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发现自己不可救药地丧失了作为警医最为重要的“阶级立场”,同情起这些被剥夺了自由的同类来。需要说明的是,这种同情,并非指冤假错案——那是一个更为沉重和需要发掘的话题。我同情的是那些在任何国家都会被绳之以法的真正罪犯。
他们也是父母所生,当他们赤条条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曾经和我们一样,并没有注定要成为罪犯。在他们成为自己故事的主人公之前,往往也是无邪、无辜的。
一个婴儿从出生到长大,特别是在受教育的最佳年龄,没有人告诉他要彬彬有礼,他就永远不知道什么是礼貌;没有人提醒他要讲卫生,他就永远不认为随地吐痰有什么错;没有人教会他要自食其力,他就永远不觉得嗟来之食怎么不好;没有人要求他与人为善,他就永远意识不到伤害他人是不道德的;没有人对他进行生命教育,他就永远不懂得珍惜自己,热爱父母、亲人,尊重自然界所有的生灵。
多次向大墙里的人诘问,你当时没有觉得自己的行为触犯了刑律吗?答案是多元的,或是知道,但一时冲动,没管住自己;或是不知道,从未听说过,这就是犯罪;只有很少一部分真正的亡命徒——具有强烈的反社会、反人类情绪。也就是说,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原本是可以避免犯罪的。
第一位和我坦诚对话的罪犯,是医院的外役犯,因文革私设公堂致人死亡被治罪。谁也不相信一个出生在高级知识分子家庭、文质彬彬的青年会出这种事。他说:我当时昏了头,他们审人我记录,目睹了一个生命的终结,还以为是革命行动。后来同案犯被正法,他被判了十五年徒刑,半辈子就这样完了。但他对母亲极其孝顺,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罪犯皆恶人的概念第一次在我心中动摇。
一个文革前的大学生,据说因和单位领导闹僵了,逃出境外又潜回,从事间谍活动。由于服刑,他外貌显得很苍老,但无法掩饰一身的书卷气。他十分勤奋,只要有空,就坐在一个角落读书,有时是英文,有时是俄文,有时是中文。他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他说,要不是备受歧视,我怎么会走到这一步?其实我并不愿意为外国人服务,只是想要他们的钱。
一位老实巴交的农民,从人贩子手上买了一个未成年女孩做“妻子”,服刑后,他始终想不通:我花钱买媳妇怎么就犯法了?我说,你想过没有,人家孩子才十四五岁,一个还没有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女孩,被人拐卖,又被你强迫为“妻”,她爸爸妈妈什么心情?他想了半天说,我们那儿都这么娶媳妇,我花了好几千块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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