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森愣了愣,一时无话,秦昭昭也不说话,胸脯气鼓鼓地一起一伏。他突然有主意了:“既然这样,那我直接给你饭菜票行了吧?”
秦昭昭眼睛一亮,对呀,反正她等钱买饭票,他还不了钱直接还她八块钱饭票也一样啊。林森拿出饭菜票来数给她,她不要菜票只要饭票:“我不在学校买菜吃,菜票对我没用。”
秦昭昭几乎拿走了林森一半的饭票,这下他就不够饭票用了,平时他一顿饭最少吃四两,有时候六七两都不在话下。饭票锐减他自然不够吃,回家理直气壮地找父亲要钱买饭票,理由是吃不饱。
林爸爸却一付识破他的精明口气:“你少糊弄我,这个月的饭菜票一早就给你钱买足了。你现在又来要钱买饭票,你爸在你眼里就那么好蒙吗?”
“爸,我是真不够饭菜票吃。您要不信您别给我钱,您亲自上学校替我买好交给我总可以了吧?”
“我替你买好有什么用。别以为我不知道,实验中学的饭菜票在学校门口那些小商店里都可以当现金用,反正学校食堂会回收。你还不是变着法子要钱花。你的小聪明就只会用在这些地方,几时老子要狠狠捶你一顿,把你捶得老实点。”
林爸爸训完儿子告诫老婆:“我再说一次啊,你绝对不准给他钱花。除非你想纵容他学坏,要知道慈母多败儿。”
林爸爸是地道的大男人主义,林妈妈在他面前一向唯命是从。加上她也不希望儿子学坏,于是严格执行丈夫的命令。林森没能要到钱还挨了一顿训,无比垂头丧气。
每天中午在学校吃得半饥半饱,下午三四点林森就开始肚子饿了。遂又打着“恶作剧”的旗帜偷鸡摸狗,专掏那些喜欢带零食来学校吃的女生的课桌。掏着什么吃什么,哪怕是他平时不甚爱吃的糖果话梅之类,整个儿一饥不择食。有回他在一个女生抽屉里意外掏到两个熟鸡蛋,这个才对胃口嘛,马上狼吞虎咽吃掉了。
当那个女生发现课桌里的两个熟鸡蛋不翼而飞时,非常惊讶:“咦,我的鸡蛋呢?”
教室里不是没有学生看见林森偷吃了蛋,却没有人吭声,只是这里那里嗤嗤窃笑。秦昭昭也看见了,但她选择性失明地只当看不见。事不关已高高挂起,她能顾好自己就不错了,实在顾不了别人。
那厢林森得了便宜还卖乖,崔远志轻声笑问他偷吃的鸡蛋可香时,他一撇嘴:“她那两个鸡蛋不太好吃,也不知用什么煮的,一股子药味。”
崔远志听了好笑,朝着那个女生扬声说:“曾婕,你那两个鸡蛋坏了,所以好心人替你处理了。”
曾婕脱口而出:“坏了?不可能,我妈一大早特意给我煮的当归鸡蛋。”
当归鸡蛋——教室里那些窃笑顿时都变成了哄堂大笑,而林森在一阵阵笑声中面红耳赤。
当归鸡蛋这种东西在小城一般都是妈妈煮给月经前后的女儿吃的,据说益气补血又调经。林森偷吃了曾婕的两个当归鸡蛋,差点被全班同学活活笑死。尤其崔远志,笑得上气不接下气还要指着他问:“木木同学,每个月是不是总有那么几天让你觉得很不舒服?否则怎么会去偷吃人家女生的当归鸡蛋。哈哈哈哈!”
林森丢脸丢大了,恼羞成怒地宣布他以后再也不吃鸡蛋了。秦昭昭想起他曾经白吃过她那么多个煎鸡蛋,暗中惋惜他这个决定下得晚了一点。
10
日升月落一天又一天,日历不知不觉翻到了六月。
六月的江西大雨滂沱,雨水的过于充沛造成了长江流域的洪水肆虐。江西省有好多县市受灾,尤其九江市是洪水侵害最严重、持续时间最久的重灾区。进入六月后,九江境内的长江大堤就频频告急,险情不断。这道长江堤岸保护着上百万人、上百万亩耕地及京九、合九、武九铁路和10、316国道,一旦失守后果不堪设想。政府一边紧急转移附近居民一边不惜一切代价力保大堤。驻地解放军官兵和武警战士们和当地群众一起投入长江大堤保卫战,誓与大堤共存亡。
每天晚上的电视新闻都会报道抗洪救灾的事。长机地区的街道办事处和厂管理处先后贴出了捐款倡仪书。实验中学也号召学生们向灾区人民捐款。
学校的捐款号召让秦昭昭很头痛。因为说是说自愿捐款,但学校却会搞排名,捐款得多的班级届时会表扬和颁发集体荣誉证书。学校这么一搞,班主任就马上在各自的班级里动员开了,谁也不想自己带的班落在后面。于是自愿捐款就变了味,变成了人为摊派。
秦昭昭他们班上,班主任的“建议”是每人最少捐五块。而一些家境优越的学生,她更是点着名让他们多捐一点。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不能丢了这个美德。同学们一定要用最大的爱心去帮助灾区人民。”
秦昭昭以前上小学和初中时,学校有什么捐款活动学生们大都是五毛一块地捐,捐多捐少反正都是一番心意。现在班主任定出的最低标准却是五块,而且听她话里的意思,不捐这五块钱简直就是没有美德缺乏爱心。没办法,她只能回家找父母要钱。
学校这种几乎等同硬性摊派的捐款,让秦妈妈听了摇头叹气,秦爸爸则气呼呼地骂上了:“放他妈的屁!有爱心就是肯捐钱,捐得越多爱心也就越多?照这么说只捐一块两块钱的人都是冷血无情了!人家只要捐了,哪怕捐一分也是爱心。”
的确如此,爱心难道只能通过金钱来证明吗?捐款的多少也不见得就能证明一个人道德的多寡呀!
可是骂归骂,骂完秦爸爸还是要拿钱给女儿。让她“自愿”地去学校“献爱心”捐款。横竖是不能为了五块钱把班主任给得罪了吧?
六月底,除了迎接即将来到的期末考试外,高一学生还有一件至关重要的事情要面对,就是高二的文理分科。因为高考时文科和理科的考试科目是不同的,所以选文科还是选理科是每个高中生必须面临的一次重要选择,与前途未来紧密相关。学校为此特意召开了家长会,会议主题就是高二文理分科。与会的家长们也大都很重视这件事,很多人与班主任、甚至与各位授课老师反复讨论,好为自己的孩子在文理分科的方向上掌舵导航。
秦昭昭的妈妈开了家长会回来后对女儿说:“这些事情我也不太懂,不能替你拿主意。学是你自己在上,你自己想学哪一科就自己做主吧。妈相信你。”
秦昭昭决定学文科,虽然她的理科成绩也不错,但是她还是更喜欢文科。谭晓燕特别支持她学文科:“文科好,理科太枯燥了。如果不是被理科拖了我的后腿,我就不会读中专,而是和你一起读高中了。所以你好好学文科,顺便把我那一份也学了啊!”
班上倾向文科的女生很多,尤其那些有艺术特长的学生如凌明敏龚心洁等都是目标明确地学文科,文化艺术原本一家嘛。把各班学生分科打算的小道消息一汇总,林森在后排哇哇大叫:“哇,几乎全年级的才子佳人都汇集到文科去了。那我一定也要报文科班,否则整天和理科班那群歪瓜裂枣混在一起多没劲啊!”
后排那批无心向学的男生们一致认同他的“高见”。
文理分科的事,基本上就这样尘埃落定。只等高二一开学,学校正式安排学生们分科分班。
这天自习课上,秦昭昭听到邻桌的叶青在问凌明敏暑假有什么安排,她答得简单明确:“打算去上海玩一趟。”
“咦,上海你不是都去玩过两次嘛,怎么还去上海玩,你老实说是不是去找乔穆?”
叶青戏谑的问话凌明敏没有回答,亦是一种无声的默认了。
秦昭昭心里突然酸得难受。上海,有乔穆的上海,曾在她梦里出现过无数次。她也好想去上海,去看一看乔穆。半年不见,他现在怎么样?过得还好吗?是不是又长高了,如乔木般高大挺拔?
可是她去不了上海。她不是凌明敏,每年寒暑假都能外出旅行,想去哪就去哪,有经济实力的父母自会无条件支持。她长这么大,足迹还没有出过江西省呢。如果不是小时候父亲的车间组织过一次庐山游,年幼的她兴高采烈地跟着父母去爬过一次庐山,她的足迹甚至还不曾走出过这座小城。
所以,上海对秦昭昭而言,简直遥远如海市蜃楼,那么的充满吸引力,却又那么的遥不可及。不论她此时是多么渴望走近它,但最快的走近也还要需要两年时间。两年后的高考,上海将是她唯一的目标。如同中考时,实验中学是她唯一的目标。
旁边那桌,叶青还在不依不饶地打趣凌明敏,她无奈地轻笑:“你别闹了,对了,你还有空信封吗?先给我一个。”
“又给乔穆寄信啊,行,我贡献一个给你。”
秦昭昭下意识地一瞥,看见凌明敏接过叶青递给她的信封埋头填写地址,心顿时一动。
她一直很想知道乔穆的通信地址,却始终不可得。她曾为此特意积极地帮生活委员跑去校传达室拿班上的信件,目的只为寻找乔穆寄给凌明敏的信,好从中获知地址。可是他每次寄来的信都不写寄信地址的,只写“内详”两个字。看着没有来信地址的信,她心里说不出的失望;看着“内详”那两个字,她心里又说不出的难受,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现在凌明敏要给乔穆寄信,信封上当然要写他的地址。如果,她能把那个信封拿过来看一眼就好了。可是,她以什么理由去找凌明敏拿信封看呢?
一堂课秦昭昭都心不在焉,眼角的余光一直在留意凌明敏。她看见她写好信封后,夹在语文书里一起塞进课桌肚。下课铃响了,叶青叫她去上厕所。看着她们结伴走出了教室后,她的视线瞟向旁边的空座位,要怎样去她的课桌里把那个信封找出来看上一眼呢?教室里还有那么多同学在,而她平时和凌明敏又没啥来往,冒冒然过去翻她的课桌是绝对不可能的。
正一筹莫展时,几个男生在课桌行间打打闹闹的行为突然启发了她。她走出教室在走廊上站了站后又马上走进去,走到凌明敏课桌前时假装脚底一绊,整个人站立不稳地向前跌。顺势扑在凌明敏的课桌上并暗中使劲把课桌往前一推,课桌肚里的东西马上就稀里哗啦地掉出来了。
让人家课桌里的东西掉了一地,自然要蹲下去一一捡起来。秦昭昭首先就是弯腰去捡那本夹着信封的语文书,那个信封仿佛知道她的心思般自动从书本里滑落出来。只一眼,眼睛就如同摄像机般把那一排汉字摄进了脑子里,清晰分明。
眼睛看到了信封,手却还来不及拾起就被人抢在她前头捡了那封信。抬头一看,是同样捣蛋成性的崔远志,他拿着那封信大呼小叫:“乔穆收,内详。这一定是班花写给乔穆的情书!咦,居然还没封口呢。”
后排那几个唯恐天下不乱的男生一下就全围过来了,半真半假地起哄:“快打开看看写了什么?”
秦昭昭急了,冲着他们大声嚷道:“你们要知道,私自拆阅人家的信件是犯法的。”
崔远志扬着那封信嬉皮笑脸地偷换概念:“我们没有私自拆阅,她都根本没封口,我们不用拆,直接拿出来阅就可以了。”
秦昭昭毫不含糊:“这不是拆不拆的问题,你们偷看别人的信件就是犯法,你快把信交回来。”
“关你什么事呀?又不是你的信。”
“是我不小心把凌明敏课桌里的东西碰到地上的,我当然要负责把它们全部捡回课桌去。所以我不能让你偷看她的信件,快交回来。”
秦昭昭说到最后,把手直伸到崔远志面前,一双眼睛瞪得大大,目光锐利得简直有棱有角,扎得崔远志不禁一愣。本来兴致勃勃围在他身旁的林森突然扭头便走,边走边嘀咕:“小宇宙好像又要爆发了,危险勿近。”
他的话提醒了崔远志,他十分识时务者为俊杰地把信交还给秦昭昭。这个女生“发起疯来”他也是见识过的,还是不要惹得她小宇宙爆发为妙。一群男生也都颇为扫兴地作鸟兽散。
林森和崔远志一前一后溜回座位,两个人窃窃私语:
“刚才还好你提醒我,否则那个小宇宙爆发起来真是吃不消她。”
“我看到她的眼睛开始喷火了,这种情况还不见好就收恐怕就收不了啦。”
“是呀,刚才她的眼睛瞪得足有铜铃那么大——咦,话说,班上的女生好像数她的眼睛最大呢。”
崔远志说着说着转移了话题,再把班上女生论“姿”排辈了一下后,他有了新发现:“以前没注意,其实秦昭昭大眼睛浓眉毛长得也不错,可惜就是皮肤黑了点。”
说到黑,林森突然想起头天晚上在电视机里看到的一段相声《卖布头》,里面有一段词是形容黑布的。他脖子一缩眼睛一眯,坏笑起来:“你说她怎么就那么黑?她怎么就那么黑?她赛过李逵气死张飞。像在东山送过炭,像在西山挖过煤,唉呀妈呀瞅瞅那个黑。”
他直接套用段子的话来取笑秦昭昭的皮肤黑,听得崔远志哈哈大笑:“她哪里就至于那么黑了,你也太损了点,这要让她听见一定又要气得拿刀子扎你。”
秦昭昭丝毫没有注意后排的嘀咕。把凌明敏的东西都捡回课桌肚后,她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拿出纸笔一笔一划仔细记下刚才偷偷看来的地址。
用了那么久的时间,花了那么多的心思,她终于有了乔穆的通信地址。可是有了又怎么样,她能写信给他吗?当然不能。他一定会讶异地问她哪来的地址?而她怎么弄到的地址,她羞于启齿。
不是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如蛇之鬼祟,但秦昭昭就是没有办法控制自己。她想要得知他的消息,想要有他的联系方式,即使不能跟他通信,看着那个地址也是件令她心满意足的事,至少她知道了他在上海哪所学校上学。她是那么那么地希望与他还有关连,哪怕只是一点点的关连也好,所以她在意和他有关的任何人与物。她甚至悄悄收起了一支他当初离开时遗忘在课桌里的圆珠笔芯。那样普通的一件旧物对她而言却意义深长,感觉仿佛犹带他的手泽,时常在独自一人的夜晚拿出来爱惜地摩娑。
11
暑假开始了,秦昭昭打算邀谭晓燕一起去找暑期工做。她想做暑期工的念头源于从乡下进城打工的永新表哥。
永新表哥是秦昭昭乡下四姨家的大儿子,他也是一个很会念书的孩子,只比她大一岁,开学就要上高三了。本该争分夺秒抓紧时间学习,但他却一放假就跑来城里打工。因为他要想办法赚学费,他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家里那点收入根本不够供三个孩子上学。所以来城里找到一家洗车铺打工,吃住全包,一个月两百块,每天工作时间从早上八点到晚上十点,没有休息天。
永新进了城打工,四姨特意托人带口信让秦妈妈照应一下这个外甥,毕竟城里只有她这一户亲威。秦妈妈帮人看店也是一份走不开的活,就让秦昭昭专程过去看看永新的情况怎么样,顺便送去二十块钱。虽然乡下老家兄弟姐妹中就出了她一个城里人,但她这个城里人的能力也极其有限。
那家洗车铺开在一个加油站里面。秦昭昭去的时候,永新正捏着水管冲去一辆小车身上的泡沫。因为是露天洗车,烈日炎炎酷热难当,所以他光着脊梁只穿了一条中裤。手脚部分的皮肤都明显发白发皴,显然已经和水“亲密接触”很久了。
秦昭昭走过去叫了一声表哥,永新见到她表情又意外又羞窘,赶紧关了水管拿件汗衫套上。乡下孩子进城来总是显得特别腼腆特别拘谨。他几乎就不主动开口说话,她问一句才答一句,还总是答相同的两个字。
问他住得好吗?——“挺好”;
问他吃得好吗?——“挺好”;
问他工作累吗?——“挺好”;
统统都是挺好。
而他住的地方其实就是洗车铺里一张折起来的钢丝床,简陋得不能再简陋,跟“挺好”二字完全不搭边;虽然过了午餐时间看不到他吃什么,但想来也不会有大鱼大肉;至于工作累不累,其实都不用他说,看他被水泡得发白发皴的皮肤就知道了——细节比语言更真实。
他们还没说上几句话,老板就过来吆喝了:“别只顾着闲聊,快点干活呀。”
秦昭昭不得不告辞,临走前把二十块钱给永新。他起初红着脸不肯接,她硬塞给他:“这是我妈给你的,有什么不好意思接的,她是你姨。”
离开加油站时,秦昭昭忍不住又回了一下头。永新已经脱掉汗衫继续捏着水管洗车去了,一个瘦削黝黑的光脊梁对着她。白花花的太阳这一瞬似乎显得特别刺眼,她的眼睛里如同落了针芒般有一种酸痛感。
永新在这里打工其实一点都不好,但他却满口的挺好挺好挺好。穷人家的孩子,大抵都是这样的早熟与懂事,要不怎么叫“穷人的孩子早当家”。
从洗车铺离开后,秦昭昭一个人在街上慢慢走,边走边留心看街道两旁店铺里那些贴在橱窗上的招聘启事。她想,她其实也可以为自己的学费做点什么,而不是一味地从父母手里拿。
谭晓燕没有和秦昭昭一起去找暑期工,她说:“我还要找什么暑期工,我就是我妈的暑期工。”
暑假因为学生们都放假了,谭妈妈的麻辣摊自然不能再摆在学校附近,就每天晚上推到市中心广场去做生意。夏日夜晚出来纳凉散步的人很多,夜宵小吃之类的摊子生意也大都挺红火。谭妈妈每天晚上都能卖出好多麻辣串,边卖边串边串边卖,有时要做到凌晨时分才收摊。一个人是忙不过来的,于是叫上放假的女儿帮忙打下手。
谭晓燕每天傍晚和妈妈一起出摊,忙到夜深才收摊回家。因为晚上干得晚,上午基本用来睡觉。下午则为晚上的出摊做准备。那些用来做麻辣串的青菜海带萝卜藕片蘑菇等等等等,该洗的洗该切的切,全部弄好后再用细竹签串成一串串。这是一项很麻烦琐碎的活,母女俩经常一做就是一下午。日复一日。
如果有得选,谭晓燕当然不愿意天天做这些洗洗切切琐碎麻烦的事。和秦昭昭一起去找暑期工做感觉上要新鲜有趣得多。可是她没得选,她妈妈辛苦操劳也是为了这个家,她能袖手旁观吗?
“昭昭,我是很想和你一起去打暑期工的。但没办法,我只能帮妈妈打工了。”
秦昭昭没有邀到伴,只好自己一个人在大街上东奔西顾地找事做。虽然很多店铺门口都贴着招聘启事,但一一问去却都不要学生。店铺找店员都希望找相对稳定的,干两个月就要走人还得重新招多麻烦呀!
秦昭昭不甘心,顶着大太阳在街上跑了半天,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找到一家肯接受暑期学生工的酒楼当服务生。开给她的薪水也是每个月两百块,但每天的工作时间只有八个小时,两班轮流制,每周可以休息一天。这些条件比永新表哥打工的那家洗车铺要人道多了。
酒楼那个胖胖的中年经理很和气,说话时笑容可掬:“你是学生,只来做两个月的暑期工。两个月在一些地方连试用期都不够,所以只能开两百块一个月给你,正式员工我们才给底薪三百。你能接受吗?”
秦昭昭已经很满足了,拼命点头:“能,能接受。”
办就职手续时有点小小的麻烦,按规定新员工需要先交两百块服装押金然后领取两套工作服,离职前归还工作服后再退还押金。但秦昭昭身无分文,也不想回去找父母要钱。就怯怯地问经理,没有钱可不可以用学生证做抵押?她把学生证掏出来递过去:“我保证到时候一定会把工作服还回来的,我要是不还你可以去学校找我。”
经理接过学生证一看:“哟,实验中学,好学校呢,看来你一定是个好学生。好吧,破例一次,就用你的学生证做抵押。”
经理让楼面主管带秦昭昭去领了两套工作服。工作服在她眼中好漂亮啊!是仿民国时期的斜襟盘钮单衫配百褶裙,斜襟衫子是青底白花,百褶裙是纯黑色,古典的款式和素雅的颜色搭配得非常协调。这种款式的服装以前只有电视电影中的演员们穿,现在渐渐成为一些中餐厅的员工服装。
秦昭昭很喜欢这套工作服,领回家后就换上,对着镜子左照右照。觉得自己仿佛摇身一变成了民国少女,如此新鲜不同的感觉。
照着照着,她突然想起来,把规规矩矩在脑后束成一束的长发解开,梳成两个对称的麻花辫子。上高中后她基本不梳辫子了,虽然她个人觉得这个发型最适合自己,但有一次梳到学校去被班上几个时髦的女生取笑像村姑,她从此就再也不梳辫子了。
这套服装特别适合梳两根对称的麻花辫,镜中的影像更像一个活脱脱的民国少女了。揽镜自照,秦昭昭觉得自己今天的模样很好看。情不自禁想,如果乔穆见到这样的她会不会多看两眼呢?哪怕,只是多看一眼也好哇!
第二天秦昭昭正式去酒楼上班。她被安排上下午两点到晚上十点的晚班。她梳着两根辫子去的,到更衣室换上工作服出来后,正好是两班交接班的例会时间。所有员工,三分之二是女的,三分之一是男的,都排成一排站在餐厅里待主管开会。
作为新进员工,主管先把秦昭昭介绍给全体同事:“这是新来的员工秦昭昭。她是实验中学的学生,暑期两个月来勤工俭学的,大家要多多关照她哦。”
同事们欢迎的掌声十分热烈,尤其男同事那边还夹杂着欢呼声和口哨声。秦昭昭头回被人如此热烈的欢迎,心里暖暖的,脸上红红的,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只有深深地对着大家鞠了一个躬。
新来的员工按惯例先从传菜间开始实习,传菜间领班阿秀先带她进传菜间看看。传菜间和厨房是紧密相连的,有穿着白制服的厨师正好走出来,一眼看到秦昭昭:“好靓女呀!”
这家酒楼专营粤菜,厨师全是广东人。他的广东话秦昭昭听不懂,不解地睁大眼睛。阿秀笑着帮她翻译:“他说你很漂亮。”
漂亮!说她吗?秦昭昭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一直以来,她都以为自己与这两个字是无缘的。但是现在,有人说她漂亮——好靓女呀!真的假的,他是不是在跟她开玩笑?
秦昭昭没有这个自信,她不知道其实一直以来她对自己的判断是正确的。她梳麻花双辫时最好看,很衬她的脸型,而这个发型配上这套斜襟青衫百褶黑裙,再加上初涉尘世的少女满脸怯怯的腼腆的表情,那一付小家碧玉我见犹怜的模样很讨人喜欢。
因为年纪小,心思单纯,模样又惹人怜爱,秦昭昭在酒楼很受关照。酒楼的服务员很年轻,都才十八九岁的年纪,楼面主管也才只二十四岁。年轻人就没什么心机城府,他们都对秦昭昭很友好很照顾。同事们亲昵地叫她“长辫子妹妹”,每个人待她如自家小妹一般的好。
秦昭昭是幸运的,第一次接触社会就遇上了这么好的一群同事。无论经理主管领班服务员,都对她关照有加。他们的友善热情让她很快就适合了在酒楼的工作,半个月后她就正式看台了。
12
看台,是指餐厅楼面服务员负责照看顾客用餐的台子。从顾客在餐桌旁坐下开始,替他们斟茶、除筷套、点菜、上菜、倒酒或饮料、更换干净的骨碟等;以及顾客用餐完毕结帐离开后,收拾干净杯盘狼藉的桌面,重新铺台布摆碗筷等;这些全都是看台服务员的工作。
工作细致且琐碎,而且一个服务员往往要同时看几个台,容易顾此失彼。秦昭昭却做得很好,工作时眼观四路耳听八方,反应快动作敏捷,顾此而不失彼。服务态度又好,总是笑微微的。顾客们都很满意她的服务。
主管和经理也都对她的工作很满意。月底发工资时所有人都发完了才发她的。主管把她拉到一边,悄悄塞给她三张百元大钞。轻声细语:“经理说你在这里干得很好,工作起来丝毫不比老员工差,所以你的薪水我们给你按三百发。这是破例的事,就不要让别人知道了啊!”
意料之外的一百块,让秦昭昭又惊又喜,更多的是激动。因为这不仅仅是多发一百块钱,还是一种来自上级的肯定——肯定她的劳动价值与能力。她激动地反复道谢:“谢谢经理,谢谢主管,谢谢你们。”
第二个月,秦昭昭被调到二楼负责包厢和宴会厅的看台。工作量比在楼下大厅服务散客要轻松多了,一个人一般只需服务一个包厢。服务员们几乎都想在二楼看包厢,但这不是随便谁想去就能去的。选人有两个标准,除了能干还要漂亮,而且漂亮还在能干之上。任何一家酒楼餐厅都是如此,负责包厢的服务员总是相貌相对姣好的。
在二楼看包厢时,秦昭昭跟着几个服务员姐姐学会了偷菜吃。
二楼的用餐环境和一楼大厅不一样。一楼大厅里是二三十张桌子井字型排开,顾客们服务员领班主管经理彼此相见相闻。二楼却是一条走廊两旁各自排开五个包厢,顾客坐在包厢里吃饭,服务员需要服务时才敲门进去,一般都是掩了门候在门外,不打扰他们的用餐。经理主管也大多数时间都在楼下巡视,偶尔才会上二楼来看看。也就是说,二楼走廊上一般只有几个服务员站着,这就十分有机可趁。
有时传菜间的人送一道好菜上楼,包厢服务员会先放在门外的服务台上。理由是客人说了,菜不要上那么快。等那头传菜间的人下楼了,这头赶紧拿筷子夹上一筷子塞进嘴里——这就是偷菜吃。
秦昭昭在来到这家酒楼工作前,除去偶尔跟父母一起去吃亲戚朋友家的酒席外,从不曾下过馆子。而那些亲戚朋友家的酒席也基本上都在自家摆酒请客。偶尔也有人会在长机地区的小餐馆摆上几桌,做的菜也都大同小异。扣一碗扣肉焖一只土鸡烧一条活鱼等等。辣椒是必不可少的佐料,红辣椒青辣几乎铺满每道菜。放眼望去每碗都是辣椒,小城地方菜就是这样不怕辣的重口味。
来到酒楼工作,秦昭昭头一回见识以清淡见长的粤菜。白灼虾清蒸蟹龙虾刺身这些海鲜,她以前见都没见过更别说吃过了。每次为顾客上菜时她都在想这些东西也不知是啥味道,卖得那么贵还有那么多人吃。据说很鲜很鲜,到底怎么个鲜法呢?
上二楼看包厢后,她终于有机会知道这些海鲜是怎么个鲜法了。二楼的服务员都偷菜吃,她刚去时对此感到惊讶,不敢效仿,唯恐被经理主管知道了要对她失望。可是渐渐发现,他们其实并非不知道有这样的事,只是装聋扮哑罢了。
有一次四号包厢的客人点了一只龙虾刺生,头尾煮粥。煮好的粥端上来后,服务员田霞先给自己盛了一小碗放在服务台的抽屉里,再把那盆粥端进了包厢。她刚进去,主管就正好上来了,无意中抽开抽屉看到了那碗粥。三号包厢门口站着的秦昭昭当时紧张死了,心想田霞这回肯定要挨骂。谁知主管却只是笑了笑,啥也没说就转身下楼了。
田霞从包厢出来后,秦昭昭告诉她刚才发生的事情。她也笑了笑:“这有什么呀!只有你这个学生妹妹大惊小怪。哪个服务员没偷吃过菜?我告诉你,主管以前也是看包厢的,她那时也和我们一样偷菜吃,最喜欢吃的就是这种龙虾粥。”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秦昭昭也就这样跟着学会了偷菜吃。尤其是偷吃那些她从没吃过的菜。她终于知道了海鲜的鲜味究竟是什么滋味,果真清鲜之极;广式烧腊也很合她的口味,尤其是叉烧,想不到猪肉可以做得这么好吃;即使如寻常的青菜冬瓜等时蔬,也可以变成香菇菜心、冬瓜盅那样的清素美味。好吃啊!真是好吃啊!从此以后,山珍海味这个词对她而言不再只是抽象的概念。
在二楼负责看包厢,秦昭昭吃到了她前十六年的人生中从未吃过的美味佳肴。虽然大都只是浅尝辄止,但营养比起她家的粗茶淡饭要好多了。她眼看着长胖了,不是那种肥硕的胖,只是脸上身上的线条变得圆润起来——一种婴儿肥般的浑圆,饱满而年轻的身体像刚刚抽穗的新鲜玉米。而且人胖一点后,皮肤显得更白一些,焕发着一种青春少女独有的天然柔润光泽,更衬出了楚楚的眉眼。
在长机,那些从小看着秦昭昭长大的邻家婶婶婆婆们,都开始对秦妈妈说:“你家昭昭小时候是个不起眼的黑皮丫头,现在倒出落得越来越好看了。”
十六岁的花季里,秦昭昭终于像一朵春风中的花蕾般悄然绽放。仿佛一朵小小的野百合,在三春花事中或许不是占尽风光的那一朵。却依然是一朵美的、好的、明媚鲜妍的花。
这一天,酒楼的宴会厅被人包了,要摆几桌寿宴酒。二楼的服务员有三分之二被抽到宴会厅负责看台,秦昭昭也在其中。
客人们陆陆续续地都来了,宴会厅里热闹非凡。七十岁的寿星公生养了好几个儿女,儿女再拖儿带女地来祝寿,光是大大小小的孩子就能坐上两桌。
秦昭昭被主管安排专门负责孩子们坐的那两桌,她端着一托盘饮料挨个地耐心问他们想喝什么。
“请问你想喝什么饮料?”
“雪碧,好的。”
“请问你想喝什么饮料?”
“可乐,好的。”
“请问……”
一个接一个问过去,问到一半时秦昭昭突然一呆,因为她看到坐在面前的那个人是林森。宴会厅里的客人那么多,熙熙攘攘热闹喧哗,她都没有留意到他也在其中。他却应该是早就看见她了,脸上的表情并不惊讶,只是饶有兴致地看着她,唇角挂着一丝促狭的笑意。
呆了片刻,秦昭昭很快回过神来,继续礼貌地询问:“请问你想喝点什么饮料?”
他拉长声音:“我……想想啊!”
他慢吞吞地看着托盘上的几大瓶饮料作思考状,秦昭昭只能托着托盘耐心等。托盘很重,她托得很吃力,而他却迟迟没有“想好”,这个家伙喜欢捉弄人的毛病真是积习难改。
在酒楼上了这么久的班,秦昭昭也算见了一些世面。不会再像以前那样要么只会忍气吞声地任人捉弄,要么就用很激烈的行为去拼个鱼死网破。她客客气气:“那你好好想想吧,想好了喝什么再叫我。”
然后绕过他直接去问下一位客人,那是林森二伯家的海生哥,他笑嘻嘻:“随便,小妹你倒什么我喝什么。”
为整桌客人分别倒过饮料后,秦昭昭转身去为另一桌服务。直接把林森撇到一边去了,他叫了她两声说想喝可乐她只佯装没听见。毕竟宴会厅里很吵,一声两声听不见也很正常,她存心晾一晾他。
这天是林森爷爷的七十大寿,他和几个年纪相仿的堂兄弟坐在一起。这个年纪的男生喜欢谈论女生,尤其是长得好看的女生。坐着喝杯茶的功夫,他们的眼睛已经自然而然地把整个宴会厅的女服务员都“审核”了一遍,“审核”结果因各人的审美眼光而异。有觉得短头发的那个标致,有觉得鹅蛋脸的那个漂亮。坐在林森左边的海生哥,则认定那个梳麻花辫子的女孩子最好看。说她看起来显得特别清纯,纯净水般的既清且纯。
在“美”这一方面,几个男生的观点或者不一致,但对于“清纯”这一点,他们倒是意见一致地都认同了秦昭昭。十六岁的年龄,稚气的面孔,纯净的眼眸,让她的清纯无可否认。
林森告诉他们:“其实她是我同班同学。”
海生哥兴致勃勃:“是你同学呀,实验中学的学生怎么会在这当服务员啊?”
“我怎么知道,我跟她并不太熟。”
“不是吧,长得好看的女同学你都不熟,真没用啊你。”
“不是我没用,她在我们班女生中是很普通的,属于中不溜丢可有可无的那一种,我们班哪个男生也没注意过她。而且,她是半个疯子。”
几个堂兄弟齐齐吃了一惊:“什么?她是疯子!”
林森添油加醋地把上次那场“秦昭昭发疯记”说给他们听,只是略去了一些关键地方以及主角之一是自己不提。
“总之她突然间就发起疯来,拿把刀子没命地朝人身上扎。简直就是一间歇性精神病发作,真是吓死人了。”
把秦昭昭归到“半疯”状态后,林森想想也不再叫她倒饮料了,何苦来的去招惹她。干脆自己跑去服务台拿一瓶可乐回来“自斟自饮”。而秦昭昭接下来不知怎么回事也不管他们这一摊了,宴会厅里再看不见她的人影。
宴席过半,林森出去上厕所,方见她在外面走廊上的一间包厢门口站着。她正和另一位服务员低声说着什么,眉眼笑盈盈的,全然不是平时在学校那付沉默寡言得几近木讷的表情。他不由得多看了她一眼,不得不承认她是比以前要好看多了,仿佛一朵塑料花突然变成了鲜花,有声有色地芳菲起来。
不过比起凌明敏来还差得远呢——林森自觉是见识过漂亮女生的,不以为然地收回目光进了厕所。
13
高二一开学就正式文理分班了,秦昭昭分去了文科(3)班。以前同班的同学也有好几个分在这班的,比如龚心洁、比如叶青、比如林森。
刚分班的那一天,学生们都很起劲地在教室里寻找自己熟悉的面孔。林森看见叶青时最是兴奋,赶紧凑过去套近乎:“叶青,你也分在这班啊,我们真是太有缘了。”
叶青抿唇一笑:“去去去,谁跟你有缘了。”
只有秦昭昭的眼光不在教室里四处棱巡。她毫不关心跟谁分在一班,乔穆不在,分在哪一班对她都没有区别。原先高一(2)班她也没有交情亲厚的同学,跟谁都只是淡淡的。倒是不再和凌明敏同班让她心里有丝失落,因为这样就很难再听到关于乔穆的消息了。
新的班级里男生们又评出了新的班花。没有了凌明敏,这项荣誉就让叶青得了。她是一个白净窈窕的女生,眉目姣好,笑起来唇角有两个圆圆的酒窝。为此很多男生喜欢逗她笑。尤其是林森,经常有事没事凑在她跟前讲笑话给她听,博她嫣然一笑。时间一久,他对叶青有意思就成了“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高二了,青春期变本加厉的骚动让男生女生之间的早恋呈星火燎原之势。校方虽然一百个不想让学生们玩这把早恋的火,千方百计想“救火”,但是如何救得了。哪个少女不怀春?哪个少男不钟情?所有的班级都有早恋的学生,几乎每个男生或女生都有自己暗中喜欢的人,只是说出来或不说出来的区别。
而彼时的喜欢,基本上都与“色”字挂钩——此“色”指姿色。一般而言,长得好看的男生或女生最容易招来异性的喜欢。没办法,“好色”之心人皆有之,长相漂亮就是更受欢迎。相比之下男生又比女生要“好色”,他们基本上只会追逐漂亮的女生,不漂亮的很难博得他们的青睐。而女生,除了爱慕帅气的男生外,长相平平但学习成绩好的才子,或是算不上英俊却在运动场上叱咤风云的健儿,也是能够博得她们嫣然一顾的。
男生女生们一齐春心荡漾,班上就热闹开了。这个跟那个好了,那个跟这个谈了,很快就多出不少二人组合。要知道谁和谁是二人组合,只要趁校食堂开饭时或晚自习上课时去看,一看一个准。成双成对坐在一起吃饭或自习的,准跑不了是对小情侣。
学生们早恋的风气愈演愈烈是家长们的一块心病。替秦昭昭准备铺盖去住校时,秦妈妈就郑重其事地对她说了半天早恋的弊端,千叮咛万嘱咐:“你现在还是学生,学习是首要任务,一定不能跟人早恋啊!会影响学习的。”
秦昭昭红着脸让妈妈放心:“我不会跟别人早恋的。”
她是绝对不会跟别人早恋的,她只会单恋、暗恋、恋着远在上海的乔穆。这份不为人知的爱恋不会影响她的学习,反而是她最大的动力所在——她一定要考去上海,去上海见她心心念念的乔穆。
学校要求高二学生一律要上晚自习,开学不久后秦昭昭就申请了住校。一开始她还不想住校,因为住校的食宿费又是一笔额外开支。本想每天晚上自己骑单车回家,但是长机地处东郊,一路上不但偏僻,而且连盏路灯都没有,一个女孩子自己骑车摸夜路回来太危险。起初秦爸爸天天去接她,但厂里最近一段时间都要加夜班,他没办法再去接女儿下夜课。想来想去安全至上,还是多花几个钱买平安吧。
秦昭昭打暑期工赚的六百块钱,妈妈再给她两百块,一起交了学费和住宿费。
学校宿舍的条件很一般,八个人一间,四张上下铺,天花板上一前一后两把吊扇。每层楼共用一个公共厕所和水房,洗澡则要花一块钱上学校澡堂,吃饭则一日三餐都只能光顾学校食堂。秦妈妈按十块钱一天的标准,每周给秦昭昭五十块生活费。她觉得住校花钱的地方太多了,很心疼,于是每天与青菜白饭为伍,一天用的饭菜票尽量控制在五块钱左右,尽可能地节约钱。
因为经常吃青菜白饭,每次去食堂吃饭时秦昭昭总是刻意去得晚一点,大家都吃得差不多了她才去。那时好菜基本都卖光了,她再打些素菜颜面上也比较过得去。而且人家都吃完要走了,也就避免了让熟悉的同学看到她顿顿净吃便宜的素菜。
其实班上总吃素菜的学生并不是只有她一个。叶青也经常打素菜,她就喜欢吃小白菜豆芽之类的蔬菜,有时候买份花菜烧肉或是排骨炖土豆什么的,她还会把肉片或排骨挑出来扔掉:“我不爱吃肉。”
同样是吃素菜,叶青可以坦然地跟同学们坐在一起吃,可秦昭昭却总是一个人躲在角落里吃。要知道,吃得起荤菜的人吃素菜和吃不起荤菜的人吃素菜,是全然不同的两码事。
在酒楼尝过山珍海味的滋味后,再来吃校食堂缺盐少油寡淡无味的饭菜,真是很难吃。有道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秦昭昭费了好大劲才把自己的胃调整回什么都能吃什么都不挑剔的容纳状态。有时候它实在不肯配合很犯馋很犯馋,她就买份荤菜中最便宜的红烧肉,红着脸请师傅多给她舀一点肉汤,用来拌饭吃就是无上美味了。
洗澡秦昭昭也不去校澡堂洗,初入秋的天气还比较热,就打瓶开水兑进一桶冷水里再拎到厕所去洗。厕所每个蹲位前有块半人高的隔板,勉强算是遮挡视线了。
女生宿舍楼不只她一个人在厕所洗澡,还有其他几个节约的女生也同样不去学校澡堂,就在厕所里因陋就简地洗一洗。因为去澡堂洗一次澡要一块钱,天天都洗的话积少成多也挺贵的。
相比女生宿舍的女生在厕所洗澡,男生宿舍的男生直接在水房洗。而且原因多半不是为了节约,而是图省事方便懒得跑澡堂。他们从不打热水,大都拎个脸盆进水房洗冷水,脱得光溜溜地往身上泼几盆水搓一搓再冲一冲就算完事。有时候赶上几个男生在一起洗澡,那就是过泼水节了。一个个“赤条条来去无牵挂”地在水房里闹着,有时候还会忘乎所以地跑到走廊上去。
实验中学的男女生宿舍都严禁异性出入,男生宿舍女生去不得,女生宿舍男生也去不得,所以他们放心大胆地祼奔。有次被宿管科老师遇上后一个个指着鼻子训,训完后还十分认真地出了一条新规定:男生在水房洗澡必须要穿内裤。
住校后,秦昭昭每个周末回家一次。星期五下午回去,星期天下午就要返校上晚自习。和谭晓燕见面的机会少了,她们开始通信,照样保持着无话不说的友谊。
她给谭晓燕写信不过是写一些住校生活的琐碎事,她的回信则要精彩得多,告诉她最近有个外校男生如何如何在猛追她。那是一个很高很酷很会打架的男孩子,在市里几所中学职高的学生圈里威名远播。她虽然端着架子爱理不理,那个男生依然热情不改,说是如果当不成女朋友认个妹妹也可以。她在信里写道:“我就认了高扬做干哥哥,昭昭,如果以后你们学校再有人欺负你你就告诉我,我让他替你出气。”
秦昭昭孤寡陋闻,没听说过高扬这个名字。不过每个学校都有一帮令校方头痛的问题学生,年轻气盛,动不动就打架滋事。有时候一句“老子看你不顺眼”就能成为他们打人的理由。实验中学这方面相对来说要好一点。其他学校,尤其是职高那类学校,不良学生们打起群架来甚至会挥刀舞棒,暴行场面足以媲美香港古惑仔系列电影。这个高扬既然能在“校园江湖”上威名远播,想必是个狠角色。
有这么一个狠角色可以撑腰,确实是不用再担心受欺负。不过现在没人欺负秦昭昭,在新的文科班中她依然是一个中不溜丢毫不起眼的学生。衣着朴素性格沉静,总是默默地做自己的事,对什么都很淡然。引不来多少注意力,也就没有人会当成一回事地或捧或踩。
班上很多叽叽喳喳自我感觉良好的女生,秦昭昭跟她们很难谈到一块去。她们讨论的时装发型护肤用品明星八卦流行金曲之类的话题她基本是Сhā不上嘴的,只能沉默地坐在一旁。她的新同桌于倩是班上最紧随潮流的女生,疯狂迷恋眼下最当红的谢霆锋。也不知怎么神通广大搞到一张他的签名照片,当成稀世珍宝在教室里显摆。
于倩可以显摆的东西很多。她爸爸以前是市百货公司的经理,后来自己承包了二楼的服装柜台做生意,赚了不少钱。她穿的戴的用的东西总是领全班女生潮流之先。秦昭昭跟她坐在一起,就好像第一世界和第三世界,对比鲜明。
不过于倩这人虽然喜欢显摆,心地倒不坏,也颇大方。彼时班上同学几乎人手一个随身听,区别只在乎品牌的不同和价格的高低,自习课经常互换磁带或CD听歌。用原装品牌货的自然是最牛的,幼稚的学生们往往比成年人更具攀比心理。于倩见秦昭昭没有这时髦玩意,经常主动把随身听借给她听。起初她还不敢用,生怕一个不小心给用坏了,那可赔不起。于倩满不在乎:“没那么容易坏的,真用坏了也不让你赔,我正好让家里给我买新的。”
她既然满不在乎,秦昭昭也就不客气了。对于那些家境良好的同学她的心理一向是很复杂的。很明白自己不能跟她们比,出身是没办法选择的,各有各的命。但有时却难免羡慕或嫉妒。于倩那个CD机是花六百多块钱买的,她都如此无所谓。秦昭昭莫名地就有些生闷气,拿来听时不管不顾地乱按一气,想怎么按就怎么按,反正弄坏了也不用赔。不过这东西质量还真是好,随便她折腾也还是能唱能听。
乱按一通后,胸中那口闷气也泄了,秦昭昭又有些后悔。觉得自己这么做挺对不住于倩的,她是一片好心,她却报之以恶意。她暗中告诫自己:秦昭昭,你这样子很不好。
14
于倩经常大方地借随身听给秦昭昭听,她便尽量多帮她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作为报答。比如她喜欢上课时偷看小说,她就帮她放哨;比如她被老师叫起来回答问题,她就小声报正确答案给她;比如一起值日时,她总是抢着把原本两个人做的活一个人都做了。
每周五下午都有大扫除,班上四个组轮流当值。这天轮到了秦昭昭这个组,卫生委员安排四个女生负责擦玻璃,秦昭昭、于倩、叶青和龚心洁。叶青和龚心洁就坐在她们前面。
每次大扫除擦玻璃都是学生们最不愿意干的活,因为这个活挺费事。教室很大,左右墙一共六个窗户,每块窗玻璃都要擦干净。玻璃这个东西擦没擦干净那是一目了然的事,来不得半点投机取巧。周末大扫除学校一惯抓得严,有值班老师负责检查。卫生搞得好的班级会表扬,反之则要批评。要是挨了批,班主任老师会让当值的组继续当值,一直到获得表扬为止。所以擦玻璃这个工作,卫生委员总是派比较细心的女生去干。
于倩是擦不干净窗玻璃的。她平时在家碗都没洗过,来学校参加大扫除基本上都是做做样子。秦昭昭让她帮忙打打下手拧拧毛巾就行了,她爬上窗台仔细擦窗玻璃。她擦过的窗玻璃可以用“一尘不染”来形容,叶青看了直说干净得就像没有玻璃一样。
“叶青,她擦得那么干净叫过来跟你们一起擦好了,能者多劳嘛。”
说这话的人是林森。他并不是秦昭昭这一组的人,本来放了学就可以走的。但他却不走,拿只乒乓球拍在教室后面对着墙壁拍个不停。边拍边没话找话地和叶青嘻嘻哈哈,谁都知道他是想等她一起走。
四个女生擦教室的窗户是分了责任区的,秦昭昭和于倩负责右边三扇窗,叶青和龚心洁负责左边三扇窗。她们俩也不是会干活的人,听了林森的话,叶青当真笑吟吟地跑来搬救兵:“秦昭昭,你擦的玻璃真干净。帮我们那边也擦一擦吧,这也是为了班级的荣誉嘛!”
秦昭昭也没说什么,擦完了这边就过去帮她们擦那边。不说为班级荣誉的话了,她们擦不干净的话检查肯定不过关,那下个星期还得她们组当值。大家是一条绳的蚂蚱,总归没办法独善其身。她爬到窗台上擦最上端的几块玻璃时,叶青也拿块抹布站在窗边抹窗台以示配合。左一抹右一抹,抹了没几下突然叫起来:“唉呀,我的手表掉下去了。”
叶青腕上戴着一块很漂亮的手表,银白金属质地,表盘琢成一朵玫瑰的形状,表带则是手镯般的两弯细环,中间用一截细细心形的银白链子缀着,可以调节长短。这块表谁见了都夸好看,却中看不中用,她擦窗台时只在窗户的支架上勾了一下,细细的链子就被勾断了。
实验中学教室楼的设计,在不靠走廊那排窗户的窗台下,约一米多高的位置留了一尺长的窄窄水泥板。也不知道设计师在教学楼后墙墙体上留这么一块水泥板是做何用途的。叶青的手表断后就掉在这块水泥板上,要怎么去捡回这块手表呢?从三楼窗台上翻出去,站在外墙上仅有一尺来宽的容身之处,女生是不敢的。只有找男生来充当蝙蝠侠。
叶青掉了手表不愁找不到男生帮忙捡,林森头一个蹿过来,自告奋勇:“别急别急,我这就下去帮你捡。”
林森麻利地翻过窗,动作敏捷中带一点若有若无的卖弄,要在女生面前显示一下自己身姿的矫健与潇洒。稳稳地落定在那块水泥板上后,他弯腰捡起那块手表,再立直身子递给窗内的叶青,她笑靥如花地接过去:“谢谢你了,木木,一会我请你喝可乐。”
“好哇。你先让开,我要翻过来了。”
叶青闪到一边,林森开始第二次翻窗。从教室里翻出去容易,有桌有椅帮助他上窗台。从外头要翻进来就比较难,水泥板上可供腾跃的空间小,且又光溜溜的没有任何借助物。不过他一向爱好运动身手敏捷,双手扣紧窗台,只需用力纵身一跳就能翻回教室。但这一刻,他爱捣蛋爱捉弄人的性子又来了。作势一跃后他假装失去平衡,刚搭上窗台的一条腿滑下去,像是整个人陡然向下跌。嘴里发出惨叫:“啊——”
“啊——”
窗内一干不知底细的女生们也被骇得齐齐失声尖叫,叶青还猛地捂住眼睛不敢看。正蹲在窗台上擦玻璃的秦昭昭反应迅速地伸出左手一把扣紧林森的手腕。与此同时,她的右手牢牢勾住了窗架。
教室一面窗有六扇窗户。两扇窗是可以对开的,另一扇窗是单开的,这就决定了在窗户的三分之一处有一根窗架。秦昭昭就是勾了这根窗架后伸手去拉“不慎跌落”的林森。
林森只是假装跌落,腿滑下了刚刚攀上的窗台,双手却一直牢牢扣在窗台上。教室里齐齐爆出的惊叫声让他正想哈哈大笑,左手腕处突然一紧,带着温热柔软的触感。他下意识地看过去,看见一只纤细的手,顺着手看上去是秦昭昭的脸。她的脸涨得通红,雪白的牙齿紧紧咬住下唇,很明显她正在使尽全身力气抓住他。
秦昭昭伸手抓住林森完全是一种不假思索的下意识行为。一把扣住他的手腕时,她真是把吃奶的劲都使出来了。毕竟一个女生想要拉住一个下跌的男生不是件容易的事。幸好楼外还有一块窄水泥板供他落脚,只要抓住了他的手不让他的身体失去平衡往后倾,就可以保证不会摔下三楼去。
可是她的手扣上林森的手腕后,发现他整个人没有丝毫下坠的势头。腿虽然爬一下又掉下去了,但身体尤其是双手还是牢牢地攀在窗台上。她不知道林森其实是在恶作剧地“假摔”吓唬人,还以为他是关键时刻自救成功。一时还不敢松手,仍然紧紧抓着他不放:“你站稳了吗?”
林森看看她,又看看她抓住他的手,张了张嘴却没有说一个字。她也下意识地看了看,夏末秋初,无论男生女生都还在穿短袖,她的掌心直接紧贴在他的手腕——蓦地松了手,她的脸迅速飞红,长这么大,她还从没触摸过男生的肌肤呢……
女生们的尖叫声把教室里其他男生都引来了,他们一起七手八脚地把林森从窗外拉上来。他似乎也受了惊吓,回到安全地带后人显得有点呆呆的,一句话都不说。
几个男生一起嘻嘻哈哈地打趣他。
“木木,木木,咦,这回像是被吓得不轻呢?瞧这呆头呆脑的样子。”
“可怜的娃,吓傻了。也是,差一点就摔了个英年早逝,幸好关键时刻有人出手相救。”
“嘻嘻,人家是英雄救美人,咱们班出了个美人救英雄。”
“美人——秦昭昭算不上美人吧,叶青出手那才叫美人相救。不过木木,尽管人家不是美人好歹也救了你一命。兄弟们啊,那个救命之恩是要怎么报来着?”
几个男生一起哄笑:“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只能以身相许了。”
回过神的林森听了他们这些话,顿时就脸红脖子粗地嚷起来:“谁也没有救我好不好?其实我根本就啥事都没有,我只是假装摔了跟她们闹着玩的,秦昭昭不用来拉我也摔不下去。”
没人信林森的话,在场所有人都看见是秦昭昭关键时刻伸手抓住了他。而林森平时一向表现得很爱面子,大家都认定他不愿承认被女生救了是因为面子上抹不开的缘故,越发嘻嘻哈哈地取笑他。他气急败坏又无可奈何。
秦昭昭是唯一一个相信林森的人。听说他其实只是在假装摔了闹着玩时,她心里不知多懊悔。为什么要伸手去拽他呢?根本就是一个恶作剧,她却傻傻地信以为真。难怪那一刻她拽住他时感觉到他没有丝毫下坠的势头。
不声不响地,她拎着水桶离开教室去了走廊尽头的水房。接满整整一桶水埋头搓抹布,左一搓右一搓搓得十分专心。看似是在搓洗抹布,其实是在搓自己的左手掌心——希望可以搓去几分钟前触过男生手腕的那种感觉。
15
“美人救英雄”的事件发生后,班上几个调皮男生经常拿这件事跟林森开玩笑。有时候一帮男生在走廊上扎堆儿闲聊,看见秦昭昭来了,他们就笑林森:“木木,你的救命恩人来了。”
林森每每涨红着脸否认:“都说了我是假摔,你们要我说多少次啊!”
越是否认就越是招来笑声四起,他的新同桌周明宇笑得最大声:“木木,如果当时是叶青伸的手,你现在肯定不会否认。你不能这样啊,嫌人家秦昭昭不够漂亮就抹煞她救你的功劳。小心被雷劈!”
林森嘴都说干了也没人信他,又羞又恼,几乎要恼羞成怒了。这怒气却没处撒,朝谁撒呢?秦昭昭可是一片好心才会伸手来拽他的,当时的情况几个女生都吓得只会尖叫,只有她当机立断地施以援手——那么纤细、那么柔软、那么温暖的一只手紧紧地、牢牢地扣在他手腕时,那一瞬如遭电击,他整个人都呆了。
一连好几天,他那只被她扣过的左手腕都有着一种异样的感觉。仿佛特别热,一种像被什么烙过似的灼热感。他总是下意识地去摸它,自己的右手摸左手,脑子里却一直回放着秦昭昭的手紧紧握上来时的特别感受。女生的手触摸怎么就跟自己的手差别那么大呢?不都是手吗?他没来由地愤愤然。
林森不喜欢这种异样的感觉,极力想让自己尽快忘记这种感觉,因为他觉得让那个有着近乎疯子般爆发力的“小宇宙”扰得自己心神不宁很丢人。于是他更加卖力地向叶青献殷勤,借此驱逐秦昭昭那只手带来的异样感觉。甚至还学别人也写起了情书,想尽快打动叶青跟他好。
这天语文课上班主任布置写作文。林森把作文写得潦草了事,倒是绞尽脑汁费尽心思写了一封情书,还借来一本情书金句摘抄了好几段。情书的底稿他顺手就写在作文簿上,准备写完后撕下来,到时再弄张漂亮信纸抄一遍送出去。结果下课后他光顾着冲去食堂吃午饭,把这事给忘了。吃完午饭后又跟周明宇一起翻墙偷溜到外面的游戏机房打游戏,打得兴起干脆逃了半天课。那头组长收作文簿不见他俩人影,语文书作文簿反正都一古脑塞在课桌肚里,就直接拿了替他们交上去。他也是一片好心,班主任的作业都不交那岂不是太岁头上动土嘛。
这一交,当天的晚自习就成林森的批斗会了。
班主任拿着他那本作文簿一脸的又好气又好笑:“林森啊林森,你让我说你什么好哇?我布置的作文你写得乱七八糟,这封情书倒是写得很像那么一回事。尤其是这几句,显得多有才华呀!”
班主任举着作文簿念起来:“我想将对你的感情,化作暖暖的朝阳,希望那洒落的光辉能温暖你的心房;我想将对你的思念,寄予满天的星辰,但愿那明亮的星光能照进你的心窗。”
“多好的句子啊,不过林森,这是你写的吗?”
林森涨红着脸不说话,全班同学们大都捂着嘴偷乐。
班主任也无需他回答,又继续接着念:“你知不知道我爱你有多深?我的爱,时时刻刻在澎湃。每天可以不吃饭、不睡觉,却无法不爱你……”
这下教室里的学生们不再是捂着嘴偷乐,而是轰地一下集体放声大笑,一个个笑得东倒西歪。说句老实话,当初抄的时候林森就觉得这几句有点肉麻了,但周明宇极力撺掇他摘抄,说是女生们公认这一段超感人,于是他就照抄了。此刻被老师当众念出来,自己听了都觉得肉麻之极,在满室一浪接一浪的笑声中窘了个无地自容。
班主任的头摇成拨浪鼓:“你们这些学生啊,满口爱呀爱的,你们懂得什么是真正的爱吗?”
什么是真正的爱?彼时的林森真的不懂。学校一对对要好的小情侣们也大都不懂,只是懵懵懂懂地跟着青春期的骚动而情愫萌动。
班主任当时也没有详细跟他们讲解何谓真正的爱,这不是教材范围内的讲授内容。她只是针对他东拼西凑抄来的那封情书说:“真正的爱,绝对不是你们这种能酸掉人大牙的所谓情书能表达的。大音稀声,大象无形,大爱无言。有时候越是满嘴爱呀爱的,越是没有爱。”
情书风波让林森糗大了,他因此成为年级里有名的“早恋”典型,在校园里经常有人指着他窃笑声声:“这就是那个把情书误交到班主任那里去的倒霉蛋。”
林森也觉得自己确实倒霉,倒霉透顶。写那封情书他费了多大劲了,结果一到吃午饭时间就把它给忘了,一打起游戏来更是忘得一干二净。结果……结果现在丢脸不说,叶青还不理他了。
林森那封情书是写给叶青的,虽然班主任没有念出收信者的名字,但班上的同学都心知肚明。如此可乐的肉麻情书不但让林森被人笑话,叶青也同样被人笑话。班上那几个捣蛋鬼男生一连好几天见了她就嘻皮笑脸地大声念:
“你知不知道我爱你有多深?我的爱,时时刻刻在澎湃。”
“每天可以不吃饭、不睡觉,却无法不爱你。”
叶青一张俏脸被他们念得红红白白,又羞又气又没辙,只能一个接一个朝林森翻白眼。弄得本来就很郁闷的他更加一肚子没好气,心中愤然之极:我他妈的喜欢你才给你写情书,你倒一付受了奇耻大辱的模样。神气什么呀!学校的漂亮女生又不是只有你一个,我他妈的以后还不喜欢你了呢!
本来林森给叶青写情书是想要快一点拉近跟她的距离,却没料到这封情书反而让他们彻底决裂。叶青不理林森后,林森也同样不理她了,两个人进进出出彼此都当看不见,视对方如无物。
在那个以自我为中心的年纪,喜欢一个人很容易,讨厌一个人也很容易,两者之间有时也就是一张纸般薄之又薄的距离。
林森不光是跟叶青弄成一付“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来往”的场面,他和班上的女生也基本不太说话了。周明宇问他最近怎么在女生面前变得像个哑巴似的?他一脸酷酷的表情:“我嫌她们叽叽喳喳的很烦人!”
“女生叽叽喳喳的才可爱嘛。要是整天整天地闷声不响像个没嘴葫芦,可就闷死人了。对了,你不喜欢叽叽喳喳的,那你的救命恩人秦昭昭够安静啊,我敢说全班最安静最沉默的女生就数她了。开学这么久,她好像还没跟我说过一句话。”
听到秦昭昭的名字,林森脸上的表情更加人为的酷起来,几乎是在吼:“我说过多少次了,她不是我的救命恩人。”
吼归吼,但林森心里很明白,他再说一百次也没用,这个“冤案”他注定是翻不了了。都怪秦昭昭多事——他纵容自己这样恨恨地想,可是每次这么一想,左手腕处就会莫名的发热,似是无声地在提醒他什么……
16
高二上学期第一次月考,秦昭昭的总分成绩在班上排名升到第十五位,进步很明显。新班主任老师在课堂上表扬几个有进步的学生时,头一个就点了她的名。
得到班主任的喜欢后,秦昭昭开始渐渐在班上露脸了。
和初中时一样,班主任上语文课时常叫她偏爱的学生起来回答问题或朗诵课文。有一天她点名点到了秦昭昭,秦昭昭朗诵时的表现让全班人大吃一惊。之前她在班上一惯表现得沉默寡言,不太爱说话,偶尔跟人交谈也是三言两语且细声细气,不专心点根本听不清她在说什么。没想到朗诵起课文来简直就如同换了一个人,字正腔圆,声情并茂,更兼音色纯净清澈如泉水,十分悦耳动听。
班主任听得‘龙颜大悦’:“好,秦昭昭朗读得非常好。”
这堂语文课后,秦昭昭几乎就成了班主任语文课上的“御用”朗读者。没多久学校正好又搞了一个诗歌朗诵比赛,班主任更是“钦点”她代表文科(3)班去参加比赛。
作为鲜少被人肯定被人赏识的中游学生,秦昭昭十分感激班主任对她的看重,很认真地为这次朗诵比赛做准备。参赛的诗歌她反复斟选,最终选定了林徽因那首最广为人知的《你是人间的四月天》。这首诗据说林才女彼时是为她刚出生不久的长子梁从诫而作。但因为诗歌蕴涵的含蓄情感可以作多元化之解,所以也有不少读者认为这是一代才女写给徐志摩的情诗。
秦昭昭更愿意相信后者,你是人间的四月天——她时常在读着这首诗时,眼前会浮现乔穆的面孔。他在她眼中,在她心中,又何尝不是人间的四月天?
谭晓燕知道她要参加学校的诗歌朗诵比赛后很是为她高兴。星期六她特意跑来找她,要替她量身做件新衣裳。读了一年的服装设计专业,心灵手巧的她已经学会做漂亮衣裳了。
“去商城扯了几尺布回来,我替你做新衣裳,绝对比买的便宜又好看。我要让你风风光光地去参加比赛。”
秦妈妈也支持地掏钱给女儿去商城买布:“难得参加一回比赛,是要穿得漂亮一点。”
把商城二楼的布料市场逛了一个遍,太贵的不要太花俏的不要太素净的也不要,最后谭晓燕替秦昭昭挑中一块淡粉色带白色小圆点的棉布,用星期天一天时间就为她做好了一件很洋气很漂亮的连衣裙。修身裁剪,裙长及膝,甜美的小圆领,A字型裙摆,裙子做好后,她还用边角余料裁了一根半寸宽的发带,可以绑在头上像发箍那样箍住披肩长发。
这条新裙子秦昭昭喜欢极了:“做得这么漂亮啊!晓燕,你真是太棒了!”
谭晓燕得意地一扬头:“那当然。昭昭,以后你不用愁没有漂亮衣服穿了。我们或许买不起贵的衣服,但我们绝对穿得上漂亮的衣服。包在我身上。”
谭晓燕和秦昭昭同是寒门素户人家的女儿,蓬门未识绮罗香,她们都没有穿过什么好衣服。小时候由父母领着去裁缝店做衣服穿,几块钱就能做一件,但款式手工都乏善可陈。上中学后开始知道爱漂亮,不愿再去裁缝店做衣服而坚持要买成衣,成衣更贵款式却相应的更好看。但成衣中所谓的品牌货是她们从来不敢问津的,虽然面料讲究款式漂亮,可价格……现在谭晓燕自己学会了做衣服,虽然买不起那些昂贵美丽的品牌服装,但是没关系,她可以依葫芦画瓢地照着款式做出来,还做得很有样子。就是那块便宜的棉布质地不够垂,否则效果还会更好。
秦昭昭平时在学校总是两套校服轮流换着穿,很少穿自己的衣服。因为她的衣服不够时髦不够漂亮,不想穿出去让那些时髦漂亮的女生笑话她像个乡下人。现在终于有了一件时髦漂亮的裙子,她像得了宝贝似的开心不已,却舍不得穿。试穿过后就妥妥当当地收起来,要留到比赛那天再正式穿它。
朗诵比赛那天下午,秦昭昭穿着漂亮的粉色新裙,同色发带箍着一头披肩长发,亭亭玉立地站在学校操场的主席台上,仿佛一枝初绽的粉荷。带几分紧张与羞涩,她朗诵起那首《你是人间的四月天》,清晰标准的吐字,清澈明亮的声音:
我说你是人间的四月天;
笑响点亮了四面风;轻灵
在春的光艳中交舞着变。
继小学四年级的那次领唱后,秦昭昭第二次站在众目睽睽的焦点位置。起初她很紧张,心扑通扑通跳得像擂鼓。为了让自己放松,她刻意地不去看台下人群,把全部的注意力都倾注在正朗诵着的诗歌上。一边朗诵,她一边下意识地想起乔穆,他亦是她的人间四月天,念出的字字句句由此更加蕴情含意:
你是四月早天里的云烟,
黄昏吹着风的软,星子在
无意中闪,细雨点洒在花前。
那轻,那娉婷,你是;鲜妍
百花的冠冕你戴著;你是
天真,庄严;你是夜夜的月圆。
雪化後那片鹅黄,你像;新鲜
初放芽的绿,你是;柔嫩喜悦
水光浮动着你梦中期待的白莲。
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是燕
在梁间呢喃;你是爱,是暖
是希望;你是人间的四月天!
朗诵是一门传情的艺术,要求朗诵者通过有声语言来传达原作品的主要精神和艺术美感。不仅要让听众领会朗诵的内容,而且要使他们在感情上受到感染。而一位朗诵者要把原作品的思想感情准确地表现出来,就需要对原作品有深入的理解和真挚的感受——秦昭昭近乎完美地做到了这一切,她动情的朗诵结束后,台下的听众们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文科(3)班的学生鼓掌鼓得最响亮最持久,周明宇边鼓掌边对身边的林森说:“哇,秦昭昭今天完全是超水平发挥,比以往在课堂上的朗诵还要好。而且她今天还挺漂亮呢,平时看着不起眼,没想到打扮一下倒是红粉佳人一个。”
林森活像吵架似的反驳他:“有什么漂亮的,还不就那样。”
尽管林森满口否认秦昭昭这天“红粉佳人”的漂亮,但自有其他男生承认。
这场诗歌朗诵比赛,秦昭昭不负班主任厚望地拿到高中部第一名。比赛结果用大红纸醒目地贴在学校公告栏里,让她很是出了一点小风头。人逢喜事精神爽,来到实验中学读高中后,她的自信心一直很低落,这一刻才开始高涨起来。她不再像以前那样总是沉默寡言不爱说话,开始会和同学们有说有笑。有些男生也开始有事没事找她闲聊,半真半假地说她的声音很好听,听她说话是一种享受云云。
这一类的话,让秦昭昭有些赧然,不过心里却是欢喜的。欢喜的同时忍不住想起乔穆,她之所以能说一口标准流利的普通话都是因为他。可惜他人在上海,看不到她这次在朗诵比赛上赢得的成绩与风光,也看不到她“红粉佳人”的美丽一刻。
朗诵比赛的风光一幕和红粉佳人的美丽一刻,还让隔壁文科(2)班一位男生喜欢上了秦昭昭。他经常有事没事走来文科(3)班隔着窗户朝教室里张望。有回好几个男生陪他一起来,在窗外探头探脑地问:“哪个哪个,哪个女生?”
“就是穿粉红裙子那个,朗诵比赛那天她不是站在主席台上嘛。”
“当时我站在操场最后面,隔得太远没看清楚。是长得不错哦,眼睛好大,像小燕子。”
“是呀,我也说她那双大眼睛很像小燕子。不过性格不像,听说她很斯文很安静。”
“平时是斯文安静,可是她发起威来也很厉害的。去年学校有个女生因为被男生欺负,拿把刀子差点捅了人。你们还记得吧,就是她。”
“啊,就是她呀,那这个脾气爆起来也跟小燕子有一拼呢。”
中学时代,如果某一个班的学生喜欢上了其他班的学生,往往都有他或她的同班同学好奇地跑过去相看,把那个男生或女生评头品足一番。彼时《还珠格格》正开始热播,秦昭昭的大眼睛被顺理成章地拿来和小燕子对比。
窗外那些好奇的打量和恣意的评论让秦昭昭又羞又窘,一张脸涨得通红,两颊红晕蔓延到了耳朵根。
“你们瞧她害羞了,脸红得不行。”
女生的羞窘让那帮男生更来劲,有个男生还捏着嗓子唱起了歌:“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
笑声歌声嘈嘈杂杂响在窗外,直到被一声暴喝打断:“吵死了,你们发情啊!”
林森完全忍无可忍了,因为——因为那帮男生跑过来没完没了地饶舌影响他睡觉。一怒斥之:“吵死了,你们发情啊!”
窗外那几个家伙也不是省油的灯,一愣之后马上还击:“我们就发情怎么了,碍你什么事了?”
“要发情回你们自己班上去发,别在这里吵我睡觉。”
“那你要睡觉不会回你自己家去睡,在教室睡什么觉呀!活该被人吵。”
周明宇声援林森:“喂喂喂,这是谁的地盘啊!这可是我们(3)班的教室,木木想怎么睡就怎么睡。你们几个外班的跑过来吵个屁呀!还骚扰我们班上的女生。去,要发情回去找你们班的女生发。”
两边的口气都那冲,若不是上课铃正好响了,那几个男生一起悻悻然离去了,只怕要从口头对骂升级到肢体肉搏。
这场吵架偃旗息鼓后,于倩拍了拍坐在前排的叶青,悄声说:“我发现自从你不理木木以后,他的脾气坏了很多呢。”
“关我什么事啊。”叶青一派与已无关的语气,不过声音中却含着一丝自得。
17
一个星期六,下班回来的秦妈妈给了秦昭昭一台步步高复读机。那是她老板娘的儿子淘汰下来的,她想女儿学英语用得上便跟老板娘买。老板娘很大方,不但半卖半送地处理给了她,还附送了她一整套学习英语的磁带。
虽然是个旧东西,秦昭昭却高兴极了。借用于倩的随身听听歌后,她越来越希望自己也能有一台随身听,可以想什么时候听就什么时候听,不用等于倩不想听时才能见缝Сhā针地听上一听。复读机也能用来听歌,以后她就可以不用再借别人的随身听了。
这台处理价的二手复读机,是秦昭昭拥有的第一件“奢侈品”。虽然于倩说用复读机听歌声音效果不太好,但秦昭昭无所谓。有得听她就很满足了,纵然效果不好,也聊胜于无。
那时候,校园中几乎没有不喜欢听歌的学生。尤其是晚自习,教室里很多学生都是戴着耳机温书或做功课。仿佛音乐是空气,没有了它就不能呼吸,不能正常地学习。而学生们互相交换磁带或CD听,也是晚自习最常见的一幕。
上个世纪的九十年代,中国最广为人知的歌星莫过于四大天王。香港曾有乐评总结说四大天王雄霸了香港乐坛整个九十年代。其实何止香港乐坛,在内地他们四人的影响力亦是无与伦比。上至六七十岁的老人,下至四五岁的孩童都能叫得出四大天王的名字。可以说是当之无愧的全民偶像。那些青春年少热血沸腾的学生们,更是他们庞大歌迷群中的中坚力量。
到了九十年代末,在四大天王的耀眼光芒下,还能长江后浪推前浪力争上游的新生代偶像当数谢霆锋最红。他的帅他的酷他的叛逆,让他迅速成为新一代的青春偶像。
秦昭昭借于倩的随身听听歌时,听得最多的就是谢霆锋的歌。因为于倩喜欢他,爱买他的CD。老实说她并不喜欢谢霆锋的歌,听上多少遍都没感觉,过耳即忘。她独爱张学友,有着歌神之称的张学友是四大天王中公认的歌喉最好的一位,有不少经典金曲悠悠传唱于众人之口。而她最喜欢的是那首《还是觉得你最好》。
即使你离开,我热情未改,这漫长夜里,谁人是你所爱……
一首歌如果能够打动人心,不外乎是因为旋律与歌词有动人心弦的地方,能契合听众的心境和情感。秦昭昭喜欢这首歌,就是觉得这首歌简直如同为她而写,为她而唱,直唱到她心底去了——乔穆,即使你离开,我热情未改,还是觉得你最好。
秦昭昭喜欢听张学友的歌,班上哪位同学有张学友的磁带她都借去听过。但借别人的磁带终究不方便。而且磁带这玩意比较娇气,放的次数多了容易卡带。磁带卡带是最令她头疼的事,好好的歌被卡得断断续续不说,还要担心这盒磁带会不会弄坏了,借人家的弄坏了多不好。现在自己有了复读机,遂决定也自己买一盒张学友的磁带回来放心大胆地听。
学校附近有卖磁带和CD的小摊,清一色盗版货便宜卖。磁带只要两三块钱一盒,最贵的也才五块钱,不过质量很差很容易坏。而且磁带坏了都罢了,问题是会损耗机芯什么的。秦昭昭尽管喜欢它的便宜也不敢买。好不容易才得了一个复读机当然不能随便就给弄坏了。于是狠狠心去新华书店的音像部买正版。整整一排货架都是张学友的专辑或精选,如果有能力她真想全部买回家。挑选了好半天,最后她花十块钱买了一盒《爱火花》。
十块钱买盒磁带,对于当时的秦昭昭来说实在是奢侈。她在学校食堂打饭每顿二两米饭才三毛钱,如果让她吃饭可以吃好多天了。
正版专辑磁带买到手,她小心翼翼撕开外包装透明纸。随盒赠送的歌词本犹带一股油墨的清香,歌词一行行印得整整齐齐,作词作曲歌曲长度都有注明。她迫不及待地拿回教室听起来。
距七点钟晚自习的时间还很早。住校生多半还在宿舍呆着,走读生也一时没那么快来,教室正处在一天当中最真空的一个时间段,除了秦昭昭外没有别人。她听歌时就没戴耳机,而是放到了最大音量。在空旷的教室里放音乐,动听的音符在四壁间激荡回旋,有着撼人心神的效果。反反复复把那首《还是觉得你最好》听上几遍后,她拧小一点声音,自己跟着音乐旋律轻轻唱起来。
即使你离开,我热情未改,这漫长夜里,谁人是你所爱?
花不再盛开,爱渐如大海,假使你怀念我,为何独自感慨?
才唱了两段,就有人大呼小叫地闯进来:“哇哇哇,秦昭昭你唱歌原来这么好听啊!”
是周明宇来了,跟在他身后走进来的是林森。秦昭昭马上红了脸,闭口不再唱了。周明宇还一个劲地叫她继续唱下去,她怎么可能还会唱,随便找个借口匆匆离开教室,落荒而逃般的脚步。
周明宇摇头不已:“这个秦昭昭,叫她唱首歌来听活像要杀她似的,跑得那么快。”
林森什么也没说,走到自己座位前坐下,从书包里翻出随身听戴上耳机自顾自地听起歌来。听了半天才冷不丁问上一句:“刚才她唱的那首歌什么名字啊?好熟悉的旋律。”
“是张学友的……什么歌来着,”周明宇想了又想,还没想起来林森已经自己想到了答案。“我知道了,张学友的《还是觉得你最好》。”
张学友的这盒专辑成了秦昭昭的宝贝。有时同学们跟她交换磁带听歌她都有些舍不得,但又不能拒绝。毕竟之前她可没少借别人的磁带听,怎么可以不投桃报李呢?再者她只有一盒张学友的磁带,最多收录十首歌,还有很多他的好歌没有收录在内,想要听,只能跟别人交换着听。
彼时班上听张学友的学生开始少了。四大天王虽然在娱乐江湖可谓宝刀未老,但毕竟已经红了那么久,多少有点审美疲劳。谢霆锋陈奕迅任贤齐张信哲这些当红新偶像带来了新鲜感,很多学生顺应潮流地追星听起他们的歌来。却也有人反其道而行,像林森就说听了那么多人的歌,听来听去还是张学友的歌最好听。一口气买回他全套的专辑精选盒带,且很大方地跟班上为数不多的张迷们共享,谁来借都可以。
秦昭昭是不折不扣的张学友迷,喜欢他的歌,百听不厌。但她却从不向林森借磁带听,对这个男生她习惯性地避而远之。她想自己再买几盒张学友的专辑收藏,为此拼命省钱。星期天回家让妈妈炒肉末咸菜或辣椒小鱼干,用瓶子装了带回学校下饭吃,买菜票的钱就可以省下来。牙膏香皂洗衣粉这些日用消耗品也是尽可能用得省一点再省一点。
秦昭昭喜欢听张学友的歌不知怎么还被文科(2)班那个男生知道了。有天晚自习的课间休息时间,她下楼上厕所,回来时在教学楼前的林荫道被他拦住,非要送给她一盒张学友的精选金曲集。
老实说磁带秦昭昭很喜欢,但是这个男生她不喜欢。那天他带着一帮人在窗户外面肆无忌惮地对她评头品足,让她心里很反感。她觉得他这种行为是对她的不尊重。所以他的磁带她无论如何不会要,再三再四地拒绝掉了。
不过,有男生喜欢自己并且送礼物的事,还是让她心底有着小小的自得与欢喜。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她终于也有人“逑”了。
天气渐渐凉了,秋风的凉爽中带着丝丝寒意。有一天突然就变了天,冷空气的来袭让气温猛地下降了近十度。走读生们来上学时几乎都穿上了毛衣和外套。住校生中还没来得及带厚衣服的冻得不行,中午纷纷请假回家拿衣服。秦昭昭也请假回家拿衣服,一来一去吹了风受了寒的缘故吧,晚上就有点咳嗽了。她也不在意,她平时很少生病,只要没发烧,一点咳嗽总是咳上两天就会自己好了。
但是这一次的咳嗽却十分多情,好几天了还一直缠着她不肯离去。她还想继续坚持,心想都咳了这么久了应该就快好了吧?她实在不想为此去看病,看病很贵的,去医院随便拿点药吃也要十几块钱。
晚自习的时候,她一直在不停咳嗽。为了不影响别的同学,她尽量捂住嘴闷咳,同时反复喝水滋润喉咙,也能短暂止咳。因为喝了很多水,等不到下课她就想上厕所,跟班长说一声就从后门出了教室。门外的寒风一吹顿时又咳起来,因为不在教室里不用怕影响大家,她弯下腰大声地干咳了一阵。
正咳着,教室后门吱呀一响,有人推门看出来,咋咋唬唬的声音:“哇,秦昭昭你怎么咳成这样?你好像咳了很多天了,有没有去看病打针吃药哇?你这样子——你这样子可不要传染给我们。”
是林森,他正好坐在教室后门处的座位,听见了她的咳嗽。他怕她传染吗?她赶紧捂住嘴不咳了,加快脚步走掉。再回教室里特意多走一段路走前门进教室,免得他担心被传染。
周末回家,秦妈妈听到女儿一直咳嗽,问她还有没有其他地方不舒服。她说没有,既不发烧也不头痛就是喉咙里很痒,所以一直想咳,咳嗽其实是为了止痒。既然没有别的大毛病,秦妈妈便去买了一点川贝和几个梨,用川贝炖梨子给女儿吃,希望用这个偏方润喉止咳。一般情况下,小病小痛秦家人都不会去看医生的,都是这样用点偏方治病。
秦昭昭在家里吃了两天川贝炖梨,似乎是感觉好了一些。可是回到学校后,她又咳起来了,而且还越咳越凶。尤其是晚上咳得整个人都睡不好觉。喉咙里痒得不行,要拼命咳拼命咳才有所缓解。剧咳开始让她喘不过气来,甚至咳得趴在床边连连干呕。
她的咳嗽让同宿舍的女生听了害怕,说是觉得她像随时会咳出血来。而她也终于被咳嗽打垮了,撕心裂肺地咳了一夜后第二天整个人软得躺在床上起不来。班主任接到宿舍长的报告来宿舍看她,问她家的电话,想通知她父母来接她去看病。她虚弱地摇头:“我家没有装电话。”
秦家那排平房的住户,只有两户人家装了电话。最早是小丹姐姐家花上三千多块钱安装电话,因为小丹和她两个哥哥从厂里下岗后都先后南下打工去了,为了方便和父母保持联系,他们兄妹三人打工第二年一起凑钱给家里装了电话。继小丹姐姐家后,李伯伯家去年也装了电话,初装费价格有所下降,只花了两千多。他也是为了和北京的大儿子通讯方便特意装的电话。彼时在长机,凡是会花几千块钱初装费安装电话的平头百姓几乎都是这个原因。
秦昭昭家没有出门在外的亲人,平时也没有需要用电话的地方。她家的亲戚都在乡下,那地方电话更是尚未普及,自家装了也没办法打回去。所以不会花上那么多钱装一个毫无用处的电话。
而且就算装了也没用,爸爸妈妈都不在家。秦爸爸工作的工厂车间没有联系电话,秦妈妈工作的睡衣店也没有联系电话,她病倒在学校,要找到父母除非等到晚上。晚上他们都下班回家后,可以打到小丹姐姐或李伯伯家让他们帮忙通知一下。可是,秦昭昭都还不知道这两家邻居的电话号码呢。平时秦家人不爱麻烦别人,从不借邻居家的电话打或接,也没有打或接的需要。
联系不上父母,秦昭昭又咳得喘不过气来,班主任不能坐视不管,只能先带她去看病。
18
实验中学的校医务室基本上是聋子的耳朵——摆设一个。小伤小病搽点红药水开点板蓝根可以,病情稍稍麻烦一点校医就建议去医院。
班主任准备带秦昭昭去医院。她虚弱得下不了床,更别提走路了,于是班主任让生活委员刘佳慧去叫几个男生来抬她。刘佳慧在教室里一说,林森马上拉着周明宇一起去。理由是坐在教室里上课没意思,不如出去遛遛,说起来还是学雷锋做好事。
学校没有担架,就借用了宿管科老师的一张藤椅抬人。让秦昭昭坐在藤椅上,两个男生一起抬起藤椅把她送到校门口打出租车。班主任叫刘佳慧和她同去医院帮忙照应,林森又主动请缨:“老师我也去吧,我小婶婶在市医院当护士,我去更能帮得上忙。”
这倒是,在中国干什么都是有熟人就好办事。医院要是有熟人看起病来不但事半功倍,而且还可以少花冤枉钱。班主任当即让林森也上了车。
事实证明让林森去确实是帮了大忙。虽然当天他小婶婶上夜班,白天并不在医院,但是他在医生值班室给小叔家打个电话,小婶婶接了电话后再让他把话筒转给医生,照样事事绿灯一路畅通无阻。医生很仔细地给秦昭昭看了病,诊断结果是支气管炎。他说这个病很明显是拖出来的,咽喉部位的红肿绝非一朝一夕。
“你这小姑娘还真能拖,咳成这样才来看病。结果小病拖成大病,搞不好拖成一个慢性支气管炎。以后不能这样了,有病就要赶紧看医生,拖下去会越拖越糟。”
原来是支气管发炎,难怪怎么都不好,有炎症的话不吃消炎药是肯定好不了的。医生开了很多药,有吃的药片有注射的药剂。另外还替她开了一针营养针,说是她有些营养不良,所以造成抵抗力下降。在注射室里臀部注射完后是静脉注射,静脉注射完营养针后是静脉点滴。两大瓶药水高高挂在支架上,透明的药液一滴一滴地缓缓滴落。不知道是心理作用还是药效显著,秦昭昭觉得喉咙不那么痒了,整个人舒服多了。昨晚咳了一夜,现在一缓过来她眼皮就开始打架,很想睡觉。班主任让她好好睡,打完了针再叫她。
一觉睡醒时,已经时近中午。班主任先回学校去了,留下刘佳慧和林森在这里照应她,等她打完针再送她回家。秦昭昭不想让他们俩送,打了针吃了药睡了一上午后,她已经感觉好多了可以自己回去。刘佳慧也没有太坚持,她家就在市医院附近,不用送她就可以直接回家吃午饭,乐得省事。林森却一付责任感很强的样子:“你自己回家,那怎么行?这可是班头交给我的任务,我不能不完成的。”
他的责任感此刻却是秦昭昭无论如何也不需要的东西。不管他怎么说,她就是不肯让他送,他要送她就坐在医院不走了。最后他耸耸肩:“好吧,你不要人送就算了,我还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呢,回家吃饭去。喏,这里有十块钱,是班头让我们打的送你回去的路费,你自己打的回家吧。”
刘佳慧和林森都走后,秦昭昭才自己一个人离开了医院。她没有打的,而是招手叫停了一辆载客的三轮车,回长机只要三块钱。
她不知道,她坐上三轮车离开医院大门后,林森在街对面也拦了一辆三轮车跟上来。
两辆三轮车一前一后,慢悠悠地穿过大街小巷。出东门,照直走,马路开始婉蜒曲折于山丘与田野之间。大概走了一刻多钟后,林森看见前面的三轮车离开大马路拐进一条陈旧狭窄的柏油路,进入一个居民区。这个居民区里的房子多是平房,且又破又旧。
在一条碎砖铺成的长台阶前,秦昭昭下了车。林森也在相距不远的地方下车,遥遥跟在她身后。上完长台阶后,是同样碎砖铺就凹凸不平的小路,如丝线般左绕右绕,两边是前一排后一排左一排右一排的低矮平房。走得林森都快晕了头,如入迷宫。且一个不小心就把秦昭昭跟丢了,他在一排排的平房里像个没头苍蝇似的乱走一气,差点不知道该怎么走出来。
这里每一排房子看起来几乎都一样。清一色的砖墙瓦顶,油漆剥落的木门,每家门口都砌放着一摞摞煤球,用旧杂物稍事掩盖着以防风吹雨打。正是午饭时间,不少人端着饭碗或站或坐在门口吃饭,一边吃一边跟左右邻居闲聊着。林森从他们当中走过时一道道目光落在他身上,带着毫不掩饰的打量。窃窃私语从他身后传来:
“这是谁家的孩子,好像没见过。”
“是没见过,应该不是咱们长机的。”
“可能是哪家孩子的同学来玩。”
林森觉得不可思议,他只是在这里走上一遭,这些人就能看出他不是这个居民区的人。那他们得对这个地方多熟悉才能办得到呀!看来住在这的人起码都有一二十年的历史,所以才会看熟看惯了这一带每家每户常住人口的脸。来一个外客,马上就能分辨出来。
这天林森费了点劲才从那一排排迷宫般的平房中转出来,而且转到最后总算被他找到了秦昭昭的家在哪。从一排平房这头绕过来时,他远远看见平房那端有秦昭昭的身影一闪。原来她家就住在这排平房那头的第一户。他没有走过去,被她看见就不好了,只是左右看看,用心记下了这儿的地理环境。
下午林森回学校去上课,周明宇挤眉弄眼地问他上午怎么表现那么好。不但积极响应生活委员的号召去帮忙抬生病的秦昭昭,还那么主动地一路护送到医院去了?他的理由还是那句话:“呆在学校上课没意思,我就找机会出去遛遛呗。”
“原来你是趁机出去放风去了,我还以为你是借此机会报答秦昭昭对你的‘救命之恩’呢。”
和以往每次一样,听到这类话林森就摆出一脸酷相:“我可从没承认过她对我有救命之恩,才不用报答她什么。”
秦昭昭在家养了三天病。
其实那天打过针吃过药后,到晚上她就已经基本不咳了。平时很少打针吃药的人一打针吃药总是见效特别快。第二天她都不想再去医院打针,只想把三天疗程的药吃完就是了。但父母不同意,这次本来只是轻微的咳嗽最后却拖成了支气管炎,让他们觉得有病还是应该尽快看病吃药,拖得越久越麻烦。本来想省钱的,结果医药费反而花得更多。营养针就花了三十块钱一针,药费加起来近百块,都由班主任先垫付了。
秦妈妈很心疼:“你怎么就营养不良了呢?在学校是不是舍不得吃啊?”
秦爸爸也说:“你在学校都吃些什么呀!你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千万不要苛刻自己,一定要吃好一点营养才能跟得上去。别老想着省钱,家里也不至于就困难到这种地步。”
秦氏夫妇决定给女儿每周加二十块钱生活费,并千叮咛万嘱咐她在学校不能太省吃俭用了。
有过这次生病的经历,秦昭昭也不敢太苛刻自己了。如父母所说,她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什么都舍不得吃营养就跟不上,营养跟不上就容易生病。一生起病来,牙缝里省下的那点钱还不够打针吃药。这样算来实在得不偿失。
病好后回到学校,秦昭昭在学校食堂吃饭时至少会买一荤一素两个菜,不再像以前那样只买素菜或是根本不买菜,就靠自家带的咸菜或小鱼干下饭。
而秦妈妈也不会再为女儿炒这类小菜装瓶带去学校吃了,她要做就做好菜,比如红烧排骨酱焖猪蹄等等。逐渐入冬的天气变得寒冷,不用怕带菜会变质坏掉。周日晚饭时就烧好一碗排骨或猪蹄,用广口大玻璃瓶装上一瓶。
妈妈做的好菜秦昭昭带去学校吃,如果能省着点吃的话可以让她吃上好几顿。问题却是要省着吃不容易。宿舍与教学楼、食堂是南辕北辙的两个方向,天气冷下来后又经常是寒风冷雨的,秦昭昭不想用餐时还要顶风冒雨跑那么远回宿舍拿菜,所以直接把装菜的瓶子锁在课桌里,午餐时间再带去食堂吃。林森自从上回误食了女生的当归鸡蛋后喜欢偷吃的毛病彻底改掉了,她可以不用担心她的菜会被人偷吃掉。
但她却疏忽了一点,学生们一起在食堂吃饭,谁若是从家里带了菜、尤其是带了好菜,相熟的同学都要尝上一尝,尝了好吃再拔拉一点去。以前她在班上沉默寡言,跟同学们大都保持着距离,所以没什么人来吃她的菜。现在不一样了,她在班上也算是小名人一个,也有了一些经常一起说说笑笑的同学。大家都跑来分享她带的好菜,你一筷子我一勺,一瓶菜也就所剩无几了。
老实说,秦昭昭很舍不得一瓶好菜就这样被人分而食之了。可是再舍不得也要给,否则就是小气鬼一个。而且她妈妈做的菜好吃,很快就在班上出了名。到后来,有同学习惯性地每周一找她讨菜吃:“这次又带了什么好菜来呀?”
每次带的菜都这样被别人吃去了至少一半,秦昭昭很心疼,却又没有办法。班上谁带了菜都是如此成为公共资源。只有一个同学带的菜没有人会吃,因为她有乙肝,她的东西请人吃人家都不吃。
这天秦昭昭带了一瓶红烧肉焖梅干菜。只因她妈妈实在做得太好吃了,午餐带去食堂时,不但同桌用餐的几个女生吃了又要,邻桌坐着的两个同班男生都闻香而至,嘻嘻哈哈地欲分一杯羹。她眼睁睁地看着一瓶菜渐渐空掉,真是恨不得自己也有乙肝才好。
林森来得晚,周明宇这天请了假,他趴在课桌上睡觉没人叫醒他,以至睡过了头。打好饭后再去打菜时,他发现几个好菜都卖得差不多了,盛菜的大盆里只余一点残羹剩汤。他是标准的肉食动物,每顿饭无肉不欢,没捞到肉吃他很不满:“有没搞错,肉菜都没了,不吃了。”
他准备翻墙去校外的饭馆吃小炒,拿着那盒饭正要去倒掉,一扭头看见秦昭昭和几个女生坐在不远处,有两个男生正厚着脸皮围着她讨菜吃。他想也不想地立马跑过去:“抢什么好吃的,见者有份啊。”
秦昭昭瓶里的菜已经不多了,肯定不够他们三个男生分。林森一看所剩无几立刻先下手为强,麻利地把他手里那盒白饭倒进广口玻璃瓶里:“都归我了都归我了,我正好没有买到肉菜,就吃秦昭昭一顿红烧肉。你们俩吃自己打的菜去吧。”
被林森后者居上,那两个男生自然是有意见的。于倩笑吟吟地说:“让木木吃也很应该。那天秦昭昭病了,是木木帮忙送她去医院看病。你们两个有出力吗?没有就别在这里抱怨他吃独食了。”
那两个男生方才无话地回了他们的座位。而林森就势在女生这桌坐下来,拿着他的不锈钢调羹搅匀玻璃瓶里的菜和饭。菜是冷的,饭是热的,要搅匀后吃才好吃。但玻璃瓶比较深,短调羹搅不到玻璃瓶底部,搅了半天还没搅匀。
几个女生已经差不多都吃完了,陆续离座。秦昭昭也想走,但是她带菜的玻璃瓶还在林森手里。她找他要:“你把饭菜倒在饭盒里吃吧,我要拿瓶子去洗了。”
“哦,好,等我倒出来啊。”
林森想把瓶里的饭菜倒在自己的饭盒里,但红烧肉焖梅干菜很多肉汁,冷却后凝成油脂紧紧粘在瓶底倒上半天都倒不出来。他的调羹因为平时要放饭盒里所以买得比较短,班上的同学几乎都是买短调羹好装进饭盒,这样方便。可是此刻这把短调羹用起来很不得力。
秦昭昭带的筷子,因为带筷子只要从家里拿一双就好了,不必另外去买调羹。可花可不花的钱,她一律不花。现在看林森用调羹挖瓶底的肉菜挖不到,自然而然地一伸手接过来,用她手中那双长筷子把粘在瓶底的肉菜全部扒拉到了他的饭盒里。
那是秦昭昭刚刚吃完饭的筷子。她经常拿筷子去挖凝结在瓶底的肉菜,已经是习惯成自然的事。全然没有反应过来这一次用她吃过的筷子挖出的菜是给另一个男生吃。一种无意识的带些亲密色彩的行为。
林森注意到了这个细节,心蓦地一动,有莫名的开心与喜悦。这天的饭菜,他吃起来觉得格外香甜。
19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又是一年元旦,又是贺卡满天飞的日子。
秦昭昭把去年写给乔穆的那张新年贺卡找出来。时隔一年,精心收藏的卡片依然洁白如新。她想把这份迟到的祝福寄给乔穆,只是署名要精心涂掉。否则,他会奇怪她怎么会有他的通信地址。
周日傍晚回学校,她先去邮局以挂号信的方式寄出那张贺卡。这样就不用担心他收不到。他一定会很纳闷这张来自小城没有署名的贺卡是谁寄来的,猜上一百个人,他也猜不到她头上吧?
一念至此,秦昭昭心中既有安全感又有失落感。自始至终,他都不知道她一直在偷偷地喜欢他。她深藏的心意,如一朵开在心底的兰花,无人知晓的芬芳。
回校时,于倩从校门口的小商店探出头来叫住她。她正在买贺卡,让她过去帮忙挑选几张,她顺便也买了十来张准备送人。
两个人各自捏着一叠贺卡进教室时,林森正火烧ρi股似的往外冲,差点和走在前面的秦昭昭撞个满怀。幸好她避得快,手中的贺卡却被撞落一地。其中一张还被他踩了一脚,半个清晰分明的乌黑鞋印印在上面。
秦昭昭还没来得及说什么,于倩先哇哇大叫:“木木你怎么搞的?人家秦昭昭才刚买的贺卡就被你给踩脏了。这么大个黑脚印她还怎么送人啊!”
林森嬉皮笑脸:“不好意思不好意思,人有三急。秦昭昭,要不这张踩脏的你就送给我得了,我不嫌弃。”
于倩忍不住好笑:“你还真不客气,人家本来没准备要送你的,这下倒被你讨了一张去。你踩脏贺卡还占便宜了。”
“我占便宜了?那我保证回赠一张干干净净漂漂亮亮的贺卡给秦昭昭,不算占便宜了吧?
“这还差不多。”
秦昭昭俯身去捡那散落一地的贺卡:“算了,没事。”
秦昭昭没打算送林森贺卡,他根本不在她的赠送名单范围内。至于卡片上踩脏的地方,试着用橡皮擦一擦看能不能擦干净吧。她十分耐心地用橡皮把那张贺卡上的鞋印擦了又擦,但就是没办法完全擦干净。没辙,这张贺片是不好再拿去送人了,只能作废。
晚自习的时候,秦昭昭意外得到一个好消息。叶青从凌明敏那里听说乔穆寒假会回小城过年。
乍听之下,她真是又惊又喜。乔穆会回来过年,那就有机会看见他了。惊喜过后,她才想起来她还不知道乔穆家住哪呢。最初听长机的人说搬在城北新城区,来到实验中学读高中后,才知道他家住在新城区的北门菜市场附近。北门菜市场附近的区域可就大了,东南西北四个方向的住宅楼多得是,天知道他住在一幢哪一层哪一户。
好在她虽然不知道,班上却还是有知道的人。比如叶青,她曾经和凌明敏一起去过乔穆家玩。这次乔穆回来过年,她亦准备春节期间去他家拜年。班上有几个原属高一(2)班的女生表示想跟她一起去,看看这位久别近一年的老同学。秦昭昭赶紧也加入了这个拜年团。
晚自习写贺卡送人时,她刻意选了一张最漂亮的送给叶青。原高一(2)班的老同学她也人人送了一张,包括男生。以示有缘两度同班的情谊,强化一下“自己人”的概念。如此让她自我感觉去乔穆家拜年更加“师出有名”,显得她念旧惦记老同学。自然,那张原本打算作废的贺卡她便顺水人情地送给了林森。
林森收到她送的贺卡后,次日果然回赠了一张贺卡给她。那张贺卡打开一看,立体图案、音乐悠扬、香气袭人,这可是她收过的贺卡中最高级的一款。贺卡非常漂亮,遗憾的是林森的字写得不太漂亮,未能相得益彰。
自从得知乔穆会回小城过年的消息后,秦昭昭开始天天盼着过年。像小时候那样热切无比的期盼,只不过期盼的目标不一样。
小时候她盼望过年是因为有新衣服穿有好东西吃。在物质贫乏的年代,过年是小孩子眼中一年里最幸福最奢华的时光,因为平时吃不到的东西穿不上的新衣都能在这个时候得到充分满足。那时候,一进腊月就家家户户都忙开了。能干的主妇们或扯新布做新衣或揉面团制点心,奏响了新年的前奏。让一个个孩子们因新年的临近而快活无比。
时代的脚步迈进九十年代后,尽管贫富的悬殊在迅速拉大,但不可否认,老百姓们的整体生活水平提高了。生活水平的提高让人们平时吃好穿好的愿望不用再等到新年才能奢侈地自我满足一回,想吃好的就吃想穿好的就穿,随时可以满足自己。这样子,是好,亦是不好。因为随时可以满足的愿望就等于没有愿望,而没有愿望就没有期盼,没有热切无比的期盼,又怎么会有期盼良久后终于盼到心愿得偿时那一刻巨大的喜悦与开心?逐渐开始享受丰富物质的同时,人们也在逐渐失去一种简单质朴的快乐。
年味无可奈何地一年淡似一年。现在在长机,已经几乎没有哪户人家的主妇还会再为过年而忙忙碌碌地自制新衣或小点心。衣服可以去商场买成衣,妈妈们不会再在缝纫机前轧轧轧地踩机子,就算做了儿女们也会嫌土气不穿。而像冻米糖豆角酥这类食品更不会有小孩子稀罕。因为冻米糖不如旺旺雪饼好吃;豆角酥亦不如好又佳的膨化食品来得香脆;曾经在小城零食中唱主角的冻米糖和豆角酥悄然退出了新年这个舞台,退到被人遗忘的角落。
有一年,秦昭昭还因为怀念童年时曾让她恨不得天天都过年天天都能吃的豆角酥,缠着妈妈做了一次。可是做出来的豆角酥她却再也吃不出当年那种好滋味了。她想,是不是她已经长大的缘故,所以不像小时候那么嘴馋?
渐渐地,过年在秦昭昭眼中也不再具备小时候那种让她热烈期盼的力量。除了每年过年时能拿到压岁钱这一点还能让她有点小小的激动外,其他的都没什么了。
但对于她家那排房子的两户邻居们来说,过年却还是一件很重视的大事。小丹姐姐家和李伯伯家,都有儿女长年在外工作,只有春节时才能回来一次。这一年当中唯一一个阖家团圆的日子,让终年孤守家中的老人们怎么能不重视?
小丹姐姐的妈妈周大妈因三个儿女都在南方打工,时常跟人念叨着他们在外的衣食住行,千般万般地不放心。秦妈妈常替她宽心:“你们家小锋小钢和小丹都是稳重的孩子,他们会懂得照顾自己的。而且小锋现在已经升了车间主管,一个月底薪就能拿两千五,倒比在长机厂上班时要强得多。厂子不行了,其实反而让他们这些年轻人有了更好的出路。”
“话是这么说,可是他们毕竟是离乡背井独自在外讨生活,我怎么能放心啊!唉,要是就在长机上班一个月能拿两千五该多好。现在虽然钱赚得多,可是一家人长期分离。老实说,有时候我想想还是宁可过以前的生活。毛主席在时让我们工人阶级当家作主,日子虽然过得清苦些,但一家人能团团圆圆在一起。邓小平上台后搞什么改革开放,弄得厂子垮了家也散了。现在我们一家分成四处,小锋在中山,小钢在珠海,小丹在广州,一年只能团聚一次,真是家不成家。都是改革开放闹的。”
“周师母,其实改革开放也有改革开放的好处。像吃的用的东西再不用凭票证才能买。以前想买台电视机得托关系求人帮忙,还要自己负责扛回去。现在你家那台新彩电可是去商店掏了现金后人家就马上服务周到地送货上门,这样不好吗?”
周大妈是个电视迷,这排平房中最早买电视机的就是她家。那时还是1981年,不知托了多少关系费了多少劲才总算抱回了一台十二寸的黑白电视机,轰动了整排房子的邻居们。入夜后家家户户都挤到她家去看电视,屋里根本挤不下,最后搬到屋外来像放露天电影般放电视。秦昭昭当时还没有出生,不过这一幕后来在她跟屁虫似的跟着小丹姐姐一起玩时,经常听她反复提起,无比骄傲:“那时只有我们家才有电视机,每天晚上都有好多人搬着小凳子来我家门口守着看电视。”
这点好处周大妈否认不了:“这……倒也是有它的好处,唉,如果只有这些好处没有那些坏处就好了。”
关于毛泽东的“工人阶级当家作主”和邓小平的“改革开放”两项政策究竟敦优敦劣?在两位普通家庭妇女的家常闲话中自然是得不出什么论证结果的,闲闲一说也就略过不提了。周大妈只一心一意忙碌起过年要准备的东西。主要是吃的,孩子们长年在外生活,每次回家过年时,游子的肠胃最渴望家乡菜的慰藉。小锋爱吃的,小钢爱吃的,小丹爱吃的,她尽可能都一一买齐买足。在十天八天的春节假期里,让久别重逢的儿女们吃得好吃得满足就是她生活最重要的事。
在秦昭昭的日盼夜盼中,期末考试先渐渐走近了。期末考试在即,学校却发生了一起轰动事件。事件的女主角是凌明敏,事件的起因是有所职业高中的男生看上了她。
在职业高中就读的学生人生路基本定型,不会有什么太好的前程。他们自己也明白这一点,所以大多数人都是在学校混日子,会专心学业的人很少。旷课逃学打架玩赌博机是家常便饭,很多人混得没有学生样了,像社会上的小混混。很不幸,喜欢上凌明敏的那个男生,就是这样一个小混混。他前两天来实验中学找人,偶尔看到凌明敏,觉得这个女生实在漂亮。于是一连好几天每天下午放学时都会带几个男生守在校门口,看到凌明敏出来就大声喊她的名字,朝她吹口哨,涎着脸地缠住她说话,一路纠缠不休。
这种苍蝇一样逐之不去的男生实在很讨厌,凌明敏很烦他们却难以摆脱,深感苦恼。她们班上几个高大孔武的男生于是自发组织护花队,昨天下午放学后一帮人护送她放学回家。结果出了校门没多远就跟职高那些家伙杠上了,双方由争吵推搡直至大打出手。
这场群殴闹出的动静太大,惊动了附近派出所来出面处理。那帮职高生打起架来“久经沙场”,一看警察来了立马就溜得飞快,实验中学几个参与打架的学生则全被逮去派出所盘问了,他们都因打架事件被校方记大过,而凌明敏作为“红颜祸水”的最新例子当然免不了被学生们众口相接地议论纷纷。
秦昭昭听完整件事后,第一反应就是还好乔穆已经不在实验中学上学了。不然放学后他总是和凌明敏一起走,那样肯定也逃不出这场打架事情。即使他从不跟别人打架,难保那个职高生眼红他和凌明敏出双入对,心怀妒嫉地来打他。幸亏他不在,幸亏他走了——她反反复复地为他感到庆幸。
20
期末考试结束了,寒假开始,春节来临。秦昭昭几乎是数着时钟一格格地前进,直到迎来大年初四那一天——这天是叶青她们和秦昭昭约好一起去乔穆家拜年的日子。
约好上午九点在十字路口会合,她八点不到就起来了,在镜子面前左照右照地打扮自己。年前她和谭晓燕一起去扯了两块同样的黑白格子呢,照着时尚杂志款做了两件同样的双排扣外套,穿出来像一对姐妹花。有这件格子外套,她不用再为穿什么衣服出门而发愁,却为梳什么发型考虑了很久。一头长发梳成这样也不对,梳成那样也不对,总觉得有哪里不够好。而她要去见乔穆,经年未见的乔穆,怎么能不让自己尽善尽美地出现在他面前呢?
长头时而绑成马尾,时而梳成半头,时而织成双辫,时而盘成高髻——刚盘好就忙不迭地拆了。她盘髻不好看,凌明敏盘髻才漂亮,好像学芭蕾舞的女孩盘高髻才有那股优雅的味道。
发型换来换去,虽然梳双辫让她自我感觉最好,可是她怕会被人讥笑为老土。对着镜子折腾半天,最后她决定就披肩发好了,用一个红色发箍箍住一头长发,看起来自然又文雅。再穿上格子外套,围上一条红色毛线围巾,戴上同样的红色毛线手套,揽镜自照后她对自己很满意。脚步轻快地出了门,依约赶去十字路口等待会合大部队。
天气很冷,天空阴灰色,似是酝酿着雨意,但秦昭昭的心情却阳光明媚着。十字路口尚看不到熟悉的身影,她来得太早了,距九点钟还有差不多半小时呢。一边等着同学她一边听着歌。步步高复读机装在小背包里,耳机塞在耳中,张学友深情的歌声在耳畔轻轻吟唱:
……但我不懂说将来,但我静静待你归来。在这心灰的冷冬,共你热烈再相逢,全是我的美梦……
多好的歌呀,字字句句,仿佛是一根根无形的手指,轻轻拨动着她心深处那根最细腻敏感的情弦。哪怕听了无数遍,也依然听得入神与痴迷。
时间在歌声中静静流过。九点已经到了,犹不见其他同学的踪影,秦昭昭有些奇怪,亦有些不安,为什么会没有人来?还是她来迟了,她们没有等到她就先去了?她赶紧去附近的店铺询问时间,确定与自己手表的时间无误,她没有迟到,她已经早到了。可现在约定时间的都超过了,为什么还没有一个同学来?难道,是她们不想让她一起去吗?没道理呀,既然已经约了她,不可能会中途撇下她吧?昨天上午她和谭晓燕一块去钟娜家拜年时,还借用她家的电话打去叶青家,再一次跟她确定了今天上午九点在十字路口会合无误呀。
秦昭昭等得心神不宁,站在十字路口东张西望左顾右盼,想在马路上来来往往的人群中找到一张熟悉的面孔。眼睛正在人群搜索时,不意一辆突突驶近的摩托车在她身边猛地刹住,车后座的女生掀起头盔叫她:“秦昭昭。”
叶青终于来了,等得心焦的秦昭昭转不安为喜悦:“叶青你可来了,我等了半天还只有我一个人,怎么龚心洁她们都还没有来呢?”
叶青一开口却如同冰水浇头,让秦昭昭整个人从头到脚都凉透了。“龚心洁她们不会来了,我们昨天下午已经去乔穆家拜过年了。”
时近中午,秦昭昭哭丧着脸地回到家。
秦妈妈见女儿的神态有异,不由问了一句:“怎么跟同学出去玩了半天一付愁眉苦脸的样子回来?”
突然就万般委屈涌上心头,秦昭昭强忍了好久的郁闷伤心难过全部朝着母亲爆发出来了:“我根本就没有跟同学们一起去玩。原本约好的是今天,可是她们临时改成昨天了。因为我们家没装电话她们没办法联系上我,所以她们就自己去了。”
一边说,她的眼泪一边就不受控制地流下来,哭得哽咽难当。等了那么久,盼了那么久,到头来却只是一场空。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她心里难受极了。
这该怪谁呢?她不能去怪叶青她们。她刚才已经说得很清楚:“想打电话通知你呢你家没有电话,想去找你又不知道你家住哪。最后没办法,我们就自己去了。”
人家想过要通知她,不是故意撇下她,可谁让她家没有可以随时保持联系的电话呢?别的同学都能打电话通知改期,唯独她这儿不行,千怪万怪她只能怪自家没装电话。所以她朝着母亲大发脾气:“别的同学家里都装了电话,就我们家没有。所以她们都能电话通知改期,唯独我没办法联系。结果人家昨天都已经去玩过了,今天我还在十头街头傻傻地等了半天。”
像小时候一样,秦昭昭在妈妈面前肆意地使性子发脾气,自从她长大后,已经很少这样任性了。秦爸爸从老同事家拜完年回来,听到女儿在哭,愕然地进里屋问:“大过年的你哭什么?”
秦妈妈把事情缘由讲给丈夫听,他听后老实不客气地把女儿训了一顿:“我还以为你越大越懂事了呢,却为这么一件小事大过年的闹成这样。你同学临时改期没办法打电话通知你,可她们如果真有心可以来家里找你呀。为什么不来呢?”
满脸是泪的秦昭昭张了张嘴,却没有说出一个字。
“既然她们邀了你一起去玩,就应该会尽量想办法通知你改期的事。电话打不了可以来家里找嘛,她们没来找你,是不想找你?还是不知道上哪找你?昭昭,你在实验中学读高中也有一年多了,却从没带过一个同学回来玩,为什么?是不是嫌家里太寒酸,会丢你的脸?”
秦昭昭垂下头,哭声也不知不觉止住了。父亲的话一针见血,她辩无可辩。
“你平时不带同学回家玩,所以有什么事人家要找你都没处找去。这次的事根本不是装没装电话的问题,你自己好好想想究竟是什么问题吧。”
虽然秦爸爸一番话句句是理,但秦昭昭终究年轻,轻易不肯服气。心愿未偿的难受,再加上被父亲训得又羞又恼,她梗着脖子想也不想地顶回去:“如果我爸爸是厂长,我妈妈是上海人,那就什么问题也没有了。家里就不会装不起电话,也不会寒酸得让我都不好意思带同学回来玩。”
这天的午饭秦家人谁也没心思吃,秦爸爸皱着眉,秦妈妈苦着脸,秦昭昭一声不吭地躲在小房间。父母都没来叫她出去吃饭,她也不好意思出去。
事实上,刚才不假思索说出那番话后她就后悔了。她不该说那样的话去伤父母的心,爸爸虽然不是厂长,妈妈虽然不是上海人,家里的条件虽然不太好,但父母毕竟是生她养她的父母,家再寒酸也还是她的家。狗还不嫌家贫呢,她难道连狗还不如吗?何况父母为了她为了这个家是多么的不容易,她又不是不知道。印象中最深最难忘的就是父亲在建材市场卸过的那两万斤瓷砖。虽然已经是几年前的旧事了,至令她只要一想起还会忍不住恻恻心酸。
越想越后悔,越想越后悔,却又不知该如何去收拾自己弄成的烂摊子。在小房间闷了半天,秦昭昭决定去找谭晓燕说说话。她会理解她的心情,也会帮她想办法缓和僵局的。
刚刚出门没走几步,突然听到身后有人叫她的名字:“秦昭昭。”
回头一看,从平房那端走过来的两个男生是林森和周明宇。周明宇一脸意想不到地走上前:“没想到在这遇到你,你家住这吗?”
秦昭昭点点头:“你们怎么在这?”
“木木说来找个初中的老同学,结果都记不清人家住哪了。转来转去找不到,倒遇上了你,真巧。”
“哦,”秦昭昭下意识地看了林森一眼:“你那个老同学叫什么名字,看我认不认识,如果认识能帮你找找。”
他一付无所谓的样子:“算了,找不到拉倒,反正也就是没事出来到处走走。你家住这?”
周明宇已经问过的问题,他又再问上一遍,秦昭昭再一次点头。先是本能地想带过这个话题,转念一想:“是呀,我家住这。既然都到了家门口,你们进去坐一坐吧。”
“好哇。”林森马上点头,“那顺便上你家拜个年好了。”
秦昭昭把两个男生带进自己家,一进门就扬声唤道:“爸,妈,我有同学来拜年了。”
秦氏夫妇一起从大房间出来,仿佛之前没有发生过任何不愉快的事,和颜悦色地招待女儿初次带回家的同学。两个登门拜年的男生起初让他们脸上有丝惊讶,直到听他们说是无意中路过,发现秦昭昭家住在这所以顺路进来拜个年时,才抹去了那丝惊讶。
秦昭昭家可以招待客人坐的地方很小,一个七平方米的小屋充当客厅,只能摆一张三人座的人造革沙发,再随便搁两张竹椅。让两位小客人坐下后,秦妈妈端上一盘糖果饼干招待他们,满口道:“家里地方小,让你们见笑了。”
两个男生平时在学校捣蛋生事都没个正形的,这会到了女生家做客,当着大人的面却都显得倍儿懂事。一个说房子虽然小是小点,但小得挺温馨;一个说房子小有房子小的好处,像这么大冬天呆在小房子里感觉很暖和。
“我家的大房子就不行,空间一大老感觉冷嗖嗖的,抱着电暖炉都暖和不起来。我还宁可住小房子。”林森如是说。
两个男生这么会说话,说得秦氏夫妇都满脸笑意。秦爸爸意味深长地看了女儿一眼,那一眼的意思她明白,不由红着脸低下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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