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计会有很多人带《鲁滨孙飘流记》吧”。
“往荒岛图书馆带鲁滨孙飘流记,听起来很有点后现代主义的意思呢。”
“说不定一提起荒岛,人们就想起了鲁滨逊,如果提问的人再催促一下,一发慌,就随便捡了《鲁滨逊飘流记》。”
“这可是攸关自己死后生活有趣与否的大事,那些匆匆忙忙回答了《鲁滨逊漂流记》的人日子可会不好过了。我觉得那本书读一遍也就够了,要是看上十遍二十遍,还不如回到人间再死一次。”
“我也不大喜欢那本书,不过,荒岛图书馆就是从这本书发行才建起来的。要不是笛福写了鲁滨逊的故事,人们也不会总想着如果自己沦落到荒岛上会怎么样,也就不会动不动问别人:如果你被流放到荒岛上,会带什么书了。没有那个问题,自然也没有荒岛图书馆。”
“这么说来,笛福的小说虽然不怎么样,可还是帮了图书馆大忙的。”
“恩,可不是么,对了,有一本书,是个法国人写的,叫做《星期五,或太平洋上的灵薄狱》,也沾过荒岛故事的光,在图书馆里也有几本。”
“不过这样的书,也只有文艺青年和大学教师才会带进来,《鲁滨逊飘流记》可是连小孩子都会带进来的书。”
“也有人喜欢漫画书如《蜘蛛侠》,自然还有胃口大到想要全部巴尔扎克的。不过我对那个胖老头并没什么好感。”
“说起来,似乎没有什么人选莎士比亚。”
“大师虽然是大师,可是要人在荒岛上整年地读莎士比亚,可也吃不消。说来,你会不会选〈小王子〉?那么喜欢圣艾修伯里。”
“不一定。”
“为什么?”
“因为已经全都背下来了,名额有限呢。”
“那你会选什么?”
“还没有想好,等我们编完了荒岛图书馆的故事,说不定就想好了。”
虽然会时不时地梦到目光城,可是我对于目光城,似乎也没有那么害怕了。
梦到,便梦到吧,耽溺也不一定都是坏事。我努力工作,给不同的族群调酒,施以酒精魔法让他们得以在语言不通的舞池里共同扭摆。
许多天以后(便是著名的马尔克斯笔法),我们会到达著名的日光城,我会梦见那个唱奇怪调子的女人在马路上平地飞升,抓着床单飞向布满金龟子和大丽花的天空;
梦见我依旧在调制马丁尼,一杯又一杯,坚决不用伏特加代替琴酒,鄙视一切要求喝摇和马丁尼的人。
而且醒来后,甚至连在梦中每杯酒的不同分量也记得一清二楚。
红色和白色相间的古老宫殿,伫立在纷繁高楼林立以至于已经完全现代化的日光城里,格格不入如外星飞船母舰降临银河系第三旋臂。不过这艘母舰,不,这座宫殿,太美丽太庄严以至于一切,连每晚强加的灯光照明也阻止不了它变成云中之宫殿。
我们第一天到日光城的时候,两人赖在宫墙脚下广场整夜不肯离去。那天晚上我给沈黛讲了目光城,不过是在她睡熟的时候,柔软发丝搭在我腿上令人心驰神醉不得不开讲目光城以镇定心神。不过,她怕是没有听到吧,怀旧族沈黛,车技再好,香水再古典,说到底仍然是二十三岁新人类。劳累一天惊异于红色宫殿的美好还是不敌疲倦睡着了,梦中不知有没有荒岛图书馆。
许多天以后,我将站在红色宫殿的广场上拥抱沈黛,她柔软的胸脯紧贴我的身体,轻轻在耳边说了一句什么,夜间飞行的味道令我完全无法思考,自然也无从分辨。
她在给荒岛图书馆添了一排漂亮的殖民地式门柱之后要出发去北方高原了。同另一伙人,冒险族,去无人区,寻找精灵一样美丽的羚羊,在纯白无垠广大冰原上嬉戏。而我,可怜的无趣上班族,假期行将结束不得不回去开工,只好同沈黛作别,此后便没有“夜间飞行”的香气萦绕左右,多少有点遗憾。
她说:“等我想出来到荒岛去都要带什么书,就写信给你。”
哦她不知道我的地址邮递员永远都找不到,不过没有关系,等她有了答案,我会第一时间知道。
休假之后第一天上班,我穿好三件式工作服,从一圈硕大黄铜钥匙中挑出一个,打开雕着缪斯女神的桃花心木大门,举步往大厅中央办公桌走去。一个月没有上班的代价,是多出数倍的邮件需要处理。我戴上手套,掏出银制拆信刀拆开第一封,1943年美国初版英译本小王子,那个忧伤的小孩子站在小星星b612上围巾飘扬。书页已经发黄,薄薄如蝉翼,但是完好无损。我小心翼翼捧起它,放到书架的最上层,等到时光尽头,再取出交给其曾经和我相谈甚欢迷恋“夜间飞行”的怀旧族主人。
落在字纸篓里的信封上写着地址,目光城落阳道735号,沈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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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佛拉明戈的蜜蜂
有一个人,在露水的石凳上坐到天明
——佚名
我在兰登咖啡馆认识x先生。
铜雀街上的兰登咖啡馆是一切咖啡馆的典范。它深藏在繁华闹市中的一条窄街里,旁边除了一家面包房外再无其它店铺。绿色木格子里镶着雕花玻璃的窄门仅容一人通过,巨大玻璃窗上面伸出和墙面一色的浅黄雨篷。是那种欧洲式的雨篷,底边剪成弧度温和的半圆形,上面夏日覆着紫藤,冬日覆着白雪,偶尔还有鸽子站在边缘东张西望。而里面的布置,更是包含了一个理想咖啡馆的一切:柔软的沙发,宽大的矮桌,桌子之间巧妙设置的木制隔断。而且,这里永远不会用装红茶的杯子装咖啡,又有一等好吃的午间茶点。
我自打某天傍晚误打误撞进来,便对这个小地方一见钟情,隔三差五地跑来坐坐,蜷缩在柔软的沙发里阅读,神游,观察窗外的过客。在一坛橘子果冻里载沉载浮,间或清醒,才发现夜色阑珊或者东方既白。
在这里消磨了不知多少个晨昏之后的某天下午,我坐在靠墙的位置,拿了一本《荒凉天使》打算看看,可是翻来翻去总是停留在开头部分,思维总是无法连贯起来,好像有人在脑子里放了一个弹球,横冲直撞。
不得已只好放弃了凯鲁亚克,开始观察周围的人。有时候,仔细观察可以得到意外的收获。比如那天,我环顾四周,总觉得有一个身影非常熟悉,但是又明明不曾见过。有时候人会有一种感觉,在见到一件事,一个摆设,闻到一股气味的时候,心里会涌起似曾相识的感觉,而其实从未经历过。不过我总觉得,自己似乎和坐在窗边的那个穿黑色外套的人有什么秘密的联系。
我把那本《荒凉天使》打开,举在眼前,装作看书的样子,目光却一直停留在那个人身上,自觉有一种偷窥的窃喜。他坐在靠窗的座位上,桌上放一杯咖啡和一份蜂蜜松饼,穿黑色外套,逆光而坐,面目模糊不清,右手攥成拳,只伸出食指,在桌上画些什么奇怪的符号。那只手指好似花样滑冰演员一样灵巧,先是微微一顿,然后流畅地划了几道交结的半圆形轨迹,随即又停下,食指先轻柔落下,在桌上一瞬间划过,无限怅惘地抬起,最后整只手放松下来,好像一只飞越了整个夏季的蝴蝶。
我躲在《荒凉天使》的后面,看着他重复那一系列动作,周而复始,在桌上不同的地方画古怪花纹,心里想,这是一个寂寞的人,一定懂得世间的爱与凄楚。从三点半到五点半,我便沉浸于那个缓慢而忧伤的抬手指的动作里不能自拔,那根手指于我,简直是普鲁斯特的玛德莱娜蛋糕。
五点半的时候,那人起身,结账,桌上的咖啡和松饼仍然一口未动。金黄的松饼在深蓝的盘子里维持着一种海上生明月的饱满姿态。我终于挪开了用来做掩护的《荒凉天使》,只觉得两臂酸痛,思维混乱。于是又坐了一会,把脑袋里那些漂浮不定的忧伤思绪收敛起来,方才起身结账。装作不经意地问老板,那穿黑衣的男子可是常客?
老板现出一副习以为常的表情,说:“你在说x先生吧?他每个月17号都会过来,从下午两点半坐到五点半,点一杯皇家咖啡和一份蜂蜜松饼,但是从来不吃。他是我们这的一道风景。”
“x先生?为什么是x先生?”
“不知道,有一次他在这里遇到了熟人,我听见人这样叫他。他除了点菜和结账,从来不同任何人说话,也没见和别人同来。”
呵,这是个有故事的人,为谁风露立中宵呢?
此后的三个月,每个月17号下午,我都会拿着那本《荒凉天使》,去兰登咖啡馆看那根忧伤的手指。从两点半的五点半。并且怀着某种不能言说的隐秘心情,每次都把那本书翻到第五十九页(即是第一次见到x先生时看到的那一页),不顾两臂酸痛,以同样的姿势把书挡在面前,甚至穿同样的衣服,拿同样的提包,吃同样的食物——红茶和黑森林蛋糕。
据我猜测,这种毫无根由的做法似乎是为了营造一个静止不动的时间的假象,不过,人的想法千奇百怪,谁知道呢。
我躲在纸张和油墨的气味后面,欣赏着那个逆光的剪影,那根忧伤的手指,让多年的往事在脑海里纷飞飘零,间或猜测一下那位x先生的故事,自觉在已经步入了高蹈遁世的艺术家生涯。
那一段时间我的梦境奇诡非凡,童年收养的大公鸡和着火的伦敦塔交替出现,鲍勃迪伦穿行于维拉王的森林,爱因斯坦手持解腕尖刀在海边舞蹈。
这样的下午只过了三个,在第四个月的十七号,冬天已经到来。我仍旧穿着四个月前的奶油色薄外套,坐在靠墙的位置上,把《荒凉天使》翻到第五十九页,举在眼前,想着这位x先生和他忧伤的(至少我认为是忧伤的)故事:他在桌子上划的符号是什么?花草,脸庞,还是失落的闪米特文字?他坐在那里,又是为了什么?等待,遗忘,还是寻找?
如此无法无天想入非非,殊不知主角已经来到我的桌前。
大惊之下,我甚至没有看清他的脸,只看到熟悉的黑衣立在面前,熟悉的忧伤的手指搭在沙发的靠背上,还有一双不熟悉的眼睛,眼白泛蓝,瞳孔是暗沉沉的黑。他问:“你是v吗?”声音非常柔和低沉,有一点颤抖,不知是激动还是生气。
原来,他是在等待,等一个叫v的人。
那么又是为了什么?生存,死亡,还是爱情?
他的眼睛里闪过悲哀的神色,好像停驻在废墟里的萤火虫。
他说:“对不起,我以为你是V。”
“为什么呢?”我指指对面的沙发,作了个请的手势。他迟疑了一会才过去坐下。如此我又看到了那根忧伤的手指。
“你为什么会觉得我是这个叫v的人。”
“恕我冒昧,因为这三个月,您每个17号下午都坐在这里,穿一样的衣服,喝一样的红茶,看同一本书。”
原来我在看风景的同时,也成了别人眼里的风景。
我说:“我只是不喜欢改变。”
“真对不起,打扰了。”他起身欲离去,我叫住他:“等等。”
“有什么事么?”
“你每次在桌子上,画的是什么呢?”
“蜜蜂。”
居然是蜜蜂,这种随处可见的,长着刺会酿蜜的小东西,不是失落的语言,也不是神秘的符号。
“为什么要一直在桌子上画蜜蜂呢?”
“那件事说来话长。”
我倾过身子:“正好我也没事做,您介意讲讲么?”
他站在原地,把忧伤的右手Сhā进外套兜里,又拿出来,最后坐下,说:“你觉得,跳佛拉明戈的蜜蜂怎么样?”
“还有会跳佛拉明戈的蜜蜂么?”
“我不知道,或许有。”
他似乎很满意我的答案,继续说道:“这件事非常复杂,说来话长。说出来又没人相信,不过今天,既然你没觉得跳佛拉明戈的蜜蜂有什么不对,想必也会相信我的故事。”
我举起三根手指作发誓状:“无论你说什么,我都相信。”
于是x先生开始讲述他的故事,非常奇怪但是非常迷人。
我也依约一直保持坚信的状态。
他说他的名字叫x。他要等的人叫V。
从蓝登咖啡馆到K的家有1689米,从x的家到蓝登咖啡馆也有1689米。他每个月十七号,都会走上3378米,来这里,点上一杯皇家咖啡,一份蜂蜜松饼,一边用忧伤的手指画会跳佛拉明戈的蜜蜂一边等待V,然后再独自回家去。
他已经等了V三年。
事情源于一个下午,也是这样一个萧瑟的,冬天的下午。那天x闲来无事,又没有来由的烦躁,一个人沿着城墙从东门走到西门也不能平静下来。于是他决定去买两本书,无论心情怎样,一旦走进书店,闻到油墨和纸张的气味,他就会立刻心思明净头脑清楚起来。
于是他去了汉广街。
汉广街是一条老街,上面紧邻着开了四五家书店。x先生说那是他最喜欢消磨时间的地方。如同蓝登咖啡馆之于我。
逛得久了,他甚至知道那几家书店里每本书的位置,有一家总是乱摆乱放,把沈从文的《山鬼》和老舍的《断魂枪》放在灵异小说的书架上,把《月亮和六便士》放到美国文学那一区。还有一家,总喜欢把冤家对头的书摆在一起,比如莎士比亚和马洛,马尔克斯和略萨。但是他只对一家书店的书不太熟悉,因为那里的书总是不停地被买进卖出,通常一样只有一本,摆放也没有一定之规。
那是家旧书店,也是他最喜欢的一家书店,店堂曲折,高大阴暗,里面充满灰尘和记忆的气味。窗子许久不擦,即使透进来阳光也都是灰蒙蒙的,书架子通天彻地,想要找到一本书或许要站在半空的梯子上俯瞰众书,也或许要匍匐在尘埃之中抬头仰视,在书籍面前人既觉得至高无上又觉得低贱卑微。x先生总是习惯在里面埋头搜寻,直到打烊,既没有多余的顾客,也没有店员打扰。
那天他照旧在泛黄的纸页和松木香气之间寻寻觅觅,突然看到书架底层一本很古老的《白鲸》,心里雀跃得快要升上天空——那是他找了很久的一个版本。x把它从书架里抽出来,厚重的书脊拿在手里就有莫名的安全感,就像酒鬼手里拿着酒瓶子一样,似乎这世界上的一切忧愁就此远去,可以就此长醉不醒。
封面是黑色硬纸板,原本烫金的书名早就漶漫不清,x小心翼翼地翻开,却没有看到梅尔维尔或者莫比迪克的名字。原来他不知怎么的拿错了书,那本《白鲸》还好好的摆在尘埃中,灰蒙蒙的夕照映在书脊上,简直快要开出花来,而他手上拿着的这本,似乎是个评论集还是什么的。x随手翻开一篇,里面在谈一本叫做《卡斯塔德》的书。他觉得这书名非常好听,正欲继续读下去,老板走来,说要打烊了,催他结账。
x先生便把那本书放回去,暗暗记住位置,想要下次来再看,而买了《白鲸》回去。他说如今他仍对那天下午的仓促行事追悔莫及,每次想起心里都好像被捅了一个血肉模糊的洞,肌肉和血管分崩离析。
他讲到这里,情绪越发低落,虽然语调还平静,可是十指交叠,那根忧郁的手指略带神经质地在空中划着圆圈,倒有点像跳佛拉明戈的蜜蜂。
《白鲸》固然是一本不错的小说,也很适合晚上失眠时阅读,可前提是,这失眠不能是由另外一本书引起。x躺在床上,翻了几页梅尔维尔的叙述,正准备睡觉,可是“卡斯塔德”这个名字出奇不意的蹦到了脑子里,他咀嚼着这几个音节,心里对这本书产生了难以言说的,魔魅般的向往。
x先生说,那是本有魔力的书。
我相信书是有魔力的,就像博尔赫斯那本可怕的《沙之书》。谁会知道几页纸和一些油墨会让人做出什么不可思议的举动呢?被倒塌的藏书砸断腿的人可也不在少数。
整个晚上他都在不可抑制的猜测那本书可能的内容。“卡斯塔德”这个汉字的译名,究竟是由哪国语言翻译而来,英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僧加罗语?乌尔都语?斯瓦西里语?或者仅仅是由一个中国作者生造的名字?这本书又写了些什么,是探讨生存和毁灭,放纵和节制?还是赛博朋克或者感伤主义?是中规中矩的叙述,还是不加标点的通篇长句,或者,是一本实验主义的借用了各种表达方式的作品?一大串的疑问在x的脑子里逡巡不去,他几乎可以感觉得到有暗红的熔岩在脑子里翻滚沸腾。
x说他从未像那天一样渴望天明。他在不断幻想那本书的一切细节,封面,封底,扉页,字体,作者.......还有拿到手之后坐在摇椅里阅读的满足和安然。越想问题就越多,越想越要贪求那尚未到手的幸福。最后索性坐起来,刷牙洗脸穿戴整齐,把在房间里堆得到处都是的书一一摆到书架上(他那一阵子正好不喜欢把书放在书架里),好像一位国王迎接他的新娘一样,让所有的士兵在广场上列队。他决心天一亮就奔赴书店,蹲在门口等待老板,第一时间把那本评论买到手。然后循着评论里的蛛丝马迹,上穷碧落下黄泉,也要把它弄到手。
这样折腾到晨光初露,他拿上钱包出门,一路沿着栽满法国梧桐的街道走到书店,心情虽然稍微平静,但是依旧雀跃。书店自然是没有开门的,他在门口徘徊,张望,为了平复心情而去数地砖的格子。在他数到第1147个的时候,老板来了。
他见到x无比愕然,问他是否落了什么重要物品在店里。
他说是啊,我把心落在这儿了。
也许是经营多年,看多了此类视书如命的文疯武疯,老板对他的回答并未置评,只是开门让他进去。
x循着前一天的路线,曲曲折折地来到了那个放《白鲸》的角落,扑通一声跪倒在尘埃里,手指划过一行一行书脊,却怎么也找不到那种冰凉而带点粘腻的熟悉感觉。他把那个架子上的书一本一本抽出来检视,仍旧不见那个字迹漶漫的黑色封面。于是他索性花了一整天时间,把整个书店的书都一本一本抽出来检视,那一天没有看完,第二天继续去看,可是直到所有书都被翻过一遍,仍然没有那本评论集的影子。
人生最悲哀的事情,不在于绝望,而在于明知没有可能却仍抱以渺茫的希望。x就是怀着那样的心情去问老板,有没有见过那样一本评论集,或者,有没有见过《卡斯塔德》这本书。
老板摇头,说从未听过。
他呆立在书山书海之间,头脑空白手脚冰冷,心头涌上一阵又一阵的绝望。为什么会连一本书都找不到?明明瞥见了它的影子,却又亲手把它放走。多么愚蠢多么失败,简直愚不可及不可原谅。那一刻他简直想把自己流放到世界尽头。
x匆匆地向老板告辞,说这两天多有打扰。然后带着沾满灰尘的外套和双手回家,放在刺骨的水里洗干净,又把书架上所有的书堆到地上。从第二天起,便开始了寻找〈卡斯塔德〉的计划。
即使没有了那本评论,他还记得一个名字。那时他坚信,终有一天,这本《卡斯塔德》会安然随他回家,接受书架里那些列队士兵的欢迎的。
x浏览过所有跟“卡斯塔德”有关的网页,到过这座城市里所有的大小书店和旧书市场,甚至托外地的朋友去书店搜寻,每每看到汉字“卡”就心情激荡,可是他足足搜寻了一年,仍旧没有找到一丝痕迹。
这一年当中,每每想起《卡斯塔德》,x便寝食难安。这种所求不得的痛苦使他面色苍白神经紊乱身体消瘦。直到有一天,有人回复了他在网上发布的无数关于搜寻〈卡斯塔德〉的帖子中的一个。
上面写道:如果你是蜜蜂,你选择跳方块舞,八字舞,还是佛拉明戈?
署名是V。
v,这个美丽的,尖锐的,蕴含着无限可能的字母,是他?是她?还是它?是维罗尼卡,维达沙宣,维斯康蒂,维伦纽夫,佛吉尼亚,伏特加,沃尔塔瓦河,维吉尔,还是佛拉基米尔纳博科夫?
v是个不错的字母,有着宝剑和圣杯的形状。
x以为是无聊人士的恶作剧,但还是抱着姑且一试的心态问V知道不知道〈卡斯塔德〉这本书。
V说,你做出选择,就离那本书更近了一步。
他此时仍不相信,但是依旧做出选择:佛拉明戈。
V说,我当在下个月17日给你书的消息。
x见到这一行字,简直快要对着电脑顶礼膜拜,他的脸上自然地形成一个长达数个小时的微笑,眼睛里闪烁着眩目的光芒,他用那根忧郁的手指和其他手指一起回复道:“如此,多谢。”
而V说,你得不到这本书,仅仅是比别人离它近了一步。
x说,无论如何,只要一点消息便好。
V说,有很多消息,但不一定是真的,或许哪个都不是真的,可是,你不知道这些消息,就不会离那本书更近。
x放下键盘,颓然长叹一声:佛拉明戈......
x说,这个V在与他交流的过程中,一直这样云山雾罩,玄之又玄,说话经常没头没尾,令人费解,不过,他倒觉得,这个V和〈卡斯塔德〉,必然是有某种联系的。
他一直不知道V究竟是何许人也,是男是女,是胖是瘦,可是,遇见V和〈卡斯塔德〉之后,他的生活的确起了很大的变化。
谈到这里,窗外已经是星斗满天。
x说他该回家了,可是又依依地问我下个月17号是否会再来。那简直是一定的,可是我故作矜持:“或许会的。”
x说:“如果你再来,我便讲下面的故事给你。”语气像哄小孩子。眼睛里仍然闪动着行将熄灭的绝望的光芒。
我于心不忍,毕竟,国王长了驴耳朵这种秘密不应该一个人藏在心里。就答:“我会来的。”
他此时才绽开一点笑容,虽然很僵硬,可是多少也算一种高兴的表情。
他说:“再见。”
那之后的一个月,我一直盼望春天快点来临,想要追逐着一只蜜蜂奔跑,看看如果蜜蜂跳佛拉明戈,世界会有怎样的变化。
下一个月的17号,我走在去兰登咖啡馆的路上,仍旧穿着四个月前的奶油色薄外套,包里装着那本《荒凉天使》,心里默念着卡斯塔德和v的名字。想象长着忧伤手指的x先生这一次,究竟会带来什么消息。
站在十字路口等红绿灯的时候,一辆mini cooper从面前开过,汽车的鲜红颜色还残留在眼睛里时,忽然有个小东西飞掠而过,翅膀振动的嗡嗡声在轰鸣的汽车引擎声里仍然清晰可辨。是蜜蜂,我渴盼已久的蜜蜂,在冬天里飞舞,跳着佛拉明戈的蜜蜂。我不顾交通规则,跳起来追逐那蜜蜂,穿过波浪沧沧的汽车之河,穿过人行道上朗姆酒蛋糕一样的雪堆,穿过纷繁的围巾,帽子,羽绒服和貂皮大衣。
那蜜蜂消失在一条两旁栽满法国梧桐的街道上,兰登咖啡馆的黄|色雨棚就在路的尽头。
我整理了一下衣服,推门进去,x先生果然坐在一贯的位子上,面前放着皇家咖啡和蜂蜜松饼,操纵右手食指忧伤地在桌上划出一道又一道蜜蜂形的曲线。
我在门口站了一会,把包里的《荒凉天使》拿出来,翻到第五十九页,在页脚折了一下,又放回包里。然后走到x对面坐下,要了红茶和黑森林蛋糕。
x见到我就停下了画蜜蜂的动作,说:“你不是v。”
“为什么?”
“v不会要红茶和黑森林蛋糕。”
“好吧,那么,你的故事呢?那本叫做《卡斯塔德》的书,后来找到没有。”
“那是本有魔力的书,只要一个名字就改变了我的生活。”
在选择了让蜜蜂跳佛拉明戈之后的一个月里,x都没有接到v的消息,他继续在网上疯狂地寻找《卡斯塔德》可惜一无所获,也仍旧只有v一个人回复他的帖子。等到了17号,v果真出现了。
v说:你这个月,过得好吗?
x说:我在找卡斯塔德,除了你的回复之外一无所获。
“你要小心,你这样执著,早晚会掉到书里的。”
“人怎么可能掉到书里?”
“别的书不行,〈卡斯塔德〉这本书,就是要诱使人掉进去的。”
“你说会给我书的消息。在哪里?”
v沉默了一会,回了一篇很多字的帖子,似乎是小说的节选。
v说:“你要记得,看完要马上删掉,要不然会掉到书里。”
“这就是〈卡斯塔德〉的一章?”
“是。”
“那么是第几章呢?”
“〈卡斯塔德〉的章节没有编号,随便从第几章开始读,都是一个开始。”
于是x开始读,短短几万字,情节并不精彩,语言也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无非是写一个人从早到晚的生活,由于写得太过细致反而让人感到隐隐的难受,好像吃饭时拿了一个弯柄勺子的奇怪感觉。x读完一遍,觉得其中似乎隐藏着什么深意,于是又读了一遍,好像明白了点什么,可是又渺无头绪,产生了一种好像没带线团走在米诺斯的迷宫里一般的无力感。他无奈,又从头开始读。拿到这一章的那天,x足足读了它十五遍,但是仍然找不出其中若隐若现的意义所在。
于是他想,等到下个月,v给他另外一章的时候加以对比,说不定就能得到什么启发。于是他把这一章保存在电脑里,不时地调出来看上几眼,全然忘记了v给他的警告。
第二个月17号,v果然又给了他一章的内容。
v问:“你有没有把上一章删掉?”
“删掉了,连电脑的回收站里都没有。”
“你说谎。”
x觉得脸上发烧,就这样去骗一个没见过面的陌生人,可是还是坚持说删掉了。
“你要赶紧把这两章都删掉,等到你自己想删的时候,就已经晚了。”
“好的,我会删的。”x说完,仍旧对v的做法嗤之以鼻,他倒是相信会有人掉进兔子洞里,可是掉进一本书里,就太奇怪了。
这一章的内容和上一章毫无相似之处,虽然仍是一个人生活的记述,可是风格鲜明得多,内容也有趣得多。x把这两章对照来读,越发感觉到了什么奇异的韵味,欲罢不能,甚至每天晚上都要阅读一遍才睡得着觉。”书橱里的其它书对他都失去了吸引力。
这个月中的一天,x下班回家,见到路边有人卖小金鱼,忽然想起书中一个人用青瓷花瓶养小金鱼的事情,于是就买了几条小金鱼,拿回家,把青瓷花瓶里的花扔掉,装上水,养起了小金鱼。他每天早晨起来,把瓶口的木板扯去,只用一只眼睛观察小金鱼在狭窄的瓶子里怎样游动,想要体会到作者所说的那种“虚无的宁静”。
有一天早晨,他照例去观察小金鱼,却发现那几条鱼都漂在了水面上。在他抓着瓶颈往外倒水和小金鱼的那一刹那,终于感觉到了那种从头顶流向四肢的,虚无的宁静,好像被人当头浇了一盆冰水一样的感觉。
x被那种奇妙的感觉吸引,跑到市场又买了几条小金鱼,放在花瓶里,等待它们死去。
下一个月的17号就在x不断地从花瓶里往外倒小金鱼中不知不觉地到了。
x把日历上每个月的17号都用马克笔重重地圈了起来。那天一清早,他就迫不及待地坐在电脑前面等待v的消息。
他从日出一直等到日落,才看到一行明显带有V风格的句子:“不要按照书上说的去做,你会掉到书里的。”
X好像小孩子被抓住偷吃糖果一样无力地辩解:“我没有。”
“辩解是没用的,你应该马上把那两章删掉。要不你早晚会掉到书里。”
X负气地说:“如果你怕我掉到书里,还不如干脆不要给我接下来的章节。”
“我的使命是让这本书流传下去,如果我不给你,这本书就无法流传,可是如果我不提醒你,你早晚要被这本书吞噬。”
“那就让它来吞噬好了,我听说过镜子里的世界,还没听说过书里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
V没有再说话,只是又给了X新的一章。
X对这一章也颇为赞赏,虽然和前面两章毫无相同之处,可是仍旧深得X的欢心。他越发地赞赏这个不知名的作者,竟然能够把不同人的生活,不同的语言和文体运用得如此自如,他不禁开始猜想,全本的,真正的〈卡斯塔德〉该是一本多么诱人,多么引人入胜的书啊,试想一下,一本包含了各种文体,各种生活,可以从任意一章读起的书。虽然他至今不知道〈卡斯塔德〉这个名字的含义,可是丝毫不影响他的阅读。
此后的几个月,V都没有与他多做交谈,只是每月定时把新的章节送给X。似乎被X的抵赖和不听劝告激怒了。
而X,则完全沉浸在了书中变化多端的叙述里,全然没有注意到V和外界的一切。他依照书里的做法,收集枕头上的头发来编钥匙链,把玫瑰花瓣碾碎了做布丁,从三十层楼上往下扔羽毛,甚至在电脑的主机箱上烤青蛙。而他从中,不知道得到了多少神秘的乐趣。
X说到这些的时候,眼睛里闪着追忆往昔的光,手指却在神经质地画圈。他抬头看了我一眼,说:“我以为你听到一半就会走了,这简直就是个精神病人在说话,是么?”
我喝了一口红茶,说:“你尽管讲下去好了,我觉得这故事很有意思。”
X摇摇头,说:“有朝一日你听见有人要给你〈卡斯塔德〉这本书,一定不要理他。”
到了第八个月,X才发现什么地方有点不对。前几个月,他沉浸于〈卡斯塔德〉式的狂欢里不能自拔,而第八个月的那一章,是在写一个人的一天,从早上起床吃了一个煎得过头了的鸡蛋开始,到中午给青瓷花瓶里的小金鱼换水,看到金鱼还没死的抑郁心情,再到晚上,在地铁上听到了一对夫妇关于经济衰退的对话。X看着这段描写,突然觉得颇为熟悉,再细细一想,这难道不就是他昨天的经历么?甚至连那对夫妇所说的话都一模一样。
他开始有点奇怪,继而气愤,以为是哪个熟识他的人搞了一场持久的恶作剧。于是问V:“你究竟是谁?”
“我是V。”
“不要再开玩笑了,你究竟是我身边的哪个人?”
“我是V,不是你身边的人。”
“那你怎么会知道我的事情?”
“我不知道,是你不听劝阻,自己闯到书里来了。”
“怎么可能。”
“你仔细想想,这一章的描写,难道不都是你一个人独处的时候么?”
X又仔细看了一遍这一章,逐渐觉得一行冷汗从脊背流下,即使旁人能够知道他做了什么,也绝没有可能把他的心情,甚至煎蛋糊了时的气味描写得如此细致的。
他颤抖着手指敲打键盘,问V:“我真的掉进了书里?”
“不,如果全部掉进了〈卡斯塔德〉,你本人将在世界上彻底消失,成为〈卡斯塔德〉里的一章,而今天这一章,仅仅是一半而已。”
“那之前你发给我的那些,都是掉进了〈卡斯塔德〉的人?”
“不错。”
“我要怎样从书里出去?”
“掉进来很容易,出去就困难得很了。”
“那究竟要怎样,才能出去呢?”
“我不知道,我要问问别人,据我所知,还没有人从书里出去过,即使是一半。”
“我把以前的那些章节删掉也不行?”
“不,不要删,你现在删掉,你自己也会消失掉一半。你已经和书或多或少地结合在一起了。”
“那要怎么办?”
“我也不知道,或许,下个月再告诉你吧。祝好运。”
v说完这句话,就再无音讯。x听到自己的一半掉进书里的消息,简直如同晴天霹雳。他想要把小金鱼和青瓷花瓶扔掉,把冰箱里的玫瑰布丁倒掉,想要撇清自己和〈卡斯塔德〉的一切关系,可是每当他的手碰到花瓶,总是不由自主地收回来,眼睛也不受控制地盯着小金鱼等待它们死掉。x试了很多方法,在水里憋气,用刀划破自己的手指,甚至走上楼顶去翻筋斗,只求能忘记,能改变自己和书中完全无二的生活方式。可是这一切都是徒劳,每天早上一睁眼,他的手边还是会放着打印出来的几章〈卡斯塔德〉,他的手指仍旧会拿起那一沓纸张,他的眼睛还是离不开那些风格各异的文字。
x沮丧地过了一个月,觉得天是灰的,地是灰的,连广告牌上女明星的脸庞都是灰色的。
直到下一个月的17号,v再次出现。
“你找到解决的方法没有?”
“或许吧,不过我要先把这个月的给你。”
“你找到办法了?这一章写的就不是我,我从没听过一家叫兰登的咖啡馆,也没在那里点过皇家咖啡和蜂蜜松饼,更加不会画小蜜蜂。”
“那是你的未来。”
“你开什么玩笑?”
“〈卡斯塔德〉就像沼泽,一旦你陷下去了,就会越陷越深,首先是你的过去,然后是你的现在,最后连未来也陷入其中。”
“你呢,你有没有陷入其中?”
“一旦开始传递这本书,就不能停止,即使我知道它危险,仍旧无法停止,就像你现在无法停止喂养小金鱼一样。”
“这究竟是一本什么书?”
“这是一本映照你内心的书,你的内心被照出的越多,陷下去的就越深,也越难从中解脱。”
“你说你或许找到了解决的办法?”
“是啊,不过以前没人试过,我们仅仅能够做个尝试。”
“要怎么做?”
“这个月你已经看到了〈卡斯塔德〉,那就要等到下个月,下个月的17号,在书上写的那家咖啡馆,我会去见你。”
V说完,不给X任何喘息的机会,就又如以前的一个月一般消失无踪了。
X在煎熬里度过了一个月,也渐渐地习惯了这种一切都被写在了书上的生活方式,他偶尔会想,从〈卡斯塔德〉里出来,是不是也像冬天把粘在金属把手上的皮肤拉下来一样痛呢?可是想到自己要逐渐掉到一个扁平的,没有过去,没有现在,没有未来的世界上去,他又坚定了从书里出来的决心。起码现在,他还是有一半在外面的。
到了17号,X穿上黑色外套(这也是书里描写过的),按照书上的路线走到了美好的兰登咖啡馆,点了皇家咖啡和蜂蜜松饼。坐下来等v。他坐了十分钟,赫然发现自己的手指在桌子上划来划去,划出了一只蜜蜂的形状。他有点沮丧,可是转念一想,等到v来了,说不定他就可以彻底解脱。
可惜那天,他从早上等到晚上,从晨光熹微等到夜色阑珊,都没有任何一个像v的人出现,没有人过来问他是否x先生,也没有什么看上去去是来找人的人。
x坐在窗前的位置画了一整天的蜜蜂之后,终于意识到v是不会来的了。他离开咖啡馆,一步一步地走回家,又看了一遍前面几章〈卡斯塔德〉,包括他自己的那两章,然后上床睡觉。
那一天有一架飞机坠毁,两列火车相撞,六个人被高楼上掉下来的广告牌砸到,1638人在交通事故里受伤,37930人被自家的玻璃门撞到头。不管这城市,这世界发生了什么事情,总之,V没有出现,此后也再没有出现。X先生也从来不知道原因。
那个月,他没有接到〈卡斯塔德〉的新章,下一个月,下下个月,仍然还是没有接到。他没有继续掉到书里,可是陷入书中的一半也没法再找回来。他被卡在了一本书和现实中间。
他每个月都不由自主地按照书上所说,过来兰登咖啡馆,点皇家咖啡和蜂蜜松饼,用忧伤的手指在桌上划跳佛拉明戈的蜜蜂,等待V。
每天早上从青瓷花瓶的口里张望小金鱼,把玫瑰碾碎了做布丁,在电脑机箱上烤青蛙,睡前看一遍〈卡斯塔德〉中毫无联系的几章。
这些已经成了他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就像电影放映机的外壳,不管里边的胶片如何变动,这个外壳,永远是黑色的,冰凉的,略带神秘色彩的。他的生活就在一成不变和渴求变化中僵持着,进退不得。
X讲完了他的故事,嘴角带着一丝凄凉的笑容,说:“你不会相信吧,你认为我疯了吧?”
“不,你的故事很好听,那本叫〈卡斯塔德〉的书,听上去非常诱人。”
“不不不,千万不要对那本书产生任何幻想,如果有人要给你关于这本书的任何消息,都不要理会。那是本危险的书。”
“好吧,我不理会。”
X先生听到了我的保证,终于松了一口气,把咖啡杯朝自己挪了挪,仍旧一口未喝。他的右手食指又在桌上画起了蜜蜂,我突然觉得那根手指更加忧伤了。
等到天色渐晚,我要离开的时候,X先生突然拉住我,说:“请你以后不要再来这家咖啡馆了。”
“为什么?”
“我没法不在每个月17号过来这里,如果你看到我,看到这家咖啡馆,势必要想起〈卡斯塔德〉。那本有魔力的书,说不定就会把你也拖进去。”
“好吧,我不进来。”我敷衍地答他一句,想着下个月仍要出现在他面前。
“不不,你要保证,你发誓不再进来。”他的眼睛幽暗如池塘底的游鱼。
我被那幽暗之光感动,不由自主地答应他。
离开咖啡馆。外面的风还是挺冷的,天晚了,已经点起路灯,也见不到白天那只蜜蜂了。
隔着玻璃,看到X先生冲我挥手,口型似乎在说:“再见。”
后来,我路过了兰登咖啡馆很多次,每次看到黄|色的雨篷和擦得透亮的玻璃窗,就想起被卡在书和现实之间的X先生,想起了我的承诺,于是再也没有走进那家店。
夏天到来后的一天,我在网上闲逛,突然点开了一个网页,上面写着:不计一切代价征求〈卡斯塔德〉这本书之有关信息。
我看着这句话,微笑着写下了这样一句话:如果你是蜜蜂,是选择跳圆圈舞,八字舞,还是佛拉明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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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边猫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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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猫咪一觉睡醒的时候,发现和它住在一起的小鸭子不见了。
对小猫咪来讲,小鸭子大概是它最重要的朋友了吧,它们平时就在一起玩儿,就算小鸡小螃蟹来的时候,也没有分裂过它们的友情。
小猫咪眨了眨眼,心里很奇怪自己的小伙伴去哪里了。
去哪里了呢?小猫咪想了想,觉得小鸭子应该不会迷路了,这样的鸟类动物方向感都特别好,小猫咪和小鸭子刚认识的时候,就是自己走丢了,偷偷跟着小鸭子才回家的。
小猫咪打了个哈欠,心想也许再睡一觉,小鸭子就会自己回家了吧。
它懒洋洋地仰着躺在地上,微微地眯着眼睛,看着天空,天空好蓝,它在心里想,有那么多云彩就像飘过眼帘,轻轻的柔柔的,就像小鸭子身上的绒毛一样。
它看到好多绒毛在天上飘,内心里觉得暖暖的,几乎每一片绒毛都随着微风往一个方向飘,慢悠悠的,只有一片绒毛轻盈地飘向另一个方向。
“那是什么呀?”
小猫咪一个咕噜翻过身来,眼睛咕噜咕噜地直转,“那是什么呀,那个羽毛为什么会飞呀。”
它爬起身来,好奇地向羽毛爬了过去。
“羽毛”在半空中翩翩起舞,它的翅膀就像两片小蒲扇,在空中忽悠忽悠地扇着;它的身体忽高忽低,就像是在寻找落脚的地点。
小猫咪好奇地跟在它的背后,看它飞到哪里去。
“羽毛”时而停在草尖上,吮吸一下汁液,小猫咪就趴在草丛里看着它;时而越过低矮的樊篱,小猫咪就匍匐着在篱笆下面,把毛茸茸的脑袋从小洞里钻过去;有时“羽毛”会顺着山坡慢慢地飞上去,小猫咪就吃力地一步一步地往上爬,然后呼哧呼哧地喘气。
“你等等我呀。”小猫咪对着“羽毛”喊道。
但是“羽毛”并没有理会它,上了小坡之后,“羽毛”就向着另一个方向飞去。
远处有潾潾的水光映入眼里,但是小猫咪的眼里只有轻盈的“羽毛”。
“羽毛”在草丛的上方飞着,离小池塘越近,草丛也越茂盛,小猫咪不得不用肉呼呼地爪子拨开矮草,踩住,才能看到“羽毛”飞走的方向。
“抓住你了。”
它趁羽毛停在一丛野花的细长的叶子上时,一下扑了过去。
“羽毛”在它的爪子下面挣扎,小猫咪松开爪子,于是“羽毛”又飞高了。小猫咪气的鼓起了腮帮子。
“你怎么在这里。”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
小猫咪抬头一看,这不是小鸭子吗。
“你来找我的吗?”小鸭子问它。
“是的,”小猫咪用细不可闻的声音说道,“我找了你一下午了。”
小鸭子也红了脸,“我也找了你一下午了。”
“真的啊?”小猫咪很开心。
“当然是真的啦。”
小鸭子的脸越来越红,它把捏着小蚂蚱的手藏到了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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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集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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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没想过会出现这种情况。
一直以来,我上班的时光都非常枯燥——老板就坐在我斜后方,正好能看见我电脑的画面,而我工作的内容,是很机械地查出重量表上的产品重量,利用excel做批运算。
因为太枯燥了,所以我一直希望我能听见点什么,最好能是发自大自然的声音,比如鸟叫声,哪怕是麻雀唧唧喳喳的声音也好,但事实上,因为我在工厂上班,所以只能听到机械运作的声音。
“轰隆隆——轰隆聋——”
如果能听音乐就好了,我这样想。
产生这个想法并不是第一天了,甚至可以说,从我转为正式员工,开始正式介入这份工作,我就一直被枯燥所困扰,有时老板不在办公室,我会觉得疲惫和烦躁像潮水一般向我袭来,这使我瘫在座位上动弹不得。
但我却不得不继续这样的工作,我文凭不够扎实,总是不能通过别家企业的要求——坐在我的座位后面的是一个年轻姑娘,她和我有同样的困扰,认为在这样的噪音之下,人们是很难静下心来工作的。
有时我会回头和她相视一笑,我曾经问过她,为什么不用耳机听点音乐。
她说其实用过的,但是老板不喜欢,没收了她的耳机,所以从此打消了这个念头。
原来,我们都因为命运,囿于没有音乐与自我的国度。
我非常想听到音乐,我甚至幻想在我的耳朵与电脑之间,有一条想象中的耳机线——它是白色的,有着橡胶般的触感,带耳塞的一头连在我的耳道里。
我想了很久,那条耳机线的形状也越来越清晰,甚至有时我能看到耳机线绞在一起,分开之后还能看到橡胶线上带着螺旋。但是,这些都没有今天发生的事情让人震惊,今天,我第一次从耳机里听到了声音——是邓丽君的歌喉。
我想象中的耳机可以传递声音了,那歌声是切实可闻的,声线婉转,歌词清晰,而我根本没听过那首歌——耳机里的声音是真实的,我惊讶地张大了嘴,难道想要听到一个人的声音,只要用近乎真实的联想,就真的可以听到吗?
我回过头去和女孩确认,准备把这个方法告诉她。
这时我惊讶地发现,在她的耳朵与我的心脏位置之间,也有一条白色的耳机线,耳机的另一头,塞在她的耳道里——耳机的主人注意到我,抬起头来,露出有些羞涩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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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为什么总是半夜起来写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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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为什么总是半夜起来写东西?
人的好奇心永远憋不过三天。室友就是在第三天,终于忍不住开口问我。
他是个眉清目秀的秃头中年男子,这趟旅行与我分在了一个房间,他早睡,磨牙,流汗,打呼噜,我晚睡,打呼噜,梦游。
正在洗脸的我拿着毛巾草草擦了一把脸,对着镜子拔了一根露出的鼻毛,仰头打了一个舒服的喷嚏。
你要听实话,还是场面话?
实话。
很久很久以前,我梦见一个自称死去很久的人,他一出场就说,我死了很久了,第一次见人,与你有缘,以后常联系。我想,反正做着梦呢,别问我怎么知道是在梦里,我就是知道,我就坦然问道,那边怎么样。他说不赖,主要看你以怎么样的心态来看咯。我说,要不,你给我们写点稿子吧,说说那边的见闻啥的,一定会挺有趣的。他说回去考虑考虑。
第二天,我又梦见了他。他说好,我回去咨询了一下城隍大人,他说世间荒唐太久,确实需要重新认识我们。太好了,我说,稿费我是算货币还是冥币?
金子,只要金子,冥币是人间人赚人间人的钱。你在金子上刻上我的名字,扔进火堆,溶掉就是。
了解,那你用啥写,怎么给我,发e-mail给我?
何为伊妹儿?他说,现今时兴美人送信吗。
得得,我说,您何年仙去?
晚中山先生一年吧,他说,无妨,我们还是老方法,托梦。
上身?
是也。
所以,每逢半夜,他上我身,我就会起来写字。
室友一头汗,万一他上了身不走咋办?
没关系,哪一天你看到我见到女人们乱表白啥的,你就知道他上了我身没走,他生前可是出了名的花花公子。
他帅吗?室友瞥了我一眼,不过上了你的身后,他帅不帅也无所谓了,就是以后你要小心,别在屋子里装镜子,万一他照了,想不开就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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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集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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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姐住在我的对门503,我住504。
她29岁,说话很慢,每天朝九晚五,一个人住,有一个ex。
分手一年,但那个人依旧在她的房屋里徘徊不散。ex变成她的习惯,在她早晨喝的咖啡里,在她的电视机遥控器里,在冰箱上的报事贴里,在浴室的沐浴露里,甚至在她的qq表情里。她每个礼拜六早晨扫除,扎垃圾袋的方式和ex一模一样。
我偶尔和她聊天,各自站在自家门口,隔着楼道。她站的笔笔直,表情严肃,给我讲她和ex的故事。我大概是她为数不多的倾诉对象,她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熟悉的陌生人。
她跟我讲的最多的,是她如何努力从分手的阴霾中走出来,重建人生。
「不能因为恋爱失去自我,投入的太多最后失去的也会太多。」她这么说,我注意到她拿着马克杯的右手小指微微翘起,就像她的ex那样。
但我并不讨厌这样的王小姐,她只是从恋爱中脱胎换骨重新为人。有什么关系,这里又没有人认识她的ex。
王小姐分手之后就换了份工作,有一次王小姐和我抱怨。
「现在公司行政的人太不仔细了,你看看他们给我的工牌。我上次就去跟他们说我的名字错了,还没有帮我搞好。」
我看了一眼她递过来的工牌,上面确实写着「谢xx」的名字。
我附和说:「是啊,搞行政的么就随便弄弄呀。」
她气哼哼的把工牌丢进包里。
我岔开话题:「最近工作怎么样?听说你之前不是干这行的呀。」
她还没有从工牌的事情里恢复过来,不咸不淡的回答道:「其实我还是适合做现在的工作,以前算是入错行。」
王小姐不玩微信,不玩微博,甚至不用淘宝和qq,但分手后她想要成为网络达人,因为ex什么都会。
她为此付出极大的努力,有几次她来找我,脸上露出明显的羞愧。
我同情她,一边帮她理电视机的线一边对她说:「女人不会用这些倒是很正常的。」
她扭开头,她不是因为求助我而羞愧,她羞愧是因为她觉得自己应该会用,理所当然。
我觉得女人多多少少是这样的,那个人已经不爱了,离开了,但是她还留在那里,和那个残影搏斗,要争一个胜负,或者要证明自己其实不需要对方。
所以我并不讨厌这样的王小姐。
我和王小姐站在门口聊天,像往常一样,她的手指甲涂成西瓜红,和我的一个色号。
一个快递员爬上来送快递。
「王小姐,麻烦签收一下。」他说。
王小姐去拿他递过来的笔,快递员缩了一下手,疑惑的看着她。
「王xx小姐,签收一下。」他重复说。
王小姐皱着眉头去拿他的笔,他往后退了一步,求助一样的看着我。
「504,王xx小姐的快递。」他看着我,声音有点畏畏缩缩。
王小姐呆立在原地,伸出的手缩不回来,她看看快递员,看看我,她就那么站着。
我把她的手按下去,扶着她的肩膀把她送回对面的房间,关上门。
「你知道的。哎。」我拿起快递员的笔,一边签收一边对他指指脑袋。
他一副心领神会的样子:「太可怜了。」
我在签收单上写下我的名字。
「王xx」
我们分手之后她搬来我的对门,喝我喜欢的咖啡,看我常看的电视节目,用我的方式贴报事贴,还买一样的沐浴露。她换了份工作,做我从事过的职业,她用我的名字,做另一个我。
但她已经不认识我。
我是她的前度。
然后她变成我。
爱怎样吞掉一个人,你最明白,谢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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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集鬼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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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迪不小了,十九岁。
所以他觉得自己不该在乎封建迷信。尽管在鬼节半夜上街好了,有什么要紧。
小迪从家里拐出来,路上两旁树木生长,搠破夜空髹一身黑,天倒泛开淡红。
傻Ъ才觉得枝杈像幢幢鬼影呢。小迪轻笑一下,起风了。
拍照效果太差,小迪就没写微博或者说说得瑟胆量。只是开聊天框同朋友发过去差不多的句子:哥现在在外面晃悠!牛逼不!
小迪住的镇子实在不大,一顿饭工夫就穿遍了。逛过的街道拉直后得是个锥子——逐渐狭仄。天热,小迪走在最幽深的巷子里,肌肉酸痛,拖鞋沉重。
出来了嘛!巷子另一边又是条小街,临河,店铺都已打烊。
不,还有家咖啡馆灯亮着,特文艺那种,木门窄窄,木色浓于暮色。此时一看能和阴暗诡异瞎联系到一块。
老子怎么能信了你的邪?小迪拉开门进去,吊着的风铃扑腾几响,灯光昏沉,只能看出店主是个男的。
白衣长发女鬼都没有,剧情好逊啊。小迪随便叫杯冰饮料,店主含糊一声,悉悉索索弄起来。
小迪捧着杯子咬吸管的时候,还是没看清店主的脸。冰块看起来不多,水却也很凉,手指麻麻的小迪打了个寒噤。
乒铃!门上的风铃在地上砸得粉碎。小迪一惊,店主已经站到门口。好身法!小迪暗赞,想起武侠小说,自己笑了。没再回头的他看不见店主竟不收拾地上的狼藉,而自把门锁死。
小迪啜光最后一滩沫子,打算走了。无聊的鬼节大冒险。
一只冰凉僵硬的手拍上他的肩头,小迪回头,被遮挡的灯光隐约照出店主张开嘴里的血色。
我操!小迪毕竟不小了,十九岁,肾上腺素分泌旺盛,冲上来的血带着手臂就把玻璃杯横抡过去,面前的未知等级怪物轰然倒地。
跑跑跑跑跑跑跑!小迪发现门被锁,又听到背后的丧尸复蹒跚爬起,蹬出一脚就把门给踹开,也不敢回头,一路狂奔,找不着北。
门口现出店主的身影,“干!小子不要命了啊!救你你还往死路上跑!”他吐了一口槟榔,感到绝望。
追之莫及的小迪后面,一个白衣长发女鬼紧紧跟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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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辑师
阿玲的同行大z连年高升,总是在招人,去年推荐了多年前的老搭档叙叙给他,开了春又招,阿玲只好自己顶上。这个办公室常来,免不了找叙叙聊几句。大z溜达过来坏笑地问,我听说,你俩以前有一段?叙叙瞬间僵住了,半张着嘴想作答却不知如何讲,阿玲赶紧接茬,拜托你哦,这都听谁说的啊?
阿玲和叙叙是在大学电影系的剪辑专业课上认识的,真是好些年头了,两人都以为对方是导演专业,互相一搭讪,发现都是外系来蹭课的票友。本世纪初的几年,才情在大学校园里尚有最后一片市场,便开始结伴和朋友们合伙拍拍短片,今天这种形式有了个新名字叫微电影,就火了,真是邪了门。
读叙叙的剧本简直是一场考试,抛开哲理式的台词和严谨的分镜不说,你常会在某镜头描述后面看到一个括号(此镜头参考《低俗小说》**分**秒),作为所谓爱好者,大概只有他能彻夜看巨量作品,把一个个经典镜头扒出来写进自己的作品。这种下苦功的方式阿玲是自叹不如的,她只擅长摇摆着脑袋心里默念节奏找到每组镜头的最佳剪切点。
寒假最后一天,看完电影系的汇报作品展,叙叙答应帮阿玲搬行李去火车站。回女生宿舍的路上,阿玲说起李蛋蛋那片儿,“听说年底去投了一个全国dv大赛拿奖了。”“人家是牛逼啊,拍得不错。”“那帮评委就喜欢这种调调,我查了其实类似比赛有好几个。咱们那片儿,过完年再重新剪一版,我觉得也能去拿个奖。”叙叙沉默了几秒,说:“你到底是真喜欢还是为了虚荣心啊?”阿玲不知怎的眼泪就掉出来了,继续低头走着,叙叙听她没回答转头看了她一眼突然转身抱住阿玲,“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阿玲有点不知所措,却哭得更凶了,“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我不是那个意思。别哭了。”阿玲被叙叙厚重的棉衣捂得有点喘不过气,那一刻窒息似乎持续了很久。
一路上两人都不再聊天了,公交车上满是人,叙叙一手拉着头顶的把手,一手扶着行李,阿玲够扶手有点吃力,只好抓住叙叙的衣襟,几十分钟,什么话都没有说。春运不卖站台票,叙叙送到进站口,把行李交给阿玲时,捏了捏她的肩膀,欲言又止,最后只说了一句“路上小心,到了发个短信吧。”
进车厢的那一刻,阿玲看到一个熟悉的面孔,才从恍惚中惊醒。她都忘了一个月前托人帮自己和同乡的前男友买到两张卧铺。迅速切换频道,一面在脑海里一遍遍重演此人分手时决绝的神情,一面自信淡定地打招呼寒暄,一副我过得很好的样子。火车开动,不断有同学从不同车厢来聊天打牌,阿玲谈笑风生地应付每一个,悄悄瞥看前男友的反应,终于捱到熄灯,众人散去安静下来。阿玲早已倦意横生,却无法入睡,为什么要这么辛苦呢,到底是真喜欢还是为了虚荣心,想到这句话阿玲心又被扎了一下。半夜,有一个人爬上中铺挤到阿玲身后。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他似乎没有想要放手的意思,甚至开始在阿玲耳边低声回忆曾经的美好时光,阿玲终于忍不住转过去了,把头深埋在他肩上,粗线高领毛衣的质地,令阿玲怀念起白天的一刻窒息。就这样和好了。
寒假都没有过完,这段关系再一次无疾而终。开学再见到叙叙,又像往常似的,他们只聊作品,只聊专业,有时会提到信仰,有时会提到未来的工作,却从来不会提及各自的感情生活,阿玲甚至从不直视他的眼睛。
一度阿玲深感自己完成了全年最佳剪辑,以上火车那天清晨为出点,寒假结束为入点,一并剪切删除了。
毕业那年阿玲和叙叙接到第一个客户付费的拍摄项目,意见不合外加分赃不均大吵了一架发誓绝交。又过了几年朋友们小聚再碰到,提起那个无聊的破片尤其是那丁点小钱,两人哈哈大笑。
大z耍无赖道,你别管谁告诉我的,快说有没有。阿玲又看了一眼叙叙,他已经别过脸看电脑屏幕了。“我们倒是想呢,你是不是给安排机会啊?”“有意思么你,招人也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啊。”叙叙始终没有再回过头,前一刻凝固的表情是阿玲在那一段尘封废片里见到过的。就让叙叙以为阿玲这没心没肺的姑娘早已经在记忆里把这一段抹掉了吧。而阿玲,她以为自己是个剪辑师,其实是个演员。
后来那份工果然没谈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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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集蚯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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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拨鼠不停挖土,往地心里狠命挖,突然碰见一条蚯蚓,正努力挪动着往上爬。
蚯蚓没有土拨鼠那么锋利的爪子,没有坚硬的外壳,它只能不停地吞下挡在身前的泥土,一小口又一小口,然后不断地排出,借此向前挪动一点点的身躯。
土拨鼠看着蚯蚓不停吃土,不停排泄,不停想要往前挪动哪怕一点点距离,有些不忍,说道,你要去哪里?我帮你吧。
谢谢,蚯蚓没有眼睛,只能顺着声音来的方向点点头表示感谢,我想去地面。
地面?土拨鼠慌了,阳光很刺眼,风雨很冰冷,还有可怕的猎食者,瞬间就能将我撕碎,何况,你这么羸弱,还不如在这土里。
阳光很刺眼吗?我感觉阳光在召唤我,蚯蚓说,在土里,我从来没吹过风;雨,雨的感觉,是不是就像我偶尔会吃到的湿润泥土?太多疑问了,我想到地面去看看。
祝你好运,土拨鼠说,我继续挖我的土。
你要去哪?蚯蚓问。
不知道,挖土就是了,不停挖,土拨鼠的命运就是不停挖土,然后有一天力竭,就这么睡在自己挖的洞里,永远不用醒过来。
你看,土拨鼠指着身后蜿蜒绵长的地道说,我打出生开始就挖了,自己都不知道挖了多长的地道了,我只是知道,一定很长很长很长,像一辈子那么长。
可惜我看不见,蚯蚓说,如果我像你一样会挖土就好了,我听说我们在的地方是一个圆球,不停挖啊挖啊,难说就挖穿了,到了另一个世界的地面。
啊啊啊啊啊,土拨鼠一声尖叫,我从来不知道还有这样的事情,怎么办怎么办?我只是想挖土而已,我不想到地面去。土拨鼠吓得不轻,一发力,挖土的速度又加快了几分,迅速消失在它挖出的地道中。
蚯蚓什么都看不见,它静静地等了一会儿,发现周围也静静的,土拨鼠已经不见了,只有偶尔泥土在互相推挤,树根在呼吸的声音。
也罢,蚯蚓继续埋头吃着土,往它想象的地面前行。
蚯蚓一定不知道,地面上,无数的蚯蚓被太阳晒成了干,它们曾经都如此的向往地面,向往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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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集暗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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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最喜欢从窗口往下张望。
从这个角度看过去,能看到长得依旧茂盛的梧桐。偶尔“簌簌”地从枝头掉落几片叶子。旁边是个篮球场,经常有一群男生在那打篮球。由于隔得不是很远,她能清晰地看见男生进球之后脸上的兴奋的表情。
她是一个月前开始关注这个篮球场的。因为那个爱穿白色t恤的男生。
长得高高瘦瘦的,皮肤稍白,五官清秀,在一群男生里显得很扎眼。爱笑,她经常能听见他透过窗户传过来的隐隐的爽朗的笑声。她注意到他,是有一次她放下书瞥见篮球脱了框砸到篮板上弹出老远,他追着篮球来到了楼下,然后突然抬起头,对她笑了一下。笑得眼睛几乎眯成了一条线,白色的牙齿在明晃晃的阳光下闪着光。
真好看。
她的第一反应就是这样。
此后,只要有男生在篮球场上打球,她便会不自觉地搜寻着他的身影。
抢球,过人,上篮。渐渐地,她熟悉了他的每一个动作。甚至,小到投中之后他会小小地握一下拳这样的动作,她都知道的一清二楚。
而男生仿佛知道她在看他。不少次他在她楼下附近捡球的时候,她总会觉得有目光朝她这个方向扫来。但是她每次去捕捉他的目光之时,却只捕捉到了空气。
再过了些日子。在篮球场上办了个比赛,他也参加了。她看着他穿着红色的球衣,站在人群中,突然回过头冲她招了招手。太阳有些大,让她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
一下午没看进去几个字,她不停地抬头看篮球场。呐喊声助威声挠得她心头痒痒的。她想下去看近距离地看他比赛的样子替他加油。她犹豫了很久,然后下定了决心往楼下走,却在打开门的时候又伸回了迈开的腿。
再等等,她想。万一要是自己自作多情了呢。
比赛结束了,自然是他所在的队伍赢了。她觉得很开心。捧着书情不自禁地闷头低笑。突然听见楼下有人喊,"喂!"她探出脑袋,便看见他已经换好了衣服,抱着篮球站在草地上,挥了挥胳膊便回头走了。
她的心像被小鸟啄了一下。不疼,有种情绪却饱胀得快要溢出胸口。
她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表情,低低地笑了起来。刚好被她的朋友看到了。朋友调侃,想什么这么高兴?
她涨红了脸,一言不发。朋友不依不饶地非让她坦白,笑着闹着纠缠了许久,她终于告诉了朋友关于他的事情。
朋友一脸八卦,缠着她问,"是哪个男生快指给我看。"她半推半就地指了指他所在的方向,"看,穿白色t恤的那个",然后又盯着他的身影看着他仰起头咕咚咕咚喝着水的样子,小声地问道,"你说,我去告白会怎么样。"
朋友却不回答,只顾着看着那一大堆男生。她着急地摇了摇她的胳膊冲朋友说道,"你说说看嘛。"
朋友犹豫地转过头来。
"怎么了?"她不明所以地问道。
“根本没有穿白t恤的男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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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乌龟的烦恼
我是一只乌龟,最近有一个问题烦恼着我。
天底下努力奔跑的兔子这么多,做为一个缓慢的乌龟我为什么要用力去奔跑。
这个问题挺可笑的,因为我在试图展现我不具备的能力,但事实上我不得不展现,因为乌龟女士说如果我能跑得更快一些,她就嫁给我。
事实上,我和乌龟女士谈恋爱很久很久了,大约有一百多年了吧。
在我跟认识乌龟女士的时候,我就准备和她结婚了,但她当时的要求是我可以跑过乌龟小强,她听人有说乌龟小强跑得很快。当然很快,小强是当时我们乌龟族里跑得第四快的家伙,想要追上他可不容易,但我觉得我还有时间还可以练习,所以我每天练啊跑啊,终于花了十多年的时候,在一次跑步比赛中战胜了乌龟小强。
当我向乌龟女士未婚的时候,乌龟女士拒绝了。她说现在可不是从前那样了,她在外出游玩的时候看到有一只鱼吐得水泡特别好看,所以,她决定等我吐出好看的水泡再眼我结婚,于是我又是练啊吐啊,没想到我还挺有吐水泡的形同,花了五年时间就成功地吐了一个漂亮的水泡。
但是,乌龟女士依然不要和我结婚。她说她看报纸发现织布鸟的巢特别漂亮,希望有一个美好的巢再来结婚。我想了想,这不是难事,反正我可以活得比较长。于是我又开始学习如何建窝,这可真是一件难事,花了足足五十年时间才完成。
我想,这下应该可以结婚了吗?
但乌龟女士看着youtube上的视频不可思议地问我:「你知道这个世界有一种动物叫兔子吗,它跑得可以真快啊。」
我知道,我又得练习跑步了。于是我默默地回到了自己的窝,开始练习跑步。只是,没跑两天,我在从一个朋友那里得知,这一生无论我如何练习都不可能跑过兔子……我感到很难过。
以前,我只需要战胜同族的乌龟小强,凭借个人努力我觉得我可以做得到。
后来,我要战胜同是水族的鱼,凭借着个人努力和天赋,我觉得我可以做得到。
再后来,我需要战胜会筑巢的织布鸟,个人努力和天赋好像都不是那么有用了,但好在我活得够长,我还可以从头开始学习如何筑巢。
但是现在,我需要战胜的却是全天下的兔子,我感觉好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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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我有分身
t.小`说`
一天中午,我在公司埋头吃午饭。异常亢奋的键盘滴答环境音持续。聊天窗口飞速切换,社交网络关了又开。炫耀、吐槽、拌嘴和调情的时间到了。多数时候大家都很懒,四方空间里空气静止,没有交谈,眼睛只相信发光的平面,十根手指表达一切。我也用闲着的左手翻了翻微信朋友圈,迎头第一条消息是另一个城市的大学同学小a发的,图片上,红光可爱肥酱鸭、青翠欲滴油麦菜、紫甘蓝沙拉做开胃……总之是一些只看颜色就令人晕眩的美食,配文:“居家美食,味道不错哟。”所谓荤素搭配,吃饭不累。看到这些,再看看自己盘里的青椒炒青椒(以青椒肉丝的价格买入),顿时只剩力气点个赞。
我曾在很多社交网络安营,耗费精力最多的是人人、微博和现在的微信,自从到了微信,前两个就荒废了。我的朋友们也是。大家都说是跟着大部队才走的,而从一个地方大规模移师到另一个地方这么大的事,谁挑的头却谁也不说不清。但不管表达的渠道怎么改变,人们的表达方式始终不变,大家都在那里努力扮演好某一个分身(或假想的分身):幸福的人、生活富足的人、努力的人、追梦的人、有才华的人、甚至柔弱的人种种,不一样的只是程度问题。有时候,觉得我们的社交网络就像公共浴室,有人欲露还羞,有人坦诚相见,有人喧哗叫嚷,也有人脱了衣裳还跳舞。
定义自己始终是一件徒劳的事情,依靠自媒体来定义就更可笑了。迄今为止,我对自己唯一肯定的定位是“空想家”,永远坐在写字楼里,做着世界各地的美梦,仅此而已。意识到这一点,我便不想再做个在网络世界赤身露体抛头露面的人,我得做点什么以正名,当下就有一个念头闪现。与之匹配的动作是:我迅速统计了微信好友并按地区分类,打开网银查了账户余额,一通思量,打了个响指,接着把老早就写好的辞职信翻出来再改了改日期,冲进了上司办公室。这样的速度,对我这样瞻前顾后惯了的人来说,简直神了。
“我有一个计划。”我义正言辞地向上司陈述我的理由,“接下来2到3年,我都会在路上。”
“你会在路上。”上司用自言自语的音量重复道。他的右手中指滚动着鼠标,眼睛并不看我。
“是的。我会一一去拜访我社交网络里的朋友,这需要2、3年时间,因为有些人在国外。”我意识到自己切入主题太快,于是喘了口大气,“我发现,虽然我每天都跟这些所谓的朋友们互通往来,但其实很多人我已经有好几年没有见过了。事实上他们已经对我现在的生活产生误解,有时候,连我自己都怀疑我是不是他们想象的那个人,我对他们也是。很难想象我继续以这种方式经营朋友情谊……”这时我又发现自己讲偏了,有点懊恼,“总之,我需要去和他们相见,这需要很长时间,所以,对不起了。”
上司狠狠地往椅子后背靠去,看上去像伸了个懒腰。过了良久,他才发出一点声音:“呵呵。”他居然对我呵呵。
结果是我如愿以偿离开了这家公司。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这一点都值得庆幸,当我走出大门的时候,那震耳欲聋的键盘声还在敲打我的耳膜。不过我不再害怕,因为我的新生活开始了。
当我要改变,困难总是很多。但一想到这是一种改变,心情又会转好。我这属于将自己置于死地,就不相信自己活不过来。事实上,人在路上,危险重重,真差点活不过来。有一次,我在火车上昏沉睡去,梦见自己正被火烤,却怎么也醒不过来,原来倒霉的我发烧了;我还在车站遭遇过一次蹩脚的抢劫,但因为我可能比抢劫者更蹩脚,所以竟然让他们得逞了;我还经常在异地迷路,走很多冤枉路花很多冤枉钱,最主要的是,受很多冤枉气……这一切有时会让我失去信心,反问自己值不值得,因为在不久的将来我的存款就会很难看,也许会变成一无所有。但每次,当我千辛万苦见到一个朋友,和他或她合影,又被发到网上供朋友点赞,一天比一天更成为社交网络里小有名气的人,受到一些未拜访朋友的期待,又觉得备受鼓励,于是继续走了下去。
在我拜访的人中,有人让人惊喜、有人让人失望。我还拜访了几个异常低调、几乎不在网络世界露面的旧友。他们的生活非常纯粹,让人羡慕。也有人放了我鸽子,我在陌生的地方逗留,像个无家可归的孩子一样。
然后,那次,我到了小a那里。
我们削尖了声音惊叹了一下彼此的变化,坐到沙发上交换了礼物。她给我的是一本装帧精美的笔记本,她说:“你的计划需要这个。”然后她拆开我给她的礼物。“哇!谢谢!”是她喜爱收藏的毛绒公仔玩具亚美。她给亚美拍了个照片,然后低头玩了会儿手机。沉默的空当,我趁机环顾了她的家,然后我发现,我对她的家那么熟悉又那么陌生。熟悉的是,我几乎在微信上都看到过她房间的各个角落拍过的照片,但我只对那些零散的部件熟悉,组合在一起,竟是这样陌生。
这时她说:“午饭在家做好吗?”
“这太好了!你知道吗,我这个寻访计划跟你发的某张美食照片还有些关系。”
“哦?哪张?”
“好吧,其实,我是来蹭饭吃的。”我扯开话题。然后我们都笑了。
“其实,我也是难得在家吃,工作太忙了。”她感到抱歉。
“不过我相信厨艺一定很不错的。”
“天啦,你们对我误解太深了。” 这时,从外面进来一个人。“我妈买菜回来了。”
我这才知道,她一直跟她母亲生活在一起,那些美味也并不出自她之手。
她执意要给桌子铺上新的桌布。那是块咖啡色的、上面有隐约格子图案的桌布。厨房里滋滋滋的声音,让人觉得幸福。
“你下一站要去哪里?”
“你还记得习习吗?她现在在日本做媒体,我看她世界各地做采访,见了不少大人物。”
这时她的脸上露出一丝笑容,非常可疑。“听我说,你还是回去吧,回去好好上班、同时好好谈个恋爱,然后结婚。你这样继续下去不会有任何结果的。你的目的是什么呢?”
我很惊讶她会这么说,而且我有点不开心了,工作、感情都是我不愿谈起的话题,不过确实,我们坐在一起,还能谈点什么呢?
她变得有些扭捏:“你这样做,开心吗?”
“这不是开心不开心的问题。你不觉得你一点都不了解我吗?但我们一直以朋友相称。”
“嘿,你太较真了。”她说,“只要我们情谊在就好了。关键是,只要我们彼此知道对方还活着就好了。大家的生活都大同小异。而你又得到了什么呢,大家只会在微信里发条和你的合影,然后把你定位成一个浪漫或疯狂的人而已。这改变不了什么的。”
原来,她并不欢迎我。但我还是嘴硬说,其他人都挺高兴的,他们都觉得我的主意不错。
然后,她像突然想到了什么事情,逃开了和我的争论,跑开的途中,她撞到了门、撞翻了铁质铲子,掉在地上,发出尖利的声音。
我醒了,发现还在办公室,四方的空间,凝固的空气,轰轰烈烈的键盘声。不知道从哪个点开始睡着了。现在午休时间结束了。一场梦而已,看,这就是我“空想家”的本质。
我又刷了一下圈子,小a又有新动态。“朋友远道来看我,一天圆满了。”我又手贱点了个赞。
这时,上司从我前面经过。他幽幽地飘过,看了我一眼,气运丹田,从身体深处发出了一声沉闷的声音。“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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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的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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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砰,砰..的声音让我想起了击打沙袋的画面,不过这只是因为手感很像而产生的感觉混淆吧,只听声音的话应该更加的接近乒乓球的碰撞声,还要稍微的再沉闷点
砰,砰,鲜血随着打击声飞溅,我控制着力道,血液没有溅到自己身上。偶尔发出了明亮而清脆的声音。如果打到脂肪比较少的部位球棒就会与骨头相碰,发出像这样较清脆的声音,而脂肪多的地方则比较沉闷。如果控制好力度和殴打的部位也可以把尸体当成打击乐器吧?当然现在可没有慢慢试验的闲情。
我略带得意的看着倒在地上的上司,或许该说是“曾经的”上司,从头部的流出的鲜血默默的宣告着其生命的逝去。
尸体上布满了被球棒打击后的於青,大部分伤痕渗出了鲜血,看死者的表情不难想象死前的痛苦。虽然我不是虐待狂,但是为了脱罪只能委屈他了,拜此所赐,任谁看都像是气急败坏的罪犯在拷问中失手所导致的惨剧。
我再次的回顾计划,大门的监视器因为装修工程而暂停,这样的话有什么人混进来也不奇怪,保险柜上残留着“劫匪”试图打开的痕迹,上司的死状“毫无疑问”是被“劫匪”拷问,尸体手腕上的手铐也是生前就戴上的,从手腕痕迹上看不出疏漏。简直是完美!这下不仅私下向上司借的钱不用还了还能赚笔保险金,身为受害者之一,公司也会补偿我吧,简直就是财务赤字上的大逆转。
接下来就是最后的部分了。我抑制住双腿的颤抖,深呼一口气,低头向墙面撞去。
温暖的血液顺着脸颊流下,努力克制住眩晕,我用手铐把自己铐在窗前的铁栏杆上。
这样就行了,剩下就是等来上班的环卫工来发现..
被发现后我就会作为受害人..
嗒,嗒
随便编造个穷凶极恶的犯人..
之后领着保险金逍遥自在...
嗒,嗒,嗒
编个什么样的犯人好呢?拿着球棒的杀马特少年?还是带着面具的恐怖大叔?
还是后者比较好吧,尽量描述的少一点,这样出的批漏也少
嗒,嗒
让犯人戴上面具,这样只要有类似的在逃犯就会被认为是犯人吧?
嗒!
声音停在门口,我抬起头,头戴面具的恐怖男人看向我,单手拎着的铁棍与地面摩擦,偶发发出“嗒嗒”的碰撞声
哈..哈..
就说是这样的犯人好了...
鲜血和眼泪顺着我的脸颊滴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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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集越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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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被关在一座房子里——我和他。
这座房子的建筑风格是极简主义,什么装饰都没有。墙壁、天花板、家具,一切都是白色的。
厨房里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摆出大餐来。烤牛排、红烧肉、冰激凌,什么都有。看来我们暂时没有饿死的危险。
忘了说了,这栋房子里到处都找不到窗户。
我下决心要越狱。我说:“咱们应该设法离开这个鬼地方。”
他并未表示反对,但是说:“我们既然被关在这里,恐怕不是那么容易逃出去的。”
我说:“不管怎么说我们也得试试,何况这里连一个看守都没有。”
于是我们打开起居室的门,来到餐厅;打开餐厅另一头的门,来到厨房;打开厨房另一头的门,然后我们发现自己又回到了起居室。
“我们一定做错了什么。看,这里有个楼梯,我们要从这里下去才能找到出去的门。”
于是我们跑下楼梯,来到一间卧室;打开卧室另一头的门,来到另一间卧室;再打开这间卧室另一头的门,我们发现自己又回到了起居室。
这可有点不对头了。我们像发疯了一样在房子里四处奔跑,只要见到门就往外冲,可是无论怎么跑,最后总是回到同样的地方。
最后我们气喘吁吁地瘫在起居室的沙发上。他说:“我们一定忽视了什么,也许什么地方有个暗门之类的……”他挣扎着站起来,把壁橱的门一个个打开,还用手在墙上敲敲打打。
“这不对,”我说,“如果我们只是打开门,穿过几个房间,然后发现自己回到原处,这没有什么奇怪的。但是我们不可能下楼梯、穿过两个房间之后回到原地。这是不可能的。这里一定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他说:“或许这座房子就像地球一样,无论你往哪个方向一直走下去,最后都会回到原地。”
“唔,”我说,“有些电脑游戏就是这样,如果你一直往右,最后就会回到左边。有人说宇宙也是如此,卷成圆筒、球或者面包圈的形状……但是一栋房子怎么能变成这样呢?莫非像某个科幻小说里写的那样,时空在更高维度上卷曲了起来……”
他站在壁橱边沉思了一会,说:“也许我们搞错了。我们从起居室出发,下楼梯,跑过两间卧室,发现自己又回到了起居室,但是这也许是另一间起居室,不是原来那间。毕竟这里的房间看上去都差不多。”
我兴奋起来:“这是他们迷惑我们的手段!如果我们一直跑下去,早晚能找到大门口!”
于是我们又玩命跑起来:下楼梯,穿过卧室……可是这次我们不仅穿过了卧室和起居室,还穿过了客厅、书房、娱乐室——里面甚至还摆着一张台球桌——阁楼、卫 生间甚至地窖。我觉得我们跑下了无数个楼梯,穿过了无数个卧室、起居室、客厅、书房、娱乐室、阁楼、卫生间和地窖。可是最后总能回到那间一模一样的起居 室。
我们终于再也跑不动了,只好再次躺倒在那张看上去一模一样的沙发上。
“这不可能!”我说,“就算这栋房子是帝国大厦,我们也早该跑到底了!这座房子就像宇宙大爆炸一样,在不断膨胀!”
“无论如何我们今天都不可能再跑了,”他喘着粗气说。
我们瘫倒在沙发上,好一会才喘匀气。这时我问他:“你是谁?”
他没有回答,却说:“还是先说说你自己吧。”
“怎么说呢,我是个所谓的持不同政见者,也就是批评政府的人,所以才被关在这里吧。我是这么想的。你呢,你是谁?是看守吗?”
他微微一笑说:“你认为我是谁,我就是谁。”
我们相对无话。沉默了一会之后,他说:“怎样才能建造一个让犯人永远也逃不出去的监狱呢?”
“这很简单,”我回答道,“监狱只要建得足够大就行了。毕竟光速是有限的,一个足够大的监狱可以让人终其一生都走不出去。”——我一定是因为过度疲劳产生了幻觉,我觉得我们所在的屋子大得望不到边。
他又微微一笑说:“你忘了,根据相对论,物体运动速度接近光速时,时间流动会变慢。也就是说,在旁观者看来一个接近光速的越狱者要花好几百年时间才能逃出监狱,但对越狱者来说这只是一瞬间的事。”
我说:“那就把监狱建在黑洞里,连光线都无法逃出。”我仿佛感受到了潮汐力,这股力量好像要把我扯成两半似的。
他说:“你知道,有一种黑洞,可以通向另一个宇宙。”
“对啊,爱因斯坦-罗森桥……那就把宇宙卷成圆筒、球或者面包圈的形状,让人怎么走最后都只会回到原地;或者让宇宙不断膨胀,速度甚至超过了光速……或者 干脆就把膜宇宙本身当作监狱,一切粒子都被束缚在膜上,只有引力才能穿越……”我感到房间被压扁了,变成了一个更大的房间上的一面墙,“不过无论如何虫洞 都能撕裂膜宇宙,让我们逃入另一个宇宙……这座房子里一定有个暗门能让我们出去,我们一定能找到它……”我坐了起来。
他并没有再次跳起来寻找暗门,而是坐起来,转过头来看着我,目光炯炯有神。他说:“还有一种可能性……”
我说:“你是什么意思?”
“想像一下,假如你和你的全部记忆都是一秒钟前才创造出来的呢?”
“你的意思是我们都被关在matrix中?我们只不过是一个程序,我们周围的世界是一个幻觉……”我开始觉得周围的墙上出现了马赛克。
“唔,其实这并不像听上去那么离奇。贝克莱大主教就认为上帝创世是在精神中,印度教神话也认为,世界是梵天做的一个梦,梵天梦醒之时,世界末日就到了。因此我们可能都是上帝做的一个梦,或者是上帝写的一本小说中的人物。这所监狱我们怎样才能逃出呢?”
四周的世界似乎开始分崩离析……
我定了定神,说:“我感觉不对劲,好像出现了幻觉。”
他说:“坐着别动,我到餐厅帮你找找有没有什么喝的。”
过了一会他拿着一杯湛蓝色的饮料回来了,说:“餐厅里只有这个。”我接过杯子,看到杯子上写着“喝我”两个字。
我一饮而尽。喝下饮料之后幻觉不但没有消失,反而变得更加严重了。我看到他的身体变得透明,我可以透过皮肤和肌肉,看到他身体里面有个小人,正在操作一些杠杆和按钮。这时我听到小人大喊一声:“他不是个人!只不过是个装置!”
“那么你是谁呢?”我问小人道。
小人继续大叫:“我不懂你的语言!我能跟你对话是通过这些机器装置!但是无论是我还是这些装置都不懂你的语言!”
……
我醒了过来。即将分崩离析的墙壁和透明人体内的小人都消失了。他看着我说:“别怕,这只是个思想实验。”
我说:“什么……思想实验?”
“思想实验就是一个故事。上帝创世也是一个思想实验。”
“这么说,我们还被困在这个实验……这个故事中?”我想起刚才的对话,感到很泄气。
“思想的禁锢只能通过思想来打破!”他语气十分严肃,目不转睛地望着我。
“我不懂。”
“你还记得哥本哈根解释吧?”
“你是说量子力学?当然,薛定鄂的猫在没有观察者的情况下出于半死不活的叠加态,直到有观察者出现,波函数坍塌,猫才或者死去,或者活下来。但是这和我们……”
“除了哥本哈根解释之外还有别的解释,你也知道吧?”
“唔,平行宇宙解释……宇宙不断分裂,有些宇宙中的猫活了,另一些宇宙中的猫死了,观察者的意识进入其中一个宇宙……这有什么意义吗?”
“如果观察者并不只是被动地进入某个平行宇宙……”
“你的意思是,观察者能够选择要进入哪个平行宇宙?唔,那差不多就意味着他们能够创造世界……观察者不是仅仅发现世界的规律,他们创造世界的规律……”
“对,”他看起来十分满意,“要知道,观察永远是理论关照下的观察,观察者所持的观点决定了观察的结果。人类意识的功能就是开启和创造平行宇宙。世界最初 只是一片混沌,是意识创造了大地和天空,创造了地球、太阳、月亮和星星;是意识创造了万有引力,让地球绕太阳旋转;是意识创造了分子和原子、质子和中子、 电子和夸克……”
“而这就意味着,在某个平行宇宙里我已经离开了这座监牢,只要我想,我就能进入那个宇宙,离开这座意识的监牢……”我猛地醒悟过来,久久地注视着他:“你究竟是谁?”
他微笑着:“我已经告诉过你了,你想我是谁,我就是谁。我就是你。”
说着他消失了。而我开始集中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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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鬼与革命家与平行宇宙与冒充上帝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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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人静,只有面前的电脑还在吱吱作响。
忽然感到有东西从身边闪过,一扭头,发现魔鬼就在我身边。
魔鬼挺着个大肚子,留着大胡子,头的两侧长着两个犄角,ρi股后面拖着条分叉的长尾巴,手里还拿着一把叉子,看上去挺像艾未未。
头顶上的日光灯管发出吱吱的响声,魔鬼用一双狡猾的小眼睛瞅着我。
魔鬼用尖细的吱吱声说道:“congratelations!为了表彰您长期以来坚持不懈地在互联网上充当魔鬼辩护士的工作,地狱有限公司决定把本年度的愿望大奖颁发给您!”
我吓了一跳。回了回神之后,我好奇地问道:“那么说,我中大奖了?”
魔鬼继续用吱吱的声音说:“地狱有限公司可以满足您的任何一个愿望,但是要记住,无论您得到什么,您的敌人都会得到双倍!”
“就是说,如果我要一百万美元……”
“那您的敌人就能得到二百万美元!”
“如果我要得诺贝尔奖……”
“那您的敌人就能得到两项诺贝尔奖!”
“唔,一方面,只要我自己得到了想要的东西,别人得到什么与我有什么关系?但是另一方面,我的敌人是谁?是那个整天在网上骂我的xxx,还是那个讨厌之极的邪教领袖某大师?”
魔鬼发出一阵冷笑:“您连自己的敌人都忘记了?您的敌人就是大独裁者本人,没有别人。凡是您得到的东西,他都会得到双倍。”
“哦,没错,当然是他。如果他得到二百万美元或者两项诺贝尔奖,我肯定会气得半死。不过……”我灵机一动,“有些愿望肯定没法照此办理,例如我的愿望是有一个不附加条件的愿望……”
“本公司的规则是禁止递归算法,因此您不能提出此类愿望。”魔鬼的脸阴沉了下来。
“那么,还有另外一些愿望,”我不慌不忙地说,“例如我要成为世界首富,或者成为这个国家的总统,或者仅仅要求消灭独裁……对于这些愿望,他肯定没法得到双倍。”
魔鬼看上去气得肺都要炸了,他咬牙切齿,好不容易才从牙缝里挤出几句话来:“没问题,本公司可以满足您的此类愿望。不过您必须付出自己的灵魂作为代价!”
我本可严词拒绝,但我意识到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至于我的灵魂,与千百万人的生命、自由和幸福比起来又能有多重要?
于是我说:“我的愿望就是结束独裁者的统治!”
这时我突然陷入一片耀眼的白光之中。除了光线之外一切都从我眼前消失了。一个声音说:“停!”
一切又开始在我眼前重新聚集,云雾消散之后,我发现自己坐在一个乱七八糟的卧室里,眼前还有个只穿裤衩背心的大胖子,他认真地看着我,说:“你知道自己的决定会有哪些后果吗?”
“怎么,”我想,“发生了什么事了?我已经死了吗?可是这里既不像天堂又不像地狱,眼前的这个人也不像上帝啊(魔鬼我已经见过了)。”
“你是谁?”我问,“是上帝吗?”
“不,不是上帝……唔,不是你想像的那种上帝。你看,其实你是一篇小说的主人公,而我是这篇小说的作者。因此对你来说,我或许就是上帝。”
这话听来令人震惊,可是他让我看了身旁电脑里的一个文件,文章开头是:“夜深人静,只有面前的电脑还在吱吱作响。”
“这个故事的开头隐藏着一只老鼠,不知你注意到了没有,它一直在吱吱地叫,”他咯咯笑着说,“当然你在故事里的时候是不会感觉到的。”
“如果我只是你作品中的一个人物,那岂不意味着我没有自由意志了?”我感到十分沮丧。
他挥挥手说:“没有这个问题……作者在构思作品的时候会同时考虑多种可能的结局;作品还没有写成的时候,多种可能性迭加在一起,就像量子力学中的迭加态或 者平行宇宙一样,你完全可以用你的自由意志来决定故事的结局……说到这里,你知道你刚才的决定会有哪些后果吗?”
我耸耸肩膀:“我只是想要结束独裁而已。”
“那你就亲自去看看吧!”
这时一道绿光闪过……
我看到了什么?我看到了成群结队的坦克、炮火、轰炸;我看到了流血、难民、哭泣的孩子;我看到街道两旁、建筑物上,到处都挂满了邪教领袖某大师的照片,到处都摆满了他的塑像;我还看到一向反对某大师的著名自由派人士遭到审判……
“不!”我大叫道,“停下!这不是我想要的!”
……
烟雾散去之后,我又回到了魔鬼面前,刚好听到魔鬼咬牙切齿地把这句话说完:“……不过您必须付出自己的灵魂作为代价!”
这么说,我又得到了一个修改我的愿望的机会?这次我可要想好了再说,不能再犯刚才的错误……
思考了一会儿之后,我说道:“我的愿望是让这个国家立即但要和平地结束独裁统治,成为一个自由民主的国家。”
这时白光再次亮起……我发现自己又来到了那位假冒上帝的作家身边,他说:“你确定这就是你的选择吗?”
这次我又做错什么了吗?“有什么问题吗?”我问。
“你再去看看吧!”
绿光再次袭来……
我发现自己来到了家附近的一条街道上,虽然天色尚早,但已有上班、上学的人行色匆匆。
街边报摊买份《晨报》:明星、娱乐、八卦,和以前没什么区别。再买份别的报,也是一样。
“劳驾,”我拦住一位拎着一袋子菜的大婶,“麻烦您打听个事……独裁者真的完蛋了吗?”
大婶先是一脸迷惑,然后不知为什么笑了起来,说:“独裁者……哎呀,是有过一位独裁者来着……叫什么来着……你瞧我也说不上来了……他已经完蛋了?好像是有这么回事……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来着?上个月?半年前?说不定有一年了吧……”
“独裁者名字叫金……什么来着?”一位身穿短裤和背心,大概是刚刚早锻炼回来的老大爷也加入了谈话。
“不对!叫希特勒!”一个跨在自行车上、背着书包的中学生Сhā嘴道。
“那么现在有选举吗?”我问道。
“选举?哎呀,似乎是有的。新当选的那个家伙,大家管他叫总统的……我也想不起他的名字了,肯定是个以前没听说过的家伙……”大婶抢着说。
“这跟咱们有啥关系?我这辈子从来没有投过票,现在也不打算去投。”老大爷说道。周围的人们七嘴八舌地表示赞同。
可是我已经听够了,“停下!这不是我想要的!”
这次我回到了作家身边。“我不明白,我到底做错了什么?我当然希望变革尽量不影响人们的生活,可是……”
“问题就在于你替人们作出了选择!他们没有能够自己决定自己的命运,因此他们对变革麻木不仁也是理所当然的。”
“那我应该怎么办呢?既要让人们能够自由地作出选择和决定自己的命运,又要实现我的愿望……”
“哦,其实人们并不能完全决定自己的命运。命运之中存在着很多不确定性,这些不确定性正是你的愿望能够发挥作用的地方。最大的不确定性来自发明与创新,发 明与创新的结果是难以预料的……此外,我认为你还需要考虑一下自己的灵魂。当然,这些都只是建议,最终的决定还是要你自己来作出。”
我闭上眼睛思考了一会儿又一会儿,然后睁开眼睛说:“我知道该怎么办了!”
作家说:“好。不过你要知道,这是你最后一次机会了——故事里的魔鬼通常都只给三个愿望。”
……
再次回到魔鬼面前时,我说:“你可以得到我的灵魂,不过只能在我死后。”魔鬼嘟嘟囔囔,但是同意了。于是我说:“我的愿望是把意识上载到计算机中的技术变成现实!”
一阵电闪雷鸣!我倒在床上动弹不得,随后失去了知觉。
醒来时天已大亮。“昨晚做了个好奇怪的梦!”我一边嘟囔着一边打开电脑上网。今天的头条新闻是:“瑞士洛桑理工大学成功实现意识上载,有关产品五年内有望进入市场”我看着电脑屏幕,想起昨晚的梦,楞了好半天。
……
我的愿望终于开花结果了:商业化的意识上载服务三年之内就出现了。修正了最初的几个重大bug(如上载后的意识没有备份、遭到病毒攻击等问题,这些问题一 开始甚至造成了一些人的死亡。现在人人都安装了防火墙,还把自己的意识复制很多份保存在不同地方,定期自动更新)之后,这项技术正在变得越来越成熟,价格 也越来越便宜。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放弃了自己的肉身,生活在塞伯空间中——当然他们随时都可以把自己下载到某种人造躯体中找点乐子,你甚至可以用自己的意识来驾驶飞机,过把飞行的瘾。
独裁政府已经完蛋了,因为现在它既无法收税,也无法对反对派进行肉体消灭。不过我们并没有建立一个民主的国家——随着世界各国的政府(不管是民主政府还是 独裁政府)纷纷垮台,现在“国家”和“政府”都已经成为了过时的概念。现在我们生活在一个无政府主义者们梦想过的世界中。
至于我自己的灵魂,现在我可以说是永生不死了,魔鬼要想拿走我的灵魂可能要等到热寂那天了。而且我给自己的灵魂加了七道防火墙,藏在七十七个不同的地方,魔鬼做梦也找不到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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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集老马
《
十年前春天的某个下午,我正站在楼道和同学聊天,一个男生气喘吁吁地跑过来递给我一封信,然后指了指楼下站着的一个人,说:“这是他让我给你的。他叫老马。”
“老什么老。”我心想,“怎么十几岁的小屁孩总喜欢扮老熟。”那时我也不过是一名十几岁的小毛孩而已。
站在旁边的女生们迅速围上来,吵着嚷着让我把那封信打开。大家都以为是情书,包括我也是。歪歪扭扭的字没几个,很大气的写到:“马哥我以后罩着你!没人敢欺负你!!!”三个硕大的惊叹号。
老马是全校有名的混混,我是全校有名的干部,按理来说我罩着他还差不多。我努努嘴,想把信扔到垃圾桶,扭头却看到了站在楼下正在向我张望的老马。
面对“认哥认妹”——这种当年在校园里很流行的“社交”活动,并不能打动当时年幼的我。一来我是班干部,要以身作则,不能涉猎这种男女之事;二来只会埋头读书的我,胆怯也不敢与问题少年们接触。
说他是老马,确实够“老”。他比我们大三岁,又是转校生,脸上还有一条横跨眉骨的刀疤,这给他增添了不少江湖气息。刚进学校没多久就自封了“扛把子”的称号。打架无数,翻墙逃课无数,与各科老师吵架无数。典型的问题少年,全校人人皆知。老马个子不高,浑身都是精肉,体味儿却是异常的好闻。后来我们才知道,他从十三岁就开始喷香水了。这一举动莫名地吸引了不少女同学的仰慕。
据说他够义气还豪气,经常请一帮未成年人大摇大摆出入网吧、酒吧等场所。他的小弟被人打了,老马会拿着板砖照着对方的脑袋就是一狠拍,从来不考虑后果,没有后怕。风风火火的势力一下子就辐射到了学校方圆两公里之内的所有场所。班主任拿他没办法,教导主任拿他更没办法,只有校长苦口婆心的劝说。因为老马的数学实在好的惊人,代表学校参加各种数学比赛屡战屡胜。这一绝技更是为他的人品魅力增添了n分。
自从老马的“情书”事件以来,学校里有不少人对我指指点点,大家都知道老马虽然够酷够Diao,却是几乎不近女色。即便有女生主动投怀送抱,也都被他敦敦教诲一番,更别说是主动“认妹”了。但有传闻说,他不近女色的原因是他死心塌地的爱着一个姑娘。那姑娘成绩一塌糊涂,还稀里糊涂地暗恋着校草。这种复杂的三角恋情折磨的老马欲罢不能。那姑娘个子不高,齐耳短发,眼睛水灵灵的乌黑发亮,笑起来嘴角有两个小酒窝,甜的像刚出炉的棉花糖。再加上笨笨呆呆的样子,温柔的声音,男生只要接近她双腿立马发软。
我无暇顾及这等风花雪月的琐事,每天被各种“公务”缠身,根本没把老马放在眼里。一周之后,老马在课间来我们班门口找我,他说:“你,你为啥不回我信?”
“啊?我不知道这种信也要回。回啥啊?”我推了推眼镜。
“就是告诉我你是同意还是不同意?”
“不同意你会找人打我吗?”
“妈的,不同意我现在就打你!”说着老马就扬起手想吓唬我。我从他的扬起的手臂下钻过去,反身用手指弹了一下他的后脑勺。于是,就在这种莫名其妙却又有轻松和谐的氛围内我妥协了。之后老马也没有做过什么过分的事儿,更没说过超越“哥妹”关系的话,说是把我认妹妹,还真的就是妹妹了。
有一天课间他让小弟送来一封信,信上只有一行字:“你听过m2m的pretty boy吗?”
“什么东西啊?”我在心里鬼叫。但放学后还是没忍住冲进了盗版音像店买了一盒m2m的磁带。两个甜腻的女声在唱:“oh my pretty pretty boy i love you...just tell me you love me too。”
这次我回了老马的信,就仨字:“难听死!!!”配上了三个硕大的惊叹号。
但是每当学习到深夜,我还是会忍不住翻出那盘磁带来听,反复听那首pretty boy,听久了倒也觉得还不错。对于情窦晚开的我,竟然在一个晚上莫名地流下了眼泪,觉得歌词里有无限哀怨。
后来老马总是不间断地给我买早餐,有时候还有零食。不知道他是出于什么心理,死党z偷偷问我有没有心动,那种感觉我也说不上来。我不知道心动是什么感觉,就像我不知道那个晚上听那首歌时流下泪水的原因一样。
三个月后据说老马给他心爱的姑娘进行了第三次告白,还是以失败告终。那姑娘给出了模棱两可的态度,让老马抓狂到死,一个人在操场上喝掉了四瓶啤酒,同时也放弃了第二天的数学竞赛。带着他的小弟们在网吧cs一整天。我觉得又可惜又可气,于是生平第一次翘了自习课,跑到网吧去找他准备进行一番说教。
找到老马时他正叼着烟眯着眼睛坐在电脑面前大声飙脏话,看到我时立刻呆若木鸡。
“你他妈有病啦?不好好上自习来这儿干吗?快滚回去!”又是一副纸老虎的模样。
“你他妈才有病吧!竞赛也不参加,钱白交了啊?”
“走走走,你跟我出来,别在这儿磨叽。”老马拉着我的胳膊走出了网吧。他跑到小卖部买了两罐啤酒,带着我来到了河堤。
白天的河堤人都很少,更别说是晚上了,渭河此时就在我们眼前涓涓流淌,四周散发着浓重的泥土味儿,混合着植物甜腥的气息以及老马身上至今也不知道是什么牌子的香水味儿,当这些气味混合在一起时,也就那么0.0001秒的刹那,我好像知道了什么叫做心动。
我们在一个硕大的石堆面前停了下来,他说:“爬上去,哥哥我今儿带你认识一下世界!”然后把啤酒打开递给我:“就一口,你尝尝。”
在好奇心的作崇下我喝了一口,又立马吐了出来。“什么鬼玩意儿!真难喝!”
“这东西啊,就跟爱情一样。”老马装的特别深沉,“好奇吧?想尝尝吧?喝了一口之后觉得太他妈难喝了,可是你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就渐渐地对这玩意儿着迷了,它让你沉醉,让你失控,让你疯狂。”说完之后老马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我不知道该接什么话,只好装作很明白的样子点了点头。
老马顺势躺在了石堆上,我也躺了下去。我们肩并肩,看着满天的繁星,我的嘴里还有残存的酒精的味道。我觉得自己的体温在一点点升高,有一种头晕目眩的感觉,心跳的速度也变快了。多年之后回想起那天晚上的情况,我也说不来上来究竟是酒精的作用,还是荷尔蒙意外地超额分泌。
“她说她毕业之后就不读书了,要去柜台卖药。”沉默了五分钟之后,老马突然说。
“她?哦哦!那个姑娘啊!那多可惜啊!”我装作没事儿的样子回答。
“就是,可惜!女孩子家家的,不好好读书去卖什么药,要卖也是卖避孕药。”
之后又是很长时间的沉默,我的脑海里却莫名其妙地浮现出了m2m的那首pretty boy,情不自禁地哼唱了起来。然后惊讶的事情发生了,当我侧脸扭过去想和老马继续扯淡聊天时,我却看到了他在悄悄流泪。晶莹剔透的眼泪不断地往外涌,老马一点声音也没有,也没有动手去擦,任凭它们肆意流淌。恍惚间我觉得老马就是眼前的这条渭河,他的眼泪混着泥土和沙石逐渐将他的躯体淹没了。
过了一会儿,老马站起来在旁边的石堆上擤了擤鼻涕,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又和我嘻嘻哈哈起来。开始在我面前炫耀他打架的英雄战绩,比如新学会了使用什么武器,打人打哪儿最狠,如何锻炼自己的瞄准能力等等。他滔滔不绝地讲着,我却觉得他在一点一点憔悴下去。掩饰的东西越多,反而愈发显得更脆弱。
不知道是老马的眼泪感动了上苍,还是那姑娘回回吃校草的闭门羹自尊心遭到挫折,我们发现她开始和老马频繁地出现在校园的各个角落。没有人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老马对我的注意力也明显减少了许多,他的信从每周四封骤减至每周一封。仍旧不好好学习,和老师吵架,可是大家再也没见过他翻墙逃课了。听那些小弟们说,老马决定金盆洗手下狠心“从良”,至于他和那个姑娘的关系,没有人知道真正的答案。老马嘴紧,只字不提。
我仍旧过着和原来一样的生活:积极参加学校的各种活动,领导同学们积极响应学校制度,严格遵守。只是有时候无意从抽屉里翻出m2m的磁带时,心里感觉空荡荡的。
再次和老马“约会”时,是在夏天快要结束的时候。他带着我去了花卉市场,那个姑娘要过生日了,他决定要自己动手给她Сhā一盒别出心裁的鲜花礼物。买完玫瑰之后,老马又送给我一大把向日葵。我们兴高采烈的从市场出来,在马路前停下来,车辆在我们面前飞速奔驰,恍惚间我看到一个姑娘站在马路对面微笑,那笑容如此熟悉,就像我怀里捧着的向日葵,两个酒窝在嘴边发光发亮,眼神如水……这不就是老马的女朋友吗?!让我和老马同时感到无比惊愕的是,那姑娘正挽着另一个男生的胳膊,而那个男生,就是校草。
我、那姑娘以及校草,是伴着急刹车尖锐的声音反应过来的,老马被一辆车狠狠地撞倒了。他怀里的那些玫瑰花如同刚吸食完鲜血的妖精一样满天飞舞,姑娘用手捂着嘴,眼睛瞪到了我这辈子都不可能睁到那么大的程度。一边尖叫着一边把身子移到了校草的身后,我一个箭步冲到了老马身边,根本不管身边极速飞驰的车辆。他侧躺着,眼睛睁得很大,显然没有反应过来究竟发生了什么,缓了10秒之后用极其蛋疼的声音说:“操,我觉得我胳膊断了。”
老马胳膊确实是断了,但身体上的疼痛都不如心里被捅了一刀来的疼,那个姑娘一直在脚踏两条船,老马其实是知道的,只是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直到亲眼目睹了这一切,才发现自己其实根本就无法面对这样的事情。看到他们在一起时,老马第一反应就是要冲上去给那小子一拳,可他忘了周围飞驰的车辆......
这件事情发生以后,老马整个人变了很多,每次见到他都觉得他神情恍惚,虽然撞断的是胳膊,可我觉得他精神上受到的刺激更大。那姑娘就势和老马理直气壮地掰了。我们大家都很心疼老马,他自己却总是摆摆手,用特别淡然的口吻说:“没事了,谁他妈还没失去过妞儿啊。”
但我知道,老马不是轻言放弃的人,他一定会默默地在暗中关心着姑娘的一举一动,他给我写的信,语气也变了很多,还会经常摘抄一些令人心碎的歌词,改巴改巴就串成了一首黯然销魂的情诗。为了让老马振作起来,我决定请他去ktv嚎叫一番,发泄一下心中的不甘。
那天他唱了许多首beyond的歌,喝掉了很多酒,有一些微醉,呲牙咧嘴着用打着石膏绷带的断胳膊一直轻轻敲我的头。我点了那首m2m的《pretty boy》,对他说:“打今天起,唱完这首歌,你就与过去一刀两断,把那个姑娘以及所有憋屈操蛋的事儿全部清理干净!让这首歌做个了结!”
他微笑着看着我,那笑容就像一块儿被打碎了的玉石,满地残渣,在肮脏的地面上却显得那样纯净与孤傲。
在所谓的“终结过去ktv演唱”之后,老马收敛了很多,彻底金盆洗手了。每天背着书包准时上课,放学后孑然扬长而去。有时候在上晚自习之前会请我下馆子,聊一聊他毕业的打算以及对未来的憧憬。而关于那姑娘的事情,他再也没说过一个字。有时候觉得他就像是被人切除了小脑叶的一样,变化非常大,甚至有点呆滞。我只希望他以后能顺利毕业,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然后找一个好姑娘。
得知老马的死讯,是在一个月之后。
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是周六。天气阴沉,下着毛毛细雨。我正和好友z在家里聊天,接到了老马小弟打来的电话,用很急促的声音说:“姐,你快来趟市中心医院吧,老马死了。”
我大笑三声:“别骗人了!他才舍不得死呢!”
那男孩说:“真的,姐,老马真出事儿了。他从六楼掉下去摔死了。”
我用这一生都再也不会爆发出来的速度飞奔到了医院。可是老马不在了。他的遗体被父母带回了家。我站在医院的走廊上发呆了五分钟,然后给他家打电话。他妈妈说,老马的葬礼在三天后举行。
听到这句话之前我一直都不相信这是真的。明明上次见到他时还好好的,我们还在ktv里唱歌,还有他的微笑,还有他用打着石膏的胳膊轻轻敲打我的脑袋......一瞬间,我的眼泪汹涌而至,蹲在地上嚎啕大哭,最后被一个护士连哄带骗的劝回家了。
葬礼那天也在下雨,老马的小弟们全部都来了,人很多,我却一直不敢进入灵棚,不敢看到老马的遗像,从未想过他的遗像会是什么样子。z陪着我去的,我呆呆的站在原地,任凭冰凉的雨水从衣服缝隙内灌入身体里。老马的小弟说,他的死,还是因为那个姑娘。
那天老马在他朋友家喝酒,聊天之后才发现原来他朋友的隔壁住的就是校草。老马好奇,想去看看那姑娘会不会此刻正在校草家,无非也是为了多看那姑娘一眼。经过一系列的小动作,他发现姑娘正在和校草在家缠绵,老马脑子一热就想从阳台翻过去揍那小子一顿。朋友根本拦不住。老马冲进阳台,把门反锁上之后爬到了窗户上。如果放在平时,我绝对相信翻墙这种事儿对老马来讲简直就是小儿科,可是他的胳膊断了,打着石膏,再加上心情火急火燎,怒火中天,于是,一个失手就从六楼摔了下去,当场死亡。
听完老马死亡的原因后我感觉胸口里像憋了一块烧灼的碳,我的五脏六腑被这块碳炙烤着即将变成一滩臭浆。他的青春里到处都是伤痕,随随便便碰一下就会出血。他其实就是一个毛头小子,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疼,什么是不疼,只是在他的轨道里埋着头一意孤行。年少时的感情只有觉得玉石俱焚轰轰烈烈的才是最真实的,因此总是用尽全身心的力气去扑向对方,那样的傻Ъ可笑,却又那样的珍贵纯净。
我和z从老马葬礼上出来的时候,看到了躲在角落里泣不成声的那个姑娘,老马曾经深爱着的那个姑娘。我和她互相对视了一下,然后我就走掉了。
十年之后,我出差顺道回老家看父母,无意中路过了一家新开的药店,透过橱窗的玻璃我看到了一个姑娘。甜甜的酒窝挂在嘴角,笑容像棉花糖一样甜甜的。她用手支着脑袋在和同事聊天,头发很长,染成了黄|色烫成了大卷。她的身体旁边放着一块大板子,上面用醒目的直戳眼球的红色大字写到“猛男的秘籍——强身壮阳,坚挺一晚上。”我不禁笑了起来,在心里对老马说:“你错了我的pretty boy老马,你的pretty姑娘卖的不是避孕药,而是壮阳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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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侍契约
txt
有一种职业叫作“时侍”吧,顾名思义,就是守卫时间的人。
我和坐在我对面的姑娘说,那是今天父母嘱咐我相亲的对象。
时侍是什么,我没听说过。
我跟她解释说,自己之前也没听说过,直到我亲眼见过几次——那段时间我刚刚和一个美丽的姑娘分手,在下班回家的地铁上,我从地铁窗户的反射里,突然发现一个古代士兵打扮的人,铁盔蒙面,甲胄全身,就站在我的身边。
当时自己的感觉很奇怪吧,觉得这货cos的方向感似乎有点差,但是因为在地铁上,公共场合,我又不好公然嘲讽他……对了,现在讲故事方便吗?
你说吧。
地铁上好多人,我抓着扶手依然摇摇晃晃,但是他仅仅身姿挺立在原地,就已经稳若泰山,站在我旁边一动不动。我从地铁的窗户里,通过他反射的倒影观察他,觉得大概揭了面具,那也是个没有什么表情的人吧,所以只想下了地铁以后,赶紧回家。
地铁站离我家不远,顺着路走,拐三次弯就到了。
下车后我径直回家,一路上总觉得有人在跟着自己,回头多次,一无所得,也没有听见脚步声,只是隐约觉得有一些可以称之为“存在”的东西,就在自己的身边,跟随着自己,让人不得不觉察到。
虽然感觉上有点诡异,但因为视线范围内从未见到,因此我也就没有放在心上;而那个全身穿着甲胄的士兵,大概也就只是我人生中的Сhā曲了。
我是这么想的,但我很快就再一次见到了他。
那天下午工作内容不多,于是我戴着耳机浏览网页,权当放松一下精神,这时耳机里飘过一段悲伤的旋律,我当时的感觉就是这样吧——谈恋爱的时候,其实我未曾觉得铭心刻骨,失恋之后,也没有过太大的伤心,偏偏听到那段旋律的时候,仿佛深埋在心底的秘密被人一箭射穿,我所有的感觉细胞,都赤祼着淹没在无妄的音符里。
失恋后我曾奇怪为何毫无知觉,甚至凉薄了一些说,常常会觉得反倒空出了休憩的时间,但直到这一刻,我才真正地体会到什么叫泪雨成诗。
我在办公室偷偷捂住了嘴,如果抽泣导致身体抖动,大概我的工作就会就此失去吧。我的眼睛看着电脑屏幕,蓦地,我看到一张带着盔甲的脸在屏幕的表面浮动,从半透明,变得越来越清晰,更可怕的是,他脸部的形状变得越来越清晰,渐渐有了立体的感觉,我惊讶的发现,他的整张脸从我的笔记本电脑的屏幕上伸了出来,他就像一条扭曲的鱼,健硕的身躯穿过狭窄的电脑屏幕,然后站在我面前的办公桌上,俯视我。
这时我才意识到,全世界只有我能看到他,其他人,都是看不到他的——换句话说,地铁里那一次见面,就是他第一次盯上我了吧。
我不由得仔细打量他,觉得这真是一件诡异的事情,办公室里所有人都在忙碌,只有我满面泪痕,盯着面前的铁甲士兵目瞪口呆。
一直到下班,铁甲士兵都站在我的桌子上,一动不动,下班时我离开办公室,关门的时候,我回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办公桌,发现他消失了。
但是令人惊讶的事情远未到能够停止的时候。
后来我开始频繁地看见铁甲士兵,他们每次都一动不动地站在我的身边,一开始眼睛会死死地盯着一个方向,直到我离开,或者他们消失,眼睛都会对着那个方向。其实如果能永远停止在这个阶段,恐怕还不会让人毛骨悚然,突然有一天,我发现铁甲士兵似乎头能转动了,有时我刻意地避开他带着头盔的面孔,但是过了一会儿,我常常感觉到他的头部扭过微小的角度——比如原先只能看见侧脸,现在似乎能看见铁盔上鼻子部位的突起。
那是一个普通的下午,天空下着雨,马路上的汽车溅起路边水洼里的泥水,路边的行人顺着屋檐行走,路边的火锅店生意兴隆。同学从邻市过来看我,中午我们一起喝了点酒,下午的时候,我就已经醉倒在电影院里,看不能记得名字的电影。
我眼前模模糊糊地浮现起她的影子,我分不清是梦境还是现实,在酒劲的催化下,泪水很快模糊了我的双眼——那大概是一场不算热门的电影吧,总之在我清醒一点之后,我发现周围的氛围很不对头,
电影早已结束,周围空无一人,就在这时,我看到了第二只铁甲卫兵,他与第一只外貌相同,我坐在影院第三排靠左的座位上,他们正从第三排第四排的右边入口向我靠近。
我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接着,我的瞳孔渐渐缩小,我意识到铁甲卫兵已经有了运动的能力,两个铁甲人,正在向我一步一步地走过来,他们的速度越来越快,他们的盔甲与座位的扶手不断碰撞,发出“叮铃桄榔”的声音。
我夺门而出,拐过铺着普兰色地毯的拐角,冲出影院;铁甲卫兵就在我的身后,远远地跟着。
街上又出现了第三只,第四只,越来越多,整条街上变得鬼影憧憧,很快画面变为黑白两种颜色,行人和汽车也不知所踪。
我的世界只剩我一个人了。
我受了惊吓,酒醒了大半,顺着街道一路狂奔,雨水也停了,悬停在半空中,像水晶一样,与皮肤接触的时候,感觉冰凉正渗透皮肤侵蚀神经,水洼里溅起的泥浆凝结在地表,什么都停止了,天气开始变得寒冷,人也觉得喘不过气来,恐怖的事情不仅仅是诡异,还有蔓延到全身的无力感,我觉得时空一定是扭曲了,所以孤单、寂寞、失落、自卑这些负面的情绪才会如同潮水一般,将我拍死在沙滩上的小坑里。
我觉得手脚冰凉,已经渐渐失去了知觉,终于在跨过一个水洼的时候被绊倒,身体重重地摔倒在地上,然后滑到墙角——刚刚已经听到“嗤”的一声,应该是衣服上有个部位破了。
铁甲士兵在一步一步围上来,而我的体力已经不够支持我再度站起——于是我挣扎着爬到墙角,靠着墙坐了起来。
啪嗒。
打响指是什么意思,怎么不说了。
你猜那个铁甲士兵是什么。
“时侍”吧,你不是一开始就说了么。
那你觉得“时侍”是什么呢?
你神经啊,你又不说,我怎么知道,再说你不是好好的么?
呃……你就没有想过我为什么好好的么?
没有,我觉得你在骗我。
啊。。?
你眼睛往旁边看什么,人只有撒谎的时候才会这样。
好吧。。你真的不相信我说的吗。。
你这人真是,好吧我相信你,那你继续说你为什么能活下来吧。
嗯,那我继续说了。。
后来我为什么能活下来呢,我看到漫山遍野的铁甲兵,那些铁甲兵就是时侍,走到我的面前,然后领头的时侍递给我一张题头被折叠起来的白纸,他指了指纸的最下方,上面有两排字。
“你快要死了。”
“如果你签上名字,就可以延续你一段时间的生命。”
眼前的景象,让我不得不相信这份契约是真实的,我准备在白纸上签字了。
等等,这就是你能活到现在的原因?你签了字?
我没有签。
没有?
对,我问了时侍一个问题,我问他什么叫一段时间,这段时间有多长,从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结束,我其实心里想的是,万一只让我多活一秒钟,那我还签个屁啊。
时侍指了指白纸,于是白纸的中间部位又浮现出一排字。
“从你感受到痛苦开始,到你绝望结束。”
所以你就没签?
不是的,我当时第一想法是,为什么他点一次出现一行字,会不会还有别的秘密隐藏着没告诉我,于是我就抓着他的手在白纸上使劲乱点,你别笑啊。。事实证明,就只有那排字和签字说明。
那你为什么没签?
因为我回想了一下我第一次感受到痛苦的时间——那是刚分手后,我和你说过的,在地铁上那次,我看着窗户,想到以前搂着她的情景,但是那一次,我见到了时侍,所以你明白了吗?
明白什么?
时侍其实就是我自己啊!
啊?!
我发觉时侍是签了契约的那个我自己,有可能是从别的时间流过来,总之,我每一次伤心都会见到他——在地铁上想起对方会见到他,听到伤感的音乐会见到他,看虐心的电影会见到他,一个人沉沦在失恋的痛苦里,就会见到时侍,如果这份痛苦很强,时侍就会变成两个,三个,然后漫山遍野的,到处都是时侍,连时空都扭曲了,所以才是黑白色。
所以我就很奇怪那张纸的题头为什么要折起来。
我把题头打开,在他的手指上按了一下,题头浮现出四个字:
“时侍契约”。
现在真相大白了。
我没太听懂。
很简单,就是在那么多条平行的时间轴里,有一个“我”签了那份时侍契约,于是那个化身时侍的“我”在地铁上见到了和你同时间轴的“我”,也就是我第一次见到时侍,结果这个时侍到了“绝望之时”,又签了第二份契约,于是在办公桌上见到了我,他第三次签契约,出现在影院,那时已经有两只——然后他的时间轴已经很短了,每过几分钟,就遇到了“绝望之时”,他就签一次契约,于是越靠近绝望,他就签越多次,所以越靠近绝望,我就见到越多的时侍,直到漫山遍野。
我想,签掉那份契约,其他时间轴的“我”,就可以脱离时侍的束缚了吧,看起来他们就像被束缚在铁甲里,如同行尸走肉一般,一个正常人,怎么能忍受失去自由的痛苦呢?如果揭开那面具,表情应该是十分狰狞的吧。
那你为什么不签?
我觉得这个事情还有第二个解决方法吧。
第二个解决方法?是什么?
我觉得你大概不太能接受。
你眼睛老往旁边看什么?
咳咳。。其实我觉得,为什么人要沉浸在失恋的痛苦里,一直到绝望呢,其实,过去也没有那么多必要缅怀吧。
那是你爱的不深罢了,如果你爱的刻骨铭心,你就不会这么说了。
别这么说吧姑娘,愿意和你天长地久的男人,一定不会让你刻骨铭心,两个人简简单单过日子,才是真正令人羡慕的吧。。你为什么拿包,我来付账吧,你怎么走了,是生气了吗,等等我啊。。
但我只是站起身来,看着旁边,在桌子的一侧,站着一个铁甲兵,这次的铁甲兵没有戴面具,里面,是一张千疮百孔的脸,但还是能看出,是那个和我相亲的姑娘的轮廓——铁甲兵看到她离开,戴上了面具。
为什么会千疮百孔啊,她到底遭遇了什么啊。
姑娘,你等等我,不要不说话嘛,就当我刚才开了个玩笑。。好男人也会让姑娘刻骨铭心的对不对,我这样的男人无法理解也是应该的,你原谅我嘛。
你牵我的手干嘛,你放开!
姑娘你听我说嘛,也许你爱的那个男人很优秀,我们说说他的笑话好不好。
我不要跟你说。
铁甲兵停在原地了,我用眼角的余光观察着。
姑娘,最近有一部爱情电影,我们去看晚场正好来得及,我请你看。
我不要!
那我请你吃饭,麦当劳。
你请姑娘吃饭都是快餐吗?
姑娘你笑容真好看,为了笑容去吃西餐吧。
去哪里吃?
去哪里吃啊……
我一边想着,一边用眼角的余光回头看去。
天际的云层拉出了一道金边,于是阳光都从云缝中流露出来了,天地间的光帘变得光彩四溢,时侍的身体变得模糊不清,仿佛要隐迹在空气里。
我舒了一口气,这一次,一定要让时侍灰飞烟灭。
姑娘,吃饭的地方很多。
姑娘,我们一边走一边想好不好。
姑娘,以后你见到好玩的事情,可以发短信给我。
姑娘。。
你烦不烦!
一点不烦,真的,姑娘你就是生气都那么好看……
、.
这是一篇关于爱与被爱的故事
txt。
1.
林果打电话给我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她约我在学校那个废旧的十一教的教学楼顶上见面。我拿着手机嗯嗯的答应着,眼睛却丝毫没敢离开电脑上的游戏,‘再杀一次就可以升级了!’我冲着室友吼道。林果带着迷糊虚弱的声音从话筒那端传来,‘啊?!你说什么?’我连忙说没事没事,立马就赶过来。
如果是以前,不要说林果打电话给我了,就算是qq或者短信和我说想和我见面,我立马可以提前到达约定地点一个小时。可是,现在一切却成了这样。
周末的宿舍是没有门禁的,这一点倒是我们学校不同于其他大学的好处。我胡乱穿起一件外套,拿上钥匙还有手机冲出宿舍,还不忘对室友说等我回来继续打游戏。
南方的初冬总是刮着无穷无尽的大风还有下不完的小雨,总是刺骨的疼。我出门的时候都直打哆嗦,不过走在路上的时候我竟然为林果突然找我而感觉到一点悲凉,这种悲凉不是对她,而是对我自己。我和她,终究不过只是朋友。
到达十一教楼顶的时候,打开顶楼的小门,夜晚的大风差点没把我给吹的冻死。我在黑暗中找寻着林果的踪影,最后在背风的一个墙壁后面找到了正打开第五罐啤酒准备喝的林果。
“呵呵,你来了啊。”她把凑近嘴边的那罐啤酒扬起,哪怕是黑暗中,她的眼睛只要看向我,我就觉得我已经承受不了了。我没说话,只是在她的身边坐下,她把那罐已经送到嘴边的啤酒拿给我,自己又伸手拿起白色塑料袋里面的一罐扯开拉环开始喝。
夜晚中的林果,哪怕是现在这样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我也想说,她是我见过最美的女人,至少到目前为止。
2.
第一次见林果是在大一学校的乐队演出上,大一的时候总是对一切反抗青春的东西特别着迷,而一直压制太久的我们却在一瞬间的解放中找不到出路。而这时,摇滚的乐队嘶哑呐喊的歌唱一下子就成了我们追求的地方。青春最好的地方就是总有无穷尽的精力去耗费在一些自己也不明白有没有意义的事情上,鲁莽却真挚。
林果那个时候是某个乐队的主唱,她不同于其他主唱那样摇滚风十足,她穿的很素,一点不浮夸的造型,长卷发,白皮肤,好嗓子,更加特别的是有一双时而沉静时而狂野,吸引无数人的眼睛。我想,我爱上的或许不是林果,却是那个时候她那出卖灵魂的眼睛。
林果唱歌如果没有那把吉他陪伴,就是一个声音狂野的不像是人的人,整个灵魂深处的声音都能被她唱出来,每个人都能被她的声音感染而热血。可是,如果林果的演唱变成了一把吉他陪伴,那就像是江南里走出来的女子,温婉浅唱,唱进你的心里。所以,那个时候很多人给了她一个称号“民谣女子”,可是她自己却不这么认为。记得那个时候流传一句很有意思的话来自林果,有人问林果觉得民谣歌手和玩民谣的有什么区别,林果笑嘻嘻的回答说:“最大的区别在于,玩民谣的大抵穿的都很土,就比如我。”
那个时候我一直以为台上那个眼睛多变的女生是个学姐,自己还偷偷崇拜了她好久。可是直到我也加入到了乐队的时候,我才知道她叫林果,还是同级的而且还是一个工科女生。知道真相之后的我,竟然独自一个人乐了好久。
乐队里面的人大多数都是男生,而且都是一群纯爷们,说话从来粗声粗气的,喝酒都是论箱。我不适合这种极度夸张的聚会,虽然我的角色也一点不重要。我只是个调试乐器,并且修理乐器的‘工人’,就这样我也乐得其所,一方面可以欣赏林果,一方面又不会被迫改变自己的生活轨迹而烦。
林果其实一点都不像那种舞台上女神级别的女生,她过的特随意。和乐队里面的男生称兄道弟,有什么说什么一点不忌讳,大大咧咧过的不像个女生。大家开始对她不熟悉的时候还会故作矜持,觉得这么一个漂亮女生要好好招待。可是越到后面才知道,人家压根没把自己当个女生来和他们交流,就这样混着混着大家都混成了好兄弟。但凡开始对她有意思的,最后也在时间的磨合下变成了好朋友。
3.
就是这样的一个她,备受万千宠爱,聚光灯于一身的林果,其实至今二十年来没有谈过恋爱。
当林果和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吃惊了好几天。她不是那种长的漂亮却不近人情,冷淡自私孤芳自赏的女生。相反她的异性圈格外大,而且人缘格外的好。要我说,林果说什么我都信,可是唯独说这句话我一点都不信。可是,直到后来我才懂这其中缘由。
4.
“有烟么?别骗我,我知道你有。”林果靠着墙壁坐着,双膝弯曲着靠着前身,一手撑着脑袋一手抓着啤酒罐,已经有点醉意的她微眯着眼睛问我。
“你没抽过,我不想成为第一个给你递烟的人。”我吧唧了一口啤酒,骂了一句真他妈的冰。那股寒流直到胃部才开始感觉不出冰冷的感觉。
“可是除了你,我也不想再接另外一个人的烟。”林果的双眼还是直愣愣的盯着我,我没有转头看她,我知道那双眼睛的魅力有多大。可是,最后我还是妥协,我实在忍受不了这样沉闷不说话只有风声的环境,或许我是无法忍受林果会求我。
我从口袋里掏出烟,扔了一根给她,自己也拿出一根。林果傻兮兮的笑了笑,从我手上接过烟,刁在嘴里。我点燃我的烟,转过头看着林果。那根白色的烟就那样懒懒的斜挂在林果嘴上,她的神情透着一股漠视的感觉。我不得不说,林果连抽烟都这么美。
林果吸进第一口烟的时候,狠狠地呛了一口,我说了句活该。她没说话,继续吸,几口后居然有模有样。
“我这次好像真的喜欢上了他,可是很糟糕的是,我好像又一次把他发展成了好朋友。”林果的声音依旧很好听,可是说这句话的时候却有一种想哭却强撑着的颤音。
我当然知道他是谁,作为林果最知心朋友的我,她的一切我都知道。
5.
林果至今二十年没谈过恋爱,可是不代表是因为她不懂恋爱。做为一个从小学就开始收情书的林果来说,她比同龄人更加懂感情这个词眼。可是,造成这一后果的原因却是来自于家庭。
林果的家庭是一个很普通的三口之家,父母都有工作,都对这个女儿很宠爱。据林果说,只有小学的时候才会在家里感受到家的味道。林果聪明懂事,成绩优异,待人接物有礼貌,有个很疼爱她的妈妈和爸爸。可是一切好日子似乎老天都不会留给一个人太久,林果的生活开始改变是在初中。
初一的时候,林果不知道为什么曾经相爱的父母为什么动不动就吵架,不懂为什么妈妈总是偷偷掉眼泪,而爸爸却经常很久很久不回家。再大一点的时候,林果才知道原来爸爸的爱除了妈妈和自己,还可以分给其他的人,比如那个很漂亮的阿姨。
爸爸的外遇在妈妈的眼中被认定为极大的背叛,妈妈整天无休止的和爸爸吵架,吃饭吵,睡觉吵,就连看电视都会大吵特吵。初中的林果开始生活在整天不是吵架就是吵架的日子里,那段时期林果学会了自己做饭,学会了收拾妈妈发脾气摔桌子的后果,学会了要哭也要躲在被子里,学会了在父母的吵架甚至打架中哭喊着冲进去。
等到林果考上了重点高中后,家里的情况缓和了。有了外遇的爸爸反思之后,还是重新回归家庭。可是裂过的碗就算是粘合之后,也还有裂缝,更何况是这样的事情横亘在一个家庭。妈妈开始变得格外喜欢猜忌,爸爸出去无论干什么妈妈都能叨唠半天,脾气开始变得越来越暴烈,一点点小事就能够吵架。林果在家活的亦步亦趋,更多的时间宁愿花在学习或者看书上,也不愿接触关于那个家庭的一点点。
就这样,父母失败的婚姻造成了林果对于爱情的恐慌。林果无法想象有了经济基础曾经相爱的父母最后都成了这样,那么她那个年纪什么都没有什么都没经历的男生日后真的相爱后,会有什么更加恐怖的事情发生。
所以哪怕是高中林果有过好感的男生追她,林果都会态度很坚硬的拒绝,宁愿选择做朋友林果也不愿相信爱情。
这也就是为什么这二十年来,林果一直没有经历过恋爱的最大原因。
6.
“然后呢?”我狠狠的洗了一口烟,问道。说实话,我也不是很喜欢抽烟,学会抽烟还是林果拒绝我的那段时间学会的。哪怕到了现在没事的时候会抽上几根,可是我还是对这种假借烟草麻痹内心的东西无感。
“然后没有然后,池橙说什么时候带我去见他一个很重要的人,那个放在他钱包里面的女生。喂,你说我是不是活该我爱的人不爱我呢?”
对,你就是活该,有那么多爱你的人,你偏偏不爱,就要去爱这样一个不爱你的人。我在心里这样默默念道,嘴里却口是心非的说:“没有,我觉得事情或许不是你想象中的那样。”
林果没有接我的话,从认识她到现在为止,虽然她一直在练酒量,可是我知道她的酒量实在浅到不行。从以前的一瓶倒,到现在的五罐,这已经是极限。林果软软的身子就这样靠着我的肩膀过来,我坐过去了一点以此让她睡的安稳。
7.
林果和池橙的认识说来也是乐队结的缘,大二的林果和大鹏一起接手了学校乐队,大鹏是主要管事的,林果其实相对而言只要管新手的陪练。可是那次大鹏因为受伤住院了,而乐队又需要演出,那个时候快到了宣传期,可是却少了海报。以前这些事都是大鹏去管,可是那次没办法林果只好自己去联系。可是乐队原来负责海报的那个人却因为实习去了,而联系不上。最后大鹏给了林果一个联系方式,让林果去找那个人,他会帮忙做的。
记得大鹏在电话里告诉林果那个人叫池橙的时候,林果傻不拉几的问是成功的成,还是早晨的晨。大鹏冷冰冰的回了一句是橙子的橙,林果在这边乐了好久说自己最喜欢吃橙子。
在qq上联系上池橙后,池橙二话没说就答应了把海报做好。最后池橙和林果说做好了海报,还问要不要给送过去。林果想了想觉得哪能还让人家送过来,就说自己过去拿。
其实林果那天站在池橙宿舍楼底下等池橙的时候,我还和林果聊着天。没办法,那个时候我在追她,而她还不反感,也就不答应也不排斥我。可是等到池橙的声音在林果背后响起的时候,或许那个时候我的命运就已经可以预知了。
“请问你是林果么?”池橙的声音和他的名字一样,像橙子一样美好,这句话当然不是我说的,而是林果。林果回头看着那个高她一个头的池橙,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心跳的感觉。
可是在男人堆里混迹多年的林果,这点把持力还是有的。她浅笑着流露出最好的一面给池橙,微微点了点头,还不忘用微甜的声音说了声谢谢。可是人家池橙只是笑了笑,什么都没说就转身回去了。林果那个时候第一次感觉到了挫败感,虽然自己不算明星,可是在这个理工大学林果这两个字还是可以掀起一阵小风波的。可是,对面这个人却一点反应没有。
我觉得我懂了什么叫一见钟情,你懂吗?后来林果问过我这个问题,我只是不疼不痒的说:“大多数的一见钟情都是钟的脸。”惹来她一阵骂声。其实,我怎么会不懂。
后来,林果利用自己无数次的“帮忙”不断的麻烦着池橙,最后连大鹏都察觉出了林果对于乐队宣传这个事情很起劲,特别是在每次海报的时候表现的特别积极。大鹏开玩笑的说:“哎哟,民谣姑娘啊,你以前是十指不沾阳春水,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只弹着自己的小琴的,我怎么没发现你对海报还这么抱有热情呢?”林果只是皮笑肉不笑的冲着大鹏说:“我好像和那个婉姑娘玩的很好的哈,哪天我添油加醋的说点啥,那就不是我大脑能够控制的事情呢,是吧。就像是我突然对海报感兴趣,哪天没准我也突然对某人打婉姑娘的主意感兴趣哈。”从那以后大鹏再也不敢说林果的反常了。
倒是我成了那个炮灰。
有一天我正兴致冲冲的和林果聊天,还打算着约她周末出去玩,打出来的话还没来得及发出去。林果就给我打了一句:“你不同于其他人,你看的书很多懂的东西也很多,和你说话聊天一点压力没有,我很喜欢。所以,我们要做一直一直的好朋友好吗?”我不懂这算不算是林果聪明的地方,是不是林果拒绝一般对她表现出好感的男生的方式。我只知道,我把那些打好的准备约她的话,一字一字删除,最后只能回一个好字过去。
我的好字才回过去不久,林果就像是一个开了闸的大水池子,一下子什么都倾泻了出来。她不停的和我说着她和池橙的事情,她还和我说着追她那些人的故事,总是都离不开她喜欢上了池橙,任何人都比不过他,可是她却害怕这种感觉。
在我问她为什么害怕的时候,林果打来了电话。电话那头的她声音一点不像平常清脆的仿佛沙漠中的铃铛那般,而是一种极度压抑的嗓音。她说她想和我说些秘密,一些关于她的秘密。
就那样,我成了林果生命中第一个倾听她内心深处话语的人。隔着电话的我都能够感受到那头林果的颤抖,再提到那些往事的时候。她说的很凌乱,经常是说到一处又扯到了其他几件小事,可是最后还是都扯回来了。就这样,絮絮叨叨了三个小时,我的手机从百分之九十几的电,变成百分之十,她终于把她的一切告诉了我。从那刻开始,我知道我失去了她,却也拥有了永久的她。
池橙和她就像是猫捉老鼠的故事一样,林果总是表现的很主动,池橙是个有点呆呆的编程男。除了他的电脑,似乎一切东西他都漠不关心,当然除了那个钱包里面的女生。提到那个钱包里面的女生的时候,林果的神色是透着一丝嫉妒的,虽然这个表情很难在她的脸上表露。
可是林果在面对自己内心的坦荡的时候,她又害怕像发生父母一样的悲剧。她想爱,却不懂爱。
我从那时候起正式充当了林果生命中感情里面的探讨者,我和她分析她的对爱情的反应。我告诉她爱情来的时候很奇妙的,那些东西不是你想象中的那样,它或许没有你想象中的美好,可是却也不是其他人口中的毒蛇。它带来知性,带来一切关于美丑爱恨的纠葛,它会让你更加明白自己的心,所以不要害怕,你的父母只是爱情之后婚姻经营不当的失败例子,那个不代表你所要经历的爱情是瑕疵的。
林果亦步亦趋,池橙后知后觉。
8.
两人的关系虽然在两个月内进展很快,会一起看电影吃饭喝奶茶自习,可是这些林果和其他男生也可以做,比如我。
林果接触过太多男生,她知道身边男生对于喜欢一个女生的反应是什么,可是唯独没有遇见过像池橙这样的,她不明白也不懂。
就在今晚,池橙和她发了一条短信“林果,明天和我一起去见一个很重要的人吧。”
林果的一切城池在看到这条短信后坍塌成灰,林果买来一大袋的啤酒,来到了这个地方,把电话打给了我。
看着身边睡着的林果,我突然想起很久前她和我说的话:“其实这么多年,喜欢我的人那么多,我却不知道怎么接受,最后的最后全部把他们发展成了好朋友。我也习惯了和男生在一起玩闹,渐渐地周围人开始恋爱,我却不懂什么叫喜欢,你说,哪天会不会我也一不小心把我真正爱的人,因为我的不懂而把他也变成了好朋友呢?好朋友是不能在一起的,那怎么办?”当时的我还庆幸自己不是她的好朋友,那样还有和她在一起的可能性,现在我突然觉得很庆幸我是她的好朋友,才让我拥有了如此不一样的她。
9.
第二天拗不过林果的强硬要求,我还是答应了和她一起去见池橙的那个很重要的人。我站在林果宿舍楼底下看着她穿着那件明黄|色的小夹袄,强撑着笑走出来的时候,我突然觉得林果是株明媚的向日葵。
一路上林果都在和我巴拉巴拉的说着话,闲不住其实不过是害怕不过,她今天早上居然还和我说要不不去了。我懒洋洋的说那就不去了呗,反正又不是我的事。一秒之后,她立马满血复活说绝对要去,好朋友也要当的称职,哪怕是陪他女朋友玩。
“到时候他要和我介绍说那是他女朋友,我就介绍你说你是我男朋友。”
“不行不行,说你是我男朋友那样对你不公平。”
“要是他女朋友长的没我漂亮,我心里不服气怎么办?”
“要是他女朋友长的比照片上还要漂亮,我心里泛酸没勇气陪他们了怎么办?”
“你说到时候我是先自我介绍呢,还是等他介绍?不行不行,我绝对不能让他帮我介绍,这样的大事应该让我来自己解决,我要挽回最后一点面子。”
“可是,我现在胆怯了怎么办?”
……
就这样,林果一路都在念叨着她的怎么办,到达地点的时候池橙和那个很重要的人还没来。林果低着头站在我的身边,我只是看着她焦急不安,却不出语安慰。
这个时候那边传来了讲话声,林果抬头看着那两个走近的人。池橙还是那个池橙,可是落在身边的女生身上,我感觉到了身旁林果的目光锁定。
两个人走近后,刚刚还一直念叨着的林果立马恢复了那个民谣姑娘的女神气质,她大方的走近没等池橙开口就先伸手出去自我介绍开始。
“你好,我是池橙的朋友呢,我叫林果,和池橙一个乐队的,他也是和我们一个乐队的。”林果回头冲我笑了笑,女生迟疑的伸出手握着林果,眼神疑惑的回头看着池橙。池橙笑了笑走过来,没有在女生身边,反而走到林果身边,揽住林果的腰,笑的像个橙子一样明媚的说:“嗯,是的,是我女朋友。”对面的女生这才露出一个真相大白的表情,圆圆的小脸上露出好看的小酒窝还有虎牙。
林果的手还僵在空中,不可置信的看着揽住她腰的池橙,一脸的震惊。可是池橙的眼中除了宠爱喜爱之外,再无其他表情。
“她叫池艾艾,我的亲妹妹。”林果回头看着站在对面的池艾艾,这时候才发现她的眼睛和池橙的眼睛长的真的是一样。再看着池橙的时候,林果好看的双眼蒙上了一层薄雾,那双迷人的眼睛现在只有两个小小的人,那个叫做幸福还有爱的人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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