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瓦卢瓦王朝的税收系统无疑比其他国家要先进(即使这付出了高昂的代价),征税方式的管理却不是这样。当我们想到这些统治者的顾问们几乎都是些律师,而律师比其他人都更倾向于形式主义时,对将注意力放在改进征税方式上就不足为奇了。很明显,在这一领域,官僚们大大促进了税收的建立。法国的财政管理起源于查理五世,当时,王室户税的水平确定下来,催生了财政区,原则上讲这源于奥依(O?l)和奥克(Oc)地区三级会议的良好愿望。15世纪,这种细分再次被采用和普遍化,本质的差异在于“挑选的”收税人是被任命的,并且是有薪酬的。一些地区如郎格多克和普罗旺斯,1481年之后仍保留评估和征收人头税的权利。这些地区被称为国家领地,保留三级会议的省。自13世纪末或者14世纪,与会计账目及人头税一起出现的财政总管的职位,由国王严加掌控,他任命他忠实的仆人和债权人担任。在这种情形下,让人奇怪的是瓦卢瓦王朝并不争取更明确的集权形式。事实上,似乎路易十二和弗兰西斯一世明白,一个超级综合性的财务机构可能很不方便。颇令人起疑的雅克·科赫案令人泄气,他负责国王的私人财政,最后却被宣告有罪。在国王身边的四、五个大臣中,其中一个或许被委以财政监督的工作,但被弗兰西斯一世委派此项工作的雅克·塞姆布朗塞依(Jacques de Semblan?ay),却像他之前的马西尼(Marigny,约1260年—1315年,法国政治家,国王腓力四世的额顾问)一样死于蒙福孔(Montfaucon),富凯(Fouquet)时代还未来临。
勃艮第公爵们却与此相反,他们尽力要达到最终目标。这其中的原因很清楚:他们的领土非常分散,不得不为公国的主要部分提供不同的税收机构和税种。使用单一税收没什么问题:11477年移至第戎的帐目部,其佛兰德斯和布拉班特(Brabant)的分支,建立于好人菲利普(Philip the Good)时期,分别应对辖区内的税收事宜。查理公爵想再前行一步,他废除了包括历史最悠久的佛兰芒城镇在内的所有城市的特权,这一措施引起了根特、布鲁日和其它地方的暴动并遭到*。他还于1455年创立了一个总收税官的职位,以协调据说总共达90万杜卡特的税收。不幸的是,大胆查理的计划对于一个灵活但却适中的机构来讲过分了。他签订借款合同,著名的是与塔玛索·波尔蒂纳里ommaso Portinari)签订的,后者是设在布鲁日的美第奇银行分行的总管,但这些很少能满足他征伐瑞士的开支。瓦卢瓦的国王们也向里昂的银行家借钱,但他们基本上是有偿还能力的,而且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保证王位的安全。勃艮第大公的情况却并非如此。他所有的计划随着他的死亡而终结。
英格兰的情形介于这两极之间。从13世纪以来,英国的国王也像瓦卢瓦王朝一样对待其国库和保管库,即使他的收入因其领地不多而难免有限。议会最终取得控制权以及高级贵族的力量(1412到1480年,伯爵数目由25个减少到16个,这使得土地更加集中)限制了国王征税的自由。这就是都铎王朝放弃强加一个总机构的企图,放弃征收特定税收的长期斗争,转而系统利用王权的原因。这意味着一种能力:通过对直接、间接收入发行现金收据而获取所需要的钱财。至于西班牙,城镇成为税收的中心,1495年按法国模式建立的账目部he Chamber of Accounts),使查理五世建立起特别税收的一整套系统,这种系统最终毁了这个国家。
国家的经济
尽管各地的发展不平衡,但有些事情已足以产生确定的后果。西班牙与英国相对于法国的落后解释了为什么这些国家热衷于从海上和新土地的征服中获取利润。法国国王毕竟不需要美洲和印度,这些地方丝毫不能激励瓦卢瓦王朝的商人或士绅的进取精神;就其所关心的而言,衰退时代还未来临。相反,所有这些国家共有一种重要的新现象:他们日益被视为利益共同的统一体,这得益于适当的管理。通过控制铸币和实施“政治经济”,商人在这一进程中无疑发挥了领导作用,“政治经济”不可避免地成为王室军队的基础。统治者被鼓励监管并开发其土地生产力。这种态度发展成为近代的重商主义,它与统治阶层传统上对贸易的漠视,以及基督教世界不谈经济的概念根本对立。然而一种调控经济活动的趋势也在强化,采用的是诸如限制在城镇从事生产、对所有交易征税、差别对待外国人等手段。所有这些解释了为什么政策总是在有调控的自由主义和生产垄断之间、在私人组织与建立中的“国家”机构的既得利益之间变动。有许多革新或适应的例子,我选择了三个方面,肯定适用于1500年以前。首先,统治者支持经济活动,不仅在他自己是一个商人时(如美第奇),或受到一个对此感兴趣的顾问的影响时(如查理七世听从雅克·科赫),而且也因为他自己确信大的计划能带来利润。这就解释了为什么爱德华四世和亨利七世支持(支持值得帮助的地方)商人冒险者的努力,路易十一1470年鼓励里昂和鲁昂的丝织业,并发放有利于外国人的归化证,这些外国人有德国的矿工、意大利的吹玻璃工和佛兰芒的布商。但遗憾的是历史却颇具讽刺意味,那些缺乏商业意识的君主却是获利最大的:葡萄牙着迷于地理发现,西班牙抗拒任何形式的商业冒险。其次,国家政权受吸引干预那些原则上属于政治,而实践中却处于经济范畴的事务。这其中有一例子,就是伊比利亚的麦斯达,一开始这是西班牙大地主之间的协议,结果却支持卡斯蒂尔的财政;托尔法的明矾事件,将佛罗伦萨与罗马联系在一起反对热那亚与那不勒斯;匈牙利和奥地利的铜与黄金,促使富格尔挑唆哈布斯堡王朝对抗土耳其人;英国的大批羊毛在皇家政治的狂热中从加莱运到布鲁日再到安特卫普。这些事例以及成百个其它一些不那么突出的事例造成的效果是广泛和持久的,表明国家政治主要是由商人支配的。对我们20世纪的人来讲这没什么奇怪的。
最后一个方面甚至更“近代”,经济战争现在成为可能。查理七世的货币贬值已经影响了贝德福德的财政,给他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但却不能说这位“市民国王”意识到了这一点。但1470年以后,这一点却不再有疑了。科明尼斯(Commynes,1447年—1511年,佛兰德斯的政治家和编年史家,所著《*》使他成为中世纪最伟大的历史学家之一)告诉我们,路易十一利用这一武器使大胆查理的邻近土地上的货币流通不稳定。佛罗伦萨试图通过封锁港口以及阻止小麦和盐的通过饿死米兰。萨沃伊公爵在没有财政原因的情况下搁置对勃艮第公爵的年度支付。罗马通过提供双倍工资腐蚀威尼斯的雇佣军。在某种程度上讲,英国1485年到1489年的《航海条例》也受类似的启发,也别提亨利七世的1495年法令,该法令在汉萨同盟不允许英国进入格但斯克的情况下,对汉萨同盟的小麦进口实行禁运,这对汉撒同盟是一个威胁。这对商人有好处的,对英国尤其是都铎王朝也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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