是吃亏的那一方。
离开了温泉边后,归心似箭的四位美女走得很快,当天下午就来到了鹞子峰下。她们发现,当初李如冰系在松树根上的那根棕绳已经断成了两截,可是正当她们惊慌不安的时候,苏曼就像变戏法一样,从绝壁另一侧的隐蔽之处拉出了一条细巧又结实的金属细链。不用问,当初三女跟着李如冰上山的时候,苏曼一直悄悄地尾随在后,这条细链就是她下山时使用的工具。于是,安娜贝尔、孟含霏和库尔琳娜依次攀爬到了上去,然后顺着鸟道来到了鹞子峰上。可是,她们在峰顶等了好长时间,一直到天快黑了,苏曼才慢吞吞地爬了上来。
「我们还以为你也不想回去了呢!」库尔琳娜等得不耐烦了,没好气地说了一句。
「我忘了一件东西,回头又去找了一趟。」苏曼充满歉意地说了一句。然后,大家一起向着山下走去,她们的身影逐渐消失在了沉沉的暮色中。
而在温泉边,几位贵女走后不久,李如冰终于醒了过来。他发现自己被吊在了树上,像个葫芦一样在风中摇来荡去。只有刘瑶还在身边,其它四个女子全不见了。
「她们上哪里去了?」李如冰挂念着众女们的安危,他还记得自己回到温泉边的目的。
「我怎么知道?」刘瑶转过脸去不看他。
李如冰虽然看不到她的表情,可是已经听出了她语气中的怨慰,这可是以前没有过的。他低下头,发现自己赤条条地一丝不挂,才一点点地回想起了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顿时心头一寒,觉得自己掉进了一个冰窟,耳边似乎已经响起了缭铐清脆的敲击声。如果父母知道儿子干了这样卑鄙无耻的事,他们一定会要了自己命的!不,是自己会要了他们的命!
「我干什么了?」李如冰像呻吟一样问了一句,似乎不相信这是真的。
「什么都干了。」刘瑶冷冷地回答了一句。
李如冰双臂一挣,绳子顿时绷成了好几段。他跪在了地上,狠狠抽了自己几个耳光,两颊马上高高地肿了起来。
「反正都已经发生了,现在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她们已经走了,不想追究你的罪责了。以后,大家都忘了这件事好了,就当它根本没有发生过。」看到李如冰那副可怜相,刘瑶又忍不住安慰起来了。
「那么,那么——你,为什么不走呢?」李如冰感愧之下,又有点奇怪了。
「我没处可去,只想在囚笼谷多待几天。」刘瑶轻声说完这一句,就垂下了头。
李如冰愣了半天,没有什么法子可想。一天之前,他的设想还是那么的美好:拿一大笔钱回家去,得到父母的原谅,回到中学复读一年,之后跳跃龙门,金榜题名。想象力再丰富一点吧:大学毕业就出国留学,而且一定要争取去香港、东京或纽约的名牌学府——莫斯科的冬天太冷,库尔琳娜的性子太凶就算了,偶尔有一天,与高高在上的贵女们邂逅在菁菁校园、私人沙龙或高级酒会中,看她们惊讶的眼神,那可是人生最大的乐事了。现在,他的向导任务圆满完成了,连冰凌花也拿到了,可是一夜风流后,一切都成了泡影。
幸好,眼下还有一件紧要的事情等待他去做,可以暂时不去想这些烦恼事。他急急忙忙地穿上了外衣,抬脚就走。
「你要去哪里?」刘瑶见李如冰要走,以为他也要离开囚笼谷,又是惊讶又是慌张地问了一句。
「不要怕,我马上就会回来的。」李如冰走了几步,又折回来了。「我们一起去吧。」
李如冰带着刘瑶向着古银杏树方向走去,一路上,两个人一句话也没有,李如冰本来走路就快,现在更是健步如飞,所以他多次放慢脚步甚至停下来等刘瑶跟上来,可是,不管紧走慢走,两人的前后距离始终保持在一米以上。李如冰明白了原委,心中暗叹了一口气。
离囚笼谷的中心还远,刘瑶就看到了一座半圆形的灰黑色山包,她心里很诧异,因为前天在这里宿营的时候,明明还是一片平地,怎么今天就完全变了样子呢?穿过了一片像台风刮过后叶摧枝折的树林,纠龙那小山一样的尸体就出现在了眼前,刘瑶当下就目瞪口呆,双膝一软,干脆坐在了地上。
「牠是真的吗?」她喃喃地问了一句,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见李如冰点了点头,突然明白了过来,「是你杀死了牠?」
「没错。」李如冰半是惋惜半是骄傲地回答道,「我也没有办法呀,因为要救一个人。」
于是,在纠龙尸体的另一侧,他们见到了依旧躺在那里,但是神志已经完全恢复蚕了过来的郭庭。
「你救的人是他?他不是『上青天』的老板吗?怎么会在这里呢?」
「我怎么知道?这得问他自己呀!」李如冰冷笑着回答了一句,他一开始就把郭庭当大哥看待、可是没想到对方竟然罗织了这样一张复杂的大网,不但五个美女入了壳,连自己也在不知不觉中成了他的一枚棋子。
可是,没等他开口质问,郭庭却先发问了。
「龙丹被你吃了?」
「对。不过可不是我乘人之危从你手中抢过来的,而是你不知道发了什么疯,硬要往我的嘴里塞,想不咽下去都不行。」
郭庭听后,呆呆地看了李如冰半天。他知道李如冰说的全是实话,这个小伙子太年轻太热忱,还没有学会撒谎,于是喃喃说了句「你真幸运」,随后,他双眼向天,歇斯底里地大喊了起来:「老天爷,为什么我总是替人做嫁?为什么?」
「你说反了!应该说我真不走运才是——自从遇到了你。」李如冰突然冒了火,和贵女们一样,他也学会迁怒于人了。「你不但认为龙真的存在,而且对牠的习性也研究得非常透彻,其实,你早就知道囚笼谷就是纠龙谷,而所谓的天池水怪就是这条纠龙!」
「没错,可是我也把自己知道的一切毫无保留地告诉了你,可你压根儿就不相信,还认为我在编造新神话,不是吗?」郭庭大喊大叫后,又平静了下来,恢复了往日的神情。
李如冰胸口一窒,郭庭说得没错,他充分利用了自己的幼稚和轻信。可是说到底,李如冰受雇于众美女上山下谷,是自己经受不起金钱的诱惑,并不是郭庭把他推下鹞子峰的。可即使如此,也不能消减李如冰心头的怒火。
「你一直在跟踪着我们!不,事实上你已经先我们一步来过鹞子峰,并且探好了路,拓宽和加固了鸟道,否则我们不会那么顺利就下到囚笼谷中。还有,举行派对那天晚上,我和刘瑶在天池边发现了水怪,那时候你也在亭子上看到了,半夜里,为了寻找水怪出没的规律,你一直藏身在天池的岸边。同样,在发现冰凌花的那天晚上,我在银杏树上看到林中隐约有灯光闪烁,也是你发出来的。」
见郭庭点了点头承认了,李如冰接着说下去:「龙丹对你很重要,但是,你编织了这么大的一张罗网,最终目的只有一个:占有五位尊贵的小姐。我想,那份没有落款的神秘请柬就是你发出来的吧?」
随后,不等郭庭回答,李如冰的话语就像开了闸的洪水一气泻了下来。
「你是个化学家,所以利用了专业知识,配了一种能让她们迷失本性的香药。你选择的第一次作案时间,是在四个贵女聚齐的那一晚。你像个蜜蜂一样在餐桌边忙来忙去,动机可不像自己说得那么文雅漂亮,而是为了亲手为她们倒入下了药的饮料,准备晚上干坏事——你是饭店的老板,有一套备用钥匙,每个女客的房间你都可以进出自如。你怕我碍事,也在我的酒里放了安眠药——货真价实的安眠药,尽管我没有多喝,但即使我清醒如常,整夜不眠,也不会知道隔壁房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让人难以启齿的事。可是,没想到事到临头,你自己倒犯了病。」
郭庭脸上的微笑没有了,露出了痛苦的神情,显然,疯病已经将他折磨惨了。
「第二次,你在温泉边又放出了迷香,迷倒了五位小姐,你没有立即下手,是因为发现我就守候在附近。之后,你见我匆匆离去,这本是个天赐良机,不过看到了Сhā在石壁上的冰凌花后,你又贪心不足,想用冰凌花引诱纠龙,得到龙丹后精力大长,可以更好地享用一下自己的战利品。可惜的是,这个两全其美的好主意,最后倒成全了我这个无名小卒!」郭庭听了,眼皮跳得厉害,连语气也变了调。「你是说,你和她们之间已经发生了——发生了关系?」
李如冰本来想说一句「都怪你配的好药!」,可是刘瑶就在身边,哪里还开得了口。他的沉默就是肯定的回答,郭庭开始大口地吸气,又弯腰咳嗽了半天,最后才反问了一句:
「你可知道这几位女子的真实身份吗?」
2、困守幽谷
李如冰刚要回答「早就知道啦」,可是马上就闭了嘴。大冬天在天池边开店的人不是个正常人,一窝蜂跑来住店的难道就是寻常人家的姑娘了?
「你惹下天大的麻烦了!其它几位先不说,光是库尔琳娜说一句话,就能拿出装备一个师的轻重武器来——听清楚了,只要她愿意,你就要单枪匹马地对付一个全副武装的师!」
「一个师有多少人?」刘瑶的军事知识太浅薄了,她得到的回答是:「简编师为一万人,齐装满员的重装师为两万五千人。」
刘瑶连一声惊呼也发不出来了,李如冰的头更是大了一圈,他不敢再往下问了,因为知道四位贵女的底细越多,身上的罪孽就深了一重。「礼出大家」的道理,古今中外都是相通的。李如冰无端玷污了她们的清白,让人家以后怎么在家族和社会中立足呢?
既然接到请柬的其它四位女子都有着显赫的家世和炫人的财富,那么刘瑶呢?
「我也不知道刘瑶的真实身份。」郭庭说道,「没错,一个月来天池边发生的事情确实全在我的策划之内,连请柬也是我发出的,甚至上面的每一个字都是我仔细推敲后才拟定的,可是,五个贵女不是我选择的。你明白了吗?我只是个台面上忙乎的型人,背后……背后另有其人,那是绝对不可说的。不过,我也可以给你们透露一点:在邀请名单上,刘瑶排在第一位。」
他的话一出口,不要说李如冰了,就连刘瑶自己也不相信地连连摇头了。
「你们一定弄错了!或者是世界上的某个地方,还有一个和我重名重姓的大家小姐?我只是个普通人家的女儿,父母都是地质队的工程师,常年在外见不到面,我寄养在外婆家,那里是地道的农村,一年汽车也见不到几辆,更别说拿大钱坐飞机了。」
不过,相比起四位豪门贵女一戳就破的冬季漫游童话,刘瑶来长白山倒真是来祭拜山神的。
一年前,她的母亲去世时,告诉了她一个世代相传的故事:刘家的祖先曾经在历史上显赫一时。不过居安思危,为了避免自己的后代受穷,祖先曾经将一笔巨大的财富藏在东方的圣山上。这个故事传了一代又一代,可是谁也没有找到!包括她那身为勘探专家的父亲。
于是,在父母亡故后,刘瑶就拿了一本中国地图册开始猜谜了。按照方位,她发现中国的东方——不,整个东北亚最高的山脉就是长白山,而它又是一座充满了神秘色彩的大山。于是,她断定所谓的「东方圣山」就是长白山。
也就在此时,她又收到了一份奇特的请柬。刘瑶断定这两件事情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于是放弃了现成的学业,只身从云南来到了万里之外的北国荒野。
李如冰相信她说的是全是真的。不过,不管她是个富小姐还是穷丫头,也不管郭庭究竟是个天才还是恶棍,在他看来,眼下三人要做的唯一一件事情是:离开囚笼谷,回到外面的世界去。
可是没想到,他的提议竟然没有得到附议。刘瑶说自己想在这个与世隔绝的地方安静地住上几天,能住多久就住多久。而对郭庭来说呢,既然他的全盘计划已经失败了,回不回「上青天」甚至要不要那个饭店也变得不重要了。
「离开囚笼谷?能走得了吗?我看,还是先要考虑如何处理纠龙的尸体吧。」不知道为什么,郭庭似乎不想让纠龙的尸体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可是,望着这样庞大的肉堆,不要说三个人了,即使三百头秃鸶也会犯愁的。
「也许,你该把自己的研究成果公布出去,你没成为化学家,想当个采花大盗也趁不成功,至少可以让自己成为一个新物种的发现者呀!说不定,国际上会以你的名字为这种龙命名呢!」李如冰知道郭庭虽然现在发了家,可是一直对当初的不得志愤愤不平,所以认为这是一个扬名立万的好机会。
「如果那样的话,我会比牠死得更快,死得更惨!」郭庭苦笑一声,谢绝了李如冰的好意。
「那么,我们最好将牠埋起来吧。你看,已经有乌鸦发现了牠,正在成群结队往这里飞呢!」刘瑶还没有从身世之叹中走出来,又同情起纠龙的不幸遭遇了。小女孩普遍喜欢小动物,可是心里更崇拜大家伙。
既然郭庭和刘瑶的意见一致,李如冰也觉得纠龙身列神兽一族,非凡物可比,应该得到一个体面的葬礼,顺便藉此弥补一下自己杀生的罪过。可是说到「掩埋」两字,即使三人每人长十只手,也挖不出一个能容纳牠躯体的大坑来,何况就是能挖出来,也没有大吊车将纠龙放放进去。正在犯难的时候,郭庭到底办法多,说道:「既然入不了土,那就让牠上天吧!」
李如冰一听连说好,他跑回了温泉边,从帐篷里翻出了一塑料桶用于发电的浓缩柴油,两壶烧饭用的菜油,一堆蜡烛,甚至连美女们用来定型头发的慕丝也没有放审过,卷成一个大包背了回来。郭庭爬到了纠龙的脊背上,将这些杂七杂八的可燃可爆物倾倒在了尸体的不同部位上,又堆上了干枯的树枝和茅草,用打火机点燃后,就招呼李刘二人一起逃得远远的。过了片刻,三人透过密密的树林,看到火光升腾而起。
纠龙的身体中超过一半是脂肪,一旦烧起来了,就成了一座火山,照耀夜晚如白昼。浓烟弥漫了整个囚笼谷,阵阵热浪随之袭来,三人都感到快要窒息了。终于,一天一夜过去了,火焰逐渐熄灭了。三人回到现场一看,发现方圆百来米的区域,已经烧成了一片焦土。曾经不可一世的纠龙终于灰飞烟灭了。李如冰拿来了工兵镐,挖了一个坑,将没烧化的残肢断骨埋了进去。刘瑶则跪在一边,闭上双眼,合掌低声祷告道:
「你好可怜呀!在这个世界上孤身一人,父母死了,没有兄弟姐妹,甚至连个玩伴也找不到。你在谷中本来活得好好的,谁也没招惹,谁也没得罪,可是人类就是放不过你,非要了你的命不可。你既然上了天,就永远不要回来了。如果还要转世投胎的话,可千万记着不要再做动物呀!」
李如冰听了暗笑不已,刘瑶真是个天真的女孩子,竟然把自己的身世之叹发到了铿无知无识的纠龙身上。于是,忍不住说了一句:
「牠是动物,满脑子想的就是吃饱了不饿,不需要同伴的关心。可是,你是人,不能脱离社会一个人过一辈子。我们一起来的,就要一起走。不管你心里有多恨我,我也不会把你孤零零一个人丢在谷里的。」
刘瑶听了他的话,什么话也没有说。当晚,三人就收拾好了行李,准备离开囚笼谷。
可是,等他们次日一早来到了鹞子峰下时,才发现那根被苏曼做了手脚的棕绳已经断成数截,像一堆死蛇盘在地上了。李如冰奇怪的是既然绳子断了,她们四个人是怎么上去的,随即又觉得纯粹是替古人担忧:和手腕高强的苏曼在一起,安娜贝尔、孟含霏和库尔琳娜的安全是不会有问题的。
郭庭也看到了断绳,可是一点也不诧异。「老实告诉你们吧,就在你们还没有到达『上青天』之前,我就已经来过多次囚笼谷,只是为了不留下痕迹,每次勘察完毕都将绳子收好带走。你们从鹞子峰下来的第二天晚上,我也从后面跟踪而来,正要丢下绳子的时候,看到了你们系在松树根上的这根棕绳,不用白不用,就决定省一回点气力了。可是,刚下锤到一半的时候,棕绳突然断了,我掉到了地上,摔了个半死,连ρi股也被竹钉子扎了十几个洞。我忍痛爬了起来,才发现绳子上面有一道道断痕,恨得那个牙痒啊,是谁这么黑心呢?不过,我知道绝对不是你们几个干的,因为不管能不能采到冰凌花,你们最后也要用它返回鹞子峰的,不会自已断了自己的后路。」
「是苏曼作的?己刘瑶Сhā了一句,李如冰点了点头,听郭庭接着说了下去:「不管她是谁,只要下了谷,就要给自己留一条后路。于是,我在绝壁下仔细搜寻了起来,终于找到了一条隐蔽得很巧妙的金属链子,然后在旁边做了个号——想算计我,恐怕没有那么容易吧?」
郭庭越说越得意,他带着李刘二人来到了绝壁上盛开的一丛金盏子边,用力一掀,说了句「就在这里了」可是,随即就哀叫了一声,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了。
金盏子花下空空如也,那条救命的金属链子已经不翼而飞了!
「她们走的时候,把金属链子也收走了。」过了好久,刘瑶才幽幽地说了一句。她无法相信,更无法理解四位女伴的行为:你们可以杀死李如冰,也可以不理会——当然也不知道!郭老板的死活,为什么要将无辜的自己也一起困死在囚笼谷中呢?
「她们想杀人灭口。」李如冰一句话就道出了问题的本质。三人在峰下一筹莫展,李如冰焦躁地走来走去,突然一眼看到了那半截堆在地上的棕绳,就信步走上前去捡了起来。可是万没想到的是:牠竟然真的是一条蛇!
这是一条灰黄相间的辽东蟆蛇,牠被人制服后,弄成了一个头尾相连的活结,窝在地上动弹不得。李如冰将牠提起来后,牠就顺势挣脱了束缚。蛇是不分好歹的冷血动物,蟆蛇更是性情凶猛,牠「呼」地一声就扑向了自己的恩人。李如冰在服用龙丹之后,身体每一部分都有了脱胎换骨的变化,反应速度更是惊人。在电光火石的瞬间,他的拇指和食指就形成了两把铁钳子,准确而有力地描住了蟆蛇的七寸,随后,使劲一甩,将牠甩在岩石上变成了一条烂肉。可饶是如此,他的手腕上仍被咬了一口。
钻心的一痛之后,就是麻酥酥的感觉,从手腕传向了腋窝,李如冰知道自己中毒了,马上将嘴巴对准伤口,想要将毒液吮吸了出来。可是,辽东螟蛇的毒性非比一般毒蛇,伤口虽小却深,李如冰还没有吸几口,就失去了知觉,晕倒在了地上。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他悠悠醒来,才发现自己已经被抬到了一片平坦干净的石板上,刘瑶在用湿毛巾为自己擦汗,虽然神情还是冷冷的,可是目光中难掩关切,而郭庭却在一边袖手旁观。
「我说过没事的。他吃了龙丹,已经百毒不浸了。」
李如冰动了动手腕,虽然疼痛依旧,不过已经不碍事了。三个人心有余悸地望着鹞子峰,上面静悄悄的,似乎四位贵女早就离开了,可是谁也不敢进行攀登的尝试。万一爬到一半的时候,上面突然掉下来一块巨岩,不要说吃了龙丹的人,就是纠龙也会被活活砸死的。
眼见天色又晚了,李如冰、刘瑶和郭庭只好悻悻地返回了温泉边的宿营地。郭庭一路上大骂四个美女心如蛇蝎,刘瑶虽然心中充满了被出卖和遗弃的悲苦,可是并不愿意听男人叫嚷「女人都不是好东西」之类的蠢话,到后来,连李如冰也听不下去了。
「别骂了!你也不是什么良善君子,如果不是你想霸占……占人家的便宜,人家能下杀手吗?现在好了,偷鸡不成反而蚀了一把米,连黄鼠狼也把自己赔进去了,真是活该倒霉!」「你比我善良,比我听话,也比我实心眼,那又能怎么样?还不是一样坐在这里等死?」郭庭反唇相讥道奇*shu$网收集整理。「我要是你,得手后就拿走她们身上的一件贴身信物作为把柄,看她们还不乖乖听我的命令?怎么会落到这种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的田地呢?」
「你们两个都不好,一个心眼坏透了,一个坏事做绝了,半斤八两,谁也别寒掺谁了!」到最后,连刘瑶也加入了这场嘴战中。
三人这么一吵,不但没有达到发泄的目的,每个人的情绪反而更糟了。李如冰胡乱扒了几口饭,就躺下闭目养神了,可是他连清静也捞不到,因为刘瑶已经忙乎起来了。她很仔细地检查每一个帐篷,收集起了所有能用的物品,尤其是可以吃的东西,甚至连食品的包装纸也不放过。很显然,不管愿不愿意,从现在开始,三个人在囚笼谷就要做长远打算了。
所幸的是,几位贵女来的时候带着大包小裹,走的时候也没带走这套丰厚的家当。留下来的东西几乎可以开一个小型百货公司:不但食品成箱,米粮成堆,连洗发精也以打计数,人体不可或缺的食盐更是堆成了包。
最后,刘瑶在自己的睡袋边发现了一个纸盒子,感到很奇怪,因为她以前从未见过这个纸盒子,打开一看,发现里面竟然是一只奄奄一息的黑兔子!
听了刘瑶惊喜的叫声,李如冰这才想起来了,那只兔子是自己送给她十八岁生日的礼物。刘瑶的生日正是冰凌花开的霜降日,可是那天从黎明开始,众人包括刘瑶自己的注意力全集中在了冰凌花上了,之后,就发生了一连串让人连气都喘不过来的事情。李如冰在纠龙尾巴上、众女手中和毒蛇口中三次遇险,差点连命都保不住了,哪里还想得起来这个可怜的小生命呢?
可是,刘瑶的声音马上就变了调,李如冰知道不好了,马上来到了刘瑶的身边,他发现这只兔子已经口吐白沬,双脚抽播,快要饿死了。李如冰立即跑出去,在附近采了些鲜草和嫩叶,喂牠吃了几口,看样子八成还能活过来。刘瑶抚摸着兔子的毛发,眼中一片爱怜,还低声对牠说些抚慰的话,那份喜悦的神情,是李如冰从来也没有见过的,更不要说出事之后的几天了。于是,他对刘瑶说:「我知道你喜欢小动
物,这只兔子,是我亲手捉的,特地送给你做生日礼物。」
万没想到,一听他说的话,刘瑶的脸色突然变得冷淡了起来,「那就把牠放了吧,我不喜欢你靠剥夺牠的自由来讨好我。」李如冰听了很扫兴,他讪讪地带走兔子准备放生,可是刚走了两步,就生了一个好主意,又折回来对刘瑶说:「牠的身体还没有康复,现在放出去,只能是死路一条,不是被猫头鹰捉了就是被野狗叼了。救人救到底,你先照顾牠几天,好吗?」
「还是先救活我们自己再说吧!」郭庭不知什么时候也凑过来了。
「他可是个危险人物。」李如冰提醒刘瑶道,「以后要看紧你的兔子了,说不定哪天一不留神就进了他的肚皮。」
郭庭眼睛望着兔子,嘴里却连说可惜了,「早知道走不成,昨天何必要放那把火呢?就算放火,也不能那样乱放一气,应该先将纠龙的肉切成一条条的,挂在树枝上,然后点燃枝条,燃烧后产生的浓烟会将纠龙肉黑成的美味的腊肉,够我们三人吃上大半年的。东北的民间不是有一句俗语:『天上的龙肉,地上的驴肉。』吗?可想而知,龙肉的滋味是何等的鲜美!」
他的话换来的是李如冰的口水和刘瑶的白眼,对于这个企图侵犯自己的人,刘瑶不可能怀有好感。
黑兔子的出现,让李如冰和刘瑶之间的关系变得不那么紧绷了。同时,牠的绝处逢生,也让三人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求生欲望,那就是即使一时半刻无法离开囚笼谷,也能够生存下去。虽然面临的实际困难有一大堆,好在李如冰已经习惯了风餐露宿的林中生活,刘瑶也不是个娇生惯养的女生,而郭庭呢,既然号称是化学家,那缺什么他就得变出什么来。
不过,事实很快就证明,三人的担心有点多虑了。纠龙谷中虽然动物种类稀少,植物多含毒素,但不要说三个人了,多养活三十个人也不会成为负担。不过,以前煮饭用的是电饭锅,虽然发电机还在,但是没有了柴油,它就成了一堆废铁,燃料必须要靠自己去采集。于是,李如冰充当了临时的樵夫,郭庭的那把屠龙刀——匕首就是现成的砍柴刀。
不过,等拿到匕首后,李如冰才发现它竟然不是金属做的,而是以普通塑料板为原料,加入了某种添加剂的高分子化合物。使用起来,不但轻灵自如,锋利程度用望「削铁如泥」来形容也不为过。这又是一个不被大众承认的发明,李如冰很遗憾他为什么不去申请专利,郭庭的回答让人啼笑皆非:他怕自己的创造被玩具商用到仿真武器上。
「这样一个色胆包天、居心叵测的家伙,竟然也会关心儿童的安危?」李如冰心里可不大相信。
李如冰每天担水劈柴,刘瑶升火做饭,而郭庭则无所事事四处遨游,也没有人和他计较。李如冰发现这是个献殷勤的好机会,只要没事,就围着刘瑶转来转去,假装在帮她做事,还有一搭没一搭地引她说话。不过,围着刘瑶转的不只李如冰,还有那只黑兔子。
野生的兔子生命力极强,所以不过三天,牠就康复了。刘瑶本来准备放牠走,可是牠却不走了,成了这个三人部落的新成员。刘瑶时常坐在阳光下,将兔子抱在怀中说话,彷佛牠能听懂似的。李如冰觉得这个场景很好看,囚笼谷和广寒宫一样空寂,刘瑶更是皎洁如嫦娥仙子,自己当然就是那个犯了错被罚伐桂树的鲁莽青年吴刚了。唯一的遗憾是那只兔子的颜色是黑的,不是玉兔。
3、逃离囚笼
可是这样一来,刘瑶爱屋及乌,不许李如冰再捉兔子下菜了。少了这一大宗可靠的肉食来源,其它的动物就不那么容易捕捉了,十天中有七天吃素菜,李如冰的口中都快淡出水来了。这一天,他发现了一只小麂子,立即拔腿去捉,他的速度已经够快的了,可是那只麂子太灵活了,在灌木丛中东钻西藏,很快就失去了踪影。李如冰只好佩慷走回驻地,老远就闻到了一股炖肉的香味,跑去一看,发现汤锅里煮的竟然是一只甲鱼。刘瑶看见了他,快乐地说道:
「我去水潭边洗菜,看见牠正在岸边的沙中慢慢爬,就捉了回来,给你们熬汤了。」
「你可真能想办法!都快赶上田螺姑娘了。」李如冰不住口地夸奖道。
刘瑶心里高兴,忍不住笑出了声。很显然,随着生活走上了平稳,她的心情好了很多。于是,李如冰抓住时机,拚命表白道:「我用父母的名誉向你保证,那天我真的不是故意起了坏心。」
「我知道。不过,你以后不要再提了。」刘瑶轻声说了一句。李如冰和郭庭在纠龙的尸体边的一问一答,她听得一清二楚,早就明白了事情的真相。
「好的,我不管以后到了哪里,如果再提起这个话头来,不用你动手,我自己就把自己的舌头割了!」见她态度回转了,李如冰激动之下,开始赌咒发誓了。
「以后?我可不想以后的事情,只想在这里安安静静过一辈子算了。」刘瑶说完叹了口气,知道这不过是一个不切实际的梦想而已。别的不说,米粮不过一个月就会消耗殆尽,到那时,不要说鹞子峰了,就是一座刀山,三人也得硬着头皮爬上去。
就这样一来二去,李刘二人之间的关系又逐渐升温,可是始终无法达到以往那种无话不谈的亲密程度。即使在闲谈的时候,也都避免看对方的脸。
不过,李如冰怕刘瑶寂寞,每到吃完晚饭后,总要跑到她的帐篷去说一会儿话,一到就寝时间,就郑重其事地道过晚安,回到自己的帐篷里。没几天,郭庭就发现他们两个分开睡,感到很奇怪,说你们不是小夫妻吗?怎么不同床共枕呢?李如冰脸色涨红地厉声否认,还大骂他心地太龌龊。郭庭是过来人,也不生气,只是肚子里笑他们假正经。
刘瑶捡到甲鱼的经历,倒是给李如冰一个提醒,既然走的不好抓,水里游的未必就能逃出他的手掌心。囚笼谷中的水潭很多,水不深但浮游生物很多,正适合鱼类的生存。李如冰下水不到一个时辰,就捉到了几条红头鲸鱼,个个斤把重,用树枝穿成一串满载而归。
「你真行,不但能爬树掏鸟蛋,还会下水捉鱼!」刘瑶夸奖道。
「那当然了,当护林员的时候,为了改善生活,我还下天池摸过鱼呢!」李如冰骄傲地回答道。他发现,在讲究礼仪的场合里,自己往往束手束脚,动辄得咎,可是一旦来到了远离城市的荒郊野外,却大有用武之地。
一句话说完,李如冰突然呆住了。「我真蠢,怎么忘了这一点呢!」
刘瑶的一句话,突然提醒了李如冰,让他想起了那个通向天池的隐秘山洞。没错,活人还能让尿惩死了?既然不能上鹞子峰,干嘛不从湖上渡过去呢?
于是,在他的带领下,三个人穿过了山洞,离开了温暖的囚笼谷,来到了寒风凛冽的天池边。可是,在岸边守候了多日,巡湖的船只倒看到过好几次,可没有一只靠近这个死角,连点火求救也没有用。最后,李如冰一咬牙,求人不如求自己,干脆做一条船好了,哪怕是个木筏子也能漂过去呀。
造船先要砍树,不过,虽然郭庭的工具好使,李如冰的力量无穷,可是由于谷中的树木质地过于优良,密度反而偏大,好不容易才造成了一条船,还削了几支桨,刘圣瑶也剪开了帐篷,缝制了一个简易的帆。可是,小船推入湖中后,几乎无法浮出水面,更别说前进了。现在正是隆冬时节,途中一旦有人落了水,不淹死也要冻死。
「既然如此,那就耐心等几天好了。」刘瑶看他着急上火,自己又帮不上什么忙,只好这样劝慰道。
听了这句话,李如冰的心情反而更烦躁了,还等什么呢?如果不选择走水路,而是咬牙上鹞子峰可能还有生路,可是这么一耽搁,鹞子峰已经一片银妆素裹,想爬上去比登天还难。
不过,李如冰马上就明白了刘瑶所说的「耐心等待」是什么意思了。果然,又过了一个星期,卷着白雪的老北风就刮过来了。只一天一夜,天池就结冻了,最后成了一个亮晶晶的大冰湖。
终于要离开囚笼谷了,李如冰按照护林员的工作原则,将所有带不走的可燃物付之一炬,剩余的物品深埋在地。刘瑶掉着泪珠放走了那只黑兔子,可是牠又一次次地回来了,每一次回来都换来了女主人更多的爱抚和眼泪,到后来,李如冰实在受不了,一声暴喝吓跑了牠,才打断了这份缠绵。
刘瑶怀着复杂的心情,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囚笼谷。不过,她很快就开怀了,看到镜子一样的湖面,谁的心情也会豁然关朗的。李如冰起了童心,丢掉了行李,拉着刘瑶的手冲向了冰面,可是,走不了三步就要滑一跤,两人互相拉拽着,笑得快要喘不过气来了。郭庭双手拢在了袖子里,像个老农一样缩着头小心翼翼地跟在他们后面,似乎一点不知道「快乐」为何物。
突然,李如冰觉得自己身体一坠,随即听到「喀啦」一声响,脚下的冰盖突然裂成了碎片。他连一声惊呼也没有发出,就掉到冰窟窿里去了。
一瞬间,冰冷的湖水就将他吞没了。过了好久——也许不过十几秒钟,李如冰感觉自己的身体停止了下坠,又开始上浮,随即头上像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他勉强张开眼睛后,才发现自己四周一片混沌,找不到那个坠落下来的口子了,而头顶的冰盖少说也有一两米厚。李如冰憋住了气,从身上拔出了那把匕首——伐木后忘记了还给郭庭,用力扎在了冰底上。可是,尽管他膂力超群,也绝对不可能在一、两分钟之内将冰盖凿出一个出气孔来。
自从服用龙丹之后,李如冰觉得自己的心智也有了飞跃,似乎心脏多开了一个发窍。他心念电转,放弃了这个徒劳的办法。然后,以匕首为支点让自己保持住身体的平衡,不让湖水将自己冲走。他知道那个坠落口就在自己附近,于是用眼睛努力辨认出可能透露出的微弱亮光,可是什么也看不清。
温度达到冰点的湖水像无数针尖刺着李如冰的肌肤,不过片刻,他浑身的肌肉发麻,几乎不能支持了。突然,一道刺目的光照进了昏黑的湖水中,为他指明了方向。于是,李如冰像个章鱼一样盘在冰盖底,一点点向前挪动着身体,终于又接近了缺口。
等李如冰被拉出窟窿后,他已经皮肤发青,肌肉僵硬,连话都说不出来了。郭庭有经验,将他的衣服脱去,平放在地,用雪球使劲搓他的周身。不久,李如冰的肌肤就被搓得一片通红了,体温也随之回升了,这说明他已经度过了危险期,加上体魄已经非比常人,只要好好休息几天,就可以恢复常态。
「你救了我一次,现在我也救了你一命,我们两清了。」这是李如冰清醒后听到的第一句话。刚才他落水后,是郭庭急中生智,打开了手电筒。
眼见李如冰死里逃生,刘瑶在惊喜之余,回头去看,才发现那个冰盖的边缘非常齐整,一看就经过了人工的切割,而且正处于从叫龙谷到「上青天」的直线距离上。显然,这是一个有意设置的陷阱。
谁干的?现在还不知道,不过,三个人再也不敢随便前进一步了。在刘瑶眼里原本如童话仙境般美丽的冰湖,突然变成了一个可怕的雷区。郭庭建议找根绳子将三人串在一起,这样一旦有人落水其它两人可以及时施救。李如冰说不用那么麻烦了,他又返回了一趟囚笼谷,砍下了一棵碗口粗的长杉树,削去枝叶后,拿到了冰湖上,让刘瑶居中,自己和郭庭在两端,三个人一起抱着这祼杉树向前走,即使有一个人落下了陷阱,其它两人可以将他拖出来,这是老一辈人传下来的办法,应该很有效。
果然,冰湖上的陷阱不止一个,三个人都有落水的经历,不过皆有惊无险。终于,在天快黑的时候,他们连滚带爬地逃出了生天。
上岸后,三人径直来到了「上青天」的门口,看着里面透露出的明亮的灯光,听到了隐隐传出的乐曲,甚至还闻到了咖啡和醇酒的香味。那感觉,简直就像是在鬼门关前转了一圈又回到了人间。
饭店门口的门卫不见了,不过门是虚掩着的,一推就开了。可是,扑面而来的不垦是熟悉的笑脸,也不是殷切的问候,而是一群毗牙咧嘴的恶犬!
五条大狗,个个毛皮油亮,眼珠碧绿,爪牙锋利。牠们从饭店的大厅中冲了过来,将李如冰、刘瑶和郭庭团团围在了中间,咆哮跳跃着,准备来一顿大聚餐。
惊骇之余,三人才发现那根本不是狗,而是从动物园——不,更可能是马戏团弄来的一群狼!牠们显然已经饿了好几天,所以恢复了嗜血的野性,三人是牠们见到的第一批活物,自然就成了攻击的目标。
这可真是一幅怪诞的画图:饭店的大厅里灯火辉煌,气暖如春;咖啡厅里余香袅袅,每张台子上都整齐摆放着最新一期的时尚杂志《丽人行》;前台计算机的屏幕闪烁不停,反复播放的背景音乐是节奏欢快的迎宾曲,名贵的老式自鸣钟每到一个整点就敲打一番,似乎提醒宾客要及时行乐。可是,享受这一切的却是一群饥肠挽挽的狼。
员工都上哪里去了?想不了那么了,先摆脱了眼前的困境再说。
郭庭端起了李如冰的那支古董猎枪,瞄准了离自己最近的一头狼,近在咫尺的距离,虽然不可能真将牠打成筛子,至少也会让牠开一脸麻花。可是,扣动扳机的一瞬间,李如冰突然伸手将枪口用手一抬,「砰」的一声响,天花板上就出现了几个斑点。
李如冰当然没有达到慈悲为怀的境界,不过,当过护林员的人,看动物的眼光毕竟和普通人有所不同。更何况,他知道狼的习性,一旦见了血可就不得了了。
群狼一惊之下,稍微后退了几步,李如冰趁机将身后的大门完全敞了开来。凛冽的北风打着呼哨吹了进来,狼群一个个兴奋地打着寒颤,发现外面白茫茫的原野,才是牠们驰骋和觅食的乐园。于是,牠们一个个低着脑袋从大门溜了出去,随后像箭一样窜了个无影无踪。狼喜欢吃肉,可是更喜欢吃自己亲手捕捉的猎物,与甘受约束甚至作茧自缚的现代人相比,自由对牠们来说似乎更重要一些。
三人松了口气,关上了大门,然后将饭店里里外外地彻底搜查了一遍。果然,没有一个人。不过,种种迹象表明,孟含霏、安娜贝尔、库尔琳娜和苏曼在离开纠龙谷后,一定又来过这里,甚至盘桓了好几天。
她们要干什么?当然是要置李如冰于死地了!那条蛇是不是苏曼丢下的还不能肯定,这几条狼一定是库尔琳娜弄来的。因为每到冬季,就有俄罗斯戏班子来哈尔滨和长春演出,随团携带的动物数以百计,从中弄出几头狼来,简直是小菜一碟。
男人都喜欢说女人是水性扬花,这显然太过分了,不过,她们也确实够善变的。可想而知,出身高贵的少女骤然失身,在心神大乱之下,第一反应就是以最快的速度离开这个伤心地。不过,等她们回到了熟悉的环境中,才会加倍感觉到失贞不管对自己还是对家人,都是如此地不可接受,都是个一辈子也抹不掉的奇耻大辱。所以,一定要让那个坏小子彻底从地球上消失,成了她们的最大愿望。似乎惟有如此,才能还自己一个清白之身,一个清白之名。
这么一想,李如冰就觉得这个饭店里机关重重,杀气腾腾。可是,在如此恶劣的天气下,三人已经无处可去,只好硬着头皮在此过一夜了。
回到自己以前住过的房间,李如冰照例去洗手间放水,准备好好洗个热水澡,可是水一流出来,他却差一点被烫伤。原来,冷热水的开关已经被人换了个。
随即,他发现漱口也成了问题,因为牙膏里灌满了水银,而牙刷里掺杂了又尖又细的钢丝,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李如冰照了照镜子,发现别的事情都可以先放一放,只有胡子不刮不行了。他的原来是个典型的白面小生,可是自从服用了龙丹以后,原本像春天的嫩芽一样探头缩脑的胡须却像野草一样疯长,几乎要和舞台上的张飞有得一比了。
不过,李如冰可不敢用饭店为男客人准备的一次性刮胡刀片,谁知道它会不会割断自己的咽喉呢?于是决定用自己崭新的没用过几次的电动剃须刀。他先将剃须刀充电,等到那个小绿灯亮了,正要拔下来,却被一股雷流打得手脚麻木,浑身发颤。原来,这个Сhā座也被人做了改装,里面的奥秘就没有人敢拆开弄个究竟了。
于是,李如冰就和那个能够点石成金的幸运儿一样,再也不敢去碰房间里的任何一件东西。到最后,甚至到了草木皆兵的地步,连方便也不敢用冲水马桶解决!自己正坐在上面痛快淋漓的时候,谁知道下面会不会游上来一条蚂蝗之类的头足动物呢?
当李如冰被折腾得死去活来的时候,刘瑶和郭庭也没有消停。作为唯一的女性,刘瑶自觉有为大家准备饮食的责任。何况,上次众美女弄来的一大堆上好原料还没有过期呢。不过,看着一桌子丰盛的食物,却没有一样可以下筷子的。
「鸡汤不能喝,里面的蘑姑有毒。」在护林员上岗前的培训课上,李如冰已经学会了辨别上百种蘑姑的种类和特性。
「海参的颜色也不对,似乎被什么溶液泡过了,让我来测试一下。」郭庭也发现了问题,他从李如冰那里要回了自己的匕首,将它Сhā入到那碗海参鲜肉羹里。不过一分钟,匕首的颜色渐渐变蓝了。郭庭解释说,这说明菜里含有强酸性物质,人吃下去会灼伤食道和肠胃的。
随后,两个男人就像动手术一样,又将桌子中央的那道大菜——清蒸鱼细细解剖开来,李如冰说从骨刺看,这可不是黑龙江的名产大麻哈鱼,郭庭表示同意,补充说从纹理上看,似乎更像是江南一带的河豚肉。
如此这般折腾下来,到最后,别说主食米饭和馒头了,就连煮熟的鸡蛋壳上也发现了注射后留下的针孔。三个人腹鸣如雷,面面相觎,终于放声大笑了起来,一个个笑得连眼泪也流出来了。怪不得「上青天」的员工都逃之夭夭了呢,老板不见了,又碰到了一群没王法的美女强盗,谁还肯留下来顶缸呢?
「要对付我一个,何必这么费事呢?干脆一枪毙了就算了!」面对佳肴光看不吃,李如冰觉得生不如死。到后来,他突发奇想:也许,这就是几位贵女祭出的精神战法,让你忍无可忍,最后乖乖地上吊自杀呢!
「别乱说,她们也许只想吓唬你一下,可不会那么狠心的。」刘瑶一说完,脸立即红得像红柿一样。她们狠不狠心有目共睹,难道自己倒有点心疼了?
「有身份有地位有家业的人,不会采用那种打黑枪、使闷棍的下三滥的手段,因为冒不起那个险。而且,他们人生得意,往往自恃才大智高,要用软刀子巧杀人,使现场一切看起来就像个意外,甚至可以归结为是你自己不小心,所以倒了霉。」老于世故的郭庭可不像她那么天真。
不管谁说得对,三个人一致认为,应该尽快离开这里,明天一早就走。
一顿食之无味——不!是无味可食的晚餐后,谁也不敢再回到房间去了,就在大厅的地毯上凑合一夜。整整一夜,尽管轮流守夜,但三个人谁也没有真正合过眼,任何一点轻微的动静,都能让他们的神经绷紧。
熬过了一刻又一刻,东方终于开始放亮了。三个人一边收拾随身行李,一边相互庆贺终于可以逃离这个「囚笼谷」了。可是,他们高兴得太早了,正当他们的双脚迈出「上青天」的一刻,整座楼房突然倒塌了!
事情的起因再简单不过了。虽然家境无法和那四个贵女相比,可是正当妙龄的刘瑶心中依然充满了对美丽和时尚的渴望,于是,在出门之前,她随手想带走一本摆放在咖啡桌上,作为赠品给客人看的《丽人行》。
一眼望去,她发现本期的封面人物,竟然就是在游泳池边搔首弄姿的库尔琳娜!忍不住惊叫了一声。
李如冰和郭庭一听,以为又发生了什么不测,一起冲了过来。就在此时,整座楼房开始晃动起来。
随后,饭店就发生了倒塌。不过,它倒得很奇怪,用「井然有序」来形容也不为过,尤其是四面的墙壁,竟然沿着顺时针方向一一倒下,没有抢先,没有延迟,就像事先商量好了一样。
不过三分钟的时间,「上青天」就像儿童用积木搭的小房子一样,坍塌成了一片断壁残垣。
4、遗国太子
幸好「上青天」虽然名字如天梯般响亮,实际上只有上下两层,三个人又及时钻到了咖啡桌下,所以没有被砸死。刘瑶先是吓得要死,后来忍不住咯咯直笑,觉得世界上再也没有比这更好玩更荒唐的事情了。
「我不过拿起了一本书,它居然就倒了。」她用难以置信的语气说了一遍又一遍。
「不,可能是地震了。」李如冰可不那么小孩子气。长白山地处火山带,发生微震和小震是家常便饭。
不过,他很快就对自己的判断产生了怀疑,因为在强震之前居然一点征兆也没有,那可太不寻常了。此外,那种让人像坐船一样左摇右晃的地震波,他们并没有感到。看来,问题似乎不在外力,而是出在了房子自身上。
李如冰用手掩住了刘瑶那笑弯了的嘴。尽管在废墟之下,看不见彼此的脸,他还是能感觉到郭庭的异样。
没错,郭庭的身子在发抖,连声音也跟着一起发抖,而外面的震动早就已经结束了。
「他们来了!」
「谁来了?」李如冰和刘瑶感到迷惑不解。几位贵女们早就已经走了,而救援人员不可能这么快就赶过来。
先逃出来再说。经过了一个多小时的自救,李如冰终于从废墟上挖关了一个缺口,拉着刘瑶从咖啡桌下钻了出来。和他预测的一样,整个世界安然无恙,天池中连条冰缝也没有裂开。湖边所有的房子中,只有这一楝完蛋了。
李如冰又返身将郭庭拖了出来,丢到了地上,没好气地问了一句。
「你是『上青天』的老板,房子又是你主持维修的,它怎么会像纸糊的一样一碰就倒了呢?」
「没错,你说的完全正确。不但『上青天』是我一手重建的,而且在我的计划中,它一定会倒塌的——不过不是现在而已!」
看到李如冰张口结舌的样子,郭庭淡淡地笑了笑,随即长叹了一声。
「事已至此,没有什么可隐瞒的了,让我来告诉你全部的真相吧。过去一个月来,发生的天池边的一切全是我一手策划的。可是,我也不过是为虎作伥而已。换句话来说,我不过是个棋盘上的小卒子,一个任人摆弄的傀儡而已。」
「那么,你幕后的主人是谁呀?」李如冰惊讶地追问道。像郭庭这样的才智之士都甘为之驱使的人,该是怎样厉害的大角色呢?
郭庭没有直接回答,他的眼睛凝视着远山,似乎在看什么遥不可及的东西。
「你听说过『王朝护符』这个词吗?」
「不就是护身符吗?我在电视里见过:一张黄纸,上面用红笔写满了看不懂的咒语,一个道士用桃木剑挑着它念念有词,突然使劲一挥,它就着火了,道士将纸灰洒入了酒中,让人喝下去,就百病全消、鬼妖不侵了。」李如冰自作聪明地说道。
「虎符?你说的是一种刻着字的玉雕老虎吧?我上高中时,学过一篇古文叫《信陵君窃符救赵》,说的是古代的军队出征时,国王要将虎符一分为二,自己拿一半,大将军拿另一半。国王有命令下达给军队,使者必须拿着一半虎符作为信物去见大将军,两半虎符合而为一,大将军才会执行命令的。」刘瑶果然是个好学生,看她娓娓道来的样子,让李如冰自愧不如。
郭庭听了,微微一笑,不知是在笑他们的稚嫩,还是故意要显出高深莫测的样子。
「『王朝护符』不是虎符,更不是装神弄鬼的护身符。不过,它倒是和虎符有点相似的地方,同样代表着至高无上的皇权,同样不为外人所见所知,唯一不同的是,被一剖为二的,是皇家的血脉而已。」
李如冰更加听不懂了,脸上露出了无趣的神情,郭庭发觉了,用力拍了一下他的肩膀。
「不管你愿不愿意,你既然已经踏进了这个圈子,还惹上了一大宗风流韵事,想退出也来不及了。」
这么一说,李如冰只好耐下心来洗耳恭听,可是郭庭又扯远了。
「你知道,人类历史上曾出现过无数个大小王朝,有的立国垂久,有的则昙花一现。可是极少有人知道,不论古今中外,这些王朝都有一个天大的秘密,那就是:为了实现万世一系的美梦,更为了将自己的血脉永远地传承下去,深谋远虑的王朝开创者往往会将一名绝对可靠的嫡系子孙隐藏在民间,这样的子孙就被称为『王朝护符』。」
「真的吗?」李如冰问了一句,怎么皇帝贵为天子,竟然和黑社会老大的想法一样,一边在江湖上混,一边还要在白道上安Сhā一个卧底。
「不信?你如果了解历史——当然,我知道你不怎么了解,现在正好补上这一课。」郭庭说完后停顿了一下,颇有点对牛弹琴的遗憾。
「翻一翻史书,我们会发现一个普遍的也是很奇特的现象,那就是在新王朝建立的第一第二代,宫廷往往会爆发一场激烈的储位之争。为了登上大宝,每个皇子都全力以赴,拉帮结派,甚至不惜手足相残。在这个过程中,本该作为仲裁者的皇帝却袖手旁观,任由儿子们斗成一团,甚至还明里暗里地挑逗和鼓励这种竞争,直到自己快咽下最后一口气才罢手。皇帝为什么这么做?从好的一面讲,是为了择优而立,可实际的结果却是:越优秀的皇子往往越先败下阵来,被父亲贬斥到一边,甚至死得不明不白,而另一个资质平平、循规蹈矩的皇子却成为了最后的胜利者。」
「听起来有点像现在的高考制度,死读书就能上大学,有创意懂实干的人却得不到高分。」刘瑶深有体会,也意有所指地说道。听了这几句贴心的话,李如冰感激得几乎要掉泪了。
「不,事实并非如此。新王朝的开国君主们个个雄才大略,通晓世事,怎么可能看不出哪个儿子最优秀呢?」郭庭没有听见他们在说什么,还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明显的证据就摆在史书中,不过咱们的历史学家没有眼光发现其中的蹊跷罢了。比如,宋朝的开国君主赵匡胤主动将皇位传给了弟弟,而将自己的亲生儿子们送到了云南的大理国,让他们成了化外之民;明太祖朱元璋死后不过一年,庶子燕王就挑起了『靖难之乱』,嫡孙建文帝在叔叔兵临城下时从秘密地道出走,从此下落不明,据说也流亡到了海外;还有一个最著名的例子,就是清朝康熙晚年的『九王夺
嫡』,出身最低而性情隐忍的雍正笑到了最后,而德才兼备、文武双全的废太子却被囚禁一生,他生下的儿子不过百日,也去向不明。」
听郭庭这么一说,李如冰觉得自己还是很幸运的,首先生来就是独生子女,父母想要找个替代品也不可能,此外,这次离家出走毕竟是自己主动的,不是父母强迫的。那些皇帝的古怪行为要是放在了今天,恐怕个个要犯遗弃罪了。
「谁都爱自己的儿子,皇帝也不例外,不过,为了血统的延续,王朝的开创者们个个用心良苦。江山已经打下来了,要有明暗两手的准备。明的一手就是选择合适的
太子,继承人只要不主动闹事捣乱,安安稳稳守上十几代,两、三百年没有问题,这么一来,太子的能力反倒成了次要的,而品行性情却成了第一要素,所以一个庸才就是最好的继承人。暗的一手呢?天下没有不亡之国,家族中最强悍最有潜力的一支要保留下来,而且离权力中心越远越好,因为宫廷的脂粉气会消磨了他们的雄心和锐气,放纵无度的享乐会造成家族基因的退化。」
「那么,他们究竟藏在什么地方呢?」李如冰有点好奇了,他离家出走的时候,也一遍遍地问过自己这个问题。
「不在深山,不在野林,而在寻常的闹市。这些怀有特殊使命的『王朝护符』们,就像定期发作的计算机病毒一样,平常的行为装束和普通老百姓相比,几乎看不出什么不同,可是,暗中却在默默等待着发作的信号。这个信号就是改朝换代。到那时,王朝虽然覆灭了,可是利用埋藏在绝密之地的财富,隐藏在民间的王朝嫡系子孙也会东山再起。因此,『王朝护符』也被称之为『遗国太子』。」
「难道,他们真的想要复辟过去的帝国吗?」李如冰对此闻所未闻,也感到不可思议。因为如果每个遗国太子的野心都如愿实现的话,就是多十个地球也不够他们分配的。
「何况,就算是复辟成功,成为帝王又能怎样?难道还能想杀谁就杀谁,想要谁就要谁吗?」刘瑶也跟了一句,她也做过灰姑娘的梦,甚至想象着当上王妃,成为天下女人羡慕的对象。不过,放眼当今天下,虽然仍然有一小部分国家,比如英国、西班牙还保留着君主制,可是,除了作为国家的象征,享受尊荣的生活外,这些君主们几乎没有什么实际的权力。
「你说的没错,时间不会倒流,昔日不会重来。可是,作为一个普通人家的孩子,你一定没有意识到:在任何一个时代,总有一些人享受着帝王般的生活,不管他们的头上有没有戴着王冠。」
刘瑶听后没有说话。是呀,光看那四个贵女目空一切、气指颐使的派头,和古代的公主又有什么差别呢?
「一个人有了富可敌国的财富,他在自己的圈子里就和皇帝没有什么两样了,甚至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现代政府的权力虽然不小,但内受宪法的束缚,外受联合国的制约,除了一两个超级强权外,几乎不可能为所欲为。可是,今天却有很多超国家形态的组织,明的如跨国集团、超级媒介、宗教流派等,暗的如洗钱中心、偷渡组织、贩毒集团等,其经济实力和渗透力已经达到了可怕的地步。国家主权在它们面前,往往显得软弱无力」。
郭庭说到这里,看了一眼李如冰的神色,知道自己说的太深奥了,于是转了一个话题,不过,这个话题更是说得玄而又玄,让人听了一头雾水。
「你知道龙的本质是什么吗?中国古人习惯于将不世奇才称之为『龙』,比如,诸葛亮就有 卧龙』的美名,古代的皇帝更是喜欢自称为『真龙天子』。龙能大能小,大则吞云吐雾,小则藏介隐形;能升能隐,升则飞腾于宇宙之见,隐则潜伏于波涛之内。西方人说:适者生存;东方人说:顺流者昌。其实意思都是一样的,那就是:不管时代如何演化,永远让自己和家族处于社会的顶端,处于管理者、操纵者和裁决者的位置上,这就是龙的真谛。」
「你的意思是,那些遗国太子现在就是有鳞无角的纠龙(编注:纠龙,有角的小龙;有鳞无角是为『蛟』或『璃』),一旦得志飞升,就再也无法控制了?」李如冰想了想,总算明白了一点。
郭庭点头表示同意。他所了解的遗国太子们,个个心雄万夫,凭借着优良的血统——自认为优良的血统,和祖先留下的财宝,在世界的各个角落建立起了庞大的不为外人所知的私人力量。为了打败和吞并竞争对手,他们相互之间时而联合时而斗争,演出了一幕幕连横合纵的活剧。
近年来,在这个隐秘的世界中,有一支力量异军突起,其溯源之深、势头之猛、实力之强,让人刮目相看,这就是由古代中国唐、宋、元、明、清五朝遗国太子们组成的「神圣同盟」。
郭庭从口袋里拿出了一张纸条给李如冰看。原来,这是几句歌谣组成的简短口诀,名为《五公子歌》,下面还有小字的注释。几年前,郭庭参加了在非洲丛林举行的一次秘密集会,在偶然间得到了它。
黑云起,笼罩束南占半壁;
金风骤,皇孙返祖化野酋;
万顷碧海起宫墙,白衣如雪不胜寒。
一轮明月当空照,千魔万怪全遁消。
「什么黑白蓝黄的?在开染坊吗?我可一点也看不懂。」李如冰看着这几句文不文白不白的话,觉得莫名其妙,尤其是那一句「返祖化野酋」,难道有一个遗国太子被食人族抓走了?或者说,他生下来就是个毛孩,长得像黑猩猩一样?
「以后就明白了——不过,还是不明白的好。」
「他们既然已经有了这么大的势力,为什么还要——还要把几位贵女弄到手呢?」
「贪心是没有止境的。」郭庭回答得言简意赅。正所谓「一损皆损,一荣皆荣」,五公子在结盟之前各怀心思,也不乏明争暗斗,可是结盟后却表现出了空前的团结。因为,将他们纠合在一起的,是共同的利益。他们要做的第一件大事,就是设计掳掠当今世界上最富有的五大家族的尊贵少女,然后按照实力大小的原则,一人分配一个少女——透过占有她们的处子之身,来获取其家族的力量,从而形成一个更大更广泛的联盟,达到控制全球财富和资源的最终目的。
这个计划一定制订得很周密,五公子为此费尽了心机,因为想引诱这五位才貌双全的女子上当,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作为计划的执行人,郭庭的表现堪称完美,塑因为他读懂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句俗到极点也精确到了极点的话,抛出了一朵谁也没有见过的冰凌花,就牢牢抓住了少女们的心,让她们争先恐后地送上门来。
「不过,大功告成之际,你却色胆包天,想先下手为强,将五个女子都占为己有,这不是太过分了吗?」想到这里,李如冰多少有点遗憾和委屈,如果几位贵女能亲耳听到这个阴谋,她们还会对自己恨之入骨吗?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郭庭的脸一扬,又恢复了往日的傲然神态。不过,他的豪言壮语刚开了个头,突然就泄了气。
「论智慧,论权谋,论才情,我哪一点在五公子之下?连相貌也!唉,那倒不必提了!」
李如冰和刘瑶奇怪地看着他,因为论相貌,郭庭也算是一表人才,如果连他也为自己的形象感到自卑,天下的男人十个中有九个该去跳河的。不过,听郭庭讲了一大堆,又绕了这么一大圈子,两人总算明白了「他们」是谁。
「你怎么知道五公子已经来了?」
「五公子做事一向滴水不漏,这件事情又非比寻常,不同于一般人所理解的劫色,所以收尾要越干净越好,最好是将『上青天』从地图上抹掉,就像根本不存在一样。所以,在装修的时候,我就已经在各处做了巧妙的设计,如果一声『拆除』令下,只需要拔掉屋顶的一个小小探针就行了。这个秘密,只有我们六个人知道而已。」
李如冰听了心头发冷,可是四顾一圈,除了几只不畏寒的野鸟外,视线范围之内没有看到任何一个活物。
李如冰的心头突然产生了一个疑问。
「你说过,王朝护符是世界上的一大秘密,可是,你为什么要告诉我呢?」
「因为,我不想总干这些藏头缩尾的勾当,现在既然一切都挑明了,那就和五公子真刀真枪地干一场算了。假如我失败了,世界上至少有两个人知道我是一条好汉,总胜于默默无闻混一辈子。」
「名真的那么重要吗?」李如冰看他单枪匹马的样子,心中的同情多于佩服。
「当然,如果你走到哪里,连名字也用的是别人的,那你不是太可悲了吗?」郭庭说了一句,又不肯往下说了,似乎有天大的隐情。
「他们想把我怎么样呢?」李如冰忍不住问道,可是话一出口,觉得真是说了句百分之一千的废话。占有五位美女已经犯了弥天大错,何况还是夺人所爱,那更是死无葬身之地了。即使没有走过江湖,也该听过道上朋友们常说的一句话:坏人好事,犹如杀人父母——李如冰虽然心里一直有点怪父母的不体谅,可是谁要是胆敢伤害了他们,自己一定会红着眼拔刀子跟他拚命的。
果然,郭庭缓缓地摇了摇头。「希望你永远也不知道!当然,如果你死了,你也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李如冰虽然感到自己闯了大祸,可是那种害怕也是肤浅的,因为他并不了解五公子。只有郭庭才知道,五公子虽然个个金马玉堂式的人物,似乎是翩翩浊世佳公子,可是在冠冕堂皇的外衣下,他们天性之狡诈,心肠之毒辣,手法之残忍,让人不寒而栗。与之相比,几位美女给李如冰下的那一个个套完全属于小儿科。
「郭大哥,既然已经得罪了人,那我们现在该干什么呢?」刘瑶又Сhā了一句,她虽然善解人意,可是不喜欢太严肃的话题,也不懂两个男人为何越说脸色越发白。她只是觉得,在一个大风天里,三个人坐在砖头瓦片堆里聊天,感觉上有点怪怪的。郭庭用奇怪的眼神看着她,似乎刘瑶不是个十八岁的准大学生,而是一个三岁的婴儿。
「那还用问?逃命吧!」
5、真情难却
几个月前,当李如冰来到长白山的时候,他以为自己会一辈子在这里待下去,不过,仅仅在山上住了一个昼夜后,他就心生悔意,恨不能立即逃离这个兔子到处拉屎的地方。现在,他的愿望终于实现了,而且是真正意义上的逃离,连头也不敢回的那种。
离开天池后,当天下午,李如冰、刘瑶和郭庭就到达了长春。既然要逃命,分散开来被一网打尽的机会要小一些。分手时刻,郭庭又将那把匕首送给李如冰,李如冰心里高兴,嘴里却假装客气了一下,说:那是你的宝贝,我可不敢夺爱。
「再说了,过几天就到了人流如潮的『春运』时期了,也是警察最忙碌的时候。我拿着一件凶器长途旅行,那不是明摆着没事找事吗?」
「没问题!它又不是金属做的,不要说上火车了,就是过飞机场的安检门也没有任何问题。」郭庭满不在乎地说道。对他这样的人来说,不要说在国内可以行动自如了,就是穿过国境线,难度也并不比过十字路口的斑马线高多少。
「那么,我们以后什么时候才能再见面呢?」李如冰将匕首小心收藏了起来,心里多少还是有点不舍了。
「随缘吧,也许永远不见面才好。」郭庭的话里透出了一股悲壮,似乎从此就永别了。可是谁也没有想到,过了不长的一段时间,他们两人又见面了,在一个非常隆重也非常紧张的场合中。不过到那时,他们所扮演的角色完全变了,成了你死我活的死对头!
郭庭本不是个婆婆妈妈的人,说完了就要转身,可是没走两步,突然又想起了什么,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从上衣口袋里拿出了一个信封,回头交给了李如冰。
「我知道,你当护林员赚不了几个钱,好不容易天上掉馅饼,来了几位把美圆当卫生纸乱扔的阔小姐,可是还没吃到一口,转眼又成了画饼。说实话,你今天落到这样狼狈的地步,我也脱不了关系。送你一点点路费,金额不大,但也够用了!你是
个好小子,凭我们一起落难的交情,我该让你衣食无忧过一辈子才是。不过,你太年轻,还不懂得钱的重要性,也不知道怎么花。记着:钱是用来干大事的,光有一副好心肠是没有用的。」
郭庭说到这里,看了刘瑶一眼,突然笑了。不过,他的笑容总是带着几分惨淡,就像冬天的阳光,有亮度而无热度。
「好姑娘不要错过。像我这样的人,心比天高,命比纸薄,想享受常人之福,可是没指望了!」
李如冰感激万分地接过了信封。郭庭正说中了他的心事,刘瑶身上带的钱很有限,只够她自己的开销,而李如冰搜遍全身的每一个口袋,也凑不出一张车票钱。不过,他很快就失望了:薄薄的一个信封,就算里面装了一张金叶子,连信皮也是金箔
做的,也值不了几个钱。可是,等他拆开一看,惊得眼珠子都快要掉下来了。
原来,郭庭所说的「一点点路费」,竟然是一张墨色鲜明、印章齐全、金额为二十五万元人民币的现金支票!
李如冰马上拉着刘瑶去了最近的一家银行,先取了五万元现金,又办了两张卡,将剩余的二十万元分别存了进去。出了银行的大门后,看着手中鼓鼓的牛皮纸袋,他全身轻飘飘的,几乎不用脚走路了。
郭庭显然看错了人,因为李如冰拿到钱后,立即开始了大肆挥霍。到海鲜酒楼大吃一顿鱼翅后,李如冰带着刘瑶逛了一天的街。长春虽然是个省会级的大城市,可是没有沿海城市那么繁华和时髦,不过也无所谓,刘瑶还不会打扮自己,李如冰也没有什么眼光,只知道挑贵的买。不过,在疯狂血拼的时候,前护林员总算还没忘记自己面的本来面目,有意避开了皮草店,没去瞻仰那些珍禽异兽的遗体。
而李如冰对自己就粗疏多了,除了需要换洗的内衣外,外套只添了一件,还说什么「身上裹千层,不如腰一横」,男人只要看起来干净整洁就行了,过分打扮反而不好,听说上流社会的绅士每天要喷香水,甚至开始流行敷面膜,那不跟女人一样了
吗?对于他的这个怪论,刘瑶觉得很可笑。不过,她又必须承认,现在的李如冰不管穿什么,看起来都像一个典型的男子汉。两人一起走在大街上,看他睥睨四望,顾盼自雄的样子,她的心里充满了甜蜜和自豪。
当然,李如冰也不是一点收获也没有。长春是中国的电影城,这里生产的光学仪器很出名。李如冰看好了一个高倍望远镜,二话没说就掏钱了。他原来的那个望远镜功率只有五十倍,只能勉强看到月亮上最大的环形山,上次攀登鹞子峰的路上又不小心被孟含霏摔碎了。现在鸟枪换炮了,心里说不出的高兴。
当晚,两人投宿到长春仅有的一家五星级酒店。刘瑶在房间梳洗一番后,穿上了新买的衣服,整个人就像童话中的公主一样娇美。
「和你在一起,我就像白雪公主身边的小矮人了。」李如冰半开玩笑地说道。论个头,不要说南国的江城子弟了,即使和剽悍的东北大汉一比,他也不落下风。不过,在刘瑶面前,他怎好意思自称为白马王子呢?
「不,不是矮人,是爱人!」刘瑶轻声纠正道。
「你真的喜欢和我在一起吗?」李如冰心头一颤,涌上了一阵难以言传的激动。小时候听祖母说,过去的夫妻都是「先入洞房后谈情」。没想到,今天的自己和刘瑶,竟然也来了个「先上床,后恋爱」,真有时空颠倒之感。
「除非——除非你喜欢上了别人。」刘瑶咬着嘴唇低声说,脸红得像要渗出血来。
「你说的『别人』,不会是那四位小姐吧?放心好了,她们恨不能吃我的肉呢!」李如冰笑了起来。纠龙谷中疯狂的一夜后,他一直被强烈的罪恶感所折磨,可是转念一想,且不算复杂的前因和现场的香艳气氛,反正事情已经发生了,又没有什么办法可以挽回和补救,既然如此,不管是坐班房还是遭暗算,就顺其自然吧。他本来就是个随遇而安的人,更没有郭庭的神机妙算,才不会主动往牛角尖里钻呢!
第二天,李如冰带着刘瑶兴冲冲地赶到了长春机场。在这之前,他们谁都没有坐垄过飞机。果然一切顺利,那把匕首又一次戏弄了电子仪器。在高空中,李如冰看到云彩在机翼下变幻,恍然觉得这段时间以来发生的事情没有一件是真的,什么王朝护符、遗国五太子,全是郭庭那个神经病在胡言乱语,一个疯子,每天都会幻想自己遭到了迫害。那几个美女呢,一定是林中的狐狸精变的。
可是,刘瑶绝对不是假的。因为,她就身边,而且愿意跟自己过一辈子。想到这里,李如冰不禁暗叹了一口气。
到了北京以后,当晚,李如冰带着刘瑶去著名的三里屯酒吧吃宵夜,和那些到北京闯世界的「漂流一族」相比,他们似乎太年轻了一点。可是,李如冰却真的感到了一丝忧愁,他突然发现,真的要踏上回家的路,心里并不感到特别的高兴,这倒并不是害怕父母的责怪——也许,这就是游子和浪子的区别吧。
也就在此时,他发现刘瑶也变得忧郁了。她最怕的是孤独,可是,每一个到她身边的人,总是很快就要离开了。
明天就是分手的日子了。李如冰坚持要她回到西安去读书。他知道这很残忍,可是,这完全是为了她好。跟着一个前途不亮的男人,她以后会有吃不完的苦。
更重要的是,如果郭庭说一切全是真的,那么,从「上青天」倒塌的那一刻起,危险就如影随形地跟着李如冰。不过,五公子要对付的人是自己,刘瑶虽然不知什么原因也上了他们的菜单,但至少不会有杀身之祸。
「今朝有酒今朝醉。不要多想了,至少今天晚上,我们可以痛快地大醉一场。」他的宽慰和故作豁达起了反作用,刘瑶干脆伏案痛哭了起来。
「我不喜欢你说这样的话,我喜欢过一种长相厮守的日子。」
「我知道你的心。可是,我怕承担不起你对我的信任和期望。如果哪一天,你发现我是个什么也不是的男人,没有金钱、没有成就,甚至在社会上连起码的尊严也没有,那不是后悔太晚了吗?我宁可现在让你恨我,也不愿意十年后看到你成了一个怨妇。」
「不会的,一定不会的。」刘瑶拚命地摇头否认道,「从我们见面的第一面起,你就一直在保护我,照顾我,还想出各种办法来逗我开心。和你在一起的日子里,我一直感觉很安全,也很温暖。这些话,我从来也不愿意亲口说出来,可是,我心里知道自己离不开你了。」
「过去和现在是完全不同的。」李如冰笑了笑,他对自己有着清醒的认识,何况,离家之后的漂泊经历,每时每刻都在提醒他不要做不切实际的白日梦。「我是个护林员,熟悉长白山的一切,在森林里自然应对自如,遇到了什么困难,就是没办法
也会想出办法来的。可是现在我们已经回到了都市中,也回到了现实中。你是个很优秀很美丽也很温柔的女生,不要说在大学校园里多么风光了,将来在社会上也是白领一族,出入的都是豪华场所和高档写字间,可是我却无一技之长,除了当工人,连份在办公室里工作的职位也找不到,怎么能配得上你呢?」
「你对自己没有信心,不是因为你没有能力,而是因为你不敢去尝试。离开了囚笼谷,你就觉得自己没有了用武之地,可是,你难道不觉得吗?都市其实也是一个大丛林,一个钢筋水泥堆砌的大丛林而已。每个人都可以在这里找到自己的生存空间
的。就算孟含霏她们是高枝上骄傲的孔雀,我们是两只普通的小兔子,可是我们吃的不多,不过青菜萝卜,虽然卑微,也会找到一个安静的角落为自己垒起个一个小窝,过一种简单又快乐的生活。」刘瑶在说服李如冰,可是,她的说辞听起来是如此的苍白无力。
「长痛不如短痛,我们还是分手吧!」李如冰几乎是一字一句地从牙缝里说出了这个残酷的决定。「也许,不过半年时间,你就会发现自己爱上一个护林员是一件多么荒唐的事情,和他分手是一件多么理智的事情,将他遗忘是一件多么容易的事。」
「不要说了,我知道了,你根本就不喜欢我!」刘瑶两眼发红,声调也突然高了八度。
「我怎么会不喜欢你呢?」李如冰一听急了,恨不能身上长一百张口来辩白,差点就要拔出匕首来,一刀将心挖出来给她看。
「我给你两个选择:如果你喜欢我,不管你将来有没有出息,我都会无怨无悔跟着你,甚至努力挣钱来养活你,只要看你过得自由自在,我再辛苦也心满意足了。如果你喜欢我却不敢接受我,那你就是天下第一号懦夫,我不会恨你的,我只会一辈子瞧不起你!」
李如冰呆住了,因为他从来也没有想过,性情柔弱的刘瑶会说出这样刚烈快绝的话来。他正不知道如何回答的时候,邻桌不知道为什么打起来了,突然,一个男人凑了过来,嘴里满是酒气,一张肥胖的油脸几乎碰到了刘瑶的鼻子上。
「好清纯的妞儿,今晚能跟我出去吗?」
刘瑶没有骂他,也没有扇他一记耳光,可是她手中的热茶已经泼到了对方的脸上。
胖男人烫得哇哇大叫了起来,他伸手去抓刘瑶的头发,可是还没有抓到,倒是自己的头颈一紧,就像上了个铁簸子一样,被人像拎小鸡一样拎了起来。
胖男人的几个朋友也喝多了,本来在互相殴斗,一见同伴受制,一起向着李如冰扑了过来。李如冰也不知道从哪来冒出来的一股狠劲,他左右开弓,打得他们东倒西歪,皮开肉绽,还踢倒了一张桌子,摔折了几把椅子,玻璃和陶瓷碎片更是遍地皆是。酒吧的服务生可能早就习惯了这种场景,不去报警,倒站在一边看热闹。客人们也对此熟视无睹,还有人在鼓掌喝彩,似乎这是一场预先安排好的打斗表演。流血和看人流血,正是都市人排解压力的不二法门。
眼见对手没有一个人能爬起来,李如冰才罢手了,他一回头,却找不到刘瑶了。李如冰像只没头的苍蝇在酒吧里到处乱窜,就是看不见她的身影。他从楼上一直跑到了大街上,只见眼前行人如潮,车流如川,刘瑶到底上哪里去了呢?
李如冰像发疯一样大声叫喊刘瑶的名字,引起了路上的纷纷驻足观看,他的头脑中涌现了无数恐慌的想法,难道,她被人绑架了?在首善之区,众目睽睽之下,怎么可能发生这样的事情呢?
李如冰又一头扎进了酒吧,他看到刘瑶安静地坐在刚才的位置上,似乎什么也没有发生似的。不过一分钟,刚才凌乱的地面已经被服务员收拾一新了,几个对手已经被送到医务室包扎去了。
「你上哪里去了?」李如冰又激动又诧异地问道。当她不在身边的时候,他才知道她对自己多么重要。可是,他得到的回答是让人哭笑不得的三个字:「洗手间。」
「可是,你不知道我刚才急成什么样子了!以为你被人——咳,算了,不说了,只要你没事就好。」李如冰有点语无伦次了。
刘瑶却一点也不激动,她语气平和地说道:「其实,刚才看你跟人打架的时候,我也想明白了。你出手那么狠,似乎和他们有什么不共戴天的仇恨似的,其实,那个胖子不过是酒后乱性而已,又没有碰我一根寒毛。」
刘瑶笑了笑,露出了一丝凄凉的神色,「你不是在打人,而是在发泄,发泄自己坐的郁闷和痛苦。也许,我对你要求太苛刻了,也太不合情理了。现在,我们是该分开一段时间了。如果你心中真的有我,一定会来找我的;如果你不来,那就说明我的痴情不过是一相情愿而已。真到了那一步,我不会怨你的,只期盼自己能早点把你淡忘了。」
李如冰无言以对,只是低着头大口地喝酒,因为,这种无奈的选择,是两人唯一能采取的办法。回到酒店后,李如冰虽然下盘不稳,可头脑还清醒,没忘了正事,将一张金融卡交给了刘瑶充当学费,另一张则拿回家去孝敬爹娘。
刘瑶又将那个装有金钥匙的玉匣子拿出来送给他,说:「这是妈妈留给我作嫁妆的,送给你做个永远的纪念吧。」李如冰打开后,发现每把金钥匙上还有几个篆体小字,勉强认出来了,依次是:
束山藏经,当十万亿金;西山藏贝,当三万亿金;南山藏宝,当一万亿金。
李如冰猜不透是什么意思,但是却明白了刘瑶想要表达的意思。
「你在西安等着我,我回家一定拚命用功,明年这个时候,我们就会在一起了。」
刘瑶要的就是这句话。她紧紧地抱住了他,亲吻着他的脸颊,李如冰用更强烈的动作响应了她。到这时,他才发觉,遵守那些貌似崇高的清规戒律,纯粹是自己折磨自己。青春一旦被唤醒,它就需要流血,需要伤害,需要欲生欲死的极度快乐。
倒在酒店的单间大床上,两人像蛇一样缠卷在一起,须臾也不想分开。刘瑶始终不让李如冰开灯,说没有视觉的刺激,那种销魂蚀骨的滋味,将来回味起来会更加真实。不过,她的躯体散发出的晶润光晕,却是暗夜无法淹没的。李如冰很快就发现:
失去处子之身后,刘瑶的身体似乎发生了某种微妙的变化:小巧的Ru房变得饱满丰盈,柔软的臂膀更加浑圆有力,吹弹可破的娇嫩肌肤也充满了热度,任他自由地游走,尽情地吞噬。
整个夜晚,他们几乎没有安睡一刻。两个人都做出了无数疯狂的行为,几乎要把对方撕成碎片,头脑中更涌出了无数疯狂的想法,甚至一起投崖、双双殉情什么的,彷佛整个世界都在和他们作对。
6、泰山之巅
但良宵苦短,就是铁打的城墙也挡不住明天的来临。
第二天一早,在北京站的月台上,正当两人依偎在一起,执手相看泪眼的时候,突然,一个女孩子从远处跑了过来,一把拉住了李如冰的衣袖,又惊又喜地叫了起来。
「果然是你?我一眼就看到了,可就是不敢认!」
「是你?」李如冰也叫了一声。原来,她是自己的邻居,也是高中同班同学曹艳春。作为走过独木桥的幸运儿,她考到北京的一所大学读书,没想到两人竟然在这里见了面。
曹艳春人长的很漂亮,虽然是那种稍微带点儿俗气的漂亮,如同她的名字一样,可是性格开朗大方,整天唧唧喳喳说个不停,笑个不停,所以深受男生的欢迎,追求者甚众。李如冰从幼儿园开始就和她在一个班奇_-_書*-*网-QISuu.cOm,一起上下学,可以说再熟悉不过了,甚至到了无话不谈的地步。可不知为什么,他从来也没有把她当作嗳慕的对象,反过来也一样。你怎么会在这里?」李如冰抢先问了一句,因为他知道,直让曹艳春开了双口,就没有自己Сhā嘴的机会了。
「海誓山盟去了。」她回答得很干脆。
于是,李如冰就看到了她的男友,一个温文尔雅的白面书生。原来,学校元旦放假三天,他们两人一起去泰山看日出,今天刚刚回京。
「我和家里通过电话,问起你的近况,他们说你离家出走了,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报纸上登了寻人启事,你妈妈都快急出病来了l ? 」
李如冰听后心里一酸,还没说什么,曹艳春又像发现新大陆一样尖叫起来:「哇!你看起来好雄壮呀!简直和电影里的人猿泰山一样了。」
「在外打工,靠力气吃饭,难免四肢发达了。」李如冰听后稍微高兴了一点,加上腰包也鼓了起来,在她面前的自卑感顿时少了七、八分。不过,虽然和曹艳春之间不过是同学交情,可是眼见人家心有所属,心里又有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
曹艳春是个性格直爽的女生,她也发现了刘瑶,用惊讶的眼神仔细打量了好几遍,才似笑非笑地对李如冰说道:「哎呀,我可真没看出来,你竟然这么快就堕入爱河了!上中学的时候,你整天双眼向天,从不瞟我们女生一眼,知道的说是在研究星象,不知道的还以为你眼光太高,瞧不上我们,一心要娶个天仙似的美女做老婆了呢。没想到,她们竟然说对了」
李如冰干笑几声掩饰尴尬,曹艳春转而和刘瑶攀谈了起来,亲热得就像姐妹一样。「你真有眼光,看对了人!李如冰其实是个很聪明的人,他什么都能干,尤其是动手能力特强,物理实验更是做得一级棒。每次上实验课,我们女生总是争着和他分到同一组!不过,每次他选中的都是我。这样一来,上课时光坐着看就行了,根本不用动一根手指头,最后还能沾光得个『优』,可比那些高分低能的好学生强多了。」
「这话没错。不过,你能不能在『 聪明』 前面去掉『 其实』 两个字。就像夸一个大姑娘的长相,『 她很漂亮』 和『 她其实很漂亮』 不是一回事。」李如冰本想谦虚一下,可又忍不住调侃起来了。曹艳春一听,顿时笑弯了腰。以前,他们两人说话时就是这样一捧一逗,旁人都说像说相声一样有趣。
「也不尽然吧,高分并不意味着低能,有的人不但人长得文质彬彬,做起事情来也毫不含糊。」听她夸奖自己的心上人,刘瑶听了心里自然高兴,不过又怕她的男友听了有想法,赶紧圆了几句。
两个陌生的女孩子碰在一起,也会有说不完的话。出于礼貌,李如冰和曹艳春的一男友聊了起来,不过寥寥几句,就将这个名叫黄安平的男生家底打探得一清而楚,原来,他的父母是北京司局级的高官,准备大学毕业后送他出国去深造。他和曹艳春的关系,还没有向家里提起过。
「曹艳春是个好女孩,虽然是独生女,可是她的父母很开通的,你们将来一起出国留学,他们一定会支持的。」作为昔日的同桌和邻人,李如冰照例要多说说曹艳春的好话。
「我也会说服爸妈的。」黄安平回答道。虽然是同龄人,可是在一身江湖气的李如冰面前,他显得有点不大自在。
「我喜欢游泳、听歌、旅游、上网、看书!只要是课外书,什么书都爱看,还喜欢半夜里爬起来看星星,你呢?」为了活跃一下气氛,李如冰没话找话说。
「以前小时候,我也有很多爱好,可是家里管得很紧,说学习是第一位的。我爸妈说了,只要我考上了大学,喜欢做什么都可以。现在好了,终于解放了。」黄安平说了半天,李如冰也没听出来他究竟对什么感兴趣。
「你们什么时候一起回江城?到时候,我会给你们接风的。」李如冰这句话纯粹是在逗人玩,他不是曹家人,何况,尽管没有亲身体验,他也知道校园里的恋爱和风中飞絮一样浪漫又不牢靠,谁能肯定曹艳春将来一定会嫁给这个小白脸?「我爸妈同意的话,我会上门去见未来的丈人和丈母娘的。」黄安平依旧回答得很谨。
「你已经是个大人了,为什么每句话都要先提到『 我爸妈』 ?就像秃子出门前一定要戴顶帽子一样。」听了这无趣的回答,李如冰觉得这个男生似乎太依赖父母了,可是怕曹艳春下不了台,所以强忍着没把这句话说出口。
经过一番流浪,李如冰的社会经验已经非同龄人可比了。简单对答几句,他感觉似乎有什么地方不对,不过又说不清楚。何况,曹艳春不是自己的亲姐妹,关心多了反而惹人生嫌疑。说到底,爱情就像穿鞋子,合适不合适只有自己知道。
和曹艳春告别后,闲车的铃声终于响起来了。刘瑶上了车,透过车窗,泪眼婆娑地看着李如冰,突然见他向自己连连招手,以为他还要在临别前亲吻自己就下来了。
李如冰将她拥抱在怀中,对着她的耳朵说了一句:「我改变主意了,不放你走了!」
刘瑶抬起头来,惊喜万分地看着他,李如冰又加上了一句:「不过,我们也要去个地方,那就是泰山。」
「为什么呢?难道,我们也要学曹艳春他们一样,在泰山绝顶来个海誓山盟吗?」刘瑶迷惑又兴奋地问道。
「没错,这是关系我们一辈子幸福的大事。」李如冰微笑着回答她。
冬天的泰山显得异常冷清,李如冰和刘瑶在泰安下车后,就在中天门附近找了一家小旅馆,休息了半天。当天晚上,两人一起爬山,经过了崎岖的十八盘,到达南天门时已经是凌晨时分。坐在日观峰上的一片岩石上,刘瑶偎依在李如冰的怀中,身上又裹了厚厚的毛毯,可还是禁不住彻骨的寒风。
头顶上的星光渐渐隐去,东方出现了鱼肚白,不多时变成了一片红霞。天色明一兄了起来,红霞褪尽了颜色,只剩下了最后的一点跳动的红,那是朝阳,正从东海上冉冉升起。晨光照在两个年轻人的脸上,为他们涂上了一层耀眼的光彩。
对李如冰来说,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时刻,以后的岁月里,他会不断回想起这个清晨。因为,从这一刻开始,他短暂而卑微的流浪生活就结束了,而另一种生活,一种充满了希望和挑战,诱惑与危险,同时也带来无上荣光的传奇生涯,就正式拉开了序幕。
刘瑶双手紧握放在胸前,然后闭上眼睛,对着朝阳默默在心中念了几句,然后催促李如冰,「该你起誓了。」
「你对着山神说什么了?」李如冰好奇地问道。「那可不能告诉你,一说出口,就不灵了。」刘瑶娇羞地回答。
于是,李如冰学着她的样子,对着东方虔诚地行礼如仪。
「我们来泰山,不会只是为了这个吧?」自从离闲北京后,刘瑶一路上的心情极好,不过,她是个聪明的女孩子,知道两人在大冷天里来泰山,一定不会只为了说这么一两句话。
「我们要找一样东西。」李如冰回答道。「什么东西?」刘瑶惊奇地问。「一个门,一个配得上这把钥匙的门。」李如冰说完,就拿着那把刻有「东山藏经」字样的金钥匙。
「离开长白山后,我一直在琢磨一个问题,你妈妈临终前交代你的这件事一定非同小可,而且关系你一辈子的幸福,因为母亲绝对没有欺骗女儿的道理。那么,所谓的『 东方圣山』 究竟是指哪里呢?为此,我曾旁敲侧击地询问过郭庭,可他正在心慌意乱中,没心思去猜这个闲谜。不过,到北京时,我们碰见了曹艳春和她的男友,对答中无意的几句话,却突然把我被点醒了。」
「你认为『 东方圣山』 就是泰山?」刘瑶的眼前一亮,又不敢太相信,因为泰山虽然声名赫赫,可海拔不过一千多米,移到雪峰如林的西北高原上,不过一个普通的小山包而已。
「没错,『 东方圣山』 就是泰山l ? 你看了地图,发现中国东方最高的山就是长白山,可是没有想过的是:那个有关宝藏的故事是你们的祖先一代代传下来的,尽管不知道源头是哪朝哪年,可是,在中国古人的地理概念中,所谓的『 中国』 一般专指的是中原地区,泰山在中原的东面,也是整个华北大平原的最高点,『 东方圣山』 自然非它莫属!」
刘瑶一听,也豁然开朗了。李如冰微笑着握着她的手,继续说道:「我还不知道你的真实身份,你自己也不知道,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你一定有着非常高贵的血统。因为,泰山自古就和皇权密不可分。」
没错,中国古代的封建统治者,每逢国泰民安的盛世―― 或者是自欺欺人的盛世,都要摆出大队人马,到泰山去祭拜天地,举行隆重铺张的封禅仪式。所以,李如冰的首要目标,就对准了封禅台。
可是,等李如冰和刘瑶兴冲冲地找到封禅台后,他们失望得简直要哭出来。原来,这是日观峰下的一片山坡,因地势平缓,经过历朝历代的人工开凿和平整后,成了一个半个足球场大小的平台。平台上铺满了或大或小的青石条,石条的问隙长满了晕晕青苔。封禅台边缘是新修的护栏,护栏下面就是万丈深渊。整个封禅台一望如镜,连个鸡蛋大小的突起部也没有,更别说祭坛之类的建筑物了。想在这里找个门,真是一点门也没有!
「我们休息一下吧。」在山道上爬上爬下,刘瑶早就感到疲倦了,可是李如冰在封禅台上找了一圈,连块能容下ρi股的石头也找不到,神情说不出有多尴尬。
「没事儿,我觉得这些石条很有趣,你看,没有两条是完全一样的。」刘瑶心里也很失望,不过脸上尽量做出开心的样子。
李如冰看了几眼青石条,也感到很奇怪。要知道,皇帝朝岳是举国大事,封禅台更是大典的举行地,容不得半点马虎。所以,铺地的青石条应该尺度一致,排出来的形状也要像围棋的格子一样经纬分明,严整如一。可实际上,这些青石条却前密后疏,左多右少,安放得很是潦草。泰安的地方官真是吃了龙心豹子胆,竟然敢在皇帝的眼皮底下耍花枪?
不过,又仔细观察了一段时间以后,李如冰才感到事情不那么简单,因为青石条的布置看似杂乱,实际上却乱中有序,似乎是按照某一种奇怪的规律来摆放的。不过,这个规律究竟是什么,可不是一时半刻就能搞清楚的。
天已渐午,两人吃了一点东西,决定先下山去休息一下再说。
「你快看哪!太阳的影子落到了石头缝里了!」刘瑶突然叫了一声。果然,正午的阳光从日观峰后垂射了下来,日观峰的影子准确地落到了距离北护栏第十三和第十四块石头的夹缝中。
「十三天前是什么日子?」李如冰问了一声刘瑶,同时也在问自己。
「十三天前?那天清晨,我从咖啡桌上刚拿起了一本《丽人行》,『上青天』 就倒塌了!」刘瑶先想起来了,不过,这和封禅台一点关系也没有。
「没错。当天下午,我们三个就赶到了长春。你还记得吗?我们看到路边有许多小贩在卖绿豆、扁豆和蚕豆什么的,市民围了一层,气氛很热闹。原来,那天是冬至日。东北有一个民俗:冬至日这一天晚上全家聚在一起喝豆粥,整整一冬天都会暖洋洋的。」
刘瑶听后眼睛也发亮了。冬至日是一年中黑夜最长、白昼最短的日子,这一天,太阳在天空中的位置最低,日观峰投射下来的影子也最长,落到封禅台上的位置也越远。以后每过一天,影子会缩短一点,落到下一个石条的分界处。如此类推下去,十三天后就该在第十三条石条和第十四条石条之间了。原来,泰山的封禅台和北京的天选坛一样,不但是皇权永固的象征,还是一个古老的测日天文台。
是不是真的这样呢?不必等到明天正午了,李如冰就有一个最简单的方法进行验证。他数了一下南北方向的石条,发现不多不少,刚好一百八十三道,而且越向北石条的间距就越宽,而越向南就越窄。
「平年有三百六十五日,闺年多一天为三百六十六日。从冬至到夏至,从夏至再到冬至,太阳的影子就像个钟摆一样从最长缩到最短,又从最短延到最长,间隔刚好是一百八十三天。至于南窄北宽,那完全是光线的射角变化而造成的。」
刘瑶对天文似懂非懂,对历法更是一窍不通,不过她也没有闲着。她从垂直的方向数了一遍又一遍,发现东西方向的石块之间只有二十八道缝隙。
「既然石条南北方向的排列方式是为了观测太阳位置的,那么,按照中国人阴阳对称的原则,东西方向的排列方式就应该是为了观测月亮位置的。阴历的原理就是月相的变化,一个月有大有小,小月二十九天,大月三十天,可是石条怎么只有二十八道呢?」
李如冰想了半天不得其解,到后来,突然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我真蠢,忘了农历初一这一天,月亮是看不见的,自然没有影子了。」既然初一那一天是看不到月亮的,那么整个封禅台五千一百二十四块的石条中,只有一块石条是永远也不会被月光照到的。
「难道,这就是『 地宫』 的出口吗?」李如冰自言自语道。
「什么是『 地宫』 呢?己刘瑶不解地问道。
「没什么,就是地下的宫殿罢了,比如,古代皇帝死后就把他的陵墓称为地宫。」
李如冰含混其辞地答了一句,他可不想把她吓坏了。
在泰山旅游部门提供的宣传手册上,李如冰已经知道,在遥远的商周时期,泰山就被称为「太岳」或「岳」,在汉字中,繁体的「岳」是「狱」字上加一个山字,两者甚至经常通用。当地人传说,在洪荒的时代,大地上妖魔鬼怪横行,给人类带来了很多灾难,于是,东岳大帝在泰山下造了一个地宫,然后施展法力,将邪魔妖道全部抓来,关在了这个永不见天日的幽冥世界里。不过,这个传说充满了迷信的色彩,谁也没有当做一回事,更不会有人煞费心思沿着泰山的一丘一壑去找所谓的「地宫」究竟在哪里了。
李如冰的猜测是否成立,光靠推理是没有用的,必须进行实地观测才能确认。在大冷天里,这可真是一件苦差事。何况,观测的时间不是正午而是午夜零点,还要求天上没有云遮住月光。
于是,李如冰白天睡觉,晚上起夜去封禅台。他本来不想让刘瑶跟着一起吃苦,可又拗不过她,只好一起行动了。冬季上山的人很少,又近年关,一路上除了积雪的闪光,几乎看不到几个人影。封禅台不过是一片光秃秃的平地,没什么景点好看,又不在旅客上下山的必经之路上,自然更不会有人来了。旅店的服务人员看到这对非法
同居的小情侣每天晚上都要去看日出,未免感到有点奇怪,不过在收拾房间的时候,看到了李如冰枪筒一样的天文望远镜,也就释然了。
元旦后的第九天,正是农历十一月三十日,这一天天刚黑,李如冰就按捺不住了。他和刘瑶在封禅台上等了好几个小时,到了后半夜,残月终于在东南天际出现了,它在天空中的时间不过两个小时,就消失在了黎明的晨曦中了。不过,李如冰终于确定了自己的目标,那就是从北到南排在第十一列,从东到西数到第九行的那块青石条。
这块青石条有一张四人麻将桌那么大,和其它青石条相比看不出任何不同。李如冰跪了下来,满怀希望地把耳朵贴在石条上,让刘瑶拿锤子敲了它几下,结果一点回音也没有听到,说明石条下面并不是空的。眼见天色已经大亮了,只好悻悻然地离开了。
第二天晚上,两人又来到了封禅台上。打量了那块青石半天,李如冰决定化整为零,将它切成几小块再看下面有什么名堂。可是,他的匕首在石条上削来斩去,除了发出一道道刺耳的声音,石条上连条痕迹也没有留下。
李如冰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第一反应是匕首的强度受温度的影响,太冷了反而变软了。可是,等他又试了一下周围的石条,才发现自己又错怪了郭庭。看来,这条青石真的与众不同,下面一定隐藏着什么秘密。不过,他折腾来折腾去,一个巧计也想不出来,最后,干脆来硬的了。将青石周围挖出一道寸宽的深沟后,他将手指伸了进入,感觉抓牢了,然后用力一掀,只听「咯啦」一声,一苋然将这块厚达一米的巨石掀到了一边!
旁边的刘瑶已经惊呆了,连一声尖叫也没发出来。李如冰骇然看着双臂,做梦也想不到自己的力量竟然有如此之大,简直和倒拔垂杨柳的鲁智深一样了。随即,他的喜悦就打了折扣,因为他发现这块「青石」虽然体积很大,强度极高,可是密度却比木头还要小,将它抬起和搬走一张课桌没有什么不同。
不过,现在不是探究它究竟是由什么材料制作的时候,两人的注意力全被下面出现的一条地道吸引住了。
这是一条像楼梯一样倾斜向下的地道,越往下走,地道就越来越窄,空气也更加潮湿,甚至让人窒息。正当李如冰感到无法再向前走的时候,地道终于到头了。
地道的尽头是一个小门,大小只可容一个成年人弯腰进去。李如冰用手仔细摸了摸门,和他担心的一样,它的制作材料和上面的那个「石条」完全一样,而且和周围的墙壁严丝合缝,浑然一体,边缘的问隙连根针也Сhā不进去,更别说用手指来枢了。不过,李如冰很快就心花怒放了,因为,他分明在门的底部摸到了一个圆形的小孔。
没什么可犹豫的了,李如冰拿出了刻有「东山藏宝」字样的金钥匙,款款Сhā了进去,感觉正合适,然后稍微用力右转了一下,只听一阵沉重的「嘎嘎」声,石门缓缓地打开了。
7、地下宫殿
李如冰拉着刘瑶的手,弯腰钻进了石门。前面是一片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正当李如冰准备打开随身携带的手电筒时,刘瑶突然尖叫了一声,李如冰随即感到自己的脚下似乎有什么东西在爬行,一惊之下,以为是蜘蛛、蝎子或者蜈蚣之类的毒虫企图袭击自己,飞起一脚将它踢到了一边,只听落地后发出了砰然一声,显然并不是什么活物。
也就在这时,他们的眼前突然亮起了一盏灯光。
随即,就像传递了某个信号一样,灯光一盏接一盏地亮了起来,很快,这个神秘的地下王国就灯火通明,完全呈现在了来访者的面前。
这是一个掏空山腹后形成的巨大空间,分为上下好几层。光亮是从墙壁上发出的,那是一种飞燕式的古老灯盏,灯盏很新,看起来是第一次点燃,而且是自燃,不知道遵循怎样的工作原理。灯盏的灯芯是羊毛搓成的捻子,油脂颜色洁白,呈凝固状,燃烧时发出一股奇特的腥味,似乎是用海鱼或者鲸的脂肪提炼而成的。为了保密,李如冰回身又关上了门,这时候,洞中的灯光又依次熄灭了,就像现代的感应灯
一样。
李刘二人手执手电筒,仔细查看这个神秘的地宫,这里的一切对他们来说都是闻所未闻。
每走一步,就有水银球在脚下滚来滚去,这就是李如冰刚才踢到的东西。水银有液体的形态,又不会蒸发,所以历代皇帝的陵寝总是用它来布置成江河湖海的形状,似乎墓主人还在统治着这个世界。
不过,这里的东西虽然每一件都与皇家有关,可并不是皇帝的陵墓,李如冰和刘瑶也没有见到任何棺木或与亡灵有关的物品,当然更不会有东岳大帝治下的小鬼跳出来滋事了。
地宫分为好几层,最上面一层堆满了小山一样的竹简。李如冰走上前去,想拿起一卷来看一下,他的手刚碰到竹简,就听「哗啦」一声,竹简散了架子,落了一地。原来,因为年代久远,将竹片穿在一起的绳子已经彻底腐烂了。
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山洞的穿凿时间不晚于东汉,也就是在蔡伦发明造纸术之前。李如冰和刘瑶读了几片竹简,里面的文字古朴奇妙,像蝌蚪和鱼虫一样,与现代汉字差别甚大,他们一个字也认不出来。唯一可以判定的是,这是一个古老的文献库,其年代之久远,种类之丰富,保存之完好,几乎等同于第二个莫高窟藏经洞。从中拿出任何一部藏书,都可能改写中国历史。
李刘二人没有停留多久,就下到了第二层。这里彷佛是一个大型的音乐厅,一排排木架子上,挂满了青铜铸造的编钟,大的可比寺庙的大钟,小的如同婴儿玩耍的拨浪鼓。两人大致数了一下,发现这里的编钟少说也有三百件,每个编钟上面还刻有错金的铭文,看不懂什么思思,不过无外乎是关于音律和节拍的符号。刘瑶拿起一个磬儿,在木架下边走边敲,编钟发出了或清越或低沉的声音,虽然不成调子,可是听起来却有「大珠小珠落玉盘」的悦耳。
「真奇怪,这么重的大家伙,古人是怎么把它弄进来的?」李如冰百思不得其解。
下面一层更有看头了,对李如冰来说尤其如此,因为这是一个兵器陈列室。一个个石头基座上,Сhā满了用青铜和锻铁打造的戈、戟、矛、剑、盾牌和弓弩;一排排先秦战车前,仿真马尺寸烧制的陶马高大雄健,栩栩如生,马头上还配有银饰辔头,马鞍上挂着用一整条蟒蛇皮硝制而成的马鞭子。在靠近墙壁的一个大宠里,李如冰还找到了一副完全用黄金片和金丝穿缀而成的锁甲。显然,这是皇帝专用的甲冑,因为它的扣子竟然是一粒粒鸽卵大小的红宝石。
「太沉了,压得我快要喘不过气来了,走起路来也头重脚轻的。除了好看外,真不知道它有什么用?吃了败仗,连跑都跑不及,只好当俘虏了!」李如冰禁不住诱惑,穿上了这副黄金甲冑,可马上就消受不了这份福气。
「皇帝自然用不着去冲锋陷阵的。这副金甲连你都受不了,他更是一步也迈不开了。不过,他也不用走路,只让太监把自己抬到六匹马拉的战车上,在将士们面前转一圈装个样子而已。一旦打了败仗,他把金片和宝石乱撒一地,敌人忙着去检宝贝,哪里还顾得上追他!」刘瑶一边帮他脱下来,一边笑着回答道。
第四层的陈列物最少,只有九件。不过,对于一个天子来说,少了任何一件都足以让自己的皇位摇晃不稳起来。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九州岛宝鼎」。据说在远古时代,大禹在治水成功之后,将天下根据山川的走向分为九个州,然后以各州进贡的金属铸造了九个鼎,作为中央政权的象征陈列在庙堂之上。史书上说,从夏朝到秦朝,九鼎一直保存完好,可是秦灭亡以后,项羽一把火烧光了阿房宫,九鼎也被一并焚化。谁也想不到,它们竟然逃过了大劫,还被藏在了不见天日的山腹中。
第五层是最漂亮也最有生活气息的地方,简直可以用「金碧辉煌」来形容,事实上,这里真是金玉满堂。宫廷里使用的各种用具,从金盏、金勺、金杯、金钗、金钩到玉如意、玉璧、玉带和玉搔头,没有一件不精美绝伦的。不过,吸引李如冰眼睛的却是上百方金印和玉印。在一个小小的金匮中,李如冰甚至找到了一枚玉玺。它方圆四寸,通体洁白无暇,上镌五龙交纽,旁缺一角,以黄金镶补完整玉玺上刻着的篆体文字,仔细辨认后,原来是八个字:「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传国玉玺!」李如冰禁不住惊叫了起来。
「你怎么了?」刘瑶拉着他的衣角,不安地问了一句。
「我知道你的真实身份了!其实,我早就该想到你姓刘呀!这么明显的证据,我竟然忽视了。」李如冰一边说,一边连连摇头。
「姓刘又怎么样了?」刘瑶觉得莫名其妙,要知道,「刘」是中国第二大姓,全中国姓刘的人没有一亿也有八千万。
「刘姓是汉王朝的国姓呀!现在,一切都明白了:『东方圣山』和宝藏的故事是你家代代相传的秘密,而父母去世后,又将三把金钥匙交给了你,这只意味着一件事:你是汉朝皇帝的直系后裔,也是地宫中一切财富的主人!」
刘瑶目瞪口呆地看着李如冰,就在一个小时以前,她不过是个寒门丫头,现在却成了皇朝之后,如此翻天覆地的变化,让她一时怎能承受得了?
不过,现在可不是交流感想的时候,因为下面还有一层,也是地宫的最后一层,那里还会有什么惊人的宝藏呢?
可是,两人马上就大失所望了,因为最下一层简直就像个修理工家的储藏室一样,堆满了各种杂物:测天的玉综,观象的日晷,计时用的水漏斗,简易的地动仪,精度很高的山川分布图,餐桌大小的石雕八卦,画在大铜球上的星象图,甚至还有一个周身Сhā满了针的铁铸祼体男子。
最奇怪的是一个用白铅打造的椭圆形车子,它没有车轴,却有三个轮子,车辕上还挂着一个五角形的转盘。
如果它是战车的话,为什么前面没有马?又为什么不放到第三层的武器库中去呢?李如冰和刘瑶想不明白……
这时候,他们又注意到,在车上还坐着一个白锡捏成的小人。不过,他头戴圆帽,尖耳如兔,竖眼如蜂,两只双手不但长过膝盖,而且像藤条一样柔软,掌心紧紧相对,似乎要抓住什么东西。此外,作为车的驾驶者,他的脊梁并不像普通的马车夫那样端正,也没有做出扬鞭的姿势,而是仰面向天,似乎在观察或祈梼什么。
李如冰似乎觉得在哪里见过这个模样的怪人,想了半天,一点也想不起来了。这时候,倒是刘瑶提醒了他,因为女生的记忆力普遍好过男生,更何况,那是一个给人印象深刻而又众所周知的面孔。
「你不觉得吗?它好像和四川三星堆出土的那些纵目人有点像。」
果然如此。三星堆的发现是中国考古十年来最大的成果,但也是百年来最大的一个谜团。这种比中国夏朝还要古老的神秘文明,究竟起源于何处?达到了怎样的繁荣程度?后来,它又为什么突然消失了呢?
眼下,产于巴蜀大地的纵目人又怎么会出现在了泰山之巅的地宫里了呢?
一个疑问还没有解决,另一个疑问又产生了,那就是地宫物品的安置方式。从现代考古的角度来看,当然第一层的图书典籍最为珍贵,宝鼎其次,因为它反映了青铜时代的冶炼水平,再次是乐器和兵器,最后才是皇帝视为命根子的玉玺。
而对古代的帝王来说,情况却完全不同。收藏各种版本的典籍,不过是为了附庸风雅;乐器也是「礼治天下」的形式而已,皇帝吃饭的时候一定更喜欢观看美女的翩翩舞姿,欣赏娇嫩歌喉;兵器就不同了,它代表着国家统治力量的强弱,是万万不可少的;九鼎是四海宾服的象征,也是每一个君王的人生理想;但与之相比,玉玺才是权力的唯一象征,也是皇帝唯一可以真正「拿捏在手」的东西。有了它,才会有前面的一切。
由此可见,对地宫的创造者!肯定不是东岳大帝!来说,越往下陈列的物品越重要。可是,最底的一层不过是些乱七八糟的杂物而已,偶尔有几件如地动仪具有一定的科技价值,也过于原始和简陋,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被认为是「淫巧奇技」,为清高的士大夫们所鄙夷和排斥。那么,皇帝为什么特别看重这些呢?
李如冰不明白,这时候,他突然又想起了金钥匙后面的那一句话:当十万亿金。这是什么意思呢?
也许,在地宫的创造者看来,这里的宝藏价值相当于当时的十万亿金!当然,不是十万亿斤黄金,而是十万亿斤黄铜。可即使如此,这也是个让人咋舌的大数目,从汉制换算成今天的公制,十万亿金相当于全世界十年的粗铜产量!按照纽约镍铜交易所去年的平均价折算,价值为一万七千亿美圆!
如果说「富可敌国」在古代作为一个形容词都显得太过夸张的话,那么,刘瑶拥有这个宝库后,在世界各国的年度国民生产总值统计表中,可以排在第七位。
「孟含霏说得一点也没有错,在五个女子当中,你才是最有钱的人。」李如冰笑着对刘瑶说,刘瑶听后,也轻轻笑了一声。不过,两个人笑得都有点暧昧,似乎有什么不对头的地方。
因为「价值连城」还有另一个意思,那就是「一文不值」。今天在地宫中发现的物品,没有一件不是国宝级的文物。可是,按照国内文物保护法和国际公约,这样的文物是不能公开交易的!即使可以拿出去卖,他们也舍不得。
既然这里的宝贝只能看不能动,两人又没有考古专家的兴趣,在这个空气污浊的地方多待一分钟都觉得难受。走出地宫后,李如冰重新锁好了小门。出了地道后,又用那块以假乱真的青石条封住了入口。
「我们是不是要把这个发现公布于世?」刘瑶踌躇着问,她是个好学生,也是个好公民。
「暂时不要。因为这是祖上留给你的遗产,又不是无主之物。再说了,这只是三个宝库中的一个,一旦公布闲来,我们就成了公众瞩目的对象,到那时,迫于压力,另外两把钥匙不拿出来就不好看了。」李如冰考虑得更实际一些。何况,现在连命都顾不得,哪里是出名的时候呀!
两人回到了旅店,睡了足足一整天,才想起下一步该干什么?东山既然没有什么可,那么下一个目标,自然就是西山了,它又在什么地方呢?
这又是一个漫无边际的大难题,不过,有了「汉朝」这个关键,搜寻的范围一下子就缩小了。
汉武帝时期,大旅行家张骞凿通西域,天山就成了中国人心目中的西方圣山。不过,和泰山不一样的是,天山诸峰多在雪线以上,并不适合藏宝。那么,换个角度来考虑怎么样?
汉代的西域有三十六个小国,这些小国大多湮没在了历史当中,只剩下了几处遗址供人发思古之幽情。不过要一一找来,那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这时候,李如冰突然想到了一个小时候听奶奶讲过的故事:在兵荒马乱的时代,为了保险起见,有钱人家会在关系可靠的亲戚家寄存一些贵重的物品,这样一旦落难时,也可以避免一无所有的厄运。
联想到刘瑶作为「传国公主」的身份,李如冰立即觉得眼前豁然开朗了。他在网上查了资料,发现汉王朝确实与周边的国家有过和亲的记录,有记录的是匈奴、乌孙和楼兰三国。匈奴就不用说了,那是汉朝的百年强敌,和亲不过是「破财免灾」的另一种说法。乌孙在历史上倒一直是汉朝的盟友,不过它是一个骑在马背上的游牧民族,和匈奴一样逐水草而居,整个国家连一堵城墙也没有。把钱送到这样的国家里去,以后上哪里去找呢?剔除了前两者,就只剩下楼兰了。巧得很,楼兰是个典型的绿洲国家,而且位置就在天山脚下,罗布泊边。《 史记》 中也说,西域三十六国中,论繁华莫过于楼兰。
「我们马上就出发吧。」李如冰立即就要动身。
「为什么现在就去呢?也许,我们该等到春暖花开再去。」刘瑶有点不解了。
「现在距离春节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我想把正事办完,然后带着你回家去,让我爸爸妈妈见一见未来的儿媳妇,给他们一个大大的惊喜。」
刘瑶听后又羞又喜。李如冰说得没有错,曹艳春已经见到自己和刘瑶了,以她的性子,可能一回到学校就会打电话告诉家里的。父母知道了自己的下落,又听说混得还不错、连女朋友也有了,一定会感到放心的。可是这样一来,自己的压力就大了,
如果春节还不回家,那就太伤父母的心了。
离开泰山后,李刘二人到了济南,然后搭乘航班飞到了新疆的乌鲁木齐,下飞机后就转道去了吐鲁番市,那里是距离罗布泊最近的城市。可是,他们走遍了每一个旅行社,得到的回答全是一样的:这个季节去罗布泊,那不是自己找死吗?
可是天无绝人之处,虽然旅行社不肯,李如冰却相信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当初自己在美圆的诱惑下,连一议人谈虎色变的囚笼谷也敢下,何况罗布泊这个对外开放的景点。果然,当他想找一台车的时候,一台长型的运油车就停在了眼前。司机是塔里木油田运输队的,说自己正要开着空车去油田,可以顺路带他们去罗布泊。
「从早上起,你就一直开着车跟在我们后面,我们到哪里你就到哪里,为什么呢?」李如冰看他虽然面目质朴,神情敦厚,运油车也是手续完整,牌照齐全,还是免不了有点怀疑。
「我一看你们的样子,就知道是大学生利用寒假来罗布泊探险的。给公司运油只能赚几个辛苦钱,我想顺路拉点私活,挣点小钱补贴家用。」他说得很实际,也很坦然,显然不是第一次这么做了。
李如冰立即同意了,两人就这样上了运油车。一路上,司机话很少,为了避免长时间开车打瞌睡,李如冰不停地找话题和他说,可是他也很少接种,眼睛始终盯在前面。到最后,刘瑶也忍不住开口了。
「师傅,我猜你一定不是新疆人。」她虽然在云南的外婆家长大,可是父母全在西北工作,而西北虽然地域辽阔,各地方口一首相差不大,尤其鼻音异常浓重,所以一听就听出来了。
「没错,我是南方人,是广东的一个大老板把我带过来的。」司机目不转睛地看着前方说道。
「你跑这条线路多长时间了?」李如冰又随口问了一句。「不长,才半年!半年。」话一出口,他就感觉到了口误,立即改了过来,可是李刘二人全听到了。
李如冰有点担忧了,果然,道路越来越不好走,周围的景色也越来越荒凉,如果不是天上的孤鹰在飞翔,几乎让人以为到了另一个星球。李如冰正要开口问司机是不是走错路了,这时候,运油车突然停了下来,司机说后轮胎好像有点漏气,叫李如冰下去看一眼。李如冰跳下了车,来到了后轮胎前,他还没有来得及弯下腰里查看,运油车就突
然发动起来了,一下子就踪出了十几米远。
8、魔鬼城中
李如冰心头一凉:糟了,遇到黑车了!同时,头脑中又一个闪念:真是一报还一报!我头顶着一个「采花大盗」的帽子,现在却遇到了真正劫色的淫贼了。
他一边疯狂地喊叫着,一边拚命追了上去,可是哪里能追得上呢?正当李如冰感到绝望的时候,突然,一个身影从车上滚了下来。
那是刘瑶!李如冰将她拉起来以后,她的手中还死死抱着那个旅行包,里面有他们两人的全部家当。
运油车停了一下,似乎在犹豫该怎么办,见到李如冰又追了上来,才关足马力走了。
「我一见车开了,连想也没有想,就跳下来了,他拉也拉不住。」刘瑶摔得不轻,一边哭一边说,到后来连气也喘不上来了。
「要是追上的话,我会焰死那个恶棍的!」李如冰一边检查她的伤势,一边咬牙切齿道。
不过,等安定下来后,两人才发现自己面临着死亡的绝境。周围是一望无际的荒野沙地,一点人迹也看不到。打电话求救吧?虽然每人都有手机,可这里远离城市和居民点,出了信号的覆盖范围。卫星电话倒是配备了两部,不过全留在车上了,即使拿在自己手里,恐怕也不管用:救援人员问起两人现在的具体位置,根本说不清楚,因为周围连个参照物也没有。
最后,只有一个没有办法的办法了,那就是顺着那辆运油车留下的车辙印走,兴许这样还能有一线生机。
可是没走出多远,天就渐渐黑了下来。李如冰看到不远处有一片突起的土丘,就决定带着刘瑶到那里去过夜。
走近一看,才发现这不是土丘,而是一片断垣残壁。在一堵高墙下,李如冰将旅行包垫好,然后扶着刘瑶慢慢坐了下去。刘瑶经过了一天的疲劳和惊吓,很快就在他的怀抱中昏睡了过去。李如冰警惕地观察着四周的动静,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他也开始打瞌睡了,后背不知不觉中靠上了后面的高墙。
只听一声「轰隆」,已经严重风化的高墙竟然倒塌了下来。李如冰在瞬问惊醒,他的第一反应就是抱住刘瑶就地打了一个滚,泥块碎砖纷纷砸在了他的身上,中间还
夹杂着飕飕的轻响声。李如冰不敢停下动作,直到了滚出了十几米外才直起了身来。
散落一地的泥土中间,是一支支深深Сhā在地上的利箭。李如冰用力拔起了一枝,发现它的箭头是用精钢铸造的,幸亏刚才躲得快,否则就成了刺蜻了。
他又抬头望去,只见高墙的缺口后面,一个庞大的城堡出现了。
在古代,需要设置机关来保护的地方,绝对非同一般。李如冰和刘瑶从高墙的缺
口走向了城堡,发现自己走进了一个城市,不过,这是一个死亡的城市。
两人走在空寂的街道上,虽然两边的房屋大多倒塌,但从建筑的形制上可以看出它们的古罗马风格。刘瑶突然发出了一声尖叫,然后掩上了自己的眼睛。李如冰顺着看过去,发现那是一具风干的尸体。
很快的,他们就陆续发现了更多的保存完整的尸体,虽然黑夜中看不清楚它们的头发和皮肤,可是光从个头上就可以判定,这是一个不属于东亚蒙古人种的民族。
他们安静地躺在那里,没有丝毫挣扎和遭到伤害的痕迹。究竟是什么毁灭了城市?唯一合理的解释是:一场可怕的沙尘暴笼罩了城市,让居民们无法呼吸,纷纷窒息而死。
李如冰和刘瑶在城市中穿来走去,终于来到了城堡下。到此时,他们才发现,这个城堡是如此高大,而它的门却狭小异常。李如冰试图推开门,可是它却纹丝不动,翅他凑近后仔细研究了片刻,脸上突然露出了狂喜的神色。
「和泰山地宫是一样的!快把钥匙拿来!」转眼之问,门就打开了。灯光也随之亮了起来,一切似曾相识,不过,眼前的景象却让李如冰和刘瑶张大嘴巴合不拢了。
堆积如山的丝绸,将城堡塞得几乎没有一点空隙,数量少说也有几百万匹。它们的颜色像云霞一样五彩缤纷,在摇曳的灯光下,发出耀眼的光芒。有的光滑腻指,有的厚如锦障;有的轻若无物,有的薄若蝉翼。白如霜雪,黑如墨炭,红如茶花,更有一种名贵的会变色的绝品叫做「软烟罗」,远看如早春芳草若有若无,近看如夏日秀竹青翠欲滴,拿到眼前才发现是深深的墨绿色,也不知道是用什么配方染的。
楼兰是丝绸之路的重镇,也是欧亚大陆最重要的丝绸集散中心。在汉代,丝绸在西方人眼里是和黄金等价的贵重物品。楼兰国里储存了这么多的丝绸,当然要下大力气保护了!
「楼兰不过是一个小国,又不是丝绸的原产地,全城的老百姓加起来不过十万人,就算个个是富翁,怎么会拥有这么多的丝绸呢?」刘瑶奇怪了,她还有一句话没有说出口:我的祖先真奇怪,他们怎么好意思把别国的财富当作遗产传给自己呢?
「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这些丝绸虽然名义上归楼兰国所有,其实是汉朝皇帝寄存在这里出售的。你记得第二把金钥匙上刻的字吗?『西山藏贝』,在古代,『贝』就是货币的意思,丝绸是世界各国公认的名贵商品,和黄金白银一样是硬通货。说到底,楼兰王不过是个交易的中间人,而你的祖宗才是那个幕后的大股东呢!」李如冰笑着说道。他虽然读书不开窍,但是脑筋转得很快。
李如冰说的不无道理。汉武帝是个雄才大略的皇帝,在位五十多年,几乎征伐过所有的邻国。每次发兵少则数万,多则十万数十万,在「劳民伤财」方面超过了秦始皇和隋炀帝,可是却没有亡国之厄,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控制了丝绸的专卖权,用获取的利润填补了巨额的军费亏空。
两人正兴高采烈地说笑问,突然感觉情况不对了。只见眼前的丝绸就像被巫师施了魔法一样,逐渐褪去了鲜艳的颜色,失去了晶莹的光彩,到最后,竟然成了一堆堆的灰。用手一摸之下,更是成了粉末。
刘瑶大哭了起来。她觉得自己的命运就是一个死循环:珍贵的东西总是刚刚到手又马上失去了。在这之前,她原本就对找到宝藏不抱任何希望,可是财富突然从天而降,然后又在自己的眼前灰飞烟灭,怎么能不痛心疾首呢?城堡内的空气与外界长期隔绝,造成了两者氧气含量的不同。李刘二人进来后,城堡的门一直敞开着,外面的空气侵入后,丝绸就发生了氧化现象,最终毁于一旦。
「别哭了,就算给我们一座金山,也不能当饭吃,当水喝,有什么用呢?」
李如冰一边安慰刘瑶,一边想:唉,要是郭庭在这里就好了!每到遇到难题的时候,他总会想起郭庭,可是一路顺风时,早把那个怪异的疯子忘到了九霄云外。
刘瑶停止哭泣后,李如冰马上带着她离开了城堡。刚才在翻越缺口的时候,他看到城墙外有一片胡杨林,这是一路上仅见过的植物,那里也许可以找到一点水。
来到胡杨林后,李如冰才发现自己大错特错了。胡杨树个个身姿挺拔,直Сhā天空,可是都已经死了不知道多少年了。当地人都知道,胡杨树是「百年不死,千年不倒,万年不朽。」
等李如冰和刘瑶想离开胡杨林重新回到城堡中去的时候,一切已经来不及了。
在他们四周,一个个小灯泡一样的绿眼睛,像月落后的星辰纷纷亮了起来。凶恶的狼群,已经将他们团团包围了起来。虽然黑夜中看不清牠们的模样,可是光听那尖利的嗷叫声,就足以吓破了胆子。
李如冰将刘瑶送到了最近的一棵胡杨树上,然后背对着树干,右手横握匕首,平放在胸前。一条狼也许是饿极了,等不及大队的到齐,抢先扑了上来,李如冰手腕轻轻一抖,这条狼就像个布袋子一样从半空中跌落了下来,鲜血洒了李如冰一身。
其它的狼闻到了血腥味,顿时情绪亢奋了起来,开始咆哮着发动了潮水般的持续攻击。李如冰奋力挥刃反击,连续杀死了七八条狼,可是至少有两次,狼嘴几乎咬住了他的手腕。到这时,他才明白了什么叫做「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
狼是很聪明的动物,眼看不能正面强攻得手,转而攻击躲在胡杨树上的刘瑶,有一次差点咬到了她的衣角,幸亏李如冰及时回护,才幸免于难。
可这样一来,李如冰就陷入腹背受敌,顾此失彼的窘境了。他急中生智,将匕首强塞到了刘瑶的手中,让她拿着防身,随后侧身半转,一拳砸中了一头乘隙偷袭自己咽喉的狼,当下将牠打得牙齿裂碎,瘫软在地。然后,李如冰一弯腰,双手从地上各抓起一条死狼的后腿,像个疯汉一样大呼大吼,左甩右砸,已经攻到树下的十多条饿狼被打得血肉飞溅,东奔西逃,一头狼躲闪不及,脑袋和死狼头刚好撞在一起,顿时头骨折裂,白色的脑浆喷了一地。李如冰精神一振,手中的「武器」不但用起来顺手,防卫半径也大多了,狼群再也不敢溜到树后攻击刘瑶了。
可是,狼群并没有退走,牠们越聚越多,少说也有两三百头。到后来,牠们甚至将死狼的尸体拖出去啃吃了起来。听到那一阵「吧咯」和「卡擦」声,李如冰全身起了鸡皮疙瘩,趴在树上的刘瑶已经忍不住大声呕吐起来了。
天快亮了,随着时间的推移,李如冰感到自己的体能在一点点下降,这种对峙的局面看来维持不了多久了。狼群是典型的群居动物,所以李如冰唯一的希望,就是击毙头狼。可惜,头狼很狡猾,牠躲在了狼群的后面,就是不靠近这祼胡杨树。
眼见别无他法,李如冰准备冒险一击。他从刘瑶手中又拿回了匕首,然后将她托到了胡杨树上更高一点的位置。之后,李如冰测算了一下距离,自己全力冲刺的话,预计可在五秒钟之内冲到头狼的面前,趁牠狞不及防,劈头就是一刀,然后不管是否
杀伤,再返身折回胡杨树下。正当他蓄势待发的时候,头狼彷佛感受到了威胁,突然抬起头来,侧耳倾听了片刻,然后发出了一声长长的嗷叫,掉头冲出了胡杨林。随即,狼群也跟着骚动了起来。不过片刻,就像一阵风刮过一样,地上除了死狼的残肢断骨外,什么也不见了。
李如冰和刘瑶又奇又喜,正在庆幸死里逃生的时候,远处天空中传来了低沉的轰鸣声。只见黎明的晨曦中,出现了一个黑点,黑点向着胡杨林直飞了过来,距离越近,黑点就越来越大,逐渐看清楚了,那是一架直升飞机。
直升飞机在胡杨林上空盘旋了一圈又一圈,上面的喷漆已经清晰可见:罗布泊旅游管理局救援中心。
李如冰和刘瑶跑出了胡杨林,向着直升飞机激动得连连挥手,飞机上的驾驶员也发现了他们,发出了降落的信号,然后平稳地停在了一片空地上。李如冰和刘瑶跑到了舱门前,还没有开口道谢,就先挨了一顿劈头盖脸的臭骂:「你们两个怎么回事?旅游局早就四处贴了通告,冬天不许游客进出罗布泊,你们没长眼睛吗?」待到看清楚两人的模样,嘴上不骂了,可是心里却更加不高兴了,「大学生怎么样?难道就可以无法无天了吗?万一出了事,家里人上哪里去找你们? 生要见人,死要见尸,最后还不得折腾我们吗?」
李如冰心里充满了感激,除了诺诺连声,一句话也不辩解,更不敢反驳。等上了直升飞机,远离了胡杨林,驾驶员看到这对小情人惊魂未定却又互相慰藉的体贴样子,稍微消了点气,可是嘴上还忘不了数落几句:
「找浪漫也要看一下什么场合!十七号区域不但荒凉,还是著名的魔鬼城的所在地。别说游客了,连放牧的人都不敢经过,我每次执行任务飞经十七号区域时,只挑晴朗无风的好日子,大中午来掠一圈就撒。」
「魔鬼城?」李如冰大吃一惊,那个黑心司机的心不但是黑的,还黑得发亮。
「害怕了不是?光听起来都让人糁得慌!当地人传说,楼兰古国被沙魔王占领后,全城的居民全变成了鬼。白天古城看上去是一片废墟,到了夜晚幽灵就会出来活动,做买卖的、耍杂技的、唱歌跳舞的,和当年一样热闹。此外,十七号地区还活动着罗布泊地区最大的一个狼群,你们能捱过一晚上不被牠们发现,实在太幸运了。」
「是啊,是啊,我们真是太幸运了。」李如冰一边喃喃自语,一边苦笑。不过,因为螺旋桨的声音太嘈杂了,他还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幸运,而救星来的是这样及时,就像探险电影里的情节一样紧凑。飞行了一个多小时后,直升飞机终于落地了,驾驶员送他们下机时,才看到李如冰身上的衣服已经被鲜血淋透了,呆了一呆,然后肃然起敬。「好小子,我还真小看了你!能从罗布泊狼嘴里逃出来的人,我这辈子还没见过第二个。」
在救援中心的办公室里,李如冰和刘瑶又接受了一番严厉的批评和安全教育,趁中心主任说累了喝水的空当,李如冰赶紧提出了一个愍了好久的疑问:「你们怎么知道我们被困在十七号地区的呢?」
「这还问我?该问你们自己呀!」中心主任眼睛一瞪,随即看李如冰惊异的神情不像是装出来的,就把详细经过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
「昨天半夜里,突然有人用手机打了我们的值班电话,说他的两个同伴不听劝阻,私自去了罗布泊,被困在十七号区域了。我们的值班人员问他怎么能肯定人就困在十七号区域,还让他留下自己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电话就挂断了。刚开始,我们还以为是这是个骚扰电话,可是随后几个吐鲁番的旅行社也纷纷打来电话,说他们也接
到了救援电话,还说确实在白天见过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他们要去罗布泊,出多少逃钱也愿意,可是谁也不搭理他们,后来见到一台运油车把他们拉走了。于是,本着『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救援原则,我们决定立即派出直升飞机,可是十七号区域既远又危险,所以一直等到天快亮时才起飞。」
救援中心的电话有来电显示功能,李如冰从记录本上记下了这个电话,可是打过去后才发现是个空号,又向电信局查询,才知道对方已经销号了。
「难道,是那个黑心司机后来良心发现了?」李如冰和刘瑶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
旅游管理局的每一次救援行动都要备案上报,所以,李如冰和刘瑶要详细说明自己这次探险的经过。正当他们怀着复杂的心情,犹豫着是否要将昨天落难的真相写下来时,救援中心又接到了一个求助电话。
李如冰一边写一边侧耳倾听电话里的对答,很快就惊得一个字也写不动了。
原来,今天一早,在罗布泊十七号区域和九号区域的边缘地带,一个哈萨克牧民发现了一辆停在野外的运油车,司机已经死在了驾驶室,除了嘴唇发紫外,身上一点伤痕也没有,车上的油料、食物和饮水都不缺,似乎是突发心脏病死的。
一听报上来的车牌号,果然是那台运油车。可是救援中心和塔里木石油基地联系后才知道,这台运油车并不属于他们的车队,连车牌子也是伪造的,显然是台偷运石油的黑车。赶到现场的调查人员也搜了死者的全身,没有找到任何能证明身份的物件。
李如冰没想到事情会这么蹊跷,而且越变越复杂,为了不想惹上更多的麻烦,他趁救援中心的人员忙着处理死者善后事宜的当白,拉着刘瑶偷偷溜走了。
9、牦牛抢亲
李如冰和刘瑶一口气跑回了乌鲁木齐。在夜市上,李如冰一气点了当地著名的大盘子鸡、烤羊肉串和手抓饭,准备放开肚皮大吃一顿。
「西山之行一无所获,可是我们为什么这么快乐呢?」刘瑶一边呷着鲜美的羊髓汤,一边感到奇怪了。
「比如,你今天坐公交车,被小偷偷走了钱包,里面装着你一个月的薪水,你一定很生气,跳下车就去追,可是反被对方揍了个鼻青脸肿,而周围的人都在看热闹,谁也不见义勇为,是不是感觉够倒霉呀?可是等你回到家,看电视新闻的时候,说一辆公交车和电车在路口相撞,车上的人死伤十之八、九,而那辆公交车正是你刚才坐的,你是不是该对上帝感激涕零呢?」本来已经成了狼嘴里的一块肉,现在却坐在夜市上大口嚼肉吃,李如冰觉得今天真是个好日子,该大事庆祝一下才对。
「我们干嘛要找什么宝藏呢?干脆!干脆就回你!回家算了。」和大部分这个年龄的女孩子一样,刘瑶觉得钱财和终身大事相比,还是后者更重要一些。
「怎么,想见未来的公婆了?」李如冰笑嘻嘻地打趣道。
「才不是呢!」刘瑶坚决否定之后,又间接地肯定了,「你说,他们会不会不喜欢我呢?!」
「一定会喜欢的,我敢打保票。」李如冰知道这一点对她来说太重要了。可是,刘瑶自己还是很担心。「人家的新娘子都是娶进门来的,可是我却自己送上门去,他们会不会嫌弃呢?」
「怎么会呢?你又乖又可爱,他们喜欢还来不及呢!」李如冰说完后,才明白了刘瑶所担忧的是什么了。没错,从传统的道德角度来看,一个和男朋友未婚同居的女孩子,婆家人会瞧不起的。
「放心好了,你能把他们的儿子送回家来,就已经说明了一切。」李如冰虽然无法肯定父母对刘瑶的态度,可是暗自下了决心和她同进同退,大不了再离家出走一次。
放开这一节,两人又谈起了罗布泊的惊心之旅。「你说,那个黑心司机和打电话报警的人,会是同一个人吗?他怎么会死了呢?」一想起差点被坏人劫持,刘瑶到现在还心跳不已。「我也不知道,不过,楼兰古国本来就是个谜一样的地方,何必要想那么多呢?」李如冰劝慰道。他说得没错,有些事情确实是不能多想的,因为越想越后怕,越想越蹊跷。
现在,玉匣中的三把钥匙已经用过了两把,李如冰和刘瑶依然两手空空。那么,南山究竟在哪里呢?它能否给他们带来「真正」的财富呢?与猜谜一样的东山和西山相比,南山很容易就确定了下来。因为,从天山向南望去,就有一条高大的山脉,那就是中国史籍中充满神怪气息的昆仑山。
不过,说来容易,实际上要想确定藏宝的地点却一点也不容易。泰山只是一座高山,方圆不过数十里,宝物藏得再隐秘,只要有耐心,展开地毯式的搜寻,就可以发现端倪;天山也是有数的几个点,可是昆仑山东西横亘七千余里,绝大部分是海拔五千米以上的无人区,该从哪里下手呢?
有关昆仑山的传说中,最著名的就是周穆王乘着八骏西游,在瑶池见到了西王母,并在那个仙境住了很长时间,得到了可以延年益寿的灵丹妙药。这个美丽的故事在先秦时代广为流传,即使到了汉朝,人们一定也是耳熟能详的。所以,李如冰推断,南山藏宝的地点应该在昆仑山的东面也就是靠近中原的区域,大致应该在今天的青海湖一带。
离开新疆到达西宁,向西走不远,公路两边就变成了广一义的草原。一天,李刘二娜人离开了公路,落宿在了一家以放牧牦牛为生的藏族牧民的毡房里。草原上的牧民很好客,主人端出煮羊肉、资耙、酥油茶和青稞酒来款待客人。酥油茶的味道不错,青稞酒的滋味更是让人难忘,可是,用清水煮出的半生不熟的羊肉就不敢让人恭维了。
李如冰犹可勉强下咽,刘瑶也不是个挑剔的女孩子,何况在囚笼谷中,他们的生活方式并不比这个离太阳最近的民族更文明更高雅,可是,看着放在大碗里的半指厚的白花花的肥肉,她不要说下刀去割,光看一眼就忍不住要吐了。李如冰看到了她的窘况,可是又不能让刘瑶谢绝主人的盛情,因为在牧民眼中,客人不吃肉就是对主人最大的不尊重,弄不好要被人家赶出去的。
趁主人眼错不见,李如冰迅速将自己的碗和刘瑶的碗掉换,又将自己桌前的碎骨头推到了她的面前,就像那是她啃剩的一样。为了不让主人发现自己的掉包计,李如冰假装问起了风土人情来分散对方的注意力。
「我们是来青海游玩的,附近可有什么可好看的景点吗?」从西宁开始,他们一路上都这样问的,也真的游览了不少名胜。不过,李如冰对这个游荡的牧民却不抱有任何希望,因为他发现虽然帐篷内外挂满了经幡,但是主人显然不识字,家里不要说电视机、收音机了,连张纸片也见不到,即使周围真有什么奇山丽水,也不觉得有什么希奇,更不会像长白山的人们那样运用多种媒介大肆推销了。
「那还用问吗?日月洞咀一 几百里内外哪个人不知道,你们外地人大老远跑来不就是为了看它吗?」牧牛人一脸骄傲地回答道,大大出乎李如冰的意料。
日月洞?这个名字听起来可真有点不寻常,李如冰立即详细打听起来。原来,日月洞是距离此处几十里外昆仑山下的一个深洞。据说一千多年前,唐太宗决定将文成公主下嫁给藏王松藏干布时,为了解她的思乡之情,就送了一面日月宝镜给她。文成公主进藏路经此处,拿出镜子梳妆时,日月宝镜照见了千里之外长安城富丽繁华的景象,顿时泪如雨下。不过,为了完成和亲的使命,表达永不回头的决心,她将镜子丢弃在了山崖上,镜子后来就化成了一个深洞,名为日月洞。
「那它有什么奇特的地方呢?」李如冰觉得奇怪了,因为在一般的民间传说中,镜子总是和美丽的湖泊有关,比如在长白山,人们说天池是仙女佛库伦梳妆的镜子。可是这个日月宝镜真奇怪,不化为湖泊,也不化为水塘或者盐池什么的,竟然化成了一个深洞。
游牧牛人说,这个日月洞可不是一般的地方。它的入口很小,仅容一个人侧身进去,可是里面的空间越走越大,道路也越走越多,而且深不见底,曾经有人点着火把下去了一两里路,火把熄灭了还找不到尽头。后来,有个聪明人想了个办法,捉了一条狗和一头羊,在狗身上绑了一捆草,在羊身上挂了几块肉,然后将牠们驱赶了进去。
「一个月以后,牠们终于活着出来了。你们猜一猜,牠们出现在了什么地方?」
主人快乐地眨着眼睛,他很高兴自己的故事吸引了客人的注意力。
「在哪里?」李如冰和刘瑶齐声问道。
「在千里之外的拉萨街头,一个去布达拉宫朝拜的家乡人发现了牠们,一个个瘦得皮包骨头,可是羊吃掉了狗身上绑的草,狗吃掉了羊身上挂的肉,终于活着出来了。」
李如冰和刘瑶连声惊叹不已。牧牛人正说到精彩的时候,突然听到了毡房外传来了牦牛「眸眸」的惊叫声,立即掀开帘布向外望去。只见原本散布在山坡上安静吃草的牦牛东奔西窜,乱成一团。李如冰不明所以,牧牛人的脸色大变,连连叫嚷起来:「坏了!坏了!抢亲的来了!」虽然身处荒远的边疆,可是光天化日之下,朗朗乾坤之中,怎么还会发生这样的野蛮事情呢?李如冰和刘瑶面面相觎,不知道来抢亲的是何许人也,被抢的人姓甚名谁。李如冰顺着主人的手指看去,只见远处的昆仑山上,两座山峰的境口出现了一道灰尘,像一条土龙一样滚滚向着帐篷方向扑来,不过仔细一看,就发现那不是一队蒙
面的骑士,而来一群高大凶猛的棕黑色野牦牛。
原来,是昆仑山上的野牦牛抢亲来了。每到发情期,牠们都会下山劫持牧民养的母牦牛上山,充当自己的压寨夫人。
「快上马!」牧牛人自己背了一枝枪,又往李如冰的手中塞了一枝,然后招呼他赶紧上马。在草原上,骑马和射猎是男人最基本的本领。按照藏民的传统风俗,主人要对待借宿的客人如同家人忙的义务。不用说,既然与人同乐,反过来,如果主人遇到了危险和困难,客人也有出力帮,就要与人分忧,李如冰还是懂得这个道理的。何况,他卯现在对自己的力量很有信心,甚至想和草原上最剽悍的摔交手一决高下,于是接过猎枪,翻身上了一匹枣红马,两人两骑,并排向着野牦牛群疾驰而去。
一路上,牧牛人连说奇怪真奇怪,现在正当草枯水涸的冬季,不是牦牛的发情期呀,为什么野牦牛会下山来抢亲呢?这个问题,李如冰当然无法回答。近年来,一旦自然现象发生了异常,人们总说是受到了全球气候转暖的影响,可是如此紧要的关头,哪里是探讨这些废话的时候呀!
「我们分头行动,我到前面兜头拦住牠们,不让牠们接近母牦牛。你从后面绕过去,放几枪吓唬牠们,记着,不到万不得已,不要伤害牠们。」牧牛人叮嘱道。在藏民眼里,牦牛是雪山的守护神,不可以轻易伤害的。
李如冰依言而行,他策马加鞭,轻松地绕到了野牦牛群的侧后方,拔下枪来,正准备对空射击的时候,万没想到,野牦牛群却突然转了个方向,不再冲向家养的母牦牛,而是向着他直扑了过来!
上百头野牦牛,个个像牛魔王一样面目狰狞,鼻子喷着白沬,眼睛充满了血丝,伴随着擂鼓一样的奔跑声,连大地也在牠们的蹄子下发生了轻微的震颤。李如冰连放了两枪,不但没有驱散野牦牛,反而将对方的神经刺激得更加暴怒。于是,他丢了猎枪,双腿一夹马肚子,掉过头来拚命奔跑。野牦牛群在后面紧追不舍,更可怕的是,牠们竟然也懂得分进合击的战术,迅速将枣红马奔跑的几个方向全封住了。很快,李如冰和他的坐骑就被气势汹汹的野牦牛包围了起来,变成了一条在惊涛骇浪中颠簸的孤舟。枣红马受惊了,牠蹦跳了起来,李如冰几乎控制不住,他紧紧勒住了缰绳,告诫自己千万不要掉了下来,否则的话,一定会被野牦牛踩成肉泥的。
几乎同时,三头野牦牛从不同的方向将尖利的牛角顶进了马腹,枣红马一界嘶一声,顿时血流如注,软软地倒了下去。就在这一瞬间,李如冰做出了一个连自己也想不到的动作,他纵身一跃,就从马背上落到了一头野牦牛的脊背上。
这头野牦牛一惊,低吼一声,本能地一甩鬃毛,企图将李如冰甩下来。可是,李如冰眼捷手快,双手死死地抓住了两只牦牛角,就是不肯放手。野牦牛左摆右扭,可始终无法摆脱他的控制,如此三番后,牠的气势大减,动作幅度也逐渐小了下来。李如冰松了一口气,以为自己安全了,可是,更加不可思议的事情马上就发生了。
在头牛的带领下,野牦牛群不再攻击那匹倒地哀鸣的枣红马,而是转过身来,李如冰劫持的那匹野牦牛包围了起来。随即,牠们就开始用身体不断撞击这位倒霉的同伴,很快,攻击行为升级了,锋利的牛角又派上用场,甚至包括厚重的牛蹄和外凸的撩牙。为了对付一个没有伤害自己的人类,这群野牦牛居然不惜牺牲自己的兄弟!看到这种违背生物本性的举动就在自己的眼皮下发生,李如冰惊骇之极,也困惑之极。牠们一定是疯了!
李如冰拔出了匕首,向每一头向自己进攻的野牦牛发起了反击。可是,野牦牛的个头太大了,半尺长的匕首能让牠们筋断骨折,可是却无法伤到要害。何况,牠们个个像施了魔法一样,根本不在乎这点皮肉伤。很快,这头野牦牛就和那匹枣红马一样,血肉模糊地倒在了地上,不知死活了。李如冰又故技重演,在野牦牛倒下的一瞬间又跳到了另一头野牦牛的脊背上。不过这一次,他虽然抓到了牛角,却没有如愿骑
到牛背上,而是直挺挺地站在了野牦牛面前。
野牦牛向前一冲,李如冰一连后退好几步,随后大喊一声,使出浑身气力拚命一顶,竟然将这头一吨半重的野牦牛顶得动弹不得。可是,纵使李如冰食了龙丹,有了纠龙一样的神力,可是他毕一苋是个人,没有纠龙小山一样的重量。野牦牛将头一低,闷哼一声,发力向上一挑,就将李如冰挑到了半空中,然后像一个断线的风筝一样掉了下来。李如冰看到下面一片锐利如剑丛的牛角,暗叫一声完了。
可就在同一瞬间,他的眼角一扫,突然看到有一只野牦牛的额头上似乎有什么东西在闪光,于是,几乎没有任何迟疑,他就将手中的匕首像飞镖一样掷了过去。
「叮当」一声轻响之后,就是「咚」的一声,李如冰很幸运落到了草地上,没有成为角上亡魂。可是,野牦牛立即又将他围了起来。常言道:事不过三。看来这一次,李如冰是在劫难逃了。可是,他坐在地上等了好久,野牦牛却没有下手的意思,
似乎牠们将他包围起来,只是好奇自己的队伍中怎么凭空多出来了一个两条腿的怪物,甚至还有一头野牦牛凑过来,嗅了嗅他的脸,还伸出流着涎水的肥厚舌头舔了几下,可真叫人念心。
眼见四周的野牦牛没有了恶意,李如冰缓缓站了起来,才发现整个野牦牛群都停在了原地,个个茫然失措,像被施了定身术一样。
李如冰找到了自己的匕首。在匕首边,他捡到了一个变压器大小的方盒子,李如冰在空中看到的闪光物就是它。它被人安放在头牛!一头最魁伟最雄壮的野牦牛的双角之间。刚才,是李如冰在绝望中掷出的匕首,将它打落了下来。
李如冰将小方盒子打开一看,发现这是一台精巧的无线接收器,顿时明白了整个袭击事件的原委。草原上的每个人都知道,野牦牛虽然长相凶猛,其实是一种再温顺不过的动物,如果不是受到人为操纵,不可能做出如此怪异的攻击行为,更不会自相残杀,就像前些年频频发生的鲸鱼搁浅自杀事件一样,细细追究下来,总和人类脱不了关系。
此时,牧牛人也骑马赶到了,看到眼前马死牛亡的血腥场景,惊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李如冰来不及向他解释,就骑上了他的马,向着野牦牛出现的那个山隘口冲了
过去。他在山前山后搜寻了半天,终于在一个石窝子里发现了一个发报机和八节电池,四周还散落着凌乱的物品,李如冰从中找到了几个针管,里面还有残留的麻醉药剂,以及一包已经拆开的香烟。显然,对方没有想到李如冰会迅速发现自己的行迹,于是来不及收拾物品就逃走了。
摆脱了控制之后,野牦牛群又恢复了自己的天性,在头牛的带领下缓缓走回了深山。李如冰和牧牛人目送牠们消失后,一起返回了帐篷中。刚才发生在山坡上的一切,由于距离较远,刘瑶看不太清楚,所以根本不知道李如冰曾经命悬一线。不过,她告诉李如冰一件奇怪的事情,就在他和牧牛人出发之后,她看到山脚下突然出现了一台越野车,向着帐篷直开了过来,可是在距离不到百米的地方又突然停了下来,然后掉头开走了。
李如冰找到了越野车的车辙印,然后顺着车辙印一路找下去,发现它和从山窝子逃下来的那串脚印最终合为一股,终于明白了对方的目的:他们不但想要自己的命,还想要刘瑶的人。
「我们的主人说的没有错,是抢亲的来了。不过,来抢亲的不是野牦牛,而是开越野车的人,而他们要抢的目标不是别人,就是你。」
10、瑶池仙境
李如冰考虑了良久,决定将事情的真相毫不隐瞒地告诉刘瑶。
「是五公子干的吗?」刘瑶听后呆了良久,才问了一句。
「没错,是五公子,不过不知道是哪一个!也许是五个人一起连手的。」在这之前,李如冰心中还一直存有一丝侥幸:即使郭庭所谓的「遗国太子」的故事全是真的,五公子也不一定能找到自己的行踪,「上青天」更有可能是某一只野鸟落到屋顶上夜宿的时候,无意中用喙叼出了那根针,导致它散了架子的。现在,他必须打消最后一丝幻想,直面这个严酷的现实了。
「他们为什么要我!他们为什么要使出这样歹毒的手段来对付我们呢?」刘瑶还是不太明白。
李如冰提醒道:「因为你是五贵女之首。」
「为什么我会是『贵女之首』呢?」与风华绝代、仪态万方的孟含霏、安娜贝尔、库尔琳娜和苏曼相比,刘瑶心中总是难免有一点自卑。
「因为你比她们四个都好呀!」李如冰心想,可是说出来的却是一句严肃无比的话,「不要忘了你的真实身份,你是汉朝宝藏的继承者,也就是汉朝的王朝护符呀!
放眼这个世界上,还有几个女子能和你相比呢?」
「那么,我们该怎么办呢?」虽然知道自己出身华胄,可是刘瑶对自己的新身份一直没有什么感觉。「继续去找南山的宝藏。不过,我们以后要多个心眼,除非绝对必要,我们两个要形影不离,不能分开行动。你发现了一个规律了吗?只要我们分开,就会遇到危险。寻找楼兰古城的途中被黑心司机骗下车是第一次,刚才陷入野牦牛阵中是第二次。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李如冰自问自答道,「五公子设计引诱你们五个贵女,是劫色又骗财的一箭双鹏之计,可是我却坏了他们的好事,当然要杀之而后快了。可是他们万没想到的是,我竟然一直陪伴在你身边,鲁莽对我下手就可能伤到你,所以他们采取每一步行动都会投鼠忌器,不想因小而失大。」
「你真的是这样想的吗?我还怕你借口为了我的安全,又要强行将我送走呢!」刘瑶高兴又诧异地说道。
「是我错了。我一直以为,一个男子汉就该独自承担责任,不能让自己的爱人跟着一起吃苦受累。现在才发现,自己对什么才是男人的理解太片面也太狭隘了。一个男人不但要有勇于牺牲自己的精神,更要相信自己所爱的人。就像牧人讲过的那个羊和狗在日月洞中相依为命的故事,有你在我身边,就没有人敢轻易对我下手;有我陪伴着你,你就永远也不会感到孤独。」李如冰微笑着说道,到后来,眼角里竟然溢出了泪光。
「没错,爱人本来就该同甘苦共患难的。」刘瑶静静地听他说完,才轻轻说了一句。
第二天,李如冰和刘瑶从牧牛人手中买了两匹马,然后按照他指点的方向,策马直奔日月洞而去。当天下午,两人就遥遥看到了远方的山坡上,出现了两个相对而建的古色古香的亭子,知道日月洞到了。
左边的亭子叫做日亭,按照中国古代建筑对称的原则,右边的自然就是月亭了。在两个亭子中间,是一个在山壁上自然形成的一米孔径大小的深洞。光凭外观上看,这个深洞没有任何奇特之处。不过,李如冰发现虽然远隔万里之遥,这个日月洞竟然和泰山有几分相似之处,因为泰山的绝顶上也有日亭和月亭,只是两者在造型上略有不同而已。
冬天的草原上少有人迹,日月洞也冷冷清清不见游客,李如冰为了安全起见,纵马在四周巡视了一圈,没有发现任何可疑之处,于是决定和刘瑶一起进洞了。
入洞后不过百步,眼前就一片漆黑了。李如冰打开了手电筒,一道雪光照亮了古洞,只见四周绝壁高耸,怪石磷绚,彷佛回到了天地初生的洪荒时代,又像是闯入了另一个星球。不过,虽然外面正值隆冬,可是洞中的温度却保持在十度以上,而且脚下的道路倒还通畅,应该是前人走熟了的。
不多久,两人就来到了一个巨大的石洞中,这里就像个老式大院的厅堂一样,是通向各个方向洞口的总汇。李如冰和刘瑶观察了片刻之后,选择一个最大的洞口作为下一步探险的目标。为了避免迷路,李如冰还拿出了一卷早就准备好的铜丝,牢牢系在了洞口的一个石柱上,然后一边走一边放线。大约走了一里多深,前面的道路依旧乱如蜘蛛网,看不到尽头在何方,而铜丝已经放完了。于是,李刘二人决定今天就到此为止,开始一边收线一边往回撒。
可是,他们循着铜丝走了一段后,突然发现铜丝断了!从断口的痕迹看,明显是被人剪断的。一路上,尽管他们以为自己保持了足够的警觉,甚至还有意识地改变行进路线,试图甩掉尾巴,可最终还是没有逃出对手的手掌心。
已经连续第三次堕入了对方的奸计,可是李如冰连敌人的影子也没有见到,想想都让人觉得恐慌和泄气。
「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李如冰简直不敢相信眼睛所看到的这一切,他手握着那根铜丝,感觉自己的思维也像这根铜丝一样断了线。在连遭暗算之后,他以为自己已经抓住了对方的弱点,可万没想到,对方这一次竟然变了主意,根本不管刘瑶的死活,要将两人一同埋葬在这个无底洞里。
难道,他们不想要宝藏了?
「他们并没有改变主意。之所以要剪断铜丝,原因只有一个,宝藏就藏在了日月洞中。」与目瞪口呆的李如冰相反,这一次刘瑶倒是先反应过来了。没错,五公子之所以像猎犬一样紧追着李刘两人不放,就是想从刘瑶的口中打听到汉朝遗国宝藏的下落,现在,既然两人已经把敌人引到了目的地,那刘瑶是死是活对五公子来说也就没有什么区别了。
「你当初的意见是对的,我们干嘛要这么心急呀”」李如冰有点后悔了,在鹞子峰上,这个临时充数的导游不但一路抬价要钱,工作表现也只能用「差强人意」来形容。可是这一次,漫游了大半个北中国,他倒是实实在在给人家当了一回免费的向导。
「不,我看倒未必一定是件坏事。」在绝境中,刘瑶反而表现出了罕见的乐观。
「在进入日月洞之前,我们在昆仑山四处游荡,根本不知道上哪里去找第三处宝藏。现在好了,五公子既然敢下死手,说明他们一定掌握了比我们更多的证据,反而证实了日月洞就是『 南山藏宝』 之地。」
「可是,就算我们在日月洞里找到了如山的金银财宝,最后还是会被困死在里面的。」李如冰觉得刘瑶的乐观实在有点离谱,她可不是个要钱不要命的女孩子呀!
「你还记得牧牛人说的那个狗和羊的故事吗?狗和羊既然能钻出日月洞,说明洞中一定有一条通向远方的秘密孔道。我的祖先能够战胜群雄,一统天下,绝对是个深谋远虑的人,他将财宝藏在了洞中,一定会考虑到各种非常情况,不会让寻宝的子孙有来无回的。所以,我猜藏宝的地点一定和孔道连在一起。只要我们找到了宝藏,就找到了逃命的活路,反之亦然。」
李如冰第一次发现刘瑶竟然有如此超凡的想象力和推断力,心中对她既爱又敬,同时也平添了几分豪情。
「好吧,就让我们和那些看不见的影子一起赛跑吧!我倒想知道,笑到最后的究竟是谁?」
为了抢在敌人之前发现宝藏,李如冰和刘瑶马上开始了行动。现在,他们最需要争取的是时间,可是最大的敌人也是时间。由于是下洞探险,为了避免消耗体力,两人随身携带的物品并不多,连最重要的食品和饮水,满打满算也只够三、四天用的。
一开始,李如冰还制定了一个搜寻计划,可是,两人在迷宫一样的地洞中钻来钻去,很快就不知道自己所在的位置了。再往后,他们的空问感也完全没有了,不要说东西南北,有时候甚至连自己正在向上爬还是向下走也说不准了。比迷路威胁更大的是水,到了第五天,两人携带的水就不剩一滴了,而日月洞又是个很干燥的岩洞,很快,李如冰和刘瑶就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生理紊乱。
终于,在最后一节电池消耗殆尽之前,李如冰拉着刘瑶爬上了一个干净的石笋,当他们坐定后,手电筒就开始暗淡了下来,到最后,四周陷入了永恒的黑暗中。
「我们投降吧。」李如冰彻底放弃了求生的希望。
「你想靠牺牲自己来保全我的性命?那根本是没有用的。一旦落在他们的魔爪中,他们会立即杀了你,可是也不会放过我的,因为宝藏的秘密多一个人知道八五八书房,对他们来说就多一分危险。何况,我们的位置就连自己也无法确定,即使你扯破了嗓子大喊大叫,对方也未必能听见的。」
李如冰不说什么了,他将刘瑶紧紧拥抱在了怀中,拚命亲吻她的嘴唇,发现她已经泪流满面。
「你害怕了吗?」
「不,是高兴。」
「怎么会高兴呢?」
「我们虽然死了,可是永远也不分开了。也许,我们的身体会化成两块石头,以后的人们来到洞中,看到我们相拥相抱的样子,还以为是天然生成的呢!」
「我想,他们一定会给我们起一个好听的名字,比如叫『 情人石』 什么的,就像你给我讲过的阿诗玛石像一样。」李如冰贴着她的耳朵温言说道,落到了这种境地,他只剩下语言可以安慰刘瑶了。在云南著名的地质公园石林中,有一个又细又高的顶部酷似哈尼族头饰的石笋,当地人传说是一个名叫阿诗玛的少女为了营救自己的情人而甘愿化为岩石。「真的吗?那可太美了。」喃喃说完这几个字后,刘瑶就连开口的力气也没有了,陷入了昏沉当中,李如冰抱着她的躯体,感受着她的生命正在一点一滴地流逝,心如万箭穿钻,可是又无能为力。何况,他自己的意识也开始模糊起来了。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问,李如冰突然听到了隐约的水声。
他惊异地睁开了眼睛,以为是自己产生了幻觉。一点也没错,汨汨的水流声就从石笋下清晰地传来。李如冰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力气,他抱着刘瑶跳下了石笋,双脚竟然落到了一片水洼中,不觉又惊又喜地大叫了起来。
水很浅,也很清,甚至还弥漫着一股矿物的气味,显然不是从洞口流下的降水。
不过,李如冰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他立即用手掌舀了一把又一把,浇在了刘瑶的脸上,灌进她的口中。过不多久,她竟然奇迹般地苏醒了过来。
突然出现的水流,让李如冰和刘瑶已经衰竭的肌体功能得到了恢复,也刺激了他们求生的欲望,更重要的是,它为两位濒临绝境的寻宝者指引了一条意想不到的出路。
两人的顺着水流的方向一路走了下去。很快,涓涓的水流就汇成了一条地下河。李如冰一手搀扶着刘瑶,另一只手摸着山壁,小心翼翼地向前趟,突然,他的右手一抖,竟然摸到了一条鱼!
不过,这可不是一条活鱼,而是刻在石壁上的一条石鱼,头尾齐全,鳞片细密,长度至少有一米半。李如冰停住了脚步,仔细抚摩起了这条石鱼,发现它的眼睛非常奇怪,不但又大又圆,而且像个乒乓球一样凸出。很快,李如冰又在石壁上摸到了更多的石鱼。它们的大小相差无几,不过形态各异,最低的那条仅及膝盖,而最高的那条已经超过了自己的头顶。现在,洞中的水位刚好漫过了位置最低的那条鱼的眼睛。
「你在干什么?」刘瑶声音微弱地问了一句。
「我们要赶紧找到出口。」李如冰简单说了一句,然后将她背在身上,用尽力气,深一脚浅一脚,以最快的速度向前走去。
这些石鱼是谁刻上去的?不知道,可是完全可以肯定的是,这是一幅古代的记录潮汐的水文图。摸到鱼眼睛的一剎那,李如冰就明白了,脚下的流水来自一条隐藏在石洞深处的暗河。可是在西北地区,一般的暗河源自于雪山融水,春夏水量大多而秋冬少,只有盈枯两季而已,怎么会有如此明显又频繁的潮起潮落呢?唯一的解释就是:这条暗河与一条大河、大湖甚至是大海相通!
现在,暗河的水位正处于最低,还可以涉水而行,如果在洞中耽搁的时间太长,那可就有灭顶之灾了。
果然,两人行走不远,河水就带着「嘶嘶」声快速上涨了,不过一刻钟,就达到了齐腰的深度。肩负着刘瑶的李如冰本来就有点站立不稳,现在更是被冲得东倒西歪。他焦急地看着前方,可是长长的河道似乎永远看不到尽头,而走回头路又来不及了。就在河水淹到胸口的时候,李如冰突然看到前方亮起了一颗星,在黑暗的深洞中就照照生辉。他精神大振,干脆一只手托着刘瑶,另一只手划水,向着星星奋力游了
过去。
星星越来越亮,到最后,竟然成了一个大豁口,阳光从豁口照了进来,彷佛天堂般的明亮。暗河的激流携带着李如冰和刘瑶冲了下去,把他们送到了一个做梦也想不到的地方。
李如冰拖着刘瑶爬到了岸边,歇息了半天以后,才张眼打量这个河畔的谷地。满眼所见,是佳木修竹,芳草茵茵,叫不出名字的奇花开得五彩缤纷,灌木丛中游荡着早就在内陆绝迹了的麋鹿群,枝头上朱鹭成对,空中白鹤轻翔,唯一的称得上猛兽的是一种黑虎,不过牠的个头实在太小,在强健如虎的李如冰眼中只能算是一头大猫。
在这个童话般的神府仙洞中央,是两眼清澈的泉水,一个圆圆如日,一个弯弯如月,看来,这就是日月洞之名的来历。泉水边的石壁上镌刻着两行大字:「昆仑神仙地,瑶池歌舞天」。原来,这里竟然就是神话中的瑶池,怪不得贵为天子的周穆王会乐而忘返呢!
在石壁中央,李如冰和刘瑶终于找到了他们苦苦追寻的东西。又是一个青色的石门,刘瑶拿出了第三把金钥匙,轻轻Сhā入,就将它打开了。两人钻了进去,发现偌大的一个山洞中,只有一样东西。
玉,晶莹无暇的美玉,远看淡如轻烟,近观碧如青天的昆仑美玉。指头大小的一块,卖到市场上就价值超过万元!这当然也是个大数字,对护林员时期的李如冰来说更是如此。可是,如果这就是所谓的宝藏的话,那简直是个天大的笑话了。
可是,李如冰和刘瑶却没有笑,更没有失望地哭。他们呆呆站在洞口,望着眼前的景象,半天也回不过神来。原来,整个山洞里塞满了数以千万块计的美玉。大的如磨盘,中等的如拳头,最小的也如鸡蛋鸽卵一般。而更重要的是,它们是可以用来交易的。
「你说得没有错,藏宝的地点就在通道的线路上。」李如冰不得不承认,高分不一定就代表了低能,至少,刘瑶的直觉远在自己之上。
「不过,我也没有想到,那条所谓的通道竟然是一条暗河,多亏了你反应快,要不然我们不是渴死鬼,就成了淹死鬼了。」刘瑶是个聪明又体贴的女孩,知道自己这时候该说什么。
在山谷中逍遥了几天之后,两人的体能已经恢复了。眼看春节将近,李如冰和刘瑶只好依依不舍地离关这个世外桃源。现在,他们面临的选择和囚笼谷一样,那就是只有走水路一条道。可是,这一次漂流没有杀机四伏的气氛,更不用担心看不见的陷阱,至少山谷中可供造船的木材比囚笼谷要多得多。李如冰很快就绑好了一个木筏子,装上了一批昆仑美玉,然后顺流而下。「也不知道时候才会再回到这里来?」刘瑶坐在木筏上,看着美丽的山谷在身后消失,神情痴痴地说了一句。「我们很快就会回来的。山洞中这么多的美玉,可不是十次八次就能搬空的。」
李如冰当然明白她此时的心情,所以故意打乱了她的心思。
离开山谷后,木筏又钻进了另一个深洞中。不过,这个洞可要大多了,而且,水流越来越平缓,水面也越来越宽阔,而空气的温度也越来越低,岩壁上还可以看到凝结的冰晶,看来,洞口应该就在不远处了。
又过了一天,水流中开始出现了流冰,而且越来越多,木筏好几次差点被撞翻。终于有一天,木筏被塞在了冰块中再也不能前进一寸。于是,李如冰干脆拉着刘瑶弃筏上冰,在冰块上迤俪而行。半天以后,他们终于走出了洞口,才发现自己一苋然站在一个无边无际的大冰湖上。
一瞬问,李如冰恍然以为自己又回到了长白山的天池,可是随即就发现这个冰湖少说也有十个天池大,而且天际一望是高耸入云的冰峰,那可是真正的大雪山,不要说鹞子了,就是民航客机也不敢冒险飞越。「快看,火车来了」刘瑶突然指着一个黑点叫了起来。果然,那是一列在风雪中呼啸疾驰的火车。两人向着火车的方向跑去,来到了冰湖边的一个车站,发现上面的站牌用汉藏两种文字写着「念青唐古拉车站距离拉萨一百八十公里」的字样。原来,两人像土行孙一样在地洞中钻来钻去,居然来到了新开通不久的青藏铁路边。而更加让人感到有趣的是,那个大冰湖就是世界上海拔最高的大湖泊,藏语名为「纳木错」,翻译成汉文竟然也是「天池」的意思。
当天晚上,李如冰和刘瑶就来到了拉萨,这次一波三折的寻宝之旅终于结束了在八角街上新开的星巴克里,李如冰一边喝咖啡,一边得意地对刘瑶说道:
「就让五公子继续在日月洞守株待兔吧!我很同情他们,后天就是除夕了,该是一家人团聚的时候,可是他们却享受不到我们的快乐。」
「第一次回家,我们要多置办一点年货。你说,该给你母亲带什么礼品呢?」不管李如冰的父母如何看待不请自来的儿媳妇,刘瑶也要争取人家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
「你不用管了,我自有安排。早在囚笼谷中,我就准备好了一件特殊的礼品,准备回家后送给!上次你过生日的时候,我也挖空心思捉了只兔子给你,可惜阴差阳错,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这一次,我保证她一定会满意的。」
听他这么一提,刘瑶又想起了那只黑兔子,不禁心中黯然,她不是个迷信的人,可就是觉得李如冰的话听起来不大吉利。不过,她嘴上什么也没有说,只把担忧藏在了自己的心底。
第二天一早,李如冰就带着刘瑶兴高采烈地飞回了江城。那么,等待他的究竟是什么呢?
《王朝天骄03》 作者:贵竹
1、家破人亡
李如冰和刘瑶侥幸逃脱了五公子的追杀,在日月洞找到了汉王朝遗留下来的满满一个山洞的昆仑美玉。之后,又通过一条暗河来到了千里之外的雪域高原。等他们辗转回到江城的时候,时间已经到了除夕的上午了。
「见我们突然出现在家门口,爸妈一定会惊喜万分的。」李如冰看着街市上喜气洋洋的过年气氛,心情格外兴奋,虽然他离开江城不过半年时间,可是印象中的一切似乎完全变了样子,看什么都格外新鲜。
「惊是一定的了,可是喜就未必了。你看看我们这副狼狈的样子,简直和逃荒的没有什么两样了!要是你妈知道我是汉朝的什么遗国公主后,一定会说:『怪不得这丫头像个出土文物呢?!』」刘瑶的抱怨当然是太夸张了。何况,她也不是那种喜欢做表面文章的女孩,非要把自己的脸蛋弄得像安娜贝尔的调色板一样。只不过和任何马上要见到未来公婆的少女一样,她内心当然希望把自己收拾得光鲜觊丽一点。毕竟自从离开北京之后,他们一路上过得几乎都是风餐露宿的日子,虽然昨天在拉萨停了整整一天,但买不到合适的汉人服装却是刘瑶这几天来的苦恼事情,穿着不习惯的衣服,任何人都会有些不自在。
「对呀,我光顾着自己高兴,竟然忽略了你的感受。」李如冰想了想,笑着说道:「过门三天,我带着新媳妇出门,路人一见,一定会说:「好可惜呀,一朵鲜花Сhā到牛粪上了,而且,那还是一堆冒着傻气的牛粪呢」」
「你坏死了!」刘瑶嗔怪道,又问了一个已经问了一百遍的问题:「万一,你爸爸妈妈不喜欢我怎么办呢?」
有感于刘瑶这些天来一直的畏首畏尾,李如冰决定逗逗她,半真半假地说道:「那我们私奔算了!」
「我们现在和私奔有什么不一样吗?」刘瑶的反应却在李如冰的预料之外,没有继续苦恼,而是神情微妙地反问了一句。李如冰听后苦笑着挠了挠头,知道自己小看了刘瑶的聪慧,一时间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一问一答说话间,李如冰和刘瑶的脚步就不由自主地走到了商场里。
这次的购物可跟长春那一次大不一样了,不是因为他们的荷包鼓得和昆仑山一样高,而是刘瑶从来也没有过这样挑剔过。大红铺金的旗袍,她嫌太俗气:素丝银边的睡衣,又说没有女人味。她像穿共蝴蝶一样在衣架间穿梭的时候,李如冰也没有闲着,不但要帮她拿皮包行李,还要适时地发表评弘,说「太好了」,刘瑶责备他敷衍了事不认真;说「不好看」,又说他故意贬低自己的眼光。
于是一直以来并没有太多与女孩交谈经验的李如冰终于发现,再乖巧听话的女孩子,一旦内心紧张了起来,脾气就会变得古怪又别扭。因此,这次他告诫自己一定要耐心,还临时采用了郭庭的心理战法,充分发挥了一番想象力,把刘瑶当作一条水中游动的美人鱼,而自己就是一只岸上的馋猫,只要看见她的影子一动,就紧紧跟上,哪怕掉进水淹死也在所不惜。
高手的办法果然有效,注意力一分散,李如冰马上感觉时间飞速溜走了。在刘瑶终于挑到了可心的服饰,也看好了几样送给李如冰父母的礼物,叫店员打包装袋的间隙,李如冰就去楼下的收银台付款。今天正当春节大抢购的最Gao潮,商场的收银台前排起了长龙,李如冰夹在队伍中心头发急,可也无可奈何。正在这时,他突然看到了一个熟人。
曹艳春就排在他前面三、四米处,奇怪的是,在李如冰的印象中,她一向喜欢打一扮得像只艳丽的孔雀,今天却像只乌鸦一样,从头到脚不是黑就是白。不过,有审美眼光的老人们都说:「想要俏,穿重孝」,所以在旁人的眼中,她看起来倒添了几人清雅的韵味。只是,今天的曹艳春脸上已失去了往日的活泼,甚至有点神不守舍。
难道她失恋了吗?李如冰忍不住揣测起来,不应该呀,元旦还碰上她和男友还一起爬泰山海誓山盟去了,怎么这么快就变卦了?莫非是男友心猿意马,脚踏两只脚,伤了她的心?不过,那种娘娘腔的奶油小生,一脚踹了也没什么可惜的。
想到这,李如冰脱离了队伍,慢慢蹭到了曹艳春的身后,目光越过了她的肩膀,看她手中的购物单上罗列着白缎、剪刀和香烛什么的心,心里更加诧异了,大过年的,买这些东西干什么呢?管它呢,先打个招呼再说吧。
「嗨!」李如冰大叫一声,跳到了曹艳春的面前,笑嘻嘻地问了一句:「怎么就你一个人?那个姓黄的小白脸没和你一起回家吗?」
曹艳春正在恍惚之间,猝然被人一吓,顿时花容失色,脸色煞白。等她看清楚来者是李如冰后,却是神情剧变,那神情就像是见着了生死仇人一样,有些脸色狰狞破口大骂了起来:
「你这个混蛋,这些天究竟死到哪里去了?!」
「我怎么了?」李如冰感到莫名其妙,瞪大眼睛反问了一句。
「你怎么了,你还敢说你怎么了,这一个星期,我打过你的手机少说也有上百次了,可你怎么既不开机又不回电呢?」曹艳春的嗓音沙哑,连眼圈也发红了。
「我的手机换了号码。」一听这话,完全不明白发生什么事情的李如冰顿时气短了三分,元旦在北京车站分手时,他和曹艳春交换了手机号,可是等她一转身,李如冰马上就换了一张新的电话卡。
离家出走后的李如冰,心里还有着少年的矜持,在当时的他看来,帮助刘瑶找到宝藏之前,是不想回家的,当然更不想让父母找到自己。出于一个少年固有的自尊,他想着的是要衣锦还乡。现在,他终于心愿得遂,不但腰缠万贯,还抱得美人归。口袋中的美玉拿出任何一块,都足以让父母安一早晚年了。
「换号码为什么不告诉我?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吗?」曹艳春有些歇斯底里地尖声质问道。她一边骂,一边哭,让李如冰不明所以,站在那里尴尬之极,尤其看到围观面的顾客个个兴味盎然的样子,知道他们一定误解了两人之间的关系,可是哪里解释得清呢?更糟的是,刘瑶又恰在这时出现了。
曹艳春见到了刘瑶,更加抑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了,说出来的话也就越发难听了。
「你这个没良心的白眼狼!我以前怎么没有看出来呢?光顾着自己风流快活,讨女朋友的欢心,也不管父母的死活!」
匆忙跑过来的刘瑶顿时被这样的对白惊呆了,幸好经历几件事情后成熟许多的李如冰,从她不寻常的态度和有些古怪的话中听出了一点异常,将曹艳春拉到了一个僻静的角落,李如冰定了定神,让曹艳春冷静了一些后,问道:「别哭了!发生什么
事,会让你变成这样?」
「阿姨死了!」曹艳春哽咽了半天,才吐出了这么一句。
谁的阿姨死了?李如冰一头雾水,直到曹艳春重重扇了他一记耳光,才明白她口中的「阿姨」原来就是自己的母亲!
李如冰剎那间喉头发干,心头乱跳,可是手脚却一片冰凉,他一把揪住了曹艳春的衣襟,几乎将她提了起来,吼叫道:「怎么会呢?这不可能,你骗人!」
曹艳春被李如冰突如其来的动作惊吓到,加上一股庞大的力道透过以前似乎并不高大的李如冰手臂上传来,配合衣襟的束缚力,瞬间让曹艳春喘不过气来,辛苦地挤压着肺部的空气答道:「真的、是真的……」
李如冰剎那间如坠冰河,喃喃道:「怎么会这样呢?之前还好好的啊……你快说,我妈妈怎么死的?」
「你的手劲太重了,快放下她!」一直旁听的刘瑶情绪还算稳定,见状赶紧上前将李如冰的手拉开,她太了解自己男友那非凡的臂力了。曹艳春弯下了腰,用手揉着脖子,咳嗽了半天,才说出了一句:「她被烧死了。」
半个小时后,李如冰知道了一切。原来就在一个星期前的深夜里,李如冰家中发生了一场突如其来的火灾,他的母亲不幸遇难。
「我爸爸呢?」李如冰的心痛到了极点,也紧绷到了极点,因为根据火灾的常互识,既然母亲会被烧死,同居一室的父亲幸免于难的希望也微乎其微。
可是,事实却是离奇的,他的父亲竟然没有什么事,不但保住了命,而且身上连一点烧伤的痕迹也没有。不过,由于亲眼目睹了妻子被烧成焦炭的惨状,他的大脑受到了严重的刺激,当下精神就崩溃了,现在已经被送到效区的精神病院去了。
「我去看望他的时候,他已经认不出熟人了,而且对当晚的情景一点也记不得了,嘴里翻来覆去只是说三个字:「天亮了!天亮了!看上去怪吓人的。」曹艳红说到这里,脸色青一阵白一阵的。
「家里好端端的,怎么会起火药呢?是不是快过年了,疏忽大意没有关好瓦斯?」刘瑶见不到未来的公婆,心里七分悲伤,两分必然之外,竟然还有半不敢说出来的轻松。
「这场火灾很蹊跷,不是瓦斯爆炸,也不是电线走火,我说出来,你们可别害怕呀!」曹艳春嘴上说不要害怕,可她自己已经先抖了起来:「那天晚上,我睡得很晚,一直在网上和男友聊天,到了凌晨时分,突然看到窗外一道强光闪过,像闪电又像探照灯,我感到很奇怪,就拉开窗帘想看个究竟,结果一眼看到了你父母的卧室中一片通红,一个浑身是火的人在挣扎扭动,影子倒映在窗户上,像个跳业林舞蹈的非洲人,说不出的可怕诡异。我吓得头发都立了起来,大喊大叫了起来,把家里的人都惊醒了,大家赶紧又是报警又是砸门的,总算才把火扑灭了。结果,发现烧死的是阿姨,在角落里又找到了叔叔,他已经软瘫成一堆了。
曹艳春细述起当时的情形,神情依然掩饰不了惊骇。李家出事后几天,她晚上不敢一个人睡,还老做恶梦,这也是她为什么一见到李如冰,会当众失态大骂的原因。
「火灾扑灭后,警方怎么说的?」刘瑶又Сhā了一句,三个人中,只有她还能保持冷静的头脑,也只有她能够相对平静地看这件事。
「还没有结论,公安局的人说,这场火灾不大不小,可是很蹊跷,因为只烧了你们一家,而且除了烧死你母亲之外,房间中的家具和电器大多保持完好,似乎是发生了人身自燃现象。他们搜寻了半天,一点头绪也没有,到最后只在床头灯上找到了一个爆裂的开关,在没有其它可能的情况下,只好当是家中的电线布局有误,造成了电器短路,从而酿成了悲剧的。」曹艳春一边说一边摇头,显然即使她这个只认识电池正负极的外行,也不认为事情的真相会这么简单。
果然,李如冰一听就大喊大叫了起来:「纯粹是胡说八道!我爸爸是配电所的六级技工,怎么可能犯这样低级的失误呢?」事实上,不要说父亲了,就是李如冰自己也能蒙上眼睛轻松拆开装开关。从小到大,父亲就是李如冰崇拜的对象和学习的榜样。李如冰的技术能力和喜欢天文知识,也正是基于这样而培养。
父亲作为所里多年来现场考核的第一名,他的电工技术已经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可是因为没有学历,又考不过职业组织的书面考试,所以一辈子也没有得到工程师的职称,只能在配电所里听任那些嘴上没毛、脑中无术、手中有本的后辈们呼来喝去,受尽了委屈。父亲有了切肤之痛,自然望子成龙,对李如冰就太过严苛,实在是情有可原的。
父母在邻里间人缘一向很好,突然遭了这样的灾殃,众人在感叹好人不长命的同时,又说「医不自治」这句老话还是有道理的,谁能料到老李在自己家里还犯接错开关的失误呢?因为李家唯一的儿子出走未归,邻居们帮忙操办了丧事。曹家和李家一直门对门,曹艳春和李如冰又是从小一起长大,自然要多出把力了,今天刚好是李如冰母亲的头七,照旧例要敬香烧纸的,所以她一早就来到了商场。
得知事情始末后,李如冰得有些痴呆,任凭曹艳春和刘瑶拉着,慢慢朝家走,一路上眼神散乱无光,失魂落魄的样子,让情绪发泄完的曹艳春都有些害怕。而此时的刘瑶虽然手中拎着东西,但心情却不再是一个小时前的轻松、羞涩和甜蜜了,担心地看了一眼神情古怪的李如冰,刘瑶忽然觉得有点冷。
眼看再转过一个路口就到家了,李如冰突然停住了脚步,眼神仍然有些迷离,目无表情地对曹艳春说道:「艳春,这次的事谢谢你,不过我不想再走回去,你一个人走吧,我不回家了,以后永远也不回来了!」
曹艳春睁大眼睛,不明白他在说什么,李如冰几句话说完,神志似乎稍稍好了一些,勉强挤出了一丝笑容,只不过这样的笑容出现在李如冰现在的脸上,却是实实在在的比哭还难看。
看着曹艳春的不解,李如冰神情慢慢回复,从迷离变成坚毅,似乎换了个人般沉稳地说道:「艳春,你是个好心肠的女孩子,你替我在母亲的灵前尽了孝心,我就终生欠你一个情。以后,只要你提出一个要求,不管是上刀山下火海,我眉头也不会皱一下的。这次的事情,远在你的想象之外,我不回家了,另外今天见到我和刘瑶的事情,你以后千万不要对别人提起,包括你的父母——尤其是你的男朋友,否则你可能也会有生命危险的!从小到大,你一直相信我,这次我也希望你能够相信我。」
一句话说完,李如冰神情又恢复了之前的茫然,就这样丢下了不知所措的曹艳春和刘瑶,掉头往回走。
完全没有准备的两女对视一眼,还是刘瑶更加冷静,拉过曹艳春的手,掏出笔在她手上写下了一串号码,刘瑶快速地说道:「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不过现在不是商量的时候,这是我的联系方式,我先去照顾他。」
刘瑶在后面一路小跑步,还是有点跟不上,叫他的名字也不回答。就这样,李如冰像个不知疲倦的机器人一走就是半个下午,直到天黑了,才在刘瑶的诱骗下,找了一家宾馆住了下来。
关上房门后,李如冰郁结的悲哀似乎终于找到了宁静的发泄空问,剎那间扑倒在地上,放声号哭起来,声音凄厉如同魔鬼城外狼群的嚎叫,一直到身体承受不住这种痛苦,趴在马桶上呕吐起来。
打发走听到声音敲门的服务生,刘瑶也有些精神恍惚,早失父母的她有过生离死别的经历,虽然从来也没有见过李如冰的父母,更谈不上什么深厚的感情,可是一路上听李如冰详细描述,加上两次见到曹艳春,从侧面印证了他们的善良和温和,加上
李如冰的关系,刘瑶一直都在计划着如何与未来的公公婆婆相处,可如今却听到遭此厄运、感同身受的刘瑶忍不住也悲从中来,泪落如雨。
「你知道吗?我是个自尊的人,可是陪着那几个豪门小姐上鹞子峰,下囚笼谷,一路上总是挖空心思抬价要钱,你都看在眼睛里了,难道我不知道羞耻吗?难道我不知道自己惹人讨厌,让孟含霏她们瞧不起吗?可是,我这样做,仅仅是为了自己吗?只要父母高兴,只要他们的下半生有了保证,我就是天天跪在地上给人磕头作揖也愿意。我离家出走,只是想用我自己的方式来报答他们,我只是想用更快更直接的方式,让他们衣食无忧,不用为我这个担心了半辈子的不成器儿子再担心。」李如冰的男儿泪滴落在地,哭诉地对着刘瑶倾诉,似乎想从中获得一些慰藉,可是话说出来以后,心情非旦没有轻松,反而因为回想起父母而更加痛不欲生起来。
以前总是担心自己没出息拖累父母,现在有了花不完的钱,却失去了可以报答和孝敬的对象,正所谓「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天下间还有比这更让人痛不欲生的事吗?
发泄了半个小时的李如冰双眼红肿嗓子沙哑,沉默半响后,忽然苦苦地笑了起来,似乎是在问刘瑶,又似乎是在自问地说道:「你知道我送给妈妈的礼物是什么吗?」
刘瑶当然不知道!安慰了李如冰半个小时的她这个时候,己经完全能够理解李如冰的痛苦,将李如冰的手握在怀里,刘瑶柔声说道:「你是她唯一的孩子,无论你送给她什么,她在九泉下都会欢喜的。」
似乎刘瑶一句「九泉之下」又让李如冰想到了什么,强忍着眼眶中的泪水,李如冰从口袋中拿出了一个精巧的檀香盒子,不过这里面装的却不是金银首饰或者玉佩玉佛,而是一朵花,一朵天下无双的冰凌花!
从霜降日到春节,时间已经过去了好几个月,可是,它依旧完美如新,竟然没有露出一丝枯萎残败的迹象,反而在洁白中透出了一抹幽蓝的光彩,在没开灯的昏黑屋子里熠熠生光。见此景,刘瑶在赞叹之余,更惊讶于安娜贝尔的奇特眼光,不愧是艺术家呀,她说冰凌花有点像家乡普罗斯旺的风信子,真是目光如炬。剎那间刘瑶明白了,李如冰是想把冰凌花送给自己体弱多病的母亲,让她早点康复。刘瑶在体会他的孝心的同时,心底也有一股难以抑制的感受在慢慢发酵。
自从那个难忘的温泉之夜后,她一直以为冰凌花已经在混乱中丢失了,或者是被纠龙吞吃了,因为如果还能找到的话,李如冰一定会双手捧着冰凌花,无比虔诚地送到自己面前,说自己是天底下最美的女孩子——至少在他的心中,她应当是完美的、唯一的、不可或缺的。
可是,眼前的事实却无情地粉碎了她的一厢情愿,因为,还有一些其它东西在李如冰的心中占据着比自己更重要的位置。就在几个小时前,在拉萨飞往江城的班机上,她还娇殷地问了一个老掉了牙的选择题,那就是如果母亲和妻子同时落了水,他
会先救哪一个?李如冰听后耍了个滑头,笑着说等我娶了你以后再回答吧。
虽然知道在这样的情况下考虑这样的问题,是对刚刚死去的准婆婆的大不敬,但与李如冰本就没有太过深厚感情基础的刘瑶却无法停止内心的胡乱猜测,加上这一天来发生的各类事情,刘瑶觉得自己似乎有些迷失了。
李如冰当然不知道,刘瑶那柔顺长发下究竟藏有怎样微妙的情感,还在继续进行自我批判。「我真是个灾星!每次诚心诚意送礼物给人的时候,总是给对方带来不幸。上次是你,这次又应在了自己的妈妈身上!」
刘瑶听了,忽然不自觉地想起了那只黑兔子,心中更加不是滋味,想要强打起精神来安慰他,可是说什么好呢?「你不要太难过了,更不要这样无缘无故折磨自己了。说到底,一切全是一声意外的火灾造成的,又不是你的错。」
「不,是我的错,全是我的错,是我害死了妈妈,也害惨了爸爸!」李如冰拼命摇头道。
刚开始,刘瑶还觉得李如冰似乎有点偏扫,硬要把老天爷的过错往自己身上揽,可是,没过几分钟,她就突然明白了,李如冰的自责在某个角度看也不能算错,于是暗暗叹了口气。刘瑶一生最大的愿望,就是和爱人长相厮守,朝朝牵手花前,夜夜谈心月下,直到海枯石烂,地老天荒。
可是自从认识了李如冰,怕是要在风头浪尖上过一辈子了,看着李如冰在遭遇家庭剧变后的痛苦,刘瑶忽然觉得不止是李如冰很可怜,自己其 实更加的可怜。
2、复仇路线
在爆竹声声中,李如冰和刘瑶也和普通人一样,度过了一个难忘的无眠之夜,只不过不同人难以忘记的事情,略有区别罢了。
当新春的阳光照进房间时,李如冰已经结束了近乎歇斯底里地发泄,完全恢复了过来,而刘瑶也问出了之前不好询问的话语:「你的意思是那场火灾不是意外,而是有人蓄意纵火,目的就是要害死你的家人?」
「对!」经历剧变后的李如冰似乎剎那间成熟了起来,肯定地说道:「那绝对不是一般的火灾!你记得吗?曹艳春说在火灾发生之前,她曾看到了有一道强光照向了我家,然后,就看到我父母的卧室一片通红,而起火点竟然不是窗帘和床单这些易燃物,而是我母亲的身体!一切的疑点就集中在那道强光上。」
「你觉得强光是什么?」刘瑶听后怵然一惊。
「爸爸反复说『天亮了!天亮了!』我想,那一定不是自然光,而是激光!」
「谁干的呢?」刘瑶自问自答:「难道又是『神圣同盟』的遗国太子们吗?」
五公子究竟是何方神圣?除了郭庭说出的那几句让人如坠五里雾中的简短口诀,他们就像风声和影子一样无从捉摸。不过,一旦遇到了危难,李如冰和刘瑶已经习惯于将罪责全推到他们头上。
不过这一次,李如冰却有点吃不准了。虽然从手法的毒辣程度来看,符合五公子的一贯做派,可是那几位贵女也脱不了嫌疑。「你还记得吗?我们在『上青天』住的最后一夜里,她们就曾在电源Сhā座上做了手脚,我刮胡子的时候,差一点被电死。和孟含霏一起观星的夜晚,我发现她对飞行有着异乎寻常的狂热,光学方面的造诣自然不浅。对了,别忘了还有库尔琳娜,郭庭曾经说过,只要她一声令下,就可以武装起来一个师。能够在瞬间置人于死命的激光,可不是平头老百姓花钱就能买到的呀!」李如冰分析起来,只不过母亲的亡故却让李如冰无法冷静理智地分析。
刘瑶显然并不赞同这个看法,与疑神疑鬼的李如冰相比,她自认为对四位曾经的女伴了解更为透彻:「你想起的第一个杀人凶手,一定非苏曼莫属了吧?没错,她总是神秘兮兮的,还喜欢潜伏在暗处,可我觉得她天性并不阴狠歹毒,似乎受了什么人的影响,骨子里对谁都不信任。孟含霏是个倾国倾城的冰美人,一向自视清高,不要说做了,就是想也想不出这样卑鄙低劣的手段。安娜贝尔的那幅《舞者》显然不是赝品,可是怎么落到她手中的可真让人起疑心,不过她就算是浪漫过了头,也不会去做飞檐走壁的大盗吧?库尔琳娜是个女猎手,但不是嗜血的杀手,何况,要对付两个手无寸铁的老人,派一个狙击手就够了,假使她真有调动一个师的能耐,也不可能全部空降到你家的屋顶上呀!
「没象牙,我是有点草木皆兵了,可也不能不防呀!为了一个意外,她们不但想将我困死在笼谷,甚至连你的死活也不顾了,还有什么事情做不出来呢?」李如冰承认刘瑶所罗列的事实,可是并不同意她下的结论。
「我还有一种感觉,说出来你千万不要生气,我总觉得对方放火的动机好奇怪,似乎含有点示威的意味。如果纯粹是为了泄愤,干嘛还留一个——干嘛不等你回来,不,等我们一大家子人除夕夜团聚的时候再下手呢?而且只怕也不只是为了那个意外吧!」刘瑶一边说一边观察着李如冰的脸色,她那句没说完整的话是:既然要灭门,对方怎么还会留下一个活口呢?
「完全正确,我父亲之所以活下来不是运气好,而是凶手有意要放他一条生路。不过,这样做的目的可不是示威那么简单,而是要引蛇出洞。」听到了刘瑶的话,李如冰的脸色不但没见一丝激动,反而冷静得让人害怕。
「前段时间来,我们一直在明处,对手在暗处。可是自从我们逃离囚笼谷后,那几个贵女就无法限制我们的行动自由,当然也不能阻止她们集体失身于我的秘密外泄了,这应当就是她们下手的理由。而在青海的日月洞中,五公子断定那就是藏宝的地点后,下手剪断了为我们引路的铜丝,企图让我们在黑洞中自生自灭。不过,我想他们在日月洞中搜遍了每一个岩洞,应当也发现不了暗河就是通向藏宝之地的秘道。相信在白忙乎一番后,他们又重新认识到了我们的价值,可是在日月洞中再也找不到我们的踪影,甚至不知道我们是死是活……」
「因此要找到我们,唯一的办法就是让我们主动走到他们的面前来。」刘瑶明白了他要表达的意思。
「你是个孤女,在你身上做不了什么文章,那么,唯一能够逼我现身的办法,就是利用我的至亲之人。按照人之常情,不管我身在何方,听到了家中的噩耗,一定会赶回来。如此一来,他们就可以以逸待劳,等待我自投罗网了……」李如冰眼神中似乎闪着黑色的火焰,因为这正是李如冰望见家门,却忽然止步的原因。
「那些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只怕就在家附近的什么地方,等着我们现身。」李如冰发出一丝不屑的冷笑,可是不过一秒钟,又恢复了悲痛的神色。
「那我们……你以后怎么办?」刘瑶咬着嘴唇问了一句,李如冰没有回答,可是,他那攥紧的双拳已经显示了一个明白无误的信号,那就是「报仇雪恨」四个字。
半年前李如冰离家出走的时候,他还是个心理上没有完全独立的大男孩。可是,命运却是先让他坐享了齐人艳福,然后又把一个无法推却的天大责任压在他的肩膀上,激发他的斗志,唤醒的潜能,让他退无可退。
可是,这样的结果却不是刘瑶所期望的。在她的心里,李如冰永远是那个质朴、乐观又温和的护林员。她曾经说过,都市与长白山相比,不过是另一个护林而已,李如冰一定会找到适合自己的位置的。现在,李如冰果然成了一个自信、坚强又充满奋斗精神的男人,可是,他的变化和她原来的设想是多么不同,而造成这种结果的,却并不是李如冰自己,而在刘瑶看来,这样的人生前景,就算仇报,恨雪,又能代表什么呢?
「报仇?找谁报仇?报完了仇又能如何?」刘瑶喃喃自问,她觉得这样的想法太不可行,也无从下手,而在心底深处的那句话,刘瑶并没有说。
「不管幕后的黑手是四贵女还是五公子,我要一个接一个地找上门去,哪怕走遍天涯海角也在所不惜。眼下,我要找的第一个人,就是孟含霏。」在所有可能的凶手中,李如冰仅仅知道孟含霏的真实身分是香港科技大学研究生部的学生。
「或许事实并不像你想象的那样,你可以不顾及我的感受,但我想,如果你妈妈在天有灵的话,她也一定不会同意你将人生的全部目标,只放在这样一件事情上的。」刘瑶不喜欢动荡的生活,更害怕看到血腥的场面,而最关键的是,她不希望李如冰对行人生的态度,走进这样的一个死胡同里。
「或许不是那样,但我仍然要做这些事,就算我也在不去找她们解决,她们只怕也不会让我好过,而且……」李如冰没有继续往下说,因为谁都知道下面的词句,换了任何一个人,当惊闻至亲的人死于意外时,又怎么可能不去找寻原因,而且这样的意外有极大可能是被人设计,那身为人子的自己又怎么可能不想着报仇雪恨?
「好吧,就如你所愿,我们先去找孟含霏。」刘瑶先退了一步,可是马上就反将了一军,「可你想过没有,我们手头一点证据也没有,总不能就这样突兀地跑到香港去,在校园里拦住她,问是不是她杀害了你的妈妈?如果她否认了,你还是不信?而据我了解,孟含霏的性子高傲,从不轻易向人低头,你这样气势汹汹的质问她,只怕是不可能知道事情真相的。」
李如冰可没想到这么我,社会阅历让他简单地以为找到了人自然能够得到答案,被刘瑶说后,李如冰顿时愣住,刘瑶看他不是那么激动了,就趁势说道:「既然要找寻原因,而对方又分散在世界各地,有些甚至我们根本不知道在什么可以找到,那整件事情,就不是一年半载可以完成的,心急只怕没有太大作用,要有个长远的计划才好。」
「长远的计划?」李如冰有些迷茫不解地答道:「什么长远计划?」
刘瑶显然要比李如冰要冷静得多,感叹道:「现在可不是仗剑闯江湖的时代了。没错,我们手中有的是钱,就是买下十座江城也够了。可是,安娜贝尔、孟含霏、苏曼和库尔琳娜她们也有着自己的身分,且不说找到她们并不容易,就算找上门去,又能如何呢?只怕是见一面都难。而那些遗国五公子,虽然都是中国古代王朝的嫡系子孙,可是从行事的方式来看,十之八九生活在海外,甚至在一些无法无天的是非之地。如果想去找他们,你不但需要一个可以在全球畅通无阻的身分,还要具备有相当的实力,现实就是现实。」
眼见李如冰心绪逐渐平静下来,刘瑶才将自己临时的设想和盘托出:要调查的话,第一步依旧是去找孟含霏,不过可不能直截了当去问她,而要采取侧面迂回的方式。眼下,时间已经到了二月,新一年的高考马上就要进行了,而最近几年,香港的大学也开始在内地招生了,两人可以应考,只要拿到了赴港的学生签证,以后就有很大机会获得香港的居民身分证。如此一来,就达到了一箭双雕的目的:可以暗中详细的了解孟含霏的背景,确定她是不是幕后凶手,更重要的是,香港是世界上最大的自由港,香港的居民去很多国家都是免签证,可以为以后计划打下基础。
「你不要担心自己的成绩,香港大学招生的条件和内地不同,不光看卷面,也要看创新能力,在这方面你很有优势。只要上了线,到了面试这一关,机会就来了。何况,我们现在并不缺钱,完全可以不用考虑费用的问题,实在不行就用赞助的方式,而这对私立大学来说很重要。」
见她考虑得如此周到,李如冰当然没有再我说什么,点头同意了。
春节就在黯淡的气氛中过去了,这期间,李如冰有准备地去了几次玉石交易所,将携带的昆仑美玉除去最美的一块外全部出售,之后李如冰去银行为父亲开了一个户头,存进了一笔足够开销的款项,然后将它交给曹艳春托管,而刘瑶也将整个事情,有选择性地告知了她,总算是了却了一桩心事。
之后,李如冰和刘瑶就一起回到了云南。为了避免被熟人认出,他们没有回刘瑶的老家,而是在滇池边租了两间农舍,在鸡鸣犬吠声中过起了隐居读书的生活。
不过,即使有了刘瑶这个天底下最耐心的辅导老师,李如冰的学业仍然不见多大起色。幸好,他的英文水平倒是进步神速,只过了半个月,就可以和刘瑶进行简单的日常对话了。这正是李如冰个性的体现,选择最重要的事情,坚持到底。因为李如冰是个典型的实用主义者,当他意识到香港大学对英文有着特殊的要求,又是国际上最为通用的语言之后,自然要下死工夫了。
时光飞逝,春残花落之后,又是蝶舞蝉鸣,新一年的高考来临了。
经过了半年多的安静生活,在刘瑶和李如冰身上,都发生了一些外表看不到,但实质却悄然变幻的变化。
午后的阳光下,刘瑶趴在农舍的窗户上,痴痴望了半天阳光水天一色的滇池,忽然又重新拾起了这半年来几次提到的话题,说道:「我真不想参加考试。」
「你不是不想参加考试,而是否不想离开这个地方。」李如冰其实并不明白她的心思。花季少女的心思,又有几个年轻人能够明了呢?不过,在好几次谈论这个话题没有结果后,李如冰选择了将话题岔开,说道:「昨天我跟房东大妈聊天,她还不停地夸你乖巧懂事,有旺夫相,我能和你在一起,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呢!既然你这么好,对我这么重要,我怎么会轻易放你跑呢?不管我能不能考上大学,只要你到哪里,我都会像牛皮糖一样紧紧黏在你身上,让你想甩也甩不掉。说实话,只要能天天看见你,哪怕是在大学做个扫地的校工,我也是心甘情愿的。」
刘瑶听后笑了一声,不过可以看得出来,李如冰的几句甜言蜜语,已经不能使她得到满足和快乐了。事实上,刘瑶并不喜欢,甚至很反感自己给别人留下的典型的乖乖女的形象,她也有不为人知的小秘密,也会使小性子,也喜欢争风吃醋——只不过
没有别人表现得那么明显罢了。总是要先考虑别人,总是要自己做出牺牲,到头来只博得一个温柔贤惠的口头牌坊,那可不是一个女孩子真正想的东西!
想了想,刘瑶忽然冒出一句:「你只是想天天看着我吗?那孟含霏怎么办?」
李如冰没想到她会说出这样一句,一时之间愣住了,半天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才好。和所有目的明确、刚经历家庭剧变的人一样,这半年,李如冰很是认真地在执行着之前两人商量好的计划,将几乎所有的时间,都放在增加自身能力的学习过程中,虽然对知识的学习并不感兴趣,但好在凭借之前的离奇遭遇,进步远比想像中的要快些。
陷居滇池不到一个月,刘瑶就表达了自己不想参加考试的想法,设身处地,李如冰很是理解她,并不像自己那样有丧亲之痛的刘瑶毕竟是个花季少女,经历了一场浪漫的天池之行,之后辗转泰山楼兰获得宝藏,当获得下半生都不用发愁的金钱之后,刘瑶恬静怡然的性格自然表露无疑。若非将自己放在一具重要位置上,只怕以她的本性,会立刻扔掉一切,全世界旅行,寻找安静的所在,又或者像现在这样,隐居滇池,种花养草,终老一生。
刘瑶的一句话,打破了李如冰半年来的平静,回想自己和孟含霏在一起时,他会深深体会到刘瑶的甜美有多宝贵;可是,当他和刘瑶相依相偎的时候,又会遥念孟含霏超凡脱俗的风姿。其实不止孟含霏一个,细数安娜贝、苏蔓和库尔琳娜,哪一个不让他心念摇、梦牵魂绕呢?不过,这种低回怅惘的情怀,又岂是用嘴就可以诉说清楚的呢?
「就算我喜欢她,她也不会看上我。」李如冰叹了口气,可是随即语调又昂扬起来了,「不过,就算她喜欢上我,我也绝对不会原谅她,她这种天生的贵女,又怎么能够理解普通的辛苦?想想在天池的时候的一切,她并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刘瑶也知道自己说错了话,顿生追悔莫及之感,她的心毕竟还是太软了,偶尔狠一下,别人还不知道怎么样呢,倒是先伤了自己。何况,即使她想独占李如冰,从客观上讲已经太晚了。精神总是依附在肉体上的,在温泉边的那个狂乱之夜,当李如冰进入五个如花美女身体的那一瞬间,她们每个人就再也没有力量将这个护林员从生命中排挤出去了。
「我知道,只是这一段时间学习压力太大了,忽然想到其实你和孟含霏,还有其它三个都有过关系,有点……」
「瑶瑶。」李如冰情绪一阵激荡,对眼前陪伴自己半年多,让自己渡过人生最灰暗时刻的少女,一种发自内心深处地感激泉涌而出:「你放心,我和她们之间,只不一过是发生了一个意外,你才是真正陪在我身边,为我笑为我哭的人,不和担心这些,我想找她们,只是想知道我妈妈去世的真相。」
一段两人间的小Сhā曲,和半年来许多段类似的Сhā曲一样,以两人先是相视脉脉,然后呼叫加速,激|情动人,最后李如冰伸出因为纠龙内丹而变得更加强壮的手臂,将刘瑶打横抱起,在滇池旁的房间床上颠鸾倒凤而结束。
高考结束了,两人均自感发挥正常。
刘瑶报考了著名的香港大学,李如冰有自知之明,只投了一份申请给新建不久的香港市民大学。不过,一方面担心李如冰成绩不足以吸引香港的大学,另一方面也希望意中人能有个与众不同的耀眼光环,刘瑶在填写申请表的时候,进行了强力干预,最终,李如冰在申请表上「需要说明的事项」一栏中,详细注明自己从小学开始获得的大小「奖励」,还特别强调申请人「体魄强壮,擅长游泳和搏击,会为校足球队主力中后卫」等等。
「我没有踢过中后卫,更没有参加过校队,同时我不懂怎么打架,也不会游泳,如果我掉进水里,百分之百会沉到水底。」虽然经过半年多的相处,李如冰和刘瑶已经完全融合在了一起,但听到刘瑶要这样杜撰自己的经历,李如冰还是忍不住大叫了起来。
「就你这身高体格,不要说一个小小的中学校队,就说参加过英超联赛也有人信!你不要忘了,吃过那个什么纠龙内丹后,你就变得跟怪物一亲,上次你爬到树上,不小心掉下来,老天,有七、八米高,泥地上都砸了个小坑,你居然一点事都没有,再说……」刘瑶对香港的了解仅限于美食、肥皂和一年一度的港姐大赛,李如冰比她知道得多一点,也不过是黑社会啦、骞马啦、还有就是百看不厌的武打片。
「好了,我知道了,我是游泳和搏击冠军,全省高中生足球联赛主力中后卫……」顿了顿,李如冰继续道:「你觉得我要不要填参加过铁人三项?」
听到这样像是抱怨,又像是撒娇的话语,刘瑶掩嘴笑了起来。没过多久,刘瑶毫无悬念地收到了香港大学国际公关系的录取通知书,而且获得了全额奖学金。李如冰的申请却迟迟没有回音,刘瑶见他坐立不安,就安慰说即使考不上也不要紧,还有很多办法可以解决这样的问题。就在两人心烦接下来要如何行动的时候,香港市民大学却发来了一封快信,让李如冰即刻起程来广州参加复试和面试。
李如冰带着刘瑶一路欢笑来到了广州,可是迎接他的却是当头一棒。
由于首次来大陆招生,香港市民大学的朱校长亲自出马带队,这位有着圆圆的面庞、稀疏的眉毛、看起来非常慈祥温和的充满学究气的长者,说出来的话却似乎因为经验的欠缺,而显得有些尖酸刻薄。在面谈时,他拿出了李如冰的复试考卷,逐一点评后进行了总结:
「你的理论基础太浅薄,计算能力尤其差,自由发挥部分倒是思路开阔,但天马行空,迹近于胡言乱语。」
不过,正当李如冰沮丧得一塌糊涂的时候,朱校长的话锋一转,说道:「幸好你做的几个实验倒是蛮不错的,一看就是个心灵手巧的人,在大陆的学生中很罕见,所面以实验部分我给了你最高分。只是两项相加,还在录取的边缘在线徘徊,好在我们这次招生有一定的弹性,不过我一个人说了不算,还要向校董请示后才能决定,你再等几天好了。」
还没过一天,好消息就来了,李如冰作为有特殊专长的学生,被香港市民大学大气海洋学院录取。
隔天,李如冰兴冲冲地带着刘瑶去送朱校长回香港,朱校长见了他们也很高兴,因为他还有另一个好消息告诉李如冰。
「按照你的成绩,是得不到学校的奖学金的,所以全部的学杂费用要你自理,一年少说也得一、两万港币。但我们在看你的档案时,发现你家里刚刚遭遇了巨变,想来经济条件一定很困难。好在我们的校董一向乐于助人,他对你的情况很同情,准备给你安排一份收入丰厚的课余工作。机会难得,你不要等开学报到了,收拾一下行装,马上就动身去香港见他。」
李如冰可没有这么开心激动,正要开口说我一点儿也不缺钱,不需要打工贴补家用时,早有准备的刘瑶暗中踢了一下他的脚后跟,李如冰立即闭嘴了,向朱校长唯唯连声道了谢。
「我们可不要像那些爆发户,荷包里一有钱,尾巴就翘到了天上,要知道,大学可不是摆阔斗富的场所。」
李如冰赶紧辨白道:「我不接那份工作,不是因为自己不缺钱,更不是怕辛苦,我在想,如果我每天一下课就去打工的话,就很少有时间和你在一起了,而且我们还有更长远的计划。」
「既然是长远的计划,就不急于一时。」刘瑶笑了笑,一语双关地说道:「我觉得我们未来的路,还很长……」
3、知遇之恩
几天之后,李如冰独自一人来到了坐落在九龙半岛东侧,清水湾边的香港市民大学。虽然是新办的大学,可是校舍整洁、亭榭优美、林木深幽,现在正值暑期,整个学校更是显得空寂无人,与喧嚣的闹市相比,彷佛世外桃源一般。
不过,李如冰一踏入校门,心中还是有些惊讶,因为市民大学竟然与香港科技大学比邻而居,中间的间隔不过是一条马路而已。
「等一会儿,你就能见到市民大学的校董,他名叫孟振松,是我早几年教过的学生。他在校时的成绩可不怎么样,还喜欢偷懒耍滑头。不过,不管在哪个时代,满腹诗书也比不上一囊铜钱,于是,他一掏腰包,反过来倒成了我的顶头上司。」朱校长一边微笑,一边无奈地摇头,不过李如冰还是能看得出来,虽然嘴上说不怎么样,他还是很欣赏这个弟子的。
虽然素昧平生,可是孟振松一露面,李如冰就对他产生了好感。孟振松个头瘦高,年龄不过二十八九岁,头发又细又软,眼睛很大,像个孩子一样,戴一副无框眼镜,一身休闲打扮,看上去既儒雅又潇洒。不过,他的脸色太过白晳,动作也不够敏捷协调,似乎体质不大好或者昨夜没有睡好。虽然如今贵为校董,他在老师面前还是上执弟子礼甚恭。
不过,等老先生一转身,他就笑着问李如冰:「他老人家又说我的坏话了吧?」
「哪里哪里?他夸你聪明又听话,还非常尊敬长辈呢!」李如冰反应也够快的了。
「你不知道,老夫子最喜欢说反话,夸我听话,那就等于骂我阳奉阴违了!你不知道,我最怕见的人就是他了,只要他一开口,哪怕是上火星的事,我都得硬着头皮先答应下来。」一句话说完后,孟振松看了李如冰一眼,笑了起来,亲热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小师弟,你不要多心,你说的可不包括你上市民大学这件事,即使没有老师的强力推荐,我也会双手赞成的。」
「我成绩很低,怕自己表现不好,将来辜负了你们的期望。」李如冰的心思还放在对面的科技大学身上,习惯性的谦虚道。
「不要太客气啦!我是随随便便的人,可老师从来就没有看走过眼。他地第人家挑中的人,将来一定能够将我们市民大学的精神发扬光大。」
虽然孟振松比李如冰大了+岁,可是由于作风亲和的缘故,李如冰在他面前丝毫没有局促之感,而更让他受宠若惊的是,孟振松还要亲自开车带他去吃晚饭,这说明他确实没有把自己当普通学生来看待,只是不知道自己何德何能,可以享受至这样特殊的待遇。
说话间,孟振松开车来到了著名的美食城兰桂坊,他问李如冰想吃点什么,李如冰没有什么特别的喜好,又见他很随和,就说:「干脆去吃大排挡吧,省钱又方便。」孟振松说:「我也很喜欢大排挡,不过今天是第一次请你吃饭,还是讲究一点为好。」
在一家法式餐厅坐定后,等待上菜的时间很长,李如冰竭力想找什么话来说,于是自然而然地提到了自己眼下的学习:「今天是我第一天来学校,感到很好奇,为什么我们学校不像别的学校一样,多开设一些热门的专业,比如工商管理、金融投资、软件开发等科系呢?」李如冰说得一点也没有错,与特殊材料系、印第安哲学史、仿生实验中心、古船工艺厂相比,李如冰所在的大气海洋系还算是普通人能听懂的。
「呵呵,我想其实你的意思是说,学校很多专业都显得太冷僻,也太高深了,跟升斗小民一点关系也没有,为什么还起了名字叫『市民大学』,很是有点挂羊头卖狗肉的意味,对吧?」孟振松听完李如冰的疑问后,笑着开起了玩笑。?
李如冰赶紧不论这显得有些偏激的想法,正要说明时,却给孟振松伸出手掌止住了他的发言。「你第一天就注意到了这个问题,说明你是个有心人,或许这也是老师看好你的原因。因为「有心」二字正是我们全体香港市民最缺少的素质。这是一个追逐浮华的城市,我们现有的大学已经背离了老祖宗的宗旨,成了人才的快餐店,怎么好用就怎么培养,可是少有人考虑过,如果没有一个浓厚的人文基础做后盾,这种表面的繁荣是难以为继的。市民大学是我一生要做好的两件事情之一。今天,即使在香港不多的几所大学中,它也属默默无闻之辈,但假以时日,它一定会成为全世界科技之源泉,文化之圣城!」
李如冰正处于容易冲动的年龄,听了孟振松的话后,顿时情绪激动了起来,甚至萌发了「天将隆大任于斯人」的雄心壮志。当晚,两人聊得开心,很快已经是兄弟相称,不知不觉中,李如冰竟然将一瓶红酒喝光了。孟振松一见,顿时又惊又喜,「哇,学弟你能喝酒,那太好了!」
对一个校董来说,学生喜欢喝酒可不是什么好习惯,更不值得喝彩。李如冰觉得有必要解释一下自己不是酒徒,「学长,我以前在长——」突然想起了刘瑶了叮嘱,可不能随便向外人透露自己以前的营生,于是硬生生地把后半句话咽了回去。
饭后,觉得收获巨大的李如冰打算回去空无一人的学生宿舍,孟振松却邀请他到自己家中坐一坐。一来不好拒绝,二来也感到好奇,想看一看真正有钱人的家中是什么样子的。孟振松虽然没有派头,可是能够出资当上大学校董的人,家产少了几个亿是说不过去的,因此点头答应下来。
孟振松开车载着他来到了摩星领下一个幽静的名轴翠羽苑的小区,他的家是一幢独立的别墅,带车库和草坪,可是除此之外,就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了,居室里的布置也精巧多于奢华。
孟振松的妻子袁英是个很好看的女人,她比自己的丈夫小三、四岁,可是容貌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还要小,刘瑶见了她,在叫声「姐姐」之前也会犹豫一下,更不要担之前原本考虑好的长辈称史前了。她长着小巧的鼻子,鲜红的嘴唇,弯弯的眉毛一双如水的柔媚眼睛,椭圆形的脸略略施了点粉黛,长发松松地挽成了一个发髻,宽大的绣满百合花睡衣难掩丰满苗条的身段,一颦一笑间更是透出天真和亲切。一进门,孟振松就将李如冰推到了她的前面。
「你猜猜这个帅哥是谁?」
袁英笑了起来,嘴角马上弯成了一条小船,她上上下下打量了李如冰一番,然后假装认真地说道:「这可真难为我了,你自己说吧,究竟是史瓦辛格的弟弟呢,还是詹姆斯庞德的替身?」
李如冰还没开口,孟振松就抢先替他否认了:「你猜得一点也不对,他是我们学校新请来的武术教练,是少林寺的俗家弟子,打遍十七省都没有一个对手。」
「真的吗?」袁英早就识破了丈夫的小把戏,白了他一眼,径直对李如冰说道:「我看你不大像教练,倒有点像朱老先生新招的学生。他老人家就喜欢收那些怎么看怎么不像学者的怪人做学生,别生气呀,我可不是在取笑你,因为我亲爱的老公就是一个绝佳的先例。」
女人一旦幽默起来,就是一百个卓别林也要甘拜下风。
孟振松和李如冰放声大笑了起来,袁英自己也掩口轻笑,不过,她知道这时候自己最该做的不是逞口舌之利,而是尽主妇之责。于是几分钟之后,李如冰手中就端了一碗冰糖燕窝汤。
在孟振松的带领下,李如冰参观了别墅的每一个房间,总体印象是主人不愧是高品味的人,孟振松喜欢收集古董,而袁英是个业余画家,尤其是喜欢爱神与小天使的题材,使得孟家看起来像一个小型的艺术收藏馆。
由于夜色已深,李如冰知道再殷勤的女主人也希望客人自己知趣,于是在客厅略坐了片刻,就起身告辞了。孟振松叫了一台出租车送他回学校,两人就要分手的时候,李如冰才想起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对了,学长要我提前来学校报到,不知有什么事情要交待吗?」
似乎也是刚想起这件事,孟振松说道:「哈哈,没错,我请你来,就是有一件很重要的工作交给你去办。不过,为了完成这项工作,从明天开始,你要先去参加一系列的培训。培训的项目和日程安排,我已经发到你的电子信箱里去了,你照此执行就是了。费用也不用你操心,我早就预付了。」孟振松平常看起来很随和,可是一说到正经事,脸上的神色就再严肃不过。,交代完这件事后,他又郑重其事地加上一句:
「平常我很少到学校去,你有事可以直接联系我,你是我的学弟嘛!不过,如果没有什么特殊情况,你尽量不要在老师和同学们面前提起我的名字。如果我们公开场合见面,也只装做泛泛之交就行了,不要做出太亲热的举动。」顿了顿,解释道:
「这其实是为了你好。」
李如冰听后连连点头,以表示自己完全明白其中的微妙之处。从孟振松的角度看,他给自己一份工作完全出于善心,可不愿意受恩惠人借此攀龙附凤,甚至在校园里狐假虎威坏了自己的清誉。
最后,孟振松又叮嘱了一句:「我对你说过的话,尤其是那份培训的内容,你切不可泄露给任何人——包括朱校长。你要相信,我这么做全是为了你好……」
一句很亲近的话,从一个刚认识不过一天的人口中听到两遍,李如冰心头的疑问已经是再明确不过,不过眼下显然不是询问的时候,因此李如冰只好满腹疑问地回到了市民大学。
李如冰回到宿舍,由于还没开学,三位室友还没有来,现在宿舍中只有他自己一个人。
李如冰打开了计算机,果然,孟振松已经发来了一份为期一个月的培训计划表。每天从早到晚,日程都排得满当当的。一看培训的内容,李如冰的头就大了,心想我要是能熬过这一个月,明年参加北京奥运会的话,十项全能的金牌绝对非我莫属了。第二天一早,李如冰先来到了射击训练中心,当他自报来路后,中心的主管亲自带他来到了一个独立的训练区域。这里摆放的枪械全是真枪,从手提式轻机枪到微型消音手枪一应俱全,子弹更是放开了随意打。不过,李如冰来这里可不是玩打野战
的,因为,指导打靶的是一个上过真正战场的退役狙击手,个头大嗓门大脾气更大,一个招式不对就破口大骂。别的不说了,光是悬肘握枪半个小时下来,李如冰的胳膊就肿得跟水桶一样粗。
李如冰离开射击训练中心后,又赶到了一个名叫「弘英」的武馆练习散打。不过,「散打」这两个字要反过来说才对,因为一堂训练课下来,李如冰全身的骨头都快要被打散了。幸好嘴里戴了牙套,否则牙齿一定会像雨天的蚂蚁集体搬家的。
更可恶的是,那个名叫素永猜的泰国教练,长得獐头鼠目,还老是阴沉着脸,一副债主临门的模样。可能是因为教练的个头太矮,或者纯粹是李如冰的心理作用,他总觉得素永猜喜欢袭击自己的下三路。对此,李如冰当然毫不客气,给予了猛烈的反击。不过,由于搏击的技巧不过关,他还是吃了不少亏,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最后,李如冰恨恨地离开了武馆,心里只盼着明天早点来,再给他点颜色瞧瞧。
晚餐也是培训的一部分,李如冰一看上面写着「品味美食」的字样,心想孟先生果然考虑周到,知道自己被折磨了一天,要好好犒劳一下了。可是等他来到了美食家联谊中心之后,才发现自己大错特错了。
从一进门开始,李如冰就像个道具一样被人摆弄来摆弄去,他穿上了笔挺的燕尾服,还要学习打五种不同风格的领结,以及七种餐巾的折法。繁文耨节总算过去了,当他终于坐在了一张铺着雪白餐布的长桌前,看着厨师们端着一道道名菜鱼贯而来,不禁心花怒放。
可是,两个培训师一左一右地侍立在旁,紧盯着他的一举一动,还不住口地提醒他腰要挺直了,头不要晃动了,喝汤不要发声了,刀叉不能乱放了。更要命的是,李如冰刚哨了一口牛排,就要他说出是用什么香料烤制的,刚啜了一口葡萄酒,就要他报出产地和年头。如此三番五次,李如冰不但没有食欲,几乎骇得不敢下刀了。
李如冰终于明白当个美食家比当个好厨子难一百倍。一连品尝了几十道菜,当他离开联谊中心后,竟然还是感到饥肠挽挽。在道边的夜市上,狼吞虎咽地吃下了三碗虾酱面和半斤前一饺后,李如冰才知道自己全身上下所有器官中,胃是最高贵的也是最卑贱的,因为它最不容易满足,也最容易得到满足。
晚上,李如冰疲惫不堪地躺在了床上,随手翻看后面的培训计划,发现除了上述三项之外,还有林林总总十几项,包括游泳、击剑、开车、骑马、打高尔夫和驾驶游艇,甚至基本的救生知识,不禁有点迷惑了,孟振松究竟要自己去干什么样的工作,
竟然需要如此之多的技能呢?
但不管孟振松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李如冰知道自己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咬牙坚持,不仅是因为孟振松和朱校长的知遇之恩,也不仅仅是为了心底那份男儿的自尊,还有另外一些更加重要的东西,让他觉得这样的训练不仅是别人的安排,同时也是自己这半年来一直想要拥有的东西。
有着这样的心态,李如冰的训练过程变得有趣起来,第一个星期是最难熬的,渐渐的李如冰就发现,培训的日子其实并不像自己想象的那么枯燥乏味。
他喜欢游泳,在水中泡上一天也不觉得累,甚至可以躺在水面上打个盹,连教练也看不出自己在偷懒。至于骑马那就更有意思了,在青海的草原上,李如冰已经领略到了那种风中奔驰的快感,何况,如今他胯下骑的是一头高大俊美的纯白色阿拉伯赛马,比那匹枣红色蒙古马可要威风多了。不过,一想到牠因为自己的缘故惨死在野牦牛的尖角下,不禁黯然神伤起来。
「有钱公子,快挺起胸来!你骑的是马,可不是你的马子,不要像个色鬼一样把身体的重量全压在牠身上。臀部抬高一点,小心鞍子把你那传宗接代的玩意儿磨坏了!」性情粗野的教练从后面赶上来,一声暴喝,打断了他的遐想。
李如冰一听吓坏了,赶紧改变了坐姿,随即却听到了教练的哈哈大笑声。原来,他是在拿自己穷开心。
「胡教练,我是从大陆来香港读书的学生,可不是什么有钱公子!」李如冰不禁抱怨了起来。
「胡扯!穷学生哪有玩赛马的?就算你没钱,就凭这副种马一样的体格,那些发骚的富婆还不会争着抢着来包养你?」
李如冰虽然在「那方面」已经不是一张白纸了,可是脸皮还很薄很嫩,听到这不堪入耳的污言秽语,决定不再搭理他了。可是,人家倒反过来问他了:「哎,对了,你是哪个大学的?我女儿今年也要上大学。」
得知李如冰上的是市民大学后,胡教练大吃了一惊,「我女儿也考到了市民大学。奇怪了,一个女孩子家好好的,突然发了神经,要去学什么大气海洋,也不知是把自己当天仙了,还是当美人鱼了?」
「真巧呀,我也是大气海洋系的!」李如冰惊叹道:「这么说,我和她是同班同学了,请问您的女儿芳名叫什么?」
「她叫莎莎。」看李如冰不像是撒谎的样子,胡教练才说出了自己女儿的名字。不过,他说完后,突然眼睛一瞪,「臭小子,你可不许打她的坏主意,否则我抽你三百鞭子!」
李如冰立即郑重声明自己是个童叟无欺的正人君子,以后见了胡莎莎同学一定眼垄观鼻,鼻观心,像唐僧一样老实,心里却笑得不知道怎么才好:「就凭你老胡生出来的女儿,还不知道有多难看刁蛮了,我躲都躲不及呢,哪里还敢去招惹?!」当然,这样的话语,李如冰只敢在心底偷偷地自言自语。
除了这些写在纸面上的培训项目外,孟振松也会安Сhā一些轻松的内容调剂一下节奏,比如欣赏交响乐了,看现代美术展览了,甚至还要手把手地教李如冰鉴识古董,尽管李如冰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只能勉强记住几个名词,却打听到了昆仑美的真实价值。
「唐代大诗人李商隐有一名句:「昆仑山玉碎凤凰叫」,凤凰从来不落无宝之地,可见昆仑美玉有多珍贵了。昆仑美虽然只有一种颜色,可是通体上下找不到一点暇疵,更难得的是它产自人迹罕至的雪域高原,你总不能背着氧气瓶去开采吧?据说『完璧归赵』这个成语中的『和氏璧』就是用昆仑美玉雕刻的,可惜今天已经失传了。」
「那它的价格一定很贵了?」李如冰明知故问道。
「当然了,同为良玉,昆仑玉的价格是和田玉的三倍,蓝田玉的五倍,缅玉的十二倍。」
李如冰大吃了一惊,因为在玉石交易所里,他上了经纪人的当,把昆仑美玉按照蓝田玉的价格卖出去了,吃了个天大的亏,幸好那些玉石,只是所有玉石中极小的一部分。
不过,在李如冰眼中,孟振松虽然也拿到了博士学位,但他并不以学识见长,更一一不能和百科全书式的郭庭相比。
比如,孟振松喜欢下围棋,还经常一个人坐在那里打谱。按说一个体质不好的人,专注于智力游戏是很正常不过的事情,可是他的水平似乎太不济了。原本李如冰是个黑白世界的门外汉,连活棋要做双眼的常识都不知道,可在他沉迷进去之后,进步之神速却是连自己都吃惊。
第一天,孟振松要让他九子,还能将棋盘上的黑子吃个精光,可是到了第五天,就连一个子也让不动了。到最后,李如冰竟然还赢了孟振松一盘。
「再学下去,就该你让我子了。」孟振松是个很大度的人,对输赢看得很淡。
不过,遇到这样的尴尬事,换了谁面子上都会有点挂不住了。李如冰心里有七分得意,三分惶惑,当然不知道说什么好。孟振松却笑了笑,用手把棋盘抹乱了,说我们再来一盘吧。这一次,两人是猜先下,可是,李如冰绞尽了脑汁,局面却如江河一泄千里,到最后连目数也点不出来了。至此,他才领教了对方的厉害,只好弃子认输。
李如冰为自己的浅薄而感到羞愧,到底是年轻好胜呀,竟然将人家的有意退让以资鼓励,当作了软弱可欺而得寸进尺。孟振松却微微一笑,又把棋盘抹乱了,意思是这盘也不算数,然后说了一句高深莫测的话:
「该输的时候一定要输。什么都想赢的人,最后什么也得不到。」
4、大内高手
「该输的一定要输?」这样饱含人生哲理的话语,当然不是年轻如李如冰这样的毛头小子能够明白的,不过观点完全不同的李如冰,却自信找到了它的反意词,那就是:该赢的一定要赢。
一个星期以后,在武馆的练习场中,李如冰神勇无比,散打教练素永猜只是左闪右避的份儿了。有了学围棋的前车之鉴,尽管李如冰百分之一万判定他不是装怯,更没有孟振松虚怀若谷的精神,也不想难为他,因为自己打拳不过是健身而忆,对人家来说却意味着衣食饭碗。
可是,素永猜显然只是一介匹夫,不懂得「点到为止」的崇高意境,自己打不过是事实,但实在无法承认眼前这个将自己打得无还手之力的年轻小伙,就是自己手把手教出来,并且刚开始的进修还是个连格档都不知道要用手臂还是手掌的散打白痴,恼羞成怒下,素永猜能够想到的,就只有另找个人来赢回面子。
「小子,不要以为我是散打格斗天才就可心无所顾忌、欺人太甚,明天中午,我师父要在飞鹅顶上教教你什么叫武德,你敢来吗?」
李如冰十分惊诧,因为素永猜看样子少说也有四十岁了,他的师父一定百发飘飘了,还能打吗?此外,虽然素永猜是武馆的雇员,但从经济关系上讲,实际上等同于孟振松花钱给李如冰请来的陪练,训练一结束就谁也不认识谁了,怎么反倒像结下私仇一般,还闹出了弟子不行师父也马这么一出奇怪的戏来了?
「当然敢来!」带着三分倔强七分好奇,李如冰一口气就答应了下来。
第二天,李如冰才觉得自己太不冷静了,因为这样的约斗显然没有的意义,考虑再三,没有太多人生经验的他带着匕首上了飞鹅顶。心里想着的却是万一对方搞个伏击什么的,关键的时候还可以杀出条血路来,毕竟在以前看过的香港武打电影上,这样的阴谋诡计层出不穷,却不去考虑自己的想法是多么的搞笑。
到了约定地点后,等在这里的除了素永猜之外,只有一个比他还要矮半个头的人自报来路名叫昂山。不过,这个昂山不但精瘦如鬼,年龄也比素永猜小多了。天知道,他们长幼的辈分是怎么排的?
既然是来打架的,那就废话少说。李如冰刚和这个年轻人比试上手,就连连叫苦,因为,昂山使出来的竟然是刚猛无比的泰拳,而且一出手就露出了以命相搏的架势,根本不给自己喘息的机会。李如冰结结实实地挨了几拳后,仗着自己身高臂长力量大的优点,奋力发起反击,才勉强将局面维持到了五五平。又斗了几个回合后,李如冰终于发现了昂山的弱点,那就是宁折不弯,缺乏柔韧,从讲求攻守平衡的中国武学的角度看,还算不得上乘的功夫。于是,李如冰加快了脚步,和他兜起了圈子,出拳也是九虚一实,始终避免和对方硬碰硬。
果然,昂山看起来似乎占尽了上风,可是招式明显迟滞了起来,力道也没有一开始那么饱满。看准时机后,李如冰突然大吼一声,倾尽全力将一套组合拳打了出去。昂山慌忙招架,可是已经来不及了,他的右臂尚未发足力量,就和李如冰打出的那记
最重的直拳来了个迎面对撞。只听「卡嗦」一声响,李如冰的右手腕脱臼了,可是昂山的手臂却育拉了下来,再也抬不起来。
他抱着胳膊坐在地上,牙齿将嘴唇咬出了血,也不叫出痛来。奇怪的是,一直神情紧张注视对局的素永猜看到己方落败,不但不懊丧,反而露出了一丝察觉不出的笑意,他走上前去,将昂山搀扶起来,慢慢下山去了。
李如冰目送他们的影子消失,才带着满腹问号回到了宿舍。
带着疑问,李如冰决定求助自己唯一能够求助的对象孟振松。
「我明白他的心,可是,他也用不着以这样的方式来报恩呀!」
「您认识素永猜?」李如冰问道。
另一头的孟振松缓缓点了点头,脸色更回凝重了:「你是不是觉得,素永猜好像并不太适合做一个散打教练?」
「他不是,昂山是。」李如冰回答得很简短。
「对了,素永猜本来就不是个角斗士,而是一名将军。昂山是个真正的泰拳高手,是素永猜的副队长。」看到李如冰吃惊的样子,孟振松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开始讲述起一个李如冰怎么也不会想到的故事。
「十年前,我的年龄和你差不多的时候,一个暑假去泰国清万游玩,无意中在道边见到了快要倒毙的一大一小两个乞丐,虽然衣衫褴褛,浑身血迹斑斑,可是气概非凡,心里奇怪,就将他们带回了住所,给他们衣食,又找医生取出了伤口中的子弹,总算将两人的性命救了过来。」
「他们苏醒后,才告诉我自己的真实身分,他们来自湄公河上游的一个挥族原始部落,因为某些原因和邻近的部落发生了冲突,对方幕后有强大势力支撑,经过一场激烈的战斗后,抗争以失败告终,整个部落惨遭灭族之祸,连襁褓中的婴儿也未能幸免,只有他们两人逃出了血海。对方为了斩草除根,派人四处搜寻他们的下落,所以叫我不要卷入是非,免得无辜受累。我那时候胆大包天,一时激于意气,就将他们两人偷偷带回了香港,还动用各种关系,为他们申请了难民身分,安排他们在武馆中供职。可是我知道,他们心里时刻想着回去复仇,不会就这样默默无闻过一辈子。」
李如冰听后沉默了良久,心中开始忐忑不安起来,他感觉自己正在卷进一个巨大的旋涡中。很显然,素永猜之所以安排这场比武,是为了报答孟振松的恩惠,尽快将自己的功夫磨砺出来,所以不借采取极端的办法。
「孟先生,请您告诉我,究竟要我做什么样的工作?」李如冰终于将这个萦绕心头很久的问题抛出来了,心想孟振松如此大费周章,总不会让自己和那个昂山一样,当个看家护院的壮丁而已。
可是天下事怕什么偏要来什么,孟振松竟然真的是要李如冰去做保镖!不过,不是做他本人的保镖,而是当他父亲的贴身保镖。当然,保镖已经是个过时的名称,现在的叫法要文雅多了,印在名片上的正式头衔是:私人助理。
李如冰得知真相后,心里顿时产生了一丝丝失落。和这个年龄阶段的年轻人一样,不管「私人助理」这个头衔听起来多么好听,毕竟是属于伺候人的勾当,好坏都要看人家的脸色,干得再出色也没有什么成就感,更难进入公司的管理层。这还不算
什么,真正让他无法接受的是,他一直以为自己能被市民大学录取,是因为表现出的某些特质打动了决策者,比如引以为傲的实际动手能力,万没想到校董孟振松看中的却是自己的一身肌肉。
不过,事已至此,想反悔却已经是太迟了。
孟振松显然估计到了李如冰可能会有的反应,详细解释了事情的始末。
作为香港巨富之一,孟振松的父亲身边本就安排有足够的保安,他的办公室也安装了世界上最先进的警报系统,虽然谈不上万无一失,但安全问题应当不在话下才对。可是一个月以前的一个深夜,居然有窃贼神不知鬼不觉地潜入了他的办公室,来去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如果不是几天后父亲本人发现珍藏在保险柜中的唐朝名画——阎立本的《花朝寻隐南山图》不见了,所有人还都蒙在鼓里呢!
「丢了一幅画不要紧,撑死了就当几个亿打水漂了。但核心的商业机密的泄露,往往会导致一个企业的失败。关键的问题在于,我们更担心他的人身安全,所以准备花重金请一个绝对可靠的人,来贴身保卫他的安全。」
「您为什么觉得我合适呢?我一点工作经验也没有,更不会应付各种高级场合了?」前护林员李如冰硬充导游,已经欠下了一ρi股的风流债,现在去给大老板当影子,更觉得勉为其难。
「在我看来,没经验恰恰是你最大的优势。大家族有大家族的麻烦,给董事长招聘私人助理这样一件看上去很小的事情,却是全公司上下都瞩目的大事,很多人出于不同的目的,都想Сhā上一杠子。你是一个什么背景也没有——甚至连家庭也没有的小年轻,还是从大陆来的,不涉及公司内部盘根错节的关系,反而有可能被各方所接受,最终脱颖而出。」一到了关键的时候,孟振松就露出了他坚定的一面,甚至有种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强硬。事实上,除了他那个长着花岗岩脑袋的亲哥哥以外,到现塑在为止,还没有人不被他说服过。
「可我是市民大学的学生,你是校董,我们之间的关系一目了然,怎么不引人怀疑呢?」李如冰又提出了一条反证据。
「那也未必是什么坏事,父亲问起来,我就推说毫不知情,只听说你是朱校长特招来的人才,毛遂自荐来当私人助理的。朱老夫子的人品学问,父亲是最为尊崇的了,你是他的高足,更能添几分好感,比我一百张嘴去吹嘘还管用。」孟振松笑道,
似乎看透了他的心思。
「当然,你以后或许也会怀疑我这么做的动机,是否要在父亲身边安Сhā一个自己的内线。但你尽管放心,我不过是想对父亲尽一份孝心而已。如果你没有选中,你依旧能安心完成自己的学业,我们还是好朋友兼好兄弟。如果你被选中了,那么从此以后,我们之间的交情反而要被封冻起来了。说不定,我们还要在某个场合,装模做样地重新认识一次呢!」
孟振松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一席话说下来,李如冰本来就有点温情主义,更加招架不住了。回想起自己流浪的时候,当个守护也是求之不得,今后天天西装革履,挟着公文包,跟着大老板进出各种社交场所,所见的皆是商界精英社会名流,简直是隔世为人了。
何况,孟振松对自己算得上是礼贤下士,他的父亲想来也不是谷人,不敢奢求他能待之如家人,至少也不会把自己当奴仆役呼来唤去了。
李如冰终于动了心,才想来了一个早就该问的问题:「我怎样称呼您的父亲呢?」
「他就是孟德人,大紫荆勋章得主,国际管理大会的七个终身主席之一,香港慈善总会的名誉会长,银河传媒集团的董事长。我母亲早就已经过世了,父亲没有续弦,我们兄弟姐妹五个人,我排行第三,有一个姐姐,一个哥哥和两个妹妹。」
一听到「银河集团」这几个字以后,就像发生了某种化学反应一样,李如冰的神态突然转了一百八十度,开始变得跃跃欲试,甚至有种难掩饰的激动。孟含霏不说是银河集团董事长的女儿吗?原来自己一直身在其中,却不明白一直想找的东西就在身边,眼前这个自己称之为兄的人,居然是自己此趟到香港想要找的孟含霏的亲哥哥世事之离奇莫过于此了。
孟振松当然注意到了他情绪的变化,不过心里并不觉得有什么奇怪的,因为银河集团的大名,在香港几乎到家喻户晓的地步。
在当今的华人传媒界,有所谓的「一凤双星,不渡银河」的说法。「一凤」,即风靡两岸三地的龙凤卫视;「双星」,一是在东南亚最具有影响力的约质媒体——新加坡的《星岛早报》,另一个是有「东方好来坞」和「造星机器」的美称的台湾STAR电影公司。可是以上三家尽管在各自的领域内独领风骚,可是在势大财雄的银河传媒面前,依然要甘拜下风的。
「我当私人助理后,学业一定会受影响的,如果两者之间出现了冲突,那怎么办呢?」李如冰试探着提出了最后一个问题。
「你放心好了,我会给朱校长打招呼的。实在不行,我甚至可以请老师给你单独开小灶。当初,他能饶过我这个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梦游青年,还能不放你一马吗?」
李如冰听后更加感激了,虽然大家说大学是难进易出,可他也知道以自己的水平,要想不开红灯是件多么难的事。看来,只要成功拿到那份工作,未来的四年就算是锁进了保险箱,虽然自己并不见得要这样的一份保证,但想想刘瑶的才艺双全,李
如冰内心深处还是想有一个足以匹配她的成绩。
「不过,这些都不是我安排训练你的主要原因。」孟振松说道:「真正的原因是因为,这个私人助理的职位,并不是我给你你就能够得到的,而只能由你自己去争取:…」
李如冰一时之间,完全不明所以。
炎热的夏季中,一场台风袭来,整个城市都在风雨之中飘摇。气象局挂出了红色警报,可是李如冰却一大早就冒着豪雨,来到了位于维多利亚湾南岸的国际会展中心,一进门,还以为全香港的男人们――不,是全世界的壮男猛士全跑来了。
李如冰像冲锋舟一样扎如了人潮中,银河集团的招聘展位像个孤岛一样在他眼前时隐时现。如今经济不大景气,突然掉下来一份年薪百万港币的保安工作,「有力人士」能不争个头破血流吗?李如冰好不容易才挤到了展位前,拿到了一张空白表格。
可是,它上面的字小空格更小,彷佛是专门为日本人设计的,李如冰正填得眼中冒火,突然有人拍了一下自己的肩膀,转头看去,那人竟然是昂山!
难道是孟振松对自己不放心,要来个双保险吗?随即,李如冰就知道多心的不是孟二公子,而是自己。伤筋骨一百天,昂山的手臂上还打着石膏,根本不可能和人再比武了。
看到李如冰的歉意的目光,昂山笑了起来,还露出一对虎牙,像个可爱的大孩子,虽然他的实际年龄已经过了三十岁了。
「我知道你今天会来的,所以七点钟展会的大门一开,我就进来了。」
李如冰谢过了他的关心,心想今天不过是报个名,交了表格就完事了,又有什么可看的呢?
「我观察了一下应聘私人助理的求职者,做了一个为了粗略的统计。」说是粗略,可是昂山口中的数字却精确到了个位,甚至包括性别。
「到现在为止,领取表格的共有一千五百八十四天人,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有六百三十一人,其中根据我的评估,力量比你强的有一百七十一个,武功比你高的有四十九人,学历比你高的有关九十八人。综合下来,我认为比你更有资格当保镖的有二十七个人,包括一个多哈亚连会的韩国跆拳道冠军,一个蒙古射手,一个「飞虎队」的教官,一个退役的海军陆战队上尉。还有两个很姿色的少女,她们当然不是应聘者,可是行迹很可疑,你刚才拿表的时候,她们一直盯着你看,眼神有点怪怪的。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你要多提防一些,小心中了对手的盘外招。」
「是的,我完全明白你的意思,那就是我中选的机率几乎是零!」李如冰还没听完昂山的扣半句话,本来鼓鼓的信心又消沉了下去。
「不,我敢肯定你已经过了第一关。不要用那样的眼神看着我,也不要问我为什么。而那二十七个人之中,只有四个半有可能进入最后一轮。」
「为什么有半个呢?」李如冰惊疑的问了一句。还说要小心对手的盘外招呢?昂山这么肯定自己能过第一关,一定是孟振松在暗中做了手脚。
「因为那个人只填了一半表格就交上去了。」昂山的回答让人哭笑不得。
李如冰可不觉得这是玩个性的时候,于是尽可能将表格填写完整,然后交了上去,也许是心理作用,他感到负责现场的人力资源主管拿到表格后多看了自己一眼,甚至点了一下头。
完事之后,李如冰就和昂山到楼上的餐厅吃早茶,看着下面万头钻动的熙攘人群,昂山突然感叹道:「我觉得那些应聘的人太可怜了,辛辛苦苦准备了好久,可是申请交上去,人家不过瞄一眼就丢进了纸篓。你们中国人都说财神是瞎子,在我看
来,银河集团招聘一个人,就张罗出这么大的动静,也不过是做个样子封众人的口罢了。」
李如冰还年轻,不会把社会想象得那么黑暗,所以只说了一个「是」字就不开口了,昂山看着他,脸上浮现出了自嘲的苦笑:「以前的我,也是一个热血沸腾的好青年。在一场大战前,我跟着司令官视察前沿的时候,看到部落的勇士们在丛林中一边
唱歌,一边热火朝天地挖掘战壕,一副同仇敌忾的样子,也不由得生出了壮志豪情,誓要与入侵的敌人拚个你死我活。事后才知道,战争的成败早就在千里之外的某地确定了,我们不过是一群可怜的牺牲品而已。」
「哪一场战争?」李如冰想起了孟振松讲述的故事,对昂山的经历充满了好奇:
「素永猜真的是将军吗?他手下有多少人?你是他的卫队长,怎么又成了他的师父了一呢?」
昂山自悔忘情失言,支吾了一句:「反正大家又不是外人了,这些问题你自己去问他吧!」李如冰惊得连吐舌头,说我要那么冒失的话,素永猜即使不能打我个头破血流,至少可以骂我个狗血喷头的!
昂山笑了笑,没有表达更多的看法。
5、俏面淫娃
果然和昂山预料的一样,李如冰顺利通过了初选。不过,不管是否得到了特别的关照,以后就要玩真的,容不得一丝侥幸。
先是体格检测,仔细到脚指头是否有冻疮的历史也要登记在案,李如冰觉得自己的隐私荡然无存,甚至怀疑银河集团是否把私人助理和男模的招聘工作弄反了。
过了这一关,剩下的人还有一操场,刚好可以举行一场运动会。不过,这里可没有鼓掌的观众,更没有选项的自由。十几个体育项目逐一比下来,李如冰没有一项进入前二十名,可是成绩一综合,他还是进入复赛。
现在,残余的精英分子连一个教室也坐不满了。复赛是残酷的淘汰赛,抽签对阵,胜负立决。
不过,银河集团却展现出了温情的一面,每一个出局的选手,都不会空着手走的。在面对面的较量中,李如冰终于有了一种如鱼得水的感觉,当然,如果不是龙丹让他的反应敏锐如夜鹰,早就在击剑中被对手挑断了咽喉!
连闯三关后,就是心理测试了。
除了催眠术没有使用外,那些变态的专家几乎要把人折腾到精神崩溃的地步。在不同的情形下,李如冰至少被迫回答了十次同一个问题:「遇到危险时,你会不会真的舍身为董事长挡子弹?」不过说来也奇怪,前几次他都回答得干脆利落,可是从第五次开始,他犹豫的时间就越来越长,到了最后一次,竟然恨不得从椅子上跳起来夺路而逃了。
更让人惊奇的是,可能是李如冰的头脑比较简单,他竟然在这个关键的环节中排名第,成为六名幸运者之一。
现在,摆在他们面前的是最后一关了:明天,银河集团将租用飞机将他们空投到南海的一个荒岛上,他们将要从北到南徒步横穿荒岛,最先到连终点的两个人为胜利者,将得到孟德人亲自面试的机会,至于董事长看中谁,那就全凭各自的运气了。
完全没有想到一件简单的事情,会演变出如此复杂后果的李如冰,虽然不情愿意,但却已经没有任何退路,从小养成的坚定和执着性格,让李如冰决定把眼下这件在他看来意义不大的事情做完,同时也做到最好。
于是出发的前夜,李如冰又来到了「弘英」武馆,一见到了昂山,就对他大加称赞。
「你可真有眼光!竟然比主考官还早一个星期就知道了结果!」进入野外生存竞赛的六个人,除了李如冰自己之外,竟然和昂山预测的胜出者完全一致!
「那没什么。我从小就在原始丛林中长大,谁的生存能力强,当然一目了然了。」昂山实在没有什么可谦虚的。
「我已经拚尽全力了,现在到了最后一轮,万一功亏一篑,该怎么办呢?」随着比赛的深入,李如冰肩膀上的压力越来越大。自从孤身一人来到香港后,每天一睁眼,就投入了让人喘不过气来的战斗。只有在同样是异乡人的昂山面前,他才感到自
己的神经可以放松一下。
「你放心好了,熬过这一关,见到孟德人就是胜利了。」昂山在鼓励他,可是听在李如冰的耳朵里,却感觉像在传述孟振松的话。孟二公子果然言出必行,李如冰报名参加招聘后,他不但不再安排两人会面,甚至连电话和邮件的联系也中断了。
吃完晚饭后,李如冰和昂山告别,就离开了弘英武馆。
由于武馆和学校只隔着两个街区,反正没什么事,李如冰就决定走回去。一路上,他都在琢磨明天会发生什么情况,突然身边走过一个踉踉跄跄的清瘦女子。她身着职业装,脚穿高跟鞋,肩背提包,一副典型的白领形象。
李如冰以为她生急病了,就高声问了一句要不要帮忙,她扶着树弯腰咳嗽了几声,不抬头也不回答。李如冰更加不放心了,自然而然地走过去查看,不过没等他靠近对方,鼻子先闻到了一股浓烈的酒气。然后,就看到了一张被长发遮住了大半的憔
悴脸庞,幽怨的眼神,盈盈的粉泪,一副伤心欲绝的模样.。
她一定是遇到了感情挫折。
一旦看到年轻女性有异常的行为,李如冰就会条件反射似地得出这一结论,上次在长白山,他的好心被孟含霏当做了驴肝肺,可是这一次一定错不了。正在想着要如何处理时,李如冰却忽然发现眼前不远处的她身子一软,一只膝盖也跪在了地上,
好像要昏厥过去了。李如冰立即跑了过去,当他的手刚要碰到对方身体的时候,耳边突然传来了一个娇嫩的声音:「快放手!千万不要扶她!」随即,从旁边的小吃店里匆匆跑出来了一个白裙黑衣的女孩子,她一张圆圆的娃娃脸,扎着两条小辫子,额头留着整齐的刘海,双肩还背着一个绣有小熊的小包。
「别上当!她是个骗子,已经在这条道上游荡了好几天了。你一扶她,她就会说你对她进行性骚扰,好多男人都上当了!」她的话一说完,就像机器人听到了指令一样,醉酒的女子霍然起身,整了一下衣服,就悻悻然地走了。李如冰惊讶地看着她的身影远去,心里一半惋惜,一半感慨。香港不愧是国际化的大都市,连骗人用的也是最时髦的概念。
李如冰向小女生道过谢,两人就分手了。不过才走了几步,听到身后传来了「答答」的脚步声,她又跑了回来。
「大哥哥,能给我一个电话吗?」说完这句话,她的一张小脸看上去更加红扑扑的。「你不要误会,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觉得你这个人好和气,就像我自己的哥哥一样。」
「当然可以,我真想也有一个像你这样热心又可爱的小妹妹。」李如冰彬彬有礼地回答道。
「我叫林茉莉,是慧德女中的高三学生,刚刚上晚课回来。」小女生自我介绍道,没错,她真像一朵纯洁的茉莉花,静静开放在幽深的夏夜里。
看到李如冰留的地址,林茉莉的眼睛突然一亮:「市民大学?太好,我明年要参加大考了,还不知道该报哪所大学呢?你能给我介绍一下大学的生活吗?当然,我也知道一两句说不清楚,那边刚好有家茶坊,我可以请你喝一杯果汁吗?
李如冰当然说好,于是,两人就来到了茶坊,林茉莉点了一杯柠檬汁,说自己最喜欢这种酸酸甜甜的滋味了。李如冰点了一壶香茶,和小女生在一起,他要表现得温文尔雅一点,可不能露出一丝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江湖气。何况,经过了一番训练,他的行为举止确实看起来像个优雅的绅士,孟含霏如果再见到李如冰,一定会认不出来了。
不过,不管李如冰怎么胡乱八扯,反正林茉莉听得津津有味,还发出了轻轻的惊叹声,手中更不忘为他的茶杯里添加新水。
吹牛是要付出代价的,李如冰的嘴巴说得够爽了,可是肚子却不乐意了,到后来更是腹痛如刀绞,连汗珠出从额头滚出来湊趣了。林茉莉看出他不大舒服,说:「你一定是吃坏肚子,我家就在附近,却休息一下就好了。」李如冰当然摇头了,可是却无法拒绝她的好意,只好眼睁睁地看着将帐结了,因为自己却连掏腰包的力气也没有了。
林茉莉在门口打了一台车,请司机帮忙一起将李如冰掺扶进了计程车,平放在了后座上,自己就坐在他的脑袋旁边,还拿出洁白的手帕为他擦汗,不时用柔软的小手摸摸他的额并没有,测试一下是否发烧,李如冰此时的心中有种说不出的温暖和感激,虽然之后的变化,让他无所适从。
计程车开了一段时间,在狭窄的街道上转来转去,可就是到不了林茉莉的家。林茉莉解释说今早住宅区的电线出了问题,电力公司派人来维修,所以封路了,要绕个大圈子才能到。李如冰在头晕眼花之间,当然不能说什么。果然,计程车最后来到了一个漆黑的老式楼房下。林茉莉又给了司机一笔费,请他帮忙将李如冰背上去,没电可真麻烦,连电梯出不能用了。
也不知道爬了几层楼,李如冰终于来到林茉莉的家。坐在沙发上,喝了几口水,李如冰才终于缓过劲来,房间里的空气似乎有点闷,还弥漫着一股奇特的香味。
「今晚停电,只好点蜡烛了,你不觉得这样更有气氛吗?」林茉莉偎在了李如冰的身边,看上去像个快乐的精灵。
李如冰很奇怪这么小的房间,怎么能住下一家四口呢?于是问天这么晚了,林茉莉的父母为什么还不回家呢?得到的回答是他们都到泰国度假去了,只剩下她一个在家里。李如冰听了「只剩一个」四个字后更加不安,因为她似乎将自己的哥哥遗忘在了大道上。讪讪了半天,转口说春色不该这么随便让陌生进门,小心遇到坏人。
「你像个坏人吗?」林茉莉突然冒出了这么一句,声音充满了暧昧,原来清澈的目光也荡漾了起来。她说自己先失陪片刻,就钻进了洗手间,不过几分钟,她又出来了。
现在,这个纯真的少女已经摇身一变,成了一个艳光四射的风尘浪女。双唇浓烈如火,假睫茂密如廉,两条俏皮的小辫子也散成了齐肩卷发。这些都不算,真正让李如冰心惊肉跳的是:她全身只穿了一件半透明的丝质吊带裙,下摆不及膝盖,里面没有内衣,发育成熟的丰|乳圆臀一览无遗,连神秘的三角地带若隐若现。
林茉莉像跳蛇一样流动着,来到了痴痴发呆的李如冰面前,从他的手中轻轻夺走了水杯,然后腰肢轻扭,径直坐在了李如冰的怀中。她那柔软的双臂抱住了他的脖颈,纤纤玉指轻涂上了鲜红指甲油,轻轻抚摩着他的后背,滚烫的嘴唇印上了他的面颊,温软的舌尖甚至试图去舔李如冰的耳垂。
「亲爱的大坏人,你来吧。」她甜腻的嗓音里夹杂着轻微的喘息,「不过,我要先提醒你了,到了——到了那个时候,我会忍不住尖叫起来的,指甲也可要抓破你的脊背,你可不要怕痛呀!」
多么挑逗的话语,多么诱人的肉体。
性就是这样奇妙,对一个男人来说尤其如此,一旦开了头,就会像定时启动的班车一样,成为一种周而复始的需求。现在,面对主动投怀送抱的美色,他还能控制得住自己吗?
李如冰没有听说过「援助茭际」这个名词,不过可以想到,一男一女见面不过一小时就上床,十之八九与浪漫无关。但是,李如冰虽然不是坐怀不乱的柳下惠,也不是西门庆式的Se情狂,更不是没有感情只会发情的禽兽。不管她是否到了法定的年龄,难道在「两相情愿」的幌子下,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吗?于是,李如冰一边将林茉莉的双臂从自己的脖子上掰开,一边用尽量平缓的语调笑着说:「我怎能肯定到了最销魂的时候,你会不会太疯狂了,以至于将指甲刺入我的咽喉呢?」
林茉莉一听,柔软的身体突然变得像石头一样僵硬,一双妙目更如暴怒的母狮子一样圆睁了起来。她双手一抖,指甲就变成了十个锐利的箭头,向着李如冰的眼睛戳了过来。可是,李如冰一挥手,她就重重地摔倒在了地毯上,样子要多狼狈就有多狼狈。可一眨眼的工夫,她又跳了起来,嘴里大骂了起来:
「该死的混蛋!你不是个男人!你是一个没用的废物!」
她连衣服也没换,「噗」地一声吹灭了蜡烛,就匆匆溜走了,将李如冰留在了一片黑暗中。李如当然也想尽快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可是他深呼了一口气,才知道虽然身体的机能没有受到什么影响,可是体力一时半刻却恢复不过来。
看来,一定是刚才在茶坊中,林茉莉在为自己添水的时候,往茶壶里放入了泻药甚至是媚药。幸好,自己食用了龙丹之后,就像在体内装了一个过泸器,才不至于让毒物侵入内脏。
可是,等李如冰感觉自己可以行动自如的时候,一切已经太晚了,因为这个房间的门已经被反锁上了。要拧开一个锁头对李如冰来说简直是易如反掌,可是,如果那是一扇钢制的防盗门就另当别论了。
既然如此,那就另找出路吧。李如冰拉开了窗帘,顿时吓了一大跳,因为窗户上的玻璃早就不见了,成了个光秃秃的大洞。李如冰心中一惊,索性将屋子中的所有绸缎全扯了下来,又将地毯也翻了个底朝天,发现下面全是坚硬粗糙的水泥墙面。他来到洗手间一看,除了林茉莉换下的衣物外,里面连洗面池和马桶也拆掉了。原来,这是一幢早就废弃了的大楼。
李如冰又来到了窗口,向外望去,只见周围黑乎乎的,似乎是一个未完工的工地,在灯火辉煌的城市中分外扎眼。李如冰看到旁边的一楝楼也是空无一人,但墙壁上涂了几行白漆大字,仔细辨认了,才知道这几楝楼因为年久失修,明天一早要被爆
破拆除,警方提醒市民注意安全,不要轻易靠近。
到这一刻,李如冰清楚地知道,他又掉进了不知道是什么人布置的,也不知道目的是什么的陷阱当中了。李如冰像个被困在古堡中的幽灵,他拚命压抑住了心头的恐慌,寻思起了脱困之计。楼层太高,从窗户跳下去只有摔死一途,匕首放在了宿舍中,手机也在出租车上被林茉莉偷走了,呼救更不会有人听见。
看来,明天的报纸一定会在警方的要求下登载一条短消息:「有不明身分的男子寻短见出奇招,乘深夜擅闯爆破现场,导致粉身碎骨的惨剧发生,希望知情人提供线索云云。」
眼前的事实印证了李如冰拒绝林茉莉色诱的正确,对方果然不是为了钱财,更不是被自己的魅力迷住了。看来,林茉莉就是昂山提醒李如冰要多加警惕的两个少女之一,另一个当然就是装醉的那个清瘦女子了,她们合唱了一出双簧——不,那个计程车司机十之八九也是同伙,否则怎么会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胆敢闯过警戒线,将乘客送到一座即将倒塌的高楼上呢?
可是,她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是因为眼下的比赛?那么在六个候选人中,为什么只冲着自己来呢?如果她们的目的只是阻止自己参加明天的比赛,下毒就足够了,何必要赶尽杀绝呢?又或者,是遗国太子们发现了自己的踪迹了?
在满腹的疑惑和焦虑中,时间一点点过去了,黎明快要到来了,东方已经泛白了,李如冰无计可施,干脆心一横,既然要炸死我,何必要等人来,不如自己动手。
他借着晨光,开始在屋子内仔细查起来,果然在开花板下发现了一截特制的多股电线,李如冰顺阗电线一点点用手探去,谢天谢地,他的手终于在一个旮旯摸到了一段电管,这是爆破的军位事先安装好的。李如冰将雷管小心拆了下来,然后安放在了一防防盗门的下的缝隙里。可是,爆破是靠电流控制的,李如冰还不能人工发电将电管引爆吧?
晨光照进了窗户,照得屋子内一片红,就像着了火一样,映在李如冰的眼中,要更添了几分血色。
火?李如冰突然像被火烫了一下,从迷茫中警醒了过来。
他急忙转身过去,果然,还话在茶几上,打火机也没有被林茉莉拿走,那些窗帘、丝绸,甚至羊毛衫地都是最佳的燃烧物,李如冰在十妙钟之内将它们成了一个火团,堆放在了电管上面,用打火机点燃了燃烧物,就抱着脑袋躲到了洗手间里。
不知道过去了多长时间,也许仅仅过了几分钟,可以李职冰看来就像过一个世纪一样漫长。突然,门口传来一声轰响,震得李如冰的耳朵嗡嗡作响。他从洗手问里冲出来一看,果然,雷管被引爆了。可是,防盗门的材质实在太好了,除了底部被炸卷了一边外,几乎毫毛不损。可是,李如冰却惊喜万分地发现,雷管的威力虽然没有震开防盗门,还是将它整体向左边位移了十来压米,露出了一道只容小猫出没的缝隙。
可就是这样一道缝隙,已经足以为李如冰打开天堂之门。他将一切可用的物品都用上了,包括玻璃杯子的碎片,终于将缝隙掏到了足够容身的大小,然后钻了出去,连滚带爬地冲到了楼下。
就在他看到黄|色警戒线的时候,突然觉得四周亮,大地一颤,引爆时间到了,大楼在他的身后缓缓倒下。李如冰被巨大的冲击波推过了警戒线,一直冲到了马路边上还没有收住脚。在一片惊呼声中,他没有停步,像一道烟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
香港当天的各家晚报,在社会栏目中纷纷登载了如下一条趣闻:「今晨,有过路男子内急,为寻找方便场所,不慎误入爆破现场。所幸该男子惊觉后及时逃离,未酿成伤亡事故。」
逃出危楼,李如冰已经没有太多的时间想东想西了,只能第一时间赶到机场,幸运地赶在最后一刻上了飞机。
他的衣服已经被碎石打得破烂不堪,不过没有关系,他马上就得到了一套新得训练服,从内裤到遮阳帽一应俱全。
在机舱坐定后,李如冰才发现五位竞争对手早就穿戴一新了,现在,他才第一次有这样机会将他们逐一打量一番。
豹子一样高机活的米,陈,香港著名反恐特警队(飞虎队)的特聘教官,美国本点军校毕业的华裔;金碧眼如非洲雄狮的安德鲁,肯特,前英国海军团队长上尉,有爵士头衔的贵族后代;犀牛一样強壮厚重的巴特,一个沉默的蒙古狒人;鹰一个冷俊敏锐的金熙荣,韩国的跆拳道冠军;最后一位是豪猪一样凶悍的武样人,一个满脸胡子的壮汉,东西银行的现钞押运队长,也就是昂山所说的那(半个人)。
为什么叫半个呢?李如冰百思不得其解,虽色在六个人中武的个头最矮,可是两个了如冰加起来也没有他重。
李如冰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那就是包括自己在内,六个选手中竟然没有一个土生土长的香港人。心想这一定不是外来的和尚会念经,而是孟振松所谓的「避嫌」!尤其是那个蒙古人巴特尔,在来香港之前,只见过天上的「银河」,连「传媒」是什么意思也不明白,难道这样的人居然能够当上「银河传媒」集团董事长的私人助理?
飞机在空中飞行了大半天,加了两次油之后,终于天黑之前,终于来到了靠近赤道的一个不明国籍的荒岛。飞机降低了高度,在海滩上盘旋了起来,机舱内的气氛顿时紧张了起来。
在暗淡的余晖中,李如冰极目远眺,也无法判定这个岛屿的实际大小,不过可以肯定是,它的地势崎岖异常,而且杳无人迹,绝非欲一口气就能冲刺过去的。
问题就此出现了:比到了这个份上,已经到了千钧一发的地步,六个人一路过关斩将,好不容易才拚到了这个份上,谁也不愿意成为失败者。为了笑到最后,自然会无所不用其极。在无人监督的荒野里,如果发生意外的伤亡情况,甚至六个人自相残杀起来,该怎么办?
果然,李如冰的顾虑并非多余。就在这时,随行的工作人员用甜美的嗓音通知六人要吃最后一顿饭了,和冒着热气的饭菜一起放到李如冰面前的,是一张保险单。原来,银河集团已经为六个人买了巨额保险,而且赔偿标准远远超过正常范围。虽然上面的数额和李如冰卖昆仑美玉的收入相比,也不过是个零头而已。但即使如此,他还是目光凝重地在「受益人」一栏中,工工整整地写下了父亲和刘瑶两个人的名字。
在这顿含义鲜明的晚餐结束后,负责这次招聘的人事总监却宣布了一条让众人大感意外的比赛纪律。
「这是一场残酷的竞赛!几分钟后,你们将置身于黑暗的荒岛上,赤手空拳面对可能遇到的任何困难。但是,我代表公司特别声明:我们这么做的唯一目的,是选择两个生存能力最强的人,因为只有生命力最强的人才能保护自己的主人。但是,我们不是在招杀手,也不是招凶手,更不是招嗜血成性的野兽!所以,你死我活的丛林法则在此不适用。主动退出比赛者,一样会得到尊重;主动向同伴施救者,即使不能出线,也将获得双份参赛酬劳。你们要牢牢记住:如果你们当中有一个人被同伴陷害,那么,不但害人者要自食其果,受到法律的制裁,其余四人哪怕毫不知情,也要被集体淘汰!我们会再选六个人进行同样的比赛,直到找到合适的人为止。」
在跳伞前,六个人都得到了一个小小的信号发射器。如果遇见无法自救的伤病或陷入困境,可以向公司求救,直升飞机会迅速飞到出事地点进行营救的。
很快,六个人就像饺子下锅一样依次从飞机上跳了下去。
李如冰一落地,就要往岸上窜。海潮已经要涨到自己脚下了,当务之急是找到一个干燥安全的宿营地过夜,可是一眼瞥到了同伴的动作,赶紧回头又将伞收了起来,因为它就是自己今晚的帐篷。李如冰虽然在囚笼谷中有过野外生存的经验,可是在真正的丛林探险家眼里,那种靠囤积物品过活,偶尔打猎钓鱼解馋的优游日子,简直和中学生参加夏令营没有什么区别。
既然最终的胜利者是两个人,六人落地后,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寻找合作伙伴。
警察和军人有共同语言,何况汤尼· 陈有军人背景,英文说得更是比中文还好,所以马上和安德鲁一拍即合。跆拳道高手和蒙古射手都是沉默寡言之人,又来自遥远的北方小国,既说不好中文,又讲不出英文,两个哑巴结盟很正常,也省掉了意见不一的争论。李如冰来得晚了一步,没得选择,只好和武藤义搭伙了。虽然伙伴是个日本人,但他对武藤义却谈不上什么成见,只不过这个家伙既然在昂山的眼中是「半个人」,能力显然有欠缺,找搭档谁不愿意和最强的在一起呀!?
当晚,六个人睡在了岸边的一片岩石上。虽然有了不可害人的约法三章,防人之心还是不可一刻放下的。李如冰和武藤义简单交谈了几句,明确了守夜的顺序,就合衣而卧了。
一夜过去,将李如冰唤醒的不是朝阳,也不是同伴,而是像青蛙一样呱呱叫的肚皮,打开早已准备好的给养饱餐一顿后,六人开始将规划接下来的动作。
也许是英雄所见略同吧,六个人的目光不约而同地盯在了远处的一片高地,也许那就是可以俯瞰全岛的制高点,于是在判明了前进方向之后,他们就争先恐后地出发了。
出发后不久,就进入了地貌复杂的丘陵中了。
这里虽然没有大树阻路,但灌木多刺,地上也布满了热带常见的荆棘,走起来很不舒服。真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军人更善于保护自己,不求胜先防败,所以汤米· 陈和安德鲁组成了一个最小的战斗分队,交替掩护前进,动作是够专业娴熟的了,可是速度就难说了。金熙荣和巴特尔的性子说好了就是勇往直前,说不好就是一味地蛮干,早就冲到看不见的地方。李如冰和武藤义边走边看,不但看地形的特点,看对手的动向,更要与同伴的行为保持协调,所以速度不快也不慢,夹在了中间。
一个上午过去了,因为体能消耗过大过快,金熙荣和巴特尔的速度明显地慢了下来,在一个小山坡上累得直喘气,可是李如冰和武藤义并没有乘机抢占排头兵的位置,因为他们也需要补充营养和水分。
在丛林中打猎并不是什么难事,不过水平各异罢了。巴特尔就不说了,连李如冰也知道如何制作一副简易的弓箭:老枯藤当弓身,挽上软萝丝做弦,以一头削尖的杉树枝为箭。不过,由于时问紧迫,来不及装上羽毛和箭头,让弓箭的威力大打折扣。到后来,为了赶进度,连生火也成了一件可望而不可及的奢侈品,大家只好像野人一样茹毛饮血了。
真正让李如冰感到欣喜和惊奇的是,武藤义竟然在小河中捉到了几条鱼,然后手法熟练地刮鳞去骨,用石片将牠均匀地切成了细片,然后又将捣碎成浆的野草莓汁浇在鲜嫩的鱼肉上,吃起来的滋味真是让人拍手叫绝。李如冰似乎在哪里见过这个镜头,后来才想起来,日本料理中,那道貌岸然名来生鱼片就是这么做的。
当天晚上,六个人虽然拚尽全力,可是还没有到远高地的顶点。今天轮到李如冰值前夜,可是武藤义却不马上放睡,而是跑到老远的一条小溪中去洗澡,回来还哼了一阵子小曲。李如冰感到旋律很耳熟,又注意到他那非常着眼的大脚趾,那是长期穿木屐留下的特点。心下恍然,他是红级一时却香消玉殒的(女星之皇)武藤义的本家。
随即,李如冰就纳闷了,从今天的表现来看,武藤义不比任何人差,那么昂山为什么说他是(半个人)呢?稍稍考滤后,李如冰完而笑,日本中有一半是中国的方块字,昂山不知道武藤义真的是日文,更不明白中日两国文化的历史渊源,所以说他只填了一半的表格,知道原委之后,李如冰捂着嘴笑个不停。
“你估计,我们翻过这片高地后,会看到什么呢?”李如冰尝试阗吸引同伴的注意力,没话找话地问道:“大海?稻田?椰树林?或者是一个迷人的熟带小镇?”
“也许是另一片更高的高地。” 武藤义目无表情地回答道,他的中文很流利,语也比李如冰强。
不过,由于民族的性格的原因,武藤义的纪律性没得说,对团队的效忠更是无与伦比。在李如冰看来,尽管信赖谈不上,可是什么事情交给对方去做,却绝对放一百个心。
第二天,六个人就先后到了远了高地的顶点,从这里向下望去,只见眼前是一片茂密的原始森林,森林的尽头是一抹蔚蓝色,那是南言的大海,也是此行的终点。在强烈的正午阳光下,李如冰眯着眼睛仔细认下山的路径,他看到森林中似乎有一点半星的闪光,立即盯着不放。果然,那是一条河流,也就是所谓的(绿林之路)。
如果爬上高坡只是跋涉前秦的话,那么下山之后真正的挑战就开始了,绿林中没有路,唯一的路是河流,可是要想到边那条河流的桥,首先要在暗不见天日的密林中披荆斩棘,徙手辟出一条通道貌岸然来。
现在,分组的分开的执头展示出来了,为了避名别人坐收渔翁之力,每组的两个成员都要安排一个人在前开路,另一个人用折断的枝枯木阻断后路。很快,三个小组就看不到对方的身影了,到后来,连彼此的声音也听不见了。
在密林中,是最容易迷失方向的,不过,这对参加比赛的六位选手来说是小菜一碟,即使在没有星月的黑夜里,他们也能根据一片树叶不同部位的枯润程度,来辨别哪一面是向阳的南方。两天后,李如冰和武藤义终于来到了河边,从各种迹象来看,他们这一组是最先到达的。
这是一条百米宽的河流,和所有的热带河流一样,流程短而流量大,两个人一先一后扎入了水中,向着对岸游去。
水不是很清,但在日光的照耀下泛起一片金光,李如冰似乎看到有长长的黑影子在身下游动,那一定是自己的影子了。李如冰感到很兴奋,从水中抬起头来,对武藤义说反正对手没有追上来,我们何不在河中多游一会儿解解乏?武藤义没有回答也没有回头,手臂划水的频率反而更快了。李如冰叹了口气,心想这个人真是够刻板的,我不过是说说玩儿的,现在是分秒必争的时候,哪里还有哪份闲情逸致呢?
到了对岸,李如冰提出要将身体晒干了再走,这是个正确的建议,也花费不了太长时间,因为在丛林中浑身湿透地前行,只怕会第一时间成为丛林中各种细小生物聚集的焦点。虽然李如冰早已百毒不浸,晒不晒无所谓,可是如果武藤义感染了什么疾病,那就连自己也拖累了。
可是,武藤义却连声催促离开,他似乎不愿意在这条河上多待一秒钟。李如冰无奈下只好听从,两人已经钻进了丛林中,突然听到了身后传来了阵阵喧哗声和呼喊声。
李如冰又跑回了岸边,他一眼就看到上游不远处,安德鲁和汤米· 陈被困在一个沙洲上,十几条短吻鳄正将他们团团围住,而金熙荣和巴特尔却在下游的河道中挣扎,水面像开了锅一样沸腾起来,还有鲜血不断涌出,眼看就要出人命了。
鳄鱼州李如冰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牠们难道是从地底下冒出来的?不过一秒钟,他就对情势做出了判断,先从岸边检起了一根碗口粗的枯木,像标枪一样奋力掷到了沙洲上,大声招呼道:
「快戳牠们的鼻子!」
话音未落,李如冰又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向了下游。他一边大喊大叫,一边搬起岸上的石块砸向鳄鱼,可是一点用也没有,闻到了血腥的鳄鱼,就像疯子一样无法抑制。巴特来自内陆国家,水性最差,大腿被鳄鱼一口咬住,整个人就像个陀螺一个沉了底。金熙荣比他强一点,可是一到水中,不要说是亚洲的跆拳高手了,就是世界拳王泰森来了也没用,他想去帮助同伴,自己胳膊反而被咬住了,眼看也要被拖下去了。
李如冰什么也没想,撲通一声就下了水,向巴物游去。突然,他的眼前一花,一头鳄鱼从水中蹿起来,竟然和他来了一个面面相觑,奇怪的是,他似乎被吓着了,呆在原地一动不动,李如冰一扭身,一脚踢过去,将他的嘴巴踢歪了,就慌不迭地逃走了——准确地说,逃走的不止李如冰,还有那条鳄鱼。
不可思意的事情又发生了,鳄鱼见到了李如冰就像见到小鱼见到了龙王一样瑟缩不已。在之后的几分钟里,李如冰简直像下凡的天篷无帅一样威几凛凛,将鳄鱼们打得屁尿流,躲互水底再也不敢露头了。
等水面终于平静了下来,李如冰招呼已经从沙洲上解困的安德鲁和汤米,陈交伤员了上来。经过检查,巴特伤势严重,虽然没有被鳄鱼咬穿腿部大动脉,但是伤口充流血不止,无法地行走,金熙荣替他发出援的住号,主动留下照顾他,说等人员来了不规则走,这就等于变相地退出了比赛。
“你早就看到水中有鳄鱼了,可是却不提醒我!”李如冰大声对武藤义说道,他的语气倒未必全是愤怒,更多的是难以置信。原来,过河是看到水中的黑影不是自己,而是鳄鱼,想一想都感到后怕。
“没错,我是看到了,可是告诉你又给怎样,说不定你会吓得抽了筋,那不更麻烦了吗?” 武藤义的冷酷也不是没有一点道理,其它人不他们为什么争吵,加上警魂未定,所以谁也没有动解,不过,他们眼中的感激是现而易见的。
安德鲁是个军人,说话直截了当,他一言道出了获救的真相:“李,那些鳄鱼很怕你。”
“似乎是这样,不过我也不知道原因!”李如冰静了下来,淡淡道:“但 以保证,我的我同伴,没有任何不正当的行为。”
“不,我们只是感到奇怪而以,谁也没有怀疑你的诚信,也没有贬低你的人格,因为能够回过头来援助自己的竞争对手的人,是值得所有人尊敬的。”陈说了一句,对于这个唯一的同胞,李如冰最初是想的他搭伙的,事情虽然就此打住了,但忙的事情却还有很。
当晚,李如冰一直在迷惑中辗转反侧。
真奇怪,鳄鱼怎么会怕自己呢?幸好牠们害怕自己,否则如果牠们发动攻击的话,十个李如冰也会被撕成了碎片。庆幸之后,他越发佩服起自己的胆量和能力了,恨不能自己给自己颁发一枚勋章,又恨不能使出摄魂术,将孟含霏、安娜贝尔、库尔琳娜和苏曼全捉到河边,让她们亲眼看一看,夺去她们童贞的不是一个狗屁不通的乡巴佬,而是一个有胆有识、见义勇为的现代大侠。
不过,得意劲儿消退后,李如冰的心中又隐隐浮起了另类的担忧:像自己这样一时冲动起来不要命,一时又有点多愁善感的人,似乎天生不是个当保镖的好材料。
经过河中遇险之后,剩下的四个人继续前进,空气中弥漫的紧张气氛有点降低了。但益既赛就是竞赛,在严酷的淘汰制度面前,没有那么多的交情可言。
找到了「丛林之路」,似乎前进路线的问题已经解决了,可是鳄鱼的出现,让他们打消了顺流而下、直达海口的幻想。于是,四个人只好继续像猴子一样穿过山越林。在一个深涧边,安德鲁结好一个绳索下,看李如冰的武藤义还在一起忙碌,犹豫了一下,大喊了一声:「李,我们过去后,你们不要跟着爬过来了,因为我们会把它砍断的。」
李如冰手中并不停顿,毫不示弱的回了一句:“那当然如果我们先过了,也会这样做的。」
又一天,四人先后来到了一个山谷中。
从地貌上看,这应该是那条大河的一条支流,不过,现在河床已经干涸,所以不必担心水生动物的袭击。安德鲁一脚踏了进去,就赶紧收了回来,因为河底全是流沙,简直和一个沼泽没有什么两样。为了安全起见,他们用伞绳拴在了自己的伙伴的腰中,一前一后地趟了过去。
李如冰在武藤义的后面,他盯着伙伴的一举一动,一旦岭现异常就立即将他拽回来。武藤义虽然个子矮,可是重心底,步子也走得稳,脑袋始终在流沙之上移动。当李如冰看到他的身体大半已经露出了流沙,马上就要登到对岸的时候,决定自己也下去了。流沙很细也很软,可是有了武藤义开辟的线路,李如冰走起来就感觉轻松很多了。到了河床的中心地带,流沙已经没到了他的胸部,这时候,李如冰突然感到腰一松,脚步一滑,身体随即失去了平衡。糟了,一定是绳子断了!李如冰下意识地大叫了起来,可是心越慌就陷得越深,眼看就要没顶了。
这时候,在另外一组,汤米· 陈早已经上岸了,安德鲁也走到了安全的地带,当他正准备解开腰间绳子的时候,看到李如冰正陷入绝境中,立即返身向他冲了过来。安德鲁的动作实在太猛了,以至于将岸边的汤米,陈也一并拉了下来。
两人的距离还有一迟左右的时候,安德鲁一边找开流沙,一边向李如冰伸了伸手臂。
“李,快把手给我!”他光顾着接人,根本不知道身后发生的情况。可是李如冰去清楚地看到,为了避免被安德鲁拖回沼泽中,汤注陈已经解开了自己腰间的绳子。
李如冰也拚命向安德鲁过去,两人的用快要接触的一瞬间,李如冰的腰突然一紧,整个人就像腾云驾雾一样,从流沙中飞了起来,随后就脚不点地向着岸边冲去了,原来,绳在他腰间的绳子根本就没有断,现在,武藤义一发力,就将李如冰拉了回来。
李如冰到岸之后,回头号望去,见安德鲁已经陷入了和自己刚才一样的困境中。于是,他解开了绳子,使经向安德鲁抛去,可是,绳子的长度虽然好了,却飘飘的没有一点力道,抛出去的距离的一半也不够不着。李如冰马上去找石头之类的重物,不规则来一次,可是这一耽搁的工夫奇怪去发生了,安德鲁的脚下踩到一片硬地,在流沙中勉强站了起来了。不过,他却不步也不敢前进了。
李如冰又试了好几次,可是一次也没有成功,眼看天色渐暗,将安德鲁拉上来的希望一次比一次渺茫,而武藤义和汤米陈在出事之后不久,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看来,等待安德鲁的只有回家一条道了。
“你快走吧,不要便宜了那两个自私的家伙!”安德鲁一边催促一边破口大骂。李如冰无柰之下,只好出发出了的信号。只见一道白光从地而起,在暮色中分外醒目。除了光束之外,这种信号发射器还装了定位系统,人员很快就能找到的。不过,李如冰还是一直等到直升飞机出现在了河谷上空才离去。
这一夜,李如冰只睡了两、三个小时,着年轻体壮,以強行军的速度穿越树林,终于在早上时分,赶上了最后两个竞争对冰。三个人见面,神情都有点奇怪,可是谁也没什么话可说,就继续向前走了。
李如冰感到自己被人利用了,可也说不出来这囫囵理来。也许,情况并没有自己想得那么复杂,那根绳子当时真的是松了,而不是武藤义充分利用了安德鲁的骑士风度的对手李如冰的好感。至于汤米,陈在危急的时刻,放开了的安德鲁边在一起的绳子,从严格意义上请也不能算是陷害,因为每个人都有自的本能。
中国古人最崇沿正气,说:“兄弟如手兄。”可是又说:“壮士被噬,断腕求生。”这两种兄弟也谈不上呢!至于他们在出事后自己离去,更不能冰冷血了,其一安德鲁受困是自找的,而且没有生命危险;其二,不是李如冰那小子还守在他的身边吗?作为施救的对象,难道不对恩人义服吗?
想到这里,李如冰心里苦笑了半天。看来,还足智多谋又决断的对手相比,自己断定是下一个被淘汰的对象了。
又一天过去了,周围的植被逐渐少了,森林间隙出现了大片的空地,岩石也偶然腐肥的黑土中露出了峥嵘的面目。清爽的带有海腥味的风吹来了,驱散了林中的潮热,种种迹象表明,大海就在前面,终点快要到了。
不过,更大的风险也在向李职冰来,那就是随着(陆界点)的逼近,他兴武藤义之间的那个无形的契约忆经如春水中的冰块一样消融了。所谓同舟共,不巡是(各取所需)的另一种说法而已,这一点每个人都是心知肚明的。
何况,现在又加上了一个圆多变的汤米;陈。三个女人在一起是微妙的,可是三个男人在一起却是危险的,因为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某种古老阴谋的牺牲品。
果然,在路上,汤米· 陈有意放慢了脚步,乘武藤义不注意,悄悄对李如冰说了一句:「我们一起对付那个锉子,怎么样?」
「怎么做?」从个人角度讲,李如冰既讨厌总是脸色铁青的武藤义,也不喜欢笑容可掬的汤米· 陈。不过,李如冰又不敢立即拒绝他的提议,因为那么做的话,汤米· 陈一转身会去找武藤义说同样的话。
「你照我的样子做就行了。」汤米· 陈神秘地一笑,就不再开口了。
于是,李如冰盯着汤米· 陈的一举一动,尤其是他靠近武藤义的时候,更是紧张得心脏快要跳出嗓子眼。可是,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三个人就来到了海滩上。
出人意料的是,这是一片空荡荡的海滩,李如冰发现海中不远处有个小岛,上面树立着一个醒目的指示牌。
原来,那才是真正的终点。
海滩上无船,三人正要下水游过去的时候,看到海水开始哗哗从岩石上流了下去,现在正是退潮的时候。不过多长时问,海水就退到了几丈之外,一道狭窄的通向小岛的石梁从水中露了出来,它的宽度和女子体操用的平衡木差不多,仅容一人通124 过,看来这是组织者对选手设置的最后一道也是最严峻的考验。
三人一齐奔到了石梁前,正要蜂拥而上的时候,让人吃惊的一幕发生了:汤米· 陈突然一拳砸向了武藤义的大脑袋!按照两人事先的默契,李如冰也下意识地做出了同样的动作,虽然在零点一秒之后他就缩手了,可是,这个两面夹击的态势已经形成了。
对此,在任何一种搏击技巧中,只有一种应对的办法,那就是先蹲下身体躲避第一击,然后侧身起跳飞脚反踢。练过武的人都有一种瞬间反应的本能,可就在俯下身的那一刻,武藤义才发觉自己上当了!
原来,汤米· 陈不过是虚晃一招而已,眼见计谋奏效了,他立即抛下两个还在愣神的竞争对手,率先冲上了石梁。李如冰的反应也不慢,可是还没等他的第二只脚踏上石梁,一个尖利冰凉的东西已经顶到了他的脖子后面,武藤义用日本人特有的低沉嗓音说道:「不要动!」
李如冰依言停在了原地,他用眼睛的余光瞟了一下,发现对准自己咽喉的似乎是一根鱼骨头。看来,武藤义不但会做生鱼片,还懂得一鱼两吃。眼看制住了李如冰,他又向着跑远了的汤米· 陈大喊道:「不要跑!快回来!否则我就杀了这个书呆子!」
李如冰这个老师公认的劣等生,有生以来第一次被人称为书呆子,真是哭笑不得。
可是又觉得这个称谓实在太贴切了,自己先是硬充好汉,后又被人当了枪手,不是呆子又是什么呢?听了武藤义的喊叫,已经胜利在望的汤米· 陈当然不会回头,不过,他又奔跑了几步后,却突然硬生生地剎住了脚步。
因为,武藤义的话让他想起了那个「一人受害,众人连坐」的规则。六个人既是竞争对手,又是一根在线的蚂蚱,即使自己先到达了终点,如果武藤义情急之下真的伤了李如冰,哪怕是动了一根毫毛,那也是前功尽弃了。怎么办?不如和这个蛮横的家伙谈判一下,将那个姓李的小子再卖一次,也许可以达成一项妥协呢!唉,早知道这家伙是六人中最难缠的,干嘛不一开始就和他结盟呢?
不过,一个主意可以在人的脑海中三百六十度任意打转,可是汤米· 陈正在发力急奔的当口,脚下这一停一转就不那么容易掌握了。石梁不但窄,表面更是铺满了贝壳和海藻,显得滑腻异常。汤米· 陈一个站立不稳,翻了个觔斗坠到了海水中。他拚126 命挣扎着想爬上来,哪里还来得及呢?
这一切都是在瞬间发生的,武藤义反应极快,他立即丢下了鱼骨,一把推开了李如冰,飞快地冲上了石梁,李如冰也紧随其后向着终点奔去。经过汤米· 陈的时候,他一眼也不瞧,更没有停下来将对方拉上来。
李如冰第二个撞线,这场一波三折的丛林拉锯战就此宣告结束。
喘息初定后,李如冰见到了已被营救上岛的巴特尔和安德鲁,也得到了其它人的消息。原来,几天前,组织方就接到了金熙荣发出了求救信号,将巴特尔带了回来。可是,明知道已经毫无获胜的希望,金熙荣却又一头扎进了丛林,现在不知道到达了什么地方。
安德鲁和汤米· 陈对竞赛的结果提出了抗议,可是大局已定,他们提不出任何确凿的证据表明自己受到了同伴的陷害。「狡猾的东方人 」前海军陆战队上尉恨恨地骂了一句,李如冰听得明明白白,心里很不舒服,尽管他知道安德鲁骂的不是自己。没办法,规则就是规则,作为董事长的贴身护卫,对付的敌人可不会是堂堂阵阵之师,骑士风度是千万要不得的。
虽然作为实际效果的受益人,但要如冰还是很鄙夷武藤义的行径,这个家伙,名字中枉有个「义」字!汤米· 陈真是人如其名,最喜欢给别人灌米汤;巴特尔不愧勇士之称― ― 「巴特尔」在蒙古语中是「勇士」的意思;金熙荣在危难时刻不丢下伙伴,甘与同败,虽输犹荣;安德鲁虽然相貌雄豪,可是性情一点也不粗鲁,是个真正的英国绅士。
既然胜负已定,分手的时候就到了。
李如冰去看望巴特尔,对于自己的救命恩人,思维简单的蒙古人没什么话好说,只是使劲握了一下李如冰的手。不过,他虽然受伤了,手劲之大依然让李如冰吃不消。
「我们蒙古人最敬重好汉了,你到草原上来,我送你一百匹马」对于如此豪爽的朋友,李如冰二话不说,连忙答应了下来,不过心底却还是觉得巴特尔有点胡涂了,如果他真的有那么多马,也算得上是半个牧场主了,又何必到香港来谋这份差事选呢?
「我在苏格兰的高地上有个庄园,是祖传的产业,庄园里种满了白玫瑰,还收藏了很多名贵的葡萄酒。有朝一日,我希望能在那里欢迎你的到来。」安德鲁对李如冰发出了邀请,在他而言或者说在整个英国的上流社会成员的眼中,这样的邀请并不多见。
「我一定会去的,我喜欢喝酒,尤其是好朋友的酒,到时候可要一醉方休了。」李如冰当然希望将来还能见到安德鲁,虽然不明白这份邀请后面的深刻含义。在李如冰眼里,安德鲁光明磊落,堪称男子汉大丈夫的典范,不由产生了一种惺惺相借的感情。
只不过李如冰还太年轻了,他并不知道人性的复杂多变,更不知道在各自的世界里,这些竞争对手们会有着完全不同的一副面孔,而这一次的选拔更不像李如冰想象的那样单纯。
「以你的为人和才华,最好的前途是去从军,而不该沦落在一个家族企业里,充当一个打手的角色。我敢担保,只要接受良好的军校培育,今后不管在哪支军队里,你都会成为一名优秀的指挥官,不出二十年,你的肩章上会缀上一颗将星的。」汤米· 陈为李如冰感到惋惜,不过这不能解释为什么他要放弃自己手头的工作。
「我见过真正的将军,据说他精通几十种战法,是个真正的丛林之狐。可是,战争的胜负有时候不是军人决定的,所以他现在就是一个寄人篱下的打手而已。幸好他打人是合法的,被打的也是活该自找的,因为他是个散打教练。」
汤米· 陈的脸红了一下,虽然李如冰的讥讽只是有感而发,并不专门针对他。可是作为一个前军人,他知道在这个荒岛上,自己的表现在很我地方都是不合格的。
李如冰还想见金熙荣一面,可是人事总监说一切全交给他们好了,李如冰自己还是先回香港为佳,因为面试的时间已经定好了― ― 就在明天。
银河集团的总部地处寸土寸金的中环,这里是香港经济的心脏地带,也是世界著名的商业中心。林立的高楼,真是「横看成岭侧成峰」,在朝晖夕映中透射出万千豪气。
不过,即使在数以百计的跨国公司、大银行和老牌名店的包围之中,「银河集团」这个亚洲最大的传媒集团依旧显露出睥睨自雄的气势,犹如珠穆朗玛峰雄踞在巍峨的喜马拉雅山上。
从一进门开始,李如冰就接受了冗长的检查程序,电梯进了又出,安全门过了又过,就这样一直到了顶层,他的脚步竟然有点颤抖了,说不清楚是激动还是害怕。小时候听家乡的老人说,古代江城有个知府进京朝见皇帝,有幸进了一次紫禁城。过了金水桥之后,先是天安门,后是午门和端门,每过一门,就想一定该见到龙颜了,可等待自己的永远是下一道门。最后,当他经过了一段又长又暗的通道,猛一抬头,突然看到了玉阶上金碧辉煌的太和殿,当时就吓瘫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了。
虽然这样的比喻对现在的自己来说并不恰当,但这些门深若海的家族,却是最擅长利用这些小仗俩的集团了,简单的安检和电梯,就让李如冰自然而然地生出低人一等的感觉,跟几百年前封建时代的帝皇,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几经辗转,在银河大厦顶层的董事会专区里,李如冰终于见到了大名鼎鼎的孟德人。
与银河集团的显赫声势和银河大厦的宏伟壮丽相比,他的模样让人看了有些失望。因为眼前的孟德人,是一个已经进入风烛残年的枯瘦老人,一头白发掩不住生命的流失,淡褐色的老人斑布满了脸颊,双手紧握的姿态让人联想起了鸡爪。
也许是年老体一哀的缘故,他已经不理公司的俗务,一天大部分时间喜欢坐在椅子上垂头沉思,像个入定的老僧。可谁要是据此得出结论认为孟德人只是个不理世事的糟老头子,那可就大错特错了。不要说那集沧桑与睿智与一体的额头了,光是不经意的目光一瞥,就有雄鹰般的锐利,让人不由想起半个世纪来,他在香江两岸叱咤风云的往事,以及加载教科书的一个个商界传奇。
距离产生美,距离更能产生权威所需要的压迫感。
所以,在刻意安排下,李如冰和武藤义坐在一个像篮球场一样宽大的董事长办公室远远的角落里,像观测冬夜里神秘的天狼星一样,遥望这个有「传媒之神」美誉的商界巨子。
孟德人坐在长长的桌子后,周围是一圈脊背挺直、目光凝重、悄无声息的下属。也许是觉得有些冷,他半个身子都缩进了靠背椅里,不露声色地打量了两个应聘者半天,似乎都不怎么满意,最后,他终于开口了,不过只提出了一个问题:「你们说一说,对一个私人助理来说,什么才是最重要的素质?」
「忠诚。」武藤义毫不犹豫地答道。
与武藤义的坚定相比,李如冰却是嗫嚅了半天,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才好。
事实上,虽然一路过关斩将,奋勇向前,可是他从未好好想一想这份工作对自己意味着什么。就像当初他上了长白山以后,满以为护林员的工作就是看好树木免遭盗伐,保护动物不被偷猎。真正穿上了那身老棉袄,才知道这些不过是皮毛而已,真正要命的是预防森林火灾。
「我觉得,或许应该是『 信任』 二字吧。」李如冰用很不确定,同时也很让人没有信心的语气答道:「信任或许比忠诚还要重要些。」
孟德人双眉一扬,淡淡道:「说出你们各自的理由。」
「一个合格的保镖,就像主人饲养的一条狗,最好是无知无识,惟主人之命是从。我是日本著名武士武藤平一郎的后代,凡事『 忠』 字当头,即使为主人赴汤蹈火也在所不惜。我的功夫学成出师后,先在黑道上混,道上的兄弟们都很照顾我,尤其是那一组织的组长,我出了血案,他也找了个替死鬼遮了过去。」
「后来,我成了东亚银行的一分子,就不再和他们来往了。一次押运黄金的时候,在途中遇到了武装抢劫,我发现带头的竟然是我以前的组长。刚开始的时候,我藏在了车后不让他们发现,正当劫匪们开始搬运金条的时候,我从车后跳出来,拔出手枪,毫不留情就将他们一一击毙了。我会向所有的雇主表达我的忠诚,因此在我成为了你的私人助理后,我将以前的自己彻底决裂,也和东亚银行一刀两断,一心为你服务了。」武藤义说得干脆利落,自我揭露的勇气更是可嘉,虽然由于文化不同的缘故,李如冰听在耳朵里不太舒服,可是在武藤义自己看来,那或许最值得骄傲的业绩!
「我什么也没有干过。」李如冰坦白地说道,虽然到现在为止,他亲手杀死的有一条千古罕见的叫龙并且吞食了内丹,之后抵挡了十来条楼兰饿狼,找到了三个传承千年的宝库,但这些事情对李如冰来说,并不是可供对外宣扬的内容:「不过,我觉得董事长需要的不是一台杀人机器,更不是那种朝三暮四,有奶便是娘的三姓家奴!」
「像个听话的机器人一样,有什么不好吗?」不等武藤义反应过来,孟德人就微笑着反问道。
李如冰听了孟德人的反问,突然从鼻子眼里发出了一声笑,让满堂的人为之咋舌瞠目。因为,在不怒自威的董事长面前,连人事总监也噤若寒蝉,这个小子怎么敢如此犯上?李如冰也知道这一声冷笑太突兀了,不过事已至此,干脆豁出去算了。
「可是很遗憾的是,事实早就已经证明了,您的机器完全失败了!如果电子设备能确保您的安全万无一失的话,公司又何必下如此大的代价组织这次招聘呢?一句话,窃贼在您的办公室来去自如,就是因为机器是冷冰冰的,没有感情的,它们没有心思去判断那个人和您之间究竟是敌人还是朋友。」
孟德人听到这样不留情面的话语,顿时愣住了,而李如冰却自顾自地接着说了下去:「董事长的性命贵如黄金,但是人毕竟不是黄金,因为金条挨上一百枪,重新熔铸一下还是一根金条。可是,如果董事长的安全受到了伤害,那私人助理就是剖腹自杀又有什么用呢?」
李如冰是在讽刺武藤义。很显然,对手刚才的陈述中露出了一点马脚,那就是运金车遇袭的时候,眼看同伴们死伤遍地,他为了自保,却躲进了一个不被人发现的角落里。
「那么,你的优点是什么?」子皿德人已经恢复了之前的平和,显然对李如冰的表现,有些意外。
「您需要一个有血有肉、有激|情、有道义的私人助理。您要信任他,把他当作自一己生命的延伸部分,您才会有更大的安全感。双方之间的关系不是人和动物的关系,也不是旧时代的主仆关系,甚至不是简单的雇佣关系。你既然可以把性命交给他,自然也可以将心交给他。我觉得,自己可以做到这一点。」
「你说的很对,兄弟就是最好的保障。可惜的是,我的兄弟早就已经没有了。」李如冰铿锵的话勾起了孟德人异样的伤感,不过,这只不过是剎那间的事情,一闪而过后他的话锋一转,问道:「听上去似乎很有勇气,也很有个性,不过,我凭什么就相信你能做到这一点呢?」
「因为,不久之前,我已经做到了,而且就在您的面前。」李如冰笑了,这是胜乃利的笑,对于这场最后的竞争,他已经感到十拿九稳了。
「什么时候?你以前认识我吗?我怎么一点印象也没有?」贵人多忘事,所以孟德人看了周围的人一圈,回答他的是一片茫然的眼神和摇动的脑袋。
「我认识你。」李如冰用坚定的语气回答道,「两年以前,我参加了全国天文知识大赛,一路杀进了决赛。银河集团是这次竞赛的主赞助商,你当天光临电视直播的决赛现场,还向所有的参赛人员提出了一个问题:『 时间就是金钱,这句话从天文学怎么解释?』 ,全场的人个个面面相观,我是个冒失鬼,就大着胆子回答了一句:『 时间流向闲人,金钱流向富人。它们都是单向的,也不可逆转。』 当时,您笑着说
了一句:『 耍滑头!但也有几分道理,我相信你平常一定喜欢看乱七八糟的杂书。』 大家听一听,『 我相信你』 这几个字可是您亲口说出来的,不是我胡编乱造的吧!」李如冰觉得自己实在太幽默了,可是现场却没有一个人笑出声来。
「之后,还是您亲自给我颁奖的,奖品是一个天文望远镜。我记得那天您穿着一身蓝白相间的传统唐装。不过,我还有一句话,说出来您可千万不要生气,那天你和我握手的时候,态度可比今天和气多了!
孟德人听得目瞪口呆,最后眼睛突然一亮:「哦,我记起来了!不过,你当时很瘦弱的样子,现在怎么… … 」
「我的考试成绩太差,在内地的高考中上不了榜,今年转报了香港市民大学,承蒙朱校长赏识,决定对我进行特招。」听到大家都会有的疑问,李如冰觉得有些心虚,决定长话短说了。
「朱慕道?你是他看中的?不错不错,能入他法眼的学生,个个不是普通人。这么说来,你或许还不知道吧?市民大学是我小儿子资助管理的,他从小就喜欢干这些三四不着的闲事。不过,在某些方面,他倒是比几个哥哥强多了。」
既然话起了家常,现场紧绷的气氛也就慢慢松弛了下来,连一边参加招聘的陪员也像被解除了定身法一样,纷纷活动了僵直发酸的腰板,还发出了轻微的叹息,人人都长出了一口气。
最后,孟德人将答案摆上了台面,淡淡道:「好,我的私人助理就是你了!
说完后,他的目光又转向了武藤义,「不过,你也不会空手而回的,银河集团这么大,不会没有你的用武之地。现在你在东亚银行的三倍。」
我会让人力资源部给你安排一个合适的位置,薪水是当天晚上,李如冰带着胜利者的骄傲和疲惫回到了宿舍,一头扎倒在床上,就再也起不来了。半夜里,他突然醒了过来,因为他想起了昂山说的那一句话「能见到孟德人就是胜利」。
怪不得呢!以孟振松的头脑,如果没有绝对把握,他不会出奇招险招的。可是这一次,在还没有见到李如冰的情况下,他就把希望全部寄托在这个复学的高中生身上。究其原因,那就是李如冰和孟德人之间的这段一面之缘,以及李如冰坚韧的个性,这些或许孟振松早就注意到了吧。
当初,在发给市民大学的申请表上,李如冰清清楚楚地填写了天文大赛获奖的细节,还自夸「体魄强壮,擅长游泳和搏击」,那不等于主动给人家投递了一份求职信吗?李如冰走出招聘现场的时候,肚子里还有笑武藤义真算得太聪明,到头来反为他人做了嫁衣裳。现在才知道,真正笑在最后的人不是自己,而孟振松。
他如此煞费苦心,究竟想要得到什么呢?
第二天,李如冰就正式到银河集团报到了。
现在距离开学还有最后一周的时间,他需要尽快进入角色,以保证学业工作两不误。说到底,他来香港的目的不过是拿一纸居民身分证而已,顺便确认一些与孟含霏有关的事情,可现在却一步踏入了香江第一名企,成了大老板孟德人的贴身侍从。
显然,这个变化即是好事,也是麻烦的开始。
来到银河集团的总务部后,李如冰拿到了一堆身分名牌和通行卡,和许多大机构一样,银河集团也规划了内部不同的区域的不同出入权限,看得头晕眼花的同时,也明白了一个事实,自己的级别虽然相当于部门的副经理,可是行动的自由度却比副总还要大。
李如冰见到的第一个同事,就是孟德人的私人秘书,她的英文名叫 闵闷,不过,和一般香港白领丽人的喜好相反,她更愿意别人叫自己的中文名字—玫兰。
玫兰是个有爱尔兰血统的印度人,剑桥大学数学系的高才生,她和李如冰一样,也是通过了层层选拔,才最终当上了银河集团董事长的私人秘书。在香港,会说几门外语的印度女郎做企业的高级秘书,和拿过博士学位的菲律宾男子做富人管家一样,是再正常不过的景象了。
玫兰和大部分印度人一样,眼眶深陷,眼角多纹,皮肤是那个热带国度子民特有的红棕色,可是在阳光下一照,却泛射出其它人种都要羡艳不已的健康光泽。和体形偏瘦的香港丽人相比,她的身材未免丰硕了一点,不过,灵活的腰身加上载歌载舞的传统,让她浑身透出异国情调的性感和辛辣。浓重的眼影,长长的丝袜,带有暗示意味的紫色唇膏,勾人情思的曼佗罗香水,走到哪里都要留香数日。
不管四季如何变化,她总是一身-丽纱披在肩头,不过肩头下面的内容却是一天一个样子。作为整个集团公司地位最高的未婚女性,她是年轻男士们追逐的对象。不过,对于这朵艳丽的玫瑰花,最让众人津津乐道的却是她那锐利的尖刺。
据说,她刚来公司上班的第一天,在乘坐电梯的时候,一个部门经理有眼不识金镶玉,还以为她是旋转咖啡厅里新请的女招待,见电梯里只有玫兰和自己两个人,就想仗着老资格吃对方的豆腐,可是等到电梯门开了以后,却是玫兰主动搀扶着他走了出来,因为他的双脚已经不良于行,双手更是抱着小腹,痛苦呻吟着说不出话来。
公司医务室的医生赶来帮忙,可他打死也不肯说明遭创的部位,只说自己不小心滑倒了。于是,公司上下大为震惊,以至于有人传出了她是个瑜伽高手,甚至可以几天几夜不吃不喝之类的谣言。
在未来的日子里,作为和孟德人如影相随的两个人,李如冰知道一定要先搞好和玫兰的关系,因为即使是贵为总经理的孟振南,在她那里碰钉子是常有的事。
「我是个新人,一点工作经验也没有,以后还请玫兰小姐多多关照。」李如冰态度恭谨地对玫兰说道,生怕脸上不小心露出一丝轻佻,会挨上一记耳光。
「关照谈不上。不过,在我走累了的时候,你可以给我拿把椅子;当我口渴了的时候,你可以帮我冲杯咖啡。对于腿脚勤快的男士,我总是喜欢在董事长面前说他们好话的。」玫兰居高临下地说道。
李如冰听了很想笑,可是看人家脸色如常,似乎并不像在和自己开玩笑,于是搜索了一番枯肠,又找出来了一个话题,问道:「董事长除了工作外,他平常有什么爱好吗?」
「董事长醉心事业,没有任何不良的嗜好,除了喝酒― ― 喝那种几乎喝酒精一样的老白干。此外,他还喜欢游泳,不过年纪大了,不能像年轻时的那个渔夫一样与风浪搏击了,每天就在游泳池里泡上个把小时。晚上没事最难过了,他就喜欢找人下围棋消磨时间。」
玫兰说到这里,看了一眼李如冰,发现他的神情怪怪的,就加意强调了一句:「你会下围棋吗?会一点?那就太好了。不过,我可要提醒你呀,不要轻易赢他,老人和小孩子一样,有时候会较真的,要哄着惯着才好。比如,你赢他一盘,他就死活不让你走了,非要下第二盘第三盘,直到他赢了为止。这就耽误了休息,会影响他身体健康的。」
李如冰连声答应了,现在他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孟振松要教自己下棋,却并不在意自己水平高低的缘故。
玫兰给了李如冰一个精巧到可以戴在手腕上的掌上通信工具,外形和电子手表有些类似,但功能上却有着天差地别,上面除了会显示董事长每天的日程外,还有卫星定位系统,让他知道孟德人每一刻的位置。
按照公司的工作安排,每天孟德人只要一迈出家门,他的人身安全工作就全交给李如冰一个人了,直到将他送回家为止,听上去似乎很多事情,但事实上,孟德人的行程并不复杂,而一些外围的保护工作,显然也不会让李如冰来操心。
「欢迎你的到来,与你一起共事,总比那个满脸痘泡的日本人强多了。下班后,我们可以一起喝一杯吗?」逐一交代完相关事务后,玫兰突然说了一句。
「当然乐意奉陪了。」李如冰受宠若惊,忙不迭地答应了。
和玫兰分手后,李如冰先去看了一下自己的座车,那是一台像战列舰一样威风凛凛的黑色奔驰房车。这一次,李如冰可是大开了眼界,因为里面不但有沙发,有软床,还有一个微型会议室,甚至一个简易的洗手间。
之后,负责公共关系的副总带着他来到了一个保密的房间,从保险箱里拿出了一个黑皮包,郑重其事地交到了李如冰的手中。里面装的是什么就不用详述了,李如冰只看了一眼,心中就祈祷永远不要有机会用到它。
「你要小心,每使用一次,就要及时登记上报,因为它们在枪械管理局都有详细备案的。我们是正规公司,不是黑社会,安全工作无论多隐秘,也一定要遵守特区的法律。」副总很是认真地说明,并不因为李如冰的年纪而有所疏忽。
「可是,万一我判断失误,出现了误伤的情况呢?」李如冰想的却是另外一层,自然而然的问道。
「只要不是有意为之,我们会请来全香港最好的律师为你辩护。另外,我必须提醒你,在任何情况下,董事长的安全是第一位的,只要判断有危险袭来,你有权采取任何有效的手段进行制止。要知道,董事长是我们银河集团的灵魂,没有他,我们大家就不会有明天。你是他的贴身护卫,要像兵蚁保护蚁后一样,甘于牺牲自己的一切,包括你的生命、名誉和自由!」
听了这一番话,李如冰在承受巨大压力的同时,也体会到了一种深深的感动,那就是银河集团上下对孟德人发自内心的爱戴和依赖。不过,他随即就有点奇怪了,如果孟德人是蚁后,那么孟振南算什么呢?为什么一旦孟德人不行了,「我们大家就不会有明天」呢?
作为公司最令人瞩目的新锐力量,李如冰很快就晋见了总经理孟振南。
到底是当门立户的长兄,他的做派和弟弟孟振松完全不一样。这是一个典型的精明强悍的商人,身材高大宽额阔鼻,头发一丝不乱,衣服一尘不染,举手投足充满了自信,有一种说一不二的强势和霸气。从相貌上看,他和自己的父亲孟德人几乎是一个模子出来的,只不过一个垂垂老矣,一个风华正茂。李如冰有一种感觉,那就是在行为风格上,孟振南也很像孟德人,或者说,他正在努力学习父亲的风范,做最终接班的准备。
孟振南有些刻板地说道:「父亲的安危就交给你了,他在一天,你就替我们兄弟姐妹尽一天的孝心吧,倘若有那么一天,他老人家有个意外,我们也会给你安排一条好出路的。」
一向傲慢如公牛的孟振南肯屈尊降纡和李如冰交谈,进一步说明了他在公司中的特殊地位。
中午吃饭的时候,虽然李如冰自降身价,不去专为中层以上的管理人员设定的俱乐部就餐,而是来到了底层的员工自助餐厅就座,可是众人看他的眼光大不一样,尤其是那些漂亮又可爱的小姐们,平常像麻雀一样喊喊喳喳的,一见到他就鸦雀无声了,等他一转身,又在窃窃私语了。彷佛他是一个不可接触的传染病患者。
李如冰感觉很无趣,他想和同龄人交往,可是在大家看来,他已经成了董事长的 一部分,属于「上层建筑」了。何况,关于这次招聘的细节,已经在公司上下播扬得神乎其神,比如那场人鳄大战就有了一个让人哭笑不得的全新版本,说蒙古人巴特尔已经被一条鳄鱼吞进去了一大半,可是李如冰双手抓住鳄鱼的上下颚,使劲一钳,鳄鱼的嘴巴就硬生生地被折断了,蒙古人这才没去见成吉思汗。
短短半天,他这个新晋的办公室红人「热血杀手」的风头之劲,早就盖过「印度神女」玫兰小姐了。
当晚,李如冰将孟德人送回家后,将奔驰车停在了别墅的专用车库里,又换了一台专属于自己的白色雪佛兰,去赴玫兰的约会。一路上,他看到街边缤纷的灯光和装扮时鲜的簇簇人群,心情轻松惬意得像一只春天的风筝。他突然发现,虽然只想把这里当做周游世界寻找问题答案的跳板,可是自己已经在不知不觉之中喜欢上香港了。
李如冰来到了位于中环皇后大道的红树林酒吧,玫兰已经先到了,她依旧是一身一丽纱打扮,不过白天脸上的浓妆已经洗尽了,一起被洗掉的还有那股让人吃不消的辛辣劲儿,反而显出了她清雅秀丽的本来面目。
「我发现,你一进来时,所有女士的眼睛全盯在我们这一桌了,请你告诉我,她们究竟在看什么呢?」玫兰皱着眉头问刚刚坐下来的李如冰,似乎真的被这样的一个问题难住了。
「是吗?我却只听见有不少男士在暗中嘀咕,似乎在奇怪一个智商超过二百的美女,为什么会邀请一个只会动拳头的粗鲁家伙?」李如冰轻松地反击兼恭维地说道。
恭维女人是男人的一种美德,学历越高的女性越喜欢人家戴高帽子,果然玫兰听了心情舒坦,忍不住透露了一个消息,「你一定不知道吧?整整一天,你都是公司里谈论的焦点,尤其是那些女孩子全被你迷得神魂颠倒。不过,你可要小心些,别看她们长得含苞欲放的样子,其实哪一个不是情场老手?」
「我才不会担心呢!实在躲不过了,我就把你当挡箭牌,反正我们天天在一起,即使事情能分清楚,嘴上也说不清楚。那时候,只要我小小地暗示一下,她们一定会绝了这个念头的。」李如冰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道,他当然明白玫兰是在转着弯子提醒自己,和许多公司一样,银河集团也是禁止男女员工之间建立情侣关系的,因为除了影响工作外,这样的关系并没有太多其它的用处。
「免了吧,我可不想担那个名,让人家背后骂个要死。」玫兰知道他只是说说而已,可还是忍不住有些开心,任何有经验的人都知道,在男女交往上,假戏真做的结果,十之八九是弄假成真。不过,一想到那些女孩子们妒忌得发疯的样子,她的心里忍不住泛起一阵阵兴奋。
玫兰虽然是个印度人,可生长在一个典型的中产阶级家庭,从小接受的是英式教育,淑女不该向绅士打听隐私,不过,对于这个像印度教中风神一样倏忽而来的青年男子,她还是掩饰不住自己的好奇。
「他们说你在荒岛上救了好几个竞争对手,和中国古代的大侠一样,是真的吗?」
「他们说你在电梯里修理了广告部的老钱,让他一个月也直不起腰来,也是真的吗?」李如冰反问道。
于是,两人一起笑了起来。
「流言就是这样可怕,我那天不过是踢了他一脚,也算是便宜了那个老色鬼呢!?兰若无其事地说道。
李如冰可不觉得流言有什么可怕之处,因为到目前为止,它们就像上升的气流一样,让自己的身价像羽毛一样飞到了天上。同时在他看来,银河集团作为一家传媒公司,本来干的就是煽风点火、无事生非的勾当。
「你怎么来到这里的呢?我是说,你的家人都在印度,只有你一个人在香港谋生,不觉得孤单吗?」觉得自己询问得有些太过私人化,李如冰补充道:「我只是随便问一问,如果你觉得没必要回答,那就当我什么也没说。」
「我也想回去,可是哪里能自己说了算呢?」玫兰幽幽说了一句,眼神黯淡了许多,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
「是啊,刚来香港的时候,我还觉得自己在干一番很重大的事业,可是现在,每天都不知道过得有什么意义。」李如冰故作同情状地点了点头,其实他没法理解她的感受,因为整个世界正在他的面前敞开,要做的事情还忙不过来呢!何况,再过几天,刘瑶就要来了,一想到这一点,他的心就幸福得像灌了蜜,恨不得一路翻着觔斗去启德机场迎接她呢!
r 我真羡慕你。」玫兰突然说了这么一句。
「我有什么可羡慕的?我只是个头脑简单的傻小子,差点连大学的门坎也迈不进去,现在跟着孟大老板,不过是踩到狗屎罢了,以后还要自找出路呢!哪里能跟你这样优秀的女子相比?」李如冰当然不明白玫兰的想法,不过虽然才来一天,他也能感觉到,银河集团虽然表面上看起来运转得有条不紊,其实隐隐弥漫着一股让人不安的气氛,玫兰是个典型的职业女性,对自己和别人的要求都很高,难免有诸多不如意的地方。
「不,我觉得你很好。你不是傻,而是心地纯净,用印度话来说就是那种『 明哲之人』 ,其实头脑简单一点也未尝不好,神不喜欢人太聪明,尤其是女人。」
这一下,李如冰算是彻底迷茫了,不知道她在说什么。
几天后的周末,正好是这个月的月底。
每个月底,孟德人都要在自己的豪华别墅举行一个小型聚会,受邀请的不多,除了自己的子女之外,还有故交老友和世家子弟们。
孟德人的家在香港岛西南侧的浅水湾,这是和纽约第五区、巴黎枫丹白露、芝加哥五大湖南岸、悉尼黄金海岸、瑞士日内瓦湖畔齐名的世界六大著名富人区。孟德人的别墅就筑在海边的山顶上,可见其与众不同的地位。不过别墅的名字却不是什么「皇」什么「豪」的显贵称呼,而是普通的「平顶轩」。
站在别墅的观景台,可以身临其境地俯瞰港粤百里市井,远眺南洋万顷碧涛,平顶轩这个名称也就多了一些别人所感受不到的韵味。
从环岛公路下来,顺着蜿蜓的车道上了碧螺山,西侧那一座顶部削平的山顶就是平顶轩。这是一片占地数百亩的园林式山庄,错落分布着一组组风格各异的精舍,适合不同的季节、不同的天色甚至不同的心情居住。别墅中央没有高堂大厦,而是一个人工开挖的湖泊,名为百卉湖,里面种植了四季的时鲜花木。
梨花院落溶溶月,柳絮池塘淡淡风。
这才是真正的富贵气象。孟德人渔民出身,年轻的时候没受过正规的教育,不过珊略通文字而已,做起生〈 思来也是光凭一股意气死打猛冲,不讲究章法。年过三旬以后,有幸娶了一位出身书香门第的大家小姐,在这个贤内助的影响下,才渐渐洗褪了浮躁的江湖气,企业也走上了正规化的发展道路,从而成就了一世英名。
由于夫人的身体一直虚弱,香港市区的空气质量不好,孟德人发达后,起意要在海边山顶为她建一座休闲别墅。别墅的建筑布局、装修陈设全按她的心意来安排,连每一处名字也是夫人起的。可惜她有福嫁得良人,却无福享受晚景,还没有看到「平顶轩」最终落成,就撒手而去了。孟德人倒真是条有情又义的汉子,夫人去世之后一直未婚,成了香港最著名的一个鳏夫。
儿女长大后,有了各自的家,现在,真正长住在平顶轩的,就只剩下孟德人自己了,陪伴他的并不是他的子女,而是数目众多的佣人,包括六个厨师、一名医师、两名护士、二十个保安、三个花匠和四条毛色各异的狗。
既然有了外客,李如冰的神经就自然而然地紧绷了起来,显然他还没有适应保镖的角色,穿上了紧身黑衣,像个夜行客一样躲在户外的林荫下。孟德人看见之后哭笑不得,半晌后才笑着说:「不要这么紧张,今天来的都是自己人,去换一身礼装吧,我还想建议大家见识一下银河集团的后起之秀呢! 」
因天气炎热,孟德人让家中的佣人将宴席摆在了百卉湖中的采月亭上。
傍晚时分,荷花盛开,海上凉风吹来,湖面上水波涟漪,让人心旷神怡,孟德人显然也是心情极佳,在亭子里走来走去,忽然张眼一望,笑着说道:「我们的花花公子回来了!哪里热闹,哪里就少不了他。」
公子?李如冰听了心头一惊,他知道孟德人只有两个儿子,而孟振南正一步不离地陪在父亲身边,难道是孟振松吗?他和妻子袁英的感情那么好,怎么会有这样一个「雅号」呢?
从桥上跑过来了一个年轻人,不过不是孟振松,而是一个扮相滑稽、笑容可掬的小胡子青年。原来,他是孟德人的老朋友,香港最大的食品公司「一品堂」的创始人谭春龄的独子谭公明。他先是亲亲热热地叫了声「老伯」,然后必恭必敬地向孟德人请安,说父亲也托他向老友问好,孟德人一一依礼回答,一番礼数尽了,孟德人才笑着戳穿了谭公明的老底子。
「好了,你小子不要装模做样了!我从小就看着你长大,你ρi股一獗我就知道要拉什么屎。你整天眠花醉柳,行踪不定,老谭想要见你一面,只好到我这里打广告悬重赏了,怎么可能会托你向我问好呢?」
「真的,我保证,这次可是真的。」谭公明一点也不尴尬,依旧嬉皮笑脸。
「吴瑕呢?」孟德人又想起了一个人。
「她身子不舒服,不能前来问候您老人家了。」一问到老婆,谭公明就笑不出来了。
「哦,看我这记性,上次似乎听袁英说起过,她有了小宝宝。那就要多注意身体了,长辈那里去不去都无所谓。你也该收收心了,都要做爹的人了,别把心思全放在那些风骚的野女人身上。我也知道,你爸爸对你有点苛刻,一直不肯放手让你去做买卖。其实,我也是做爹的人,手心手背全是肉呀 己一到晚辈面前,在公司里威严凝重、一字千金的孟德人就变成了一个爱唠叨的老头。
「不是,孩子又流了。她进了医院,要休养一下,恢复身体。」谭公明小声说道。
不过,谭公明见了孟振南就规矩多了,只叫了一声「大哥」,就没什么话好说了,孟振南似乎也不怎么喜欢他,寒暄了两句就说你随便玩吧。谭公明一转身,见了李如冰,立即原形毕露了。
「嗨,早知道有个小帅哥镇住了平顶轩,我以后再也不敢踏孟家的门了。你不知道,我宁可被女人杀死,也不能忍受女人的忽视。」
被不熟的人调笑,年轻的李如冰马上不好意思起来,幸好孟德人老而弥坚,笑骂他不正经,快滚到一边去,解了李如冰的尴尬。不想这句话正中了谭公明的下怀,他一滚就滚到了玫兰面前,也不知道他在人家面前嘀咕了什么,玫兰很快就媚眼如丝,眼波如水了。
之后,孟振松和袁英夫妇也携手而来了。孟德人在儿子面前总是摆出了做老子的威仪,可是对袁英就亲切多了,还夸她是个孝顺懂事的媳妇。之后,李如冰又和他们重新认识了一次,说了些客套话,就像演戏一样。和袁英目光相对的时候,她飞快地眨了一下眼,李如冰机械地响应了一下,心里很不安,尽管孟振松安Сhā自己进银河集团是为了父亲好,可是自己总感觉像是欺骗了孟德人。
一番笑闹之后,孟德人举行聚会的目的,也是最想见到的人终于来了,那就是孟振南的两个儿子,一个是十六岁的孟启森,一个是十三岁的孟启林,两人平日都住在寄宿制的贵族学校里,今天是周末,所以被母亲接了出来,三人一起来看望爷爷。年纪大了的人,永远最爱惜自己子女的下一代。
接着出现的是孟振南的妻子― ― 准确地说应该是前妻朱玉玲,这个肉感丰满的美妇是前任的港姐,虽然生育了两次,可是身材保持得很好,光看现在的风韵,也可以想象出当年迷倒万人的风姿。孟家是个传统的中式家庭,如果不是看在两个孙子的份上,孟德人才不允许这个败坏门风的前儿媳踏入一步呢!
婆婆去世了,大姑小姑又没有来,为了不让朱玉玲感到难堪,袁英就临时充任了女主人,拉着她到一边隅喝私语去了。两个孩子围在爷爷的身边,吵得老先生头晕脑涨,心花怒放,直到孟启森提出了一个要求:
「爷爷,我和弟弟不想上寄宿学校了,我们想和妈妈住在一起。」
「不行。」孟德人一口就回绝了。
看着两个未来的接班人抹眼泪的样子,李如冰恻然之余,也感到有点奇怪了。这些天李如冰最花心思的地方,当然是对雇主家族进行全方位的了解,从报纸杂志到小道消息,几天下来倒是对孟家有了全面的了解,而越了解,就越是奇怪。
因为孟振南虽然不是个招人喜欢的男人,可也仪表堂堂,更不是谭公明式的风流种子。朱玉玲离婚后没有再嫁,今天又肯来平顶轩,未必没有一点回头之意,可见两人之间还是有一定感情基础的。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他们分手的呢?虽然不知他们成婚的年龄,可是光看这两个人高马大的孩子,就可以推算出当时的孟振南不过二十出头,朱玉玲也是个刚出中学校门的花季少女,又拿到了港姐的头衔。港姐历来有嫁入豪门的惯例,何况一边是俊才,一边是玉女,正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两人在一起也厮守了七、八年,怎么会突然分道扬镳了呢?
不过,李如冰至少明白了一点,那就是面试时,孟德人提到自己的小儿子孟振松时,说了句「在某些方面,他倒是比哥哥强多了。」想来指的就是婚姻家庭方面。
另一边,兄弟两人也没有闲着,只不过他们交谈的内容与感情完全无关。
「最近,我们和龙凤卫视斗得你死我活,估计结果只能是两败俱伤,渔翁得利。」孟振松一开口就把话题引到目前全香港都在关注的媒体大战上。
「不要再跟我提组成联合舰队的那一套了,我的耳朵已经听出老茧了。卧枕之榻,岂容他人酣睡?总而言之,不摧垮龙凤卫视,我们银河就不能真正成为世界级的超级传媒。」
「什么都想赢的人,最后什么也得不到。割出新闻和文化版块给龙凤,那是他们的强项,我们独占财经和体育频道,这是盈利的大头,龙凤得名银河得利,是一个皆大欢喜的局面。你难道不觉得,我们全锅端走,胃口未免太大了,同时也逼迫得太急了一些吗?」
「人最怕没志气,这可是父亲说过的话。如果不是他老人家不信命,不信天,拚命闯出『 银河』 这个字号来,我们一家老小现在还住在渔船上呢!」
「我们说的是两回事,你不要总搬出父亲来压人。」孟振松说到这里,语调突然高了起来,引起了众人的注意,连远在凉亭上和朱玉玲谈心的袁英也不安地站了起来。
「商战就是你死我活的斗争,容不得半点退缩。我看你不但身子软,心也软,骨头更软!银河的事,你就不用操心了,还是继续去做你的富贵闲人吧!」孟振南的鼻子发出了嗤笑声,像个冷血医生一样给弟弟下了不可救药的诊断书。从小到大,他就崇尚实干精神,最瞧不上那些满口大道理的人了。
话说到这个份上,孟振松只好和以前无数次的交锋一样,知难而退,挂着无所谓的脸色,他到餐桌上拿了个酒杯,倒了一点红酒,可是并不喝,只是踱来踱去,又跑去和谭公明聊了几句,两人看起来关系很熟,甚至亲密到了勾肩搭背的地步。李如冰看了很奇怪,一个花花公子竟然和一个模范丈夫有共同语言,看来,孟振松的交游无所不至,心志不高、器宇不广的人可是做不到的。
孟振松说笑一阵,有意无意地来到了李如冰的身边,意有所指地笑着对李如冰说了一句:「我的四妹来了,她的脾气可不一般,你要受点委屈了。」
采月亭上又来了一对伉俪,不过,他们的扮相可比孟振松和袁英夫妇要精致多了,就像扑克牌中的K 和Q 一样。先生儒雅斯文,正装俨然,一看不是官员就是学者;妻子身材高挑,容貌清雅,神情冷傲,她的年龄不过二十五、六,可是却让李如冰想起了昆仑山上千古不化的冰川,尤其是那一双杏眼,让人想起了寒夜的星星。
李如冰静静等在一边,看众人和他们打招呼,发现她除了父亲之外,对谁都爱理不理的,反倒和身为陪侍的玫兰拉了拉手,相互问了声好。等到她的目光转向了自己,李如冰赶紧上前介绍了姓名身分,还递了张名片,可是她只瞟了一眼,说了句「我已经知道你了」,就把名片丢到了替她拿手巾的佣人手中的盘子中。
李如冰被她的冷艳所震慑,怎么也说不出什么话来,看到李如冰那进退失据的样子,孟振松笑得连杯子中的酒也差点泼出来了,一把搂过李如冰,孟振松笑道:「我说了吧,谁第一次见了她,都以为自己碰到了一尊冰雕美人。不过,她其实并不那么冷,事实上,在我们五个兄弟姐妹中,她是性情最率真的一个。」
「我只想知道以后该怎样称呼她和她的先生?」李如冰叹了口气,问道。
孟振松说了两人的名字,李如冰觉得确实人如其名,叫「寒霜」太贴切了,可见知女莫如父母,刚出娘胎就知道秉性脾气了。子皿振松说你听错了,不是寒冷的「寒」,而是包含的「含」,刚说完这一句,他的神情突然变得严肃起来,甚至有一丝紧张了。
「现在,爸爸的掌上明珠来了,你可以得罪任何一个人,可是千万不要得罪我的小妹妹,哥哥再蛮横,也得让她三分呢。」
一个晚上的紧张和精神力集中,让李如冰略微有些晕头,也没有第一时间反应过来孟振松的小妹妹到底是谁。
转头看去,来的是一个清清净净的女孩子,柔发如水,粉面如雪,配上一袭浅黄|色的连衣裙,真是人淡如菊。她的脚步轻盈,姿态妙曼,在湖中红莲和绿叶的映衬下,像凌波的仙子一样飘然而至。
见到她的剎那,李如冰清醒过来,因为眼前的她正是自己到香港后,最想见到却又最不希望见到的一个人。
她当然是孟含霏!
孟含霏像只小鸟一样扑到了父亲的怀中,然后亲吻了他的面颊,孟德人对这个女儿果然疼爱异常,拉着她的手问长问短,孟含霏耐心地回答着,还不忘了伸出小手,做出可爱的样子向哥哥姐姐一一打过招呼。到后来,就像宴会上最后一道大菜一样,孟德人隆重地推出了自己的私人助理。
「这就是我的私人助理:李如冰,有他在我身边,你们就大可放心了。」
与早有准备的李如冰不同,完全没有防备的孟含霏一见李如冰,就彻底地被定在了原地,一步也挪不动了,嘴里更是连一个字也吐不出来了。
「含霏小姐,您好!李如冰躬身向她行了个礼,然后后退一步,低下头不去看她的脸。
孟含霏蓦然看见李如冰后,脸色红一阵白一阵的,心跳得几乎要昏厥过去了。天哪,这个小色狼是怎么混到自己家里来的?自从离开长白山之后,她悄悄返回了香港,就像她悄悄离家一样,谁也没有发现她的行踪,更没有人感觉到她有什么异常,包括自己的男友,因为他正忙着完成她布置的「作业」呢!可是,孟含霏自己却知道,自己已经不是过去的那个清纯玉女了,她拚命想忘掉失身这个事实,可是午夜梦回,却常常想起温泉边发生的那一幕,包括每一个细节,顿时脸烧心跳,羞恼交加。
这几天,孟家上下的人都在互相传说,父亲孟德人新招来了一个年轻保镖,是香港市民大学的新生,校长朱慕道亲自挑选的大陆仔。朱老先生是香港学界的领袖级人物,也是孟含霏从小就崇敬的长辈,自然引起了她的好奇。大家又夸这个小伙子怎么有魅力,怎么讲道义,怎么不怯场,在父亲面前也能侃侃而谈,大道理讲得天花乱坠,硬是将几个千里挑一的高手比下去了。
可是听在好胜的孟含霏的耳朵里,这个年轻人似乎也将自己的男友比下去了,因为这些话,正是以前大家夸奖男友的不二言辞呀!孟含霏虽然自视眼高,可是心目中最理想的男人和天下所有的少女一样,那就是七个字:「亦狂亦侠亦温文」,她对自己英俊潇洒又百依百顺的男友很满意,可美中不足的就是少一点狂气和侠骨,可是这三点竟然在这个新人身上全凑齐了。
她的好奇心一起,加上对父亲安全的关心,不由得不来一看,谁知道一见之下,竟然是李如冰!一个土气、无知又下流的护林员!难道,大家全吃了猪油蒙了心吗?
「怎么样?你也镇住了吧?我刚才一来,还以为他是孟老伯专门找来对付我的呢!」谭公明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凑过来了。
「是的,是的,我也太震― ― 不,被他给镇住了。」孟含霏慌乱地回答了一句,就不肯开口了。可是,孟德人还没发现女儿的神情有什么异常,又关心地问起了她的男友:
「文煌呢?最近我怎么总是见不到他,是不是你又指使他去当苦力了?」
「才不是呢!」孟含霏回答得有点言不由衷和心不在焉:「他忙着自己的设计,今天去澳门会朋友了。」
孟德人一看到孟含霏,心里感慨起来,又情不自禁地说起了往事,显然这次的往事,主要是说给李如冰听的。
原来,四十年前,孟德人和白文煌的父亲白承业一起闯荡江湖,合伙买下了九龙的一个旧仓房,利用国际贸易大发展的机会,赚到了第一桶金。后来,两人因发展道路不合而分道扬镳,但仍然保持着兄弟之谊,两家亲眷也私下往来不绝,孟含霏和白承业的独子白文煌更是一起长大,两人青梅竹马,情好非常。
十年前,白承业将全部家产压在了房地产上,却不料亚洲金融危机突然袭来,一里夜之间从亿万豪富变成了穷光蛋,气病交加,吐血而亡。临终前,他将独子白文煌郑重托付给了孟德人。孟德人顾念旧情,又见白文煌一表人材,聪明伶俐,待之如己出,虽然没有明说,可是孟家上下都知道他是将来的东床快婿,和孟含霏完婚只是时问迟早而已。
听孟德人说起历史,嘉宾和家人,包括佣人们看上去个个全神贯注,兴味盎然,实际上心里却厌烦不已,因为他们已经听老爷子说过不下三十遍了。连当事人孟含霏也微微皱了眉头,她喜欢自己的男友,可是一点也不喜欢自己在这个故事中所扮演的角色,似乎自己没有丝毫恋爱的自由,只是父辈们之间的某种道义的牺牲品。
只有李如冰心中有鬼,感觉孟德人是在讲给他一个人听,他每说一句,自己心中的愧疚就多一分。
孟含霏一边恭听老父亲念叨,一边心念电转:李如冰是怎么混进自家来的?她是个冰雪聪明的女孩子,虽然一点内情也不知道,可是联想到了市民大学,马上就判断和二哥孟振松有关。
作为孟德人最疼爱的么女,她虽然醉心于自己的专业,对银河集团不闻不问,也很少回到平顶轩来,可是对家中的形势却洞若观火。父亲年事已高,银河的事业这么大,挑选接班人的问题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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