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认识情敌,并不需要花多大的心思。我就这样简单地认识了顾芳。名字跟她的脸蛋一样,俗气起来巴不得撞墙死掉。
她和我的私人聚会时间越来越频繁,我只看见她的嘴不停地翻动着,她给我说,她男人床上功夫有多厉害,她男人抽烟的姿势有多帅,她男人喝酒的神情有多迷人等等诸如此类。我是说不出来的,尽管她嘴里的这个男人,在我的生活里,名义上还是我的男人。
我简直不敢相信他是一个如此会挑动情yu,如此洒脱,如此令人沉醉的人,因为在我看来,他一文不值。两年前他刚跟我在一起的时候,还是一个不会打领带的稚嫩小男人,每月不到月末就会向我借钱,不敢抽烟也不敢喝酒。最经典的就是:不如黄瓜。然而,顾芳嘴里的他,简直是让我感叹岁月催人老。
我跌跌撞撞地回到家。“喜鹊,帮我去拿拖鞋来。”“喜鹊,帮我去拿毛巾来。”喜鹊乖乖地做完一切,挨着我的手臂,鼻子又湿湿地贴在我的手上。喜鹊,我们来一起烤火吧。说着,我就要打开取暖器。我喜欢这样逗喜鹊,它怕取暖器。
第一次取暖,它总是不听话地围着取暖器乱跑,任我怎么吓它也没用。最后,我用了狠招,把喜鹊的尾巴绑在取暖器上,不到五分钟,它就知道厉害了,赶紧眼巴巴地看着我,低吠,拼命摇晃着尾巴。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2)
“不许看我,烧死你算了,谁让你不听话?”
“你不是喜欢乱跑吗?你跑啊,我看你能跑到哪里去?”
距离实在是太近了,很快,喜鹊的尾巴就烧着了,我都闻到了煳味。喜鹊不叫了,安静了下来,趴在地上不动了。我跑过去,大声叫着喜鹊的名字,手忙脚乱地松开了喜鹊的绳子。
喜鹊,我养个男人,我还不如养条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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