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我可以交待下人做去啊。”爷我是大人物。
“你家下人都知道了,那我还独家个屁。”
“下人也不能给知道啊?”
“不能!”
“那我只好在你家一直住下去了。”
“大人您府上一个月多少开销。”
“不多,一般也不会过五百两。”
“那以后你一个月交五百两给我吧,家里下人都可以遣了,房子干脆也租了。算算你还是赚了啊。”
“要不要五百两这么黑。”
“等一会给你尝个好吃的,就知道五百两值不值了。哈哈。”杜小伟笑。
杜小伟给刘灿分配了个任务,磨胡椒粉,这里的香料也是有,但是总觉得口味欠缺。人刘灿是个会功夫的,给他个小磨盘,一些胡椒花椒等材料,他不出一刻钟就把东西磨得贼细,一般人达不到这水平。
看看时间差不多了,九层糕切成细条,在锅里加了油放葱头炝锅,然后加水煮开,细细的把肉丸捏成小块下锅,放九层糕,加调味料,放醋,撒点胡椒粉一些葱花,完美。
小孩准时放学回家,三个人一人打了一大碗,坐在院子里吭哧吭哧吃开了。酸酸很开胃辣辣很带劲,还有葱头油的香气。真是不错。
刘灿老早吃完一碗要进厨房自己盛,小孩拉着他不给走,杜小伟抬头一看,接过他的碗说:“我去。”无奈,让刘灿去了还能给他们剩才怪。
留两个人在院子里大眼瞪小眼。
刘灿没吃过瘾,扭扭捏捏跟杜小伟撒娇:“小伟,人家没吃饱嘛……”
“诺,两个铜板,自己买烧饼去。”
“唔……讨厌啦……”
杜小伟不理。
“哥。”
“嗯?什么事?”
“咱晚上还吃这个。”
“好,你爱吃咱以后经常做。”
小孩满意,冲刘灿撇了个挑衅的眼神。刘灿磨牙。杜小伟全当没看到。
轻浮
天气渐凉。
刘灿还是没有要走的意思,但是杜小伟知道,那是迟早的事,人和人之间的距离总是很微妙,你可以当自己完全看不到,但是却无法当它不存在。
杜小伟是一个很看得开的人,也是一个有点矛盾的人。他可以对你千般万般好,但是有一天你若是离开了,他也会照旧过自己的日子,就连想起你的次数,都屈指可数。他可以对一个人掏心掏肺,但是有一天你背叛了,他也不会让你看到愤怒,有的只会是无视。
他现在习惯三个人的热闹,但是如果有一天真的有必要,他也可以习惯一个人的清净,习惯到不想做任何改变。
但是无论如何,他现在把那两只吃货伺候得十分滋润。
很多时候,杜小伟自己也是会嘴馋的。比如今天,他开始想念以前吃过的卷筒粉了。这玩意儿他在家里的时候没有做过,有一次实在是想吃了,上网找了很多资料。最后想想一个人实在吃不了多少,工序又太过繁杂,便不了了之。
这两天他心里蠢蠢欲动,馋虫也开始不甘寂寞。于是某人又开始鼓捣好吃的啦,顺便便宜一大一小俩吃货。
说起这卷筒粉,最麻烦的就是黄皮酱,杜小伟决定把这一环节省略,直接用辣椒酱代替。“杜家特质辣椒酱”首先用葱头蒜泥炝锅,然后加入剁碎的辣椒,酱油,豆瓣酱,芝麻。小火翻炒,等到香味四溢的时候加调味料,再加水熬煮,熬很久很久…… 熬出来的辣椒酱看不见葱看不见蒜也看不见辣椒,只是酱,很美味很美味的酱。然后用新鲜的西红柿熬一碗番茄汁,再弄些花生粉,基本上配料就解决了。
将刚买来的菜豆洗净剁碎,和肉末一起炒了一盘陷料。
把昨天就泡好的黏米糯米细细的用磨盘加水磨了,倒出其中一部分,用烧开的水冲撞、搅拌,制成熟浆,再把熟浆加入到生浆中调和。他第一次做,不知道确切的比例,只能凭着感觉一点一点加入,慢慢搅拌。
他这会儿正忙活呢,刘灿回来了。这厮早就跟家里联系上了,估计麻烦也早就解决了。就是赖在杜小伟这里不肯走。杜小伟是无所谓的,最多吃饭的时候多双筷子,做好吃的多做一个人的分量呗。宋平就比较矛盾了,他有时候十分讨厌刘灿,有时候又觉得他的存在是十分必要的,比如睡觉的时候。
“嘻嘻,做啥好吃的呢?”又有新鲜的了,上次那月饼吃得家里的老太太赞不绝口,听那口风还想着有下次呢,也不怎么催着要自己回家了,感情他家儿子还不如几个月饼。
“别光看着,往锅里加点水,烧上。”
“得令!”
不一会儿水就开了,杜小伟估摸着这浆应该也差不多了,拿了边上一个旋子过来,往里面抹点菜油,然后加一大勺米浆,前后左右转一下,就直接放锅里蒙上锅盖煮着了。其实正宗的卷筒粉不是用旋子蒸的,是用屉布,不过他不觉得自己有那水平。
打开锅盖看看觉得差不多了,就把锅里的旋子提出来,换来另一个旋子进去煮。把做好的粉皮从旋子上揭下来摊在洗干净的砧板上。扯一块到嘴里嚼一下,恩,不错,软软糯糯的粉皮带着米香,QQ的又很有嚼劲。总体来说十分成功。
刘灿在旁边盯着看,口水差点没把厨房给淹了,伸出手也想扯块来尝一下,被杜小伟“啪”的一下给拍开了。
“这东西不是这么吃的,急什么。”
“那怎么吃?”
“小孩怎么还不回来呢……”
“不带你这样的啊!”
“我咋了?”
“等他回来东西都凉了。”刘灿做委屈状。
“也是,那你先吃吧。”杜小伟也觉得有些过意不去,这么大个人,硬是要摆出这幅我见犹怜的表情实在是不容易。怎么说也不好让人家白辛苦一场。“你去取个盘子过来。”
加了陷料的粉皮被卷成一个筒,也就是它的名字卷筒粉的由来了。把裹得肥肥的粉放在盘子里,淋上番茄汁,辣椒酱,再撒些花生末上去。
刘灿拿筷子,挑起一头大口的咬下去,又辣又香,还有着番茄汁的酸酸甜甜,粉皮粘糯有嚼劲,陷料是清淡中带着些鲜甜的菜豆炒肉末。他只顾大口大口的吃着,什么都不说了,吃比较重要。
宋平回来就看到这样一幅画面,淡淡带点金黄的夕阳下,刘灿那厮满脸幸福,嘴里塞得鼓鼓的,眼睛眯得都快看不到了。杜小伟站在边上看着他吃,时不时留意一下锅里,脸上也带着淡淡的笑意。
杜小伟见宋平回来了赶紧招呼他洗手吃饭,等他坐到饭桌边上的时候,杜小伟已经给他做好了一个卷筒粉,淋了酱汁配料,还有一小碗奶白色的大骨汤。宋平在长身体,最近晚上经常腿抽经,杜小伟觉得他应该补钙了,骨头汤那是最基本的。刘灿嚷嚷着自己也要,杜小伟由他自己打去,反正本来就是打算配着卷筒粉吃的。
小孩咬了一口,也美的眯起眼,杜小伟在边上看着觉得自己心里也满满的。后面的活,杜小伟也不伺候了,他给自己整了一份,就由着这两个家伙自己鼓捣去了。不就是加了米浆在水里蒸吗,火正烧得旺着呢,米浆也很多。
吃着自己做的卷筒粉,虽然和以前吃过的口味不同,但是也还好吃。这天下的东西,无所谓正宗不正宗,最主要还是要看好吃不好吃。
等他们吃好打扫完,天已经差不多黑透了,杜小伟装上厨房的木门,洗洗脸洗洗脚,回屋休息了。房间里,大的在看账本,小的在做功课。杜小伟挨在油灯边上,简单了记录一下一天的收支,然后就不再打扰他们。从柜子里取出棉被开始铺床,天气凉了,要换厚的被子,着凉就麻烦了。
接着脱了外套开始缝补,今天他衣服上有一个地方脱线了,用针缝一缝也不是很麻烦。
“真是抠门,我看你也赚了不少银子,怎么连一件衣服都不舍得买。”刘灿到底是锦衣华服长大的,不能理解杜小伟这样的人。
“跟有没有银子没关系,就觉得没这必要。”
“衣服怎么没必要,赚了银子不就是用来吃穿。”
“我喜欢省着花,关你什么事。”
“切,跟个老头子似的。缝缝补补又三年……”
“小孩子家家的,知道什么?这叫年长者的智慧。”
“得了吧,别酸我了。”
“你是不是觉得我特古板特老土?”脾气再好的人也经不起人家一再挑衅,何况杜小伟不觉得自己算脾气好的人。
“我可没这么说。”刘灿才发现自己一个不小心把人家给惹毛了。
“我本来不想跟你说这些做人的大道理的,毕竟这个是你父母的事,我也确实不好管这么宽,不过很明显有些事你父母忘记教你了。你说,最早的时候,人为什么开始穿衣服?”
“谁晓得,遮羞吧?”
“傻瓜,穿衣服自然是为了保暖了。”十四岁的宋平鄙视道。
“那我们现在穿衣服是为了什么,遮羞还是保暖呢?或者是修饰表现?”
“呵呵,我觉得都有。”刘灿其实是在商场上打过滚的老油条,这样的人有见识是真的,自以为是也是真的。他们骨子里有一种见多识广的优越感,只是平时轻易看不出来。所以他其实不耐烦杜小伟这种说教的口气,只是也不愿意表现得太过明显。
“我知道你不以为然,经历得多,见识比我们丰富。只是人一旦弯弯绕绕的日子过久了,就容易忘记原来最简单的道理。”
“衣服最早是用来遮羞还是保暖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现在在人们眼中,它早已经不是那么单纯的存在。就像语言最早是因为沟通需要诞生的,最终却是更多用来表现而不是表达。其实轻浮的不是衣服,不是语言。而是人本身。”
杜小伟说完,衣服也差不多补完了,于是直接上床睡觉。宋平停了笔,若有所思。刘灿也只是看着窗外,默默不语。
杜小伟也不特别觉得有什么,他沾了枕头就睡着了,最近他一直睡得比他们早,因为每天他都要早早的起来做包子,宋平说要帮忙的,被杜小伟拒绝了。他不觉得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但是既然进了书院,就应该好好读,不然比别的孩子落后太多总是不好。他自己有些不合群,他希望宋平可以比他合群。
合作
次日吃过晚饭,杜小伟带着宋平到城里的成衣店一人置备了两套。回来的时候狠狠的被刘灿鄙视了一番。
“不是说轻浮吗?”
“是挺轻浮的。”
“轻浮你还去买?”
“无奈,我就是个俗人,很俗很轻浮。”
刘灿无语,人自贱则无敌。
眼看着还有一个月就要过年了,杜小伟开始慢慢置备年货。今年三个人一起过,会更热闹吧,也要弄更多吃的了。
可是让他没想到的是,刘灿跟他说,年前他就得回家了,也就是再呆个三五天的样子。
这天下午,在暖洋洋的太阳下,刘灿跟杜小伟相对而坐。桌子上摆着几个下酒的小菜,还有一坛刚刚开封的葡萄酒。这葡萄酒是杜小伟没事酿着玩的,因为没有经验,不是太好喝,有点涩。
“你家里做生意的么?”酒过三巡,杜小伟这么问。
“是啊,也有做点生意。”这么说,因为经商只是他们家副业。
“作坊,你家有兴趣弄么?”
“做什么的?”
“我家乡,有一些比较有特别的加工作坊,我懂一些做吃食的。”
“你家到底在哪?”
“很远呐……”杜小伟感叹。“远到除了我还没有发现其他人来这里。”
他们又讨论了一下,杜小伟先推荐了年糕。主要是这里的人也吃年糕的,但是因为一些操作手法的问题,制年糕十分费劲,而且粘牙没有嚼劲。最主要是不能储存,泡水久了就糊掉了。
杜小伟拿着削得尖尖的炭条,在纸上大概画了年糕机的结构,其实跟绞肉机有些相像。里面是像削好的菠萝一样螺旋形带凹槽,外面用金属制成圆筒,为了操作方便,材料要从上方塞进去,所以还要做一个九十度的角度。这个时代没有电,就算有电杜小伟也做不出发动机。外面带一个长长的铁轴,以他看到过的人力水车的原理。画了一个大型圆筒,上面四周大概一步距离一根木棍。年糕出来的时候,外面必须有一个模具控制它的粗细,这个不难。
刘灿也聪明,杜小伟画了一个草图,又跟他说了大概的样子,就明白其中的原理了。杜小伟接着又画了几个蒸筒,写上尺寸。还有一些纱布、箩筐、竹排之类的工具。
又拿了一张白纸仔细的写上制作步骤,米要泡多久,粉要磨多细,磨完的粉不能直接上蒸筒,还要加水抄一遍,多少米加多少水等等。怎么判断是不是完全蒸熟了,年糕出来要用菜刀剁多长,手因为容易烫伤,要戴什么样的手套等等等等。事无巨细,通通一次写个清楚。
“你想要什么?”刘灿在这里住了这么久,他多少也有点了解杜小伟这个人,这人虽然不错,其实在骨子里透着淡漠。
“我要五分利,从你开始经营,一直拿二十年。”
“不多。”
“这只是开始,以后你如果有兴趣,我还可以跟你说一些其他的东西。”
“只要确实是好东西,红利可以商量。”刘灿毕竟是商人。
“这些钱不用拿给我,直接给宋平就好。”
“……”刘灿没有接话,他不知道杜小伟是怎么想的,就目前来说,这个钱拿给谁其实都是一个样,但是五年十年以后谁又知道呢吗,何况是二十年。
“对于以后我没有什么打算,只是希望这孩子可以不用那么辛苦,即使时运不佳的时候,也不用为钱烦恼。”
“你倒把他当亲儿子呢。”刘灿不以为然,他在这里住这么久,很多事情也知道得七七八八,他虽然重信,也是极重利的。钱捏在自己手里跟捏在别人手里那完全不一样。
杜小伟不语。说到底,他心里还是抱了希望的,或许有一天,自己还是会回去。只是这些要怎么跟别人说,他只好沉默。
就算一直回不去,天下无不散之筵席。他跟宋平之间的联系其实很单薄,再过几年,谁又知道是怎么个情况。只是无论如何,此时此刻,他打心底里真正疼惜那个孩子。这就足够了。
刘灿走了,所以今年依旧是两个人过年。宋平难得的可以休息半个月,这段时间里,总是跟前跟后的粘着杜小伟。
大年夜那晚,他们吃了大餐,拿着几个小点心,在屋子里玩五子棋。昏暗的灯光衬得杜小伟的五官十分柔和,嘴角不自觉的微微翘起。宋平偶尔抓一块点心塞到嘴里,目光却没有离开过对面的人。他现在正在长身体,豆芽似的,噌噌往上抽,眼看就要跟杜小伟差不多高了,只是身板还很细,风一吹就要倒似的,五官也慢慢的越长越英挺了。某一个抬头的瞬间,杜小伟觉得他们家小孩长得真是不错。
宋平不喜欢热闹,杜小伟也不喜欢,所以他们家不放鞭炮。只是在屋里静静的守岁。
年初的时候收到刘灿托人带过来的口讯,说是年糕作坊经营得很好。这厮动作可真够快的,既然赶在年前狠狠的赚了一笔。杜小伟也是后来才知道,刘灿家在国都双月城,而且还是个大家族。那段时间他在落风城,他也是一边度假一边管理他家在这边的产业。
大年初一,他们家也没什么讲究。杜小伟有点想念以前吃过的麻团了,于是弄了些晚上当点心。麻团比汤圆简单一点,因为好的汤圆馅料是极难做的。
把一些黄豆花生炒熟以后磨成粉,加点红糖芝麻的。汤圆煮熟以后在备好的粉末里滚一下,就很好吃了。因为是用磨盘水磨的,所以吃起来要比他以前在外面买的好一些。
以前,杜小伟属于南方人,那里的人讲究过的冬至吃了汤圆就要长一岁的。后来出去读书了就好多年没有准时在冬至吃汤圆了。他很喜欢糯米做的东西,汤圆、麻团之类的,他一次都能吃上好多。一个人住的时候,没有心思天天弄吃的,偶尔折腾一些解解馋,在同学朋友里面算是极勤快的了。
现在不一样了,每一次看宋平他们把他做的东西吃得干干净净的,他心里便满满的都是成就感。
这一年过来,宋平也跟以前很不一样了。他现在目光清明,头脑也比以前清明了很多。读了书,毕竟还是不一样的。
尤其在刘灿来过以后,他心中有一些东西慢慢的开始成形了。我觉得自己不应该一直这样下去,他觉得自己应该更加能干,更加出息。
以后如果有一天,杜小伟的钱再被人骗了。他会选择跟自己说,而不是别人。他的想法就是这么简单,但是他却不知道通往那个方向的道路上,他要付出多少代价。
杜小伟不知道小孩的想法,只觉得小孩比以前沉静了,这不是坏事。
杜小伟不知道在某一个寂静的夜晚,小孩偷偷的把自己的唇印上他的,在心里跟自己说要一直跟这个人在一起。
枷锁
正月里宋平学堂还没开学,这几天他帮着杜小伟卖包子。猪肉王的女儿最近来得十分勤快,每次来脸蛋都红扑扑的。
“小玲那丫头不是看上你了吧,瞧那小脸红的。”杜小伟忍不住打趣他们家小孩。
“我才多大,人家来看你的。”宋平很讨厌这个女的。
“我这都一把年纪了,那不是老牛吃嫩草吗?”杜小伟乐。
“人家小姑娘都愿意,难道你还怕噎着不成?”某人开始冒酸水了。
“瞧你这酸样,瞧上人家姑娘追去呗。”
“谁说我瞧上她了?”宋平气愤,跟这人怎么就说不清呢。
“瞧不上,那火气干嘛这么旺呢?切!小气的,还收人家钱,也不说送人家俩包子吃。”
“我没瞧上她!”小孩脸都憋红了。
“谁信?”看着他家小孩火急火燎的样儿,杜小伟觉得心里倍儿过瘾。
“我……我……”宋平气急。
“哎呀,瞧这小脸委屈的,瞧上人家怎么了,小玲不是挺好的。”
“他哪里好!?”
“哪里不好了,挺水灵一姑娘。”
“卖猪肉的女儿哪里好,我最讨厌她了。”
“呦,卖包子的倒是笑话起卖猪肉的来了。”
宋平正想反驳,一群人熙熙攘攘的来他们店里买包子,一边还乱糟糟的说着话。
“听说那华御医把李妃给治坏了。”
“可不是,他师弟为这事都复出了。”
“是吗?就是那个人称江南怪医的严铁吧?”
“还能有谁,听说他们这次麻烦了。”
“怎么会,严铁可是有名的死人都能救活。”
“你知道什么,那皇宫里乱糟糟的,你以为医术好就能救活人啊?”
“嘘,小声点!这话是可以随便说的吗?”
“嘿!怕啥,山高皇帝远的。”
“闭嘴,要死就死远点,别连累兄弟几个!”
“就是,洪七。他娘的闭上你的鸟嘴!”
“哈哈哈哈哈哈……”一群人又乱哄哄的笑成一片。
杜小伟脸色变了变,边帮他们装好包子边搭讪。
“兄弟几个是从南方来的吧?”
“是啊,老板我看你也像是个南方人啊。”
“唉,是啊,来北方有些年了,怀念家乡啊。”
“你家是?”
“都淹了好些年了,还提这些做什么。就是这北方的天气,却怎么都不如南方养人。”
“那是啊,不过劝兄台还是安心待在北方吧,南方不太平啊。”
“刚刚听兄弟几个说起那华御医跟严怪医,倒好像是十分传奇的人物,我在这北方小城,都没听说过。”
“好说,兄台若是有时间,一会儿同兄弟几个一起喝酒去,慢慢说给你听。”
“那好极,几位像是刚来这落风城,可有落脚的地方。”
“刚到,正要去投宿。”
“那正好,我引你们去一家实惠的客栈,地方干净,价格也公道。”
“哈哈!那真是麻烦兄台来,在下姓龚,大家叫我龚疯子。”
“龚大哥是爽快人!今天杜某做东请大家喝酒!”
说着一群人就往客栈去了。宋平想叫住他们,却又忍住了,半响才低下头撇了下嘴角。“钱都还没付呢。”
杜小伟一直喝到天黑才回家,从那群人那里打听到不少信息。根据他们的描述,还有自己记忆中的种种,他觉得那严铁就是老头没错。听说老头遇到麻烦,他心里有些忐忑。
宋平扶杜小伟上了床,给他拖掉鞋袜,盖了被子,然后又收拾收拾自己上床睡觉。看杜小伟似醉非醉的,闷闷不说话,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他心里有些慌,他不喜欢杜小伟这样。
“我白天不是那个意思。”
“嗯?”杜小伟没能反应过来。
“我不是瞧不起小玲。”
“哦,我知道的。”
“我只是不喜欢她。”
“呵呵,”杜小伟笑,“你一整天就想这个了?”
“嗯。”其实不是的,我只是在没话找话说。
杜小伟抬手揉了揉小孩的脑袋:“我要去一趟南方,你一个人在家行吗?”
“不行!”
“要是不想一个人在家的话,回宋府去住一阵子可好?”
“我不回去。”
“你一个人在家我不放心。”
“你不能丢下我,你去哪我就去哪。”
“这次去可能会有危险,你还太小了。”生命真的很脆弱,去南方对杜小伟来说是不得不去做的事,但是他真的不想让小孩冒任何风险。在宋府虽然日子不好过,但是也比外面安全很多。
“我不管,你说让我跟着你的。”
“这次真的不行,乖!听话!”
“那你为什么要去,你为什么又要丢下我去南方?”宋平生气了,他觉得很委屈很不安。
“记得我跟你提过的老头吗?就是这个屋子的屋主,他出事了。我受了他很多照顾,如果这次不知道也就罢了,既然知道了,总不能袖手旁观,我要去南方看看,能帮上多少是多少。”
“哥。”
“嗯?”
“带上我吧!哥……求你了!”
杜小伟最没抵抗力的就是这一声一声能直接砸到心底的“哥”
他不再言语。
过了好一会儿,宋平悄悄起身。待他穿好衣服,杜小伟却出声了。
“把冻米糖的方子告诉宋老爷,顺便把家里存的几十斤干饭跟一些花生瓜子之类也一起带过去吧,我们可能很久才回来。”
“知道了。”宋平应了一声就出门了。
等他再回来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杜小伟也不多问什么,只是把全身冰凉的小孩圈在怀里。他心疼。这天下的儿女之于父母,并不都是一样重要。有人说过,我们每个人都是有价码的,只是价位高低不同而已。不用不承认,谁都有妥协动摇的时候。
“明天一早我们先去跟先生打个招呼,然后就动身。这一路,走出去了就很难回头了,你知道吗?”
“恩。有你在我不怕。”
“傻瓜,我算什么啊,只是一个卖包子的,人家一脚就把我踩扁了。”
“不会的!我们会好好的,带着老爷爷一起回来。”
“恩,还卖包子。”
“好。”
“快睡吧,明天还要赶路呢。”
“恩。”虽然答应了但是他还是不敢睡。他怕自己一觉醒来,杜小伟就不在了。等杜小伟睡熟后,宋平睁着眼睛,细细的抚摸着他的眉、他的眼、他的唇…… 颤抖的印上自己的吻,表情偏执得有些扭曲。
“你去哪,我便去哪。别想甩掉我!”
这个还未完全长成的孩子,给自己的灵魂打上了这样一个烙印,仿佛归宿,仿佛枷锁……
启程
“哥,你去哪我就去哪。”
“好。”
“哥,你不要丢下我一个人。”
“不会,我去哪都带上你。”
“哥,你要说话算数。”
“哥说话算数。”我会一直带着你,直到有一天你不再愿意跟在我身边。
次日一早,杜小伟带上宋平去了一趟吴先生那里,说是要出一趟远门,可能很长一段时间都不会去书院。顺便把家里一些米面蔬菜也一起带过去,这些东西在家里放不久的,吴先生一家也很不容易,杜小伟说话姿态都很平和,没有给人留下一点施舍的感觉。
他们在城里买了一辆马车就上路了,沿着官道一路向南走。看着路边的风景从干枯的树干到浓绿的树木,杜小伟有些想知道,这里的南方是什么样子的呢,是不是可以看到很多自己以前生活中的痕迹。
他们没有请车夫,两个人轮流赶车,轮流休息。说起来杜小伟这一年多赚了不少银子,加上老头走之前给自己留下的,也算是小富了。但是再多的钱,只要你一出门走动,都觉得不够用的。这一路两个人需要花销,到了双月城需要用钱的地方就更多了。
所以他们一直住最普通的客栈,两个人一间,吃得也一点都不奢侈。杜小伟本身就不是奢侈的人,若是在平时,他也很愿意在小孩身上多花些钱,但是这次不行。
二月初的时候他们来到一个叫平湖的小镇,这个小镇不大,却是来往商贾的必经之地,所以颇有些买卖人家。只是很奇怪的,镇周围有很多乞丐,说是乞丐还不如说难民,因为他们大多都是拖家带口。
找了客栈安顿好以后,跟客栈里的小二打听了一下情况。原来前面的地界去年遭了洪水,死了很多人,庄稼也基本没什么收成,于是这饥荒一闹就是大半年,朝廷那点赈灾的粮食实在是杯水车薪。眼看春天要到了,很多难民都回家种地,但是这庄稼种下去要等到收成那也得好几个月呢,所以很多人干脆在外面做了乞丐。
“那来往的商贾可还经过那里?”
“去年以来就很少有商贾走这条路了,大多都走水路。”
“是不太平吗?”
“这人要是饿极了什么事做不出来。”
“那你们本地人如果要去往南方走的哪条路?”
“客官那可是问对人了,前阵子我家一亲戚就从南方过来,走的就是小路,一路虽然辛苦,但是也算是囫囵个儿的回来了。”
杜小伟给小二些赏钱,他便把路线告诉了他俩。这一路翻山越岭的,他们把马车卖了,在这种小镇没能卖到好价钱,但是现在也不能计较这些个东西了。他们背了些干粮,一人买几双鞋子,然后再去药店买一些草药备着,两个人就上路了。
野外总是危险的,但是野兽比饥民好对付。他们俩都不会武艺,抓不到传说中是山鸡野兔,看到一些认识的山菌蘑菇,就摘一些晚上熬汤。但是因为季节不对,这些东西少得可怜,大部分的时候,他们都是啃干粮喝开水。
越往南方走,天气就会越暖和,杜小伟加快脚步,初春的山上,十分危险的。他们前面几天都还算平静,这天晚上照旧找了一个小溪边搭伙做饭。两人拾了些柴火,烧了一个火堆,把小铁锅架起来烧了一锅水,放几个白天在路边采来的蘑菇,加些调味料,把饼撕成小块在汤里泡一下,咕噜咕噜每人吃了一大碗。去溪边洗洗脸洗洗脚,在火堆边铺上干草,掏出毯子,两个人就窝下去睡觉了,走了一天山路,他们都累坏了。
睡到一半杜小伟被宋平的叫声惊醒,急忙循声过去。宋平这孩子半夜尿急,又不好意思在火堆边解决,跑到远一点的一块石头后面,一个不留神被蛇咬了。
夜里黑漆漆的杜小伟也看不清楚,托着宋平到火堆边上坐下,那条死蛇既然还死死咬着不放,杜小伟一把将它扯下来,在地上狠狠甩了两下。然后撩起小孩的裤脚查看伤口,还好这种蛇毒性不大,伤口没怎么变色,伤口也不深,但是这山路还要走很久,要处理得好一点。
宋平只觉得腿上一阵湿暖,低头就看到杜小伟帮自己吸伤口的毒素。胸口有点酸酸的又有点胀胀的。
清理完伤口,抹上一些药膏,从包袱里拿出干净的纱布裹上。然后就安抚小孩继续睡觉。这山上很危险,既然蛇都醒了,很多野兽也会相继结束冬眠,他们要加快脚步了。
不想,半夜杜小伟却再次被弄醒。宋平双手环着他的脖子,整张脸都埋在他怀里上磨蹭,呼吸急促火热,整个身子都在不安的蠕动。杜小伟以为他家小孩做春梦了,这孩子发育比较晚,但是今年怎么说也十五岁了,做一个春色旖旎的梦,一点都不奇怪。但是一会儿就发现不对劲了。
“哥,我难受。”小孩满脸通红,说话也带着哭腔。
“怎么了,哪里难受?”虽然能猜到个大概,但是他还是不想面对这么乌龙的事情。
“热……好热……”
“乖,没事,很快就会好了。”嘴上安慰着,其实他也不知道怎么办。
“唔……哥,好难受。”小孩却火急火燎的不给他犹豫的时间。
“哥哥帮你,没事,很快就好了。”杜小伟只好认命的将手探进小孩衣服,这孩子还没怎么长开,整个骨架子都还显得嫩嫩的,没有男人的力量感。
当自己被握住的时候,宋平激动了,他不知道这是不是梦,但是多美好啊,在他亲爱的哥哥手里,他迫不及待的晃动自己的身体,急切的送上自己的唇,吻上对方的嘴角,下巴,脖颈,他想在上面狠狠的留下自己的印记……
“唔……哥哥!”他情不自禁的哼哼,“好舒服……啊!”
杜小伟直想找个沙堆把自己脑袋埋进去,这叫什么事啊……
第二天宋平醒过来的时候满脸通红,耳朵都红了。杜小伟也觉得十分尴尬。所以两个人没有多说什么,收拾收拾就继续赶路了。只是以后杜小伟变得更加小心,从不让宋平离开他十步以上。
就算有危险,那也要两个人一起,如果只剩一个人面对这仿佛走不到边际的一座又一座的大山,他没有办法想象。
在山上走了十来天,他们并没有遇上大型的野兽,还有大概五天的路程,再过五天他们就可以平安到达下一个城镇,他从来没有这么渴望过人多的地方。
宋平这几天都不怎么说话,他从小长在城里,对这种荒山野岭的地方没什么概念。他觉得这个就只有他们两个人的世界很好,初尝情爱的他,还一直陷在那晚的幸福中无法自拔。一点也没有对于危险的警觉性。
脱险
杜小伟对老头充满了愧疚,当时老头离开的时候,杜小伟也猜到他要去做的事可能很危险,可能有去无回。只是当时的他在这个世界刚刚找到一点安全感,他不想去深想,也不想让自己卷入到那些危险复杂的事情中去。
如今再回头去看这件事情,他觉得自己实在很不上道,老头在他最需要的时候帮助了自己,他却在老头遇到事情的时候装作不知道。所以这一次,无论是否能帮上忙,他都要去Сhā一脚。义无反顾!
这一天黄昏他们来到一条小河边,比前几天见过的小溪宽很多,再翻过前面这座大山,他们就到络城了。夕阳撒在河面上,一阵晚风吹过,波光粼粼。今天天气比前两天暖了许多,走了一天山路他俩都出了一身汗,小孩一看到河就迫不及待的脱了衣服要下去洗澡。
“陌生的地方,不能轻易下水。”这是祖祖辈辈生活的积累。
“可是到了河边难道不洗澡?出很多汗呢!”
“在水浅的地方稍微洗一下就好。”
“你不洗?”
“洗!”不洗哪里受得了。宋平听后满意度眯起来眼。
“你别再往里面去了,小心些!”
“知道了。”满嘴答应,心里却不以为然,这么大的孩子都这毛病。
杜小伟只好紧紧跟着他,他以前听过太多关于谁谁在哪里溺水的故事,所以特别小心。可是他只顾着注意宋平,却没有发现危险正向自己靠近。等到宋平尖叫的时候,他已经被叼住手臂往水里拖了。
宋平疯了一般冲上去对着那条鳄鱼拳打脚踢,可是完全没用,那玩意儿皮糙肉厚。眼看着他拖着杜小伟一直往深水区爬去,宋平急得几乎不知道如何是好。他从水底挖出来一块石头,狠狠地对着那怪物的脑袋砸过去。这东西该死!这是他当时脑海中唯一的想法。
鳄鱼也是欺软怕硬的畜生,被这么穷追猛打的,也只好放弃美味的食物潜入水中游走了。
杜小伟左边手臂骨折了。他疼得直冒冷汗却依然对宋平玩笑道:“没听说过有人能把鳄鱼打跑到。”
小孩还没缓过来,他微微张开自己干燥的嘴唇,看着杜小伟的手臂,嘴巴一张一合的,却发不出一点声音。
“回岸上吧。”也不知道这一带有多少这种东西呢,看来今天晚上是睡不好了。
到了岸边升了火堆,找几根直一点的树枝,让宋平去了皮把两头磨平。小孩现在愣愣的,杜小伟让他做什么就做什么,做完了就在边上巴巴的看着。
“傻瓜!”伸出没有受伤的右手揉了揉小孩的脑袋。
“呜……”宋平一下子就哭出声来,他刚刚吓坏了,他看见那东西扯着杜小伟要把他拖到水里。他以前在宋府的花园里,看过一条蛇吃青蛙,先咬住一条腿,然后一口吞下去。他害怕杜小伟也会被这么吃掉,他绝对不答应!他怎么能让这样的事发生!
“乖,别哭了,把我的衣裳拿过来。”杜小伟已经穿不上衣服了,他这条手臂必须要处理,离络城还有很长一段路,若这样放着,到那里的时候这条手臂也该废了。
他在火堆边给自己上了些药,又吞了一颗药丸,以前没事的时候制的麻药,不知道效果怎么样。他今晚得给自己接骨。
感觉到麻药开始发挥药效的时候,他在自己嘴里塞了块布咬着。右手在左臂上揉捏按拿,接骨他是第一次,以前就听老头给他讲解过,却不想自己竟是第一个患者。他这长期搓面团的手,能否把断裂的骨头搓好,他也不是特别有信心。
即使吃了麻药,他还是痛得全身湿透。却倔强得不肯草草了事,今晚如果处理不好,那以后可有他苦头吃了,弄个风湿什么的,有他受的。
按捏妥当了之后,让宋平拿了处理好的树枝帮忙把手臂固定住,用包扎伤口的纱布牢牢的缠了一圈又一圈。
宋平很紧张,整个人都微微发抖,动作却难得的平稳。他帮杜小伟穿好衣服,袖子不够宽,就把左边的衣袖割了,怕左臂受凉,又从包裹了取了衣服厚厚的裹上。忙完了,在火堆边铺好休息的地方,帮杜小伟摆好姿势盖上毯子。
杜小伟不一会儿就昏睡过去。小孩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他哥哥看,如果这个人不在了该怎么办?刚刚如果被吃了怎么办?
不行!他不答应!谁也不许伤害这个人!谁也不许把他带走!他只能好好的待在自己身边,会说会笑,会生气,会做很多好吃的,会摸摸自己的头说:“傻瓜!”
隐隐的好像又有东西靠近,宋平警觉的看着四周,一双眼睛满满的都是杀意!又是那丑陋的东西!他捡起地上的树枝石头对着那东西的脑袋一通乱砸。“滚!滚远远的!”
于是,又一条鳄鱼被吓走了……
第二天,杜小伟开始有点发烧,他一直硬撑着,明明快走出这一片大山了,他不相信,会差这么一点点。
但是他终究只支撑了一天就晕倒了。宋平背着他日夜赶路,如果杜小伟醒着,一定不会让他这么干,夜里的深山该有多危险。
宋平只有十五岁,身板还十分瘦弱,背着一个二十七岁的大男人跋山涉水,那是别人没有办法想象的艰难。但是他自己什么也不知道,他只是很害怕背上的男人坚持不下去。他只是很焦躁,他恨自己为什么不听话要下河,为什么自己这么没用看着他受伤却帮不上一点忙,现在背个人还走得这么慢,城镇到底什么时候才到呢……
杜小伟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躺在客栈的床上。宋平就这么直直的坐在床边,眼里布满了血丝,头发蓬乱,一脸的尘土都还没洗。
杜小伟勉强的扯出一个微笑,跟他说:“我没事!”
宋平不语,只是怔怔地落下两行泪水。
那一瞬,杜小伟觉得那两行泪水,沿着小孩满是尘土的小脸,一直流进自己心里。让小孩给自己倒了杯水喝下去。然后拉着他进来自己的被窝,盖上被子。“睡吧,吃饭了我叫你。”就像他在家里经常说的那样。
宋平把额头抵在杜小伟胸膛,听着哪里鼓动着的心跳,安心的睡了。
看着他疲惫的小脸,杜小伟伸出右手Сhā曲他脸颊上未干的泪水,轻轻的吻上他的发顶,也跟着睡去了。那一天晚上他们都没有醒来,第二天宋平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
因为杜小伟手臂受伤的关系,他们决定在络城多休息几日。伤筋动骨一百天,杜小伟没准备耽搁那么久,十天半个月也是省不了的。
杜小伟断掉的手臂接得很好,接下来只要定时换药,好好养着就可以了。他对自己的手艺十分得意!右手给左手接骨啊!这天下有几个人能做到?
收留
络城离国都双月城只有一天的路程,是东方和北方去往国都方向的必经之地。此地风景宜人民风开放,各地的商人在这里聚居,也有南北方的各种特产在这里交易,也算是一个颇具规模的经济型城市。论繁华富贵,络城远不及国都,但是论经济活跃,却一点都不比国都差。
杜小伟在床上养了两日便带着宋平出门走动了,还是用树枝固定受伤的胳膊,用白纱布缠好吊在脖子上,无视来往行人好奇的目光,他开始观察这边的生活习惯和民俗风情。总体来说和北方差距不大,语言也没有障碍,除了一些自然条件不同引起的小差别。
小孩现在更沉默了,杜小伟一点也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代沟吧,都说三岁一代沟,他俩整整隔了四个代沟。什么,要沟通?先搭四座桥吧!
他们这一天也像往常一样在街上瞎逛,走着走着遇到前面一群人在起哄,原来是一个小孩偷了几个烧饼。这孩子也蠢,别人如果偷了一个烧饼,拔腿便跑了,他却偷了一个又一个,直到被人抓包…… 杜小伟感慨:这世道的民风真是纯朴。
看那孩子也是个倔强的,被人围着踢打也不出声,抱着烧饼死活不撒手。其实杜小伟很讨厌小偷,不是一般的讨厌,以前几次遭小偷光顾,但是他运气好,警觉性高,几次都把小偷当场抓住。但是抓住又怎么样?人家偷东西的比被偷的都镇定,淡淡的把东西还给你,不紧不慢的转头走了。很不幸的,杜同学每次都被气得想跳脚,却也只有眼睁睁的看着他们走掉。不然怎么办?大喊:“抓小偷啊!” 你觉得会有群众响应吗?
但是讨厌归讨厌,毕竟现在挨打的还只是个半大孩子,这群人也是十分的嫉恶如仇,丝毫不觉得他可怜。眼看着再打下去就残了,杜小伟只好帮他出头。
“算了吧,半大孩子的,真给打死了也实在是造孽。”
那群人还是愤愤的不肯罢休。
“人家李老头子卖几张烧饼不容易,这小偷真是不像话。”一个街坊申讨他。
“就是,我看他也不是第一次了。”
“这种人打死了才好,见一个打死一个。”
“全打死了城里才清净。”
……
杜小伟头疼了,这络城里的人太仇视小偷了。也是,在这个来往商贾云集的小城里,偏偏又不是什么政治重地,官府的实力有限,小偷什么的,估计不少。
“家中老母最近在寺庙里祈福,你这畜生虽是该死,今天救你一命,也算了积个功德吧。”杜小伟状似喃喃自语,其实大伙儿都听得清楚。
“这李老头少了多少烧饼,我给补上,大伙儿看这样成吗?”
既然人家要积功德,这伙人也不好多说什么,而且这人举手投足又十分从容大气,搞不好是哪个有势力的大家族,该打的也打了,大家也都没什么异议,就这么散了。
人群散去,地上的孩子晃晃悠悠的站起来,这孩子也就十三四岁的样子,相貌一般,但是目光却十分刚毅有神。他深深的看了杜小伟一眼,又做了一个揖,然后步履蹒跚的往城外走去。
只那一眼就勾起杜小伟的好奇心,他觉得有这样眼神的孩子,不可能是懒惰贪小之辈。所以带着宋平跟了上去。
那人来到城外一处破败废弃的木屋,推开门进去,然后久久没有出来,杜小伟也不怕自己跟踪的行为被人发现,带着宋平大大方方的走进去了。
屋里空空的,连张床都没有,四个孩子就这么躺在草堆上,一人手里一张烧饼狼吞虎咽。杜小伟仔细观察了一下,除了街上遇见的,三个男孩一个女孩,年龄都差不多,十一岁到十四岁的样子。杜小伟奇怪了,感情这么好,但是年龄却这么相近,不可能是亲兄妹。
“我们是一个村里的孩子,山洪来的时候几个人正逃学到镇上玩。”那个受伤的孩子这么说。
杜小伟没有说话,也不需要多问,连日暴雨,山体滑坡把整个村庄掩埋的事情他也听说过。只是没有经历过,也没有跟受灾的人这样接触过。杜小伟走进去帮那几个小孩号了脉,检查了身体,道:“长期营养不良,身体亏损很大。但是都还年轻,以后可以慢慢养回来。”
“呵,拿什么养?”在沈七看来,杜小伟只是一个不识人间疾苦的少爷,虽然他衣着没有很华贵,但是从举止看来,怎么也不像是从缺吃少穿的人家里长出来的孩子。
“给我帮忙吧,我会帮这几个孩子调理身体,但是不会白给。你们给我干活,也算是个营生,好过忍饥挨饿。”
“你要我们做什么?”一年多颠沛流离的生活使得一个十四岁的小孩也有了戒心。
“我就是个买卖人,过两天在这城里找一家小店,教你们一些手艺。我本人不在这里的时候,你们就帮我打理经营。”
沈七的目光中有疑惑,这个人很奇怪,找自己这些半大的小孩打理店铺,也不找人在边上看着。他哪里来的信心,自己能把事情做好?但是看着地上几个患难的朋友,他还是接受了,他们的身体已经快到极限了,这个世道也远没有看起来那么太平。也遇到过打他们注意的坏人,上个月,有个老头硬要将罗金买了去当丫鬟,虽说是丫鬟,谁知道里面又有什么龌龊勾当。索性他们人多,几个小孩力气不大,合起来也不容易受人欺负。但是现在呢?他也快撑不下去了。而且这个人看起来好像可以信任,赌一把吧!
第二天,杜小伟带几个孩子到一个小院落中安顿下来,这里地段不好,风景也不好,房子也有些陈旧了。但是它便宜啊,杜小伟没有那么多钱可以折腾。
接下来几天,他白天在街上瞎逛看是否有合适的店面,晚上就给沈七教一些手艺,因为没有确定店面,就很难决定卖什么。杜小伟得了他绝对不会私自将手艺外传的承诺,就把自己知道的一点一点教给他。他相信这个孩子,长大后肯定是条铁一般的汉子。
杜小伟在宋城逛了几天,有几个店面要转让,只是转让费都贵。就其中一家还比较合适的,但是店面太大,靠近城门,靠近早市,四周通透却也是没有一点风景,本来是一家酒楼,但是因为经营不善,现在要转手。
说起来靠近城门是不错,但是靠近早市着实给酒楼掉了不止一个档次。早市卖什么的?卖菜呗,鸡鸭鱼肉的,还有附近农民挑来卖的土特产。还好早市的时间不长,不然就完全无法做买卖了。
最后杜小伟跟原来老板谈了价格还是把店面盘下来了。原因无他,还是因为便宜。
由于地段的关系,杜小伟把原来中高档的酒楼改成中低档次的面食店。墙上挂了木牌,明码标价。楼上的包厢都撤了,弄成大厅,一律的桌子凳子摆了。
既然决定做面食,杜小伟这几天就光教沈七这方面的东西了。店面交给宋平去整顿,什么东西要拆,什么东西需要去定制,交给宋平可以很放心的。小孩办事稳重,主要还十分懂得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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