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我身边的最后一个女人——我最爱的母亲前年撒手归西,我就很少跟异性有过亲密接触,加上公司的事情比较多,所以我的个人生活弄得一团糟。
当然,公司里的人都知道,我的一个合作客户樊敏,算得上有倾城之色,经常对我眉来眼去,有点意思,我心如死水,不太喜欢那种豪门怨女型的女人,懒得搭理她,但她似乎并未放弃。
每逢出差住宾馆,我都会收集夹在客房指南里小巧精致的针线包,小心翼翼地收好。我已经学会了自己钉扣子,看来穿针引线这个活儿并不难,我甚至边钉扣子边拿起针在我头发里篦了一下,我记得我小时候看见母亲经常这么做。哼!女人有什么了不起,没有你们我照样活。
我们公司的后门卫老张,六十六了还会用一双粗笨的大手织毛衣。
去年秋天,我送了他几瓶十五年窑藏西凤,他执意要织一件毛衣送给我,并打开抽屉,拿出一本卷了边的时尚毛衣书,让我挑样子和颜色,督促我赶快上街去称毛线,下雪之前保重我穿上新毛衣,把我感动的差点流了眼泪。
我说:老张叔,你要是个女的,就凭你这一手细活儿,我也得把你娶回去做老婆。
我后来自己做饭炒菜,是饿得撑不住了逼出来的,放在三年前,谁让我洗衣服刷碗,还不如直接拿刀把我就地砍了。以前我一看见男人勒个围裙在厨房里操刀把勺,气就不打一处来。男子汉天天在外面马不停蹄,呼风唤雨,忙活了一天,累的跟马似的,回来洗了手进厨房洗菜点火,淘米揉面,心情好了玩玩可以,在外不顺心如意,回来操了菜刀裹了围裙,仓促间披挂上阵,遇上打不着火再碰翻了油瓶子,砸锅摔碟子开水烫了脚事小,心一乱切了指头就惨了,这饭做出来还不大倒胃口。所以以前厨房我基本上不进。这也可能是我把前妻逼上梁山拂袖而去的一个比较重要的原因,当然我也有一些不对的地方,一不小心就拿不住进错了门,可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千里马也有失足的时候嘛。
走个穿黑的,就来个穿红的,大丈夫何患无妻。
那天是个星期天,窗外下着濛濛细雨,我翻了一遍公司下一季度的策划项目,顺手扔到了一遍,又拿起博尔赫斯的《环形废墟》读了起来,结果在大师的文字迷宫里越转越累,索性撂下书,拿起一把伞,想去公司里转转。
公司和我住的地方各坐南北,有十站的车程,那天真是鬼使神差,心里眯眯瞪瞪的,没敢开车,路边叫了辆出租就去了。
走到公司后门,大老远就看见老张在打电话,我快到他门口的时候,透过玻璃窗,我看见他对我点了点头笑了一下,很快放下了电话。
我进门后,他招呼了我一声,我刚把伞搁在桌子上腾出手来,他不知从那里变戏法一样,拿出了一挂毛线,很快地塞在了我手里,并示意我坐在他对面的板凳上,指挥我两手撑开线横着,他拉出线头坐在我对面,轱辘轱辘地就缠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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