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 追寻
作者有话要说:看见小李和阿飞的关系一点点理顺,竟然泛起说不清楚的依依不舍
李寻欢,真希望你幸福
又改了一遍细节,汗乌珠穆沁天堂草原。阳春三月。
午后的阳光淡淡。
长风呼啸。
飞驰的马车中放眼望去,路两旁一马平川,远处有些平缓的起伏,及人腰高的长草随风起舞,但满眼还是枯黄。
车厢中很宽敞,足够容纳好几人舒舒服服坐下,甚至还特地空出了一个半躺的位置,铺着厚厚好几层柔软细密的银色貂裘。
李寻欢轻微调整一下姿势,躺得更舒服些。
摇摇已经空了的酒壶,轻轻叹了口气——这旅程什么都好,唯一的遗憾,就是每天酒壶喝空了以后,没法再添。
听见李寻欢的叹息,笔直坐在一边的阿飞神色顿时紧了紧,问:“哪里不舒服?草原风硬,我把帘子拉上?”
追问时,眼神是一贯的认真。
孩子般的认真。
话一出口,阿飞已经知道问得不对。犹豫片刻,阿飞皱皱眉,很快又勉强笑一笑,还是笔直盯着李寻欢:“你还喝吗?……我去那边驮东西的车上取。”
李寻欢就知道事情会变成这样:如果真的很想再喝一壶,阿飞也不至于不肯——只要是李寻欢想做的事情,任何事,阿飞都从来不曾阻拦过。
可是每次举杯,阿飞眼神总会被牵动一下。那情不自禁流露出来的担忧与关切,让李寻欢不好意思纵酒。
每天两碗汤药,喝了整整一年多。
如果真能让阿飞放心笑一笑,少喝点酒,好像也不是太难。
坦然迎接阿飞关切的目光,他只笑笑:“当年浪迹天涯,常常感慨,草原的春天竟这般荒凉。你也就是因为这个,才坚持非要开春了才能过来吧?要是再早一两个月,零星的水泡子都还封冻着呢。”
体会着李寻欢感念自己忧虑他身体的心意,阿飞笑笑,接着道:“满眼焦枯,觉得眼睛会累?春天的第一场雨之前,会一直是这样。”
平时阿飞很少笑,但已经非常英俊。一旦他的眼睛里面有了真正的笑意,整个人就像会发出光芒,瞬间照亮周遭。
李寻欢不仅看得痴了。
迎着他的凝视,阿飞笑得更舒展,口中呼啸一声,令马车走慢些,又道:“今年春早……你仔细再看草根底下。”
李寻欢的眼力当然非常好,虽然在行走的马车上,定睛细看,很快就发现,其实隐约有了些绿的意思——细密如绒毛的一层柔软嫩芽,已经悄悄钻出了头。
李寻欢微笑:“我还是更喜欢草原的夏天,满地野花绚烂,像刺绣毯子一样。”
阿飞道:“如果你肯再多将养些时候,大好了,夏天还可以陪你再来啊。那时候,就真能看见风吹草低见牛羊,还有一圈圈的白蘑菇。”
苦笑一下,李寻欢柔声道:“不早一些找到花白凤在哪里,总是没法安心。累及你,为陪我找人,连解散偌大圣教这么重要的事情,都办得匆匆忙忙。”
转头看着窗外,阿飞道:“你太不会关照自己的身子……我不放心你一个人出门。”
骤然听见小自己一半年纪的阿飞,用这么淡的语气,说出这么深切关心的话,李寻欢心底一阵温暖、一阵心酸,竟自痴了。
盯着前方的路,阿飞脸色阴沉沉的:“你真的只是来找可能成为你徒弟的婴儿?你真的会教白天羽刚出世的这个儿子小李飞刀?”
李寻欢点头:“一定会。”
阿飞眉头皱得更紧:“为什么?”
沉吟一刹那,李寻欢决定说实话:“不管这孩子是男是女,只要是花白凤生的,月份又对的话,一定是你的孩子。”
沉默片刻,阿飞突然恨恨地:“去年沈伯父临走的时候,拉你到一边,都说了什么?自那日起,你就心心念念要找这孩子。”
李寻欢脸色顿时苍白。
那时候阴差阳错,会怀这孩子,无非是狂热崇拜圣教血脉的大公主花白凤,想亲自生一个教主的继承人。
李寻欢固然没做什么,也是赞成这件事的:十余年前就放弃宗祠祖业的李寻欢,并不像一般人那么执著于血脉传承。他还以为阿飞会喜欢美艳的大公主。
扪心自问,李寻欢不禁迷惘:如果知道阿飞其实根本不在乎她,还会不会帮助这个父亲并不期待的孩子问世?
看着李寻欢怅惘的表情,阿飞扭过头。
阿飞很生气,李寻欢居然会为了一个不知道是不是存在这世间的孩子,不顾身体没有彻底养好,就非要到处奔波。
而让阿飞不快的真正理由,是他不喜欢李寻欢为了任何人或事烦恼忧虑牵挂。
即使李寻欢关心的那个人是自己的亲生血脉,阿飞依然感到被冷落。
自从母亲死后,在残酷的荒原上,和更险恶的江湖中,阿飞孤独挣扎了很久,他只信任一个李寻欢。很自然地,阿飞会希望李寻欢心里眼里,特殊的人只有一个。
只是想想而已。
这样的要求太不讲道理,阿飞不敢说出口。
他怕惹李寻欢不高兴。
所以他此刻心中满是乱糟糟的焦躁,只有迁怒:“我爹都说,沈伯父那人喜欢跟自己过不去。你为什么偏要受他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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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冬末,沈浪临走那天,阿飞当然设宴相送。
席间,大多是讨论怎么解散教众。沈浪像平时一样,挂着一丝笑容,跟李寻欢有一句没一句聊着;王怜花则容色灿然谈笑自若,主动说亲自大江南北走一趟,把旧时那些生意变成更普通的店铺;金无望没怎么说话,一遍遍举杯,喝得有些快。
毕竟百年基业,很多人都是自幼生长于斯,也有些是百般无奈投了来的,阿飞花了数月时间为他们安排好出路,赠金作别——这样比较容易保证他们不至于再次祸乱江湖。
几个身份高些的贴身丫头,阿飞做主都送了丰厚嫁妆。
少数几个中年佣人仆妇是极孤苦没处去的,也就索性长留在身边,一同迁移到阳光有利于养病的绿洲,正好可以伺候李寻欢。
作别前,沈浪曾把李寻欢请到一边,低声说:“阿飞自幼孤苦,没好好享受过天伦之乐。如今这孩子敬小李探花如父,还盼李兄怜他身世凄凉,多照拂些。”
言外之意很容易听出来:如果放任阿飞跟身为男人的李寻欢继续厮缠,岂非注定今生无妻无后,再不可能有天伦之乐?
看一眼远处正笑嘻嘻同王怜花亲昵耳语的阿飞,李寻欢挺直身体,轻轻地:“沈世兄见谅,这话太重,在下竟不敢应承——阿飞到底想要怎样的天伦之乐,我不便替他作主。能做到的,无非用阿飞选的方式,尽可能让他欢喜。”
沈浪认真审视李寻欢片刻,拱手:“盛名之下,果无虚士。小李探花竟是这般强硬大勇之人,沈某佩服。”
长啸一声,飞骑而去。
望着瀚海黄沙间沈浪快速离开的背影,当时李寻欢便默默对自己发誓,一定要找到阿飞可能存在的那个孩子。
不管将来阿飞还会不会爱上别的女人,生出别的孩子。
为了有阿飞血脉的那个孩子不至于成为孤儿,李寻欢就算踏破铁鞋,也一定要给无辜的孩子一个有爱的成长环境。
要找花白凤,最简单也是唯一的办法,就是到神刀堂,找白天羽。
首先造访的地方,当然不是草原深处的万马堂,而是通衢大道上人人皆知的神刀堂。
可昔日气势巍峨的石堡,竟成了断墙残壁,满目深黑的烧灼痕迹。站在凄凉萧瑟的长草间,李寻欢又惊又痛:震惊什么势力竟能灭了隐然北武林之首的神刀堂?
为了一见如故的交情,已足够李寻欢伤心来迟。
更忧心的是:劫难之际,白天羽来历不明新宠没出世的孩子……还保不保得住?
阿飞发现,零落大门外,不起眼的的拴马桩上,有深褐色的三个字。
马空群。
只是血写的三个字而已。
凝视着它,隔着时间,阿飞和李寻欢竟都觉得脊背发寒:笔画中透出深切的怨毒怀恨,和缭绕不散的血腥气息。
阴森,透出浓郁的黑色。
只扫一眼,阿飞就道:“是花白凤的字。”
他看过很多花白凤奏事的短笺,绝对不会认错笔迹。
两个人相对看一眼,李寻欢眼底的坚决清清楚楚。
阿飞知道不可能改变他,只一紧缰绳,默默上车又走。
这次的目标非常清楚:万马堂。
别说只是追到漠北草原来。
为了找到那个孩子,就算追到天涯海角,就算耗尽所有精力,李寻欢也不会放过任何线索。
李寻欢知道,这种犯傻,只是一种可笑的心理补偿:爱上一个男人,会认为如果不至于害他绝后,良心会舒服些。
人总是要偶尔做做傻事的。
否则,人生岂非太苍白?
天色将暮。
眯眼看看依旧无边无际离离长草的远方,负责赶车的仆人恭恭敬敬转身,对阿飞道:“秉教主,投宿锡林浩特,要走到酉时。”
快得几乎难以察觉地瞟一眼李寻欢,阿飞淡淡的:“就地搭帐篷。还有,记得改口。”
跟随的七个人一起躬身:“是,飞少爷。”
魔教中人早习惯了沙漠迁移,在草原上搭建舒适的帐幕,简直太容易。
很快,不仅有了厚密柔软的床褥,空气中缭绕着烤肉香气,连调理的药都很快煎好,热气腾腾送进来。
预备歇息了,看看很明显暂时还不会走的阿飞,熟悉的尴尬感觉涌上来。
阿飞就像没看见他的挣扎,木着脸,看两个中年仆妇抬进来深木浴桶,冒着蒸腾热气——以魔教的豪奢作派,别说长途旅行还带着沐浴器具,连水中舒缓和香熏用的草药,都一丝不苟照样熬了拌匀。
上次李寻欢在绿洲吐血晕倒,被阿飞一路疾驰抱回地宫,曾有一段时间行动乏力,每三日一次的沐浴,总是阿飞伺候——他像幼兽定要独占亲人那样,固执地亲自为李寻欢做喂药梳头披衣这些亲昵的事情,不肯让其他任何人亲近李寻欢。
自从那次沐浴时李寻欢不小心睡着,差点被呛死,阿飞更不敢让他独自入浴了。
几个月来天天静养调理,加上王怜花平生聚敛的灵药、阿飞不错眼珠的呵护,李寻欢早已大好,甚至会觉得,从生下来到现在,可能是这段时间情形最好。
其实早已恢复健康,阿飞却依旧理所当然坚持着习惯,当作瓷器般珍爱呵护,李寻欢多少有些过意不去,却没有拒绝。
并不是怕惹怒阿飞。
……李寻欢自己不舍得放弃这么狎昵的亲近机会。
甚至,他总是期待着沐浴的时分:就算不能真正像情人般亲近,阿飞的一举一动都可以解释为对父亲尽孝,可祼露的肌肤能隔着丝绢被阿飞抚摸,也值得暗暗欢喜。
默默伺候李寻欢沐浴的阿飞,似乎忘记了曾经有过的激越交欢,只一丝不苟擦洗着。
俊朗的眉眼五官被水蒸气一熏,似乎变得有些朦朦胧胧,更令李寻欢很难保证不心摇神驰,甚至快要管束不住身体的反应。
在绿洲养病的一年间,起居比较有规律,李寻欢当然能提前自己用手解决,沐浴时不至于身体变化。这次在仓促路途,竟没有机会避开阿飞的眼睛。
居然……出现这么尴尬的场面。
咬牙试图镇定水中高热的身体、忽略逐渐硬起来的地方,李寻欢的声音自然染上了一层情yu的低沉:“阿飞……你先出去。”
阿飞只愣了一刹那,便已察觉李寻欢绷紧的原因。非常自然地轻轻伸手,握住他两腿间的物事,低声道:“以前我有些相信爹说的话,你对我有异样心思,就像男人喜欢女人。可最近你一直没有这种表示……我还以为,你被我伤怕了,已经不想要我。”
语气没有了平时的坚定果决,透出些彷徨,还有一些意外。
很像怕被父母抛弃在黑暗中的孩子。
李寻欢很清楚,不管是否尴尬,此刻都决不能推开阿飞。
——可是那一次,阿飞能够毫无障碍的进入男人的身体,并轻松获得Gao潮……不可能解释成孩子渴慕父爱吧?
——阿飞需要的到底是父亲,还是情人?
这么微妙的问题,此刻肯定更想不清楚。
李寻欢微微吐一口气,索性放弃繁杂的思索,放松身体向后靠,把下面将发生什么的决定权交给阿飞。
这个动作的意味很明显:李寻欢已动情,但一切由阿飞处置。
紧紧搂抱偎依过来的人,阿飞的牙咬得很紧。
简直像要把牙根咬碎。
他死也不会忘记,第一次被强上时,李寻欢孔道被撕裂受伤,而阿飞获得平生最痛快Gao潮的那一刻,身下的人竟呕血不止。
李寻欢的身体需要阿飞。
可……他似乎承受不了一个暴烈的男人。阿飞倒是愿意献出一切任他予取予求,又明知李寻欢不敢再尝试——任何人咽喉被发簪指过之后,都不会再做同样的事了吧?
李寻欢从来不舍得伤害阿飞一丝一毫,怎么肯让阿飞做本能会激烈对抗的事?
双手微用力,扶住李寻欢,阿飞低声道:“我帮你做。”
微微愣了一下,李寻欢便顺着阿飞用力的方向站起身,神情复杂的看着他跪下,把涨满的性器纳入口中,试探着舔舐它,慢慢变成吞吐。
动作并不高明,却虔诚。
遭遇这样的服侍,是男人都无法自控吧?李寻欢很自然地闭上了眼,也没有刻意压抑断续的呻吟,全心感受着久违的触感。
服侍的整个过程,阿飞都死死盯着李寻欢失神的面孔。
漆黑的瞳仁里,有火焰在灼烧。
根本忍耐不了多久,李寻欢便闷哼一声,全泻在了阿飞的口中。
阿飞脸色复杂地擦擦嘴角边溅上的白色液体,对人还有些虚软的李寻欢勉力一笑,用最快速度为他裹上月白绫子的睡衣,飞速站起身,掉头便掀门帘出去了。
动作快得出奇。
就像被无形的鞭子抽着。
目光只相接一刹那,李寻欢已看清楚,阿飞的眼底有迷蒙的雾气。
那是浪子熟悉的,被压抑得变质为痛楚的情yu痕迹。
随手抄起一领厚厚的狐裘披风往身上一围,看准阿飞闪身离去的方向,李寻欢毫不犹豫施展身法,直追了下去。
三二 真相
作者有话要说:一年后,李寻欢的身体终于好起来了
长长出一口气……
非常不愿意小李这样的人物总恹恹的模样,恢复正常了,总是好事……
郁闷很久的安迪感觉好多了长风带着尖锐锋利的啸声,冷而硬。
天穹是深邃的苍蓝,月华如水,星垂四野。
及人腰高的干枯长草间,李寻欢仔细辨认着刚被踩倒的断茎,确定方向后,提一口真气,全速疾驰。
怕惊扰阿飞,身法尽可能轻灵,不要发出太大声音。
就像滑翔在叶梢。
才奔出一箭之地,李寻欢已经从狂风呜咽中,分辨出男人急促粗重的呼吸。
阿飞跪在草丛里面,正自己用手解决欲望。
他的动作急促,甚至带一些粗野。
在这全靠星月光芒照明的原野,以李寻欢的目力当然能看清楚,阿飞的神情中,完全没有做这种事的享受,而是相当不耐烦,似乎对身体竟然有不受控的欲望这一点非常恼火。
心狠狠一疼。
李寻欢放弃隐藏形迹,直接扑到阿飞身畔,跪在了他对面。
阿飞稍微有些乱了焦点的眼睛抬起,看清楚面前人是李寻欢,振作一下,努力露出开心的笑容:“外面风冷,你当心着凉……我马上回来。”
李寻欢有些强硬地伸手,轻轻握住了阿飞正快速捋动的那只手,声音低沉,甚至带着些火气:“别只想着顾惜我,这点风,没那么容易吹走我。我只希望你明白,只要你需要,我总是会在你身边的。”
略一失神,阿飞摇摇头想说什么,最后又自失地笑笑,松开了手。
没等得到点头首肯,李寻欢指掌已小心翼翼合拢,开始帮阿飞抚慰早已硬似铁、热如火的性器。
不再逡巡犹豫。
不再颤抖。
揉弄的动作坚定而温柔,感受着肉身能到达的坚硬极限,以及表面一层柔软肌肤滑动的奇特触感。
一旦被握住,阿飞便说不出话来,浑身绷得更紧了些,双手死死按住李寻欢的肩头,全心感受着最敏感的地方被修长手指巧妙搓动的滋味。
这只温柔有力的手,握刀时异常稳定,握杯时异常寂寞。此刻,竟可带来如此绝妙的感觉……
喘息声不由得粗重了几分。
李寻欢记得,|乳母也好、贴身大丫鬟也好,从小就反复提醒当年身体孱弱的李园二公子:“爷是贵人,这个地方更是至尊至贵,牵系宗族血脉的根源,偏偏还脆弱无比,决不能被任何人用手触碰。谁要敢碰这里,就是对爷的亵渎。”
幼时,李寻欢把那些提醒当作不可纵欲的教导。
长大之后,慢慢了解欲望的机制,知道这些提醒并非多余,而是基于世代积累的经验:手指本身极灵巧,又很容易掌握力道,男人要是被别人用手服侍习惯了,真正做的时候,快感会不够强烈,影响欢好的质量。
李寻欢虽然很明白这些,阿飞的手笨拙地抚摸时,却从不拒绝。
因为他已不惧怕任何后果。
可是对阿飞,李寻欢绝不能做任何可能带来不良后果的事情——阿飞还太年轻,生命还有无限可能。
当听见阿飞的喘息声已无法忍耐,他便深深俯身,直接用唇舌包裹住了渴求归去的性器。
突然落入湿润而不停轻微变化着角度的温暖口腔,阿飞情不自禁发出含混的声音,深深穿刺进咽喉。
李寻欢当然知道,阿飞一年前才初次尝试Gao潮,又正值血气方刚的年纪,不可能浅尝辄止。
他并不只是简单承受,任阿飞肆意纵情,而是一直微妙地用姿态和手势引导着,尽量帮焦灼的阿飞更舒服些。
某个瞬间,李寻欢突然了悟,发觉已听懂了阿飞心灵的声音。
——连阿飞自己都还没有真正弄明白的声音。
冷硬的风中,感受着无休无歇的狂烈冲击,身体却灼热。
口中津液被搅动的声音、炽热欲望化为闷哼的声音,都被呼啸长空的风吹散,消失在莽苍草原的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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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宽敞大堂上正襟危坐的宾客们,熙熙攘攘各自说着陈腐见解,马空群从心底里疲倦出来,却还不得不撑起一张主人的笑脸。
这疲惫是马空群自找的,因为他很有兴趣做白道武林的领袖。
要统领群伦,除了马空群自己的武功,和万马堂真金白银的实力,更需要收揽人心为己用,帮闲的悠悠之口总是必不可少的。
座上客常满、杯中酒不空,要江湖朋友们给面子。
顺便竟吸引了更多江湖人游荡到此寻找机会,那似乎也是必然的。
滔滔不绝发表所谓意见的尊贵客人中,有藏剑山庄的侄少爷游四,有当年兴云庄主的独子龙小云,有青城二代弟子吴觉松……是的,用两年前的标准看,这都是些二三流的人物。
但,一流的人物,几乎全死在了大漠之役。
武林中,原来颇有一些够资格压制马空群的人,也死在了沙漠:心湖方丈回寺之后紧闭山门虔心礼佛,已经完全不过问江湖中的事务。连幸存归来的白天羽,也变成了不可能再争夺任何名誉地位的死人。
想到魔教飞教主那柄鬼魅般杀人如麻的剑,沙丘上小李飞刀不可思议的璀璨光芒,以及那夜神刀堂被鲜血染红的雪,马空群不禁一个寒颤。
环视亲手建立的万马堂,马空群微笑。
马空群这个名字,如今已隐然执武林牛耳。
一想到这里,那份隐约的惧意似乎又消失了大半。
突然,人群全部安静下来。
这群眼高于顶的少爷、或浪迹天涯挣命的刀客,并不是那么容易乖乖安静下来的。
马空群很快感觉到不寻常的变化,顺着众人惊愕到极点、瞬间就被震慑的眼光,也向大门看了过去。
强烈的阳光中,走进来一个穿青色布衣的人。同色的腰带上随随便便Сhā着三尺多长的铁片,只用两片软木钉在上面。
他的脸英俊明净,手干燥而稳定,年轻的皮肤密而有光。
他本应是到处受欢迎的人。可是眼睛太亮,亮得似乎能笔直照见人内心的隐秘黑暗。这种感觉实在不好受。
就像在黑夜中,忽听见群狼的鼻息。
马空群死死盯着那片小孩玩具似的铁片,突然觉得嗓子冒烟。
这柄杀人只需要咽喉留出一丝血迹的剑。
这个曾判决无数一流高手死亡的可怕名字——曾经的飞剑客,后来的魔教飞教主。
进门之后,阿飞随随便便侧身一站,静静看着门口,像是在等什么人,然后就一动不动了。站定的他透出种绝对的沉静。
似乎不管在这里笔直站多久,他都可以不说话,也绝对不动。
让身体保持稳定姿势彻底静止,这本是件很难受的事。
但阿飞却轻松自然。
这样的阿飞已足够吸引人的目光。
可是在今天,大堂中的每个人都只注意了阿飞数息时间,便都转移了目光,死死盯着最后进来的人。
这人一袭深褐熟罗衫,外披着银枪风毫的漆黑貂裘长披风,把嵌丝银酒壶放回怀中的时候,能隐约看见他腰间丝绦上随随便便系着的温润翠玉。
江湖人不是特别喜欢穿华丽服饰,因为那样似乎会显得不够英雄气概。
可他穿这样精雅的衣服,眉目间却依旧带一丝说不出的萧索。
他曾经沉浸在富贵里,得到过罕见荣耀,也经历过揪心的自我放逐,经受过最亲近人的背叛,也得到过更多人的信任和景仰。他咀嚼过人生离合、命运悲欢,更知晓爱的伟大与辛酸。
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垮了。
承受这种先验的悲哀许多年,尽管他气色很不错,眉目间却多少有些憔悴。
站在门口,总是背对着强烈的光线,脸也很会自然隐藏在阴影里。但是大家都看清楚了,他的一双眼睛比刀还要锐利。
当他温然微笑,含笑的目光掠过人群,每个人都会觉得“阳光照到我了”。
只要与他视线相接,便会觉得自己在光天化日下被平等地信任,被尊重,顿时油然生出难言的欢喜。
死盯着自然垂在身侧的那只修长有力的手,马空群深呼吸镇定了片刻,才豁然站起,恭恭敬敬地拱手施礼:“小李探花,在下一天天盼望,终于等到您大驾光临了。”
传奇中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
这个萧索却光华逼人的男子,就是李寻欢?
人群一阵骚动。
一个穿藏蓝锦袍的俊俏少年突然站起身,恶毒讥讽的神情,把本来漂亮的五官扭曲了。
他一开口,怨毒把声音都变得尖厉:“李大叔别来无恙?”
视线顿时凝聚在少年脸上,李寻欢只怔忡了片刻,便开口回答,声音透出慈爱与关切:“原来是小云。真没想到你也在这里,不过看见你武功恢复甚至还有精进,也替你高兴。你还好?……你母亲也好?”
自从龙小云发出声音,阿飞便突然改变了彻底的沉静,目光炯炯,直盯着少年。
被那样威势地盯着,却恍若不觉,龙小云只冷笑:“没爹的孤儿,守着寡母,能好到哪里去?到万马堂来,不过打个秋风罢了。”
李寻欢容色一寂,很快恢复从容:“龙大哥他怎么去的?”
阿飞眼神突然有些暗。
其他人当然都知道龙小云家的情况,反而无动于衷。
端详李寻欢片刻,又掉头打量阿飞许久,龙小云厉声:“我爹为了救你,带着《怜花宝鉴》去金钱帮,死在了那里。你可以说你不相信或不知道,但我为自己姓龙很骄傲,我母亲也认为没有嫁错人。”
如龙小云所愿,李寻欢神情顿时变得痛苦。静默良久,才恢复长辈的慈和:“你母亲确实没有嫁错人,你爹是好丈夫、好父亲……龙大哥他,一直都是顶天立地的好汉子。其实他根本没必要为我这么做。”
龙小云本来还愤愤地盯着李寻欢,突然笑了,笑容很甜蜜、很天真:“我爹真傻,临走前还偷偷找我,说李大叔你可怜又可恨,叫我不要歧视你……如果我爹看到李大叔身体康复,这么快就忘记为你去送死的男人,一定也是非常欢喜的。更何况李叔叔身边又有了新男人……”
一句话还没有说完,有道乌沉沉的光芒一闪。
紧接着,一抹更绚烂夺目的光芒划过空间。
这光芒速度实在太快,众人惊魂初定后,看到阿飞的剑离龙小云咽喉不到一寸,才恍惚听见剑破空的低沉声音,以及被飞刀撞折剑尖的金属声。
——阿飞出剑想杀龙小云,被小李飞刀救下。
阿飞手指的骨节都紧握得发白。
剑还指着脸色煞白的龙小云。
阿飞脸色铁青,根本不看李寻欢,只默默盯着折断的剑锋。
李寻欢轻轻叹口气,手微抬,已经封住了龙小云的|茓道,柔声问阿飞:“我们走的时候,能不能带他一起回去?”
阿飞咬牙镇定片刻,闷闷答应:“好。”
马空群冷汗又流了一背。
这飞刀与快剑,已经超过了普通人的想象,挟带着无可匹敌的威力,更流露出没人胆敢抵挡的傲岸霸气。
勉强凝聚起注意力,只看见李寻欢正彬彬有礼转向自己,微笑着:“马堂主见谅,这龙小云是李某故人之子,虽然他是万马堂座上客,我也一定要带走他。”
马空群故作豪爽地大笑,自己都觉得干笑的声音有些空洞:“李探花太客气了。这种小孩子,能得到长辈照拂,那真是三生有幸。在下不过是区区外人,就是借我三个胆子,也不敢阻挠李探花管教孩子,哈哈,哈哈……嗬嗬……”
龙小云愤怒地吼:“我才不要跟你这个……”
话还没有说完,便戛然而止。
李寻欢手微抬,已经封了他哑|茓。
马空群在主人位上站立了许久,他不但没有摆架子呵斥这个捣乱的不速之客,反而陪笑:“请问李探花光降敝堂,是否跟白天羽有关?”
李寻欢礼貌地拱拱手,动作文雅从容,却自然带着难以形容的凛冽气度。
绝没有人敢敷衍这样的人问出的每一个字:“请问马堂主,去年下第一场雪的时候,是不是主谋灭了神刀堂?”
马空群紧张得说话声音都紧了:“不是我。”
李寻欢道:“我很愿意相信你的话,更希望你拿得出证据。”
再次擦擦额头,马空群道:“多谢李探花肯听我申辩。我拿不出什么证据,却能够带阁下去见一个证人。”
李寻欢点头:“谁?”
马空群的腰似乎挺得直了些:“白天羽的结发妻子,白夫人。”
三三 荒原之子
作者有话要说:攻与受的问题……我倒
蹦出来表个态:将来他们的H,一定是正常的、美好的……阿飞没有进房间,而是停在了门口,直盯着马空群的手。
这只手只剩下了两根手指。虽然它的主人脸上挂着勉强的笑容,拼命想显得镇定些,手却一直在微微颤抖。
阿飞的眼珠又恢复了神祗般的冷漠苍茫。
房间里光线很暗。但以李寻欢的目力还是能看清楚,憔悴如枯骨的女人脸上,只剩下一双直勾勾的眼睛。
白夫人曾经也是美人。
不管白天羽曾经有过多少女人,对这位结发妻子,总是尊重与歉疚的。别说白云仙子丁白云、桃花娘子不能撼动他们的婚姻,连花白凤都不能。
李寻欢拱拱手,轻声问:“听说白夫人一直在等我?”
这句话仿佛有神秘的生机,呆坐着的白夫人急切抬头,眼睛里突然有了些活气:“真的是你……是小李探花?”
李寻欢点头。
白夫人突然跪倒在地,半疯狂地磕头:“先夫大漠归来,带回了刻‘忍’字的小李飞刀回来,还说小李探花答应过,等白家第三个儿子出生,能够得传飞刀绝技。梅花庵血案之后,丈夫和两个儿子都死于非命,我根本不该还活在世上……被马堂主救回来,浑浑噩噩苟且偷生,就是想等到这一天,托付先夫最后一点骨血。”
李寻欢默默看着她。
无言中,这温和且感同身受的目光,有种因了解而滋生的强大力量。
借助这安慰,白夫人慢慢宁定,起身擦泪,声音依然悲痛、依然浸透了仇恨,却已从毁灭性的疯狂中清醒了些:“那孩子不是我亲生的,却是他父亲愿意承认的白家第三子。还请李探花成全这孩子……让他来日为父亲报仇!”
李寻欢神情带些悲悯,似乎想劝什么,终于只点头问:“你知道花白凤和那孩子在哪里?”
白夫人的神情突然变得很奇怪,像是很高兴,又很凄凉:“我不知道花白凤在哪里,但是知道孩子在哪里。”
李寻欢脸色顿时变得严肃。
在大户人家,妻妾争风的事情非常多,但为人ℚi的,竟做到“留子去母”的地步,总是有伤阴德。
迎着严厉的目光,白夫人惨笑:“我知道这是罪过,但起码,这罪过保住了白家一点骨血,所有的报应,我自会去阴司领受。”
去年十月,下第一场雪。
梅花庵。
白夫人知道丈夫很高兴,因为第三个孩子马上就要临盆,经验老道的稳婆,看过花白凤的肚子,都称必是男孩。
——这个儿子,还是小李探花答应会收的徒弟。
白天羽很开心,正好早就约了马空群喝酒,跟兄弟全家一起赴约,去赏梅庆祝。
大漠归来,白天羽的很大荣誉来自跟魔教教主较量得胜,换回江湖和平。
这一点,是少林心湖方丈当众宣布的,当时在场的马空群、丁乘风虽然表情古怪黯淡,也点头表示承认。
神刀堂的辉煌来之不易,白夫人当然不希望丈夫跟花白凤永远有斩不断的联系。她早就安排好了很多事情。
花白凤临盆在即,白夫人事先约没孩子的好姐妹守候在附近客栈。一等孩子出世,便趁辛苦挣扎很久的花白凤累极昏迷,调换了婴儿,把那孩子直接抱给了叶平夫妇。
因为忙这些事,那天的酒宴,白夫人去晚了。
她奔进梅花庵的时候,只看见遍地的鲜血,死了很多蒙面人,白家兄弟两家人也都已经死于非命。
连白天羽的头都被割掉。
白夫人半癫狂地抱住丈夫没有头的尸身,发现他珍重随身携带的那柄小李飞刀也被搜走。
幸存逃窜的几个刺客都蒙面,只有浑身浴血的马空群冲出来,举着残废的手,说:“嫂子,白大哥白二哥都已经遇害……马某无能,救不了他们……嫂子你赶紧跟我走吧,我保护着你退回万马堂,再图谋报仇。”
于是,白夫人到了万马堂。
她每天都想死,坚持活下去的唯一理由,就是等李寻欢。
希望白家最后能有一个为家族复仇的儿子。
宽敞的马车非常舒服。车行的速度并不快。
阿飞摇头表示不愿跟龙小云同乘一辆车,独自走在马车前面。他的步伐还是保持那种奇异的节奏,不肯浪费一丝力气。
甚至你会觉得,阿飞的走路是一种休息。
隔着车帘,凝视阿飞的背影良久,李寻欢的眼神变得越来越温暖。静默良久,轻轻叹一口气,举酒壶喝了一口酒。
龙小云一直观察着李寻欢表情,突然甜蜜地笑着问:“李大叔,多谢你怕我气血受影响,出万马堂就解了哑|茓。但,不知什么时候帮小侄解开另几个|茓道?”
李寻欢回头,正视龙小云。
目光中没有任何威慑的意思,只有关切,和惋惜。
龙小云狠狠回盯,但过不了多久,竟有些难以为继,愤愤然扭转了头。
李寻欢轻轻叹了口气,抬手解开了龙小云的所有|茓道。
龙小云突然发现,虽然身体自由了,却不敢有任何异动——车里一个沉静的李寻欢,外面一个利剑般的阿飞,任何挑衅,都只能是自取其辱。
咬咬牙,他脸上又挂起孩子般天真甜蜜的笑容,问:“请问李大叔带小侄来,有什么教诲?”
李寻欢自失地笑笑:“本来我想问问,龙大哥后事如何安排的……你们呣子的生活,我能帮上什么忙。”
龙小云的神态实在是太明显了,他不准备接受任何善意的帮助。
仇恨的火焰烧灼着他。
狠狠瞟一眼外面阿飞的背影,龙小云依然挂着那个笑容,回答:“李大叔大概不方便看顾我们呣子吧,怎么敢打搅呢。”
李寻欢道:“明知道你不会听,我却还是要当面告诉你,没必要跟马空群那种人厮混。江湖险恶,势力再盛也会衰落,武功心智出众如上官金虹,如白天羽,也不能保全儿女甚至自己的性命,金钱帮也好,神刀堂也罢,也都瞬间覆灭,不过留些话题给后人。你虽然年纪小,却聪明过人,必定明白人有所得必有所失,你做每件事,都应该权衡自己是否能承受失去。”
龙小云阴狠毒辣应变极快,城府极深,非常善于利用弱点算计别人,曾让上官金虹有生子当如龙小云的感叹。
李寻欢并不真的担心龙小云受马空群之害,而是怕他野心太盛。
他也明了,这种善意的劝告,非常有可能被龙小云理解为一种警告。但如果能帮助龙小云悬崖勒马,被误会倒也没什么。
龙小云笑容变得越来越恶毒,却格外甜蜜欢快:“李大叔自然是不方便去见我母亲,毕竟他是你的表妹……你既然有了飞剑客,见亲人总是有那么些……”
李寻欢怅然叹口气:“听你说我才知道,龙大哥竟然又出手救我一次。这份义气,李某感怀终生。表妹她……真不容易。”
龙小云眼睛突然有些酸。
他重新鼓起仇恨,继续恶毒地笑:“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去妓院学了很多本领,包括怎么应付小官。李大叔这么念旧情,我也是真正的男人了,就算一只手废了,某些事情,说不定做得比阿飞还要好……我真的不介意替去世的父亲答谢一下李大叔,也算是满足李大叔多年来未偿的夙愿。”
深深盯着滔滔不绝的龙小云,李寻欢神色并不是恐惧或羞辱,而是一泓秋水般的宁静。
等龙小云的声音越来越小,终于难以为继,才笑笑:“如果你真的很想哄传江湖,说李寻欢竟跟阿飞有苟且之事,那也由得你。李某半生潦倒,本就是辜负祖宗的浪子,就算被千夫所指,骂我甘心学妇人勾引好友,也不过比原来更荒唐些而已……你实在不必再三提醒我这一点的。”
声音温和沉静,却传递出真正的勇气。
龙小云突然发现,不管怎么恶毒诟骂,都不能伤害李寻欢。
虽然他明显大病初愈,脸色比寻常江湖人还是苍白得多,看起来多少还是有些文弱,似乎很好对付,但他的眼睛深邃宁静,意志像岩石般坚硬。
一切歧视棱辱,都不能动摇他。
龙小云突然觉得有些恼怒:本来……自己差一点点就可以是他的儿子,现在却背负着父亲的枷锁,必须仇恨他。
他的眼神有些混乱了。
凝视龙小云良久,李寻欢并没有恼怒,依旧温和微笑:“你练了好几年的《怜花宝鉴》,那种武功也对你的路子,好好用功,未尝没有成就。如果你愿意,将来等你有儿子了,我会亲自去教他飞刀。”
龙小云呆住。
李寻欢竟看透了他内心的虚弱和动摇。
现在他突然有些明白,为什么马空群那么不可一世的人,竟然会怕小李飞刀怕得要死——能用宽容谅解来消解恶毒与仇恨,需要伟大的胸襟,更需要足够强的信心,和力量。
这样的李寻欢,怎么会被污言秽语打击?
他低头不说话。
李寻欢道:“你已经是自由的,可以做任何想做的事。”
龙小云立刻跳下马车。
阿飞自顾走着,步伐一丝不乱。
龙小云突然这样跳出来,阿飞却根本没看他一眼,就像觉得龙小云只是尘埃的一部分,完全不值得任何形式的关注。
扭头看着晃动的锦缎夹层门帘,龙小云忍不住问:“将来,你真会教我儿子小李飞刀?”
话一出口,他顿时觉得这太多余。
没有人不信李寻欢的承诺。
包括他的仇人。
李寻欢这个名字,几乎跟信誉是同义词。
目送龙小云瘦弱的背影远去,阿飞跳上马车,笔直坐在门口。
多少年了,阿飞还是不能像李寻欢那样,彻底放松全身,舒舒服服坐进一张椅子里。
他总是紧绷的。
李寻欢很快开口:“叶平的家并不难找,很快我们就能见到那孩子。你会不会希望告诉他真正的身世?”
阿飞闷闷地:“何必?反正我也不会改姓王,就让他继续姓叶好了。”
当然早就知道阿飞会这么说,李寻欢只笑笑,便不再劝。
阿飞皱眉:“你不会带那孩子走吧?”
李寻欢忍笑摇头,柔声道:“那么小的婴儿,又不能学武功,如果交给我带着,岂不是委屈了孩子?”
阿飞歪头拟想了一下那场面,咧嘴笑了。
车厢内的空气顿时轻松起来。
他们之间,已经不需要讨论关于龙小云,或者马空群。
世事如浮云,不管怎么奇诡变幻,都不能再让这两个人全心投入其中:
——李寻欢是经历得太多,已经彻底厌倦。
——阿飞则是从来没有真正融入过江湖,孤独的杀戮也好,魔教的荣华荣耀也好,都没能改变当年那冷冽少年内心的很多东西。
静默片刻,李寻欢轻轻道:“对不起。”
阿飞闻言多少有些意外,掉头看着李寻欢:“嗯?”
李寻欢诚恳地:“我不该打断你的剑。”
对于绝大多数剑客来说,成名的兵刃在大庭广众被击断,是最严重的折辱。遇到心胸狭隘的,甚至有可能结下终生不解的仇怨。
但阿飞不是绝大多数人。
阿飞是绝无仅有的荒原之子。
认真想了想,阿飞慢慢道:“当时我真的很恼火,但不是因为剑被你打断。”
龙小云说那些恶毒的话的时候,在场很多人看李寻欢的眼光顿时变了,古里古怪笑着,变得很……畏亵。就好像他们突然做了见不得人的事情。
这种莫名的侮辱是龙小云招惹出来的,所以阿飞出剑,想杀龙小云。
如果真滥杀,李寻欢一定会出手救人。正因为太了解李寻欢的秉性,阿飞才没有试图把那些表情古怪的家伙全杀光。
对阿飞来说,剑被李寻欢击落,那只代表他武功没有李寻欢好,这是他一向都承认的事,并不让他生气。阿飞生气的,是那些人眼神突然变古怪之后,李寻欢就算没有被当面打击得颓丧,却也很不好受。
想到当时的场面,阿飞表情相当冷峻:“只要有一口气在,我决不能容忍别人这么看你。”
一个男人竟然甘心像妇人那样承欢,往往会被人耻笑。
李寻欢眼神黯淡了片刻,恢复沉静地微笑:“如果有人也这么看你,你会怎样?”
阿飞固执地:“我不在乎人怎么看我。对我来说,那些人不比一匹狼更亲近。但是我讨厌那些人那样看你。”
拍拍阿飞的手示谢,李寻欢的笑容很不轻松,却依然有化解人内心冰雪的力量:“我常常被人骂,已经习惯了。如果被这样骂的人是你,你……会不会变得讨厌继续做这种事?”
李寻欢的眼神异样的认真。
但,还是像任何时候一样稳定。
这种稳定从容,其实比强硬更难做到。
阿飞诧异:“我们做那种事情,就会让你……被那样讥笑?”
李寻欢缓缓摇头:“我还是我。”
阿飞毫不犹豫接着说:“反正怕你再呕血,我是绝对不敢再做那种事了。如果你想要,那就你来做吧……我相信你。我也不怕挨骂。”
这么惊雷般的话,阿飞说得轻松自然,浑不觉这么说对李寻欢来说意味着什么。
因为他本就是这么认为的。
这样简单明了、不含一丝杂质和权衡的深情,叫人如何承受?
李寻欢不禁垂下眼帘,镇定了片刻震荡的心神。再开口的时候,语气已恢复自然:“你介意我就在马车上要你,可能会被仆人听见吗?”
阿飞一愣,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你说什么?”
三四 似是故人来
作者有话要说:他们终于在一起啦……
看着他们两情相悦,自己也颇喜悦
每次看见iisshiy_cn的议论,都有知己之感……可惜,没联系上你……
你说得对,这两个人兴趣爱好并不太一致,视野境界等等也有差别
希望将来的日子阿飞多多努力,追上他爱的人的脚步……李寻欢没有开口回答阿飞的询问。
情人之间,嘴其实大可不必忙于说话,因为它还可以用来做另一件事。
阿飞从来都认为,耳朵长在那里,当然就是用来听声音的。
他做梦都没有想到,一旦柔软的耳垂被湿漉漉的舌反复纠缠舔吻,甚至耳轮内侧的软骨被一一调弄,肌肤摩擦的声音、唾液的声音会被头骨放大无数倍后冲进脑子,听起来……居然如此情Se不堪。
强烈的酸软瞬间随血液流窜。
不仅仅肌肤开始发烧,阿飞身体最深处也开始骚动不安,没法满足于这么柔靡的触动,而是渴求更暴烈的解放。
就像熬过冬日漫长的阴霾,格外期盼阳光。
男人的身体总是容易屈服于欲望的。
区区数息时间,年轻的胯下已经变得铁硬火烫。
李寻欢略微犹豫了一下,伸手握住了虚空中如怒蛇暴起的阳Wu,同时,另一只手抱紧怀中绷直的阿飞,深深吻进他自然分开的双唇内。
反复而狂烈的纠缠。
被温柔娴熟指掌包裹的性器内里的血液一涌一涌冲进来,被锁住。所以,它每一刻都变得更加膨胀。尖端的皮肤已绷得透明,最敏感的小口也撑得裂开,缓缓溢出透明的粘液。
见阿飞如此情动,手的搓揉便加了一些劲道,也逐渐加快了速度。
马车悠闲地走在通衢大道上。
黄土路被来回车辆碾压,深深低陷,轮辙纵横。虽然这车宽敞舒适且有防震的装置,铺的垫子也非常柔软,可多少还是会有些颠簸的。
晃动的车厢里,李寻欢的唇又移到阿飞烧得透红的耳轮边,沉声呢喃:“我头上还有发簪……就算你出手,只要我还留了一口气,便不会停下来。”
阿飞已布满了血丝的眼睛直盯盯看着李寻欢:“你点了我的|茓吧。”
李寻欢脸上的神情复杂,已辨不出是微笑还是痛苦:“我不会刻意改变你可能要做的任何事。阿飞你最可贵的地方,就在于心从没有被污染,一切都浑金璞玉、出自天然。所以你就听从本能的声音好了……那一定是最正确的抉择。”
阿飞刚想说什么,被突然加重了力度的手紧紧一握,不由喊出了声。
渴求爆发的身体也没法平静,开始狂猛地有节奏摆动腰部,寻找更深的满足。
等阿飞的Gao潮莅临,花了很长的时间。
连李寻欢都有好几次感到撑不下去,似乎胀痛的器官已经无法忍耐,等不及阿飞准备好,身体已经喧嚣着要侵入。
浪子非常了解人性的弱点,如果不让阿飞达到Gao潮,烧灼着他的欲望会像怒涛般汹涌泛滥,完全不可能放松并打开身体,接受另一个男人的进入。
多少有些不舍得阿飞的情yu被一只手控制,手的搓揉总不肯过分刁钻。
重重喘一口气,李寻欢实在不能再冷静思索,找到更好的办法——因为他的血液也已经开始燃烧。
阿飞两次尝试,李寻欢不是受伤就是呕血。所以他会亲口说出“怕你再呕血,我是绝对不敢再做那种事”。
之前的流血,其实只是诸多意外。男子交合未必定然就狼狈痛楚,只要秉着互相渴望爱怜的心意,足够耐心慢慢探索,总会找到销魂的方式。
不用身体来确认,怎么爱呢?
这次只能由李寻欢来做。
但,纵然阿飞强壮得足以承受任何催折,也肯定同意被做任何事,可一场燕好要是做得一个人欢喜一个人苦楚,又有什么意趣?
李寻欢又一次深呼吸……强迫身体继续等待。
阿飞嘶吼一声,突然狂烈颤动。
喷射。
放松了些方才紧握并快速捋动的手。李寻欢当然明了,男人这个瞬间容易觉得空虚,所以只松松握着,不时轻轻抚慰。
另一只手已经沾了些刚被射出的粘腻液体,轻柔而坚决地按揉了一下紧闭的谷道口。
紧接着,刺入。
阿飞正处在男人最软弱的时刻,眼神都还没有完全聚焦。
被手指这么一搅,似乎清醒了些,抬头看看李寻欢,弄明了情形之后,突然古怪地笑了笑,吃力地抬手。
李寻欢心一沉。
会不会……咽喉又被什么锐器指着?
最糟的情形又不是没有经历过,索性不管会发生什么。强硬把阿飞多少有些无力的两条腿分开,憋得早已疼痛的性器迅速找到最合适的角度,缓缓进入。
阿飞皱眉强忍着陌生的疼痛,无声笑了笑。
他的手终于抬起。
只是帮李寻欢擦拭了一下额头涔涔的汗滴。
马车依旧摇晃着前行。
魔教的下仆也多少会些武功,有些根骨不错的,甚至比得上寻常二三流好手。耳力虽然远远比不上车厢里的两个人,可这么激烈的声音……还是听得见的。
阿飞的喊声中,有激痛引出来的狂怒,更有发自内心的欢喜。
——饿极了的人,骤然吃了些坚硬的食物,胃会很痛。
——但这种剧烈疼痛,总会夹杂着更深层的满足感。
此刻灌进他们耳朵的声音,就渗透了这种渴极旅人终于看见河流的深心狂喜,和汲汲吞咽时必然会有的肌体疼痛。
将近两年时间,阿飞对李寻欢的那点心思,纵然他自己可能还不够清楚,上上下下的人,谁不看在眼里?
这留下的最后七个人,都把飞教主奉为神。
他们互相交换一个眼神,发现彼此的眼底都有微笑。
驾车的人唿哨一声。
漫漫黄土路上,神骏的马发足飞奔,更轻快前行。
长安。
千年古都,承载着汉唐的辉煌旧梦,和悠悠华夏的灿烂记忆。
千年一抔的始皇陵在长安城东面约六十里,放眼望去是层峦叠嶂、山林葱郁的骊山,北邻逶迤的渭水。
夕阳下,远眺山峦般的始皇陵,李寻欢不禁叹息:“古人怆然涕下,是‘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可真站在这里,想这陵寝中‘穿三泉,下铜而致椁……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秦始皇再怎么费心机,想千秋万代长生不老,却也只不过占了比旁人大些的一个土馒头……”
对这种思古的幽情,阿飞当然不会感兴趣。
他完全懒得理眼前的山跟其他的有什么不同,或始皇陵与骊山其实不是一回事。他眼睛一直死死盯着李寻欢手中那一壶酒,为他的酒兴才方酣而微皱眉头。
感觉到阿飞的视线,李寻欢当然知道他是对罔顾身体纵情饮酒不满。
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笑,也只好顾左右而言他:“看见小叶开,心头大石放下,真觉得轻松了不少。此去金陵,途经长安也算是最好走的官道,但本也可以取道洛阳,反而近些。你总不会是为了凭吊始皇陵吧?”
阿飞落寞地笑笑:“死了,就是死人。天下死人都一样,有什么好琢磨的?”
品悟良久,李寻欢点头长叹:“听你说话,我常常很惭愧。束发就受圣人之教,徒负破万卷的功夫,看事情反而不如你通透明达、了然本相。”
阿飞对夸自己的话题并不很感兴趣,道:“听说长安东郊有华清池,这里已经是骊山北麓,应该不远了。”
李寻欢一愣,脱口而出:“你对美人的遗迹更感兴趣?”
阿飞笑:“谁管什么遗迹?我只知道温泉对你身子很有好处。不妨住十天,你每天都去泡半个时辰。”
李寻欢胸口似被重重一槌,竟说不出一个字——这份被关切的感觉竟如此陌生,力量又强大得可谓可怖。
晃动的马车中,李寻欢很自然地靠近挺直坐着的阿飞,缓缓握住他的手。
感觉到李寻欢的动作,阿飞侧头微笑。
掠入车窗的风早已不刺骨,隐约夹杂着远山木叶的清香,充满仲春的勃勃生机。
秦汉以降,直至盛唐,长安故城见证过无数的风云际会,湮没过无数浩劫,更厌倦了无数豪杰的雄心、成就与寂寞。
但最驰名遐迩的古迹,无非一个始皇陵,一个华清池。
从来美人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
而人们千年以降还能念念不忘并乐意赶去亲身体验的,不是汉武帝的上林苑、唐太宗的御花园,而是杨贵妃“温泉水滑洗凝脂”的地方。
过去的辉煌已经过去,人们比较喜欢眼前的美人。
所以华清池古迹旁,从林林总总的温泉客栈,一直到纱灯低垂的温泉雅舍,几乎每一家都熙熙攘攘,粉腻香浓。
进去订房间的仆人很快回来,垂手道:“飞少爷,已经定了这华清池边最好的一套跨院,温泉池子都派人清理干净了。”
阿飞淡淡点头,转身扶李寻欢下车。
仆人又小心翼翼问:“爷,是先摆饭,还是先进房间换身干净衣裳?”
阿飞掉头对李寻欢笑笑:“你觉得怎样?饿吗?”
李寻欢却没有像平时一样,温文地低声回答关切。他整个人似乎有些魂不守舍,竟全神注视着不远处的人群。
阿飞很快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
几位俗不可耐的客商中间,当然会走着搔首弄姿、放声浪笑的妓汝。
其中有一个服色光鲜、身上佩环叮当,一看就是最豪华妓院里面最红牌的姑娘。她眼角有些皱纹,风尘憔悴之态已很难用脂粉掩饰,却浪笑得最大声、腰肢扭得最厉害。
世上绝大多数姑娘看着客人媚笑的时候,眼神都像盯着一张银票。她却只顾盯着面前的男人,那神情……不是简单的取悦男人,简直是贪婪饥渴。就像一只饿了一个月的母狼,突然看见一堆腐肉。
李寻欢的手突然攥紧了腰间的酒壶。
林仙儿。
专门送男人下地狱的女人。
李寻欢见过她全祼着扭动身体的样子,也坐在李园的梅林里、她的对面慢慢喝过酒;见过她温柔地帮阿飞擦洗耳朵盖被子,也见过她像姆狗一样在一个又一个男人怀中喘息……更见过阿飞为她辗转挣扎,甚至为她跟李寻欢割袍断义……
只差一点点,厮守阿飞终生的人就是她。
可是现在,林仙儿脸上涂着厚厚的粉,似乎一笑就会往下掉,被几个男人摸摸捏捏着,一起走进月洞门。
看她吃吃笑着的眼神,似乎很满意——被男人吃她豆腐,也许是最令她开心的事情。
没有男人,她活不下去。
至于什么样的男人,她没有眼光去挑选,错过了曾经最好的一个机会。
把那么多男人送进地狱后,这世上已没有人能救林仙儿——她如今之所以沉沦在地狱里,那是因为她自己喜欢地狱的气味。
阿飞的语气有些纳闷:“你在看什么?”
微微一怔,李寻欢掉头看阿飞:“那边刚进门的几个人……”
阿飞点头道:“你不喜人多?院子里相当清静。”
李寻欢呆了呆:“你没有认出她来?”
阿飞似乎没弄明白李寻欢这话的意思,微皱起好看的眉头,英俊的脸上竟浮起些诧异:“认出谁?”
阿飞不是假装,他是真的没有认出林仙儿。
不是因为她变化得太厉害。
忍受了常人不能忍的种种挣扎之后,阿飞已彻彻底底埋葬那段不堪的过去,而且已经真的忘记了林仙儿。
想通这一点,李寻欢不由微笑:“不,没什么。我们已经不需要认出谁。”
两个人相视一笑。
阿飞保持了一年前李寻欢还重伤时的习惯,很自然地伸手,扶持着他跳下马车。等看着他站稳后才放手,并肩走进门。
最精雅的上房院落,自然是清幽的。
桌子上已经放满了热气腾腾的菜,明显是刚送进来,蔬菜还鲜嫩翠绿,黄澄澄的鸡汤还冒着浓香。两大碗羊肉泡馍更是汤浓料足,馍粒掰得碎碎,一看就让人想大快朵颐。
刚要坐下来,窗外突然一声冷哼。
阿飞的眼神顿时变得锐利。
李寻欢微笑着端酒杯向空中敬客,朗声问:“荆无命?”
三五 叩心
作者有话要说:隆重感谢“爱在日落前”发布于“仗剑天涯”的评论《重读李寻欢》,受到不少启发。
深深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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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医生王怜花哈哈哈哈
回答水:理解你说的意思
李寻欢决不是真正的完全小受,他的心强大而包容
王怜花这么说,只是从他的角度——是不是又在用多视角误导?自己先汗一个
最后,最后鞠躬一下……
看着我改来改去的朋友们辛苦了
最后,感谢两次留评的桃花,感谢longjuan……热烈感谢……
尤其多谢longjuan指正的与原著不符合的地方再讲究的客栈,也绝对不能同富丽璀璨的魔教地宫媲美。
烛火昏黄,映出桌边独自静坐的身影。
凝定而坚持的身影。
李寻欢在等阿飞回来。
因为荆无命当时并没有走进庭院,只说了句“阿飞,有事相托”,便腾身而起,自顾奔了出去。
他了解,说了这句话之后,阿飞一定会追出来。
荆无命与阿飞,都以冷漠的快剑著称,一个狠一个稳,本就是最旗鼓相当的对手。有资格成为对手的两个人,反而容易彼此尊敬。
所以,阿飞毫不犹豫追了出去。
只来得及留一句话:“我很快回来,你先歇息吧。”
盯着桌上光华灿烂的水晶壶,以及杯中殷红的名贵西域红酒,李寻欢突然没有了喝酒的心思。
听刚才荆无命掠空的风声虽也不弱,但绝对没有恶意。李寻欢自然也就完全不担心阿飞能依约归来。
他担心的,是另一件事。
比铁血厮杀微妙得多,但是也更麻烦的一件事:虽然彼此已经把对方当作厮守终生的人,但……怎么相处?
漫漫古道的马车上,李寻欢终于也成为了阿飞的男人,享受到了身心的完全满足。
那次,李寻欢的手指当然很小心伸入,似乎也找到了身体内部的兴奋点,可阿飞只是微笑着忍耐,性器也只对手和唇舌爱抚有明显反应。
不经过反复的习惯与磨练,大部分男人的身体,都不会因为被Сhā入而觉得真正兴奋吧?
记得当时,阿飞的眼睛深处也有愉悦。
阿飞不懂伪装,李寻欢又太熟谙世态人情以及欲望的本质,当然一眼就能看出来,那不是欲望的狂欢,而是为对方忍痛献祭而带来的满足。
阿飞之所以会欢喜,是因为“终于让自己在意的人得到快感”。而李寻欢,是天底下最不舍得阿飞有任何不适、最不舍得勉强阿飞的那个人。
有这一次体认,明确两个人之间并不是父子的情分,情yu也不会变成羞耻的冒犯,对李寻欢来说,已经足够。
多少人倾慕小李探花的文采风流、惊才绝艳,这世上,只有一个人向往的是他那备受时光摧残的衰老容颜,和温暖的灵魂。
所以他安静等待,等阿飞选择任何方式相处。
风尘路途,阿飞总是寸步不离地厮守在旁,野兽般警觉,小狼般忠诚。
随时都能倚靠他年轻强壮的肩膀,李寻欢一个眼神、一声叹息都能赢得阿飞第一时间的关注。
每三天一次的沐浴,阿飞还是坚持来服侍,如果发现李寻欢不小心Ъo起了,也就非常顺利成章地亲吻上去,顺便帮他用手解决。
阿飞血气方刚,路途相处躲不开亲昵,冲动来得相当频繁。
可他每次都只拉过李寻欢的手,毫不含糊地示意用手做就好。然后,坦然放松身体,把欲望和灵魂都交给李寻欢。
可从草原深处到长安,缓缓走了近一个月,再也没有过那种深入身体的激越交欢。
经历过最深的互相折损,挣扎走过巨大的猜疑和苦楚,突然相处得如此温馨宁谧,李寻欢相当舒畅。但时间长了,多少会有些焦灼:难道终阿飞一生,都只能这样简单处理情yu,安心陪着逐渐老朽的李寻欢?
实在不能忘记绿洲那夜,阿飞到达巅峰瞬间,脸上那种极乐的恍惚,震撼的狂喜。
不由庆幸这具躯体竟能带给阿飞那么激烈的快感,甚至内心暗暗希望可以再看到纵情的阿飞。于是,甘心被折辱的淡淡羞耻,很容易就转化为莫名的欢喜。
阿飞不会是不需要……但,怎么才能打破僵局?
想到阿飞灼灼的目光,李寻欢不由低叹——拥有这么多,已经不应该再感觉到寂寞。
但如果这份拥有只是李寻欢一人的惬意,需要阿飞无穷无尽的忍耐和付出,岂非变成更令人不安的摧残?
更漏沙沙。
声音极细微,但在静夜听来,就像时间走过的印痕,格外清晰。
李寻欢不由苦笑:子夜了,何苦心焦这些毫无助益之事?明天要是显得神情疲倦,又会惹阿飞无谓担心。
堂堂一代名侠,未必会为这些儿女之情辗转不寐,因为李寻欢并不萦怀得失。
只要确信不会损害阿飞,他便能心安理得付出全部。别说交合时区区一些痛楚羞耻,就算再做更多,又有何妨?
心神一旦宁定,李寻欢无声微笑一下,挥手灭烛,躺下。
醒来,是因为身边多了一个人的粗重的呼吸声。
两个人寸步不离、同寝同起已经一年多了,李寻欢已经非常习惯被阿飞死死搂抱着入眠,而且常常一夜无梦,绝不会被阿飞的呼吸声惊醒。
但阿飞简直是在喘息。
李寻欢被紧抱着,有种“快要被揉碎变成阿飞身体一部分”的错觉。
阿飞有敏锐到极致的直觉,当然发现李寻欢已经醒来,便拉着他的手往下伸,紧贴着耳朵轻声道:“还困就接着睡,我自己也可以。”
李寻欢当然顿时睡意全无。
他跪起来,预备俯身去含住,却被阿飞一把拉住。
黑暗中,依稀能看见阿飞灼灼的目光:“要么你用手,要么我自己来。”
话中的意思很明显:阿飞是不舍得李寻欢太辛苦。
而且,他已经半坐起来,身体姿势表达的意思更清楚:假如李寻欢还坚持刚才的动作,阿飞一定会直接出去。
虽然李寻欢满心不情愿只用手帮阿飞,却也只好顺着他的意思,快速捋动着坚硬火烫、紧抵在身上的它。
努力了许久,李寻欢额头已细细密密渗出些汗湿的意思,阿飞才身子一僵,滚烫浓浊的Jing液冲出来,大部分被掌心接住,零星溅了些在两人身上。
闭目恍惚片刻,阿飞有些疑惑:“不知道为什么,每次抱着你我就……”
李寻欢报以温煦微笑,让阿飞放松下来。
过了数息,等阿飞的呼吸恢复了正常节奏,李寻欢才轻声问:“林仙儿怎么了?”
阿飞无声咧嘴笑:“为什么问她?”
李寻欢语气依旧淡淡地,却会让任何人感觉到,你可以放心依赖他:“荆无命不会无缘无故出现在长安,本来他也没理由一定要找你。”
上官金虹一死,荆无命早绝迹江湖。
荆无命跟阿飞之间剩下唯一的共同熟人,就是林仙儿。
阿飞手臂又收得紧了些,道:“荆无命说,上官金虹唯一的儿子上官飞已经死了,却还留下一脉骨血。”
李寻欢略微有些动容:“林仙儿为他生的?是男是女?”
皱了皱眉,阿飞缓缓道:“叫上官小仙。”
这是个女孩的名字。
阿飞又道:“荆无命说,林仙儿求他为上官金虹身后想想……她只相信我。”
提起林仙儿,他的语气已经像说上官金虹一样,非常平静。
很容易看出来,只要不是跟李寻欢相关的事情,阿飞都完全没有兴趣。
略沉吟片刻,李寻欢叹息:“不管换了谁,替林仙儿考虑一下,也情愿相信你阿飞,而不是荆无命。”
阿飞有些无奈:“你这算是在劝我?”
李寻欢微笑:“我不劝你。你自己决定罢。我只是想,上官金虹背叛魔教后也轰轰烈烈过,但风光一时,身后仅有的骨血竟只能托付他人……”
以上官金虹和林仙儿的可怕,他们的孩子,足以为祸江湖。
如果是阿飞照顾这孩子,让上官小仙偶尔接受一些被关怀的滋味,也许无形中能消弭无数仇恨和祸患?
阿飞怎么会听不出李寻欢的没说出口的倾向?
于是,他深深点头:“照你的意思就是。”
淡水墨画般的江山寒气初聚,荻花已白,枫叶初染。
深灰色瓦的白墙根下,早菊疏疏落落初绽,几竿翠竹倒还精神得很。角落里的一株杜仲、一树合欢都还苍翠,椴木叶却有了些萧瑟的意思。
桌面上几道的菜肴,除了应季的清蒸湖蟹与桂花盐水鸭稍显富丽气象,另外大多是淮扬清淡风味,水鲜菜蔬如菱、藕、茭瓜、茨菰、水芹、鸡头果都青白可喜,配熏鱼银丝面、桂花夹心小元宵。
见到久别近两年的阿飞,王怜花明显很高兴。
接风宴上,连向来沉着的金无望嘴角都带一丝笑意。
跟兴致极好的王怜花说说笑笑,阿飞固然神情开朗,但几次举杯都只是动作而已,根本就不沾唇。
王怜花不禁有些纳闷:“你什么时候戒的酒?”
阿飞随口回答:“你们走后。”
略一偏头思索片刻,王怜花故意不看李寻欢,只悠然笑:“你怕勾起这位的酒瘾,索性自己先戒了?”
阿飞皱眉,但懒得辩解,只默默吃完碗中的面——不管过去多少年,他对食物始终尊敬。
两人这一路沾染了大漠黄沙、草原劲风,又斜穿大半中原。
虽然刻意慢慢行来,还起居小心、时时汤药调养,可毕竟路途遥远,李寻欢又思虑略重,多少还是显得倦怠,连举杯的动作都透出一丝寂寞。
本来自顾垂首喝着,骤然听见王怜花犀利而入情入理的猜测,李寻欢僵了片刻。
——阿飞从来不管李寻欢喝酒。他懂得尊重李寻欢的选择,从来不用“我是为你好”这样理由来约束他。哪怕再亲近。
——但实在太担心酒多伤身,阿飞只自己默默戒了酒。他只希望李寻欢想起喝酒的次数少一些。
正因为阿飞从不提及他努力过什么,这些沉默中做的事,才格外令人动容。
只沉吟了片刻,李寻欢抬头一笑,轻声道:“螃蟹烧酒就掬花,再点染些金桂,王公子的宴席果然精雅。想这秦淮河畔,沉淀了六朝金粉脂香,初秋风烟中,就算不喝酒,偶尔煮水品茶,遥想笛在月明楼,也是颇风雅的。”
阿飞说话依然很直接:“你没必要非戒酒。我爹说话喜欢带刺,你别在意。”
微叹喟一声,李寻欢潇洒起身,向主人席上的王怜花与金无望举手一揖:“父子久不相聚,又正值无事之秋,不妨闲话家常……难得到金陵故都,我出门闲走几步,看看秦淮风光。可能会晚些回来歇息。”
除了对阿飞,跟其他任何人说话时,李寻欢都语态谦和,却隐然有傲气,不那么好接近。
王怜花笑吟吟拱手回礼:“探花郎但请自便,千万不要见外。阿飞你别担心下人服侍不好,我这里收纳清官人,多少绝色的女子甘愿来充当丫头……这兰菊苑虽是青楼,敢说就算来个亲王,比天家风光也毫不逊色的。”
李寻欢什么也没说,只颔首淡淡一笑,表示同意。
然后,起身步出庭院。
阿飞视线一直目送他萧索的背影,目光中突然有一丝痛苦。
李寻欢就是这样特殊的一个人。
再绝望的境地,他都依然能保持淡淡的微笑,看见他的眼角笑纹和稳定的手,你的内心总是会涌起不绝如缕的希望。
拥有再多,李寻欢的萧疏依然触目惊心。
某些心灵就像凌绝顶的山峰,可以仰视,可以亲近,却没法替代他高处的痛楚与孤独。
李寻欢的寂寞气质与生俱来——似乎已看透了生命寂寞的本质,永远是孤身旅者,品味着苍凉与无奈,慢慢走向世俗荒原的归途。
阿飞是离他最近的人,却也不能真正解除李寻欢的寂寞。
一直留神看着阿飞的表情,直到那寂寞的背影消失,王怜花才笑:“除了李寻欢,阿飞你还有没有关心的事情?”
阿飞一愣:“我还需要关心什么?”
金无望倏然站起身:“李探花的飞刀当世第一,出门散散步而已,阿飞你实在不必想多了。不过有些抱歉,怜花你们父子难得闲话家常,我失陪一会儿,去对几处帐。”
王怜花会意地看看他,点头微笑:“有劳金兄。”
就剩下父子二人,阿飞坐姿依然挺拔,却不再硬撑,放任眼神流露出担忧和疲倦:“他一直忧虑,可我找不到头绪。”
王怜花故意幽幽叹气:“你贴身守着他都猜不透,我最多劝你喝两杯睡一觉,又能如何?”
阿飞点头:“你说得对。”
王怜花突然笑:“看他对你虽然亲切,却并不是应对夫君的举止……到现在,你还不能算李寻欢的男人罢?”
阿飞震惊:“这话什么意思?”
把阿飞的彷徨看在眼里,王怜花悠然:“或者,你做了他的女人?”
阿飞沉吟片刻,似乎弄懂了些话意。
他很快摇头。
认真打量阿飞的气色,王怜花语调依然不急不慢:“你这不是新婚燕尔的容光焕发,也没有滞欲导致的气脉不畅。我算李寻欢的身体底子,调养恢复得好的话,今年春天就可以行房事。这么算起来,本该最蜜里调油的时候,你们怎么还不温不火的?”
阿飞苦笑:“我几乎夜夜都难熬……全靠他帮忙。”
“帮忙?”王怜花有些忍不住眼底的笑意,“用手做?”
并不觉得这种话题有什么不好意思,既然王怜花猜出来了,阿飞也就大大方方点头:“你问这些做什么?”
慢慢倒一杯酒,旋转着,眼睛欣赏那羊脂玉杯的细腻光泽,王怜花叹息:“阿飞啊,你知不知道,有时候过分怜惜对方,不舍得他受罪,反而是最残酷的煎熬?”
阿飞攥紧了拳头:“你接着说。”
王怜花微笑:“你为什么不肯索性把他当女人用?”
阿飞摇头:“我怎么说你才明白?他永远不会做任何人的女人,哪怕是我。就算做那种事……他还是他自己。”
这一路上两人相处如此亲昵,李寻欢肯定不会拒绝任何亲近,这点阿飞当然是知道的。正因为这样,他才烦恼,不知道怎么化解那个人近乎永恒的寂寞。
王怜花神色端正了很多,道:“有些事情,并不只是用来解决那话儿着急的。身子真亲近了,你才会明白,他对你的心思到底怎样,不必猜来猜去,也免得他心思重,吃多少药也没用。他不肯委屈了你,你要再拖着,更不好办了。不如你索性要了他?”
阿飞侧头细想了一下,直截了当回答:“那样不行——太疼。他从小就病,底子弱,会吃不消。”
王怜花道:“砍断你一只手,或看见你喜欢的人受罪,到底哪样更不能忍受?不用担心他的身体,看气色,现在已经没事了。不过也别懈怠,时刻注意将养就好。”
顿了顿,王怜花突然又笑,起身凑近阿飞的耳朵,悠然道:“再说了,做这种事情,要让人不觉得疼,甚至欲仙欲死的法子,我好像可以教你很多呢……这一点我可以担保,绝对比我的医术还要高妙。”
阿飞认真想了想:“我好像有些明白了。”
王怜花点头:“如果我是探花郎啊,现在心里一定焦虑极了——这个阿飞太孩子气,明明死活非要厮守在我身边,却不把我当身边人那样用,只当成瓷瓶儿供着。男人憋急了早晚出乱子,这么不咸不淡后半辈子,可怎么处?总有一天,到你厌烦了这种鬼日子,就该厌弃我了罢?”
阿飞有些急了:“那我该怎么办?”
王怜花眼波流转:“解铃还需系铃人……既然他肯屈身承欢,你笑纳就好了。”
三六 淫器
作者有话要说:这次修改,感谢潋潋的点醒,绿茶的帮忙……感谢所有陪我苦恼、帮忙开解的朋友们毕竟是金陵,明明时序已入秋,同自小习惯的北方气候比起来,暑气还是颇重。
洗浴罢,换了一身烟青绫子的薄里衣,独坐窗前,李寻欢还觉得有些燥热。
刚回来时,房间里倒是备着两小碟子井水镇过的果子,可夜色已深,吃完了也就懒得扰攘人再取,索性端一壶酒,闲步到院落中庭纳凉。
小跨院幽静清雅,空气中隐隐浮动着木樨特有的甜香。
远离宫灯辉煌波漾脂香的秦淮河,也完全听不见前面那些秾歌艳语、调笑无度。竹影疏落,摇曳在透烛光的纸窗外,别是一番闲适境界。
初秋风露中悄立,李寻欢觉得这份凉爽颇惬意。
拂面有些河畔的湿润意思,凝神细品,似乎还夹杂着些红苇白芦的木叶清香。
抬头看着幽碧如水的中霄夜空,一轮月华如练、零落星光散聚。
不由痴了。
正不知今夕何夕,忽有熟悉的感觉靠近,紧接着便是阿飞的声音:“你冷不冷?”
回头一笑,还没来得及解释什么,便已看见阿飞英俊峭拔的面孔上一额头细汗,全是关切。顿时胸口一暖,心同时一阵酸热。
面对这关切,李寻欢知道没必要解释什么,只笑笑让他安心:“说是秋天了,这里气候只怕比长安的夏末还热些。”
一边说着,也就跟阿飞一同回房了。
进房门才发现,阿飞浑身都散发着热气,脸色也有些红,像是刚奔了数百里似的。感觉到李寻欢的视线,他的脸更红得像要滴出血来。
嗫嚅了片刻,阿飞勉强说出一句:“我去冲凉。”
李寻欢在桌边坐下,缓缓倒杯酒,也没急着喝,笑答:“郭嫂来过了。”
这是魔教解散后被留下的七仆之一,从漠北到江南忠心耿耿追随。中年妇人行事本就老到,起居饮食伺候得再精心不过,在里间提前为主人备好了热水,自是题中应有之义。
当然不会不知道这些,阿飞不过是一时惶急,才随口说些家常。既然李寻欢已经示意早备好热水了,把怀中的小包裹匆匆往枕边一扔,便掀帘子进去。
不一会儿,窸嗦解衣声之后,便是细碎撩动水。
朝夕相处一年有余,比这更亲昵的事情也有过了,可听见这种略带亵狎的声音,李寻欢还是没法视若无睹,有些心浮气躁起来。
目光游移着,无心落到那已经散落开的秋香色软缎子包裹上,隐约瞥见一眼里面的东西,不禁哭笑不得。
半盏茶还不到,阿飞裹鸭蛋青的茧绸长巾子出来,身上带着栀子的隐约清苦余香——到了江南繁华地,起居更易讲究,自是那花瓣泡在水里多时。
李寻欢已面向内侧躺在榻上,气息逐渐匀净,像是快要入眠。
扔掉擦水的软巾,阿飞也赤身上榻,直贴着他的后背。
想到方才王怜花附耳叮咛的种种,还有手绘的那些交缠姿势,阿飞本就心神不定,连沐浴都没法从容,蒸腾水气里,不免已经胡思乱想。一旦近在咫尺,自然想伸手抱,可又怕扰了李寻欢入睡,犹豫间,气息顿时粗了。
正不安着,李寻欢已转过身来,目光炯炯看着阿飞:“不用担心,我醒着。”
李寻欢的面色向来苍白,一半是因为病,一半是少见阳光。近来将养得全好了,脸色依然比寻常男子白皙得多,是因为李寻欢不喜走路骑马,万里路途几乎全躺在车里。
健康的肤色跟病容终究不同,虽然眼角还有皱纹,发丝也依然夹杂着灰白,但有了血色。
痴痴盯着李寻欢,阿飞脱口而出:“你真好看。”
质朴简单的一句话。
李寻欢低笑:“老了,还有什么好看?你从来不照镜子么?”
肌肤相亲气息相接,血便腾地热起来。这种时候,阿飞哪有心思再说什么?直接抱紧了眼前人,对着双唇便吻下去。
方才已看见那调弄小官的淫器包儿,李寻欢怎么还会料不到?
混乱中目光落过小桌上的酒壶,想到阿飞沉默戒酒那份贴心贴肺的好,以及二人相识以来重然诺轻生死的种种,李寻欢浑身也紧了,也就不去细想那些器具本身的羞辱意味,伸手反抱住欺身上来的阿飞,微张开双唇,热情的舌冲进来横冲直撞时,主动迎上去,深深吮吸。
就像深水中互相度最后一口气。
互相嵌入对方身体般,死死抱紧。
津液被搅出狎昵声,两个人肌肤都开始发烫。
跟李寻欢相伴踏遍天涯以来,阿飞算是终于明白,身子里那股莫名的热意究竟意味着什么,也知道该如何化解。
年轻的血很容易沸腾,常常呼啸着,要再来一次纵情,就像白龙堆帐幕里那次。
那种极端的感受,能令人欢喜狂乱销魂惊怖。即使沾染了令他后悔无数次的鲜血,依然是刻骨铭心的强烈诱惑。
血在身体里汹涌奔流,一股一股,驯熟冲进正膨胀起来的地方。
习惯性拉过那只修长有力而温暖的手,探向渴望得发疼之处。
看清楚李寻欢眼睛深处一抹惊疑,阿飞苦笑:“你累了?那我自己来。啊,对,你也……”
一边说着,手已经握住李寻欢那也正在Ъo起之处,开始缓缓搓揉,作势便要俯下身去,预备用口先帮他解决了再说。
视线转向那个软缎淫器包上停留片刻,双手死握住阿飞的肩,不让他继续动作,看进那燃烧着火焰的眼睛里,李寻欢声音也嘶哑了:“你真想一辈子就这样?既然都已经找王公子拿这种东西回来,你就用罢。”
阿飞脸顿时有些尴尬,有些犹豫:“你觉得怎样好?”
既然决定终生厮守,当然也确实不希望再僵持。
当此情境,解释清楚“不介意你想做的事,可是这些淫器就算本意不是羞辱,也是比较糟糕的玩笑”,其实不难。可这样一来,求近反远了吧?
索性听从身体的需求,李寻欢主动抱紧了阿飞。
一个动作,自是胜过诸多言语。
阿飞一直盯着李寻欢,也觉得那里不对了,侧头想了想,一咬牙,索性问出来:“我想要……你现在吃得消吗?”
李寻欢僵住。
总是想太多人情世故,李寻欢猜测过阿飞不肯纵情的所有可能性,独独没有重视阿飞亲口说出过,那个最简单最直接的缘由——上回那样呕血,阿飞怎么还敢做呢?
李寻欢体谅得到,对这份感情,阿飞其实多少有过些不安,想不清楚朋友与爱侣之间的界限。但阿飞从不犹豫,听从本能的声音,依然坚持并肩走上无悔的道路,哪怕内心艰难战斗,哪怕生生压制身体的骚动焦渴,也从不轻易退却。
险恶人生中,李寻欢放弃过太多东西,付出过太沉重的善意,曾经有很多东西沉沉压在心头:孤独、误解、缠斗、背弃、挫伤、死亡、绝望……
茫茫万里,即使阿飞自己偶尔会想错,李寻欢早已明了阿飞的深情。
还是沉吟着,不敢主动越雷池,不过是因为残余那点挣扎:恐惧以身承欢、巧媚事人。毕竟出身名门,李寻欢自束发便受圣人教诲,懂事起就知道男人必须担当仁义,只拜天地君亲师,要堂堂世家子弟为柔情而躺下,对男人张开双腿任予取予求,终究是为难。
不是不知道阿飞的忠诚和倾慕。
亲耳又听见一次,原来在阿飞心中,李寻欢的康健,从来都比血气方刚男人汹涌的欲望还要重要得多。
这种爱其实很简单——就是想靠近李寻欢灵魂的温暖,仅此而已。
但正因为阿飞真纯质朴,一切都发乎天然出自内心绝无雕饰,这份感情的力量反而格外苛烈,足够引导两个人的心,引向真正的解放。
有了这样一个明亮的体认,积压下来的所有伤痛和无奈,都如春雪消融。
阿飞的真心,令李寻欢不再迷惘。
心一定,李寻欢温颜微笑:“早就大好了。要是真觉得吃不住力道,我会说话的。不过……这种时候叫你停下,有用吗?”
最后一句话,多少有些玩笑的意思。
阿飞认真点头:“你叫我停下,我会听你的。”
斩钉截铁的语气。
说出口之后肯定做得到的强大信心和决心。
既然被同意了,阿飞咬咬牙,伸手去打开那个秋香色的软缎小包,里面一个带盖的细青瓷瓶子,大小粗细不一的几根玉势,一个打造精巧但形状有些古怪的银托子,另外,小白绫袋子、羊眼圈儿、缅金铃等玩艺儿一应俱全。
阿飞拿起最细的一根玉势,拔开瓶塞,欲往上抹润膏。
就算不看见这些动作,久历情事的浪子也早就明白,阿飞晚归,是王公子在教房中术。可为什么偏要拿这种羞辱人的淫器来教?到底是报复之前李寻欢震慑他的那两柄飞刀,还是有其它促狭的心思?已经来不及去问了。
看到阿飞真动用玉势,李寻欢也知道,跟阿飞太僵涩的手指比起来,用玉势其实更好,承受之处能减些疼痛,可不免头疼——欺阿飞不懂欢好之事,累人受这份羞辱,不禁心里暗骂怜花公子。
但……如果阿飞真想这样,就用吧。
都已经决定躺下任他纵情了,还有什么不能接受的?再说,只要情人的心思真纯,并没有亵渎之意,到底是用什么动作,何苦计较?
发觉李寻欢神色有些古怪,阿飞动作顿时僵住,询问的眼睛充满疑惑和警觉,又燃烧着情yu的烈焰。
多少有些无奈,也不忍心箭在弦上的阿飞再受困扰,李寻欢只好强撑着轻声道:“你想做,确实什么样都可以。你要用的这个也就罢了,其他的……能不用就不用吧?那银托子你千万别带,太伤人。”
阿飞一愣:“伤人?你会不会受伤?”
方才,王怜花其实只教了阿飞从细到粗用那些玉势,慢慢打开承受的谷道,避免撕裂。还再三提醒一定不要忘记抹润膏。之后王怜花随手把整个包儿全塞给了阿飞,笑道“剩下问你的探花郎罢,他定然都知道”,就低头接着画图示了。
看阿飞的表情,李寻欢已猜到大概,只好拣最容易的说:“那银托子是让男人久持不泄的。我疼点倒没什么,怕你也受害。”
阿飞点头。
既得到允诺,阿飞便跪坐起身子,端详已被剥得赤祼的李寻欢。
眼神越来越炽热。
刚才纠缠之际,腿早已被分开。这样完全敞开了身体被亵视,李寻欢却并不觉得被羞辱,因为除了自然而然的激烈情yu,阿飞的神情里还有怜惜与敬重。
阿飞的眼睛并没有因情yu而浑浊。
清亮的视线,就像看着只属于自己的神祗。
极其缓慢探入身体的,是细细涂抹过一层润膏的细细玉势,带着柔腻的凉意。
做了再多心理准备,异物感还是让人觉得不舒服。
李寻欢很努力不排斥,但还是本能收紧了被入侵的地方,刚才贲张的性器本已立起,此刻也明显看出些颓势来。
正皱眉,感到寂寞的性器已落入温暖的掌心,紧接着响起阿飞有些担忧地询问:“疼?换个姿势?”
艰难地摇摇头,李寻欢抬起腿,弯折向身体,双手抱住腿分开,方便阿飞下面的动作。
纵然主动打开着自己的身体,忍耐着被玉器反复侵入的不安,李寻欢依然坚持微笑:“就这样。我想看见你。”
阿飞的动作依然算不上娴熟。
但这次他不再僵硬地重复以前李寻欢对他作过的动作,而是小心翼翼观察着李寻欢的细微反应,尽力相应调整角度和轻重。
有交流的欢好,自然比从前背诵动作施为强许多。
阿飞已经预备换第三个更粗些的玉势,Сhā进去之前,心突然狂跳:本来紧窄的谷道口似乎慢慢习惯了被侵犯,已经不能真正合拢,看得见内里的肉粉色。
腿间棒棒早就鼓胀得难耐,斜向上竖起,喧嚣着要做些什么。
没法再冷静做下去,扔掉手中的器具,抚慰着李寻欢的手也不知不觉松了,脑子里只剩下一种狂激的渴望,猛抵住了那张开了的狂欢之门,阿飞声音早已嘶哑:“可以吗?”
昏沉中抬眼,看见阿飞已蔓延到空中的焦灼,李寻欢低声:“你尽量慢些。”
他怕吃疼不小心喊出来,害阿飞不得不生生打住——刚才既然说了随时可以停下,阿飞决不会食言的。
所以,就算忍得咬碎了牙,李寻欢也不会呼痛。
刚模糊想到这里,激痛便已降临。
三七 携隐
作者有话要说:他们终于在一起了……安迪自己也放下一桩心事死死咬牙自能忍住,李寻欢不至于痛呼出声。
虽被情yu烧灼的有些惶急,阿飞还是认真盯着李寻欢的任何反应,发现他的表情突然变得僵硬,自然知道是痛了,不顾自身呼啸激荡的情yu,立刻就退了出来。
毕竟阿飞也承受过,知道初进入那一刻的剧烈不适。
欲望的浪涛一波强似一波。明明性器已经膨胀到极点,刚强行进入紧窄到极点的狭小空间,尝到了销魂的滋味,偏转眼又落空……难受得阿飞一额头汗,还是勉力凝聚仅剩的所有理智,小心翼翼问:“吃不消?直说,不用顾虑我。”
肇事的东西既然已经退出去,李寻欢很快恢复了些清醒。
浪子当然知道问题是出在哪里,更知道阿飞只是情急之下忘记,绝非故意。看见阿飞难受的表情,也明了他强行克制欲望的怜惜敬重之意,到这种时候还顾忌什么?索性直言道:“瓶中润膏如果还有,就抹些在你那处……会疼得好些。”
被这么一提醒,阿飞又急又悔——方才王怜花明明再三叮嘱,终究还是挂一漏万。
跪在主动蜷曲打开了的身体中间,阿飞再不敢有任何大意,双手撑持着,始终盯着李寻欢的眼睛,探询他的任何细微反应。
终于忍耐到极限,阿飞得到眼神的允许后,再次小心翼翼探入。
虽然还是有身体被缓缓顶开的暴涨滋味,到底不是难以忍受的痛楚。李寻欢不断深呼吸,竭力放松身体,让阿飞能够畅顺进入。
当性器全部没入之后,多少有些难耐,本能探手握住了阿飞撑持在两侧的手腕。
就这么一个细微的动作,阿飞也会意地停下,静等他适应。
这次,阿飞并不只是凭着欲望行事。因为阿飞并不太在乎到底怎么解决身体的偶尔喧嚣。
阿飞是看出了李寻欢隐约的忧虑,生怕他心里负担太重,想试试看王怜花提议的法子,是不是可以打开两人之间那层窗户纸。
对于李寻欢来说,却看得更清楚,这次交欢,是两个人之间是否可以如情侣相处的最后一次机会——再发生什么意外,阿飞定是再也不敢冒险了。毕竟对孤苦半生的阿飞来说,能够和喜欢的人好好厮守,比情yu之欢更重要。
可李寻欢深知欲望的力量,又怎么忍心眼看着阿飞始终得不到男人该有的欢悦?
正因为如此,过程中反而不必太考虑阿飞的感受,男人能从性事中得到的愉悦不外那些,反而只要李寻欢能从阿飞的努力中得到销魂之乐,才是最佳境界。
一边示意阿飞可以动作,李寻欢自己探手握住有些柔靡的要害处,缓缓搓揉。同时,还应和阿飞激烈震荡的节奏摆动身体,寻找更好的交欢姿势。
毕竟两个人狎昵了年余,阿飞已经明了怎么用手帮对方解脱情yu。
看见李寻欢手移动,阿飞立刻伸手握住方才手忙脚乱中被冷落的那处,小心翼翼服侍爱抚。
手上一分心,抽Сhā的力度不免会减弱些,进出的速度也很自然就缓和下来。
浪子实在太清楚,要从男人的侵犯中得到欢悦并非不可能,却需要彻底放开“被当作妇人羞辱”的心结,互相倾慕的两个人全力配合。
趁这段时间喘息片刻,李寻欢索性抛开所有思绪和矜持,全神集中在承受之处,去感受被冲击的微妙触感,甚至放肆晃动身躯,暗示阿飞的冲击更快更强劲些,借此扩大体内那种酸软酥麻的奇异触感。
阿飞早已熟悉了李寻欢动情的样子,却从没有像今日这般,眼睁睁看着自己纵情的侵入,竟让平时萧索寂寞的成熟男人,逐渐放纵起来。
——那双清亮冷静的眼睛逐渐失去焦点,迷离中慢慢蒙上欲望的水雾。
——那柔韧修长的身躯狂乱中迎送着,白皙的肌肤很快泛出粉红,竟透出逼人的欲望气息。
男人的骄傲早已被搓揉得坚挺,阿飞还一点不懈怠地用指尖摩擦着最敏感的前端膨大处。
来自身后的穿刺逐渐带出奇异的快感,加上更直接的刺激,李寻欢全身的血液化为烧灼的渴望,汹涌地冲击某一处,渴望呼啸而出。
——李寻欢体力远远不如阿飞,如果这时候便射了,后面便再也没气力配合;要命的是,阿飞又极在意身下人的细微反应,一旦李寻欢倦极不支,他肯定会半途放弃。
理智与情yu怒涛般冲击,李寻欢震起最后一丝清醒,嘶声:“阿飞,手放开。”
明明觉得手中的性器在震颤,很快便要抵达巅峰,没想到李寻欢竟然会一反平时希望尽快结束情事的作风,开口要求放手,阿飞一愣,不但放了手,索性下身的动作也硬生生停住,强忍着焦灼的欲望,沉声问:“这就……够了?”
这种时候,绝不适合解释“希望我们能够彼此相悦,而不只是你取悦我”。李寻欢更不希望阿飞的动作被这样打断,本来正面交欢的姿势便格外累人,索性道:“我有些撑不住了……你抱起我。”
换了昨天,听到这句话,阿飞很可能会先退出对方体内的性器,再俯身抱起身下早已汗透全身的人。可看过王怜花手绘的图之后,所少有些明白,其实“抱起来”,很可能是在要求换一个动作后继续,而不是停止。
阿飞左手拉起他的手,示意环抱住肩颈,右臂再使力,托住李寻欢的腰身,把人抱持得悬空之后,双膝暗运劲道,一退身便已下榻站立,相连之处却始终密合。
低头贴着李寻欢的耳垂,轻声问:“可以吗?”
要求改成这种很吃力的姿势继续交欢,李寻欢的本意,是不至于打搅阿飞的兴致,又可以借此稍微冷却一下欲火,好陪他做到最后。
抬眼回视强自忍耐的阿飞,漾开一抹多少带些疲倦的微笑,李寻欢没有开口回答,强忍住连内脏都被深深顶住的辛苦,却双手死死握住阿飞的肩,开始尝试上下晃动身子,寻找身体深处被触动的感受。
动作比说什么都有效。
阿飞当然明白这意味着什么,低吼一声,改成双手环抱住腰臀,开始大开大阖抽Сhā起来。
整个人被剧烈颠动着,支点只有那双可靠的手,和深入体内的男性利器。
被置身于情yu交煎的动荡世界,唯一可以抱持的,不过是眼前人。
姿势固然辛苦甚至吃痛,刚才被撩拨得快要到顶点的身体潮汐却并没有完全消退。整个体重全压在某一点,加上剧烈震动,深入体内的性器原本很可能是折磨,但——这个带来剧烈疼痛的人是阿飞。
身体被这么深侵入的感受,反而激起陌生而狂激的滋味,化为热流,重新点燃血液。
这种时候,矜持一定会坏事。
心一横,李寻欢索性全然不顾那点根深蒂固的羞耻,全情投入陌生的欲望,刻意不压制任何身体的自然反应,甚至放肆地呻吟出声。
非常接近呼痛的呜咽声中,有难以禁止的狂乱情潮。
阿飞做梦都没想到,毕生如神灵般敬奉的人,竟因为自己的操弄,变得煽情狂乱。
这般站立着抽Сhā,颠动怀中人身体的动作幅度自然非常大,李寻欢身体绷紧了一味向后仰,表情相当复杂,像是绝望的挣扎,又像极乐的狂欢。
两个人离得这般近,能看清楚失去握持的性器随着两人的动作抖动,尖端偶尔沁出一两丝透明的粘液,凌乱流离在两人的肌肤上。
长久绷紧的心弦一松,李寻欢再也把持不住本就疲累了的身体,浑身一激灵,Jing液已经直射出来,摇晃中,淋漓洒得两人胸腹都是。
浑身紧张到极限后必定松弛,双手顿时没了力气,连阿飞的肩都似乎握不住。
生怕李寻欢向后倒下伤着哪里,阿飞赶快把他抱回榻上,下身却不舍得退出来,咬牙苦忍激狂中被迫打断的焦躁感,问:“还行吗?”
强提一丝内息,李寻欢轻声道:“帮我跪起身……那样最不吃力。”
阿飞退出阳Wu之后抱持着他翻过了身,可发现整个身体还在些微颤抖,不敢恣意再侵入,皱眉问:“你真还撑得住?”
此际已看不见阿飞的脸。
但李寻欢知悉人类的欲望。
千万人中,未必有一个人能像阿飞此际,早已箭在弦上却还苦苦隐忍,反复询问对方是否可以承受。
这需要超乎寻常的定力,以及尊重爱惜对方远远胜过自己的深情。
哪舍得阿飞受煎熬,中止尚未抵达终点的情事?
李寻欢拉过软枕垫在身下,喘息片刻,稍微恢复了些气力,若无其事道:“还想做就做,别再问了。”
阿飞听出了语气里的邀请之意,欢喜地一声轻啸,长驱直入。
阿飞本就年轻,再加上他自幼荒原中打熬筋骨,有着野兽般强韧的体力。这一番恣意冲刺,居然无休无歇。
开始还能勉强扭动身体稍作配合,后来被体内翻搅不已的欲望之剑牵动情念,居然再度Gao潮,这一下,李寻欢的体力被耗得干干净净,连挪动都难,只能被动顺从剧烈的撞击,沉浮在无法自控的潮汐中。
——越来越狂猛的进入不是为了侵略,而是开掘出彼此没法用言辞表达的心意。
——敞开身体容纳也不仅仅是柔顺承受,也是另一种形式的引领和入侵。
此际,眼耳鼻舌身意全都敞开,但仅仅只指向彼此;色声香味触法尽皆格外敏锐,甚至能感应彼此心底的欢唱。
就在眼睁睁看见怀中人被反复导向巅峰,阿飞终于响应本能的召唤,猛然开始加速,冲进男人极致的狂喜中。
随着欲望的证据填入热烫的体内,隐约惶恐的心却宁定了下来,一片温煦。
——是我给了他这般的欢喜。
——是我占据了他的欲望,侵入他身子里面,令他这般苦楚,这般震颤。
阿飞原本强烈却朦胧的体认突然明朗:
原来,孤寂的荒原之狼毕生追求的,正是这样真正拥有一轮属于自己的暖阳。
原来,一生为情自苦的浪子抛闪了声名荣耀家园甚至祠堂,辗转苦求而不得的,不外是找到一个值得的人,有这一刹那的身心完全交融。
身心交融的狂喜,本就是人世间最锋锐的利器,在汗水和亲吻之间,不知不觉深深锲入两人的灵魂深处,变成永恒的记认。
李寻欢再度清醒,已泡在馥郁的热水中。
即使服侍他沐浴已经惯了,可是要清洗身子里的Jing液,阿飞终究不敢动作太随便,这一来,便格外小心翼翼。
这种场面多少有些尴尬。
但自己动手的话,动作会极其别扭,反正日后岁月免不了这样的事,李寻欢索性小声指点阿飞该怎么做。
好不容易弄完,阿飞又一头汗。
正忙碌着,耳边传来李寻欢低沉的声音:“明天我想走,如果你还想跟王公子多聚两日也无妨,可以先约好再见的地方。”
阿飞动作一滞:“我们今天才到。”
静默片刻,阿飞倏然抬起眼:“你好像很不喜欢我爹给我那些东西。”
李寻欢轻叹口气:“这件事……明日我去找怜花公子告辞,会自己跟他说。”
阿飞多少有些意外,但又习惯了遵从李寻欢的决定,并没有再劝。
无语片刻,忍不住轻笑:“那东西你不喜欢,我倒觉得好像还挺有用。”
看看眉目间全是喜气的阿飞,李寻欢笑笑:“就算不用那些东西,其实也无妨。下次……我教你也一样。”
阿飞眼睛突然变得很亮,却怕被误会轻佻或欠缺诚意,甚至不敢再笑,一个字一个字小心地说:“听见你这么说,我才真觉得,你不会离开了。”
李寻欢淡淡地:“那次带白天羽回地宫,我便已经想清楚。只要你还乐意,我总是不会再离开你了。”
这世上,没有人会不相信李寻欢的承诺,包括他的仇敌。
但阿飞担心的不是李寻欢毁约,他是担心李寻欢信守了承诺,却失去了欢喜的心境——在阿飞心目中,李寻欢的笑容就像阳光一样珍贵。
到此际,看彼此都明镜般,怎么还会不懂阿飞的真正想法?
李寻欢不由轻叹:“我决不后悔做过的事情,却不想再看见万马堂里众人那种眼光……从今往后,我是再也不想重入江湖了。你还年轻,守着我这样累极了、但求清静无事的人,会不会太没意思?”
阿飞笑笑:“能守着你一辈子,是我的运气。”
情不自禁握住阿飞的手,李寻欢竟再也说不出话来。
晚风中,小园风来,竹叶轻响,反而更显得清幽。墙角那几丛碎金般的早菊暗香流动,空气中多了一丝清苦。
王怜花自坐在莲花曲池中的水亭里,正端起泥壶,往紫砂杯子里注入清茶。
夕阳金红澄澈,给人勾勒了细细一线金边。
踏入小亭,李寻欢负手深呼吸半晌,才悠然拱拱手:“承王公子盛情款待,特来辞别。”
王怜花头也没抬,只淡淡地:“探花郎太客气了。还真该多谢你,阿飞从头欢喜到脚。午饭时他已跟我说了转眼就走,正拉金无望去谈那些圣教未竟的事,这上下,也该说完了。”
李寻欢深深一揖:“日后不知是否还能相见,特来拜谢王公子大恩。”
听见这话,多少有些吃惊。
王怜花抬头微笑,目光流转:“这话哪里说起?”
李寻欢平静地:“十九年前,王公子特地携《怜花宝鉴》在李园等了许久,信任我能帮公子毕生心血找到合适的传人,之后阴错阳差,未能完成公子托付,李某至今歉疚不已。公子不但不念旧过,还彻底治好了在下自幼缠身的宿疾,救命之恩,终此残生不敢或忘。”
王怜花惊愕的表情只一瞬,轻笑道:“是阿飞定要治好你的病,不是我。”
李寻欢笑笑:“我与阿飞之间,已经不需要再感谢。情之一字,殊难预料,在下也不敢自诩明了对错。今天来匆匆谢恩道别,实在是因不想再见熟人。多少有些抱歉防碍父子相聚的天伦之乐,本想劝阿飞留下多陪公子住几天,他却……”
王怜花摇头:“换了我是阿飞,也会这般决定。再说,你应该多少有些猜到,阿飞的亲父另有其人吧?”
李寻欢轻叹口气,缓缓道:“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他的父亲应该是沈浪,但王公子可能也是他相当亲近的血亲——阿飞跟二位的容貌都有深似之处。”
王怜花的神情有些寂寞:“阿飞的母亲是我同父异母的姐姐。而今,他已是我唯一的血亲。”
李寻欢点头:“王公子对阿飞的呵护亲近,也看得出来确然出乎天性。深感王公子大恩,我当然不敢要求什么,但求不要让阿飞日后惊悔,以为他父亲教他调弄小倌,或怀疑他沉溺风月身子不行了,需要借这些器物勉力纵欲,李某与愿已足。”
虽然李寻欢语气宁定,可王怜花何等聪明,那会品味不出来背后隐含的警告之意?
王怜花拱手笑:“本是玩笑,没想到开过了……怎么赔礼,探花郎才会息怒?”
李寻欢淡淡地:“既然与阿飞已经做了这种事情,原也不敢阻止旁人会这样想。是我自己多心,怪不得王公子。”
听见这句坦然的话,王怜花不禁动容,深深看着李寻欢,像是要看透什么。
承受着带探寻意味的目光,李寻欢却没有丝毫不安,从容含笑而立,晚风中,衣袂微微拂动,浑若将凌风而去。
突然不再强笑,王怜花黯然道:“放眼当世,武功能令我莫可奈何的寥若晨星,你小李探花就是一个。但江湖之事,未必武功高便如何,我今天却真的折服了,不是因为你的飞刀。实在很佩服你的勇气——大智大勇如沈浪,也决不会像你这么说。不知为什么,我却很高兴听见你坦然开口。”
李寻欢了解地看看王怜花,微微点头叹息:“世上并无不可为之事,但看其中取舍罢了。王公子珍重。”
蛇足 天涯•明月•刀
尾声 但愿人长久
作者有话要说:这是一个江湖背景的爱情故事
这是抱古龙的孩子来自己玩的冒险尝试
终于结束的这一天……竟然恋恋不舍
所有想认识安迪的人,欢迎敲门Q群
如果你只用MSN,欢迎留下,我加你……从记事开始,叶开就非常怕看见中秋的月亮。
虽然很有趣的客人喜欢趁节日来访,接风宴上总能吃到馋死人的螃蟹和月饼,甚至还总能找到机会,跟着“他”喝半杯酸酸甜甜的珍贵红酒。
可惜对叶开来说,这顿中秋的盛宴,每年都意味着离别。
中秋节的第二天,就要开始收拾行李,告别总温颜微笑的“他”——不能再看见那双微笑时突然变得光彩照人的眼睛,看不见那些温暖的眼角皱纹,听不见教导诗书时低沉的声音,握不到那双持刀时格外有力的手……
叶开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他”本人不让叶开叫师父,飞剑客又不许叶开称呼李伯父。
但是叶开像这个院落里的每个人一样,深深依恋着“他”,就像呵手成霜的冬天期盼暖阳,就像雾霾的丛林里焦急等待曙光。
其实,叶开也很喜欢飞剑客沉静接送的路途,更依恋家里慈母的怀抱。
但叶开更向往每年在这里度过的三个月,可以学到很多新东西,可以依在膝下,听“他”慢慢讲一些从前的事,感受到被关爱。
只要在“他”身边,那怕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只静静看他用小刀刻木头,看一块普通的硬木,慢慢变成飞剑客的样子,叶开也会觉得很温暖,很放松。
叶开虽然年纪还小,但他知道,这绝对不是错觉——因为飞剑客的感觉跟自己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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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飞天性不苟言笑,平时总显得峭拔冷厉,家里佣仆都对他敬畏如神,连王怜花、金无望这样身份的客人,对阿飞再亲热,都不会忘记必要的敬意。
但每次只要一坐在李寻欢附近,静静凝视他雕刻的动作、喝酒的样子、写字的姿态、闲庭信步的身影,飞剑客的眼神就会变得格外清亮,甚至嘴角会慢慢漾起一丝难以察觉的温柔微笑。
他喜欢低声唤“阿飞,阿飞”。
每次听见李寻欢这不带丝毫霸气、但世上没有人可以拒却的呼唤,阿飞锋锐的棱角就会全部消失,整个人变得柔和。
这样的阿飞就像回到巢|茓的小狼:见到亲人的狼会自然收起所有锋利,变成一只毫不设防的小毛球,袒露出肚皮尽情亲昵。
这十余年来,他们一起做了很多惊天动地的事情,也曾并肩奔波万里,去消弭江湖中无形的灾祸。
但李寻欢深厌浮名,更不希望有人看见他们亲昵相伴。
以他们二人此刻的功力,既然不希望被知晓,也就肯定不会有一个人知道,传说中已经变成神话的小李飞刀,其实就在身边暗暗保护着善良的人们。
宁可天下人负我,不可我负天下人——李寻欢不肯太为自己着想,因为那样太无趣,那就只好身边的人多承受些,让他没机会再寂寞黯然。
又是一年中秋夜,澄澈碧霄,月华如练天如水。
丹桂细细绽放,满院落到处浮动甜中一丝清苦的幽香。
坐在告别的宴席前,十七岁的叶开想到日后再也不能回这里,情绪非常低落。连贵客王怜花怀里那些奇奇怪怪的神异小玩意儿,都没能让他笑出来。
明净月光下,李寻欢微笑着,凝视表情各异的阿飞与叶开。
金无望平时总神态冷漠的长辈模样,看出叶开马上就要哭出来的样子,眼睛里竟有一丝同情:“怜花你别闹了。”
王怜花最喜欢出言逗逗孩子,每次叶开都会被逗急,眼泪开始在眼眶里打转,嚷嚷“从小我就没人管,你们都嫌我麻烦”。
但今夜,连王怜花都不忍心再开玩笑了,因为李寻欢很多年前就明确说过,他会亲自教叶开念书习武,直到孩子十七岁。
也就是说,今天是叶开流连在这个院落里的最后一天。
实在看不过去叶开的可怜样子,金无望突然站起身,说声“赏月去”,掉头便离开。
看着他轩昂从容的背影,王怜花切齿没多久,便在李寻欢含笑的目光中匆匆起身,掉头追了出去。
端起早已习惯的凉水,仰头一饮而尽,阿飞眼睛却只盯着桌面上一双修长有力的手:这双手,抱叶开的时候格外慈爱,握刀的时候锋锐傲岸,举杯的时候清雅冷寂……它总在不断付出,力量会不会慢慢耗尽?
心中一凛,阿飞默默向自己第一万遍发誓,要尽余生之力,让这双手,以及这双手的主人多享受些温柔的滋味。被竭力珍惜爱护着,这双手纵然还有剑痕,也一定会渐渐平愈。
阿飞比任何人都珍惜这双手。
“过去的,全都已过去……”
这句话看来仿佛很简单,其实真能忘记前尘的人并不多。
幸亏李寻欢和阿飞已真正让过去变成了过去。
每年接送小孩子一趟,因为叶开大部分时候在镖局里跟养父母叶平夫妻住。
只要叶开在这里习文练武,总是不能畅怀亲热——就算觉得叶开在这里,实在太扰二人亲近,但那也是自己的骨血。路途奔波,自是阿飞不容辞的责任。
中秋之夜,第二天就要短暂离别,阿飞平时会有些不怎么开心——虽有幸终得年年月月厮守,但人生苦短、天命无常。但阿飞不惧天不信命,一心一意恨不得长成李寻欢的影子,寸步不离拥他在怀中,用体温替他取暖。
阿飞全部的心意都用来关注这双握酒杯的手,已经完全不可能分给任何人。甚至,阿飞都没有注意到叶开眼底孩子气的落寞,和委屈。
这一点,是家中历久弥新的笑话:阿飞从来不能容忍任何人靠近李寻欢。
哪怕七八年前,李寻欢抱着还是小孩子的叶开,或者教他点|茓之类比较亲昵的功夫,都会令阿飞焦躁不安。
正因为阿飞这无法克服的偏执,导致亲父子的关系一直颇僵。
很多年以后,说起阿飞,叶开都还会充满遗憾地说:“他不是我的朋友,他要是能拿我当朋友,让我干什么都行。”
在这么美丽的月色下,想到金无望拂袖而去的潇洒背影,王怜花终于按捺不住追出去的样子,再看看叶开黯然的神情,阿飞抬头看看正起身预备去歇息的李寻欢,找到那抹熟悉的笑影,多少有些不好意思,不禁也笑了。
纵然同享床笫欢娱这些年,阿飞还是衷心佩服李寻欢,也很感激。只要有李寻欢在,阿飞总是能舒畅微笑。
笑声中,就连那凋零的木叶都充满了生机,因为阿飞知道还有新的生命,会有新芽茁长。
欢乐就是有这么大的力量。
一个人能使自己永保笑音,固然已很不容易;若还能让别人笑,才真正伟大。
世上太多烦恼,岂非就因为笑得太少?
席中只剩下阿飞和叶开。
看着垂首闷闷的少年,阿飞淡淡地:“你知道联系我的法子——往后不管发生什么事情,找我就可以。”
叶开点头。
停顿了片刻,阿飞有些感慨:“虽然他不肯你行拜师礼,可是你的飞刀一旦出手,谁都认得出你的师承。”
这话题已经很严肃。
叶开正色点头:“我会永远记得,不能对不起小李飞刀。”
看着少年像大人般说话,阿飞不禁微笑:“你知道你自己有多幸运吗?”
叶开认真回答:“我知道。不管过去多少年,我都会记得自幼受的教诲。”
视线依然看着李寻欢刚才离去的方向,阿飞微微点头:“十八年前沙漠一战,江湖精英都死得差不多了。你出道之后,就算没碰上真正强的对手,甚至无敌天下,也千万不要觉得自己就真的很了不起。”
叶开恭谨回答:“我记住了。日后行走江湖,我会永远记得自己手中不只是一柄飞刀,更握着小李飞刀积累的慈悲和谅解;面对敌手,更要随时记得,对方是一个人。”
懂得尊重人,便是真正学会了小李飞刀的精髓。
认真端详一下这幸运的孩子,阿飞眼神逐渐变得温暖。
代跋:关于“沟通”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魔加留下众多评论的热心:)
没敢奢望真的了解古龙……但还是感谢大家这么认真分析背后的厚爱……尤其是若戾若寂朋友安迪是一个非常喜欢自找麻烦的人,每次写文,都不会只满足于人物和故事——虽然很清楚,作为小说,一定要先有人物有故事,才有存在的基础价值。
这次写《寻欢》,真正的主旨,是沟通。
我们常常以为,误会只是因为有些话没有说出来。
但安迪却会窃以为,有时候我们尽力在表达,已经说了又说,对方却不一定能够听懂你在说什么——因为性格、教育程度、成长环境、知识背景……种种的差异,造成我们的思考方式截然不同。
而这些不同,会让我们听不懂彼此真正想表达的东西。
写这篇文的过程中,多多少少趁机展示了一些“沟通”的天堑。
李寻欢是“俗世”能达到的巅峰。
簪缨世家出身的子弟(李园属于一流名门),又受过最好的儒家教育(凭文章中了个探花),还有驰名遐迩的江湖声望。
虽然李寻欢的价值观比较独特,愿舍弃已经拥有的一切,但他还是会受传统观点的局限,比如说,他会认为“在男人身下被动拥有Gao潮,是一种耻辱”。虽然他不怕这种耻辱,而且甘心为了爱主动这么做,并不代表他内心不认为客观意义上这种事不光彩。
最后他绝迹江湖,就是因为“身为男子而行妇人之事”,从此不愿意再见人,也算说得通。
阿飞则是“自然之子”里的绝品。
母亲只陪他到懵懂的七、八岁,就已经去世。他在野地里凭本能长大,完全不懂什么规则、道义、伦理、教养。唯一记住的,就是母亲谆谆教诲“不要受人恩惠”。
这样的阿飞,根本就不知道被一个男人所爱,会遭到什么阻力。他只是依恋那一个人,想离他更近些,阿飞甚至不知道这算不算是爱。
两个人到最后是朋友也好,父子也好,情人也好,其实阿飞都会接受。
实在太不相同的两个人,偏偏要面对这样一段感情。
查资料感觉,在中国古代,“分桃断袖”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尤其在不影响娶妻传宗接代的前提下,只是男人风流的小Сhā曲——当然,这只是对保持“男性本质”的攻来说的。对于承受的那一方,似乎就不再有资格做男人,甚至变得连女人都不如。
他们之间的沟通,正是遇到了这块礁石。
李寻欢当然知道主动和被动的行为都意味着什么,阿飞却懵然不知。
[题外话:开始王怜花深恨李寻欢“欺负阿飞不懂,引诱孩子学坏”。直到发现李寻欢并不只是简单想勾引阿飞,甚至愿意主动去做承受并遭受羞辱的那一方,才真正换了态度,开始帮助这对情人,在他们之间帮忙“翻译”,呵呵。]
正因为李寻欢深知“做这种事意味着什么”,他才会逃避。毕竟他不舍得伤害阿飞,怕“带坏了阿飞”。
一旦发现原来阿飞那么需要李寻欢的陪伴,而且还说出了口,他就决定永远不离开。即使得不到爱情,即使自己煎熬,也没关系。而两人之间开始萌芽爱情之际,他的勇于面对、默默争取,其实比单纯的阿飞更艰难,需要更大的勇气,更深刻的坚持。
李寻欢与阿飞之间的沟通,出发点不同,思维方式不同,想表达的结果也不同。
最后这段感情居然能够“终成正果”,并不是因为他们修正了“沟通的方法”,而是因为他们的内心是真正相爱的。
这份感情如此深厚真挚,他们都愿意为此付出全部。
任何阴错阳差,任何表达的错位,都没有动摇他们内心的坚持。
只有在这种前提下,即使语言的表达实在没法沟通,也可以换一种方式。故事里面的安排,是身体的交流帮助他们完成了最后的沟通。
唠叨半天,安迪汗如雨下地发现,这是有史以来我写得最不容易看懂的一次后记。
如果您看得不知所云,那就无视吧。
但还是想总结一下:
1,人与人之间,我们都不能探测别人的思维电波。所以,沟通不只是简单的“我告诉你”,而是至关重要的。
2,再怎么说,沟通只是“术”,只有根本想表达的内容正确,结果才会正确。
想过这些之后,安迪不由望天长叹:茫茫尘世,要先找到正确的方向,正确的作为,再用正确的方式表达出来……天,这是对圣贤的要求!
最后蛇足一句,尽管李寻欢和阿飞两个人情趣爱好不一样,审美品位、生活状态也天差地别,不会影响他们相守时候的生活质量。
说到底,在一起的两个人,并不需要“志趣相投”,那是对朋友的要求。
情人之间么,有爱,而且彼此明了心迹,已经足够。
安迪自己一向把“有机会写后记”当作写文的福利。
所以,非常感激愿意看完它的每一个你。
再次隆重感谢催生此文、一路陪我修改的xiaow。
感谢每天提醒我不许小白和狗血、不准随便平胸的潋潋。
感谢拍砖的longjuan,桃花,不周山人,你们的要求,帮助我完善文章。
感谢留下脚印的水,生生不息,绿茶,iisshiy_cn,秋意,省略号,殛乱,hailan,伊等朋友,你们善意的分析与猜测,令写文的过程及其温暖。
再次谢谢留下脚印的每一个你!
番外 怜花
〇一 认亲
作者有话要说:无责任番外的意思……就是会乱写
大家随便看看哈海岛总是这样,阳光猛烈得令人目眩。
一身青衣的金无望沉着脸闯进书房,平静的语气下面隐约有怒意:“王怜花,你冒认沈浪的儿子,究竟想干什么?”
挺拔的身影挡住了窗外过份明晃晃的阳光,也遮住了刚写了一半的字。
我知道金无望讨厌看见我懒洋洋的笑容,每次故意对他摆出亲热兄弟模样微笑,他的眼神都会突然变得冷漠,或者孤傲。
然后,不动声色退开一步。
猜到他会怎样,我反而笑得格外开心:“昨天阿飞找到这里时,好像已经当着我们几个的面说得很清楚,她母亲临终交待,他的父亲是王怜花。这么精彩一个儿子,万里迢迢不辞辛苦找了来,我怎么舍得不认?”
金无望审视我的目光相当锐利:“阿飞不知道真相,你我会不知道?……受沈兄之托,我出任法王,人前也尊你一声教主,但王怜花你记住,要想使坏、或玩什么花样,我绝不会饶你。”
这个平时冷静从容的男人,竟然动怒了。
我强压住得意,故意让眼神很大度、很诚恳:“沈浪离开大漠,再也没有回头去找白飞飞,难道你不觉得,他其实绝不希望看见一个有白飞飞血脉的儿子出现?说不定,他想都不愿意往这方面想……再怎么说,我也是阿飞的娘舅,连我都不认亲,那阿飞未免也太可怜了。”
金无望盯着我看。
看了很久。
我一直保持微笑,浑若无事地与他对视——这点声势就想让我心虚,开什么玩笑?
想洛阳公子自幼被当成圣教教主培养,十几岁就指挥群豪,这世上除了一个沈浪,谁能令我缚手缚脚?
当年我竟然继母亲出掌圣教,也是不敢真违拗沈浪的面子,我其实非常不情愿管那些事,一年能去一两个月视事,已经算是尽力了。沈浪也不是不知道我对权势早失去了兴趣,当初便亲自出面劝请金无望常驻大漠,以法王身份主事。
就算不用常年忍受荒凉的大漠,竟然在这碧浪椰风的海岛上浪费生命,我也可惜太虚耗光阴。可不守在这里,怎么找沈浪的弱点?
阿飞。
也许他就是沈浪的弱点。
想到那张英俊年轻而坚定的脸,狼一样明亮的眼睛,无比信任和诚挚的表情,我笑得越来越欢畅。
金无望冷冷地:“我们都会教阿飞。不管沈浪怎么容让你,你都最好记住,要敢动邪念的话,我一定杀了你。而且,我一定杀得了你。”
他越是凶悍,我越开心。
故意起身凑他近些。
金无望一皱眉,突然又退开一步。
我强压住心头暗笑,低头打量浸润墨汁的笔尖,悠然道:“那我把一身本事全教给阿飞,连这圣教教主的位子也让给他,从此你也不必在人前对我礼让,这么做,总没什么‘邪念’了罢?”
金无望冷笑一声,没再说话,掉头自顾走了。
跟金无望算是共事这些年,彼此都已经太了解。
以金无望看人的眼力,当然不会相信王怜花竟会生出慈父之心,更不会相信我是为了替沈浪解窘,才挺身认亲。
——就算全江湖都传说,我王怜花被名侠沈浪“感化”,突然变成了好人,沈浪也不会相信的。
金无望那冷冷的目光,好像也一直能看透我。
沈浪当年没去找白飞飞,而是携朱七七成婚出海。以他判断事情的通透、处世的明晓坚定,当时就该明白,这不单单是放弃了之前的所有纠结,同时也等于是抛弃了阿飞的母亲,所以此刻,沈浪已失去了父子相认的资格。
外人看来,他既然已经这么选择,是反复思量过的决定,本应没有什么遗憾可言。
但是我比绝大多数人都更懂得人性。所以很清楚,不管孩子没出世的时候做过什么深思熟虑的决定,面对成年的儿子,身为父亲,总会油然而生慈爱之意。
偏偏这个找上门来的阿飞又性情若浑金璞玉、资质万中选一,实在出色得要命。
这时候,沈浪的心里绝不可能没有一丝罅隙。
而从这个意外里,很有可能找到战胜沈浪的机会。
想到这里,我竟有些期待。
〇二 毁容的秘密
作者有话要说:为了王公子说的话更像公子……改到半夜……
汗就算躲在椰树的阴影里,这个海岛的阳光也过份强烈。
海风吹走了暑气,却令天空更湛蓝,阳光更没遮拦。
阿飞实在太聪明。点|茓、内功、星象、暗器,甚至奇门遁甲,再繁琐艰深的学问,只要他有兴趣学的,都进境神速,对医术尤其感兴趣,学得很认真。连做菜最近都颇有长进,惹得馋嘴的熊猫儿天天带着老婆孩子耗在这里,喝够了酒才心满意足,踏月一路唱着歌回去。
阿飞天性沉默,除了必要的交流,很少说话。
刚到这没有冬天的海岛,他与我几乎寸步不离,像久旱逢甘霖的焦土,饥渴地吸收着。但不知为何,我就是知道,他这样粘着我,并不真的只是想学点什么。我常常感到他目光亮得慑人,像是想从我身上挖掘某种东西。
这样的阿飞,常常让我感到温暖,却又隐隐有些不安。
我冒充阿飞的父亲,是想让他助我跟沈浪周旋,甚至试图启发阿飞的情yu,让他信任依赖我,才好见机变成情人——真相大白之后,沈浪定然有苦说不出,那气死人的笑便撑不下去,这实在有趣得紧。
为相机亲热,我倾囊相授毕生所学,还亲自教点|茓之类的功夫,耳鬓厮磨之际故意搂搂抱抱,亲昵程度远超过通常的父子。
令我暗恨的是,阿飞毫无困难接受了我,也绝对信任,却始终不依赖。
他自己就是一棵笔直的树。
海岛四季常绿、终年温暖,可时序已是秋,我不得不去起身去罗布泊,主持圣教礼仪。
想到万里行程孤独枯寂,晚饭桌上,忍不住怂恿阿飞,不如索性跟我一起去,顺便接掌教主。
朱七七正笑吟吟看儿子绕桌欢腾乱跑,听见我这么说,不禁皱起好看的眉头:“折腾了一年多,阿飞才找到这岛上,这半年,你们几个又天天逼着他学这学那,还没好好歇过呢。就算父子情深不舍得乍离,也不必就非万里同行,这也太累着他了吧?沈浪,你私下也常说阿飞的悟性好得出奇,能传你的心法,可阿飞这就要走,来不及学……你倒是说句话呀?”
沈浪抬头,深深地看着我——就像要透过肌肤骨骼,看进我魂魄里。
我心中暗笑,就像没感觉到这目光,一幅悠然从容模样,只看着阿飞,刻意表示一切他自己作主。
沈浪似乎看懂我的意思,不出声轻叹口气,转头对阿飞说话时,笑容依旧轻松亲切:“你愿意去大漠当教主吗?”
阿飞根本连想都没想:“我爹早厌烦了那些事,自然是我替他做。”
简单的话里面,有对我不假思索的信任。
更有乐意替我担当一切的……宠爱。
多少有些哭笑不得:王怜花纵横江湖,怎么竟被一个大孩子呵护起来?
愣了片刻才恢复常态,浑若无事道:“作圣教教主被千万人崇敬跪拜、起居豪奢,挺荣耀舒服啊。我好像从没说过厌烦了这么有趣的身份,阿飞,你凭什么肯定?”
阿飞看着我的目光清澈如碧海:“我就是知道。”
这孩子,直觉竟如此精准。
我能感受到的,沈浪一定也能。
眼睁睁看着儿子资质卓异,却只能看着,那滋味……我暗暗观察沈浪,果然,他虽然还保持了微笑,眼神已多少有些不同。
可能这段时间沈浪、熊猫儿对阿飞常常赞赏有加,朱七七也颇觉舍不得,不禁一片好心遗憾:“大漠那么远,阿飞你这一走,我们很难再看见你了。这岛上冬天的阳光很舒服,要记得回来探望沈伯父伯母啊。”
阿飞点头答应着,却只看着我。
我一亮已见底的酒杯,长笑起身:“七七如果你当年嫁给我,现在就不用遗憾见不着阿飞啦,哈哈……沈兄,告辞。”
沈浪沉吟片刻,微笑道:“我送你们一程。”
说话的表情很客气,语气是典型的沈浪风格,不容推却。
这一送,沈浪陪我们走了近两个月,直到洞庭湖畔,才依依作别。
沈浪并不仅仅是不舍得阿飞。
一路上,沈浪恨不得把毕生所学全教给阿飞,顺便细细讲解分析江湖所有势力,也谆谆叮嘱接掌圣教之后该注意的事情。
沈浪越不自觉流露出慈爱,我越是心中暗爽。
想到将来,阿飞多半会毫不犹豫助我对付沈浪,更是从心里乐出来。
挥手作别后,目送一人一骑挺拔背影逐渐远去,阿飞突然问:“既然沈伯父让你很有压力,为什么还偏要留在海岛,还住他隔壁?”
熟悉之后,阿飞惊人的直觉还是会让我赞叹,却已不会吃惊。
怅然策骑而行,我随口回答:“这世上如果没有沈浪,我王怜花定然无往而不利。但既有了我……为何偏偏又有他?”
阿飞摇头:“有时候你老辣狠毒,简直精明极了。怎么碰到跟他相关的事就想不开?”
我笑吟吟腾身而起,落到阿飞的马上,向后一倾身子,舒舒服服靠进他怀中:“沈浪对你好像也好得很呐……我要跟他一决胜负,你帮爹吗?”
阿飞早已习惯我过分亲昵的动作,随手抱住我。
能用另一个人体温取暖的感觉……真好。
可惜,阿飞的目光常常像是透过身边一切,看着某个遥远的地方,温暖凝视着某个不在场的人。
正胡思乱想,听见阿飞毫不犹豫回答:“沈伯父好像总让着爹。如果还打得起来,定是你成心挑衅。”
沈浪的儿子,终究是偷不来的?
我突然觉得身上有些发冷。
正转念,已听见阿飞沉吟着继续道:“熊猫儿叔叔打架多半不比我差。伯母是弱些,沈伯父那两个儿子现在还小,将来却不能小看。”
他这是在认真分析对阵的形势。
我顿时喜上眉梢——也许这世上只有这个阿飞,这个我冒认来的儿子,会明知我并不占理,还愿意陪我并肩去打胜算渺茫的仗。
阿飞还在说着:“胜负的关键,是金伯父。他的实力,似乎比爹胜一筹。”
我笑吟吟道:“是啊,沈浪对我还算留朋友情面,金无望却经常恶狠狠威胁要杀我。江湖传说我世外仙游,只有阿飞你最清楚,我是不得已接受沈浪‘劝说’,当这个劳神子教主,时时刻刻被人监督不说,还不停被人‘感化’……这日子,换了你,是不是也会胜负置之度外,只想痛痛快快打一架?”
阿飞叹气:“爹,沈伯父他们并无恶意。”
我点头:“沈浪对我不但没有恶意,还颇有诚意。但换了你,愿不愿意被这样的‘朋友’管教一辈子?”
阿飞目光突然变得悠远,甚至有些伤痛。
过了许久,才缓缓道:“曾经我也像你这样想,甚至当面骂人自以为是,凭什么想主宰我的命运。后来我才知道,能够被那个人管教,是我的幸运。”
这种神情的男人,是不可以触痛的。
我微笑,柔声道:“管你的那个人,一定对你非常好。”
阿飞闷闷点头,没说话。
我想想,又道:“但是,沈浪从来不在意什么事会让我王怜花开心。他是一片好心,希望我照他的那种‘正确’去做,跟着他的路走。可惜不管他多英明神武,我偏偏不喜欢那种活法,可怎么办?”
阿飞缓缓摇头:“沈伯父跟爹不是一种人,他心在天下,并不真想管教谁……你实在太执着于胜负。”
我说不出话来。
阿飞找到我们才短短半年,却看穿了所有真相。
——沈浪对我之义,确实重然诺、轻生死。
但,那些他以为很重要的,我偏不喜欢。
王怜花被沈浪压制多年,半生不能畅快胸臆。世间人人称颂的名侠沈浪,我却只视他为沉重的枷锁。
所以我不惜一切争胜,就是要沈浪也尝到受制于我的滋味。
明知这份放不下的执着危险而多余。
但这场不得不应对的争斗已耗费我半生,如果始终找不到制胜的契机,只能认输放弃挣扎,从此俯首帖耳做沈浪欣慰的那种“好人”,之前的种种隐忍委屈、徐图反击,岂非全成了笑话?
不无同情地看着我,阿飞的眼神明晰而直接。
苦笑一下,他随口岔开话题:“金伯父长年守在大漠吗?”
我一向忌惮冷厉的金无望,恨恨道:“幸好他成年累月守在地宫。偶尔来趟海岛,也没什么好声气。你刚找到我时金无望凑巧在,还威胁要杀我。那丑脸,那恶狠狠的样子,何苦来,不就是当年我废了他一只手?那一战,我受伤其实比他重,竟不得已受制于朱七七……”
阿飞愣了一下:“杀你?怎么会?金伯父明明很温和,甚至有些同情。”
我脸色顿时变了——王怜花何等样人,那轮得到金无望来同情?
感应到了情绪剧变,阿飞苦笑:“听说武功能练到上乘境界的人,骨格都清奇。金伯父功夫甚至比你强,可面容……”
我微怒:“金无望比我强?洛阳公子文才武艺、琴棋书画、医卜星象、暗器歌舞,哪种本事不是海内独步?如果我少点情趣,从小一心练武,别说金无望,就算沈浪,也未必是我的对手。”
阿飞笑:“你文才确实比他们都好。不过,最起码我知道,小李探花的书念得比你好。”
说起小李探花这个名字,阿飞的眼神突然亮起来。
就像整个人突然焕发出光彩。
这一刹那,我突然明白,如果懂珍惜缘份,也就只能好好跟阿飞作父子——他的心里,已经满满装着另一个人。
轻叹一声,我无精打采换了话题:“骨格之说当然有理。不过金无望的丑脸并非天生,是他故意用岔气劲,活生生折腾成那样一张鬼脸。”
阿飞漫应:“自己毁容?”
我冷笑:“听说金无望少年时也号称貌比潘安,不少女人为他害相思病。他嫌这些女子纠缠,不能专心练武,竟发狠自毁容貌。之后忽然性情大变,非但对女子恨之入骨,对男子也不理不睬。话是这么说,可他一看见金不换,就那付被人抓了小辫子的有苦难言模样,可见当初毁容的缘由,也未必那么简单……这其中关窍……”
多年前从金不换那里听来的旧事,被阿飞无意间问起,却令我心中却一动:金无望毁容的秘密——是什么?
阿飞分析得对,就算他肯全力帮我,沈浪身边有金无望和熊猫儿,我们并无胜机。但若能争取金无望中立,情势顿时不同。这人从来不轻易答应什么,一旦承诺,就定会做到。
惜金无望对沈浪友谊深厚,且阅历深厚性情沉稳,想巧言说服他置身事外,绝无可能。
如能找到金无望当年毁容的隐情……记得他的眼神常常寂寞苦楚,甚至连金不换那种无赖,都能恶意要挟他。
这秘密……究竟是什么?
我突然变得很有兴趣。
〇三 交易
作者有话要说:忍不住蹦出来说……老金此刻没有爱上小花儿阿飞的气质更像千里独行的狼,而不是狮子,都怕他做不好数万人之众的教主。但正式接位两个月,他却以惊人的天分,快速学习统御之术,连我都为他的潜力而吃惊。
但凡有选择,谁都不会想跟阿飞这样的人为敌。
幸运的是,从一开始,我就选择珍惜这个当世唯一信任亲近我的人,就像他真是我独子一般。
这天发现金无望径自出门,我向阿飞解释了药方中的君臣佐使之道,又扔下一堆医理的书让他自己琢磨,此刻的我,易容成普通客商,跟着就出来了。
我当然不会指望跟踪一次休沐假期中的金无望,就能有什么进展。但闲着闷在不见天日的地宫里,不如出门走走,就当散心。
不紧不慢跟在两驮波斯地毯之后,远远跟随前面负手悠然走着的金无望,在酒泉城里转悠。
回首城墙,如血的残阳正逐渐变得暗淡,静静照耀守卫森严的城池。
前面的金无望施施然停步,熟门熟路地弯进一家纱灯低垂的齐整院子。
从小见惯风月场,我一眼就看出,这里做的是最古老的交易:让男人发泄欲望。
但挂灯的样式稍有不同,说明此间比较特别——里面只有美丽的少年,对有特殊兴趣的男人提供服务。
风月场中的事我也见得多了,当然也抱过很多美玉般娇滴滴的少年,很懂得怎样揉弄男孩的身体,找到令他们呻吟狂乱的方法。我从不认为喜欢漂亮娈童有什么要不得,但从没想过,气度冷漠高傲的金无望,对我向来悍狠而不容情、却常常长兄般安抚朱七七的金无望,竟然会走进这种地方!
——难道金无望的秘密,竟如此简单?
心中暗暗扫兴着,但还是想看个究竟,仗着易容神妙,我只找个角落,小心遮掩了嘴角那颗识别用的痣,也尾随了进去。
边荒兵城,当然不会有太讲究的销金窟。
这小院子只能算干净,花香酒香脂粉香浓腻流动,红幔轻拂的内堂,容色还算齐整的少年们按管轻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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