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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双影人(1)

“您好,您好,欢迎,欢迎!”那我已经听熟的男子的声音喊道。他走出大门奔下台阶,绕过水池走来,但并非独自一人:一位娇小得活像个小姑娘的­妇­女,挽着他的手臂,到了眼前我才看出,她也肯定是快四十的人了。她对我表示欢迎,可差不多只是重复着丈夫已经说过的话。然而她那微微张着的嘴边的善意表情,却久久留在文静的脸上,不容你对她的真诚有丝毫怀疑。接着,我们一同朝家里走去,这时我才发现,她是那么完全地靠在丈夫的手臂上,仿佛是想对他说:“你托负着我的生命,而你也乐于为此,你的幸福与我的幸福,是分不开的啊!”

我们走进房里,坐下来喝早晨的咖啡,为等我,喝咖啡的时间也推迟了。屋内的陈设,如一个中产者之家那样简朴。林务官坐在靠椅里,显得十分惬意。“克里斯琴④,”他用狡狯的目光扫了我和他妻子一眼,说,“我给你请来了一位贵客,虽然我连他的姓名和身份都还不知道。不过,在他离开我们的时候,他会告诉我们的,这样往后咱们才能再见着他。总算得到机会与一位普通人交往了,而不再老是与某个枢密顾问大人或者少尉先生打交道,这实在令人感到欣慰。”

“好吧,”我笑着说,“我也没有必要隐瞒自己的身份。”接着便告诉他们,我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律师,并说出了自己的姓名。这当儿,林务官太太突然把脸转向我,露出了惊愕的表情。我觉得,她的目光在我脸上停留了好一会儿。

“你怎么啦,太太,”林务官嚷道,“我觉得一位律师不是也挺好嘛!”“我也这么想,”她说,同时递了一杯咖啡给我。咖啡散发出一股股的香味儿,使我无心他顾。­妇­人站起身来,去窗前丢了一把面包屑,随后又回到座位上。窗外,从屋顶上扑棱棱地飞下一群鸽子,如阵雨骤降,再加上那些从屋前的菩提树上窜下来的麻雀,那景象实在热闹极了。

“可美了它们!”林务官笑道,脑袋向窗口歪了一歪,“自从咱们保罗去鲁拉上林以后,她就再也改不了拿面包屑去喂那些挨饿者的习惯了,不管是一个乞丐也好,还是那些偷食上帝马槽里粮秣的雀儿也好!”­妇­人安详地放下呷了一口的咖啡,说:“仅仅是一个乞丐吗?我倒认为,还有上帝与他同在哩!”“好啦好啦,老伴儿,”林务官大声道,“我看出来,你与我相比是太聪明了,咱们讲和怎么样!”我们继续聊着。可每当那张可爱的女­性­的面庞朝着我时,我都忍不住要细细打量它,想从中找出某些自己熟悉的特征来。纵使有几次,我于一瞬间仿佛也认出了过去的某个小姑娘的脸蛋,但末了儿还是不得不对自己说:“不,你不认识她,她,你从来没有见过!”后来,我仔细听她的口音,也听不出家乡的人们总要念混的那几个相似的元音或辅音。只是偶尔,我发现她把另一个辅音前的s也浊化了,这个毛病在我本人自然是早就丢掉了的。

上午,我随林务官去周围的森林里转了转。他领我看了他主要的林地,全长着原生的古橡树以及才指头儿般粗的幼树。他还透彻地向我灌输了一大套管理森林的学问。我们看见了一头有十四只叉角的牡鹿和一群小鹿。从一处烂泥塘里,一头野猪探出颗大脑袋来,用细眯眯的眼睛瞅着我们。我们未带猎狗。“千万别做声,自己走自己的路,”我的向导警告说,“不然咱们就别想平安无事地回家去啰。”

午饭后,主人领我来到后面楼上为我准备的房间里。“您不是想写信吗?”他说,“这儿有您必需的一切!从前我们的儿子住在这里,倒是又清静又凉爽啰!”他拉我到一扇窗前,“这下面您看得见我们花园的一角,花园前面围绕着一湾池水,再过去是绿­色­的草地,最后便是高高的黑森林——它为您杜绝了一切喧嚣!——您旅途劳累了,静静地休息一会儿吧!”说毕便与我握手告别。

他走了,我便照他的吩咐去做。透过敞开的窗户,传来花园中的莺啼。森林里金翅雀的啁啾,以及树梢顶头蓝天上的鹞鹰的鸣叫,一声一声,渐渐远去,渐渐远去,最后便什么都听不见了。

我终于醒来。我睡了很久,怀表上的短针已指到五点,该赶紧写信了,因为六点钟便要差人送进城。我因此很晚才从楼上下来,看见女主人坐在屋前菩提树荫里的一条长凳上,手中做着针线。“给咱保罗做的,”她抱歉似的说,把活计摆到了一边,“可不经他穿啊,这个野小子,而且还不止野哩!——瞧您睡得多熟,太阳都快下山了!”

我打听她丈夫。“他办事去了,得耽搁一会儿。他叫我向您致意,咱俩也好进一步认识认识——他这么对我说——同时可以去那枞树林中的小径上溜达溜达,走您与他上午没去过的那一边。待会儿他上那里来找我们。”

应我的请求,她又拿起了为儿子做的针线活儿。我们又聊了一些时候,却仍不见林务官回来,她便站起身。“该走啦!”她说,脸红了一下。

我们并肩走在小径上,穿过高高的枞树林,落日的余晖从旁边斜照过来。我们的谈话完全停住了。不时地,我偷眼看她的侧影,仍然无所发现。

“请允许我,尊敬的夫人,”我终于开了口,“请允许我打破这林中的寂静,因为我急欲对您说点什么,向您提出一个问题。您一定理解,一个在异地的人,总是会在心里暗暗思念自己的故乡啊!”

她点点头。“您只管讲吧!”她说。“我想我不会弄错,”我开口道,“今天早上,当我说出自己的姓名时,您显然吃了一惊。您过去听见过它吗?我的父亲,至少在本乡本土吧,可是个有名的人哩。”

她又连连点头:“是的,我回忆起,在小时候听到过您这个姓氏。”谁想到,当我接下去对她说出我故乡的名称时,她的眼珠一下便瞪得大大的,一动不动地盯住我的眼睛,泪水夺眶而出,明亮的眸子也变得模糊起来。我差不多吓了一跳。“我可没想叫您难过哟,”我说,“只是‘大熊’客店的老板从登记簿上知道了我的籍贯。他告诉我说,咱俩曾是同一个城市的孩子!”她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如果您也出生在那里,”她说,“那咱俩就是的。”“不过,”我稍稍犹豫后说,“那时城里的所有人家,我自信都认识,可就是不知您是哪一家?”“我的家庭您不会认识。”­妇­人答道。“这就怪了!您是几时离开故乡的?”“快三十年了吧。”

“唔,那会儿我还在家里,后来咱们很多人就不得不漂泊他乡了。”她摇摇头。“原因不在这儿。原因是:我的摇篮——”她迟疑了一下说,“也许我根本就没有摇篮吧。我出生的那个家,是一个穷工人租来的茅屋,我便是他的女儿。”

她抬起头来,用明亮的眼睛望着我。“我的父亲叫约翰·汉森。”她说。我极力回忆,却想不起这个人来。汉森这个姓在我们那里多得如海边的沙子。

“我认识一些工人,”我回答,“小时候还经常到一个工人的家里去玩儿来着,而且对他和他贤惠的妻子——他们给了我一些我现在还认为是极好的影响——我至今仍怀着感激之情。不过,您可能说得对,我确实不知道令尊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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